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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鸽子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7-10

最新黑鸽子读后感。

栏目小编为你整理了“黑鸽子读后感”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阅读作品后,犹如收获至宝,感触颇多。 以展示思想的方式,记录下个人阅读心得,在要写作品的读后感时要做哪些准备呢?仅供参考请您做好自我判断!

黑鸽子读后感【篇1】

《黑鸽子》是一部引人深思的小说,作者以其精彩的叙事技巧和透彻的思考展示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的残酷性。这部小说让我被深深地吸引,充满了对人性和社会问题的思考和启示。


故事发生在现代中国的城市,主人公是一个叫做漠漠的女孩。她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拥有正常的父母和一个幸福的家庭。命运却对她进行了残酷的捉弄。在一次意外中,她失去了双腿,成为了一个残疾人。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和无助之中。


小说通过描述漠漠在新的现实中的奋斗和努力展示了人类面对逆境时的坚韧和勇气。尽管她失去了双腿,但她并未放弃向未来迈进的信念。她接受了康复治疗,学会了使用假肢,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她重新获得了走路的能力。她还参加了残奥会的比赛,并取得了出色的成绩。这个故事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一个人在面对困难时所能够发挥出来的坚强和勇敢。


小说并不仅仅是一个关于个人奋斗的故事,它还深刻地反映了社会对残疾人的态度。通过漠漠的经历,作者揭示了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和不平等待遇。在小说中,漠漠经常受到歧视和嘲笑,她因为残疾而被别人嘲笑和隔离。这让我深感社会对弱势群体的不公平和冷漠。


这部小说让我对社会的现实感到震惊和愤怒。人们对漠漠的态度令我痛心,无法接受。社会应该给予每个人平等的机会和尊重,而不论他们是否有身体上的缺陷。每个人都应该被平等对待,享有平等的权利。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够摒弃对不同的群体的歧视和偏见,真正实现一个平等和民主的社会。


《黑鸽子》通过一个残疾少女的故事,深刻地探讨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的残酷性。作者通过细腻的叙事和深入的思考,向读者展示了人类面对逆境时的坚韧和勇气,同时也揭示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不公平和冷漠态度。这部小说真正打动了我,让我深入思考人性的善恶和社会的公正。它让我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为,并激励我积极参与到推动社会进步和平等的行动中来。

黑鸽子读后感【篇2】

《黑鸽子》是中国作家沈从文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小说以大半世纪的历史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家庭、一个时代和一个国家的兴衰和变迁。通过对主人公黑鸽子一家人的命运和经历的叙述,作者展现了人性的善恶、生命的脆弱以及个体与集体的矛盾与冲突。


小说的开篇从黑鸽子出生的一刻开始,通过对她一生的追溯,展现了她和她的家族在中国历史动荡时期的积极与消极、希望与绝望之间的挣扎。黑鸽子本身是一个不寻常的女孩,在一个封建家庭中长大,但她却拥有着与众不同的思想和勇气,追求自己的梦想和自由。她对婚姻和家庭的反叛,以及她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使她成为了那个时代的先锋和启蒙者。正是这种先进的思想和意识,使得她和她的家族陷入了许多尴尬和不幸的境地。


小说中,黑鸽子曾经历了战乱、革命、磨难与死亡的考验。她先是在二十年代的银行梦想破灭后,被迫嫁给了一个自私自利的男人,从此一蹶不振。她并没有被悲观与绝望所击败,她始终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乐观的态度。她通过自学,充实自己,并积极参与社会运动,为中国的进步和民主事业奋斗。这种积极性和奋斗到最后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她生命中的苦难也日益加剧。


小说的黑鸽子一家人在大胆逃离日本侵略者和内战的时候,黑鸽子却不幸被捕被杀。她虽然死去,但她的精神却永存于世。她所具备的人性的善良和追求自由的勇气,成为了一个时代的象征,也令人们对自由与幸福的追求产生了深刻的思考。


《黑鸽子》这部小说,通过对黑鸽子命运和她所在的中国历史的描摹,展现了人的生存状态和命运的难题。沈从文通过对黑鸽子一家的描写,揭示了个体和社会、个人命运与历史发展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同时,他也通过对黑鸽子的人物形象的营造,展现了一个普通人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追求幸福与自由的力量和勇气。这样的描写给人以深刻的思考,让人们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权利,同时也提醒人们,自由和幸福是来之不易的,需要我们为之付出努力和奋斗。


《黑鸽子》这本小说,给予了读者很大的触动和思考。它用真实的人物和故事,打动人们的心灵,引起读者对个人命运和历史发展的思考。它给人启示,每个人都要勇敢地面对生活的困难和挫折,坚守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同时,也善于反思社会的问题,关注他人,并为实现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进步和自由的人权奋斗。只有这样,才能在历史的长河中,在风浪的洗礼中,始终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寻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与自由。

黑鸽子读后感【篇3】

《黑鸽子》读后感


《黑鸽子》是一部引人深思的小说,作者通过精彩的情节和细腻的描写,展现了生活的无奈与希望的重要性。故事讲述了一个年轻女孩黑鸽子的成长之路,在家庭与社会的双重压力下,她努力寻找自己的生存之道,展现了坚强而乐观的生活态度。


黑鸽子的家庭并不富裕,她的父亲是个煤矿工人,生活艰难。尽管生活并不容易,黑鸽子从小就展现出了对于知识和美的渴望。她是一个聪明而机智的女孩,她用自己的努力和才智在学校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而这一点也引起了她父亲的注意,他希望黑鸽子能够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


黑鸽子并没有被家庭的困境所束缚住,她明白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才能够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在她眼里,知识和教育是改变命运的关键。于是,她利用每一个机会去学习,尽管她的条件并不理想,但是她拒绝放弃。她勇敢地面对生活的困境,用坚定的信念和执着的努力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在她的努力下,黑鸽子考上了大学。这对于她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胜利,也是她奋斗的结果。进入大学后,黑鸽子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她发现自己面对的不仅仅是知识上的困扰,还有来自社会和家庭的种种压力。她的家人希望她能够通过学习来改变家庭的命运,而社会却对她抱有种种偏见,认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女孩。


在黑鸽子的成长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她坚韧不拔的品质和无畏的精神。尽管她面临着无数的困难和挑战,但是她从不妥协也不放弃。她用自己的能力和努力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同时也改变了身边人对她的看法。她通过艰辛的努力获得了一份好工作,并且帮助家人摆脱了贫困。(读书笔记吧 WwW.DsbJ1.com)


通过《黑鸽子》这个故事,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生活的无奈和希望的重要性。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生活都充满了困难和挑战,但是只要我们坚信自己的价值,用勇敢而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就一定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最终获得成功。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通过自己的奋斗,才能够打破命运的桎梏,实现自己的梦想。


小编认为,《黑鸽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让我明白了生活中的无奈和困难,并教会了我应该用坚韧和乐观的态度去面对困境。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艰难的时刻,但是只要我们相信自己,坚持努力,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

黑鸽子读后感【篇4】

《黑鸽子》是中国作家汪曾祺创作的一部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一个飘泊街头的流浪者与一只黑鸽子之间的故事为主线,通过对人性、社会和生命的思考,深入探讨了人与动物的关系、社会的无奈以及对自由的追求。阅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对自己的生活和社会现象有了新的反思。


小说以一个扔石子给自己找乐子的流浪者为主角,彰显了现实生活中人们追求刺激和自我满足的心理。在无聊的街头,流浪者为了消磨时间,玩起了扔石子的游戏。但是,他所做的行为却对一只黑鸽子造成了伤害。这只黑鸽子成了他的刺激源,也成了他思考动物、人性和人与动物关系的触发点。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利用他人的弱点和痛苦寻求快乐和乐趣的现象。我开始反思自己是否有这样的行为,是否应该在追求自己快乐的时候考虑他人的感受。


小说中的黑鸽子成为了流浪者的生活伴侣,也象征着人与动物之间的亲密关系。在流浪者孤独的生活中,黑鸽子是他唯一的朋友和交流对象。他们之间建立了一种默契和信任。这种情感在小说末尾得以体现,当黑鸽子受伤后,流浪者不顾一切地带它去医院,并陪伴它度过了最后的时光。这使我意识到,动物与人之间其实是可以建立起深厚的情感纽带的。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动物,与它们和谐相处。


小说对社会现象的批判也令人深思。流浪者的生活状态其实是一种对社会无奈的反映。他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社会边缘化,不再被社会所承认和接纳。这种社会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屡见不鲜。许多弱势群体因为各种原因被边缘化,被遗忘。小说通过流浪者的经历,呼吁我们关注和关怀那些被边缘化的人群,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爱。


小说中黑鸽子对自由的追求也给了我极大的启示。黑鸽子在关押期间一直试图突破笼子,追求自由。即使在受伤后,它依然坚持自己的追求。这让我想起了人类对自由追求的伟大历程,以及那些因为坚持追求自由而付出巨大牺牲的人。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我们应该珍惜并努力追求自由,同时也要帮助那些在奋斗中追寻自由的人。


小编认为,《黑鸽子》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思考和启示。通过对人性、社会和生命的思考,它让我更加关注他人的感受和情感,尊重动物的权益,关怀社会边缘化的人,并追求自由。这本书以其深刻的主题和真实的描写引起了我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和思考。我相信,《黑鸽子》将继续激励更多人思考和探索生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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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长征》读后感


阅读能让人建立一种优越感,这也是建立自信的一种方式。这是读书的一个明显好处,很多人在读完一本作品后,都能与作者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如果能写一篇读后感,那就更好了。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篇优秀文章“《长征》读后感”,希望大家能仔细研读它的意义!

《长征》读后感(篇1)

红军长征记读后感


《红军长征记》是中国作家、作家季羡林所著的一本优秀的纪实文学作品。这本书通过生动的文字和真实的历史事件,详细描绘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红军长征。读完这本书,我深受触动,对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事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这本书以其独特的叙事方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季羡林用朴实而又精彩的语言,描绘了红军战士们的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在长征过程中的艰辛,他们要面对崇山峻岭、险峻山路、恶劣天气和敌军的严密追捕。红军战士们没有退缩,他们团结一心,奋勇向前。只要有一线生机,他们就会抓住,将困难克服,坚持战斗。他们在革命信仰的指引下,背负着责任和使命,矢志保卫自己追求的真理与理想。这种崇高的忠诚和坚定的意志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对这些平凡的英雄心生敬意。


通过《红军长征记》这本书,我还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革命的伟大意义。在这个战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毅然决然领导着人民进行了一场浴血奋战,不分昼夜地行进,面对的危险和困难实在无法想象。红军同志们在这场厮杀中,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但他们并没有气馁,他们相信,只要始终坚持正确的道义,胜利就在前方。红军长征是中国革命史上的一座丰碑,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真理与理想,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为中国共产党和红军战士们的英勇事迹感到骄傲。


读完《红军长征记》也让我深思人生的意义。在红军长征中,战士们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发挥出了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面对特定的历史环境和困境,他们坚信自己的信仰和理想,为了实现这些信仰和理想,他们可以舍弃一切,甚至是生命。这让我明白,一个人只有坚持自己的理念和追求,即使面对困难和逆境,也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


读完《红军长征记》这本书,我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伟大意义以及红军战士的英勇事迹。该书不仅赋予我更深厚的历史知识,更激起了我心中对中国共产党事业的崇高敬意。红军长征是中国革命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勇于追求梦想并为之奋斗的楷模。通过读《红军长征记》,我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追求,坚信只要持之以恒,就能克服一切困难,实现自己的理想。


这本书不仅是一部记录历史的纪实文学作品,更是一本生动而感人的故事集。它不仅让我了解到中国革命的悲壮历程,也让我从中汲取到力量和灵感,激励着我坚定信念,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


在阅读《红军长征记》的过程中,我深入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以及红军战士们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付出的巨大牺牲。这本书不仅是一部记录历史的作品,更是一部引发思考和感悟的作品。通过红军长征的艰难历程,我深刻体会到了团结、勇敢和奉献的重要性。


读完《红军长征记》,我的心灵被深深震撼。每一个红军战士在这段艰苦的长征途中都展现了坚强的信念和积极的意志。当他们面临死亡的威胁时,他们没有退缩,而是勇往直前,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事业,舍小家为大家,毅然投入到这场伟大斗争中。


通过阅读,我明白了中国共产党的红军不仅身负历史荣耀,更是英勇奋斗和无私奉献的代表。他们的长征过程不仅是体现着战士们对坚强信念和理想的忠诚,也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付出的艰辛努力。


《红军长征记》是一本让人肃然起敬之作,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在困境中奋力挣扎、百折不挠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军。读完这本书,我对中国共产党和红军战士们的伟大事迹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敬仰。


通过读《红军长征记》,我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红军长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他们的英雄事迹有了更加深厚的感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革命事业的艰难和复杂,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追求真理和理想的信念。我深为中国共产党和红军战士们的英勇事迹感动,他们的牺牲和奉献精神将激励我继续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红军长征记》这本书不仅是中国革命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也是一部感人肺腑的伟大作品。

《长征》读后感(篇2)

何浩轩

长征是新中国成立前的开端,也是一个世界奇迹。长征的队伍徒步走了二万五千里之远,他们不是简单的的徒步,而是背着炸药包,枪支等东西走的。在长征的路途中发生了许多事,有些事十分危险,稍不留神,稍微停顿就造成全军覆灭。比如说过湘江,一三:三团为了掩护主力部过湘江,二团几乎全没了,只跑出几个人,三团也没有几人了。一团还有三十人过了湘江,就是因为主力部队多走了两天,就让一个团全军覆灭。国民党的力量是多么可怕,从那次以后,红军主力部心神不定。

在渡赤水时,没有桥,需要强渡,可有人说!“渡赤水会不会变成第二个湘江呢?”这时毛主席说:”不会!”之后就有了四渡赤水的著各故事。

在过大渡河时,敌军还有三日到达战场,用船要一个月,所以只能由泸定桥过河。可木板都被拆了,所以二十多人在前冲锋,后面的人就在后面放木板,最后终于过去了,这就是飞夺泸定桥的故事。

在过草地时好多人都在中途饿死了,有部分人吃树皮,吃草根活了下来。

长征是不容小觑的,它是一个民族的象征,也是伟大的象征。

《长征》读后感(篇3)

肖鸿博

红军长征的事迹大家多少都听过吧,不错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那著名的两万五千里长征。

《长征》这篇电影中主要讲述的是1934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在遭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五次围剿后,并成功突破敌人的第三道防线――湘江。而敌军却在第四道防线上投入了大量轰炸机,那密集的炸弹像雨点般落在战士们的身边,很多战士在这枪林弹雨中不幸身亡。红军人数从最初的八万多人猛降到后来的三万多人,红军损失惨重不得不进行军事转移。为了保存实力毛泽东、周恩来等党中央领导人选择向军事力量较弱的贵州进发,这就是我们现在口口相传的长征故事的起因。

红军队伍跋山涉水,足迹遍布了祖国大地的十几个省份,穿过了深不见底的赤水河;强渡了波涛汹涌的金沙江;翻过了高耸入云、北风呼呼的夹金山;走过了荒无人烟、一望无迹的大草原。就是在这样的坚苦环境下红军叔叔们硬是咬着牙挺了过来。

当时的一切对红军来说仿佛都是雷霆一击,因为不仅有艰苦恶劣的环境,还有随时随地分离,每走一步就有一个战士长眠于此。但这些都没有压垮伟大的中国红军,他们靠着坚强的意志、不怕牺牲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突破了敌人的封锁,取得了胜利。

我们现在之所以能无忧无虑的坐在教室里学习,这些都是无数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更要好好学习,将来和这些先烈们一样为祖国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长征》读后感(篇4)

《长征观后感》


长征观作为一个重要的历史主题公园,是为了纪念中国共产党的伟大胜利而建立的。游览这个主题公园,我深深感受到了长征的艰辛与勇毅,激发了我弘扬伟大长征精神的决心。


进入长征观,我首先看到了一座巨大的纪念碑,上面镌刻着“红军长征胜利纪念碑”的字样,巍峨的碑身是对长征胜利的庄重致敬。我仔细阅读碑文,了解到长征是一次极其艰苦的历程,红军跋山涉水,风餐露宿,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最终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这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长征的不易以及红军的伟大毅力。


接下来我来到了红军长征之路的复原景区,看到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场景和建筑。我仿佛穿越到了当年红军长征的年代,亲眼目睹了他们的举步维艰。在这里,我看到了他们捧着枪支、背着行军包,艰难跋涉的身影。他们徒步穿越草地、过河涉水,面临着饥饿、寒冷和敌人的追杀,但他们始终坚定地前行,无怨无悔地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我想起了毛泽东的诗句:“崇山峻岭披重青,天公地道出银蛇,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这句诗道出了红军长征者不畏艰难险阻的英勇品质。


在长征观的展厅里,我看到了大量珍贵的历史文物和史实介绍。我看到了战士们的装备、食品和物资,感受到了当年红军所处的极端贫困和困难环境。他们用简陋的武器和有限的条件坚持战斗,他们靠着智慧和团结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实现了伟大的历史飞跃。这让我深深地明白了红军不仅仅是军队,更是一支凝结着伟大理想和信仰的队伍。


长征观还有一处重要的景点是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广场。这个广场是为了纪念红军胜利而建立的,广场上屹立着一尊高大的纪念雕塑。这座雕塑寓意着长征胜利的喜悦和红军英勇的精神。站在广场中央,我仿佛看到了红军长征时那种欢欣鼓舞的场景,想到了红军胜利的重要意义。长征不仅仅是一次胜利,更是一个伟大时刻。


长征观的最后一个景点是红军长征英雄墙。这堵墙上镌刻着无数红军英雄的名字和事迹,他们用生命捍卫了理想,融入了长征的历史长河。这堵墙是红军英雄的永久纪念,也是红军精神的象征。走过墙前,我怀着崇敬之情,向红军英雄们表达敬意,感慨万分。


长征观的参观结束了,但长征精神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长征是一次伟大的历史事件,它让我认识到了困难在追求理想道路上是必然存在的,但它也给了我坚持和勇气。我深深地明白,只有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我要以长征精神为榜样,不畏艰难,坚定追求自己的目标。


长征观的参观让我收获颇丰,它不仅是一次历史之旅,更是一次精神洗礼。我将长征的精神融入自己的生活中,努力奋斗,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懈努力。长征观是一块红色基因的熔炉,它让我更加坚信,红军长征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前行。


长征观,一次深入了解长征历程的机会,一次激发斗志的体验。它让我更加热爱祖国,更加珍视和平,更加明白到只有愿意为了理想而付出奉献的人,才能成就非凡的事业。长征观,一次让我重温历史、汲取力量的旅程,一次让我燃起斗志、勇往直前的决心。长征观,是我心灵深处永远的烙印,是我前行路上的灵魂支点。

《长征》读后感(篇5)

江梅嫣然

初看电影名字时,我便有点儿疑惑,为什么叫长征呢?是走向哪呢?带着疑问,我开始观看影片。电影的主要内容讲的是红军在1934年被迫进行了三年的长征。但他们处境恶劣,而毛泽东主席就是在这么一个没兵权,没领导地位的情况下,提出避实就虚到敌人薄弱的贵州去,于是在1935年1月召开了大会议。选择了毛泽东,朱德,周恩来为领导核心,红军便开始向北挺进,一路上,爬雪山,过草地,就连许多女同志也克服了失去孩子等个人情感。与男同志一起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终于在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终于在甘肃会宁胜利会师。毛泽东主席写过一句诗:红军不怕远征难,千山万水只等闲。

这两句诗的含义我也上网查了一下,意思是红军不怕远征的困难险苦,经过无数险峻的高山,汹涌的江河,无数的艰难,在红军眼里只是平平常常的事。看到这句诗的翻译,我有些震惊,张大了嘴巴许久才反应过来。爬雪山过草地,三年的长征,这让现在人看来简直是无法完成的任务。并且还有随时失去亲人和战友的痛苦,而这些困难都被英勇的红军克服了。他们化悲痛为力量,每个人都充满了大无畏牺牲精神。他们有着旁人没有的坚定意志力,有着别人没有的革命精神!想着红军们经历三年艰难的长征,没有人叫苦叫累,我的心里隐隐有了份愧疚。因为就在上个星期三学校组织高年级春游,我们只是站了五分钟军姿便大声哀嚎。没有想到曾经那些为了革命一直战斗的先烈,他们何止是站呢?那是没日没夜的长征啊,是不知道下一秒自己是否活着的战争啊,那是见不到亲人的思念啊!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那些革命战士的牺牲,我们会有现在安逸的生活吗?如果没有他们没日没夜的长征,我们会有现在的和平吗?如果没有他们可以克服个人情感原因而去长征、战斗的话,我们的祖国会有现在的繁荣强大吗?

这一个个的疑问让我立刻对他们肃然起敬,最后我想说句:向这些英雄致敬,你们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长征》读后感(篇6)

为汲取长征的历史经验,缅怀红军的光辉业绩,把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伟大事业继续向前推进;为延续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长征精神,树立优秀共产党员的楷模,发挥先进典范的示范作用。

1

红军长征靠的是不畏艰难,勇于克服困难的信念,有了这样的信念我们才能以蓬勃向上的风采激发创新能力,燃烧创业的激情,焕发无坚不摧的力量,这样的信念和精神是我们走向人生辉煌的基石。我们回顾历史,不由感慨万千,红军长征的壮举已经成为历史,但是,长征精神却具有永恒不变的历史价值和光照千秋的异彩。那烙在中华儿女灵魂深处的“长征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精神的延续与升华。“长征精神”已成为中华民族意志与品格的体现,也成为中华民族追求光明与理想的象征,成为中华民族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战胜一切困难的支柱。看完《榜样》以后我感触颇深,在平凡的岗位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已深入我心。不忘初心,我会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

《榜样》里的人物,是一支学习的标杆,同时,他们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也让我有了努力方向和前进动力。我们受榜样的激励而努力,我们要向他们看齐。同时我们也要学习他们的做法,传承和发扬优秀的共产党员精神品质和高尚情操。在平凡的岗位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哪怕不那么惊天动地,我们同样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也是激励我们不断前行的动力和方向,向榜样看齐,做合格党员的使命感也将永远激励我们前行。

3

今天,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看了《我的长征》和《榜样3》,记录片中的每一位革命烈士,优秀共产党员,都将自己的个人利益置于人民之后,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榜样的力量。鞠躬尽瘁的罗官章,执着奉献的支月英,坚守信念的李万军,奋发作为的苗振水,救死扶伤的吴孟超等,我们都应该向他们学习,不断追求,完善不足。无论是长征中英勇就义的革命烈士还是在平凡岗位中默默奉献的时代楷模都是我们生活中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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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一些突出的问题。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总而言之,我国的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不确定因素还很多。在这个面临着各种机遇与挑战的环境下,我们现在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和当年的红军长征走过的路相比,还有新中国刚成立以来我们走过的弯路相比,这条路还是一个具有开创性的路。在此情况下,我们新一代青年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性,不迷失前进的方向。更要与广大民众在一起,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体,以群众的利益为核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的带领下实现第一个100年奋斗目标,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历史的红色艰难路程结束了,未来的红色路程刚刚开始。今天,《我的长征》及《榜样》带同志们领略了世界上最漂亮的云彩,也指引着我们在新的长征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长征》读后感(篇7)

李尚懿

《长征》是部老片子,但时光并没有让他像照片一样慢慢褪去色彩与精彩。红军在《长征》中,就像西藏古老传说中的藏獒一样,是勇敢与智慧的化身:陈树湘为了不泄露秘密,扯断了自己的肠子。为掩护红四方面军从陈国焘的错误路线中离开,红军三渡赤水,打得罪敌人找不着北等等,任何人都会打心眼儿里赞佩红军。

我们班有几个同学立志就是参军,可是我们就当了半天“小红军”便叫苦连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且听我慢慢讲起:前天有个研学游,去三瓜公社体验小红军的生活:要冒雨(不打伞)在草地上站军姿、唱军歌、在烟雾弹下匍匐前进、走独木、掷手榴弹等项目,中间只休息半分钟。我们纷纷说:“我们交的钱是来买苦吃的吗?”见教官依旧,我们便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不满:站军姿故意把左右弄混、手故意无力地挂在腿边、唱军歌故意把声音唱的很低、手榴弹故意只扔1米远、走独木桥故意晃来晃去……原本惊险的体验小红军生活就这样陷入了僵局……这件事,我觉得是我们不对,单是能给我们一个磨练的机会,就难能可贵,我们却叫苦连天,实在不应该。而且,学校这么做,也是希望我们能高兴地体验到红军的生活,了解他们淞沪会战、三渡赤水、飞夺沪定桥有多么不易,从而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这是老师给予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们怎么能生气还放出那么多伤人的话呢?说伤人的话不对,冤枉别人还说伤人话更不对。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当下流行的一种做法:毕业后立马让孩子去参军2年,这其实也跟今天学校的做法一样,不是想害我们,而是希望我们能在锻炼中成长。

长征精神是什么?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而我们却形成了一种消极意识:整天埋怨老师作业布置多了;整天埋怨父母批评自己;整天埋怨兄弟姐妹冷落自己;整天埋怨社会竞争压力太大……辜负了前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幸福生活,这种精神是不可取的,它会把我们推向懒惰与自以为是的深渊……我们感动于百万红军的舍己救人,却在跟同学的相处中斤斤计较;我们感动于百万红军的爱国之心坚定不移,却在升旗仪式中打打闹闹、交头接耳;我们感动于百万红军爬雪山、过草地时的坚毅,却因为一道生活的难题便轻言放弃……长征精神不应该只存于电影中、只存于革命年代、只存于前辈身上,更应该存于生活中,存于和平年代、存于我们身上!

最新无常读后感


有名人说:“读书时,我愿在每一个美好思想的面前停留,就像在每一条真理面前停留一样。”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最新无常读后感”,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无常读后感(篇1)

早已***在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小册子,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本文突出描写了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

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

但这也显示了王先生对黑暗显示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先生判的却是更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

“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可怕的不是无尽的黑暗,而是隐藏在光明中的黑暗是无常的。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

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

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在这里,失望在这里。我唯一的骄傲是我是人类无常的评判者,我的手指里一定有鬼魂。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线越亮,黑暗越深,人造光伤害自己的能力就越强。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

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可怕的不是无尽的黑暗,而是隐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讨厌这里的无常,喜欢那里的无常。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可见,在庙会上,人们更喜欢白无常而不是黑无常,鲁迅在语言上更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充满了作者对生命无常的钦佩和赞美。首先,我写下了我小时候对他的恐惧,并将之与现在对他的钦佩作了比较。我还比较了阎王的愚昧和对死无常的恐惧,突出了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

“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

然后是腰,脚和脖子。从这些地方的衣服来看,无常又像一个道士。它与下面的说法相呼应,无常是由人改变而来的。同时也反映了无常的性质。道路崎岖时它会有帮助。而之后的长方形礼帽与道家的装潢并无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

“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无常读后感(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马小跳发现之旅喜怒无常的大自然》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关于大自然经常出现的现象。

比如说,第二章讲了彩虹、极光等各种现象。我们先来谈谈彩虹:雨后是晴天,太阳照耀着大地。

这时候,天空中出现了一道道弯弯的彩虹,它像一条漂亮的绸带,又像一座彩色的拱桥,漂亮极了!巧合的是,几天前下了一场雨。雨后,天空中有一道彩虹,就像书中的那道一样。

再说说极光吧:极光是大自然里最为神奇的现象之一,色彩缤纷绚丽,形态变化莫测,一会儿变成舞动的彩带,一会儿又笼罩在漆黑的天际。

这些自然现象可真好看!但就像人们生气一样,自然也是。而且大自然并不任性,它之所以会”发怒”,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人类太不爱护它了。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大自然。

马小跳发现之旅的喜怒无常(2)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马小跳发现之旅喜怒无常的大自然》。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我之前不知道的大自然的科学。

这本书分为五章。每一章都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

我知道了沙漠里也有海市蜃楼。热带雨林里有很多动植物。为什么树叶会变黄?台风、龙卷风、火山、**、沙尘暴、海啸和洪水造成的损失是什么?沙漠越来越大了。

大自然到底有多大?有多少未知的奥秘?如果你想知道更多的自然秘密,你应该探索,探索,再探索!

大自然会发怒,而它却并不 “任性”,他之所以会”发怒”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人类太不爱护它了。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照顾大自然。虽然我们不能阻止森林砍伐和烟雾排放,但我们可以做一些简单的事情,比如不乱扔垃圾,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不使用塑料袋,并提醒我们周围的人保护自然。

让我们都拿出自己的力量去保护和保护自然。因为这是我们的朋友和我们不可分割的家。

无常读后感(篇3)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无常读后感(篇4)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读后感300字无常读后感600字无常读后感500字

无常读后感(篇5)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在每一场迎神比赛中,都会有不同的人扮演大大小小的鬼魂。鬼魂由粗野的人和乡下人扮演。他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赤脚。他们扮演各种各样的鬼魂来表达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诙谐的语言描述他小时候看到的火柴,用生动的语言描述火柴的过程。鲁迅非常怀念自己的童年,但在他的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封建行为的讽刺和蔑视。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时下的思想与儿时的思想作了比较,以衬托世界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这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鲁迅无常读后感(二)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可见,在庙会上,人们更喜欢白无常而不是黑无常,鲁迅在语言上更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充满了作者对生命无常的钦佩和赞美。首先,我写下了我小时候对他的恐惧,并将之与现在对他的钦佩作了比较。我还比较了阎王的愚昧和对死无常的恐惧,突出了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最新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500字初中读后感


古语言: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最新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500字初中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美”难道就一定是完美吗?——题记

没有人会十全十美,就像月亮阴晴圆缺一样。物是如此何况人呢?

人们通常都说:没有人使你倒下,即使你的信念还在的话。这句话已经突破了我们现在的审评标准,我相信如果有人理解了这句话所蕴藏的道理,一切外界因素将都不是问题。就如从古往今立志的事一般,可现在我讲述的这个人,也许他并不是向古人一样拥有“头悬梁,锥刺股”般的志气,可他就是他,他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标志,他就是史铁生。

史铁生(1951年1月4日—xx年12月31日),着名作家。原籍河北涿县,1951年出生于北京。196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1969年去延安一带插队。因双腿瘫痪于1972年回到北京。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靠着每周3次透析维持生命。曾自称说“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史铁生创作的散文《我与地坛》曾激励了无数人。xx年获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杰出成就奖。曾担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残疾人协会评议委员会委员。

正因为他这样“身残志坚”的品质,所以才成为了新一代作家。

因为他我明白了:即使身体倒下,信念也不一定会倒下,结果就会越发不可思议。

最新惊奇读后感


以下是中学范文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惊奇读后感”,独特的文章风味将令您惊叹不已。唯有读书,方可获得真正的教育,也才能培养出鉴别事物的能力。阅读完作品后,心中涌起的感悟颇有深度。写读后感时,需要对文章的内涵进行深入分析。

惊奇读后感 篇1

20xx年12月30日,多么平常的日子,我和爸爸去买新书包。

在书店,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大宇神秘惊奇》,我在别的报纸上看到这本书的开头,觉得很好看,这次书店里有,我就买了下来。我买下这本书的第一秒起,我就开始后悔,因为我刚才随便翻了一页,那资料十分怕人,还有让人胆战心惊的插图,但还设挡不住我的好奇心。一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得很快,一下子就看了好几十页,我越看越入神,转眼就到了九点半,爸爸叫我睡了,我把书带回房间,睡了。

又想继续看,看到有人被抓进电脑里了,别人赶到时,在昏暗的地下室里,黄颜色的灯,渐渐变蓝了,电脑屏幕上只是飘着一片有一片的雪花,原先的门变成了墙。看到那里,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最终原先是电脑病毒搞的鬼,书里的电脑病毒不是让我们电脑瘫痪的病毒,而是能够抓人,杀人的病毒。那些人用了最强的杀毒软件,杀死了病毒。

下一篇是《幽灵姐姐》,我不敢看了,也不敢自我一个人睡了,以晚上起床上厕所太麻烦为理由(爸妈房间里有个洗手间)跑到爸爸那儿去睡。此刻,我不怎样怕了,但我看了《幽灵姐姐》之后,又会怕起来。爸爸说这种书不适合我看,便藏了起来。但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会从走廊过道的柜子里拿出那本书。

惊奇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从图书馆借来了一本恐怖而又惊奇的书,《大宇神秘惊奇》之蓝色恋人与眼泪波动。里面有四个主人公:大宇、刘畅、李伦、赵勇四人。

大宇:上高中了,一个敏感、聪明,帅气的男孩,总是能在不起眼的事情上发现不一般的故事,从一张白纸中看到可怕的案情。他天生富有幽默感,有一种从小就当英雄的冲动,为此,有的同学嘲笑他,老师和家长也不理解他!但是,他不在乎。他就是要体会惊魂的刺激,就是要在冒险中丰富他的少年人生。这,就是大宇,就是学校第一哥!

在蓝色恋人中,玉老师长得冰清玉洁,有一天她和她的男朋友胡星理去山上散步,他们看到天上太阳都要落山了就找了一个近路走进去,那里非常阴森恐怖,玉老师走在前面,她男友走在后面,她时不时听见她男友急促的呼吸声,像是要从背后偷袭她,果不其然,当她走到一个悬崖边的时候,她男友突然向她扑了过来,玉老师及时闪开,男友摔下了悬崖,忐忑不安的她看见一张蓝光闪闪的脸,这是她男友!

经过大宇的周密调查,终于把事情搞得水落石出,原来装扮成玉老师的人是真正玉老师的姐姐,胡星理想对她们姐俩下毒手,可是他的计划成功!

这本书使我增加了胆量,变得更加自信!

惊奇读后感 篇3

《大宇与神秘惊奇》是一本恐怖有科幻的小说,十分好看,十分能增加我们的推理和思维本事,这本书一共有25本,并且此刻还出第二部,我看过第一集,第四集,第十一集和第最终一集呢!这本书一集都会有两个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大宇,刘畅,李伦和赵勇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大宇了,因为大宇有着聪明的头脑,很会想问题,每次都是他化解了困难。刘畅是大宇的同学,也是他们班公认的班花,他是大宇的死党,更是大宇心灵历险的积极参与者。

赵勇天生就是一个胆小鬼,但一心一意地要办成英雄,他看到什么怪影时,女生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向女生一样尖叫起来了。李伦在班里是最像大侠的男生,可惜他的头脑简单了些,他不能是大宇的死党,他是大宇的活党。

最好看的就是第4集的“怪笑树”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因为这本书能够提高我的头脑,期望你们也看看!

惊奇读后感 篇4

书就像冬天里的打暖箱,把温暖传送到你的全身上下;书就像考场中的能量库,必要时给你充足的能源;书就像你孤独时陪伴你的朋友,和你一齐度过孤独的深渊。我想这应当就是书的价值,书存在的意义。

自打我迷恋上了《冒险小虎队》这套丛书之后,另一套丛书又深深地吸引了我,向我来了一个“横刀夺爱”。而那套丛书就是——《大宇神秘惊奇》

这套丛书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张韧的作品。里面包含了四大特点:神秘、惊魂、科幻、奇迹。这四大特点便创造了每本书封面上的一句话:请不要轻易翻开这本书,除非你已做好了心理准备!有人可能会问我:“为什么‘轻易’和‘心里准备’这几个字要扩大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真的很神秘,很惊魂,很科幻,很奇迹!额······假如你看不懂我再说什么,那我给你“分批解释”吧。“神秘”:它总是在最不起眼的地方出现可怕的危险,总是在最不起眼的人身上找出转折点。“惊魂”:它就如背后伸来夺魂手,必须会把你吓得魂飞魄散、灵魂出窍。“科幻”:雾气人、魔怪师等等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出现的他、她、还是它,这本书中都有。“奇迹”:正当坏人目的将要到达时,奇迹出现了!大宇带着他的伙伴,牵着证人的手,拿着铁一般的证据,出此刻坏人面前。将他捉拿归案。

这套丛书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沉着冷静,从细节开始观察遇到危险时更不能慌张必须要站在正义的一方,给邪恶迎头痛击!我每次读到最可怕的部分时,就生怕后面出现一个人把我杀害,我便急忙逃离那里,可我又急着想明白事情的结果,手便不由自主地翻开《大宇神秘惊奇》继续看。为什么呢?因为我已跌入书本的深渊。

惊奇读后感 篇5

《大宇神秘惊奇》是一个庞大的家族,有四十多个成员,我看了一本后就被大宇惊险的破案过程深深吸引了,其中,《噩梦塔影》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大宇的学校里来了大宇,刘畅,李伦,赵勇四人的影子,他们有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代替正身。后来几天,影子以优异的成绩使大家关注他们,用卑鄙的手段使大宇一行人被人冷落。一天夜晚,影子开始行动了。他们一路追杀大宇一伙人,大宇他们只好躲进一座黑塔内。这时,一尊佛像告诉他们影子就是他们心中的缺点,只要决心改正,影子便会不攻自破。

我很佩服主人公大宇的观察能力和推理能力。他在哪儿都能找到蛛丝马迹,然后跟着一点线索追查下去。但他没有上进心,在别人面前只是装样,正是这样,他才有了心中的影子。像他这么优秀的人都有缺点,我们又何尝不是呢?我们每个人都一样,在内心深处都有一个由缺点构成的影子,但他们还未成形,我们只有朦朦胧胧的感觉。如果我们继续放纵他们,让缺点越来越大,便会让黑暗的种子发芽,为以后的犯罪埋下伏笔。我们要从现在起,尽早发现他们,改正自己的缺点,消灭心中的影子,避免发生犯罪,共创美好的明天。

惊奇读后感 篇6

假期中,朋友给我推荐了一本书《大宇神秘惊奇》,作者是张韧。看孩子看得津津有味,我也拿起来翻看了一下。书中的故事悬疑、科幻、惊悚,看的人心里直发毛、害怕。这本书抓住了男孩子爱冒险、爱当英雄的特点和兴趣,所以男孩子值得一读。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别理陌生人和隔壁女孩。书中的主人翁大宇用自己的智慧和胆量揭开了外婆家隔壁女孩韦萌之死的谜团。韦萌其实并没有死,而是成为了保险公司业务员为了骗取巨额保金的牺牲品,业务员将韦萌藏在野外的坟洞里,不让她出来,不准她与家人联系,是大宇的执着和胆量让她重见天日,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书中的内容紧张刺激,曲折惊险。

看完这本书,我佩服书中小主人翁大宇胆大心细,有智慧,做事有毅力,坚持不懈,遇事不稀里糊涂,非要搞个水落石出,这正是我们现在孩子身上所缺少的,希望孩子看了此书后能变得更有智慧,更有勇气,意志力坚强,遇事沉着冷静。能够像大宇那样思维敏捷,眼光独到!

惊奇读后感 篇7

他,比福尔摩斯、柯南更厉害的年轻侦探。他,仅有15岁,却破过许许多多可怕、危险的案子,他是谁?他就是我喜欢的普通人——大宇。实不相瞒我崇拜大宇已经有两年了,随着出来的更多书籍,我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入了。

大宇,他是一个普通中学生,述说就是远近闻名,一件件案子都被他斩与马下,我喜欢她,应为他勇敢、正直、机灵。我喜欢他,应为他的观察力极强。我喜欢他,应为他在人群中出类拔萃。我喜欢大宇,应为我更是喜欢造就出这个活生生的作家:张韧。

在张韧夜以继日地构思下,把资料十分贴近生活,仿佛旁边就是一个聪明的大宇,更让人身临其境,这种感觉是很难体会到的。随着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大宇头上着急冒汗,而我是紧张手心冒汗。可大宇每次总是靠着它的聪明机智一一战胜敌人。

张韧写的还有一个好处是一点也不虚假,没有科幻色彩,反而从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想赚大便宜的人写起的,无论是满生肌肉的大汉,还是行凶的坏人,都衬托出大宇的全部优点。这样几乎一个十全十美的学生谁不会喜欢呢?

《大宇神秘惊奇》,还有一个要点突出的就是大宇还有4个随身死党,他们帮忙大宇查询案件,严惩凶手充分体现了团队精神最高的境界。也给我好好上了个一个诸葛亮,顶可是三个臭皮蛋的课。以前,我总以为单打独斗就能解决问题,丝毫没有团队精神,自从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团结就是力量。

大宇这本书太好看了,期望以后能再看到这样的书籍!

惊奇读后感 篇8

最近我买了一本书,它就是《大宇神秘惊奇》,我一有时间就去探讨大宇的离奇故事,连上厕所也想着大宇的离奇经历。

大宇是一个异常勇敢,想象力丰富的男孩。当朋友被坏人抓走的时候,他不顾自身危险,去救朋友,还采取各种方法和坏人斗智斗勇。大宇是一个破案小能手,总是能从蛛丝马迹中找出线索,所以他破过许多大案子。《大宇神秘惊奇》看的时候让人觉得惊心动魄,事情总是到了最危机的时刻大宇一下子就把坏人的计划给破坏掉了,所以得到了大家的赞赏。

我从大宇身上学到了勇敢,友爱,乐于助人等许多完美的品质,并渴望有一个像大宇这样的朋友。大宇的故事是心灵的冒险,是对意志勇气的考验。我期待着下一本新书的到来。呵呵!那我就又能一齐和大宇走进离奇的、科幻的故事世界里了。

你看这本书的时候,惊险刺激,险象环生,让你心有余悸,寝食不安。大宇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学校,他总能从家具的移位,黑板的粉笔迹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总能从课桌下的一张纸片,文具盒里的一条小虫,找到一个又一个的疑案线索。

平时我们的脑袋瓜子里装满了语文数学英语,渐渐忽视了身边的细节;而大宇,他总是充满了好奇与活力,对每一件事都能认真地思考。他总是能在不起眼的事情上发现不一般的事,从一张白纸看到可怕的案情来。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机智过人,想象力丰富,佩服他的勇往直前,不必困难重重,感动于他对朋友的热情,信任,理解与帮忙,更感动他在想法和做法得不到旁人异常是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与理解,甚至被人取笑时,不但没有气馁和放弃,反而更加用心,更加坚持,最终__了一个又一个的案件,让人既佩服又赞叹。

惊奇读后感 篇9

朋友们,你有没有看过这样的书,惊险刺激,险象环生,让你心有余悸,寝食难安,而又一打开读就放不下;你有没有读过这样的故事,让你胆战心惊,不寒而栗,却又忍不住不停的往后看;你有没有交往过这样的朋友,他思维敏捷,眼光独到,胆大心细让你不得不佩服。而所有这些,在《大宇神秘惊奇》中都能让你一一感受到。

大宇的故事,不仅仅是冒险的历程,更多的是对智慧和勇气的考验。我们平时的生活太平淡了,每一天不断重复的经历我们越来越机械化,都快成为学习的机器了,脑袋里充斥着的全都是语文数学英语,渐渐忽视了身边的细节。而大宇,他总是充满了活力,对每一件事都能认真的思考,让人不由得为他深深感动。感动于他丰富的想像力,敏锐的思维;感动于他勇往直前,不怕困难;感动于他对朋友的热情、信任和帮忙;更感动于他在想法和做法得不到旁人异常是家人和朋友的支持和理解,甚至被别人取笑的时候,他不但没有气馁和放弃,反正更加用心,更加认真,更加耐心,最终成功的解开了一个又一个的“案件”,让人既赞叹又佩服。

书我读过好多遍了,我想我还会继续读下去。看到这套书,我不由想要大声地说“感激!”感激创网的修改给我推荐了这么精彩的好书;感激作者写出这么生动离奇而又真实可信,这么让人心跳加速而又欲罢不能的好故事;更要感激我的妈妈,在跑遍了当地书店都没买到这套书时,立刻从网上订购了一套,让我能及时阅读。

感激《大宇神秘惊奇》,他带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害怕、惊奇、开心和放松,让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惊奇读后感 篇10

这几天,我从图书馆借来了一本恐怖而又惊奇的书,《大宇神秘惊奇》之蓝色恋人与眼泪波动。里面有四个主人公:大宇、刘畅、李伦、赵勇四人。

大宇:上高中了,一个敏感、聪明,帅气的男孩,总是能在不起眼的事情上发现不一般的故事,从一张白纸中看到可怕的案情。他天生富有幽默感,有一种从小就当英雄的冲动,为此,有的同学嘲笑他,教师和家长也不理解他!可是,他不在乎。他就是要体会惊魂的刺激,就是要在冒险中丰富他的少年人生。这,就是大宇,就是学校第一哥!

在蓝色恋人中,玉教师长得冰清玉洁,有一天她和她的男朋友胡星理去山上散步,他们看到天上太阳都要落山了就找了一个近路走进去,那里十分阴森恐怖,玉教师走在前面,她男友走在后面,她时不时听见她男友急促的呼吸声,像是要从背后偷袭她,果不其然,当她走到一个悬崖边的时候,她男友突然向她扑了过来,玉教师及时闪开,男友摔下了悬崖,忐忑不安的她看见一张蓝光闪闪的脸,这是她男友!

经过大宇的周密调查,最终把事情搞得水落石出,原先装扮成玉教师的人是真正玉教师的姐姐,胡星梦想对她们姐俩下毒手,可是他的计划成功!

这本书使我增加了胆量,变得更加自信!

惊奇读后感 篇11

我通过读了这本书,让我学习到做什么事情都要坚强勇敢。《大宇神秘惊奇》是一本探索神秘的书。

每次大宇他们探索的时候,如果丢失一个队员,他们就会不顾一切的全力搜索丢失的那个队员,大宇是一个想像力丰富的男孩儿,他思维敏捷,眼光独到不会引起别人注意的生活异常现象,他却一眼就能捕捉到,他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他都能从家具的移位,黑板上的笔迹等细节中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总能从小虫子身上破解一个又一个的密案,大宇的故事是心灵的冒险,是对意志的考验,我非常的喜欢大宇。

这本书的封面上写的一行字:请不要轻易翻开此书,除非你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当我看到这行字时觉的很恐怖但是我还是看了,直到看完,我一直都喜欢大宇的这种认真思考的意志,我要向大宇一样有这种信念,因为这本书教给我需多大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最新离别读后感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书笔记有哪些?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最新离别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离别读后感(篇1)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部由国民男神胡歌主演的文艺犯罪片《南方车站的聚会》,这部电影的背景是在南方城中村,全程讲的武汉话。讲述了胡歌所饰演的主人公周泽农因为意外误杀了警察,成了花30万逮捕的通缉犯,整部电影也是围绕着这30万展开一场腥风血雨的聚会与离别。

影片以雨夜作为开场,第一幕周泽农便神情恍惚的出现在车站隐蔽角落,如果没有看过简介都以为他在躲避坏人的追杀。女主刘爱爱也随即出现了,两人的首次聚会将精心策划的举报策略倒叙进行着。

周泽农是武汉盗车团伙某一帮派的带头人,因为经验丰富,团伙老大马哥把兴业街的管辖权分给了他。香饽饽没有人不惦记,另一个猫眼带头的帮派不服气,向马哥申请兴业街的管辖权,双方打着口头战,至此,周泽农依旧站在聚会大厅最角落处嚼着火腿肠像局外人一般看热闹,似乎这一切纷争与他无关。直到他的手下黄毛朝猫眼手下开了一枪,一切的平静在第一声枪声中结束,双方利益的较量演变成了流血的战争。这时,周泽农终究还是进入了当局人的角色,拿着一把车锁陷入这场热火朝天的战争中

战争始终会结束,但是利益的争夺永不停止,双方都不肯善罢甘休,马哥为了平息事情,组织了一场偷车比赛,明面上的公平比赛,暗地里的阴谋较量。猫眼设下圈套故意引导黄毛加速,最后导致了断头的那一幕,周泽农来不及悲伤,被猫眼开了一枪,掉下泥塘的他为了逃生失去意识,乱抢误杀了警察。他侥幸逃过了生死劫,却也背上了30万的悬赏追缉令。

周泽农身边的所有人都对这30万虎视眈眈,每个人都有心里的小九九。周泽农深知自己逃不过法网,已做好赴死的准备,但与其自首不如为他许久未见的老婆留下一点有价值的东西,他想让他的老婆投诉他,拿到这三十万的赏金。或许他认为这样也算是对得起死亡的价值,也或许是想弥补对于老婆和儿子的愧疚。但也是围绕他的这一做法让其中相关的人丧失了自己的生命。周泽农委托自己的兄弟找到妻子告诉妻子这一切,但他的兄弟怕得罪其他派的势力,从而惹来杀生之祸,也不敢正面出面找她的妻子,便拜托刘爱爱来做这一事情。也就是开场出现在车站的女主,故事在这里展开了连接。对于任何人来说刘爱爱都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没人真正在意他,不管在哪个帮派都只是别人追求利益的棋子,包括与周泽农对他也是如此,自然没有人会在意她的死活。但刘爱爱也不是一个没有思想的旧社会女性,而在经历了大家的唯利是图后,在每一次的危险中选择自保。在无数的厮杀后逃亡中,周泽农经历了多次大难不死,但并没有迎来后福,最终还是被警察包围,结束了自己颠簸流离的一生,刘爱爱最后也把30万给了周泽农的妻子。到这里便没有了下文,导演给观众留下了些疑惑,刘爱爱是什么时候又回到最开始的立场,选择站到周泽农妻子这边?她们什么时候联盟的?刘爱爱为什么会不惧黑暗势力把前送给周泽农妻子?我想这就是小人物的大无畏吧,这是整部电影里为数不多的证明人性本善的情节。

电影带着七八十年代的暗黑色彩,而电影里的人物最大的特点就是相互不信任,摇摆不定,跟着利益随时在改变自己的动向,没有一个人是真正正义的代表,大家都是自私自利的个体,这一切就好像是故事里连警察也无法给平凡的小人物带来安全感,每天生活在恐惧之间,所以大家冷漠、孤独、只看得到自己的利益,不关心他人的安危,固然在这样的环境与心理下大家是不可能有相互信任可言。

但我想导演和我们一样,不想把黑暗的一面呈现给大家,包括导演自己都说不喜欢拍闷骗,尽管人性的丑恶展现的淋漓尽致,但恶最终还是敌不过善,即使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依然是善良的力量取得最终的胜利。或许也想告诉大家,我们生在了如此和平的年代,没有任何理由堕落,也没有任何理由去走歪门邪道。同时也告诫大家不要为了一些虚无的利益去不择手段,最后受伤的也还是自己,我们每个人都很努力的想要自己和身边的人变得更好,但这不是陷入邪恶念想的借口,脚踏实地的走好每一步是实现梦想的捷径。最近很流行一句话: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但我认为正义从来都不会迟到更不会缺席!

离别读后感(篇2)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吹柳笛,夕阳山是一首近百年的歌。伴随着悲壮的曲调,长亭、古道、芳草、夕阳的场景给我们一个经典的告别场景。从古至今,文人们低声歌唱,一次次诉说着心碎的离别之情

《城南旧事》就是这样一本书。它讲述了主人公英子童年成长的故事。英子的成长是一条不断分离的道路,充满曲折,悲欢离合。

她身边发生了许多看似平凡、非同寻常的故事,经历了许多从陌生到熟悉、离别的人物。这一件件事情,一个个人物都在英子懵懵懂懂中悄然离别,暮然回首时,英子便随着时光的穿梭长大了。

英子很小的时候,就和父母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北京城,他住在惠安亭旁边。她结识到北京后最初的朋友秀贞和妞儿。因为英子的善良和细腻,秀贞和妞儿相识了。

离开秀贞和妞儿的时候,英子感受到了家人的温暖。秀贞对女儿的爱令人感动。同时,英子也感受到了离开的痛苦。

英子分不清海与天,也分不清好坏。不过,她已经和那个不认识的厚嘴唇男人达成了协议:我们去看海吧。因为英子感受到了他的善良。

对于他弟弟,他是一位无私的哥哥;对于那些失主,他又是一位羞愧的小偷。英子无法区分他是好人、坏人,但他表现出来的善良却牵动了英子的心。在毕业会上,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在长亭外和古道边。后来,我看到那个厚嘴唇的人**了。英子感到了离别的无奈。

兰阿姨的命运很悲惨。她前半生都被别人控制着。但命运终究要由自己掌握。幸福取决于自己。在英子的帮助下,兰阿姨找到了自己的方向,走向幸福的彼岸。

又一次的离别,让英子无比的惆怅。不过,英子对父亲的离去印象深刻,因为这一次是生离死别。那一刻,英子长大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离别的洗礼,懂得了人生。

我和英子差不多大,很小的时候就经历过生死离别。在我读一年级时,爱我的外婆就去世了。那天,我跟着妈妈来到奶奶家,看到奶奶静静地躺在那里,但我的眼睛是睁开的。

我想她最后一次想见我,但没有实现。外婆静静地躺着,我默默地站着,脑海一片空白多情自古伤离别,与自己最亲的人从此天各一方,这种感觉,又是我这样一个小孩子怎么可以体会尽的!

我不记得我从哪本书上读到你生命中的每一个人最终都会成为过客。同学们毕业后会各奔东西,朋友们会纷纷离去。当你长大后,你会离开父母去追求你的生活,而父母最终也会有离开的日子。

离别读后感(篇3)

内容简介:人生就像窗外的风景,在视线与感知比例为0.1:1的前提下,就算隔窗遥望,看到的也只是视线范围内这0.1公里的光鲜。即使你站在窗外,感受着1公里之内它给你的安稳与温暖,能得到的也只是在这过后不断袭来的悲伤。这些悲伤将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中由寂寞来替代,直到阳光在未知的几公里之后再次洒满你的世界。总监助理邸瑾,行走于多个城市间,当驻足于华山之巅,瞬间便将她拉回那曾经退不回去的记忆:邸瑾与闺蜜毕景,在时光的不断推磨中见证最真挚的友情。因为“单贵女”毕景,她认识了庚辰铭,并与他相爱,但这份感情最终在他不够懂她之后走到终点。她与总监苑简,在经历过职场矛盾、磨合、相知后情意相投,他们始终坚信,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是为了在以后对的时间遇上另外一个对的人。然而生活总会让我们措手不及。就像在人生的旅途中会有一个极大的缺口,总得陷进去一回。在光怪陆离的城市里,离别成殇。是走的人寂寞?还是留下的人更寂寞?

离别成殇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是一本甜蜜但带着些许伤感的书,然而我们不会因害怕受伤而不爱。请细细品尝宁慧倩笔下那刻骨铭心又令人回味的故事。然后,发现属于自己的、小小的、但确切存在的幸福方向。如果不细致入微的往下翻,就无法猜透这结局。借助台灯昏暗的光线合上最后一页,任泪水把枕边浸湿,闭眼辗转反侧,却依旧沉浸在这故事中,无法自拔。

离别成殇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如果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你会遇见真正感动人心的故事。如果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你会遇见对你倾诉的角色。而在《离别成殇》这个故事里,我同时找到了两者。10个月,300多个日子,7200多个小时,好不容易等到《离别成殇》,但原来,等待是如此美好的。

离别读后感(篇4)

这是一部用维吾尔族语和汉语交织的抒情诗留着山羊胡须的老汉缓缓地赶着一群山羊,沙地摩挲,手里牵着小黑骡,胡杨摇曳风中,维吾尔族特有的朵帕(花帽)在夕阳下透着金边。电影就这样悠悠地奏出了序曲。维吾尔族的小男孩艾萨好动,刚生下的小羊羔他就抢着喂奶,朋友的足球队他也是前锋,但他所有的温柔都给了躺在床上的母亲。患有脑膜炎,又被毒蜘蛛咬伤的妈妈不能言语,生活不可自理。艾萨的小伙伴凯丽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陶醉的时候可以围着篝火一圈圈的拉着花裙子跳舞。可她的中文不好,念课文结结巴巴的,她和弟弟是爸妈的心病,妈妈一心想要送凯丽和弟弟到喀什去读汉语,为着将来能有份好工作。

电影两条线索,两个小主人公,却让观众一次次感受到不能割弃的别离。先是艾萨要和去城里读大学的哥哥在玉米地里惜惜道别;之后妈妈也在亲戚、邻居的讨论下被送到了养老院。凯丽的汉语考试只有20分,爸妈终于决定送他们去学汉语,凯丽写了一封长信给艾萨,告诉他,火车也有窗,还有上厕所的地方。最后,艾萨精心养大的小羊在一个风雪天也走丢了,他一脚深、一脚浅地四处找,生活中的别离让他茫然不知所措。结尾在青芒月光下,艾萨瘦削的背影孤零零,伴随一首散文诗,月光穿过窗子来 村子里 调皮孩子靠着胡杨树 原来他在赞美妈妈的味道 一个女人照亮道路。

相比于显学的西藏电影,比如正在上映的《阿拉姜色》,之前的《冈仁波齐》《塔洛》《旺扎的雨靴》《喜马拉雅天梯》等,新疆电影并没有在新世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挖掘。但不可否认的是,导演万玛才旦、松太加等领衔的关注西藏人情的系列电影已经在电影节和商业市场得到了肯定,也是对之前过于说教、猎奇西藏的很多电影的一种自觉反拨;在这个大背景下,出生、成长在新疆的汉族导演王丽娜的《第一次的离别》也是类似的有益尝试。虽然处女作还有不足之处,但胡杨树下的期待不会太久。

民族电影是新中国电影最大的一个特色,而西藏的《农奴》,新疆的《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新时期以来,民族、民俗和民生是新的创作方向。然而无论是西藏、新疆、内蒙等传统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电影都要面对奇观化与家乡情以及抒情性和戏剧冲突这两对核心的表象方式上的矛盾。在《第一次的离别》中尤为突出。王丽娜的镜头感很强,常常用大远景,沙漠,胡杨林下铺满金黄树叶,艾萨和小伙伴们就放肆地走在沙地脊梁,伴着胡琴,特别悠扬、绵长。这是故乡,也是观众的渴望。

离别读后感(篇5)

离别时刻,总是让人感到心痛。生命在不断的流逝,一切都会有结束的时候。然而,离别也同时给了我们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在这篇文章中,让我们一起来探讨离别时刻的感觉和意义。

离别,是一种复杂的感情体验。随着人们的成长,他们会渐渐地远离曾经生活的地方、离开自己的家庭,离别朋友、离别恋人。所有的这些离别都会让人们感到伤心,但同时也会给他们留下难忘的记忆。

我记得我小时候离别时的感觉——不舍、不愿离开。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承受这种感觉,我感到新的环境无法适应。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开始理解离别的意义,它使我们变得更强大。每一次离别都是人生的一次经历,人们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寻找到更好的自己。

离别的感受涉及到各种各样的情感。有时候它是一种痛苦,一种恐惧,一种绝望。有时候它是一种欣喜,一种解脱,一种重生。对于一些离别的场景来说,这些有时候甚至会在同一个人身上交织出现。离别让我们感到没人关心、无法承受、孤独。但当我们静下心来,放下心中的负担,我们也会感到释然,我们找到了新的机会,我们开始接受新的挑战。离别让我们拥有了展示自己的机会,让我们变得更自信。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有类似的经历,离别让我们神经质起来,却也让我们变得更强大。当我们开始回过头去看离别的经历时,我们会发现我们已经成长了很多。我们学会了应对分离的痛苦,也学会了欣然接受未来的挑战。离别让我们成为更好的人,让我们成为能够处理一切变化的人。

最后,我想说的是,离别对所有人都有意义。每一次离别,我都知道我必须继续前进,去面对我未来的人生。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有无数的曲折和坎坷,但是,离别会让我们走得更加坚定,让我们拥有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

离别读后感(篇6)

每个人一生下来,受到人间的第一爱就是母爱,告诉他人间并不凄清而是充满了温暖的是母亲。

读《离别》时,作者在文中写到自己的母亲在“我”去上海念书时,忍着心中的不舍,毅然将我送走。至今的“我”在同样的地方,同样的情景下才领会到,当年母亲用了多大的决心。

那天早上下着雨,因为我家门前的.路还在修建中,得绕行去上学。

那么远的路,到学校得半个多小时,即使打着伞,全身也会被雨水打湿的。妈妈二话没说,便主动提出要送我上学。于是我们母女俩一人披一件雨衣,骑着一辆自行车就出发了。我现在长得和妈妈差不多高,若不是下雨,我都可以带妈妈了。妈妈骑着自行车吃力的蹬着,还不时回头问我:“淋到了吗?把雨衣往下拽拽,盖住脚,别淋湿了鞋子!”“哎!知道了。”我不耐烦地回答了。妈妈试图扭过头,看看我的脚淋着没有,可是雨衣挡住了视线,她怕不安全,不敢朝后看了。

妈妈越骑越慢,我却担心上学迟到,妈妈知道我的心思,就猛蹬几下,到离学校差不多还有一百米的地方,我让妈妈停下,妈妈先撑开伞的给我,又从我身上扒下雨衣,催促着我赶到迈到高一点的地方,怕我湿了鞋,会感冒的。我打着伞走到校门口时,回头看了一眼,只见穿着雨衣的妈妈还站在雨中,还望着我,那么大的雨,她还在雨中站着,我心一酸,赶紧扭头进了学校。我仿佛也看见妈妈掉转车头,消失在雨幕中。

在那个多雨的秋季,雨珠打在脸上,伴随着阵阵凉风,让我觉得,这比坐在轿车里还要温暖,因为妈妈那颗爱我的心,像火炉一样,让我感到无比温暖。

我的一次那么的想要报答妈妈,我想要感恩,感谢她对我的爱,不仅仅是送礼物而是用更好的成绩去回报她,从现在起努力学习,在家听妈妈的话在校听老师的话,让她不为我着急。说到这里,或许这才是我心中的声音吧!

离别读后感(篇7)

▲【离别作文——《目送》读后感篇一】

团聚的时候,知道没有永恒。只要一想到送人离开,离别就变得忧伤。

亲朋好友离开得越远,感情越深,离开就越难。

记得自己有许多送别,回忆起来,发现像轮盘一样……一别再一复……

每次过节,回去看望自己的外婆,长长短短的一个月都呆在外婆身边。临行前,会有一个缓步的身影,会有一个祝福的身影在身后,笑望着招手,停步,努力地再多看几眼,好久才说出:“走吧,路上小心……”“知道了,回去吧。

”很简单的话啊,从小时候看到现在,每次都会看到那么郑重,那么认真,那么在意的表情。

最近距离的送别是送人离开世界吧---许多亲人围着中间的火炉,一句话不说,就那么看着,**上还能清晰地看到她笑靥如花的样子。

经历了一点,其实对“团聚简单,送别难”早已有所体会,但也渐渐明白,送别包含的快乐远大于团聚:送别后才会看清过去他(她)的关心,更重要的是,只有送别后才会有团聚。

龙应台对送别的理解是加深的,“不必追”可能是追不到亦或是今生今世一定还能相逢。因此,虽然心头罩着不舍的忧伤,也只是“咖啡中固有的咖啡因”,如傅雷说的,精神的消沉是人经历中的必然,学会面对它才更重要。一味的沉入送别之痛,只是体现其的依赖罢了。

其实,告别也是一种幸福:因为彼此对彼此的祝福和期待都是出于希望。

脑海中还是能想起自己怀着紧张的情绪步入考场时,姐姐叫住自己说的那些鼓励话,能如夏天银杏由绿渐转浅黄的轻巧,神奇地减轻紧张。即使当天姐姐也要离开,我也不曾悄悄流泪:因泪是奢侈品,怎能让它在送别时泛滥?

别后的生活虽多一份牵挂,也是清水,洗清楚聚时忽略的点滴感情。

我(被)送别过很多次,从一开始感到的落寞到后来悟出的好处;从一开始的害怕到后来的镇定面对;从一开始的忧虑到后来的期待……送别是生活的一部分,是末节,也是开端。

现在的我能说,送别是快乐的初始,亦是破茧时阳光下透明双翅震颤的几缕轻柔,是绸帕上包裹的落花,美丽的忧伤。

▲【离别作文——《目送》读后感篇二】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个,只意味着你和他的命运就是在今生看到他的背影。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

不必追。 ------龙应台

看了龙应台的《目送》之后,我感触颇深,书中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细微感情描绘十分真切。应该说,作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世界上最感人的事情——亲情。因此,我想谈谈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受。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龙应台在书中描写了儿子和母亲之间的故事。她发现,随着儿子长大,有许多完全不同的观点,他变得深思熟虑,甚至叛逆。他会开始有些嫌弃自己的妈妈懂得东西太少、没见过世面,讨厌她在看见什么稀奇的东西之后就大惊小怪……由此,我不禁想到自己的妈妈,小时候,对我而言,她就是天,她会讲一些我从来不知道的事,教我唱动听的歌曲,那时候总觉得,妈妈是世界上最博学的人。

然而,我慢慢长大,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对母亲的依赖也越来越少。**在里面,她开始变得沉默,总是默默地听我讲述我看到的世界,然后,轻轻地嘱咐我,一个人在外面照顾自己。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开始学着从一个母亲的角度看孩子的成长,龙应台作为一个母亲,她的态度让我明白,不论是儿时那个懵懂的你,还是后来那个成熟的你,变的,从来都只是外在的表达方式,不变的,是母亲对孩子的爱。

所以即使你认为自己已经足够成熟,也不要忽视你母亲的感受。不要总是讨厌她给你买的衣服不时髦;不要总是抱怨她说得太多;不要总是责怪她知道得太少,你应该知道这么多年来你一直被人容忍和珍视。

有些话啊,要快些讲出来,因为也许某天,你已经没有讲的机会了;有些爱啊,要快些表达,因为这爱太深厚,要用一辈子回报;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因为路途中的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

书中关于作者和她父母的故事更使我感动。偶尔,一位老太太,一段不合逻辑的对话,充满了对父母的感激之情。她说,母亲有五个孩子,一个在大陆,四个在台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当她老的时候,她患有痴呆症,而且经常认不出来。但作者总是耐心地告诉她:我是你的女儿。

她父亲生病时,她在医院照顾他。她亲手给他父亲患衣服,从不放弃。也许,我们总觉得还有很多时间,以后会还给父母。可是,中国有句老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当我们认为自己有实力去回报父母是,也许他们已经老得不认识你了。

我想,也许父母对孩子的期望不应该是物质的。更重要的事,他们应该让他们看到我们有一个美好的生活。他们应该永远关心他们,耐心地倾听他们身边发生的事情。你也许还未发现,当年取得某些成功时,他们也许表现的很淡然;而当你失意时,他们会在你身边告诉你:孩子,有我们在,什么都不要怕。

也许他们并不总是说我爱你,但他们的爱从未减少。

也许,你只能在某个瞬间强烈的感受到父母的爱,让你觉得这爱不过是沙上印、风中音、光中影,殊不知,这感情,早已深入骨髓。

满上遍野茶树开花。

这是这本书的最后一部分,用一段简单的对话写在父亲生命的尽头,作者每天都在打他。看出了作者对父亲即将逝去的不舍与心痛,还有淡淡的后悔,她觉得作为儿女,自己为父母做的太少了。我们还年轻,不必面对如此痛苦的告别,但我们也必须知道,这一天会到来。我们能做的就是活在当下,珍惜和父母在一起的每一刻,这样我们就不会在未来的某一天醒来后悔。

满上遍野的茶树,盛开着花,满上遍野的一片白。这是作者最后为父亲送别的画面,很唯美,也很伤感。

看完了《目送》,我将会珍爱与父母相处的每个瞬间。

离别读后感(篇8)

潇洒的云仿佛永远没有缚束般在碧蓝的空中飘浮着,黄花凋零,铺满大地。西风飒飒,看那北方的大雁,也已经向南方飞去了。长亭旁,古道边,你们泪眼相望,眼光迷惘。

饯别的酒杯发出“叮”的碰撞声,你们的心也是跟着一颤,离别苦,心欲裂。即使你安慰自己,此刻的分离只是为了更好的未来。

那散发着香醇气味的酒,无色透明,犹如伊人伤心欲绝时流下的泪水,不语,情却已到深处。你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沾满了薄雾,不放弃,却不得不放弃;不离,却不得不分离。爱幸福,爱痛苦,也爱无奈!

酒入愁肠,辛辣的味道还紧紧卡在喉咙里,所有的话都只能化作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秋风阵阵,草憔悴,雾寒霜冻。如火如血的枫叶纷纷离枝,坠落于地。

那让人落泪的簌簌,却正好打在一片旋转的枫叶上,红色的染料更加耀眼。这种感觉也许没有江州司马衬衫上的泪水那么明显,但比易安对丈夫的思念更深刻。一见钟情害羞而含蓄;经历的万千磨难,是扶持与信任;昨日的允婚,是欣喜与幸福;今日的离别,是不舍与怀念。

离开了伊人,所有的风景都成了黯然,更是“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留下的,仅仅是脑海中那长亭旁,枫林里,不言不语却胜过千言万语的送别图。蓝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归。晓来染霜林醉,总让人落泪

六年级:施俊超

离别读后感(篇9)

时光在不经意间就溜走,离别也在猝不及防中降临。一次次的离别,将成长的旅程走到头,像一块块被风吹干的馕,又向一步步走远的身影。

就算是无垠的沙漠中也有屹立的胡杨树,一排排胡杨树为沙雅的孩子们抵住黄沙,留下了一片成长的净土。可是当胡杨树成为离别的背景色时,心中对胡杨树的刻影,也就只剩哀愁。

在黄昏的玉米地里,身旁的小驴还怡然自得的嚼着草,但离别的思绪已经弥散开来。艾萨的哥哥要离开村子去城里读大学,这是艾萨第一次体会到离别的滋味。

在拿到20分的汉语试卷后,凯丽的爸妈终于决定还是送凯丽坐上开往城里学汉语的火车。患病的妈妈也在亲戚、邻居和爸爸的讨论下被送进了养老院,最后就连和凯丽一起喂养的小羊羔也在一个风雪天走失了。

凯丽写信告诉艾萨,火车上很干净,不仅有窗户,还有厕所。她告诉艾萨她在城里发生的事,却也改变不了艾萨被遗留下来独自面对离别的事实。成长对艾萨来说,实在是有些太过残酷。

离别来的迅速还汹涌,接连到来的离别让艾萨不知所措。他试图用他的手去抓住什么,就像他试图寻找他丢失的小羊羔一般。

他想和哥哥再踢一次球,他想给母亲再梳一次头发,还想再给小羊喂一把草,也想再和凯丽看一次天。可是离别本身就是成长的一部分,艾萨怎么找,也找不回时光,他能抓住的,至多就是与分别的人们重逢。

影片《第一次的离别》讲的是艾萨与凯丽的别离,却是导演王丽娜与故乡的重逢,也是没去过新疆的观众们与新疆的初遇。

将近四年的时间,从纪录片到电影,毕业于中传的王丽娜将自己对故乡的热爱转化为自己电影事业的敲门砖。

对于这部作品,王丽娜最初构想源于她对故乡沙雅和童年生活最深切的怀念,她希望在这片有着全世界最大的胡杨林的美丽乡土世界,通过童真的视角去展现爱与离别的人生主题。

苍茫瑰奇的土地上,胡杨树挺拔的屹立着,就像王丽娜心中萦绕不去的乡愁,不会随时光的逝去随意变换。将乡愁寄托在孩子们的成长历程中,在离别中再现童年的美好。

月光穿过窗子来 村子里 调皮孩子靠着胡杨树 原来他在赞美妈妈的味道 一个女人照亮道路。影片结尾在月光下吟唱的诗,就像摇篮旁母亲的呓语,伴着孩子们入睡,伴着孩子们成长,只不过在新疆沙雅胡杨树下那个名为艾萨的小男孩的成长,比旁人来的些许艰难,些许深刻些。

离别读后感(篇10)

最后,瑞兹拒绝在古兰经上发誓,当然我们已经知道事实真相了,在这里我真的很感动,我无法想象信仰这样的东西有这么大的魔力,会让人放弃物质上的享受,但它是底层社会的瑞兹在物质生活一无所有之后仅存的精神避难所,也是瑞兹道德上的魔咒。她无法昧着良心去拿纳德的赔偿金,也注定要在现实面前妥协。这让我想起了我们中国的彭宇案。面对弱者,每个人都害怕被别人冤枉,却拒绝伸出援助之手,造成社会冷漠和人情缺失。如果人们能有和鲁伊斯一样的信仰精神,我想小月月的悲剧不会发生。

等到风平浪静时,纳德和西敏又一次出现在法院,再次处理离婚,在经历这么多事中,两人都没有彼此抛弃,我以为这样会使彼此看到对方的重要性,在一次离别后会理解对方对自己的爱,可我错了,什么都没有改变,即使还是相爱,但终究与现实无法抗衡。女儿还会选择父亲吗?我们不知道在泪水中选择的画面被纳德和威斯敏斯特在走廊里徘徊所取代。

非常感谢导演没有让我们直接看她的选择。即使我们死了,我们也不会脱离残酷的生活。因为他爱他的父亲,纳德选择离开他的妻子,因为他爱他的女儿,威斯敏斯特选择离开她的丈夫。残酷的现实仍然使一个家庭注定要离开。

众所周知,伊朗是世界上唯一的神权国家。在这种宗教过度的情况下,我很难用自己的多重环境来评价他们。一场简单而普遍的民事纠纷,从一个小小的角度,折射出人性的脆弱和自私,暴露出家庭等问题。我认为这部电影是由一个家庭的破裂和两个家庭的冲突组成的。我还要表达对伊朗社会的全景式扫描和批判,充满矛盾的纷争,令人费解的宗教信仰等等。纳德和威斯敏斯特的离开也是伊朗发展危机的前兆。

这是精英与底层、道德与现实、传统与现代思想、法制与宗教的博弈。很难说最后谁会赢,但我很清楚,双方都是这一事件的受害者,还是分手,只是因为爱!

离别读后感(篇11)

影片讲述两位在上小学的孩子各自的生活,他们共同养了一只小羊,开心和忧愁的时候会爬上已经生长了三千年的胡杨树分享。

孩子们的忧愁无外乎与大人们有关,艾萨的妈妈常年被疾病缠身,失聪让她不会讲话,脑膜炎让她神志不清,因此妈妈的走失是艾萨最担心的事情。

而凯里比努尔担心妈妈与爸爸再次离婚,担心普通话成绩,因为在普通话越来越重要的当今,凯里比努尔的妈妈想让她转学去库车的语言学校,这样一来,她不得不与家乡与好朋友离别,此般离别相当于与童年的告别。

或许艾萨早已与童年告别了,因为家庭原因,他照看羊群、照看母亲,而随着秋季到来,他的哥哥也要去远方上学,在分别前一日,他说出不似这个年纪的话:等你回来的时候,妈妈那时候是好的还是生病,谁知道呢?

他早已放弃孩子的特权,没有撒娇也没有埋怨,他想用妈妈这个连接向哥哥表达不舍,但迎接他的是更多的分离。

父亲因为身体不支将妈妈送去敬老院、朋友凯里比努尔要离开家乡、自己养了多年的小羊在一个风雪天走丢了,但艾萨又能做什么呢?学着大人的样子默默接受罢了。

影片就结束在艾萨经历过多次分离后独自寻找小羊的镜头,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也是我有了上述解读的原因。

与片头长达几分钟的固定镜头呈现不同,片尾剧烈抖动的镜头让骑在小马上的艾萨看起来更显颠簸,雾气中他一声声的叫喊更显悲凉。而我们返回片头,赶着羊群的爸爸从远景逐渐走近,艾萨给小羊喂奶,一切都是那么安稳、平静。

从安稳到悲凉的过度不会有情绪的断裂感吗?这就要看导演是怎样处理生活的细节。

在领略着沙雅绿树丛生的山间地貌和黄沙漫漫的沙漠风景时,我们对它在影像风格上的联想出现在阿巴斯的电影中,这位同样擅长儿童题材的导演有着从不迁就讨好观众的头衔,因此他的电影观赏需要观众创造精神的加入才能共同完成。

虽然[第一次的离别]对观众相对友好,但是不能否认它仍然与阿巴斯电影有着相近的观赏、理解理念。

最新读后感: 初一作文读后感1篇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书笔记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最新读后感: 初一作文读后感1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岛路,是厦门的标志,因为它不只是马拉松赛道,还是世界上最美的马拉松赛道!它究竟有多美丽呢?等读完了这篇作文你就知道了!

课上,我写作文比较慢,而下一个班的同学我又都认识。被留堂这种事,真是很丢脸。所以,我总是在同学们一个接一个背诵文言文过关的时候,趁老师比较忙,偷偷溜走。

教师席上还坐着个老周,一看我上课有点坐不住,马上就能抓到材料,就能给大家带了一阵欢笑。他只要一开口:“别看我们的小黎同学长得很文静……”我就知道,又得丢脸了。我都不知道他从我身上提炼出多少作文材料了,反正,脸都丢光了。我有时真的这样想过:“要不是看你长得壮,我真的会给你打一拳!”

我看书的劲儿可是人人皆知的。记得那一次,爸爸带我去书店,我选了好几本书,有《动物故事》、《少儿百科》、《作文起步》等。爸爸说:你呀,真是个书迷。买完书后,我刚回到家就拿起书,看了一会儿,我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急忙向厕所跑去。可我转念一想:何不把书带到厕所里去看呢,这样还可以节省时间呢。于是,我跑到书桌前,抄起一本书,以惊人的速度向厕所跑去。到了厕所,我一边大便一边看书,蹲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妈妈见我不在,便说:女儿,你在哪儿?我说:妈,我在大蹲。妈妈到厕所门前,看见正从厕所出来的我手里拿着《少儿百科》,说:你呀,真是个书呆子,快去上学,你看几点了。我说:还早呢,我看了时间的。还不到两点呢。妈妈说:你自己去看看。我来到钟表前,已经两点半了,原来我这一蹲就是半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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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书笔记吧!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书笔记有哪些?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热门读后感: 《一生》读后感最新模板》,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出身贵族的约娜12岁时被父母送入修道院,17岁离开修道院。做着所有青春少女都期望着的童话美好般的爱情。碰到仪表堂堂的子爵于连,于是在没有任何彼此了解,只凭外貌就结为了夫妻。

如闪电般短暂的蜜月之后,于连就露出了他葛朗台般吝啬的,虚伪的,冷酷的本色。面对这样一个伪君子,善良而又懦弱的约娜选择了一次次没有底线的忍让。丈夫出轨使女,产下一子。作为生父的于连残忍地要把使女和她的儿子赶出门。约娜的父亲公爵仁心慈爱,给他们一笔钱安排他们的生活。

于连冠冕堂皇地当起一家之主,接管经济大权,苛刻工人,甚至肆无忌惮地对公爵无理,对约娜冷漠。当约娜对于连完全失望之后,夫妻形同陌路。于连再一次出轨福尔维勒伯爵夫人之后,她冷眼旁观,连指责的欲望都没有了,当然又是她本性的善良放纵了于连的婚外情。愤怒的伯爵把正在偷情的妻子和于连推下山崖。可怜的女人,自从和于连结婚后,不仅所有美好的憧憬都破灭,而且接踵而至的一个个打击,妈妈的过世,又给她造成不可承受的打击和痛苦。儿子保尔的出生,让她重燃生活的唯一希望之火。

然而命运从来不会吝啬它残忍的一面。被溺爱长大后的保尔,不学无术,沉迷赌博,投机和妓女私奔,把家业全部败光还是执迷不悟。父亲,姨妈的相继去世,不得不变卖白杨山庄-那个和父母从小生活的地方,有着所有回忆的地方。仿如昨日的少女,在岁月的摧残后,今日,只留下一个虚残的躯壳。所幸的是原来的使女萝莎丽,不忘原来的主仆之情,收留并为她规划支离破碎的余留的日子。

最后萝莎丽带回了保尔和妓女所生而却无力抚养的婴孩。这新生命的到来,似一种负担,也似一种新希望的诞生。所以人生从来没有想象中那么好,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