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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个人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2-29

纳税服务个人工作总结。

纳税服务个人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和全市纳税评估工作培训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涉税信息采集,严格评估程序,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纳税评估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局共对全县包括石油采掘业、白酒酿造业、商品流通业等六个行业87户纳税人进行了评估,正常结论69户,差异纠正性结论18户,评估面占管户总数1002户的,共评估出税款1671484元,建立了石油采掘业、白酒酿造业两个纳税评估模型,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三、加大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技能

纳税评估工作是新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迫切需要,更是以后税收工作的发展方向,因此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积极组织三名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纳税评估业务培训班,经过考试,已有二名同志进入到市局的纳税评估专业人才库中。二是积极协调办理培训班一期,联系陕西省地税局征管处纳税评估业务组人员来甘泉局授课,提高了全体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

四、强化涉税信息的采集,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我们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片管员的作用。

将辖区内纳税人按照地域或税源大小分配给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税收流失。通过纳税评估,使原有的税务登记、等级认定等信息能够适时更新,得到充分利用。同时,我们在立足现有纳税企业申报资料的基础,通过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等渠道,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变化情况,进一步拓宽资料的占有领域,对企业实行全方位的监控。我们还进一步加强同工商、金融、计划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变化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五、按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实施纳税评估

我们根据纳税评估操作流程,确定评估对象,按照所搜集的评估对象有关资料,运用预先设定的条件和参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对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数据指标进行测算和对比分析,查找存在的疑点、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就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邀请评估对象进行纳税约谈、询问核实,并就评估分析和纳税约谈过程中确认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最后各单位将已终结评估的资料分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

六、积极开展日常评估、专项评估等各项纳税评估工作一是搞好日常评估工作。

日常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一种主要评估方式,是日常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局要求各所税收管理员在兼顾日常税收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欠缴税款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二是专项评估是纳税评估的重要方式,为了确保专项评估的扎实推进,我们在县局征管股设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办公室,专门负责我县重点行业的专项评估,截止10月日,由县局征管部门牵头建立的石油采掘业、白酒酿造业两个评估模型已建立完毕,并上报市局评审。

七、纳税评估工作面临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一)纳税评估缺乏一支专业队伍。目前我县的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税收管理员、县局的征管部门负责,既要负责日常税源巡查、税收征管等工作,还要负责纳税评估,导致评估质量不高,因此我局将尽早启动征管体制改革,努力建立专业的纳税评估队伍。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树立责任意识的同时,既要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运用等业务知识,更要学懂弄通时新的税法政策,如新颁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又要掌握经济学、心理学,具有较强的逻辑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能分析企业经营规律和进行询问谈判。就目前的人员状况而言,不少人很难达到这些要求。因此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

(三)纳税评估执法地位不明确

首先评估人员进行案头分析,针对纳税人超越预警指标的现象,推定其存在涉税违法疑点,是逻辑推理过程。评估人员仅指出了纳税人存在其中违法的可能性,并不能确定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及其性质,因而它不是证据,对纳税人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另外要确认纳税人违法行为,仍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证处理。其次,约谈举证缺有力的证据。《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权限定了八项,与约谈最相近的是举证,但显然不能与询问等同,所以纳税人拒绝管理员的约谈要求时,管理员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纳税服务个人工作总结(篇2)

一、突出大厅标准化建设。“全功能窗口”模式全面到位,设置叫号机、导税员和值班长,平均每笔业务办理仅3.07分钟,效率全市最高。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推行POS机、影印系统、同城通办等服务举措,纳税人满意率100%。窗口征收入库各类税费30亿元,门临开税票47923 份、发票13467份,发售发票32类16246 户次,受理各类涉税事项20xx 户次,银行对账18606笔,委托代征单位结报312 户次,提取手续费978 户次,累计金额477.61 万元,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均达100%。对10213户单位进行TIPS验证累计数十万次。办税服务股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二、突出纳税人办税能力建设。大力宣传“12366热线”和“维权360”服务品牌,开展服务需求调查,编印宣传资料,开动“流动宣传车”到乡镇、港口,组织开放日活动,规范各类咨询方式的受理。成立纳税人学校,联合财政、国税办学,培训24场次、会计近万名,按季开展新办企业培训,培训234人。办理网上涉税事项1683笔,网上办结率30%,运用网上办税模块10项,处于全市前列。

三、突出纳税人之家建设。完善“纳税人之家”硬件建设,“纳税人之家”活动20多场次。多次走访各镇区党政领导和重点企业,共谋发展。定期开展“办税员沙龙”活动,搭建税企沟通桥梁,促进纳税人办税能力建设,受到纳税人广泛好评。

四、突出干部素质建设。以“迎评”工作为契机,以创建“星级办税服务厅”为抓手,强化理念引导,实施纠风整顿,工作质效明显

提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协调为挂钩村安装变压器,节约费用六万元,长期资助挂钩村四名残疾儿童,捐款数千元帮助贫困户,捐款近万元帮助困难职工。

纳税服务个人工作总结(篇3)

纳税服务是人们为了履行公民职责而必须担负的重要工作,并且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过去一年中,纳税服务局在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果,这些成果得益于我们的不断努力以及优化纳税服务的政策。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遵循“公平、透明、高效、便捷”的服务宗旨,重点围绕税收政策宣传、涉税咨询、税款管理、风险防范和纳税法律意识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

首先,在税收政策宣传方面,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政策,让公众更加深入地了解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我们采用了多种形式,包括发布宣传视频、开展纳税讲座和组织税收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公众对税收政策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我们积极推广涉税咨询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咨询和答疑服务。我们通过群众咨询热线、网上咨询、微信公众账号等多种服务渠道为大众解答各种疑问,让广大纳税人有一个完整、准确的税收知识体系,促使公众更深刻地理解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增强纳税人合法维权意识。

其次,我们加强纳税管理工作,致力于打造高效的纳税服务平台,构建数字化涉税服务体系,提高纳税人办税便利度。我们不断地优化纳税服务系统,引入了更安全、更智能的纳税服务,如手机app办税服务、微信消息实时提醒等,使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得到更便捷的服务。(幼儿教师教育网 YjS21.CoM)

最后,我们通过分析各种潜在的税收风险,从制度层面完善税收管理、纳税人反馈和应对机制。同时,还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合作与沟通,持续推动台区共建,实现纳税和监管工作的电子化协同,形成完整的税收治理体系。

在过去一年中,不管在任何工作领域,我们都秉承着“问计于民,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推进改革,力图提升政治信任”。经过不断地创新,政策调整和服务升级,纳税服务已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我们将继续发挥长处,共同携手,共同开创新的纳税服务时代!

纳税服务个人工作总结(篇4)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的简并,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11%税率”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所涉及的填写说明调整内容见附件3。

二、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2,所涉及的填写说明调整内容见附件3。

三、本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3.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调整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黑龙江国税纳税申报通告]

纳税服务个人工作总结(篇5)

根据地区要求,我局根据纳税服务工作经验,对20XX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一、制度规范。

首先,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以及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制度,其中包括《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管理制度》《阿瓦提县国税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阿瓦提国家税务局发票入库验收制度》《阿瓦提县国家税务局发票保管制度》等。这一系列制度从办税服务厅、票证管理、给了纳税服务科干部制度上的约束及指引,避免给纳税人造成麻烦,减少工作人员的错误率;其次,为了提高我局的办事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快速的服务,制定《阿瓦提县国税局办税服务承诺》,主要对业务办理的时限进行规定,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群众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刁难怠慢纳税人、服务态度恶劣或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涉税事宜者,可以直接向局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举报电话,我科恪守承诺,认真调查,情况属实者,按办税服务厅违诺处罚办法严肃处理;第三,为逐步打破大锅饭格局,真正实现奖勤罚懒,作为单位试点科室,我科制定《纳税服务科前台人员考核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办法进行考核,从20XX年8月开始探索量化考核制度,对科室人员办理各项业务的数量和质量、审核涉税资料、工作效率、工作态度、政务信息、请假外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通过多方面的考核,逐步拉开科室干部收入差距,通过考核逐步拉开收入差距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科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科室内部形成了一种良性的竞争氛围。

二、税法宣传。

三、纳税咨询。

我局在全国范围内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主体前提下,主要使用办税服务大厅的固定电话作为纳税人的咨询电话,在长期宣传中,已初现成效,纳税人拨打此电话咨询业务事项的逐步增加,并对我科干部的解答表示满意。

四、办税服务。

五、权益保护。

我局不断完善征纳双方互动机制,注意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遇到损害纳税人权益的情况,在不触犯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纳税服务个人工作总结(篇6)


对当前的纳税服务工作几点思考

当前,经济已经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快车道,我们人员该如何去适应和把握税种、税源结构调整带来的新常态,如何适应互联网形势下的’网上办理’的电子税务局的新常态,如何适应国地税合并后出现的新问题。“放管服”改革要求税务机关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简事前审批,优化办税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提升纳税服务能力。“放管服”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基层纳税服务工作,已成为摆在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纳税服务意识不强。纳税服务“三重三轻”现象依然存在,即“重管理轻服务、重权利轻义务、重形式轻内容”。在思想意识上,把纳税服务工作等同于树立形象的面子工作,纳税服务工作更多地停留在文件上,没有真正立足于服务纳税人。在工作部署上,认为纳税服务工作是纳税服务部门的工作,没有从全局层面来安排,纳税服务尚未形成合力。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受传统执法思维的影响,不能把服务与管理并重来抓,不能把服务与征管真正融合在一起。

纳税服务机制不健全。现有的纳税服务制度大部分是针对办税服务厅内的纳税服务工作制定的,围绕税源管理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岗位设置、服务职责、责任追究、监督管理等纳税服务机制尚未建立。

纳税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没有紧紧围绕纳税人的现实需求提供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花拳绣腿式服务,中看不中用。如纳税人学堂。对纳税人而言,很难享受到实际业务所需的培训和辅导,对税务机关而言却是疲于应付。二是人云亦云,盲目跟风式服务措施,作用甚微。如24小时自助服务机。在多元化纳税服务平台全面搭建的互联网+时代,极少有纳税人会选择24小时自助服务。三是有些服务措施搞一刀切、全覆盖,对部分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如不结合部分乡镇纳税人实际,通过通报、考核等手段,一刀切、全覆盖地推行电子报税,给纳税人造成一定的负担。四是国地税联合服务举措不力,达不到纳税人期望值。如财务报表等资料无法实现一方报送双方共享等等。

二、做好基层纳税服务工作的思考

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纳税服务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以先进服务理念为统领的理论支撑体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的纳税服务制度安排体系,以“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为载体的纳税服务平台建设体系,以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核心的组织保障体系,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为目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纳税服务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能力。

调查分析纳税人现实需求。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认真分析研究纳税人合理合法需求。经走访、调查,在“放管服”新形势下,纳税人现实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希望缴“明白税”。对同一税收政策,各地往往执行标准不一,以致执行起来征纳双方有分歧。二是希望提供分类服务。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不同、所属行业不同,其服务需求往往不同。三是希望提高办税效率。纳税人反映办税由过去的在办税服务厅“站着等” “坐着等”,变成现在在家里或者办公室“看着等”,走完“网路”报税后,还得跑“马路”报资料,前厅、后台之间还要来回跑等等,办税效率依然不高。四是希望加强征纳沟通,但要减少不当打扰。纳税人希望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能多加强和纳税人的沟通,帮助他们降低税收不遵从成本。

基于纳税人需求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一是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辅导。加强 “热点”和“难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政策把握度。加强涉税风险防范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最新税收法规、税收业务解析、征收管理法规培训,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水平。二是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优化网上报税软件的功能,实现所有涉税事项“一网通办”“立等办结”,最大限度节约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三是降低纳税人税法不遵从风险。坚持“风险预防与管理并重”原则,为纳税人提供风险提醒服务,通过事前提醒和风险提示机制,帮助纳税人规避涉税风险。四是确保各项减税措施落地生根。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辅导,优化办税流程,积极开展“一窗式”、“免填单”等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时办理减免税事项,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五是规范涉税中介服务。建立税务部门服务和涉税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纳税服务体系,两种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的资质,具有会计初级职称,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同时,做好监管,让中介机构在制度内规范地开展涉税服务工作。

加强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大力抓好纳税服务专业培训和日常在岗培训,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纳税服务个人工作总结(篇7)

南阳市局“四步走”贯彻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会议精神 在组织收看全国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视频会议后,该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结合南阳地税实际,提出了“四步走”的工作要求。

一是定方向。总局会议指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一套便民办税措施的“组合拳”,将以“打连发、呈递进”的方式分批进行。该局认真学习总局视频会议精神,将总局提出的六项便民办税举措作为工作重点,为“春风行动”的开展定好方向。

二是探需求。进一步建立征纳双方相互沟通的桥梁,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辅导、热线受理、调查问卷等形式,探索纳税人需求;通过换位思考,切身体会纳税人的心情,了解纳税人所思所想;通过对照六项便民办税举措,深度挖掘履行职能中隐藏的问题,认真反思,仔细查找,及时发现并整改纳税咨询、业务辅导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面对面。提供“面对面”服务,做到办税“面对面”、咨询“面对面”、沟通“面对面”、宣传“面对面”,拉近与纳税人之间的距离,以快捷便利为原则,依法简并办税程序,简化办税手续,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打造一流的办税服务环境。

四是走基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办税服务走基层”活动,走向基层办税服务一线,了解服务流程,体验服务氛围,探索服务创新;走向街头、社区、商场,开展服务宣传,倾听群众意见,探索服务需求。坚持以纳税人的需求为第一信号,以纳税人满意度为第一标准,拓宽服务渠道,细化需求响应举措,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