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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写作] 高中的文章之一

发表时间:2022-08-29

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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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读到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时,我的眼泪都会不打一处来,总会想起那个头发蓬松夹杂银白的父亲,总会想起他那弓着腰的背影……

我已有半年没与父亲相见了,想必是眼角的皱纹间又镶上了几许尘沙,黝黑的脸上又挂有泥土打制的吊坠,父亲真的是老了。十八年了,父亲穿梭于城市间,迫于家庭供给,在村镇做点粮油生意,起先,生意做的是否成功要看别人的脸色,做得好些,家庭就能多点开支,做得少些,家庭就要喝凉水了。这与十八年之前截然相反,十八年前,父亲是年轻的帅小伙而且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知识青年。听老一辈的人说,父亲十八岁就做了小学教师,后来因为家庭供给跟不上,被迫放弃了教书匠的职业,免于到了乡镇跑起了做小贩的行当,十多年风吹日晒,成就了父亲为人处事的精明原则,在乡镇的粮油中有了点名堂。

和煦的春风照应着明媚的阳光,父亲锣鼓敲打把我母亲娶进了门,从那以后,父亲的形象在乡里人的眼里变成了唾弃、看不起,由于母亲文盲的缘故,年轻的时候还要过饭,因此……这也许在父亲看来没什么,因为在走自己的路。但是恰巧是爷爷也与母亲反目成仇,这给本来开心的家庭蒙上了一丛扯不开的阴影。次年,我降生了,给这个阴影的家庭带来了少许的欢乐,但是听母亲说父亲不从一次的在角落里哭泣过,也许在别人看来“男儿有泪不轻弹”,是的,父亲为了口粮哭了,仅有的二分地,只是两袋粮食,再加上收成不好,母亲只能与父亲挨饿了,没了奶水,怎么办?我那时身体又虚弱,被人称作出生时“大头皮鞋都能装下”的幼婴。父亲忌讳哀求别人,没有办法了,然而父亲没有向邻里借粮食,向邻里借粮食,只能在唾弃的基础上在增加一份歧视,父亲去了自己老师家中借了两袋口粮。现在每次看待那饭锅里的米油,内心都会有一种酸楚。

六岁那年,父亲被迫下岗了,母亲又生了一场大病,这给本来生活就不怎么富裕的家庭又带来了苦楚。为了供给,父亲紧随着大伯,去乡镇当起了沿街叫卖的小贩,父亲把家中唯一值钱的工具——自行车用在了上面,用它从这村把粮油运到那村,就这样父亲与粮油生意打上了交道。我们家的生活也逐渐好了许多,在供给上度过了苦楚。但是在前几年,意外发生了,父亲在自家屋顶补漏的时候,不小心从房顶上跌了下来,跌碎了膝盖骨。我曾记得,母亲用三轮车把父亲带到了医院,让我在家望门,可是我哭了,看着母亲远去的身影,我的心……我不管了,我蹬着脚踏车,往镇上医院飞奔,我感觉我的心碎了,父亲不知道有什么情况,我的汗水阴湿了我的衣裳。在沙石路上,我没感觉脚下的坑洼,我只有一个信念,我要我的父亲,我要我的父亲……到了医院,看到躺在病床上的父亲呻吟着,我的心既是伤痛又是欣喜,知道父亲只是摔碎的膝盖骨,别的没什么大碍。那年也顶上粮油价格的飞奔的往上涨,父亲在家养病,听到这消息,父亲急了,那时我才知道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事业,尽管父亲的事业并不大,但对于他来说是做到自足。听医生的建议,要想让骨头好得快,就要练膝盖的关节,于是父亲将脚放在床上来回的伸缩,急的时候一天练到晚。我几度看到父亲边哭泣边呻吟,我才知道父亲太在乎这个家庭,太在乎我和母亲。

后来,我上镇上上学,和父亲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父亲每年回家两次,那天父亲回来家只为了看我,第二天又急忙的走了,现在,每次看到父亲的瘦小背影,我的心都会酸溜溜的,父亲为了家奔波,我真的感动。在我生命的日子中我会永远爱你,我的父亲。

最幸福的人不一定要拥有最好的东西,他们只需把自己的压力变为动力实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生活不是如何经受风暴,而是如何在雨中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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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写作: 孝敬高中文章之一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我们可能会按照个人习惯写一些文章,不同的文章可以用在不同的场合,让我们来参考一些范文吧!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今日写作: 孝敬高中文章之一》,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中国人一向是讲究孝道的。从说文解字上来理解,什么是孝,就是等到老了,身体有了很多的不便,就等于又把匕首梗在自己的生活中,当孩子替代进来,于是成就了“孝”。那什么是道,就是做什么事都有自己的规则,违反了这个规则,未必就是“孝”了。

我们见到很多子女,有点刀子嘴豆腐心。在父母老了,很多事情可能真的受限于年龄的原因,或者是记忆力差,或者是性格有改变等等导致事情容易出错或者是和孩子价值观不符,而孩子长大了,能够有了自己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当两者碰撞时,孩子开始责怪甚至是斥责父母,这种情景在很多家庭都是常见的,大声斥责父母,可是平时对父母也关心很多,那这到底是不是孝呢?我认为这也是一种孝,同时也是一种不孝。所谓孝道,我们经常会把孝字和敬字联系在一起,或者和顺字联系在一起,这表明孝之道在于“敬”和“顺”,所谓“敬”,大家都知道,这是一种敬重,是要把父母放在高处,而不是随意的斥责。顺则是要顺从父母的意愿,不要试试去顶撞他们。所以,之前那种子女只能叫孝而不敬,不能算真正懂得孝道了。

那在现实生活中,敬是必须的,但如果什么事情都顺着父母,也不是正确的。如果这样做,那等于回到古时那种三纲五常的年代,这与崇尚自由民主的现代社会理念是格格不入的。至少也会被人认为是“妈宝”之类的,有时让伴侣内心很难过,反而带来更多的家庭冲突。作为独立的社会个体,孝敬是需要的,但是“敬”不代表着盲从。这是一种尊重和理解,可是不代表着认同。所以面对着父母的观念和社会的冲突,和小家庭的价值冲突,和自己的观念冲突时,就要显示自己成人的自主性了。这好像与孝顺的顺字有相悖之处。内在的意思是不是说父母的话不听就是违背“孝道”了呢?如果这样去理解,我认为是有些极端了。顺除了遵循之外,还有一种是梳理和引导。前者是被动的,后者是主动的。怎么在发生冲突中,能够采取合适的方式引导问题的解决取得双赢,这就是需要考验我们行使孝道的生活技巧了。其实有时也未必很难处理,我相信,在真正发生冲突时,大多数父母都会考虑孩子的意见的,因为真正到老了,父母还是会把主导权交到孩子手上的。

谢谢悟空盛情邀约。从家庭这种角度看,孝敬父母与孝顺父母本质上是一样的,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孝敬父母和孝顺父母都是应该的,但也有细节方面需要分别对待。

何謂孝,孝即尽心尽意赡养父母也。拆字会意,即是上老下小,秩序井然。孝乃天下大道大德,以至孝侍奉父母,本是天经地义。

何谓敬,敬即敬重尊重也,孝敬就是在孝的基础上再加上敬重尊重。而尊重他人以致互相尊重可以说是当今世界处理人际关系的最高准则。

何謂顺,顺即顺从服从也。孝顺就是在孝的基础上再加上顺从服从。当然,顺从还是不顺从 ,也是有人际关系方面的根本原则可以讲的。而不是一味的毫无原则的跟随与顺从。

总的来说:父母慈,子女孝。父母仁,子女敬。父母义,子女顺。父母礼,子女循。

反过来说:父母不慈,子女仍当孝。父母不仁,子女仍当敬。父母不义,子女不必顺。父母不礼,子女不必循。

记得小时候最会背诵的就是唐代孟郊的《游子吟》了。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每每背诵这首首诗,就会有一种甜蜜的幸福和温暖涌上心头。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意思是:父母年迈在世,尽量不长期在外地。不得已,必须告诉父母去哪里,为什么去,什么时候回来。并安排好父母的供养。

你觉得应该不应该这样呢?我觉得真应该这样的。特别是在今天,我们年轻人多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多是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艰难的社会现实情况下。

其实,关于孝道孝德的问题,是涉及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核心问题,也是儒家伦理学的最基本之命题。也是今天我们的国家回归儒家回归传统文化的社会发展大趋势、总趋势下,我们必须重新给予高度关注的话题。

就说这么多了,孝的问题不简单、太复杂了,不是我三言两语能说的清的、说的透的。希望我的解释能对你们有那么一点点帮助,谢谢了。

你把孝敬父母老人的孝为与陌路人的行为视为同等,那就对你不必请问应该责问,是否生养你的人也应对你所说“生养你是情份,生下来我不高兴了就应在你嗷嗷嗷待哺时把你抛弃也是本份。”,这也是语意相关,代代相传么,你是否有下代,如有,就赶紧把你的所谓“情份,本份论。”赶紧实施,別到老了,无能为力时只能后悔无奈的哀叹。

可以说,你把这种言论用在《百善孝为先》的中国传统规范的重要理念上,是极不严肃的,己到了无可用语言责斥的地步。只能说,你从出生后一直没受到基本的礼仪教养,就让你快速的成为了大人,成为了不要父母,厌烦父母的主人,责不在你,应由生养你的人来担责,你说,可否?可能现在己到担责的时侯喽。

人生前行的脚步再快,时代的发展再迅捷,无论到达何种的现代科学程度,父母,永远是顶头至亲,天下最高的亲爱之人,人间永远不能分割的一体属性,这简单的道理,连低等的动物也能感知,真不知,此种“情份,本份论”是怎样的从内心而生,脱口而出,并且还信誓旦旦,言之凿凿。

你很气壮,壮得容不了父母,你很理直,直得只能让父母受屈,可以视不满为对手,但怎么能把不满视为老年的父母为泄愤者?

你父母如果真是无助又无能,如果确实要靠你扶养,其境必难,其况甚忧,大概也是在承受教子无方的报应吧。

[实用写作] 初三写人文章:同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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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竟然无条件投降,我就暂时答应你。”

“这里是新同桌规定制度:第一是:……”

老师竟然把她调到了我身边,“不是吧,为什么是她?”我敲着头,紧锁眉头,用尽全身力气跺着地板。她虽然是我们班的大才女,但以泼辣著称。和她同桌,唉!死定了!

同桌第一天,我还没等屁股坐热,便和她约法三章:第一,以桌作为“三八线”,彼此不得越过对方地盘一步,否则受皮肉之苦一次;第二,不能找对方说话,否则受皮肉之苦一次;第三,互不干扰“内政”,否则受皮肉之苦一次。也不知道她在听“约法”的时候是什么心情?至少,小眼珠快蹦了出来。我却得意洋洋,心想:要是我生活在鸦片战争的时代,由我去和英国人谈条约,保管清政府扬眉吐气啦!

第二天还好,她没有忘记“条约”,可是从第三天开始,她已经跨越“三八线”好几次。当然,皮肉之苦是要受的,她挨了我几拳。然而她可不是甘于吃亏的人,趁我偷乐之际猛地用书在我的头上敲了一下,理由是我打她时手伸过了“三八线”。我正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张纸条挡住了我的视线,纸上赫然写着:我的手没越界,打你时我用书打的。气煞我也!我立刻宣布撤销“条约一”。

她各科成绩都很好,一天下午,我正在思考一道难题,她忽然大呼小叫,彻底打断了我的思路。愤怒的我朝她狂吼,谁知她丝毫不知己罪,还义正词严地谴责我吓坏了她。我气的鼻孔冒烟,问她:“你能不能有点淑女风范?”我话音还没落地,她的嘴便开启了机关抢:“你能不能有一点男子汉的气概……”我顿时哑口无言。毕竟,她是个十分泼辣的才女呀!毕竟,吵架我也说不过她呀!毕竟……

本想誓死维护的“条约二”和“条约三”也保不住了。

再三思虑后,我决定与她“和平共处”。当我带着十二分的诚意向她“求和”时,她笑了笑,说:“你既然无条件投降,我就答应你。这里是新同桌规定制度:第一是:……”我一听,立刻瘫在了桌子上。

那是她“奸诈”的体现,是由她的才华而做为基础。但要是她不与我做同桌,生活或许少了一些乐趣,我或许就不会记住这个“奸诈”的“曹操”了。

[热搜写作] 高中文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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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我们是听着奶茶的《后来》走到一起的。

很久很久以前,我们没有后来,曾以为会一个人看天,但后来我们就遇见拉。很久很久以前,我们没有后来,曾以为会一群人流浪,但后来我们就分开拉。在志摩挥手的瞬间,心带着影子离开。

也许,风知道,我们的宿命是离开;闭上眼,我们的结局是想念。

犹记得,我们是看着某人的小说一起伤感的。那些所谓的青春疼痛,倏忽般便嵌入我们的心脏。

那些所谓的落寞孤独,蚁溃般便侵蚀我们的信念。

那么远有那么近,仿佛灰尘不断凋落在粉色格桑花上。却也偶尔听到有个灰尘说:“呵呵相信你自己吧干吗那么狼狈啊!”

犹记得,被我们涂鸦后以最美的抛物线进入垃圾痛坟墓的那张纸;体委洗了两次却仍迷糊的脸;那年落满雪的操场和快乐的我们。

点点滴滴酸酸甜甜的记忆都化成了日后的特别厉害的思念

可是站在十八岁拐弯的街角。

像来时那样提着东西默默地走,谁也没有说话,就都走了。然而带走的已不似先前那份重量,所有的都已打磨了三年,包括那句无声的再见。

我固执地认为,争先恐后,是因为谁也不想看别人那落寞的背影由模糊到不见……

青春散场。

谁不曾有尖锐的难过和深深的惆怅?

再后来你有没有发现?关于那场祭奠。

小灿把她心爱的长发留在了那个收集许多记忆的理发店,她不再和小米乐此不疲地吵着架,也不可以在吵不过的时候张开血盆大口说:“我要吃小米拉”。

小米把她所有的书本都当作商品换了心爱的巧克力,用甜蜜埋葬夺眶而出的泪水,断断续续哼着歌排遣那些莫名的心绪。

唐絮画了一周落日,终于挥就一幅夕阳泊在枝桠间的壮景,就好象时间和记忆的定格。

而我则选择了具有生命意义的文字记录那些鲜活跳动的光景,记忆不灭。

昨日之日/天上下了一场花瓣雨/愀然凄美/后来/花落地时/捡拾起一片/脉络清晰/做成记忆的标本!

[优质写作] 《童年》高中文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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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回忆是什么呢?

它呀,是时光老人所赠予的宝藏。

时光匆匆而过,转眼间----

我们都长这么大了。

过去的就成为了历史,

童年也是一样。

可我们心中深埋的回忆,

却始终不变。

春暖花开,

金灿灿的阳光温暖了我们的心房。

看身着黑白礼服的小燕子掠过天际,

在花丛中我们笑着扑着一只只小花蝶,

可爱小巧的鲜花缀满了整个春天。

夏日炎炎,

清澈见底的小溪为我们拂去一份炽热。

看溪底的沙石与嬉戏的小鱼群,

在水中可爱的小脚丫欢快地蹦跶,

晶莹剔透的小水花溅满了整个炎夏。

秋风送爽,

金黄的银杏叶悠然地在风中起舞。

看枫叶悄悄换上火一般的妖艳,

在桂树下我们踮起脚细细嗅闻着,

香飘十里的桂香弥漫了整个清秋。

冬风飒飒,

小雪细撒在光秃秃的树枝上。

看地上被轻铺了一层亮晶晶的银霜,

在植物园里我们难得打了一场开心的小雪仗,

圆滚滚的小雪球堆满了整个冷冬。

一年四季,童年的回忆到处洋溢着,

但它又是多么令人值得珍藏呢?

它如糖果般充满着童真的甘甜,

如明珠般闪耀着童真的绚烂,

这怎能不被称之为----

时光老人所赠予的宝藏呢?

最新写作: 高中四季文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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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记忆河流如痴如梦如画,它就像一本五彩缤纷的画卷让人留恋。最让我陶醉的还是那美丽的家乡。

告别了寒冷的冬季,春姑娘踏着轻盈的步伐来到人间,她为大地播撒着五颜六色的种子,带着温暖的风雨阳光,步入我的家乡。她用那双灵巧的手把家乡装饰的如天堂一般美不胜收。

小草从土里探出头来,它们睡了一个冬天的懒觉,嫩绿嫩绿的显得格外有精神,漫山遍野的花儿受到春天的召唤,开放迎春花在微风中摇晃着,微笑着迎接春天,粉红的杜鹃花,像一只杜鹃在休息,深红的玫瑰花,得意洋洋地摇摇头上的露珠皇冠,傲慢地说:”我最美,我最美!“百合花听啦,绽开了嫩白的花朵,说”我才是最美的……“树林里树枝抽出来嫩芽,春姑娘给它们换上了新衣,鸟儿从北方飞回来,它们在树上搭窝,林间又多了鸟儿的歌声,小河边,柳姑娘舒展着长长的柳条……春天是最美丽的。

炎热的夏哥哥风风火火的来了,太阳烤着大地,花草们无精打采。可是,还有美是无可替代的,绿是夏天最丰富的色彩,深绿的树叶,大树撑起一把把沁凉的大伞。一股隐隐约约的香气传来。在一丛茂盛的丛中,突然有几朵黄色的小花,细细闻来,有一种芳香,它是金银花,一朵朵洁白的花,如天使一般。

伴随着夏天的尾声,秋姐姐慢悠悠的来到了,她挥了挥长袖,一切又开始变化,桂花开了,”桂花开花,十里飘香。“一簇簇菊花,又是秋天的音标。

冬爷爷踏着沉重的脚步来临了,北风呼呼地吹着,似乎在迎接冬天纯白的雪花纷纷扬扬地飘扬着,不一会儿,大地就像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

春夏秋冬这四位魔法师,把我的家乡打扮得越来越美。

[实用写作] 高中的我文章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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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沈从文,无关他著名的作家身份,无关他的名著小说,也无关他成功或是失败,只关乎他的青少年时期,他的美丽家乡——湘西。

沈从文,在他的有生之年所取得的地位和成就是很瞩目的,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天才作家,我们后世人应该尊称一声沈老先生。可是,在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贪玩的小男孩,有点与众不同的小伙子。因为,他离开湘西去北京时才刚满二十岁,而我所喜欢的沈从文是在湘西里的沈从文,所以,他在我心目中永远都是神奇特别的小伙子。

沈从文出生在没落将军家庭,祖父官至贵州提督,相当于现省军区司令。因祖父死得早,没有留下孩子,沈从文父亲便过继到祖父家。也正因为祖父死得早,沈从文父亲并没有如愿变成祖父那样的大将军,家境日益没落。有人以为,像很多古时名门望族那样,家族没落后,会有子孙发奋读书,崛起重振门楣,才有了我们所知道的沈从文。要是真的这样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从文从不爱读书,最爱玩。他不懂为何要到书塾里,摇头晃脑地背那些四书五经,更不懂背了这些书有什么用处。于是逃学就成了他整个求学阶段所做的唯一一件事。逃学的时间他干什么去呢?这个可爱的孩子真的很可爱!他先把书篮藏到一些庙里的佛像后面,为的是怕别人识别他是逃学生。然后他就从城南逛到城北,再由城西穿到城东,要么看老婆子磨针,要么看打铁佬打铁,要么看妇人织篓子;一会爬上人家的果树上摘果子吃,一会下河里游泳抓鱼,一会到城墙边抓蛐蛐;时而傻傻地看工人染布,时而看看豆腐是如何磨成,时而去帮别人磨刀;他孰知烧窑的味道,懂得宰牛的程序,晓得大黄喉蛇的鸣声......在他小小的脑袋瓜里,熟知乡间市井的一切什活,了解一切作坊的工序,他觉得这些都比读四书五经强多,有趣好玩多了。逃学的后果免不了受到惩罚,在书塾里对着孔老夫子图像一顿挨打,一边受打一边想着那许多有趣的事物,都不觉得痛;回到家里关黑房子一关就几个时辰,他满脑子筹谋的是明天要去哪里玩,想着想着时间就过去了。如此童年,任谁不羡慕不欢喜,我是极喜欢的。

他爱游泳,哥哥来抓他,把他放在河边的衣服收没,他便等天黑了用藤蔓遮身跑回家;下次,哥哥再来抓他时,他早把衣服藏好了;哥哥在河里寻找他身影时,他早捏着鼻子躲到水下面去了;等到回家时,在必经的路口被哥哥逮到时便乖乖顺顺地自己跑回家去领罚,免去被哥哥揪衣领的难堪。他爱玩水,下雨天,别人躲开街上的积水走,他穿着布鞋故意踩踏积水,踢起来玩,家人唯有下雨天给他穿雨靴,结果,他把雨靴脱了继续玩,秋天的季节那么冷,只有他不知冷为何物。他爱看大人之间的决斗,有时自己也和同龄人格斗一场,一把自己削好的竹匕首就像是英雄的宝刀傍身。爱凑热闹,法场处决犯人,他总要赶上看那 “精彩”一刀。就连是死人下葬,他也要看看和自家的风俗有什么不同。甚至,他还迷上了的刺激,把买菜钱拿去返本,被哥哥用鞭子打得伤痕累累也不怕。 这样的他,家人对他可谓失望透顶,体面的亲戚们更对他纷纷摇头。

其实,这是他探知外面精彩世界的一种方式,而且他迷恋于与大自然亲近的一切,也热衷于人们日常生活的一切人事活什。他不会去分辨它的好坏,也不去评估善恶,只知道自己内心的欢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