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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3-29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汇集。

库法耶夫说:“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汇集”,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有着纯正贵族血统的丑狗。它被主人赶出了房子。在野外生活了几年后,他渴望有一个主人,于是他去千家万户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了别人的家。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

”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早早离婚了。他的继母胖菊对他很好。阿炯带迪克回家。庞朱只允许迪克带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平平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

阿炯知道他的家人不能再待下去了。他和迪克去了他母亲所在的昆明。在昆明,他们只能乞讨二胡!但每天都有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经常和他聊天。

迪克花了很长时间才知道这个阿姨是他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

后来,迪克被关起来,剧院经理买了一只白狮子狗当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真诚的朋友!!!许多人害怕动物,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它们对动物好,它们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

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相信怕动物的人看完这本书也会知道:

只要我们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有一点联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迪克是一只小狗,在刚刚出生时因为丑陋被主人抛弃。

它从小独自在森林里生活,多年的野外生活给它积累了丰富的打猎经验。可是它一直想要一个主人,最终它找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盲人,他需要一个导盲犬,于是迪克成为了他的导盲犬。

阿炯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去了昆明再没有回来,阿炯决心到昆明去找她。

阿炯和迪克一起,凭借了坚强的意志,穿越了几乎没有人敢穿越的寒冷的死林,到达了昆明。

经历了很多的磨难,阿炯凭借着从小精通的二胡演奏本领,得到了昆明红蕾舞台的团长赏识,登台演出成为大明星。可是迪克却应为太丑被团长关了起来,受到了种种不公平待遇。

最后阿炯找到了妈妈,才发现自己一直寻找的妈妈却不能认回自己;他选择了和最好的朋友迪克一起离开,去寻找新的生活。

我深深被这个故事和故事里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所感动。我觉得要向他们一样有坚强意志,不要碰到困难就退缩,要坚持下去才能成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瞎子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好,但大多数人深思,我知道动物是感性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三)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警察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由于没有钱,迪克只好在街上游荡,展示自己的艺术,挣来的钱会买点吃的,晚上还会睡在桥洞里。

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机敏、可靠、忠诚、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它有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就因为绝望时,阿炯收下了它,迪克会不顾一切地报答他,永远保护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并不意味着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其次,最重要的是,让我们学会感恩,告诉我们要感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写出了狗的忠诚,也写出了一些为了钱和名声不顾一切的贪得无厌的人,那就同我走近这个故事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被主人扔掉的奇丑无比的狗,它叫迪克,它丑到人见人怕的地步,因为它长着一副斜巴眼、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嘴唇还有一个v型豁口,露出排列极为不整齐的牙齿,但它被一个善良的小瞎子收养了,小瞎子每天到茶馆拉琴,迪克也每天跟着小主人,但好景不长,有一天,茶馆买了台收音机,不再要小主人拉琴了,小瞎子十分伤心,迪克一心为小主人报仇,所以就把收音机弄坏了,更糟的是还把茶馆老板给咬了,这下不得了,老板立即报了警,没有办法,小主人只好带着它穿过森林,到城里卖艺,最后进入了剧团之后一曲成名,小瞎子和迪克一下子成了名人,但在观众看到它奇丑无比的脸又无法接受,老板又找到了只好狗代替了迪克,把它关了起来,当小主人知道了这件事后,便偷偷的放开它,带着它一起远走高飞……

读完这本书,我钦佩迪克对小盲人的忠诚和小主人的善良。我也反对老板和其他人的做法。如果每个人都把金钱和名誉视为生命,世界将失去友谊和忠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了:有一只丑狗,应为丑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阿炯——一个盲童收留了。迪克不得不去昆明找他的母亲,但路很远。他们不得不爬那片死森林去昆明。

就在那时,好事来了。几个叔叔说他们将被送到昆明。第二天,当他们到达昆明时,阿炯想起他母亲住在豆腐营。可是,他们询问了好多路人都没有问出来豆腐营在**,他们只好在路口以拉二胡为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阿姨每天都给他们钱,阿炯不知道这位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

几天后,好心的阿姨说她要去出差。阿炯以为这几天没有吃的。他正准备回到他的家——桥洞。

这时。有一位卖混沌的大叔叫住了他,说:“有一位阿姨把你十天后的混沌的钱都付了。

”小主人心想这位好心人会不会是他的妈妈呢?第二天,小主人感冒了。迪克想尽办法找医生给小主人治病,但医生看到他拼命地逃跑。这时,那位好心阿姨来了见阿炯被冻感冒了,干净拿出几个花花绿绿的药片给阿炯服下,并把阿炯带回她的家中。

一天一天,阿炯的病情一天比一天好。

有一次小主人在阳台上拉二胡,被好心阿姨的丈夫听到了感觉很不错,就把阿炯带进了他开的剧场,小主人一夜成名。但迪克被锁在笼子里。小主人不想拖累他的好姨妈去救迪克。他们选择永远漂泊。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人和动物的感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看中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坚强,还有他们的友谊,那种发自内心的友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纯种的猎犬,由于外貌不好而被主人遗弃,过着野狗般的自由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阿炯失业后,迪克带阿炯去昆明找妈妈。

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于是,剧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把真正的迪克放进笼子里。

当阿炯知道了那个善良的姨妈时她自己的真相时,她忍受了打击,并开始与迪克永远徘徊

在我看来,人们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貌取人。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

但是为什么仅仅因为狗看起来不好就抛弃它呢?江苏省一位老太太因为她的狗长相难看,打算抛弃它。但谁知道,有一次奶奶家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杀死20多只鸡。

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因为它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不需要店主给它很多好的待遇,只希望店主能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

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和外表,却不知道忠诚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再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无论外表多么华丽,都于事无补。

但是有些人不明白这一点。他们扔掉丑陋的狗,杀死他们,甚至吃掉他们。就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被判死刑。为什么人们看的是外表,而不是内心?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条狗,我想有一些善良的孩子给我一些食物。它只是外表丑陋,但当我们走到一起,迪克觉得它的心不是丑陋的,而是纯洁和忠诚的。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就判断他的未来、性格和忠诚。

我想再次告诉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

当时,孙权并没有用庞统来以貌取人,但他白白失去了一个天赋。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写出了狗的忠诚,也写出了一些为了钱和名声不顾一切的贪得无厌的人,那就同我走近这个故事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被主人扔掉的奇丑无比的狗,它叫迪克,它丑到人见人怕的地步,因为它长着一副斜巴眼、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嘴唇还有一个v型豁口,露出排列极为不整齐的牙齿,但它被一个善良的小瞎子收养了,小瞎子每天到茶馆拉琴,迪克也每天跟着小主人,但好景不长,有一天,茶馆买了台收音机,不再要小主人拉琴了,小瞎子十分伤心,迪克一心为小主人报仇,所以就把收音机弄坏了,更糟的是还把茶馆老板给咬了,这下不得了,老板立即报了警,没有办法,小主人只好带着它穿过森林,到城里卖艺,最后进入了剧团之后一曲成名,小瞎子和迪克一下子成了名人,但在观众看到它奇丑无比的脸又无法接受,老板又找到了只好狗代替了迪克,把它关了起来,当小主人知道了这件事后,便偷偷的放开它,带着它一起远走高飞……

读完书后我赞叹迪克对小瞎子的忠诚和小主人的善良,也为老板等人的做法表示反对,如果人人都视钱财和名声如命,那世界将会失去友情和忠诚。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真是丑陋的狗。

迪克出生时,就成了一条没人喜欢的丑狗。断奶后,主人把他放在森林里,但迪克只能靠自己养活自己。他一直在寻找他的新主人,但每次人们都认为他很丑。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一个失明的年轻人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靠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然而,阿炯在昆明时并没有一种快乐的感觉。最后,他和迪克开始永远漂泊。

读完这本书,我想我们是弱者。我们需要父母的帮助、爱和指导。父母,那只忠诚的狗,时时刻刻保护我们,以免我们受到一点伤害。几乎所有的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做的。

我们只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玩电脑,在电脑桌上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一些丑陋和美丽的。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比如迪克。虽然他很丑,但他对主人很忠诚

我还有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非常生动的美和丑!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迪克是一只被帮手遗弃的狗。当迪克又饿又冷的时候,他遇到了他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

之后,茶馆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在茶馆为主人服务。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

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我母亲的现任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在自己的舞蹈团演出。阿炯知道真相后不久,就带迪克出去走走。

读了整本书,迪克和阿琼之间深厚的友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

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当他生病时设法送他去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阿琼的背后,总有迪克的坚强后盾。他们互相帮助度过难关。

“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在迪克和阿炯身上演绎人生的跌宕起伏,绽放出人类内心和狗心最美最真实的感情。

我对此深为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的亲密友谊令我震惊。 这是多么感人的爱!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

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

但是阿琼离不开迪克,迪克离不开阿琼。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漂泊。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他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乞讨,以免阿琼挨饿;愿意在人们的议论下做出笨拙的行为;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适的生活,放弃了对母亲的渴望。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感情真深啊!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明白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中相比我是多么幸福的孩子!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放暑假了,在刚要走出学校的时候,我吵着让妈妈帮我买本书,在暑假的时候看。当我看到《我们一起走,迪克》的时候,我就很好奇为什么书面上有一个人,手拿拐杖,一条狗在他后面,一起再向夕阳行走。所以我让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瞎眼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它取名叫迪克。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炯有了一个继母,继母本来是很可怜阿炯的,但看到迪克生了疥疮,像个瘌皮狗,便非常讨厌迪克,对阿炯也不好了。后来,迪克在阿琼家惹了**烦。当警察要杀迪克时,阿琼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母亲。

在路上,他们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冒险。在街上,迪克紧紧地跟着小主人阿炯。当他是导盲犬时,他愿意为他牺牲自己的生命。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她为他们提供了生活必需品。事实上,这位阿姨是阿琼的母亲。但是迪克在阿琼的母亲那里惹了个**烦,阿琼带着迪克开始了他永恒的漂泊。

读了之后,我有了这样的感悟: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只要我们和动物相处融洽,善待它们,它们就会对我们很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这本书生动地描绘了主人公迪克,一只丑狗,还有一个小盲人阿琼的悲惨经历,这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现场。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碎尸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母狗生了三只小狗,其中一只生下来很丑。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幸的小狗,于是在一个雨夜把它扔进了森林。它找不到回家的路,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

它奇迹般地幸存了下来并学会了狩猎。但它渴望找到一个主人,渴望被主人所爱。一个偶然的机会,它遇到了一个小盲人阿炯为师,取名迪克。

从此,阿炯与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在这条坎坷的路上,最让我感动的是穿越雪山和垂死森林的情节。因为迪克的灾难,阿炯被迫离开家乡。在离开之前,迪克想和怀孕的红娜说再见。谁知道,红娜甚至想和他们一起离开。

一路上,小主人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就算是一点点不平坦的路,迪克也要叫一声报信,红娜在一旁看了,心里是很不舒服。天渐渐黑了,但他们离目的地还有一半以上的路程。走了这么多路,大家都饿了,迪克只好去找吃的。

刚走了两三步,就听到小师傅的哭声,断断续续,但很伤心。他急忙跑过去,看见红娜咬着小师傅的胳膊,鲜血就流了下来。迪克愤怒极了,他拼死也要保护好小主人的安全!

它扑通一声,站在小主人面前,小主人知道红娜不知怎么下定决心要吃掉小主人,喝他的血。无奈,迪克只好大义灭亲。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不禁湿了我的眼睛。

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啊!出于保护妻子的本能和作为猎犬主人的责任,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地感动了我。

读了这个感人的故事我思潮起伏:它让我感到温暖——他的母亲依然爱着她:它让我感到不平——人们以一个人(狗)的外表确定他的身份;它让我感到悲哀——他的父亲对他那么残忍,使他不得不离开这个家……但是,我也学到了很多,我终于知道要珍惜亲情,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它让我更坚定,更有勇气了,这真是闪亮的珍宝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一篇动物**。

**讲述了一只狗和它主人之间发生的事。

这只名叫迪克的狗和它主人阿炯的遭遇非常坎坷。

迪克很小的时候就被他的主人抛弃了,因为他的相貌丑陋。

迪克为了重新找主人这件事伤透脑筋。

后来,新主人阿炯病了,但没钱看病。为了给小主人增加医疗费,迪克主动和别人练拳击,当别人的活靶子被击中时,他们身上都是瘀伤和血迹。

迪克为找到并忠于他的小主人而受苦。

我被迪克和阿炯生死攸关的感情所感动。

我喜欢迪克对小主人的忠诚,喜欢迪克和阿琼之间的信任和爱,喜欢他们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态度,喜欢他们不畏艰险的毅力。

我厌恶阿炯爸爸的麻木、冷漠和妈妈的软弱,痛恨阿炯后妈的**、恶毒,讨厌阿炯后爸的虚伪、阴险。

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

我对生活的美好充满信心,对我的家庭充满信任、关怀和爱。

当然我也有要取长补短的地方,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不能有畏难情绪,不说一些抱怨的话,要坚持,相信自己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就像相信黑夜过后一定是黎明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读过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我最喜欢沈石的动物。沈石溪的动物**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丑陋而被主人遗弃的猎犬。他住在丛林里,聪明勇敢。然而,它无家可归,希望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子里的瞎子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他的导盲犬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

迪克甚至为了主人杀死了它深爱的母亲红娜。经过一番努力,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己的二胡歌曲声名鹊起,但和他在一起的迪克却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最后,阿炯和迪克开始永远漂泊。

我对这本书深感震惊。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他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他很体贴。这本书教会我在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我们才能建立良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交谈一样,可以陪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视野,让人的境界更高。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