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通知(优选十一篇)。
伴着我们工作的不断优化,我们可能会按照个人习惯写一些文章,范文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你是否需要一些实用的范文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调整通知(优选十一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调整通知 篇1
亲爱的家长们:
为了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配合家长的工作时间,我们的作息时间从5月3日开始相应调整。修改后的作息时间为:
入园时间:8:00———8:30
离园时间:5:00———5:30
温馨提示:为保证教学质量,上午9点:00后,大门将关闭。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老师。为了孩子的安全,请理解给家长带来的不便!
请注意时间的变化,按时接送宝宝,同时帮助孩子养成守时的.好习惯。谢谢你的合作!
20xx年x月x日
调整通知 篇2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根据季节变换需要,现对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1、自x5年10月1日---x6年**月**日,上班时间调整为:
上午:8:00---12:00(仍为原上班时间);
下午: 2:00---5:30(原时间为3:00---6:30)
2、各分公司原则上按照集团规定调整自身上下班时间,各生产建设单位也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自行调整,但必须将上下班时间安排报集团办公室。
3、各单位请按照作息时间要求严格执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集团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违者按有关考勤规定处理。
调整通知 篇3
国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电20xx-20xx年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836号),现将北京电20xx-20xx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电20xx-20xx年输配电价(具体标准见附件)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电企业可依此标准向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收取过费。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未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仍执行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
二、电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输配电价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按年度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当年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电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收入与成本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抓紧开展不同用电种类之间交叉补贴的摸底测算工作,20xx年底前将测算情况报市价格主管部门。
三、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企业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1月17日
调整通知 篇4
20xx年度苏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缴费基数下限为。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
,缴费基数下限为。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社会保险缴费办理程序为:参保单位于每月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苏州市20xx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即将结束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是社会保险征......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是社会保险征收的重要环节,也是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待遇计算的基础。申报对象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参保职工;申报内容为用人单位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全年工资性收入总额。
20xx年度相城区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自20xx年1月开始,至3月10日结束。截止3月1日,已有6683家企事业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柜面办理申报了本单位的社保基数。为提醒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避免单位缴费基数的硬性调整和列为20xx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社保中心于3月1日对尚未完成申报的单位再次发出提示短信,告知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渠道。
调整通知 篇5
各位同事:
由于五一之后,白天渐渐变长以及考虑各位同事中午午休的原因,公司对上下班时间做出相应调整。安排如下: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
中午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周六: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5:00为工作时间
以上时间安排自20xx年05月25日开始执行,望各位同事周知!
20xx年xx月xx日
调整通知 篇6
尊敬的用户:
现行印刷品资费标准是从x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10年来,由于人工成本、燃油费用的迅速增长,国内印刷品邮件的寄递成本全面上升(2014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xxx年的2.7倍,目前汽油价格为xxx年年初的1.4倍)。经研究决定,自xxx年12月1日起对国内印刷品资费做如下调整:
首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由现行本埠(县)0.4元、外埠0.7元调整为本埠(县)0.8元、外埠1.2元;续重资费维持现行每100克本埠(县)0.2元、外埠0.4元不变。(通俗的讲,一件印刷品邮件不论内含几份印刷品,不论重量多少,寄往本市(县)的一件提价0.4元,寄往国内其他市(县)的'一件提价0.5元)
为体现国家对文教事业的扶持政策,本次资费调整后,对交寄符合优惠范围和优惠条件的教材教辅类印刷品协议客户将给予一定的资费优惠。
优惠范围:列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包括外省直供教材和代印教材)和列入省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
优惠条件:与xx企业签订国内函件用邮协议,且在大宗邮件收寄处理中心或xx集团公司批准的其它地点,通过邮资机过资交寄的上述范围内的教材教辅类印刷品。
优惠幅度:首重资费优惠15%,续重资费、挂号费及制作费用不予优惠。
特此通告。
中国xx集团公司
xxx年十一月一日
调整通知 篇7
根据国家发改委[20xx]12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电价的通知》和北京市发改委[20xx]1013号《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电价的通知》文件,经学校批准,并根据学校的用电管理相关办法,对我校校内用电电价调整如下:
1、居民电价
居民生活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08元。即由原来的0.48元/度,调整到0.488元/度。
2、学生电价
按发改委文件,学生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学生超标用电0.488元/度。
3、本校单位用电
由原价0.78元/度调整为0.86元/度。
4、驻本校校外单位
驻本校校外单位用户用电费,由原来的1.12元/度调整为1.28元/度。此电费是由北京市供电公司向学校收取的基本电费,以及校内电供电设备和线路损耗、配电运行和维护等因素核算出的校内加价电费两部分组成。
5、本次电费调整经学校批准从20xx年8月10日执行。为了准确地掌握用户的用电情况,动力中心将从9月15日开始,入户核定表底,核实用电量情况,结清以往电量。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此后交费一律按新价格执行。请各用户予以协助。
咨询电话:(查表) (收费)
总务后勤部能源动力服务中心
20xx年9月12日
调整通知 篇8
xxxxxxxx:
经招聘(或推荐)和考评,现调xxxxxxxx部门(xxxxxxxx科或车间)【人名】同志到xxxxxxxx部门(xxxxxx科或车间)工作。并于20xx年xx月xxxx日及时完成工作交接,到新部门报到。
若因本人原因影响工作,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调出部门负责人:xxxxxx
调入部门负责人:xxxxxx
调入部门负责人请在员工报到后,签字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XX
20xx年xx月xxxx日
调整通知 篇9
近年来,余庆法院在创建“六型五好”法院思路的`指引下,党组率先垂范,廉洁自律,注重管理,创新举措,真抓实干,全体干警紧紧围绕在党组周围,顾全大局,脚踏实地,努力奋进,有力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法院的形象在树立、口碑在形成、荣誉在增多,党委政府、上级法院以及人民群众对我院的整体评价和满意度在提升。但是,在取得成绩和荣誉的同时,部分干警在树立形象,遵章守纪,巩固成绩,争先保先上仍存在麻痹和懈怠的地方,尤其是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和聊天问题不断蔓延,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法院和法官形象,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阻滞了工作质量的再提高。为有效遏制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和聊天问题,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继续上台阶,经院党组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除因工作需要上网查阅和下载资料外,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在上班时间严禁上网玩走象棋、打板子、下围棋、搓麻将等等网络游戏;严禁浏览和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和影音资料;严格播放网上音乐;严禁QQ聊天和其他视频聊天。
二、除因工作需要外,全体干警必须恪尽职守,到岗到位,上班时间不得窜岗和脱岗,严禁在档案室聊天;严禁在法警大队聊天、睡觉和观看电视,上班时间法警大队电视应予关闭。
三、院督查组将重点针对上述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反规定者,无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年龄大小,当场对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者罚款200元;对在档案室、法警大队聊天、看电视者罚款100元;对在法警大队睡觉者罚款200元,并由政工科记入本人业绩档案。同时,取消其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资格,其所在部门当年不得参加评先选优。
四、本通知由党组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年月日
调整通知 篇10
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要求,经研究,现就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天不低于10元。
二、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
三、企业在发放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不能影响高温岗位工作劳动者的高温岗位津贴的发放,并继续做好高温季节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四、各企业,特别是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作业的行业,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当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缩短工作时间。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除涉及国计民生、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业外,工作环境不能满足极端高温条件作业的企业,可视实际情况采取暂停工作和保证休息等措施。
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高温季节保护职工健康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本通知下发前今年已有的高温日,企业应按本通知规定发放高温季节津贴。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总工会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调整通知 篇11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为更科学合理地安排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学校决定从5月4日(星期一)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教职工的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教师上课时间和学生作息时间见附件。
请全校师生员工根据学校作息时间的变化,合理安排好工作和学习。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相关单位、部门要做好教学安排,后勤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要根据作息时间安排好开饭时间、班车运行、学院南路校区上下课和作息时间的'电铃调整等相关工作,中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要调整好沙河校区上下课和作息时间的电铃。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