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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防震减灾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3-12

乡防震减灾工作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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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防震减灾工作总结(篇1)

一年来,在县地震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建立健全地震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稳步推进我局防震减灾的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局的防震减灾综合防御能力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现将全年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提高防震减灾意识

按照“积极、稳妥、慎重、科学”的原则,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宣传和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做到了适时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防震减灾意识。

二、加强机构建设

机构建设的完善与否,关系到防震减灾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只有健全防震工作机构,才能保障各项防震减灾工作得到更好落实,真正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群众。为此,局党支部认真按照上级部署,健全了机构和人员队伍。

1、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管领导:

联系电话:(办公室)

(手机)

3、灾情速报员:

联系电话:(办公室)

(手机)

三、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防震减灾意识和素质,是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尤其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一环。为增强干部职工及家属的防震减灾意识,汲取历次地震造成灾害损失的教训,总结历次抗震救灾的成功经验,我局按照县地震办的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和防震演练。通过宣传、演练,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防震抗震意识。

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相关知识水平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我们注重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加强学习,增强防震减灾的理论水平,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应对灾难的防范能力。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乡防震减灾工作总结(篇2)

2011年xx镇防震减灾工作总结

2011年我镇的防震减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地震局的业务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努力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抵御地震的能力,较好的完成本的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

一、政府重视,组织落实

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共召开了2次会议共同商讨和研究防震减灾工作,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有具体分管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明确。层层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地震法律、法规常识和防震、抗震的应急预案,强调在此项工作中,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向人民负责,掌握好“内紧外松”的原则,积极宣传地震科普知识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使社会公众了解地震知识,掌握地震避险技能,提高社会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同时在宣传中避免产生负面影响,让人民群众理解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正常工作。

二、预防为主,宣传为先

(一)着力加强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应急知识水平。多次召开由各村委会主任、书记及村主任参加的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议,在各村委会设置了防震减灾联络员,建立了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完善了“三网一员”建设,切实对各村各户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大力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发放防震减灾宣传资料3000多份,组织各村委会实习防震减灾知识及简单房屋结构知识,动员农户在建房时参照市建设局编制建筑图集施工。建立了地震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传达县地震局防震减灾宣传精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统一安排,精心部署,扎扎实实开展防震减灾的宣传活动。

(二)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的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公共管理水平。我镇政府能熟悉掌握《xx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本地区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市地震局备案,落实地震应急值班制度,组建了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并适时开展了培训和演练活动。根据市地震局的要求,我镇于2011年x月x日圆满完成了一次防震减灾演练工作。此次防震减灾演练工作对我镇增强地震灾害防护意识、营造防震减灾浓厚氛围、提高应急公共管理水平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应急疏散演练前,制定了严密的演练方案,全面检验

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演练中折射出的问题加以修改和完善。

三、房屋加固,惠及农户

2011年我镇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作为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村民居环境条件的重要举措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这项关乎民生、为民谋利的惠民工程办好办实。我镇认真贯彻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惠农政策,xxx、xxx村委会落实民房抗震加固房xxx户,到2011年x月x日前基本完工。在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中,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有具体的分管领导。加固改造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建设过程中,认真开展宣传动员及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并按时报送进度表,确保抗震安居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四、2012年的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做到计划早安排、措施早落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探索新形势下社区村庄地震科普宣传的新路子。

二是加强地震监测管理,确保地震观测连续、准确、及时。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能力。重点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

立地震资料库,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急能力。

三是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四是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地震局下达的各项任务。克服机构改革、人员调动等的不利因素,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把防震减灾工作做得更好。

xxx

x年x月x日

乡防震减灾工作总结(篇3)

一年来,在、市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今年3月份,在全20xx年度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评中,我办被地震局评为全第三名。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监测,努力提高地震监测水平。

一是跟踪了解我市地震活动动态。通过微机联网和手机短信,我办实现了与局数据传输现代化和信息化共享,及时接受地震监测台发布的我及附近海域地震活动信息并记入我办“大事记”,从而能够及时了解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活动情况。

二是加强地震监测。原*师范断层气CO2观测是我市重要的地震前兆观测手段,为确保测报工作准确性、连续性,我办除做好正常观测外,还做好寒暑假、长假期间的值班安排,确保地震监测工作能够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同时,我办还及时分析整理每日的观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地震局。通过观察分析,我们发现,CO2气继续呈现明显的冬低夏高的年变规律,高低值之间是渐变关系而不是突变的。CO2气值于5月份明显抬升,至10月份开始下降,测值变化正常,未见突变。另外,CO2气观测值与地温测值有明显的相关。在加强CO2观测的同时,我办仍加强对动物宏观骨干点的管理,三个骨干宏观点保持连续无间断观测的良好状态,同时也保持了较高的上报及时率。

二、加强练兵,努力提高地震应急工作水平。

1、今年应急工作在软件方面,重点放在应急指挥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上,及时充实地震、前兆观测资料、地震目录等。在市地震局的技术帮助下,我办在地震系统的局域网上设立了专用网页,从而使我办与市局信息传递更为迅捷和方便。在硬件方面,为了解决办公和应急中心场所紧张的问题,我办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在市府分管领导的协调下,在市科技局的支持下,科技局把科技大楼四楼二间办公室调整给我办使用。现装修工作正在进行,年底前就可交付使用,这将缓解我办办公和应急中心场所紧张的状况。

2、在岗位职责方面,我办严格考勤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岗位练兵,努力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在现有的人员编制和技术条件下,一旦震情出现,能够快速正确地完成地震应急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促进防震减灾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研究和制定了《*市地震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目标与方案》和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总体思路、目标和要求,树立和强化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责任感,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今年4月份,为了迎接人大防震减灾工作的检查,我办重新整理和制订《*市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主要职责》,并对“十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回顾,主动向市人大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结合今年度的党员保先教育活动,全办人员能够认真参加支部各项学习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修养,以及社会道德修养,注意把握好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相关联系。全年度我办人员无出现参与“*”赌博、泄密、渎职等违法违纪现象。

四、立足宣传,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一是做好安排。今年2月下旬,我办及时召开防震减灾座谈会,交流去年工作经验,提出全市工作计划和要求,并对3月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6周年纪念活动和5月份“科技活动周”活动做了部署。

二是依托阵地。也就是以学校为教学阵地,坚持在全市各中学初一、初二年段和高一年段增设一课时地震知识课,并结合利用墙报、专栏、讲座、兴趣小组等形式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为配合学校的宣传教育活动,我办继续保持与学校的密切联系,继续无偿向学校提供补充教材、地震科普光盘、录像带、科普书籍、挂图,有力支持和指导了学校的地震教学活动。今年4月份,在我市中学期中统考时,市教育局把地震科普知识列为市中学统考地理试题,题目为:

①在上课时遇到了地震应该怎么办?

②在家里遇到了地震应该怎么办?

根据全市地理试题评卷结果统计,由于我市政府和教育局重视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多数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地震知识,给出了令人满意的回答。通过这次考试,对今后加强我市中学防震减灾知识的教学与宣传,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三是抓住时机。今年5月15—21日是我市“科技活动周”,我办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在活动周期间,我办出版一期宣传刊《地震与防震抗震》(300份)分发到各学校和宣传网点。各宣传网点也纷纷用讲座、墙报、黑板报,播放录像等形式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我办挂钩单位——海澄镇大埕居委会,精心组织弹唱晚会,自编自演地震科普小节目,吸收广大群众积极参与,5月19日与海澄中学联合举办了一场“防震减灾”知识科普讲座,参加的社区志愿者和学生代表达520人。各学校也根据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如*四中利用班级黑板报出防震减灾知识专栏,*一中利用班级闭路电视组织全校师生观看“防震减灾”专题VCD片,乌礁中学举办“地震来时怎么办”专场地震避险常识讲座。据统计,我办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00余份,提供VCD光盘5片、防震减灾知识挂图6套,出版墙报专栏26版、讲座20次等。

四是突出重点。我办把“7?28”唐山地震纪念活动作为全年地震科普活动重点,精心组织。7月20日,我办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出版一期“7?28”城市防震减灾专题宣传栏,吸引了大批群众前来观看(见图片)。7月27—28日,*市有线电视台连续播出我办提供的《地震揭秘》VCD及宣传标语2条。7月28日晚,我办组织各学校兴趣小组收看《防震减灾知识电视竞赛》。我办共建单位——海澄大埕居委会,也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如图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乘凉晚会,27日上午,与莲花中学师生联合举办一场“防震减灾知识讲座”,随后还播放了《地震揭秘》等电教片,《闽南日报》于7月29日刊登了大埕居委会科普宣传活动图片(见图片)。

五、突出重点,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一是积极协助市局开展项目课题。水井观测站是漳州市局向市科技局申请的项目课题,站址定在我市九湖镇岱仙岩附近。我办积极协助市局开展选址工作,多次深入镇、村、农户进行协调,确保水井观测站土地征用、果树赔青、地质勘探、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完成市政府布置的工作。今年4月份,为了配合我市外贸部门招商引资,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办及时整理和提供了我市地震灾害情况和我市地震地质活动概况,并在漳州市局的帮助下,打印出我市地震活动震中图,为服务我市经济工作做出了贡献。

三是认真筹建自由基强震台。今年4月,、市地震局决定在*等五个县(市)投资建设自由基强震台,我办积极配合局专家进行各种场地勘探和选址论证,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协调下,我办与*一中达成协议,决定把自由基强震台建在一中校园内(科学楼后面),现项目已经完成了场地地质勘探,工程设计和预算,正进入工程施工阶段,争取在年前完成施工和安装、检测任务。

明年工作主要要点:

1、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重点要做好:一是相关纪念日和市委中心工作的地震宣传工作,如“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活动周”等,要做到计划早安排、措施早落实;二是继续配合各中小学做好地震科普教育工作,落实好地理教学中地震课教学的安排,以学校为阵地,开辟系列科普宣传园地;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地震科普宣传的新路子。

2、加强地震监测管理。一是要加强原*师范断层气CO2观测站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观测连续、准确、及时。同时,进一步加强观测资料的分析整理,研究探讨观测点CO2测值的年变规律和本地地震活动的内在联系。二是做好强震台建设的后期工作,抓好强震台的管理和维护,探讨和发挥强震台在我市地震监测方面的重要作用。

3、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能力。重点要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立地震,加强岗位练兵,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急能力。

4、继续积极配合地震局做好《*市区震害预测》项目后期工作,确保该项目的圆满完成。

5、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6、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地震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乡防震减灾工作总结(篇4)

20xx年,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为引领,以局省共建合作为契机,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融入民生工程,促进了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一、落实局省合作协议,不断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一)加大经费投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局省合作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正式启动实施了全省防震保安服务工程。省发改、财政、地震等部门正积极抓好有关项目落实,项目即将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夯实全省尤其是赣南、赣北重点地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二)深化科技合作,提升科技防震能力。在局省合作的框架下,省地震局与地壳所、东华理工大学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技术攻关与仪器研发,实现了观测和研究的有机融合,有效提升了科研能力。

(三)科学谋划“十三五”规划,推动重大项目落实。组织编制了江西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并纳入政府规划管理体系。同时,紧密跟踪衔接中国地震局编制的《防震减灾规划20xx-20xx年》,深化落实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防震减灾任务和局省合作协议内容。在总结基础上,提出江西省防震减灾能力提升工程,该工程已确定纳入省级“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序列。

二、推进依法治理,落实政府责任

(一)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党政考评。自20xx年起,防震减灾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县党委政府的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有效促进了防震减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地方规划、财政预算和基建管理,九江、吉安、宜春等设区市还将考评延伸到乡镇。

(二)推进行政许可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等要求,全面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已取消2项、下放1项,省级投资项目核准并联审批部门由13个削减到9个。组织编制了市县地震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县部门两张清单范本,陆续由当地政府统一发布。江西政务服务网开通防震减灾办事专栏,简化审批要件和流程,规范行政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工作举措,提升防震减灾服务水平

(一)加强震情跟踪,提升震情服务效能。推进震情会商机制改革,促进市县工作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地震科学研究。实施了上饶三清山地震台和九江柘林地震台改建,对14个地震台站防雷进行改造,进一步优化了全省地震观测环境和布局,为做好预测预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抗震设防,推进地震安全服务。举办全省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宣贯培训,推进全省抗震设防要求全覆盖。对城际高铁、地铁、机场和西气东输等200多项重点工程提供了地震安全服务。结合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成示范点800多个,受益农户52万户290多万人。

(三)加强应急准备,提高处置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指挥机构建设;突出属地原则,完善各级预案;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发布震情信息;开展应急演练,促进部门协作。在20xx年6月17日九江3.7级地震处置中,省、市地震、宣传、公安部门协作,依法追究了2名地震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责任,有力维护了正常社会秩序,中央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全省各地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5·12” 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宣传活动。联合省普法办、江西法制网开展了“百万网民学法律”防震减灾知识竞赛活动,参与人数达到12.5万。组织南昌、九江、景德镇市和广丰县参与了“平安中国千城大行动”,超过30万人直接参与。上饶市组织开展了防震减灾电视知识竞赛,参与人数超过10万人次。

四、20xx年工作计划

(一)抓紧编制发布“十三五”规划。

(二)实施江西省防震保安服务工程。

(三)继续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党政考评。

(四)依法加强震情跟踪。

(五)加强抗震设防监督检查。

乡防震减灾工作总结(篇5)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地震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指导下,按照《州灾情上报接收处理系统灾情采集PDA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县积极开展我县灾情上报接收处理系统灾情采集PDA建设及管理工作,现将20xx年我县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在省、州地震局的关系指导下,我县灾情采集PDA终端增加了20部,目前共有40部灾情采集PDA终端。达到了全局、全县各乡镇全覆盖,为进一步规范灾情PDA管理,我局修订完善了一系列灾情PDA管理相关制度,全县防震减灾应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让各相关单位人员深刻认识建设“地震灾情快速上报处理系统”的重要现实意义,切实加强了灾情PDA的规范管理。今年4月10日,我局召开了地震灾情速报PDA系统管理培训会,就灾情PDA的操作使用、灾情速报要求等进行了细致讲解,并下发了《地震灾情速报PDA系统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指定了灾情PDA管理员,并明确了人员岗位职责,对技术系统使用进行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促进了灾情PDA系统的安全运用、高效运行。按照制定的管理制度,灾情PDA使用人能及时向我局汇报灾情PDA终端故障及信息变更情况,我局能在第一时间排除故障、更改信息,切实保障了灾情PDA的有效使用。

为增强灾情PDA使用人对该系统的操作能力,保障突遇地震时能将其用在实处,我局不定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假设地震发生位置及时间,要求各灾情PDA使用人第一时间快速收集灾情信息上传至局灾情PDA终端。通过演练提高了灾情PDA使用人的警觉性,提高了对设备的操作能力,也检验了该设备的运行情况。

由于部分乡镇位于高山地区,信号弱,对灾情PDA正常使用造成一定影响。

我局将一如既往的在省、州地震局的指导下,克难奋进,努力创新,强化防震减灾工作措施,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灾情PDA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地震应急的准备、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第一时间为县委、政府提供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灾情PDA管理工作。

2.加强政治理论和技术学习,严格坚持学习日制度,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政治理论和技术学习,学习内容具有广泛性和针对性,并结合实际学以至用。

3.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震害综合防御能力。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从实际出发,查漏补缺,确保系统高效运行。

乡防震减灾工作总结(篇6)

一、加强监测,努力提高地震监测水平。

一是跟踪了解我市地震活动动态。通过微机联网和手机短信,我办实现了与局数据传输现代化和信息化共享,及时接受地震监测台发布的我及附近海域地震活动信息并记入我办“大事记”,从而能够及时了解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活动情况。

二是加强地震监测。原*师范断层气CO2观测是我市重要的地震前兆观测手段,为确保测报工作准确性、连续性,我办除做好正常观测外,还做好寒暑假、长假期间的值班安排,确保地震监测工作能够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同时,我办还及时分析整理每日的观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地震局。通过观察分析,我们发现,CO2气继续呈现明显的冬低夏高的年变规律,高低值之间是渐变关系而不是突变的。CO2气值于5月份明显抬升,至10月份开始下降,测值变化正常,未见突变。另外,CO2气观测值与地温测值有明显的相关。在加强CO2观测的同时,我办仍加强对动物宏观骨干点的管理,三个骨干宏观点保持连续无间断观测的良好状态,同时也保持了较高的上报及时率。

二、加强练兵,努力提高地震应急工作水平。

1、今年应急工作在软件方面,重点放在应急指挥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上,及时充实地震、前兆观测资料、地震目录等。在市地震局的技术帮助下,我办在地震系统的局域网上设立了专用网页,从而使我办与市局信息传递更为迅捷和方便。在硬件方面,为了解决办公和应急中心场所紧张的问题,我办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在市府分管领导的协调下,在市科技局的支持下,科技局把科技大楼四楼二间办公室调整给我办使用。现装修工作正在进行,年底前就可交付使用,这将缓解我办办公和应急中心场所紧张的状况。

2、在岗位职责方面,我办严格考勤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岗位练兵,努力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在现有的人员编制和技术条件下,一旦震情出现,能够快速正确地完成地震应急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促进防震减灾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研究和制定了《*市地震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目标与方案》和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总体思路、目标和要求,树立和强化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砘幔员嘧匝莸卣鹂破招〗谀浚展愦笕褐诨斡耄?月19日与海澄中学联合举办了一场“防震减灾”知识科普讲座,参加的社区志愿者和学生代表达520人。各学校也根据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如*四中利用班级黑板报出防震减灾知识专栏,*一中利用班级闭路电视组织全校师生观看“防震减灾”专题VCD片,乌礁中学举办“地震来时怎么办”专场地震避险常识讲座。据统计,我办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00余份,提供VCD光盘5片、防震减灾知识挂图6套,出版墙报专栏26版、讲座20次等。

四是突出重点。我办把“7?28”唐山地震纪念活动作为全年地震科普活动重点,精心组织。7月20日,我办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出版一期“7?28”城市防震减灾专题宣传栏,吸引了大批群众前来观看(见图片)。7月27—28日,*市有线电视台连续播出我办提供的《地震揭秘》VCD及宣传标语2条。7月28日晚,我办组织各学校兴趣小组收看《防震减灾知识电视竞赛》。我办共建单位——海澄大埕居委会,也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如图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乘凉晚会,27日上午,与莲花中学师生联合举办一场“防震减灾知识讲座”,随后还播放了《地震揭秘》等电教片,《闽南日报》于7月29日刊登了大埕居委会科普宣传活动图片(见图片)。

五、突出重点,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一是积极协助市局开展项目课题。水井观测站是漳州市局向市科技局申请的项目课题,站址定在我市九湖镇岱仙岩附近。我办积极协助市局开展选址工作,多次深入镇、村、农户进行协调,确保水井观测站土地征用、果树赔青、地质勘探、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完成市政府布置的工作。今年4月份,为了配合我市外贸部门招商引资,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办及时整理

和提供了我市地震灾害情况和我市地震地质活动概况,并在漳州市局的帮助下,打印出我市地震活动震中图,为服务我市经济工作做出了贡献。

三是认真筹建自由基强震台。今年4月,、市地震局决定在*等五个县(市)投资建设自由基强震台,我办积极配合局专家进行各种场地勘探和选址论证,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协调下,我办与*一中达成协议,决定把自由基强震台建在一中校园内(科学楼后面),现项目已经完成了场地地质勘探,工程设计和预算,正进入工程施工阶段,争取在年前完成施工和安装、检测任务。

明年工作主要要点:

1、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重点要做好:一是相关纪念日和市委中心工作的地震宣传工作,如“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活动周”等,要做到计划早安排、措施早落实;二是继续配合各中小学做好地震科普教育工作,落实好地理教学中地震课教学的安排,以学校为阵地,开辟系列科普宣传园地;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地震科普宣传的新路子。

2、加强地震监测管理。一是要加强原*师范断层气CO2观测站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观测连续、准确、及时。同时,进一步加强观测资料的分析整理,研究探讨观测点CO2测值的年变规律和本地地震活动的内在联系。二是做好强震台建设的后期工作,抓好强震台的管理和维护,探讨和发挥强震台在我市地震监测方面的重要作用。

3、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能力。重点要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立地震,加强岗位练兵,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急能力。

4、继续积极配合地震局做好《*市区震害预测》项目后期工作,确保该项目的圆满完成。

5、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6、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地震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乡防震减灾工作总结(篇7)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下面是防震减灾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建设、民政、卫生、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承担本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

国家鼓励、引导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执行抗震救灾任务,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 从事防震减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标准。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提高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以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等需要。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防震减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总体目标,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布局,地震灾害预防措施,地震应急救援措施,以及防震减灾技术、信息、资金、物资等保障措施。

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应当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台网建设、震情跟踪、地震灾害预防措施、地震应急准备、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等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五条 防震减灾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防震减灾规划报送审批文件中应当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十六条 防震减灾规划一经批准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因震情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建立多学科地震监测系统,逐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第十八条 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地震监测台网规划。

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级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级地震监测台网组成,其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 水库、油田、核电站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其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 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建设质量。

第二十一条 地震监测台网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运行。

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报送地震监测信息的单位,应当保证地震监测信息的质量和安全。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组织相关单位为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提供通信、交通、电力等保障条件。

第二十二条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海域地震活动监测预测工作。海域地震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及时向海洋主管部门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等通报情况。

火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利用地震监测设施和技术手段,加强火山活动监测预测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地震监测设施遭到破坏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确保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二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不能增建抗干扰设施的,应当新建地震监测设施。

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提供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将地震监测信息及时报送上一级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将地震监测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地震监测信息研究结果,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作出预测。

其他单位和个人通过研究提出的地震的预测意见,应当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书面报告,或者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收到书面报告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接收凭证。

第二十七条 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对地震的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震情会商意见,报本级政府;经震情会商形成地震预报意见的,在报本级政府前,应当进行评审,作出评审结果,并提出对策建议。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除发表本人或者本单位对长期、中期地震活动趋势的研究成果及进行相关学术交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的预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

第三十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活动趋势和震害预测结果,提出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地震活动趋势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当地的地震活动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增加地震监测台网密度,组织做好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第三十一条 国家支持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

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快速判断致灾程度,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对发生地震灾害的区域加强地震监测,在地震现场设立流动观测点,根据震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为余震防范工作提供依据。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收集、保存有关地震的资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

第三十三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的形式进行。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第三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第三十六条 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城市政府组织制定地震小区划图。地震小区划图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九条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一)重大建设工程;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四)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五)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经济适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

国家对需要抗震设防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给予必要支持。

第四十一条 城乡规划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十二条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抗震救灾资金、物资。

第四十三条 国家鼓励、支持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经济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第四十四条 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第四十五条 国家发展有财政支持的地震灾害保险事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县级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