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心得。
随着人们的教育质量的提升,我会运用到各种各样的范文,范文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是否需要一些实用的范文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酒驾心得,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酒驾心得(篇1)
“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是浙江省禁酒后驾车新闻发言人小强每天在电视上给我们的温馨提醒。 “别跟别人冲,别跟车赛跑,马路上冲也不过几秒。” “超员、超速会害人害己,大家都乐于遵守规章制度。”这样一串关于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大多数报刊杂志上。在显眼的位置,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也每天都在报道交通安全的内容,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我不会开车,而且我似乎与这类广告没有任何关系。但我从去年因酒驾被调查的亲身经历中吸取了终身教训。
去年去一个司机朋友家进门。热心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太太摆饭送酒,我每人喝了一瓶啤酒。酒后两小时,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立即安排他到机场取货。出发前,司机朋友刚叫我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驶座上,我们上路了。刚开车几分钟,就有交警同志向我们敬礼。司机朋友把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呼气测醉器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超标。交警让司机的朋友把证明交给他登记后,交警直接把车开到了交警队。留给我们的只有一张罚单,上面写着:“五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满分重考”。那次酒驾,我捐了几百元给司机朋友作为小额慰问金。但酒驾的教训,总会在心里留下遗憾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大家饭前饭后的话题。然而,80% 的车祸故事都是由司机酒后驾驶引起的。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帘的是血案的故事,我们要好好想想!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话“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幸福,不要酒后驾车”开车,酒后不开车。”
酒驾心得(篇2)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_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他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_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_就直接将车开到_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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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篇当前,在电动车未列入考证时期,许多电动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常识,闯红灯、逆向行驶屡见不鲜,电动车事故频发。针对这一现状,我开着交通安全宣传车,不管是在8小时内还是8小时外,发现有机动车、电动车交通违章行为,立即上前劝导,指出其违章行为,并给予当场纠正,力求达到教育一人,影响一片之目的。
今年的禁酒驾工作,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处罚人员之多,历罕见。截至目前,我们大队查获酒后驾驶945起,醉酒驾驶62起。从查处数上看,我们在全市各大队排名中仍处于后位。但是,我们大队查处酒后驾驶小分队和各中队民警,每天都在重点时段查酒驾,工作力度毫不逊色。交通安全教育也发挥了潜在的效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深入人心。酒后驾驶人越来越少。我以为这就是的成绩!
凡是酒后驾驶人,在处罚时,不但要扣驾驶证3个月或6个月,还要记12分。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人必须接受7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科目一重考。面对庞大的考试人群,我们不厌其烦地组织他们学习,开展安全教育,给他们讲酒后驾驶的危害性,细算酒后驾驶法律帐、经济帐、家庭帐,使酒后驾驶人懂得酒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从而消除侥幸心理,杜绝酒后驾驶。
随着禁酒驾工作的逐步深入,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已越来越少。
从被查处人员情况看,农村农民工较多。这些农民工被查处后,不但要拿辛苦钱来交罚款,而且还要用电脑进行理论考试。对初次接触电脑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大难题。为此,我们在对这些酒后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对电脑操作技能也一一进行讲解,消除他们的电脑考试畏难情绪,尽量为他们提供必要服务。
我们是人民的警察,工作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群众工作并不是件非常容易的事,需要我们有较好的人格品质,还需要我们踏踏实实的工作,更需要我们面向群众、深入群众,为群众着想,创新群众工作方式,创新群众工作思路,用“细心+耐心+真心”的工作态度,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做阳光警察,当人民公仆,并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每一位民警在各自的岗位上实践,用言行来体现。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巩固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更好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酒驾心得(篇3)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酒驾案例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酒驾案例心得一篇精选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酒驾案例心得二篇精选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我自认为对自己驾驶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但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造成的必然结果,而且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真正的重视起来,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酒驾案例心得三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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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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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心得(篇4)
酒驾心得体会学习醉酒驾车案的心得体会XXX在XX下发《XXX》之后,XX迅速**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XX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XX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
今年又有不少**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执法者的身份,**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对**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XXX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XXX的形象。
作为一名XXX,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酒驾心得(篇5)
尊敬的交警大队:
20xx年5月21日,我没有控制住自己爱酒如命的个性,就不自觉地酒后驾驶,在行驶的路上,xx县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及时发现了我这一严重交警违章行为,并及时地对我进行了处罚和教育。
经过几天的反思,想起我当时的行为,真是千般懊恼,万番悔恨。在目前的情况下,尤其是当下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章行为期间,我却视而不见,知错犯错,真是极其不该。这样的行为,不但不尊重交警法规,更是对自己和家人及生命的及其不负责任,造成这样严重违章交警的行为是对自身的要求不严,约束不够,对生活没有良好的规划。这不但使交警大队增添工作负担,同时也对我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印象,也因此为家人和单位抹黑,留下了极坏的印象。在严打酒后驾驶违章行为期间,我竟犯了这样的错误,是在赤裸裸的挑战交警法规,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面,我愿意为自己的无知承担更严厉的处罚,使脑子彻底清洗。究其根本,谈其关键,在于平日里我对生活没有做好很好的规划,对人生没有向往,生活堕落,放荡不羁,自我逍遥,从而导致了不可避免的违章错误,严重违法了交警法规,破坏了交警法规的严肃性。
我的这一行为,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关心我的每一个人,更对不起交警法律法规,我很清楚,对于制度法规面前根本谈不上对不起这三个字,但是表达我的真诚。如果平时能多像同事、朋友一样,严格要求自己,严谨做事,对生活积极向上,对自己要求严格,对自身提高标准,想必就不会犯下此类严重错误。
世上没有后悔药,事已至此,多说无意,唯有以此教训为诫,庆幸的是,没有造成生命财产安全,更提醒自己以后坚决不能酒后驾驶,以此事件为警,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从现在起,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强化自身责任感,增加法律意识观念,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今后在行车路上一定切忌对抗交警法律法规,尊重交警各项的同时,其实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只有先尊重别人,自己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
检讨人:
日期:
酒驾的2
尊敬的xx:
我今年xx岁,我是一名公务员,工龄20年。今天我怀着无比内疚的心情,向关爱我的领导做检讨:
11年6月24日晚9点,与朋友在外相聚,吃晚饭后便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当车行至九附六时,被交警拦下检测为喝酒驾驶。
对这件事我深深地懊悔不已,在此深刻检讨:
1、本人的世界观以及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均没有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而发展和提高。总是认为,象这次所发生的事情,不会发生什么大的事情,不会造成太大的麻烦,其实不然,事情的发生是严重的、沉重的,对我来说是非常深刻的。就本人的认识能力来说,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不仅仅能通过经验教训来获得,同时也能通过认真的学习、学习、再学习的途径来获得。比如,交通安全意识完全应该通过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尤其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获得。
2、任何事物(包括人)的存在都是有规则的、有约束的。如火车只能在轨道上行驶,轮船只有在航线上行驶,这些看起来非常浅显的道路,本人却视而不知。做起事情来随心所欲,没有遵循规则做事,暴露了自己觉悟意识不高,以及思想作风涣散等问题。
3、人类社会是整个自然界进化发展的最高级产物,是一个有序的、不断前进的社会。目前,提倡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正是人类对自身发展的美好要求。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思想膨胀、想当然做事,认为自己不会出事,不考虑自己的行为规范以及其行为给社会及周围人们包括自己家人带来的影响和不良后果,这样做显然不符合人类构建美好社会的要求,其结果就是害人又害己。
4、作为一名丈夫,我对不起妻子;作为一名儿子,我对不起年迈且体弱多病的父母:看到她们担惊受怕的样子,真是内疚,悲痛。为此,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当中,做到:
1、深刻反省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提高认识能力,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造成的严重后果。
2、以国家及攀枝花市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种文件,认真学习、悉心掌握、铭记在心。严格遵章办事,杜绝违规操作。
3、认真吸取本次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杜绝今后类似的以及其它事故的发生。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我坚信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当中,我会仔仔细细、小小心心、兢兢业业的。对不起永不酒驾
此致
敬礼!
酒驾心得(篇6)
酒后代驾道路侵权责任问题
姓名:贺秀婷班级:13级27班 法律硕士(法学)学号:
摘要:随着 2011 年 5 月 1 日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醉驾入刑新规定的正式实施,促进了“酒后代驾”这一个新兴行业的发展。但是,一个新兴行业的产生会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比如什么是酒后代驾,酒后代驾的性质,酒后代驾各主体的民事责任问题等,这些问题我国法律都缺少相关规定,因此,酒后代驾在发展中给人民带来方便的同时难免会出现其他不良后果。这就需要我国立法机关尽快制定酒后代驾的相关规定以更好的规范酒后代驾这一新兴行业。
关键字:酒后代驾有偿代驾无偿代驾责任分配
一、机动车酒后代驾的含义与特点
(一)机动车酒后代驾的含义
对于酒后代驾的定义,至今没有一个准确、权威的结论。根据通说,酒后代驾可以定义为:他人(专业代驾公司、私人代驾者、酒店代驾服务人员、好友等)在酒后车主的要求下,为其提供代为驾驶服务,按照车主的要求,将其安全送到目的地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收费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具体看代驾的主体标准。
(二)机动车酒后代驾的特点
第一,车主是酒后之人,可能有些人觉得酒后代驾是车主醉酒后的代驾,其实不然,酒后代驾中的车主分为两种情况,即饮酒后和醉酒后两种。对于饮酒程度的划分,有利于辨析酒后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
第二,开车之人是车主以外的人,在这个地方,我需要说明的是,车主之外的人,分为以下三种人,即亲人、朋友、外人,这三种人物的身份不同,也就预示着将来发生的侵权责任的承担和分配的不同。
其实,归纳起来讲,酒后代驾行为的最大的特点就是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相分离的一种状态。这与《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中的有关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有相似之处。
二、酒后代驾侵权的法律适用及其责任承担
对于酒后代驾的情形,根据代驾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酒店提供的代驾服务、专门的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服务、私人提供的代驾服务;根据代驾是否有偿,可以分为有偿代驾、无偿代驾。下面我主要针对有偿代驾与无偿代驾情形下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与归责进行讲解。
(一)有偿代驾下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与归责
我认为,有偿代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以《侵权责任法》第49条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参考使用。酒后代驾与49条的联系与区别。二者的联系是:第一,二者都是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机的动车运行情况;第二,二者都可能是收费或者免费的;主要区别:酒后代驾,属于一种特殊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分离的情况,他往往是车主和车没有直接分离,而只是车子的驾驶权发生了转移;而机动车出借或者租赁的情况下,则往往是车与车主在空间是分离开的。机动车租赁的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我们在《侵权责任法》第49条,可以看到。其规定还是比较详尽的。在事故发生时,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驾驶人)为同一人时,则赔偿义务人为机动车所有人。事故发生时,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驾驶人)不为同一人,则赔偿义务人应根据二者之间的具体法律关系来确定。
有偿代驾下的道路侵权,分为专业代驾公司、酒店等餐饮机构以及私人专业代驾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下,由于主体和法律关系的不同,也就决定了各自在代驾中的注意义务和责任承担的不同。
1. 专业的代驾公司和酒店等餐饮机构提供的酒后代驾服务
专业的代驾公司与被代驾的车主之间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酒店与被代驾车主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的延伸项目,但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时候,除了依据代驾合同、及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文的约定,对于道路侵权责任到底该如何承担和分配,是需要我们综合权衡的。对于此类责任的承担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处理好以下三种风险关系:
第一,代驾人的的驾驶风险。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代驾人的驾驶技能和资格都是经过严格审核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驾驶车辆的人员。他们除了应该具备相应车型的准驾资格及一定的驾驶经验外,还要求驾驶人有良好的安全、文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责任事故情况)的记录。同时代驾公司派出的代驾司机,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必须对车主有一个职业的注意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则应该认为其为过失,在发生交道路交通事故时,理应认定其负有相应的侵权责任。单纯由于代驾人的原因产生的驾驶风险如像闯红灯、超速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理应由代驾人承担。
第二,代驾车辆的自身存在的缺陷。此处的考虑,主要针对的车辆的自身性能。如果车辆自身正常的磨损而产生问题,而导致代驾过程中产生交通事故,则责任的承担应该由被代驾车承担;但是如果是代驾司机的认为原因导致车辆出故障,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则由代驾方承担责任。
第三,外围交通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不管在什么情况中都是一种不可控因素,酒后代驾中的交通环境状况所带来的外围风险是机动车在运行中人为(代驾人、酒后车主)无法控制的因素。外围环境带来的交通事故,往往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有关,这就会涉及到“第三方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之间的责任竞合。根据通说,此类第三方侵权带来的风险应由被代驾人(车主)承担,因为车主是
车辆运行利益的获得者,而且根据公平原则,理应由其承担。
2. 私人专业代驾
专职私人代驾,通常是指有符合规定的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个人,与酒后车主约定服务费用,并按照要求将车主安全送达指定地点。有的学者称之为:“黑代驾”,即一些个体司机在宾馆、酒楼或者娱乐场所外等候,应饮酒后消费者要求即时商定一个口头协议为其提供代驾的行为。他们是没有正规的营业资格的,也没有政府或者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代驾资格证书。
学界对该种代驾的法律关系的归类一直存在着争论:一种认为是承揽关系,另一种认为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 对于承揽合同的定义,《合同法》的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而我认为,酒后有偿的专业私人代驾是一种劳务关系。在代驾期间,车主和代驾人之间形成了一种劳务关系。
我国《侵权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在私人代驾的情况下,被代驾人直接承担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代驾人受到的损害,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二)无偿代驾下的交通责任事故的认定与归责
1.好友酒后代驾
关于好友代驾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还是无因管理,存有很大的争议。一般情况下的好友代驾有如下几个特点:第
一、好友代驾以饮酒者向好友提出代驾请求为前提,第
二、好友代驾中好友的代驾是基于双方的朋友关系,第
三、好友代驾是不收费的义务代驾行为。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人,为了他人的利益免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必要事务的行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是主动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可是在好友代驾中则刚好相反,好友的代驾行为一般是饮酒者的请求,是一种被动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是债权利产生的一种行为,无因管理行为会导致出现无因管理之债,而在单纯的好友代驾行为并不能导致债的发生。所以,它是一种纯粹的不追求他人回报的好意施惠行为。因此,好友的无偿酒后代驾,不是一种无因管理性质的特殊之债。
好意施惠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没有设立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一方基于情感和道德给予,而另一方无需支付相应对价的关系。在好友酒后代驾过程中,我可以看到代驾者的行为是一种基于好友请求而实施救助行为,不求任何报酬的无偿行为,二者之间没有任何性质的对价法律关系。因此我们可以将好友的酒后代驾行为界定为:好意施惠。在施惠关系里,虽然没有产生法律上的权
利义务,受惠人无法律上的请求权,仍但是对于施惠方是有类似契约上的忠诚以及谨慎义务的要求的, 因此在朋友酒后代驾的施惠关系中,我们应该要有忠诚和一般的谨慎注意义务。
对于好友酒后代驾情况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的承担分配,我认为:首先要考虑施惠人的主观因素,如果代驾人主观上无过错也没有重大过失(没有专业上的要求标准,尽到正常的自身注意义务即可),则责任应该由被代驾车主自己承担;而如果施惠人有主观过错并且有没有尽到自身日常注意义务的的重大过失的话,则应认定其承担主要的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其责任的承担,被代驾人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2.其他代驾组织酒后代驾
为预防酒后驾驶事故发生,安徽省合肥市成立了有政府部门牵头组成的首个酒后代驾联盟,在洛阳,有家“爱心代驾俱乐部”,市民饮酒不便开车时,只要拨打这个俱乐部的求助电话,就有司机赶到现场将他们安全送回家。俱乐部只收取代驾司机来往打车费,其代驾服务是免费的。对于这类组织的爱心代驾行为,我们可以界定为:他人的无偿代驾行为。这种行为是自发的无需对方要求的。因此,我们可以将此类代驾行为界定为“无因管理”行为。
尽管无因管理可以产生阻却违法的法律效果,但如果代驾司机在代驾过程当中由于其自身的主观过错造成交通事故时,道路交通侵权的损害赔偿应由其承担。
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该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自身的主观过错;在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当中,管理人自管理开始之时,即负有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因此,倘若代驾司机违反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而造成饮酒者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的损害之时,则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可能;第二,行为存在违法性;该无偿代驾司机在代驾过程当中,因其过错造成了饮酒者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的损失,乃违反我国实体法律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的责任;第三,造成了事实上的道路交通侵权事故;只有当出现损害后果,再满足其他责任构成条件之时,代驾司机才能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四,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当违法行为是原因,损害事实是结果,且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并符合其他构成要件时,侵权人才负侵权责任。
三、当前我国“酒后代驾”道路侵权问题的立法建议
(一)酒后代驾侵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监督体制的缺失
“酒后代驾”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我国现在还没有很好的进行立法分类和立法解释,目前只能采用现行相似的立法规定,进行实践中的问题处理。同时行业的监督规章制度的缺失,也是导致侵权责任事故频发主要原因之一,这个是一个源头性的问题。
2. 机动车代驾侵权责任的理论研究的薄弱
虽然关于“酒后代驾”问题的理论研究不是空白,但是还是缺乏相对权威的理论和研究成果,这对于立法也是一个很大的缺憾。
(二)酒后代驾道路侵权问题立法及司法建议
1.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
在立法方面,我们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对“酒后代驾”的合同性质进行一个比较合理的分类,同时对“酒后代驾”中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中产生的道路侵权问题,进行一个权威的规定和解释。在现有的《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融合相关的法条,特别是第49条的相关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以明确这一特殊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问题。
2.尽快建立代驾行业的监督机制
应当先设立和明确行业主管单位并规范代驾服务的相关内容,如合同形式、收费范围等。严格准入的机制和门滥,确定交通运输部门为主管机构,工商部门作为登记注册机构,对代驾公司的资格、代驾司机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借鉴“出租车司机营运资格证”颁发一样,颁发“代驾运营资格证”。
3. 加强酒后代驾道路侵权纠纷处理的司法能动性
在现行立法缺失的情况下,加强司法中的能动性是必要的,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中,需要加强相关理论的学习,并且综合各种因素进行责任的认定和责任的分配。在现有立法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合法、合理、合情的处理每一件酒后代驾道路侵权案件。
参考文献:[1] 张丹:《“酒后代驾”的民事责任分析》,河南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
[2] 汪大鹏:《酒后代驾道路侵权责任问题研究》,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
[3]龚鹏飞:《代驾问题探析》,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4]田地:《酒后代驾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分析》,载《商业文化》,2011年第12期。
[5]王秋媛、李蕾、尤曼:《酒后代驾”法律问题研究——以民法为中心》,载《现代交际》,2010
年12期。
酒驾心得(篇7)
最近,全军学习了禁止酒后驾车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我意识到了酒后驾车进入刑事研究所的严重后果。最近,根据《酒后驾车法》(8)的最新修订,无论是否造成后果,酒后驾车都将按照规定执行"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
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军队司机组织学习讨论,认真执行,发生明显变化。士兵的良好形象是大多数人的安全和现实。严格控制酒的意义,反映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孙伟明酒后无证驾驶造成4人死亡1人伤害交通事故,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进入9人造成5人死亡4人伤害,死者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郑州市城市管理部门主任傅口酒后无证驾驶造成3人死亡8人伤害交通事故等。还有酒后驾驶交通事故,为了避免惩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的生命健康进一步受到伤害,因此死亡、残疾的严重后果,其意义不是从轻到尊重的法律处罚,实际驾驶理论的对接,在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对车辆周围的严重影响很大。二是对酒后驾驶事故的隐含影响。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
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酒驾心得(篇8)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我自认为对自己驾驶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但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造成的必然结果,而且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真正的重视起来,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篇二:关于本人酒后驾车被处罚的心得体会5.13
并被扣了12分。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及相关的一些常识,如下:
1. 知道什么是酒后驾车:就是在喝酒后驾驶车辆,它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酒后驾车分为饮酒后驾车、醉酒后驾车两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2. 知道了酒后驾车的危害:
a) 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b)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c) 视觉模糊。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d) 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
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 e) 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f) 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在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3. 知道了酒后驾车的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检查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的、有人员伤亡的将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