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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作文

发表时间:2024-02-15

童年的作文优选。

作文是学生思维发展和能力提升的必要手段之一,一篇优秀的作文是值得我们学习的。那么,如何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作文呢?在这里,中学范文网编辑强烈推荐一篇非常实用的“童年的作文”给大家参考。这篇作文的内容丰富,结构清晰,语言流畅。通过学习这篇作文,我们不仅能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还能够获取到一些有用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因此,建议大家将此页面收藏起来,这样就不会错过那些有用的信息了!

童年的作文(篇1)

一年年花开花落,一番番风风雨雨,我蓝色的心河中漂着16只彩色帆船。我用粉色的梦、红色的希望、黄色的憧憬去装饰它。但也有那么一只,我还不无惆怅地为它涂上一笔淡灰色的失落……

那一年,我十五岁。十五岁是一个多梦季节。生日那天,我穿着洁白的纱裙,扎着鲜红的蝴蝶结,带着淡淡香风,扑到妈妈怀里:“噢,妈妈!女儿的生日是您的受难日,谢谢您,妈妈!”还有爸爸,我抱住他的肩膀,让他在我的额头留下一个甜甜的吻。正在这时,门铃响了。我轻盈地像只蝴蝶飞去开门。门外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我老家的幼年伙伴——凤云;另一个是个男孩子,我不认识。

我的童年是在老家度过的。那是一个小小山村。凤云住在我家隔壁,比我大一岁,我叫她“云姐”。上小学时,我俩是同桌。她的学习可棒啦,不管是语文、数学,每次考试,总是“老一”。老师表扬她,家长夸奖她,说她是深山沟里的一只“金风凰”。

那时,我们都喜欢做梦。绿茸茸的草坡上,清凌凌的溪水,都会把我们带人甜蜜的梦乡。望着悠悠白云,我喃喃自语:“长大以后,我要当个园艺师,把我们的山乡建设得更美丽、更富饶!”看烂漫山花,她也倾吐心声:“我呀,长大以后一定做个人民教师,让所有的孩子都能读书,认字。”

光阴似箭,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我们好久没有见面了,她还在做着我们以前的梦吗?

“云姐,怎么是你!今天是我的生日,快进来!”见是凤云,我跳起来,搂住她的脖子,兴奋得真有点忘乎所以。

屋里,妈妈正在烧菜,看见凤云,忙转过身:“小云,你可真是稀客,快坐。”

妈妈边让座边打量凤云身旁的男孩子:“这位是——”

凤云的脸红了,望望那男孩子,轻轻地对我妈说:“婶子,俺今天就是来跟您说,俺爸给我订亲了;这就是他……

什么?风云订婚了?我大吃一惊。这怎么可能!她才十六岁呀!那个男孩子似乎没察觉我和妈妈的'愕然,落落大方地对我们说:“俺跟凤云今天来,一是看看你们,二是想打听打听这儿山货的行情。”

我重新打量一下他,矮矮的个子,黝黑的皮肤,似乎成熟的脸上却带着几分不成熟的微笑。

我忍不住问他们:“你们不上学了?”

凤云低下头,眼角分明有几片泪花:“俺爹说上学没用,上几年学,不一样同土坷垃打交道?”

那个男孩也振振有辞:“上学管啥用?不如现在学做点生意,再说咱也不是那块料!”

我偷偷打量了一下凤云,那几片泪花已不复存在。她在微笑,那微笑似乎是那样地满足。

我凄然了。难道这就是常常萦绕在我梦中的凤云?

送走他们,我静静地伫立在窗前,望着那湛蓝湛蓝的天空。天空飘着几丝白云。我在想凤云。我和她是同龄人,曾经是好朋友。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曾经一起做过梦。她禀赋高,有才华。为什么不去那广袤无垠的天空中试试自己的翅膀?为什么不去那汹涌澎湃的激流中试试自己的体魄?

云姐啊,云姐,难道你真的要像那家乡的野菊花,满足于凄风苦雨,满足于黄土高坡;难道那做过一遍又一遍儿时的梦,就这样像残菊一样在萧瑟秋风中飘零而去?

明天,我要去看看云姐,把这一切告诉她,不管刮风下雨,让我们一起去寻找回来那失落的梦。

童年的作文(篇2)

在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件让人难忘的童年的趣事,我也有。

在我2岁的时候,有一次,我来到门市上。因为爸爸妈妈太忙了,不怕我自己一个人在家不听奶奶的话,就让我跟着爸爸妈妈爸爸妈妈都在和顾客讲价钱,没有人管我。我就爬来爬去,一会爬到桌子底下,一会儿爬到门口,一会儿爬到妈妈的脚下。这时,有一位顾客在吸烟,烟头一不小心挨到了我的裤子上。起初我没有感觉,过了一会儿我感觉大腿这是有点烫,又闻到了一股烧焦的味道。我一看,呀!大腿这里的裤子被火给烧了。“妈妈,妈妈,烫,烫。”我大喊道。妈妈回头看了我一眼惊呆了。母亲把手伸进裤子里,妈妈的手的烧红了。妈妈和爸爸都很着急,这是我的一个打工的姐姐拿着浇花的小壶,给我喷了喷,这才把或给熄灭了。

从那天起,我就在床上趴了几天,现在大腿上还有一条伤疤。

每当听到妈妈说这件事或自己想起这件事时,我都想笑。这是我在晓得时候最有趣、最惊险的一件事。

童年的作文(篇3)

童年的朋友550字

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就是一个被我称作为“红妹妹”的娃娃。她一直陪伴到了我六岁—大班毕业。

为什么叫她“红妹妹”呢?那是因为我以前很矮,个子才稍微比她高一点,而且她穿着红色衣服所以我才叫她“红妹妹”。但是我现在大了,可以前一直叫她“红妹妹”,所以现在才习惯性的叫她“红妹妹”了。

“红妹妹”的头上戴着一顶兔子形状的粉色帽子,耳朵小小的,眼睛是用玻璃做的,像黑珍珠似的,可漂亮啦!她的嘴巴弯弯的,不是原来的,而是我用红色水彩笔画了十几次的。他穿着红色衣服,带着绿色手套,可是因为用了好几年,她腿上肉色的布掉了,所以我把自己穿久了的裤子给他缝上,于是,她的腿就变成了橙色。她的脚上是蓝色的,上面缝着一条黄色的花纹,漂亮极了!

我很喜欢她,在早晨、中午、晚上吃饭的时候,我都会从我的饭碗里挖一点饭和菜给他吃;早上起床、晚上睡觉前我刷牙以后,我会再挤一点牙膏,给他刷牙;晚上睡觉前,我和他会一起坐在床前,听妈妈讲故事;睡午觉、晚觉时,我会抱着她一起睡。

妈妈在我生出来七个月时,就帮我买好了两个“妹妹”,他们一个红,一个蓝,红的那个我叫她“红妹妹”,蓝的那个我叫他“蓝妹妹”。三岁时,妈妈想帮我洗一下那个“红妹妹”,但我还是不肯。最后,我们讨价还价,半年洗一次!我的另一个“蓝妹妹”也很漂亮,可我不喜欢蓝色,妈妈就把他送给别人了。直到六岁,我不再需要她了就把它挂在了床头,作为永远的纪念吧!

那时,我喜欢她,她喜欢我,我和她形影不离,就像她也有生命,会说话,会走路一样。她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红妹妹”!

忘不了童年的朋友600字

六年的学习即将进入尾声,朋友即将离去,而友谊却永世长存,友谊是一份真心的爱,纯真的情。是友谊让我们快乐,是友谊让我们不觉得孤独,是友谊让我们互相信任……

友谊,是磕袢后的一句慰语;友谊,是受伤后的一次吹拂;友谊,是考砸后的一丝亲拍。在我童年的生涯中,友谊无处不在,朋友也无处不在。每一次坎坷,都有朋友助我走过难关,有朋友无私的爱,有朋友纯洁的情。每一份关心,我都少不了,每一个朋友,我都忘不了!忘不了他们,忘不了友谊!

在我的朋友群中,就有一个“偶然友”——杨昕。认识他是一个偶然,和他成为朋友也是一个偶然偶然,和他站在同一战线上也是一个偶然。就是在这无数的偶然中,却体现了一个朋友无私的胸怀,及能海纳百川的心。

杨昕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一个小男孩,虽然是一个小男孩,但是样子却是分外可爱:一张圆圆的小脸蛋时刻泛着红韵,像是涂抹了一层淡淡的胭脂,纤细的眉毛下闪烁着一双晶莹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当然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因为常常微笑,他的嘴角时时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因为心地善良、外貌可爱,我们常常叫他“小鹿DD”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朋友,我走出了幼年的无知,明白了善与恶,美与丑。……

一次又一次的\'与他攀谈,一次又一次的与他交往,一次又一次的与他沟通。让我,深入了他的内心,解读了他的心声,明白的他的烦恼。虽然“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鬻。”但我认为正真的朋友难道不应该亲密无间吗?

是呀,就像巴金所说的“然而朋友们把多量的同情,多量的爱,多量的欢乐,多量的眼泪都分给了我,这些东西都是生存所必需的。这些不要报答的慷慨的施予,使我的生活里也有了温暖,有了幸福。我默默地接受了它们。我并不曾说过一句感激的话,我也没有做过一件报答的行为。”我们欠朋友的实在太多太多,而现在我只能说一句“忘不了,我童年的朋友”!

童年的作文(篇4)

小时候,我最喜欢的莫过于那甜腻腻,而又粘口的咖啡糖了,每逢过年过节,我就会向爸爸妈妈“索取”各种各样的咖啡糖。有圆的`,有方的,有大的,有小的,只要看见赤褐色的,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咖啡糖。

有时,我会吃上“瘾”,搬来两三把椅子,趁妈妈不在,像小猴子一样爬上去,把糖罐头里的咖啡糖全拿出来“狂吃一顿”,吃完之后,又把糖果罐放回原处,再把凳子搬回去,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妈妈回来了,顿时我心惊肉跳,生怕妈妈发现,因为糖吃太多了,所以我不停地喝水。正在烧饭的妈妈发现了我的不对劲,把糖果罐翻了个底朝天,看完后无数唾沫星子喷涌而出,我红着脸,但心里却美滋滋的!

过了几天,我又忍不住了,可一想到家里已经没糖了,我便失落起来,突然一个鬼点子蹦出了我的脑袋,我从储蓄罐里拿了两三元钱,偷偷摸摸地跑到便利店,买了两颗糖,然后风一样的跑回家,回到了家,我左看看,右看看,不知藏哪儿好,最后我把糖藏在床底下了。妈妈回来了,我不停的向床张望,生怕妈妈会发现,我心惊肉跳地看着床,真是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可还是被妈妈发现了,我低下了头,紧闭双眼,任听妈妈责骂,可这次妈妈却没有骂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不再吃糖了,但咖啡糖那甜甜的滋味,那咖啡般的浓香一直留在我的记忆当中。

我的童年就像一颗咖啡糖,回味无穷。

童年的作文(篇5)

童年,如一场梦,有时让我大笑,有时让我落泪。每当回忆起八岁的初秋,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我们学校举办的班级足球联赛这真是一场精彩的比赛啊!

那天,我们班和三年级二班有一场对决,我们几个队员开心极了,心想:第一场足球比赛总算到来了,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比赛开始了,我们班的球员穿着整齐的足球服,守门员还戴着一副手套。

裁判一声哨响,对方的主力队员迅速将球抢了过去,他一脚准备将球传给另一个主力队员,不料球在中途被我方的主力队员王小智抢到了。王小智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而对方球员的脸上个个浮现出惊恐的表情,我们欢呼着:“抢到球了!抢到球了!”

只见王小智带球绕过对方的主力队员和选手,凌空一脚,球向对方球门飞去,三年级二班的守门员一个不留神,球飞进了球门里,我们欢呼起来:“球进了!球进了!”

该对方守门员发球了,只见他手一挥,球扔到了对方主力队员的脚下,对方的主力队员脚一踢,球向球门飞去,可我们班的守门员方小豪怎么可能让球进呢?只见方小豪双腿稍稍弯曲,双手放在腿上,眼睛死死地盯着足球,等球一来,他一跳,双手一抱,球被我们班的守门员方小豪抓住了,我们开心极了,双手不停地挥舞着,跳来跳去,高兴地喊:“没有进!没有进!”

比赛结束了,我们以4:1的成绩打败了三年级二班,期待下一次比赛,我们也能取得胜利。

童年被捕梦网般的回忆网住,我们虽然回不去,但仍然可以在梦里相见。

童年的作文(篇6)

每次补习班下了课走在回家的路上,总要路过那布满粉笔痕迹的小坝,总会看见那些一起追逐嬉戏的小孩。有时候,会埋怨他们把地上弄得这么难看。可一想,自己小时候不也是这样吗?拿着粉笔在地上,在墙上到处涂涂画画,然后每次都会被大人严厉地批评。远远地望着他们,看着他们玩闹,他们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有一次,竟然在地上看到了类似于大富翁的游戏格。当然,内容和格子也远比大富翁简单。他们拿着色子,在画的格子里玩得十分开心。望着他们童稚的脸,看到了他们脸上浮现出童年的喜悦,看见了他们眼睛里闪烁着的单纯,不禁想起了自己那还未来得及珍惜就已逝去的童年。每一次望着他们,我的心情,五味杂陈,多么希望能回到当初,能回到以前的美好时光。如今的自己,每天都在拼命地学习,拼命地努力,把学习看得甚至比命还要重要。再也没了由衷的欢喜,只有对各种难题无法得到解答的愁闷。记得那天,我和我那仅三岁的小表弟在亲戚家玩,我和他一起在沙发上跳来跳去,那是失去童年后的最开心的时光。我和他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然而,这种喜悦在持续了几分钟后,就被大人们叫了停,还差点被骂。我不解地问为什么,他们给我的答案是我已经长大了。我满腹委屈,长大了就不能这样玩了吗?每次回到小学看望老师,我都很骄傲,因为我已经是初中生了,可转念一想,他们比我更加骄傲,因为他们比我更快乐,不会为了学习而发愁。

现在,每次补课后经过那个小坝,看着地上的一幅幅美丽的画作,不再有怨恨,只会有对童年的怀念,希望看着那些孩子们脸上最美丽的表情就能找回一点童年的记忆。我想要再一次拥有那阳光的,没有负担的最美丽的表情。

童年的作文(篇7)

文章中的主人公也同样是 3 岁丧父,但那时他什么都不懂,看着妈妈,想起以前人高马大,骨头坚硬手劲儿特别大,打扮的利利索索,而如今却衣服歪斜凌乱,乌七八糟的,头发耷拉在赤裸的肩上,跪在父亲的旁边哭号使主人公心神不定。后来,母亲和姥姥把阿廖沙带到了外祖父的小染坊,但这时,外祖父的家业已经开始衰落。外祖父因此性情开始暴躁,经常打姥姥和孩子们,而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舅舅又经常为分家而不顾一切的吵架,使这个本来就不辛的家庭又弥漫了一层仇恨之雾。阿廖沙看到大人们巧妙的使布料变色,他抵不住心中的诱惑,自己也拿了一块桌布上了色。外祖父知道后,痛打了阿廖沙一顿,打的他失去了知觉,后来又大病一场。从经过这个事情后,阿廖沙怀着害怕的心情去观察他周围的人,还对外祖父产生了敌意。母亲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便走了。虽然在这么悲惨的家庭里,阿廖沙却交到了朴实,深爱着自己的 “ 小茨冈 ” ,还有热爱生活,乐观,积极向上的 “ 好事儿 ” 等等的好朋友,但他们最终还是没有陪阿廖沙走到最后,纷纷离开了阿廖沙。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在阿廖沙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是姥姥,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中。姥姥是一个慈祥最有人性的人,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

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 “ 小茨冈 ” 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

我认为他的两个舅舅是一个可怕的魔鬼,他们俩殴打自己的妻子,还天天嚷者要分家产,兄弟俩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也被教坏了,搞恶作剧陷害,捉弄阿廖沙。 终于有一天,母亲终于回来了,但母亲的变化使阿辽沙感到心情十分沉痛。母亲是在一天的早晨突然回来的。开始,她还热心地教阿辽沙认字读诗,但由于生活的折磨,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爱发脾气,经常愁眉不展。母亲再婚了,嫁给了一个比她小十岁的 “ 贵族少爷 ” ,当他们离家去莫斯科时,阿辽沙觉得心中 “ 就象有样东西严严地合上,紧紧地关闭了 ” 。

母亲再婚后的生活非常不辛,她既贫困又身有疾病,使她丧失了原来的美貌。阿廖沙在学校里被受歧视,又加上母亲对他的不公平,使他心中以经没有了爱。于是,他搬到的外祖父那里。但贫困又驱使他去和邻居的孩子一起去拣垃圾,渐渐的他跟那些一起拣垃圾的同伴有了感情,总想帮助他们。但世事难料,阿廖沙离开了学校。母亲了,于是他把母亲埋了以后,外祖父把他赶出了家门,他便闯荡社会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