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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23-12-28

2024财政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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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调研报告【篇1】

今年我市实行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从而把区级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时期,我区财政体制建设和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显著的。然而,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区财政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不少亟待完善之处,制约着我区财政的发展。下面就我区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体制运行基本情况    实行分税制度改革后,市级对区级财政制定的政策为:核定区级收支,暂借给区级一部分税源,在此基础上确定区对市属于定补区(或上解区),暂借税源在以后的年度里按照比例市级要逐年收回。    二、体制运行中取得的成效    (一)分税制改革促进了各级政府理财观念的转变,形成了各级政府共同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老的财政体制下,各级政府只关心本级财源企业的发展,在支持企业时要先看是不是本级企业。而新的财政体制下,市、区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利,树立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理财观念,全力为辖区内所有企业服务,在中小企业担保、小煤矿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资金的使用上,对任何类型的企业都能够支持,形成了市区利益共同体。    (二)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市区实行分税制后,极大的调动了区级政府征收的积极性,财政收入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从近几年的一般预算收入对比可以看出,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初步建立。    (三)财政实力增强,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1、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    2、财政对农业、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年均递增N%,200*年总计达到N万元,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3、重点支出得到保证。    (1)市区自实行分税制后,我区对城区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加大,仅200*年,用于城区道路建设、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总额就达到3000万元。    (2)人员支出增加,在200*年调整津贴工作中,我区克服了财政供养人口多的实际困难,及时兑现了行政机关规范津贴的增资部分,金额达到N万元。    三、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分税制改革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现行的财政体制改革仅仅是朝着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关系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由于受制于上级政策的限制和自身财政困难的影响,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还有很多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突出表现在:    (一)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明确。    区级政府财权的确定必须以其事权为基础。但是,目前我区政府的财权往往与其所承担的事权并不完全配套,影响了区级政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其次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各项事业管理体制、劳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政府机构等都经常发生调整变动,引起区级政府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其与财权不配套。    (二)收入划分不尽合理,尚不规范。    1、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市财政虽然暂借给区级政府一部分税源,但这些税源自200*年后,就每年都要由市财政按比例扣回,使区级财政收入每年都要短收一部分。    2、实行分税制后,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之间的收支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体制下,为了维持市本级财政的正常运转,市里将辖区内的N户纳税大企业的税源上划,作为市本级的固定税源,只留给区级政府一些纳税小企业及零星税种,导致区级财政没有足够的税源去征收。    3、纳税属地划分不清,使区级财政收入减少一部分。我区内的一些纳税重点企业,税务登记在**区,但由于其总公司在其他区县,税收征缴却不在**区,例如**厂的生产销售都在**区域内进行,但是其总部**公司设立在**区,其税收征缴由**区负责征收,使我区收入减少。    (三)转移支付补助过低。    1、转移支付的力度不大且不稳定。由于我区收入总量小,区级每年新增的税收收入有限,用于弥补自身增支都非常困难,可用于补助乡镇的财力微乎其微,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只能依靠上级,但是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比重偏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较小且数额不确定,影响了下级预算的统筹安排及重点工作的运转。    2、对农村转移支付补助低。近年来,区级对农村的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市里对我区农村转移支付的补助基数,是在200*年的基础上确定的,市本级对区级的转移支付金额,已不能满足我区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农村中小学取暖、

财政调研报告【篇2】

 乡镇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石,乡镇财政状况直接关系到乡镇政权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对我县乡镇财政赤字的严峻现实,为了推进全县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2001年7月20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的决议》。最近,根据县委的部署,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又组成专门调研组,采取召开不同类型乡镇的乡镇长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查阅有关消赤保平资料,多次召开碰头会等形式,摸清实情,掌握根源,商讨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乡镇财政赤字和“消赤保平”工作现状乡镇财政赤字,是指乡镇本年度内财政收入不够支出的亏空部分,其中包括挂账和负债。两年半来,虽然县政府认真贯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投入满腔热忱和大量精力,采取多种措施,但消赤保平工作收效并不明显。从总体上看,乡镇财政赤字进一步加剧。经县审计局、财政局调查核实,2002年底全县乡镇帐面赤字为16209万元(不包括中小学校负债9255万元,下同),隐形赤字5953万元,两项合计实际赤字为22162万元。有35个乡镇出现赤字,占乡镇总数的97.2%。其中:赤字在100万元以下的有12个乡镇(共601万元,占2.7%),100万元到500万元的有16个乡镇(共3467万元,占15.6%),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有3个乡镇(共2223万元,占10%),1000万元以上的有4个乡镇(共15871万元,占71.7%)。2001年全县乡镇赤字总额为26511万元,比上年增长100%,2002年赤字总额比上年下降16.4%。2002年赤字比2000年增加200万元以上的有…….等乡镇,增加金额合计9183万元,2002年比2000年赤字增长两倍以上的有……..等乡镇,增加金额为8381万元。赤字资金来源:有金融机构借款9834万元,其他机构借款3220万元,个人借款1904万元,占用专项资金478万元,应付未付5264万元,其他渠道1462万元。鉴于乡镇财政赤字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一直把乡镇消赤保平工作提高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对待。2000年县委、县政府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通知》(×委发[2000]95号)、《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限期消化乡镇财政负债的通知》(×政发[2000]81号)等文件,要求乡镇加强财政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逐步消化乡镇财政赤字。同年,县政府成立了“××县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成立了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2001年3月县财政局制定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消赤保平的奖励政策,决定对抓收入有成效、消赤明显的乡镇,分别给予收入上台阶、消赤保平和当年综合财政收支平衡等奖励,对赤字加剧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三年来共兑现奖励资金314万元,下达困难补助资金351万元,并对消赤保平工作落后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县财政部门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了乡镇长和乡镇财政所(组)有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了依法理财的观念,增强了消赤保平的责任感。2002年县财政在我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和上年度多次增加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大背景下,对县乡财政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大幅调高乡镇人员经费支出标准。其中:行政人员和教职员工提高到20000元/年人,其他事业人员提高到16000元/年人;乡镇财政支出基数从2001年的12722万元提高到2002年的23924万元。2003年又进一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标准,乡镇支出基数又比上年增加了1500多万元,同时提高各项事业发展资金的补助标准。由于连续两年的重大调整,大大增强了乡镇财政可支配能力。为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2002年3月县政府发出了《关于批转××县中小学教师工资财政统一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从2002年5月1日起,对农村中小学校所有财政供养的在编在职正式教职工工资实行统一发放。为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运转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行了以财政电子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灵溪、龙港、金乡、钱库、宜山和巴曹等镇分别建立了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对所属预算单位实行财政集中统一核算。2003,县委、县政府狠下决心,解决了历年来一直未能解决的临时工清退问题,共清退乡镇临时工349名,为进一步消化乡镇财政赤字奠定了基础。二、乡镇财政赤字加剧的原因既然县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了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采取了各项有效措施,加大了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力度,为什么乡镇财政赤字状况依然加剧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有以下几方面主要原因:(一)多数乡镇财源萎缩,增收难度大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进行税费改革的通知》(浙委[2002]4号)精神,我县从2002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减调改稳、全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费;少数企业在竞争中没能适时抓住机遇,经营困难,效益下滑;一些企业向龙港、灵溪等中心城镇集聚,多数乡镇税源流失;前几年,我县

财政调研报告【篇3】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理财为民,服务群众的意识,提高财政服务经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阳高县财政局着眼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根据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安排,我们对我县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财政、国土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XX]100号),积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从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出让金收入缴入国库,实行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入逐年提高,成为非税收入来源的一个主要渠道,为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积累了资金,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xx年出让土地73宗,出让面积141466.17平方米,出让总价款1568.97万元。xx年土地出让金收入1717.21万元,土地出让金支出3347.74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县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情况来看,总体上比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土地出让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尚存较大缺陷。据国办发[XX]100号文件规定:“从XX年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我县是从xx年1月1日起方开始对土地出让金实行基金预算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国库。另外,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也急需提高,xx年及以前,我县尚没有编制完整的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

(二)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有待加强。调查发现,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往往以各种理由拖缴土地出让金,据XX年年市县打击偷逃税费领导组办公室审核调查,XX年以来累计拖欠土地出让金2759万元,严重了影响我县土地出让金的正常征收。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的现象在我县仍有发生,据审计检查反映,XX年年我县以投资不分红的形式拨付用地单位637.2万元,占全年土地出让金收入1694万元37%。这种现象容易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也不利于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

(三)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尚不完善。目前我县对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的土地,不是进行前期开发后再出让,而是随用随征,随征随出让,缺乏整体规划,不利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四)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程度过大。在我县,地方财政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土地出让金。xx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到全部政府非税收入的22%。以土地收入为支撑的财政体制,已经给我县造成土地资源匮乏的窘况,若再发展下去,将使我县面临无地可用的境地,严重影响我县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实行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管理。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国办发[XX]100号文件规定,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基金预算,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土地出让金预算编制工作,在国土部门报送年度土地供应和储备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及早编制年度土地出让金收支总预算,并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规范和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部门之间联动,加大对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征收和催缴力度,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要严格控制土地出让“让利”行为,杜绝擅自减免、缓交土地出让收入现象,避免以先征后返、土地换项目、补贴等各种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要规范使用土地出让金,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市建设、支农等专项支出,并做到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坚决防止和纠正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三)逐步化解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问题。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加大税收征管力度,逐年降低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促进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要高度重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立完善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执行机制,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合理调节土地供应总量,确保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要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专项用于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给未来发展建设预留一定的资金。

财政调研报告【篇4】

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依据一定的原则,按照统一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对财政支出运行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并通过绩效评价找出财政支出决策和执行中的问题以及提出改进的方向,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随着以编制部门预算为龙头的预算编制体系、国库集中支付为龙头的预算执行体系、绩效评价为龙头的预算监督体系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已经成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财政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问题受到政府和公众的广泛重视。由于目前徽县县级财政管理基础还不够坚实,实施绩效监督将会面临观念制约、制度制约、技术制约,所以推进徽县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明确绩效监督管理的层次、主客体,初步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以及选择适合徽县县情的改革路径。

一、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是完善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财政支出管理的深化与延伸,是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当前,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支出继续呈刚性增长态势,政府性负债比重正在逐步加大,给政府及财政部门带来新的压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财政改革与财政管理面临的一项新任务;对于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一)绩效监督评价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财政资金是政府性资金,实际上是老百姓的钱,财政资金的安排必须符合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今后财政支出重点要放在公共事业领域,如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的本意是以财政支出效果为最终目标,考核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也就是考核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是体现公共财政投向结果的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目的在于提高政府支出的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因此,通过绩效监督评价,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用有限的财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管理需要,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在客观上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二)绩效监督评价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徽县的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在确保解决“吃饭”问题的前提下,可以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建设”。“建设”与“吃饭”不同,必须更讲求效益。花钱要搞清楚资金的投向及效益,要符合老百姓的意愿。财政部门将大量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这在客观上需要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即绩效监督评价。特别是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可以促进部门和单位树立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理念,从而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绩效监督评价是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杠杆。财政资金特别是财政专项资金,不仅体现政府投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作用,而且是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杠杆。因此,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不仅直接关系到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方向。通过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进行科学评价,不仅可以提高财政支出项目本身绩效和配置效率,而且可以使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而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

(四)绩效监督评价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实际需要。在公共财政框架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三分离是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要求。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采用科学规范的评价制度体系,通过“跟踪问效”的方式,对财政资金运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和综合评判。目前以绩效监督评价为重要手段的预算监督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它将成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三驾马车”之一,共同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绩效。

(五)绩效监督评价是强化财政监督的历史性要求。财政分配活动既然是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而进行的,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就必然会形成以国家主体对其他相关主体的一种控制和制约关系,这就是财政监督。广大纳税人作为委托人,出于对公共产品数量及质量的需求,对于公共支出会有强烈的绩效关注,这是加强财政绩效监督之原动力所在,也是一个政府维护其拥护程度、合法性的基础。长期以来,财政监督侧重财务合规性检查,忽视对绩效的监督,对资金的分配效果、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产出结果缺乏监督和考核,普遍存在预算约束软化、项目投资失控、资金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造成大量低效和无效投资。一些盲目投资,低绩效投资所带来的损失,一定程度上比财务违规造成的损失大的多。所有这些急需我们引入绩效监督思想,更加敏锐而不是机械地去监督财政支出。另外,近几年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取得丰硕成果,预算资金更加综合,预算细化程度明显提高;连续多年的会计信息质量大检查,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得到改进;这两方面都给财政绩效监督创造了条件,也提出了历史性的要求。

二、徽县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难点分析

徽县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工作从XX年年开始起步,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徽县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工作,有必要对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工作实践进行再思考。

(一)徽县绩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徽县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工作起步于XX年年。根据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和陇南市财政支出跟踪问效暂行办法,结合徽县财政工作实际,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徽县财政支出跟踪问效实施办法的通知》(徽政发[XX年]37号),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方法、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与实施范围、绩效评价程序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作出了规定,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创造了外部环境。财政局制定下发《徽县财政支出跟踪问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立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来2个一级指标,分设12个二级指标,具体细化为26个共性指标和4各个性指标,并制作了《徽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徽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明确了财政局内部绩效评价工作的职责,建立起了内部协调机制,以利于绩效评价工作上的配合。

根据《徽县财政支出跟踪问效实施办法》的精神,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XX年年和xx年选择了财政专项支出在五十万元以上的5个项目布置开展绩效监督检查,涉及的项目包括整存推进扶贫项目、城区三期拆迁改造、东西河道治理、工业集中区建设、金徽大道建设等项目。对项目涉及单位县建设局、拆迁办、经委、国土局、水电局、城关镇、水阳乡、银杏乡等部门XX年年度和xx年1月至6月份期间,有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财政绩效进行了延伸检查。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项目会计给检查组送审的会计资料,仅仅反映项目财务机构直接经办的资金收支状况,而涉及同一项目的资金却分散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办理收支事项,与项目专门会计没有充分衔接,项目会计核算反映不出本项目投资运作的全貌,会计部门很难发挥参与项目资金全程管理和财务计划控制建议职能。项目建设资金财务进度考评和财政绩效评价基础资料不全面。检查组未查阅到项目工程投资概预算等财务基础资料,无法考评财政投资到位进度,也无法全面评价完成项目投资部分的财政绩效,更无法准确估算项目投资的资金缺口,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及时、切合实际的筹资建议存在一定难度。为此,检查组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在编制和修订项目建设规划时,编制和及时修订详细的投资预算和筹资方案,便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和考评,也便于财政部门及时筹集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产生的绩效评价报告反映问题的层次和深度还不够深入,绩效监督评价的结果还没有与预算安排挂钩,难以为政府监督和考核公共管理部门绩效提供依据。

(二)开展绩效监督评价的难点分析

早在XX年4月财政部就下发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此后又下发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开始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的绩效考评制度。从这几年实践情况看,绩效监督工作的效果还不理想,主要是由于当前绩效监督环境基础还很不完善,存在现代财政观念、绩效监督法规制度和财政绩效监督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实施绩效监督评价还存在较多的难点。

1、绩效监督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财政监督活动的法律法规,相关的一些规定散见于《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中,缺乏整体性、系统性。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的法律规范更是明显空白。有关财政支出绩效监督主体、组织实施、工作程序、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效果的责任追究、跟踪问效等方面均没有相应法律规定,没有形成制度化和系统化的监督工作机制,使整个绩效监督工作缺乏法律约束与制度保障。当前一些关于绩效监督工作的思考,在各地财政监督机构中进行,也出台了部分框架性、原则性的规范文件,但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将绩效监督列入当前实质性的工作部署中。

2、绩效监督评价的氛围还未形成。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资金的管理往往是粗放式的。在财政资金的监督审计和考核方面,有关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的基本理论认识不清晰并缺少基本共识,一些官员和民众仍缺乏一种公共性、效率化的现代财政观念。部分部门和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还没有形成绩效评价的理念。长期以来,在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

财政调研报告【篇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盐山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成效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

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

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

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

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

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

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

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

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

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

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

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二、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建议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财政调研报告【篇6】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开展全省机关开展党员干部回乡调研活动的要求,我对我的家乡井冈山市的部分群众进行了调研走访,宣传了党的方针政策,广泛听取了群众意见建议,并认真做好记录,现将群众提出的建议、疑惑以及自己的看法等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春节期间,我在井冈山市罗浮、新城区等地对多户人家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活动采取了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的形式,向群众了解家乡的发展变化和生活状况,宣传了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听取了群众对交通规划建设领域的意见和建议。群众们都赞赏这次调研活动,感谢政府对他们生产和生活的关心,普遍反映近年来在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扶持下,群众一心一意谋发展,勤劳致富奔小康,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群众种植养殖技术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相信生活会越来越好;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发表了一些意见。

经过汇总和提炼后,在交通运输方面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新景区景点连接的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缓慢,影响新景区发展。

2、井冈山旅游集散中心规划建设滞后,选址不合理,预计不能很好实现客运快速换乘的要求。井冈山旅游集散中心20**年立项开工建设以来,选址从井冈山市白银湖改至井冈山市罗浮,两次选址都与井冈山新城区的火车站、汽车站等需要旅客集散的站场相距较远,目前罗浮离火车站大约二十公里,且罗浮目前没有开发出新的景区景点,无法使游客实现顺畅的换乘。

3、由泰井高速通向景区的高速公路连接线管理主体不明确,导致按照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的高速公路连接线随意开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从泰井高速井冈山收费站下高速至罗湖段,当地群众为方便自己出行,自行拆除高速公路连接线护栏,将通村公路直接通向高速公路连接线,目前仍没有相应的安保措施。

4、通村公路虽然建设成效显著,但是当时建设时由于资金等因素的制约,缺乏相应的标志标牌、路面标线等交通工程设施建设,安保工程与会车道的建设在设计时考虑不足,不能满足当前及未来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

5、井冈山通25户以上自然村的公路建设虽然稳步推进,但是随着地方城镇化的推进、危房改造项目等民生工程的推进、偏远自然村整体迁移,必然会有部分自然村存在消亡的情况,可能导致通25户以上自然村的公路建设总量无法完成。

1、在交通硬件设施方面,加快与新景区连接公路的建设,尽量做到同步规划建设,实现旅游经济效益最大化;公路网建设方面加强安保设施建设,通村公路增加相应的标志标线、会车道的建设。

2、在交通软件设施方面,即将建设完工的井冈山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加强软件方面管理,使游客在火车站、汽车站与游客集散中心之间实现更加顺畅的换乘,同时进一步对交通基础设施选址方面进行科学的管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

高速公路连接线应明确管理主体责任,杜绝高等级公路私自拆除护栏开口的现象,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沿线交叉口,渠化交叉口并进行交通控制,既方便老百姓出行,又消除安全隐患。

通村公路如需要通客运班线的路网可以考虑增加交通控制手段,在现有单车道公路的情况下,增设会车道,并在农村公路路网中规划实施单行道、交通监控等手段,使现有道路发挥更加大的作用,真正做到“人畅其行、物畅其流”。

通25户以上自然村的公路建设方面应科学合理的核定建设需求,将以目标为导向的建设转化为以需求为导向的建设,在建设时统一采取“以奖代补”的原则,适当加大补助力度,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部分,在完成通25户以上自然村的工作同时,引导建设完成一批为农林牧渔发展服务的公路。

财政调研报告【篇7】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促进部门依法理财这个中心,在财政行政执法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职能,健全财政监督机构,拓展监督范围,积极探索具有财政管理特色的财政监督思路,将财政支出监督放到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针对支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大了对支农、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科技、国债资金等公共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事前、事中监控的方式方法,促进了相关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扩大了财政监督的综合成效,强化了财政行政执法力度。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改革和发展对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部门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现结合近年来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就如何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加强财政监督职能调研分析如下:

一、我市财政行政执法的特点

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的制度保障。近些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按照上级

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将《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库管理条例》、《会计准则》等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1、制定措施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我市财政部门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32条,执法职权176项,全部分解落实到了执法具体部门和执法的每个岗位,并明确了各自的执法责任。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效率,防止了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同时在行政许可方面,专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规程》,简便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的审批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接受社会监督,还将政务公开与行政执法考评相结合,实行了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的公开,并通过设立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电话、举报箱、局长信箱以及发放调查问卷、聘请服务对象担任监督员等形式进行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2、注重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市财政部门还把行政执法信息管理也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的档案、实行资格管理,持证上岗,示证上岗,岗位轮换到行政执法岗位的,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目前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无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根据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编制“三定”方案的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以外,我市财政部门只有财政局具有法定的执法主体资格,财政局直属单位、内设科室只是行政处罚的承办单位,在实施财政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均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统一以财政局的名义对财政违法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财政部门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实行“办案、审查、决定”三分离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在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依法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听证,要按时安排办案人员参加听证会的答辩质证。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严禁办案单位提前向当事人收取罚款或没收非法财物或非法所得。严禁办案单位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参与财政执法活动。

在财政行政执法的整个体系中,财政监督工作是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决策的分散化、竞争的自发化已成为必然。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市场经济良性运转,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必须进一步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财政监督,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只有从源头上抓好、抓实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才能做到依法治税,依法理财,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国家财力壮大。谢旭人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行政执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更好更快地保障中央重大决策落实到位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论是在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方面,还是在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领域展开的监督检查方面,财政监督工作始终服务于大局,准确把握,积极筹划,全程参与,更加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更加凸显民生特色,更加强调财政监督工作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作用,为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保障重大决策落实的长效机制积累了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学习宣传工作体系,为财政机关依法管理财政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不可否认,我们在财政执法活动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目前财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全日制教育的'水平普遍不高,接受财政法律法规以及与财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更少。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财政执法人员重业务知识学习、轻法律知识学习的现象比较普遍,自觉钻研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的更为鲜见。作为财政执法人员,不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就不可能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也就不可能高质量的开展财政执法工作。

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等。由于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较多,故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也较复杂,执法冲突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论在纵向间,还是在横向间都应当为实现财政管理的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在现实中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主要反映在部门间的执法协调问题,即“多头执法”问题。这在财政行政执法中也时有发生,如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检查,就存在重复检查的现象,给被检查单位也带来了负担。

财政监督管理有空白和盲点。就内部而言,一方面,财政部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传统的重收支、轻管理的积弊,财政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收入分配全过程,进而实现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等项职能,仍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另一方面,囿于工作职责,财政部门有关执法机构存在各自为阵、力量分散的情况。这就造成财政行政相对人既要接受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的财务检查,又要接受会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还要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多头检查使财政执法监督难以形成合力,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最大发挥。

财政调研报告【篇8】

一季度,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3.4亿元,同比增长7.9%,增幅排名第14位。全省平均增幅9.3%,增幅排名前三位的市分别为:铜陵市,增幅15.2%;池州市,增幅13.2%;宿州市,增幅13.1%。排名后三位的市分别为:xx市,增幅7.9%;淮南市,增幅6.2%;合肥市,增幅5.6%。

一季度,全市财政支出49.3亿元,同比增长19.9%。其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40.2亿元,同比增长17.3%,占全市财政支出总量的'81.5%。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社保、卫生健康、城乡社区、节能环保八项支出38.3亿元,同比增长10.6%。

(一)财政收入实现量质双提升。从收入总量来看,一季度,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3.4亿元,同比增长7.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9亿元,同比增长12.1%。从收入质量来看,财政总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9.2亿元,同比增长3.7%,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90.5%;一般公共预算中税收收入完成19.3亿元,同比增长6.5%,占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4.2%。从收入进度来看,一季度财政总收入完成预算139.2亿元的31.2%,超序时进度6.2个百分点。

(二)主体税种两升两降。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长有所放缓,主要是20xx年一季度税收收入增长37.2%,抬高了基数,加之今年减税降费力度加大,造成税收增长乏力,四大主体税种合计入库31.4亿元,仅增长4.3%,占财政总收入比重72.4%。其中:增值税入库22.5亿元,同比增收1.7亿元,增长8.4%;消费税入库3.7亿元,同比减收0.6亿元,下降14.7%;企业所得税入库4.4亿元,同比增收0.5亿元,增长13.0%;个人所得税入库0.8亿元,同比减收0.3亿元,下降27.3%,主要是受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影响。

(三)支出进度较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季度,市财政统筹调度资金,保证县区必要的重点支出,全市财政支出49.3亿元,完成预算的34.5%,超序时进度9.5个百分点,一举扭转过去一季度支出过慢的状况,增幅全省排名第1位。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40.2亿元,占全市财政支出总量的81.5%。其中:教育支出7.4亿元,增长15.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8亿元,增长33.1%;卫生健康支出9.2亿元,增长8.6%;农林水事务5.5亿元,增长61.1%;交通运输支出0.9亿元,增长19.8%。

(一)建材和房地产业增收显著。1-2月份,全市水泥产量为62万吨,同比增长25.7%,同时受水泥价格上涨及环保政策影响,周边地区水泥厂关停较多,建材行业一季度入库税收2.1亿元,同比增收1.7亿元,增长472%。房地产业入库税收4亿元,同比增收1.2亿元,增长42%。其他增收较多的行业有:建筑业入库2.5亿元,同比增收0.7亿元,增长37%;焦炭业入库1.4亿元,同比增收0.7亿元,增长78.9%;金融业入库2.0亿元,同比增收0.4亿元,增长23.9%。

(二)煤炭和酒行业减收较大。一季度,煤炭行业入库10亿元,同比减收2亿元,下降16.5%,主要是原煤产量和洗精煤产量持续下降,1-2月份原煤产量为588.1万吨,同比下降9.2%,洗精煤产量为158.3万吨,同比下降12.5%。口子集团一季度入库税收7.2亿元,同比减收2.1亿元,下降22.7%。

财政调研报告【篇9】

就地方政府而言,行政政法部门是其主要组成部分,行政政法部门为社会生产公共产品的质量决定了地方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而公共产品的优劣又取决于部门工作绩效的高低。从这一观点出发,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行政政法部门在生产公共产品过程中,一方面必须追求产品质量最优化,另一方面必须追求运行成本最低化。财政作为控制政府运行成本的职能部门,强化行政政法部门财政财务管理,控制行政政法部门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政法部门工作绩效是其工作的应有之义。下面,笔者结合汉川市行政政法财政财务管理实际,对提高行政政法工作绩效谈一些粗略看法。

一、行政政法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汉川市现有行政政法单位个,年实际支出总量万元,占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五个不”上。

⒈预算执行不严。由于市本级可用财力有限,预算安排较紧,年初预算下达的支出指标难以满足单位实际需求,每年的实际执行结果是:临时追加预算占正常经费预算的比例过高。汉川市某单位××年初经费预算万元,而实际支出万元,其中:追加临时预算次,追加经费万元。追加指标与实际支出的比例为:。

⒉支出结构不当。随着国家增资政策的出台,个人部分支出逐年上升,这属于正常的政策性增支。但与此同时,单位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其增幅甚至超过个人部分的政策性增支。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的比例关系不合理,公用部分支出比重过高,直接加大了财政支出压力,降低了行政工作效率。

⒊支出项目不实。行政管理经费支出的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有些行政单位将财政资金用在不是履行政府管理职能这个项目上,还有的按此项目申报资金却用在了彼项目上,无法实现财政资金的真正效益,体现行政工作效率。

⒋开支标准不一。都是政府职能部门,同样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在一些支出项目上,单位之间执行标准不统一。如个人津补贴和奖金发放,有的单位人平达元,有的单位元不到。职工福利费中的烤火费,有元、元、元、元、元等几个标准,这样势必诱发单位之间攀比心理,造成不正当竞争。

⒌资金效益不高。与全国其他地方、其他部门一样,汉川市行政政法部门也一定程度地存在工作效率不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部门多事难办,人员多效率低的现象。有的单位设备更新了,工作效益却下降了,许多单位电脑网络设备年年投入,购置了全套先进办公设施,可每年的资料文印费却居高不下,甚至呈增长趋势,看不到资金投入应该带来的经济效益。

二、原因分析

之所以产生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⒈预算约束软化。《预算法》是我国财政法规中的首要法律,从源头上控制行政支出就必须强化预算约束力。临时预算追加过多的原因一是行政单位对预算的权威性认识不够,把人大通过的预算当成一个参考数,认为需要就是预算,以本单位的实际支出需求作为要求财政供给的依据,淡化了执行预算的意识。二是财政部门受财力限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经费需要,使预算缺乏可行性。

⒉机构改革虚化。近几年来,从上至下经常提精简机构,实行人事制度改革,可实际情况是务虚的多,务实的少,机构更名不减量,人员调整未分流,甚至越改越多,“三定方案”没有落到实处,定编数与单位实际人数、财政供养人数难以统一。有的地方将退二线年龄提前,让在岗人员占编,顺理成章地享受财政供给,而一大批提前离岗退养人员仍在家吃“财政饭”,这样一来,极大地增加了财政支出压力,加重了财政负担。

⒊制度建设滞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市(县)级财政疲于应付日常工作和上级检查,没有过多的时间调查研究,制定制度,对个人部分的开支范围、标准、项目、接待费、会议费、小车费用等没有一个明确标准来界定,使行政单位支出无章可循,各执行各的制度,各按各的标准开支,造成单位之间苦乐不均。

⒋跟踪管理弱化。一直以来,财政的职能作用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只投不管,重投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对行政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力度不够,致使支出项目错位,甚至寅吃卯粮。特别是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上,没有实施跟踪问效,款子拨出去就完事了,没有调查是否用在申报项目上,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专项资金效益。

三、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行政政法工作绩效的措施选择

(一)绩效观点的提出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国会通过了《政府效绩与成果法案》,建立了以成果和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评价机制,以期提高联邦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本世纪初,河北省通过预算改革,实行了部门预算、综合预算、标准定额预算、项目预算、零基预算,这些预算编制方法的改革,以及早编预算、细编预算,使预算的科学性有了很大提高,同时也简化了预算执行的程序,方便了预算执行的监督。汉川市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也在研究各项基础规章制度,建立有效地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支出管理体制,扩大政府采购、财政直接支付的实施范围。这些制度的出台和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改革都将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较大提高。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预算编制、执行直到决算时,都缺乏对行政公共成果的重视。一方面财政部门为了减少支出压力,与部门讨价还价,总想少给点;另一方面,部门在申请资金时狮子大开口,总想多要点,只是一味伸手要钱,对项目落实情况和实施后的公共产品产生的效果、具体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却不负责任。事实上,财政预算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用纳税人的钱来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所以,财政部门的动机不是应少花多少钱,而是公共产品能带来多少经济效益;各行政部门的动机也不是要来了多少钱,而是为社会做了多少事,创造了哪些社会效益。因此财政与部门的动机应该是一致的,而不是矛盾的。从目前情况看,这应统一的最终目标被忽视了,之所以造成这种结果,根源就在于管理制度不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和预算结果评价体系尚未建立。

(二)措施选择

⒈建立预算结果评价体系。对行政单位而言,为建立以绩效和成果为导向的预算结果评价体系,应完善决算分析制度,在预算年度终了,各单位应拿出本单位施政绩效和成果报告。按照预算项目分别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期目标实现情况,并与年初预算进行对比,找差距、查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建议。经过详尽的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提高下年度政府行政的总体水平和效果。这样可避免表账繁杂、工作费时、效率不高的问题,消除部门之间的本位主义,促进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⒉推进财政“四项”改革。一是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在实施零基预算、综合预算基础上,实行部门预算。以早编预算和细编预算为前提,将部门收支项目细化,在现有制度规定的总额范围内将支出预算打满打足,分类到项,确保预算执行的可行性,尽量减少预算追加和调整的频率,突出部门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对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统一集中管理。三是深化政府采购。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综合使用的要求,统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采购行为,努力扩大政府采购的品种、范围、规模。四是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实行“收缴、罚缴、收支”三分离。

⒊建立激励机制。赏功不惜爵、尊贤不吝财。要让单位明确其工作产生的绩效和相对带来的部门利益,使付出与收获能成正比。对预算执行好和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单位可在设备投入和下年预算编制等方面予以倾斜,但必须注意不可浮滥,不能仅以货币奖励为主,可以考虑采取激励政策,从创执行财经纪律先进单位、单位人员晋职晋级、改善办公条件等方面进行奖励。营造优化财政资金效益、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氛围。

⒋建章健制。规章制度是单位执行的准绳。汉川市于××年月出台了个人部分奖金补助标准规定,从执行情况看,比没有制定统一标准之前有了很大进步,开支范围、项目和标准得到规范统一,控制了支出总量,净化了支出内容。但对有些支出项目,省级职能部门应制定统一的标准,以增强执行的权威性。要通过建章健制,使行政单位照章支出,并在年终作为考核资金效益的依据,为压缩公用支出规模,降低行政工作成本,提高行政公共成果水平奠定基础。

当前应重点研究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福利待遇货币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政策措施,并付诸实施。

⒌提高理财意识。根据财政管理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适时组织单位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主管进行学习,提高理财意识。通过业务讲解,指导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进行财务分析,对资金效益的有关指标进行对比,探索优化公共产品水平的新办法,促进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质量的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