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6-02-02《雾都孤儿》读后感(经典14篇)。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余袅青灯,一杯香茗,独握一卷黄书;俯首梦幻,一点愁意,品读书中情涯;尘埃悠落,一丝光晕,感悟醉之生活。
这本《雾都孤儿》反映了时代的脉搏,是对人类心灵的呼唤。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他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成为了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夜,轻轻的风吹凉了那杯香茗,却未曾吹凉我对这本书的爱意,每一本书,都是静待窥破的秘密。书不但能排遣无聊的寂寞,将岁月的伤痛逐一缝补,还能把心灵炼成玲珑美玉,让我们怀抱着善良与美丽,坚强与正义去开创一个新的蓝天!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雾都孤儿》这部长篇小说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著。故事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里,他的母亲刚生下他就去世了。长大后的奥利弗因为受不了郊区干事邦布尔的折磨,逃到了伦敦。在哪里,奥利弗落到了坏人的手里。经过多次的磨难,善良的奥利弗得到了布朗罗的帮助,并帮奥利弗查明了他那段神秘的身世。
奥利弗的经历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他身处逆境,遭受了种种磨难,但他并不自暴自弃,仍对生活充满了向往。他勇敢的面对恶人给予的压力。在他的人生字典里“善”和“恶”是分明的。每当想起奥利弗的精神时,我十分佩服,《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让我明白了人应该善恶分明,心里放着一把衡量道德的尺子。不能因为利益的诱惑放弃做个好人的原则,向隐藏于人内心深处的“恶”屈服。
同学们,让我们都去做像奥利弗那样的人吧!将“善”永远放在自己的心中。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出生在一八一二年英国的查尔斯·狄更斯,而《雾都孤儿》是继《匹克威克外传》的第二部长篇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19世纪英国“百姓多疮瘢”,工人和城市贫民受尽剥削和压榨,生活贫困十分的现状。小说主人公奥立佛。特威斯特是救贫院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9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当学徒,因为无法忍受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却落入贼巢,成为一名小扒手。一次偶然的机会被一位老绅士救出,不久后却不幸又一次被绑回贼巢。经过一翻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最后得知他正是奥立佛父亲年轻时的好友)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夺回被坏人处心积虑夺去了的遗产。小说的结尾老绅士收养了奥立佛并对他施以知识和教育......
小说以伦敦为背景,以一个孤儿的辗转遭遇为主线,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真实的反映了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和弊病。从一个孤儿的辛酸经历,更让当时英国社会中所有的下层人民的困苦跃然纸上,同时也辐射出上层机构的腐朽和荒唐!
读这本书,你会被作者的幽默和讽刺而折服,时而会让你“莞尔”,是而会让你“捧腹”,更有那么一部分内容,会让你“含着泪水微笑”,并让你在“笑”的深处寻到一种哲理的思索、淡淡的无奈和彻心的伤感......
我想,一本好书,带给我们的不仅是读书时的享受,更重要的是读完后意犹未尽的回味、思索感悟后带给我们的心灵的充实和净化!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1837年,年仅25岁的英国天才小说家狄更斯,写下来他的第一本社会小说《雾都孤儿》。狄更斯小时候因父亲入狱,刚满十岁的他,不得不挑起家庭的重担。后来,妈妈带着弟妹搬进监狱和父亲一起住。这时的他,就犹如被弃的孤儿,他努力工作,经常拿点薪水给妈妈。
《雾都孤儿》开篇,将我们带入了贫穷,饥饿的济贫院,黑暗,与恐惧从心间油然而生。牧师助理和女主管替其维持秩序,他们以压迫的方式,对孩子们实施暴力与饥饿,孩子们经常被骂,个个被饿的都要“ 人吃人”了。小小的奥利弗却对大师傅说,能再给我一点吗?他希望添粥,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这象征着他们的反抗和斗争。狄更斯永远站在被压迫者那边,无论他们有多软弱,多么无能。
本书,向我们介绍了穷人在英国的悲惨遭遇。是骇人听闻的,让人听了毛骨悚然,很多穷人被堕落,腐化。大家对压迫者只是敬畏的,是不敢抬头的害怕,是不敢反抗的做事。
奥利弗被赶出济贫院后,却不小心坠入贼窝。当奥利弗第一次观看他们如何偷东西时,聪明的奥利费一下就学会了。费金说他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小小的奥利弗就对这话产生了怀疑。
那些扒手不断地教坏奥利费,奥利费却一直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他不愿意做对不起别人的事,不愿意去做坏事。奥利费犹如一颗闪亮的宝石,不管怎么磨,擦伤了表皮,也无法深入他的内心。他仿佛越磨越光滑,细腻,闪耀,他们没有能换走奥利弗善良的心,使奥利弗越加坚定,越加不服。费金妄想在奥利弗心中种下邪恶的种子,任他发芽,结果,深深扎根。他希望毒药会玷污他的灵魂,并永远改变他的本色。
善良的人,终究可以获取辛福。奥利弗受伤地爬着,来到了原本他们要行窃的地方。善良的主人,善良的马斯小姐,照顾他收留他,她,就是奥利费的姨妈!经过了许多事情,许多波折,牺牲了勇敢善良的南希小姐,他们终于生活在了一起。
邪恶的人,终将会遭到报应,他们不是被处以绞刑,就是坐了牢。
本书的后面也将我们引进了一个和谐美丽的社会。与前面所发生的事形成鲜明的对比。善良与坚持终将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结局。狄更斯被后人称颂为“召唤人们欢乐和仁爱中的明灯”。
现在的社会,现在的中国,并没有当时的英国那么令人感到不安。其实,我们可能曾经遇到过可怜的人,他们很穷,也想奥利弗以前一样饱受虐待。
我小的时候,在幼儿园,学过舞蹈,晚上要去老师那儿训练,之后再回家。有时候累了,妈妈会带着我和妹妹去吃个冰淇淋,就是那次,我对这个世界有了新的看法。
超市门前,聚了很多人,围成一个圈,我和妹妹都很好奇,那里究竟在干嘛?我们拽着妈妈,挤过人群,我看到了。是一个长得很矮的小朋友和他的同伴,一个小朋友没有手也没有脚,另一个,则好好的大概都有十二三岁了。中间竖着一个杆子,下面有支架,大男孩抱起小男孩,将小男孩移到杆子上,倒立着他,小男孩张开他那不大的嘴,咬着杆子,杆子上裹着一层布,小男孩转了起来。我惊呆了!好神奇!他比我们学舞蹈的厉害多了!妈妈上前放了些钱在碗里,急忙拉着我们走了。
我和妹妹边走边激动地说着,妈妈却严肃地说:下次你们要小心点,他们都是被拐走被别人砍掉了手脚,然后在这里帮那些人赚钱!”“那他们为什么不跑呀?”“他们怎么跑啊,那些拐卖他们都在旁边监视着。”“那他们爸爸妈妈呢?怎么不来找他们?他们伤心吗?”一大堆问题在我面前闪现,妈妈又说:“你们只要保护好自己,要时刻注意!”我没有想到,社会竟是这样黑暗,受压着是那么的软弱,无能,人的心竟是那样让人感到可怕。这件事一直让我后怕。
他们需要承载多大的压力,他们碎弱的心承载着勇气,承载着毅力。
“他们的苦难与抗争,他们的音容笑貌,喜怒哀乐,唤起了读者的无限同情,怜惜和喜爱。这,就是文学强大的感染力和震撼力。”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之后,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正因,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发奋的去拼搏,正因,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终于他忍不住了,为生活所迫,他逃了,他是多么的勇敢!人,有的时候就是被逼出来的。但他不知道往**去,能去哪儿。
他生来就是个孤儿。他是如此的孤独和无助。他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他又饿又累,却误入了贼窝。奥立弗饱受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成为小偷。
他对美好生活和生活的向往是支撑他进步的力量。虽然生活在撒谎、欺诈、罪恶的肮脏环境中,但奥立弗仍然保持着内心的纯正和行为的高洁,不因外界环境的恶劣而放弃做人的本分,坚守着自己的道德底线,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
这才是真正的“出淤泥而不染”,这让我深受感动。
奥立弗的成长使我相信仁慈能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虽然生活在犯罪和贫困之中,但他不听小偷的教唆和胁迫。在塞克斯手枪的威胁下,他想到了如何让家人想起小偷。
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要坚守一颗高尚纯洁的心是不容易的。他的灵魂是高洁的。
另一个触动我的是南希,一个痛苦的女孩,她在罪恶中爬行,但也有一颗善良的心。她是可怜、凄惨、悲苦的,她更是复杂的,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从小在盗贼集团中长大,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她进入贼窝后也没有遇到任何善良的人,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布朗罗先生和梅里小姐,但那时已经太晚了。
她认为自己有罪,她知道自己和罗斯相比是多么卑微,但她想保持和其他女人一样的东西,无论是富有还是贫穷的爱情。这是她唯一引以为豪的事,即使是失去生命。这也是人性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自尊。
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她死在强盗赛克斯的手中,就像现实社会中的孤儿陷入战后一样。南茜看透了盗贼集团中一切丑陋的东西,她厌恶那种奸诈、**、残暴无情,灭绝人性的东西,但她对盗贼集团也有一定的感情,又舍不得离开。她同情奥立弗,把他当作自己的亲兄弟,能在危急时刻不顾自己的安危挺身而出救他,但她不得不亲自把奥立弗推上小偷的道路。
她羡慕有文化教养,有温暖家庭的女性,但她又因自己的卑微身份而不敢迎上去,不敢奢望这样美满的生活。她心里有矛盾。当布朗罗先生和梅里小姐劝她离开匪帮,开始新的生活时,她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尽管她渴望这样的生活。南茜的矛盾可以从她的原话中看出:
“我不愿意那么干!我不愿意那么干!虽然他是魔鬼,甚至他对我比魔鬼还更加恶毒,但是我不想那么干……另一个理由是,他过得是罪恶生活,我过得也是罪恶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许多年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出卖他们,何况他们当中有一些本来也可以出卖我,但他们没有出卖,尽管他们也是坏人。
”因此,这就注定她的悲惨一生。
读完这部**,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爱,贯穿**的一生,是战胜罪恶的最高法宝。奥立弗用自己的坚强、善良、聪明和勇敢战胜了苦难,迎来了幸福的生活,那么我们呢?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是否该拿出点奥立弗精神呢?与像奥立弗这样受苦受难的人相比,我们无疑是幸福的。因此,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手和脑,用爱去帮助别人,照亮前进的道路,让世界充满爱。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哎,如果费根真的开了抢那奥利弗该多惨啊?”我自言自语道。当我合上《雾都孤儿》。这本书后,我仍然很害怕,想起那一幅幅触人心人心的画面,我不禁打了一个哆嗦。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佛一出生便没有了妈妈,于是老天就将许多苦难压给了他,他被好心人收留过,也被坏人拐卖过,但他依然用自己善良的心感受着世界的美好。
善良是一个人的基本品质。奥利佛就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孩子,虽然他身处险境,但他从来没有害人之心,令我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佛在逃跑后又被费根抓获了贼窝。于是费根想教给他一些偷窃的技术,费根说奥利佛从今天开始我要交给你一些技术,希望你能学会说完对根露出了猥琐的微笑,奥利弗不仅打了一个哆嗦,跟着费跟小心地学了起来。不久后,费根说:“小兔崽子,今天我要派你去偷钱包,希望你能完成任务啊。”奥利弗仍在考虑到底要不要去,最后他被费根逼去了。那时,费根拿着枪瞄着奥利佛的脑袋,奥利弗在这样的情况下并没有害怕,而是放弃了任务,费根之后对她又打又骂,奥利佛可真善良和勇敢啊。
记得有一次我去医院打针,看见一个穿着华丽的小女孩正在对他妈妈说:“你不去给我买鸡爪,我就不打针!”只见那个小女孩用脚蹬着他的妈妈,双手捶打着他妈妈的背,发出“砰砰”的声音,大声说:“快去给我买鸡爪,快去!”他那龇牙咧嘴的样子真让人讨厌,我非常生气,他生活在好的家庭里却不去珍惜,真可恶。
奥立佛本来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可是他的善良却让她成为了幸运的孩子,我们出生在幸福的家庭里,不更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吗?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人间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简单,这个世界里不仅有幸福和富贵,还有许多无助的孤儿想主人公奥利弗 退斯特一样,都有着悲惨的遭遇,真希望坏人在看到这本书后能重新做人,改过自新。
和我们的生活一比,就会发现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在平时,我们总拿自己和比自己家还要富裕的人比,却从不看看,和这些小朋友们比起来,我们要比他们幸福一百倍,一千倍,甚至一万倍,我们在温暖的大家庭里欢快地做着游戏,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而那些家来穷得一贫如洗的孩子们,则是缺衣少食。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在暑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狄根思写的《雾都孤儿》小说,这本书是召唤人们回归欢笑与仁爱的明灯。
这本书于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强盗。这些人撒谎、欺骗、偷盗,喜欢不劳而获,害怕进监狱,很怕有一天上绞刑架,过着忐忑不安的生活。
作者想说明善良可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可怜的孤儿奥利弗,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和罪恶的世界,忍饥挨饿、受尽欺凌,从来没有人爱他。但因为他的善良和心中充满着从未熄灭过的希望,最终还是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认真读完这本书,它让我感受到:作者描写的人物都非常丰满,把我带到了一个个鲜活的场景,让我能够感受到主人公的情绪和感受,让我了解了一个悲惨的世界,更加了解到对付悲惨世界的利器,让我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小故事叙述的是一个全名是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凄惨地文化教育了9年,随后又被送至棺木老总那里当学徒。因为无法忍受的挨饿和暴力行为及其污辱,他逃亡伦敦。又悲剧误进贼窝,期内被一位善解人意的的老紳士班布尔老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便于拯救奥利佛,不闻不问贼头的监管和威胁,向班布尔运算通风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子。南希被贼窝头目残害,警员随后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总算足以与家人团圆。
在书里并不值一提,可是不可以沒有的人便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品牌形象是世界上妈妈的品牌形象,见到可怜的然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管不顾叛变他所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管不顾自身冒着被抓,被惩处绞刑的风险,为小奥力弗逃离凄惨的生活,最终掺丧生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中。沒有过多针对南希的描绘,可是她的内心深处阅读者能稍微体会得出去:无奈,恼怒,分歧。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产生了独特的比照。可憎的曼太太贪欲地剥削着这些可怜的小性命,却从不给自己的个人行为觉得可耻,或许大家也不可以过多地指责于曼太太,生活的惨忍铸就了大家的惨忍。仅仅在一些勇敢的人心里残留的那一点善解人意给与了大家那麼一点感慨,可是最终的运势仍逃离不上凄惨的去世。
这本书帮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受便是主人翁小奥力弗的英勇的精神实质,尽管在黑喑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苦,可是并沒有给那么一个幸福的内心蒙上尘土。因为挨饿他向干事明确提出必须一碗稀粥时,被这些干事觉得这2小孩未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情况下他应对大家针对他妈妈的侮辱,奋起抵抗。他啊或许是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所能抵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大家觉得好笑。在其中有一段话要我记忆力尤深这些全是老先生的,在我都热病快死了的情况下,是这位善心的老先生将我送到他家中去,照顾我养好啦病。哦,求大家把这种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归还他。大家叫我一辈子待在这里都能够,我但求大家把这种物品送回来,要不然她们应定会认为我逃走了的,大家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它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禁不住被他维护保养自尊的个人行为所触动。一个人活著就需要有自尊。
合上这本书也没有过多的感叹,只有一个:人活着要是不断向这理想千金不用顾忌过多,不必向运势低下头,运势始终在大家手上。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 《雾都孤儿》读后感 ◆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正因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但是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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