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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方案

发表时间:2024-01-04

股权分置方案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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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方案(篇1)

(一)股票期权

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2、行权限制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3、定价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4、授予股权期权的限制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2、定价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_____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_____%;

(2)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3、授予股票限制: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1)定期报告公布前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_____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_____个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用于股票增资权者不参与公司分红。

(四)经营者持股

是指对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激励对象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

(五)员工持股计划

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六)管理层收购

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将激励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七)虚拟股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八)业绩股票

根据激励对象是能够完成并达到了公司事先规定的业绩指标,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

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指公司将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管理层人员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十)账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公司。虚拟型是一种模拟认购权方式,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第六条 激励股权数量、来源及方式

1、本部分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如可由公司大股东划拨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途径(定向增发等)来选取股权进行股权激励。

股权分置方案(篇2)

协议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鉴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系公司员工,于?年?月?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_____;根据公司股权_____计划、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决定赠与乙方?股的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针对赠与_____股权一事,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股权_____落地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不能仅仅公布实施及与_____对象口头约定,或以劳动合同替代股权_____合同。中关村在线就是反面例子,公司与若干技术骨干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工作满12个月后可以获得甲方分配的股权8万股。这所谓“8万股”的不清晰约定就成了定时炸弹,公司总股本有多少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该比例对应有多少权益,权益价值按净资产还是市值核定凡此种种,均没有明确约定,以致最后产生纠纷。

一、_____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_____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_____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_____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_____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_____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_____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赠?股的_____股权。

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增加或减少乙方受赠_____股权的份额。

风险提示

不管怎么讲,_____只是手段,完成公司的经营计划、达到发展目标才是目的。所以股权_____制度和实施办法一定要结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_____对象本人、本部门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与考核办法来制定和兑现。离开了这一条,再好的_____手段也不会产生令人满意的_____效果。

三、_____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根据股权_____方案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计算出乙方可分红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四、股权_____方案

1、经员工认可,公司从现有的收入和业务中调剂部分现金以及挑选部分业务,合计_______万元。该部分业务和现金与_____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公司此前的融资款形成的业务一并划转过来,与_____对象的出资融合一起共同经营。

2、前款融合一起的资金,由财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与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不发生法律关系。未划转过来的业务和资金由公司原有股东承担收益和风险。

3、公司分配给_____对象的股权暂定为_____万股。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_____股权。

五、_____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收回乙方所持全部_____股权。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支付当年应分配股权分红,并收回乙方所持_____股权,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是否继续签订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2)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3)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4)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手段成就_____股权行使条件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_____,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6)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定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的;

(7)?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8)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_____的;

(9)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10)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的生效

1、甲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股权_____计划、股权_____计划实施细则及股权_____方案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_____,乙方在享受_____股权分红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股东会决议

附件二,股权_____计划

附件三,股权_____方案

附件四,股权_____计划实施细则

股权分置方案(篇3)

1、虚拟股票虚拟股票是指公司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公司的净资产分割成若干相同价值的股份,而形成的一种“账面”上的股票。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这种账面上“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2、账面价值增值权账面价值增值权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在期初激励对象按每股净资产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

3、绩效单位公司预先设定某一个或数个合理的年度业绩指标(如平均每股收益增长、资产收益率等),并规定在一个较长的时间(绩效期)内,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努力后实现了股东预定的年度目标,那么绩效期满后,则根据该年度的净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激励基金进行奖励。

4、股份期权股份期权是非上市公司运用股票期权激励理论的一种模式。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资格审查后可获得一种权利,即在将来特定时期,以目前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

股权分置方案(篇4)

虚拟股权激励方案是指通过发放虚拟股权来激励和激励员工。这种激励方案是一种灵活的薪酬方式,旨在建立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利益,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忠诚度。在本文中,我将详细介绍虚拟股权激励方案的概念、优势和实施步骤。

首先,我将解释虚拟股权激励方案的概念。虚拟股权是一种不给予员工股东身份但提供与公司股权类似权益的激励措施。它给予员工参与公司增长和利润分配的机会。虚拟股权激励方案通常会将员工的绩效与公司的发展绩效挂钩,通过设定不同的目标和激励机制,激励员工为公司的成功努力。

其次,虚拟股权激励方案的优势是什么?首先,虚拟股权方案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忠诚度。员工在享受与股东类似的权益时,会更有动力投入工作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其次,这种激励方案可以吸引和保留优秀的人才。通过提供与股权相关的激励,公司能够吸引到有才华的人才,并增加员工的忠诚度,减少员工的流失。最后,虚拟股权激励方案还可以增加公司的灵活性。相比于传统股权激励计划,虚拟股权方案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接下来,我将介绍虚拟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步骤。首先,公司需要明确虚拟股权激励方案的目标和理念。这些目标应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相一致。其次,公司需要确定激励机制和激励方式。这包括设定目标和标准,确定激励措施的实施方式,如虚拟股权的数量和分配方法。然后,公司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政策。这包括制定虚拟股权计划的规则和流程,并明确员工参与方案的条件和要求。最后,公司需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培训。公司应向员工解释虚拟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和目标,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和支持该方案。

最后,我将总结这篇文章。虚拟股权激励方案是一种通过发放虚拟股权来激励和激励员工的薪酬方式。它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忠诚度,吸引和保留优秀的人才,并增加公司的灵活性。为了成功实施虚拟股权激励方案,公司需要明确目标和理念,确定激励机制和激励方式,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政策,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培训。通过正确实施虚拟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将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忠诚度,进而推动公司的增长和发展。

股权分置方案(篇5)

第一章

第一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目的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原则

股权期权的股份由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股权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合格可适当授予。

第三条

股权期权的有关定义(参见《股权期权激励制度》)

第二章

股权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股权期权的股份来源

股权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

第五条

在股权期权持有人行权之前,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股权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股权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实行按岗定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股权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股权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高层管理人员;

2、业务技术人员;

3、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4、股东会、董事会认为可以授予的人员。

第四章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股权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万股份,即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的30%;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不多于前12个月工资奖金总和,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

第十一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期限本股权期权的授予期限为三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时机受益人受聘满一年后的时间作为股权期权的开始授予时间。如果公司本次实施股权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补足。

第五章

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每股的50%计算,造成的注册资本减少由所提公益公积金填补,保持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不变。

第十四条

股权期权的行权方式

1、受益人在被授予股权期权后,享有该股权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可自由选择是否行权。受益人可用所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进行行权。行权后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股权期股转变为实股。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股权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受益人选择不行权后,受益人所得利润公司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3、受益人在行权期满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股权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股权期权处理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股权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股权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股权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股权期权。

第十六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立即终止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

第十七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股权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八条

聘用期满,股权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股权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股权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股权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股权期权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股权期权调整通知书、股权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股权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股权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八章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本方案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股权分置方案(篇6)

第一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制定、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 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第二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 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本股 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3、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一、激励对象的资格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为,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A 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正式员工;

B 截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公司连续司龄满_______年;

C 为公司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2、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3、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并 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生效。

第四章 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一、来源

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____________公司原股东出让股权。

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_________%的股权。

三、分配

1、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职务,______,姓名,_______,获授股权(占比):_________,占本计划授予股权比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

第五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

行权限制期为______年,

行权有效期为______年。

二、授权日

1、本计划有效期内的每年____月____日。

2、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在______年度、______年度和______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

三、可行权日

1、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______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行权。

2、本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的行权规定,

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持有期权满_______年(行权限制期)后,可在_______年(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在该次授予期权的3年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采取匀速分批行权的原则来行权。行权有效期后,该次授予的期权的行使权利自动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在获得所授股权之日起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

2、禁售期满,激励对象所持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也可以按照本计划约定,由公司回购。

第六章 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条件程序

一、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业绩考核条件,_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_____万元。

2、 绩效考核条件,根据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二、授予价格

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实际资产×获受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的比例。

2、资金来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所需资金的______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其余由公司发展基金划拨。

三、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或已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

四、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一式贰份。

3、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

4、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 获授股权期权的金额、授权日期、股权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五、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权的股权期权将分____期行权,行权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激励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第七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1、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其已经所获授的股权期权不作变更。

2、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且变更后职务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 按变更后职务规定获授股权期权。

3、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但变更后职务不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变更后不在享有获授股权期权的权利。

二、激励对象离职

(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但需将该股权以_______价格转让

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公司根据新的激励计划新增的激励对象;或由公司以_______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行权和授予,予以作废。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

(2)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等原因被辞退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行权 的股权继续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经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该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4、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其已行权的股权无效,该激励对象需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1/3购买价格回售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按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

三、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

1、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 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激励对象非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股权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处置;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四、激励对象退休

激励对象退休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标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五、激励对象死亡

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六、特别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激励对象发生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公司董事会有权立即终止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符合本计划规定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

2、公司股东会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3、本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一旦生效,激励对象同意享有本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权利,即可认为其同意接受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权分置方案(篇7)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_____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业绩增长并使公司员工能够共享公司进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建立股权_____制度,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列示于下,

本股权_____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全体在职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他经董事长提名的公司员工,但_____董事不包括在内。

一、股权_____的载体

拟新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用于获得、持有、出售、运作用于股权_____的股份。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全部_____对象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该有限合伙仅作为实现本股权_____计划而设立,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二、_____对象的确定

1、_____对象及其获授的股份价格及数量上限由董事长提议并报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确定。

2、_____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全体在职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他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提名的员工。

3、_____对象应当每年确定________次,每次确定的_____对象不超过________名,所有被记载为有限合伙人的_____对象在同时期一共不得超过________名。

4、与公司有全职劳动关系的_____对象从公司离职(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即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全职劳动关系时,丧失股权_____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_____股份应当按照其购买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给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其他非与公司具有全职劳动关系的_____对象如欲放弃未行权的_____股份时,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_____股份应当按照其购买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给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三、_____股份的来源及数量

1、_____股份自于公司向有限合伙定向增发。

2、_____股份数量,总计为_____股,为公司现有全部已发行股份的_____%。

3、_____股份价格,人民币_____元/股。

4、_____股份的性质为,限制性股份,具体表现为,自获授之日起_____年内不得出售。

5、用于_____的股份与其他股份享有同等权利义务。

四、有限合伙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合伙人认购_____股份的资金应当自行筹措,公司不得向其提供资金,亦不得对其融资提供担保。

2、鉴于在本股权_____计划实施的前几年_____对象获授的股份数量小于有限合伙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而授予_____对象部分以外的股份由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持,该部分资金暂时亦由普通合伙人代垫,待后续_____对象确定后,由普通合伙人释放(转让)其获授部分的股份。

五、_____股份的行权

1、_____股份限售期过后,持有股份的_____对象可以通知有限合伙企业行权,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售记载于其名下的股份,_____对象每次申请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________分之________。

2、行权申请提交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行权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的第________个交易日,行权价格为上________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3、有限合伙将_____对象要求行权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售后所得的资金应当在到账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配给_____对象。

六、股权_____计划的变更、中止、终止

1、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_____计划。但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已经授予_____对象的股份。

2、公司遇到法定情形,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股权_____计划。

3、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上释放完毕时,本股权_____计划终止。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亦可向有限合伙另行增发股份用于股权_____。

七、股权_____计划的实施部门

1、本股权_____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2、本股权_____计划的解释、实施权由公司董事会享有。

3、本计划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制定。

股权分置方案(篇8)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过程中常见的几种筹划方法。

通过间接转让,将股权转让所得确认为境外所得

案例1 居民企业甲为非居民企业A的全资子公司,由于需要,A将甲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非居民企业C.依照税法规定,A应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筹划方法 设立非居民企业B,成为A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将甲设为B的全资子公司,从而让A通过B间接控股甲。然后由A将B的股权转让给C,这样A通过转让B股权,达到了间接转让甲股权的目的。

政策依据(1)确定境外所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由于B位于境外,A转让B股权的所得就是境外所得。(2)境外所得一般不纳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除了发生在境外且与其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外,非居民企业其他境外所得都不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案例中,A直接控股B,其取得的境外所得,不在境内缴纳所得税。

注意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通过滥用组织形式等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且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税务总局审核后,可以按照经济实质,对该股权转让交易重新定性,否定被用作税收安排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考虑其是否同时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否则筹划可能会被税务机关否定。

通过改变股权比例来满足税收协定的不征税条件

案例2 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持有中国居民企业甲30%的股权,A计划将甲的股权全部转让。依照税法规定,A应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筹划方法 A先转让超过5%的股权,然后在12个月后,再转让剩余股权(不足25%)。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85号)规定,一方居民转让其在另一方居民公司资本中的股份或其他权利取得的"收益,如果该收益人在转让行为前的十二个月内,曾经直接或间接参与该公司至少25%的资本,可以在该另一方征税。因此,A第一次转让5%以上股权,应在大陆征税,而第二次转让不足25%的股权时,不在大陆征税。有类似协定规定的国家或地区较多,比如美国、新加坡等等,都可以采用这种筹划方式。以美国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转让第四款所述以外的其他股票取得的收益,该项股票又相当于参与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的股权的25%,可以在该缔约国征税。

注意点 在计算不足25%的股权时,除了考虑直接控股外,有些国家或地区还要考虑是否存在间接参股的情况。

筹划为在协定规定的转让者居住国征税

案例3 非居民企业A,持有中国境内居民企业甲40%的股权,A计划将甲股权全部转让。依照税法规定,A应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筹划方法 可以考虑将A设立在一个财产收益税负较低的国家,并且该国家与中国的税收协定规定,应由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

政策依据(1)完全由转让者居住国征税。此类国家很少,比如古巴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转让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2)一般由转让者居住国征税。此类国家也不多,比如土库曼斯坦、埃塞俄比亚等等。以土库曼斯坦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库曼斯坦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股份取得的收益,如果该股份价值的50%(不含)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第五款规定,转让第一款至第四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一方征税。

注意点 这种筹划,一般在投资之初就要选择好相应的国家,该非居民企业就直接注册在协定规定由转让者居住国征税的国家,如果在投资成立后再筹划,会涉及较多税收风险。

通过先分配(或转股)后转让的方法来筹划

案例4 在新加坡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持有中国居民企业甲100%的股权,2014年1月将甲企业全部股权转让给居民企业B.假设股权投资成本4000万美元,转让价为6000万美元,转让时,甲企业有未分配利润(2008年以后形成)和盈余公积都是1000万美元。不考虑其他因素,预提所得税为(6000-4000)×10%=200(万美元)。

筹划方法 甲先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万美元,然后A再转让股权。考虑到已分配利润,此时股权转让价调整为5000万美元。

政策依据《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在受益所有人是公司(合伙企业除外),并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情况下,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因此,案例中对甲分配股息,A适用5%的税率,所得税为1000×5%=50(万美元)。此时股权转让所得税为(5000-4000)×10%=100(万美元)。筹划后,所得税合计150万美元,比筹划前少50万美元。这种筹划方法,主要考虑到股息所得与股权转让所得之间的税率差异。此外,如果分配的是2008年以前未分配利润,由于免征所得税,采取此筹划方法会更划算。

注意点 用此方法筹划时,还可以考虑将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对转增的股本,除了投资方按股息缴纳所得税外,应增加投资方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本案例中,如果甲注册资本是4000万美元,则留存的公积金就应不低于1000万美元。

综上所述,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的税收筹划,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而且非居民企业还要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才能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因此,此类税收筹划要实施起来往往并不容易,企业且行且谨慎。

股权分置方案(篇9)

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下,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逐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和约束机制已势在必行。

一、股权激励概述

目前,境内外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颇多,究其实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益结算为支付手段,一类是以现金结算为支付手段。顾名思义,权益结算类即最终落实到员工手上的是公司的股权,这类股权激励的主要模式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干股,获得股份的员工享有分红权、所有权、表决权、转让权,股份来源可以是原始股东让渡,也可以是增发;而现金结算类即最终落实到员工手上的是现金,这类股权激励的模式主要为股票增值权和虚拟股票,员工仅享有增值权或分红权。

二、股权激励模式介绍

1、干股

干股指激励对象虽不实际出资,但却因为奖励/赠与而获得的公司股份,它是民间的一种股权法律制度创新。从法律意义上,干股股东是有实际出资的,只不过其出资是由公司或者他人代为交付的。

干股具有5个特点:(1)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2)干股的地位要受到无偿赠予协议的制约;(3)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4)干股一般用来激励;(5)干股股东属于股东名册中的股东,而不是隐名股东或被代持股东。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第五条,干股是登记在册的股东,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受公司法和民法保障的协议行为。

2、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指激励对象被赋予在未来特定的时间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有4个特点:(1)期权为看涨期权,即公司股价在高于行权价的条件下,激励对象行权后才能获利,如公司股价低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选择不行权;(2)期权是有价值的,但期权是公司免费赠送给激励对象的;(3)期权不能转让、赠与,但可以继承;(4)激励对象获得股票必须通过“行权”。

股票期权涉及授予日、行权条件、等待期等概念。授权日即公司将期权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日期。行权条件可以分为业绩条件和非业绩条件,业绩条件就是指公司在未来必须达到事先约定的水平,激励对象才能行权,比如年净利增长率;非业绩条件就是与公司业绩无关的条件,比如公司需要达到约定的市值条件,激励对象才可以行权。等待期即期权在授予后,不能立即行权,必须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开始行权。

股票期权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股价跌破约定价格时则失效,无激励意义。

(1)互换期权

针对股权期权可能失效的情况,国外股权激励计划中有一项“互换期权”计划,即在公司股价下落条件下,为了保证股票期权预期目标的实现,避免员工的利益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调整行权价格的方式。例如,当股票市价从50元/股下落到25元/股时,公司就收回已发行的旧期权而代之以新期权,新期权的授予价格为25元/股。在这种“互换期权”安排下,当股票市价下跌时,其他股东遭受损失,而员工却能避免损失。

(2)员工持股计划

这里提到的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指“美国式员工持股计划”,其特点是企业员工持股与退休计划结合,创造员工收入的多种来源;员工购买企业股票不是用过去劳动或现金支付,而是用预期劳动支付;员工拥有的股份与其年薪相挂钩;员工拥有的股份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兑现或转让。

美国式员工持股计划有两类:

一是非杠杆型的员工持股,即由员工以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股票,由公司定期(通常为1年)将新增的股份分给员工,使员工拥有的股份随为企业服务时间的增长而逐年增长。

二是杠杆型的员工持股,美国企业大多采用此种形式,它由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信托基金会,基金会由公司以其股票作担保,向银行贷款(贷款期一般为5--10年)购买公司雇主的股票和进行股票管理;公司在每年从利润中按预定比例提取一部分归还银行贷款的同时,由信托基金会按事先确定的比例,逐步将股票转入员工账户;公司一般每年向员工持股的贡献额为员工工资总额的5—15%;这种持股方式,不需要员工直接出资购买和承担企业风险。

华为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即是由华为高层到美国调研股权激励模式后,与专业咨询机构商讨后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

3、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在获得股票后,不能立即在二级市场出售,还要受限售条款约束,锁定期满后,所获授的股票按一定比例、分N年进行解锁。

限制性股票有2个特点:(1)激励对象获授的不是某种权利,而是公司可流通的股票;(2)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是有条件的,比如业绩条件和非业绩条件。

限制性股票涉及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条件等概念。授予日即公司将股票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日期。禁售期,股票在授予后不能立即抛售,一般为一年,一年后可以开始申请解锁。解锁条件即激励对象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解除获授股票的限售,解锁条件可以包括业绩条件和非业绩条件。

4、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激励对象在约定条件下行权,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公司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激励对象现金。享有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不实际拥有股票,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分红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5、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约定的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虚拟股票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由于这些方式实质上不涉及公司股票的所有权授予,只是奖金的延期支付,故单一虚拟股票激励模式下的长期激励效果并不明显。

三、非上市公司主要股权激励模式

由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没有公开市场的价格体系参照,较少直接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模式,现阶段,非上市公司主要的股权激励模式为干股、虚拟股票或组合模式。

拟新三板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时点,一般选择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前,或者是公司新三板挂牌以前。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尚未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增资的方式实现;在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至挂牌前阶段采取股权转让方式转让股份,股份转让场所的问题使得股权转让的效力存在争议,但也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的公示效力来补正其效力瑕疵;新三板股票后,则需要通过定增等方式进行了。

四、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案例

由于非上市公司属于非强制信息披露范畴,且各公司具体的股权激励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公司商业秘密而未对外公开,本文引用案例皆来自互联网,部分案例中具体股权激励方式存在不完整之处,部分案例选录其股权激励方案中的特别之处,故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之用。

1、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

(1)公司架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由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持有,而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任正非与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分别持有1.01%和98.99%股权,其中华为技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华为工会”)即为华为员工的持股会。华为工会负责设置员工持股名册,对员工所持股份数额、配售和缴款时间、分红和股权变化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员工调离、退休以及离开公司时回购股份,并将所回购的股份会转做预留股份。截至目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约399.08亿元,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约128.14亿元,而华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仅为2万元。

(2)激励模式: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授予激励对象分红权及净资产增值收益权,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虚拟股票,在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时,股票只能由华为工会回购。

(3)授予次数:激励对象只要达到业绩条件,每年可获准购买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直至达到持股上限。

(4)授予价格:华为公司采取的每股净资产价格,相关净资产的计算参照毕马威公司的审计报告,但具体的计算方式并不公开。

(5)回购价格:激励对象离开公司,华为工会说按当年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购回。

(6)激励收益:1)分红,收益率一般超过50%;2)净资产增值收益,在华为工会回购股票时一次性兑现净资产增值收益。

(7)激励人数:截至2013年12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人数为84,187人,约占员工总数的54%。

(8)激励效果:华为公司从2001年到2013年销售收入从235亿元增长到2390亿元。2013年营业利润291亿元,净利润210亿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华为通过这种股权激励模式,只是将原股东的利润分享权转移给了员工,而华为的控制权却一直掌握在任正非手中,从华为的股权架构和人事任命上来看,在决定华为所有重大决策的股东会决议上,一直只有2个人的签名,任正非和孙亚芳。

2、阿里巴巴——股票期权

阿里巴巴(上市前)授予员工及管理层的股权报酬包括了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购股权计划和股份奖励计划三种,其中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是主要的股权激励措施。

员工一般都有受限制股份单位,每年随着奖金发放至少一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每一份奖励的具体数量则可能因职位、贡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员工获得受限制股份单位后,入职满一年方可行权。每一份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发放则是分4年逐步到位,每年授予25%;同时由于每年都会伴随奖金发放新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员工手中所持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数量会滚动增加,这样员工手上总会有一部分尚未行权的期权,进而帮助公司留住员工。

阿里巴巴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行权价格仅为0.01港元,对于持有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员工而言,除非股价跌至0.01港元之下才会“亏损”,从而基本规避了股票期权激励模式下,因行权价格高于市价而导致激励失效的情形。

阿里巴巴还将受限制股权单位用作并购支付手段,并购交易中一般现金支付部分不会超过50%,剩余部分则以阿里巴巴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作为支付手段。比如阿里并购一家公司协议价是2000万,那阿里只会拿出600万现金,而1400万则以阿里4年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股权来授予。而这一部分股权激励,主要是给并购公司的创始人或是原始股东的。

3、奇虎360——限制性股票

奇虎360于2011年向纽交所递交的上市文件中披露,雇员购股计划于2006年制定,主要面向公司(含子公司)员工、董事及顾问,当时奇虎360公司1000名左右员工全员持股。其中董事购股价格为每股5.2美元,员工购买价格为每股2.8美元。该股份不得转让、抵押,可分四次兑现:每隔12个月允许员工出售所持股份的25%,4年后可全部套现,由CEO提前进行评估并敲定价格。

股权分置方案(篇10)

初创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概述

股权分配是初创公司设立之初面临的重要决策之一。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能够吸引和激励优秀的创始团队成员,更好地推动公司的发展。本文将详细讨论初创公司股权分配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一套全面考虑各方利益的分配方案。

背景

在初创阶段,公司往往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团队聚集在一起,紧密合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努力。然而,随着公司的成长,各个团队成员的贡献可能不同,有些人可能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需要一个公平、透明、有激励性的股权分配方案来分配公司的收益,以保持团队的凝聚力和积极性。

原则

在制定股权分配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股权分配应基于个人对公司的贡献,包括技术、市场、销售、运营等方面。高绩效和突出贡献的团队成员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

2. 长期激励:股权应该长期锁定,以促使团队成员始终以公司的长远利益为重。同时,应设定有效的股权回购和退出机制来保障整个团队的稳定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 灵活性:股权分配方案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初创公司快速变化的需求。应允许股权调整和调整,以及针对后来加入的核心人员制定特殊分配方案。

4. 团队参与:在制定股权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征求团队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增加方案的可接受性和认同感。

分配方案

根据以上原则,下面是一套初创公司股权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 初创团队创始人股权占比:创始人通常承担了最大的风险和创办成本,他们应该享有相应的回报。因此,建议将创始人的股权占比设定为总股本的10%-20%。

2. 核心团队股权占比:核心团队成员通常是公司运营的中坚力量,他们在市场开发、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个人的贡献和价值,他们的股权占比应在总股本的8%-15%之间。

3. 早期员工股权占比:早期员工通常也是创始团队的一部分。根据其贡献和入职时间,他们的股权占比应在总股本的5%-10%之间。

4. 技术合作伙伴股权占比:对于初创公司来说,技术合作伙伴往往是至关重要的。他们的技术专长和资源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影响。根据技术合作伙伴的贡献和技术价值,他们的股权占比应在总股本的3% -8%之间。

5. 顾问和投资者股权占比:顾问和投资者的股权应基于他们为公司提供的价值和支持程度。一般而言,顾问的股权占比为总股本的0.5% -1%,而投资者的股权占比则根据投资金额和公司估值确定。

6. 非核心员工股权占比:初创公司往往需要吸引一些非核心员工,如销售人员、行政人员等。根据其工作内容和贡献,非核心员工的股权占比应在总股本的2%- 5%之间。

7. 股权回购和退出机制:为了保障整个团队的长期稳定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应设立有效的股权回购和退出机制。例如,公司可以在2-4年的锁定期后开始回购一部分股权,并在员工退出后,提供回购或买断股权的机会。

总结

初创公司股权分配方案是公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激励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在制定方案时,应遵循公平公正、长期激励、灵活性和团队参与等原则,并结合团队成员的贡献和价值来制定具体的股权分配比例。最后,股权回购和退出机制的设立对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和成长至关重要。

股权分置方案(篇11)

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

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股东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第四条 股东的合营期限(即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公司为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以____________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宗旨,守法经营,恪守信用,服务经济发展。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

第八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九条 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

甲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第十条 股东各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二条 公司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二分之一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有权选举公司的执行董事或监事,同时享有被选举权;

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5、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6、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7、股东有权按自己所持公司的出资比例要求清算组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财产;

8、提案权。

第十六条 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

3、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4、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等风险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向外出借款项、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1、延长公司合营期限;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但对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东会每年召开二次定期会议,一般在每年年中和年底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其它情况下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三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并表决。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行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执行董事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并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公司的章程修改方案。

第二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务时,指定其它人员代为履行。

在发生不可抗力等重大事件时,执行董事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但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且在事后迅速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部门。

第二十九条 公司登记设立后,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

第三十条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监事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四条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

第三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职工工资、劳保福利和社会保险的规定。

第四十条 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散,

1、本章程第四条规定的合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上述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需股东会决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情形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8、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四条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时,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 公司章程修改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公司股东会修订、补充。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条 本章程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伍份,股东各执壹份,公司备存壹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壹份。

本章程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分置方案(篇1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是__________公司。

2、乙方是甲方公司的全职员工。

3、为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倡导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甲方经公司创始股东同意,拟通过本协议,授予乙方具有分红意义的干股股份,并计划条件成熟时实施公司期权股权_____机制。

第一条、定义

1、公司股份,甲方公司在_______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暂时按照每股人民币_______元计算,公司总股份数共计_______股。

2、干股,甲方公司及创始股东授予乙方员工本协议约定比例或数量的股份,乙方无需实际出资,并在与甲方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享有该股份比例项下的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权。该股份性质不属于进行工商登记的资本股份,不享有股东比例项下对应的公司资产权益,不享有表决、同比增资、资产分配、公司清算等资本股份权利,不能转让与继承。

3、分红,指甲方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以及财务税务规定,按照财务年度核算下来的公司税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作为分红分配时,应保留公司业务发展的足够现金流。

4、员工股东,指按照本协议享受干股分红的甲方员工。

5、期权股权_____,指公司在条件成熟时,在本干股协议实施的基础上,由模拟股份过渡至资本股份的股权_____。在该方案下,员工股东实现和享有资本意义项下的股份权利。

第二条、乙方干股

1、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的干股,即_______股(数)。

3、乙方享有该股份比例下的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权利,但无其他资本股份项下的股东权利。与此对应,如甲方公司未能实现盈利,将不进行分红。而乙方作为干股股东也无需承担以自有资金填补公司亏损的资本股东义务。

4、乙方不享有股份比例下的公司资产权益和相应的分配清算权利,包括固定、无形资产及升值。

第三条、分红核算、领取

1、每财务年度的分红核算,将在下年度的四月份之前完成。

2、为保障公司现金流正常,分红款将分两次领取,_______%在下年度_______月份核算完毕后一起发放。_______%与下年度年终奖(或_______月份)一起发放。

3、乙方确认,该分红款为本协议项下的干股分红,不属于乙方劳动合同关系项下的奖金、福利或其他性质的劳动报酬,_____劳动法计算工资报酬的基数依据。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乙方干股股份比例和数量,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乙方工作业绩等做出相应调整。

(2)在乙方违反本协议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干股股份。

(3)甲方根据协议向乙方核算、结算干股分红款。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干股无需进行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的实际投入。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享受干股分红。

(3)乙方需较非员工股东更加勤勉尽责,带头遵守、尊重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公司利益和商誉。

(4)乙方不得泄漏甲方公司客户名单、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不得收受商业贿赂或回扣,或以其他形式侵占、损害公司利益和商誉。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______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否则,甲方公司有权要求退还全部分红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股权分置方案(篇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达成如下协议,

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注册资本,

经营期限,

2.出资各方,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3.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

出资各方共同出资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以万元实物出资,占出资额的%

以万元货币出资,占出资额的%

出资各方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出资各方共同推举作为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组建负责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企业设立失败,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出资人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6.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

出资各方亲笔签字,

年月日

股份

合作协议书

甲方,某某身份证号,

乙方,某某身份证号,

丙方,某某身份证号,

……

现有甲方经营的有限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方承诺其拥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有限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万元)作为出资。乙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于日前到位。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于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

财务报表

,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总厂在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