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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剑客无情剑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6-01-13

多情剑客无情剑读后感(合集12篇)。

▰ 多情剑客无情剑读后感 ▰

小说前半部中李云龙面队强敌从未退缩,大智大勇,气贯长虹体现出军人的气概;后半部李云龙压抑着自己心情,用作者的话来说李总是很迷茫,最能体现李云龙亮剑精神升华的是当他灭了那些丧失理智的造反派后,数位造反派的家属找上门来,李云龙立正任由大家唾骂和殴打,李云龙没有象对敌人那样亮剑,这是什么?这也是一种亮剑精神,勇于不敢也是一种勇敢。

其次要说说赵刚,是李云龙患难之交,生死的兄弟。当年的燕京大学出来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都参加过,而且也是战功赫赫!这样的经历必然造就一员儒将!

由于坚强正直,原则性强的性格,使他和老婆冯楠双双在狱中自杀。

在这本书中不能不提到李云龙和国民党的战将楚云飞的关系,作者把云龙和云飞的关系拿捏得可谓妙到豪巅,即是对手又是朋友;惺惺相惜却又决不手下留情。他们作为对手在战场上厮杀了半辈子,特别是在淮海战场上,几乎均置对方于死地,毫不留情。他们虽然是对手,但他们身上流淌的却是炎黄子孙、中**人的热血,一旦我们民族的尊严受到挑战、国家面临**的危险时,像李云龙和楚云飞这样的优秀军人仍然会像当年在抗日战场上那样,为民族利益和国家尊严浴血疆场。

《亮剑》从头到尾都是鲜血和硝烟,从头到尾都是杀和被杀,但是我们决不会投降!——《亮剑》透出的就是这种不可一世的骄横,它是兵之歌,是为男子汉而写的,我喜欢它的刚猛,我喜欢它那种毫不掩视的霸气。做男儿,生当如此!

热血男儿,勇于亮剑。于今而言,在中国大地,亮剑精神,真的太少太少!作为当代青年,我们不应该忘记历史,为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我们应该勇于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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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骂他,说他不好。在我眼里,他就是优秀的!

论身世,他是世代簪缨,官家子弟;论本领,文是皇上钦点探花郎,武是飞刀冠绝天下;论为人,他号称六如公子。无论背景还是自身,他都是绝对的优秀!

他也有缺点,是的,我不反驳,但是,他的好处远远的盖过了缺点!

很多人说他做错了。十年前的那个决定。但我不这么认为。那个龙,对于李寻欢来说是恩人加朋友,龙以性命相胁,他怎么会不管不顾。李寻欢不是无情无义之人,反而过于重情义。所以,这件事上李寻欢是肯定会后退的,退让的。我觉得这不是错误的做法。

有钱人难成眷属,表哥表妹的分开。也在于林诗音太听话了呐,她完全是遵循了李寻欢的意愿。倘若她坚定不移的跟着李寻欢…可世上没有倘若…

那些年…李寻欢的确过的苦…幸好还有小红的出现,愿余生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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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强大,就算对方是天下第一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尤荣,这就是亮剑精神!

事实证明,一支具有优良传统的部队,往往具有培养英雄的土壤,英雄或是优秀军人的出现,往往是由集体形式出现而不是由个体形式出现,理由很简单,他们受到同样传统的影响,养成了同样的性格和气质。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苏联空军第十六航空团,P39飞蛇战斗机大队,竟产生了二十名获得苏联英雄称号的王牌飞行员;与此同时,苏联空军某部施吴德飞行中队产生了二十一名获得苏联英雄称号的模范飞行员。任何一支部队都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部队组建时首任军事首长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部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逝,人员更迭,这支部队灵魂永在!

同志们,这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军魂!我们进行了二十二年的武装斗争,从弱小逐渐走向强大,我们靠的是什么?我们靠的就是这种军魂,我们靠的就是我们军队广大指战员的战斗意志!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深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我们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个人!

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就是我们这支军队的军魂!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和平时期的商业营销和战争年代的战场角逐性质截然不同,商业营销的根本实质是一种提供商业普惠的社会人文关爱,营销充满了创造、设计、激情、进取、满足和关爱;战场角逐的根本实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文化对对手的消灭,战争充满了战胜、消灭、杀戮、牺牲、成功。

营销的本质不同于战争,但营销的过程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等同于战争的过程。对中国企业来说,我们仍要在全球商业环境中和世界级的品牌亮剑,让中国企业的品牌成为名扬全球的品牌。

对一个企业的营销团队来说,你也要面对世界级、国家级的竞争对手,你敢不敢亮剑?能否有亮剑之后血溅七步、力强制敌的魄力?

在某种程度上,市场竞争如同战场拼杀,不敢亮剑者,只能羞辱去死。

营销的过程和战场一样,始终洋溢着一种理想、激情、进取、战胜、失败与成功的因素;洋溢着一种以支付最小成本牺牲赢得最大胜利成果;洋溢着一种克服种种困难,实现既定理想目标的成功;洋溢着拥有一种英雄团队亮剑精神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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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一直认为自己坚持不到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但单单凭这两段话,我就觉得古龙并不是个把女人当做一个物件的轻浮浪子,再长的小说就都能看完了。

我认为,金庸的小说是没有门槛的。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泰斗才子都能从中找到共鸣。就我自己而言,看这些小说时总是遏止不住地想些情情爱爱的事。在看金庸时(特别是天龙八部,因为我只喜欢乔大爷),我总会在心里想:如果我是小说里的女人,如果我先女主角一步遇见男主角;也许我也能和他是一对伉俪,而且我也确实理解他的心情。即使是我这样的普通女人,也有可能从这些豪杰那里得到爱情。而在看古龙时,我却感觉到:我始终有些搞不明白男主角到底在想什么,虽然明白他们的大义,却也只是明白而已。虽然也仰慕小说里的'英雄人物,但也清楚自己永远只是个普通人物,只能做万千仰慕他们的女人中最普通无趣的一道目光。

就我的微薄见解,古龙的小说是写给他的有缘人看的,他的情节固然抓人,但只有懂他的人才能在他的小说中获得惊涛般的心潮澎湃。而金庸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懂得的人就多了。

相比之下,古龙描写的更多是情怀恩怨;金庸则是有更多的细节和人物从无名小辈到名扬天下的奋斗史。

总之,古龙和金庸的小说,在我所看的娱乐性小说里是不可撼动的第一梯队。但是我现在还是最最喜欢金庸!不放弃任何一个向金庸表忠心的机会!

古龙排第二,可能是因为我境界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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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很复杂的心情看完了书中六十多个故事,让我不由得开始审视生与死。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经历了两件事请让我印象深刻。

有一次在公交车上看这本书时,本来心情就挺沉重的,刚好路过省肿瘤医院,一对衣着朴素甚至失色的中年夫妇拿着拍得化验片子面色凝重的走上公交,两人没有任何语言上的交流,但我看出了那份心理上的沉重。我在想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诊断结果到底是好是坏,他们以后的生活如何面对。我想了很多问题,想到最后我倒希望我的想象是多余的,真心希望他们一切安好。

我还有一个朋友认识四年多了,他总是一副积极向上的形象,在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对生活的抱怨,而且特别上进,上进到我总是好奇他的动力到底来自哪里。昨天和他吃饭时聊到以后到哪里发展的问题,他说他无牵无挂在哪都行,我这才知道他父母都双双不在了,母亲很早离逝,父亲去年因为身患重病刚走。他说的很坦然,貌似在讲别人的故事,他说他早都习惯一个人了,什么事情都是他自己做主。看似风平浪静的背后,其实早已波涛汹涌,真的不知道这个少年是怎么度过这些年的,各种打击还能保持这份难得的乐观,真心佩服他。希望他以后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诸事顺遂。

我还在想,若有朝一日,面对不治之症,在安静祥和的死与痛苦的维持呼吸之间选择,我会选择前者,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坦然面对有何不可,何必苦苦挣扎。感谢生命,我还幸运的活着。在健康面前,金钱名利都会黯然失色,活着,就已经很好了,珍惜生命,热爱生活,享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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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观看电视连续剧《新亮剑》随着剧情的发展,我已泣不成声。不由感慨发博。革命时期,前辈们抱成一团、浴血奋战,赢来了新中国的成立。

而今天的我们,所有的中国同胞,更是要团结一心,保卫祖国,一致对外,抗击敌人。保护好我们唯一的家,我们唯一的母亲中国。在此千恩万谢革命前辈赐予我们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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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大意是讲,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生,又怎么会知道什么是死。而在我看来却是,未知死,未知生;已知死,知怎生。

我最喜欢的现代男作家是史铁生,他是一个看透生与死,探讨生与死的人。在自己青春最好的年华突然失去了双腿,以轮椅为伴,徘徊于地坛。起初他的脾气无比暴躁,甚至想自杀,后来是他的母亲,那位《秋天里的怀念》里描写的母亲,“我那个双腿残废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告诉他们,要好好活”,加上史铁生自己孤独地思考和感悟,最终悟透了生死。

“生与死只不过取决于观察,取决于观察的远与近”。

我想即使是理科学物理出身的人也鲜有如此角度的感悟吧。

自杀。

我一直觉得想自杀的人无一不是感到痛苦的人。肉体上的痛苦也好,精神上的痛苦也罢,这种痛苦都是超越了自己可以操控的界限,于是自杀就是一种逃避的摆脱。是啊,活着那么多的烦恼,千丝万缕剪不断的纠缠,何不如饮下一瓶毒药,静静躺在床上,一觉睡去,再无一切烦恼。

而在自杀那一刻放弃自杀的原因,大概还是内心有牵挂。是啊,我可以一觉睡去一了百了,但我的爸妈呢,我的爱人呢,我的孩子呢,他们又该有多么痛苦,他们的日子又该怎么过呢。

于是放弃了自杀,那一年,他22岁。

孤独。

与疾病带来的肉体痛苦不同的是,孤独带来的是精神上的痛苦。压抑与混沌,生与死的两个小人在脑海里打架,无处释放。孤独导致压抑,其直接原因其实是无处倾诉。随着负能量的累积,这种压抑会逐渐膨胀,你想寻求解脱,于是慢慢让你有离开这个世界轻生的年头。如果你做了,那么你的人生戛然而止;如果你想通了,你会开始一个崭新的人生。

为何生。

人为什么要活着。活着就是一个现实。就像一个人呱呱坠地后,他的出生就是一个既定的事实,他活着度过自己的一生,就是一种自然,并没有为什么而言。同时,在这样活着的一个过程中,喜怒哀乐,这是活着过程中最大的体验收获。所以,人生的结果并不重要,人的终极命运就是死亡,死亡带走一切,而他带不走的,是死者的记忆,活着的过程。

如果死。

我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我换了不治之症,我还会选择继续坚持治疗,拖垮家庭积蓄吗。我如今有了坚定而明确的答案,我一定会选择安乐死,而为父母省下这笔倾家荡产的花销。我觉得自己非常坦然。其实想到这里,我自己又变得无比释然。

死,既不是一件值得恐惧的事情,也不是一件不值得庄重的事情。

只要知道:

活着,好好活,享受过程;

死亡,如果来,坦然面对。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而这歌舞有怎样一个人间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20xx-02-20于将军澳赛马会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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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本书讲述因多情引发的一些事故和故事。作者笔墨所至,海枯石烂皆为遗迹。三言二拍,其鸣也哀,值得广大中老年文青深省。叙述隐秘深邃,在一定程度上改写了当代文学情感书写的蹇陋面貌。先锋小说前辈马原作序力挺:“这个家伙太能干了!”著名先锋作家北村、八零后女王颜歌倾情推荐:瓦当从来以坏为美,以诡辩为美,以忠厚为美,以木讷为美——以一切不合时宜为美。在这个以故事为有趣的时代,他始终以小说为美。

多情犯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瓦当的文笔极干净凝练,每一句都像被风沙洗白了的骆驼骸骨,在阳光下发散着幽幽的白芒。《多情犯》也是书中列在第一的短篇小说:一个叫瓦当的男人,出于善意,鼓励了一个丑陋女人的舞蹈演出;他不爱慕这个女人,却阴差阳错地被迫向对方表白,接受对方的暗恋;而对方却又声称自己暗恋的是另外一个帅哥,那帅哥最后竟然也被这个丑女子的真诚热情打动,接受她的爱情,且和瓦当火拼争欢。这么一个不可能出现的离奇场景,在瓦当平静克制的叙述中,男女进入了人生不可能一种奇妙境界。几分钟前还厌恶和鄙薄的女人,几分钟后却变得楚楚可怜。两个都不喜欢她的男人,被女性仅仅凭借由本能而萌发的智慧情欲,玩弄在股掌之间。当事人皆出于本能,并非计划,却让事件按照了万物的运行大道行走,且走到了男欢女爱的极致。心理的转换被瓦当阐述得十分可信,荒谬又异常真实。

多情犯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你可曾听见一个暗弱的声音,低微却一刻不停地呐喊。四下里寻不到出处,却唯有自己听得分明,那是灵魂破碎的声音。来自灵魂的希望却每每使我们的肉身卑微,因为生活遵循的是完全另外的逻辑。常使我们以为,那些来自灵魂的声音乃是幻听。 可是也偏偏有瓦当《多情犯》这样的作品,在我们的全副武装里轻轻地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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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读书记之小李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七月读书以古龙的武侠开始,也是意料之外,多少年不看武侠小说了,初中时家里有一套《护花铃》,结果追着追着发现少了最后一本,那种悬念在心,有如蚁噬的感觉,记忆犹新。不知为何,武侠小说里,我偏爱古龙,金庸反而看不进去,古龙的作品有种酣畅淋漓之感,虽然其中无论细节或人物塑造都有明显的不足,比如他笔下武林第一美女这类的,就有好多个,究竟谁是第一美,,估计他自己也说不清了。想起古龙,就想起一句话,才华和命运都是伤人的,用在他身上,恰当而准确。小李飞刀的故事,情节很吸引我,跌宕起伏,高潮迭起。可我不喜欢李寻欢。难怪龙啸云恨他入骨,作为一个表演型人格的武侠,李寻欢就一个字—作。因为龙啸云救了他,因为龙啸云和他一样爱上林诗音,他就以义气为名作了。为了把爱人拱手让人,他故意流连青楼,气走林诗音,又把李园作为陪嫁,自己孤身远走他乡。听起来很伟大很凄美是不是?我觉得这是小李飞刀的个人秀,秀兄弟情义,秀侠骨柔情,秀真爱缠绵,这秀,他是得了重情重义的好评,可他问了林诗音和龙啸云的意见了吗?林诗音一脸懵,就在李寻欢的作天作地中伤透心,糊里糊涂嫁了人,心里还是念念不忘这个潇洒的表兄。龙啸云一脸懵,就轻易抱得美人归并入主李园,后来才知道是李寻欢的相让,才让自己人财两得。可人财两得又如何?人是空心人,李园始终是李园,他不过做了一场梦,成全了小李飞刀的自我牺牲表演秀,不恨才怪!如果重回起点,即便兄弟二人同时倾心林诗音,总该大大方方的公平竞争,可以武斗,可以文斗,最后也该听听美女的意见。这样,即便龙啸云未能如愿,想必也不会像现在这般感觉耻辱痛苦,而林诗音无论选李选龙,好歹也是自己做主。可李寻欢不是,你要报恩,自己想办法报就是了,报恩还要拉爱人垫底,谁都不服就服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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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前读这本书,那时候对李寻欢顶礼膜拜,他欠别人一点,却用一辈子来还,也许当时也受古惑仔的影响,对凡是重情重义的人都能让我热血沸腾一阵,真想拜把子,大口喝酒。现在再读这本书,我却被阿飞吸引住,读着读着故意以阿飞为主线来看完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对李寻欢有新的认识,友情这种事不是用来还的,更不是用女人来还的。当然,爱情的世界里很难说清楚,它可以让极为聪明的人变为呆子,李寻欢就是这种人,它的小李飞刀永远充满着正义感,但面对爱情,他迷失了,他不懂林诗音的快乐。同样迷失的还有阿飞,阿飞是彻底的迷失,至情至性的人总是对初来的爱情毫无保留的付出,即使受到刻骨的伤害,这种付出也一定要彻底。

不谈爱情,谈友情。阿飞初入江湖,幸运的遇到李寻欢,于是伟大的友情开始了。两人都肝胆相照,做事都是为对方考虑,不顾自己生死。古龙的小说对友情和爱情的描述总是刻意的拖慢节奏,让人感受到友情的伟大和爱情的美好与无奈。阿飞知道林仙儿是梅花盗,却不忍心下手,和他一起走是唯一的选择。再遇李寻欢时,阿飞问李寻欢数过梅花吗,十七朵!此刻,古龙将阿飞的这种孤独刻画的达到极端,一个人在数梅花时,是多么的寂寞孤独。这种孤独衬托着阿飞那无怨无悔的爱,但当林仙儿把李寻欢和阿飞的这种友情比作上官金虹和荆无命的这种利用关系时,阿飞怒了,阿飞对林仙儿说,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允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阿飞终究是男人,虽然在爱情面前迷失了自我,但他始终是分得清爱情和友情的。在一个男人的一生当中,有很多比爱更重要的事,比生命都重要的事,朋友,友情,多么伟大的字眼。

荆无命,另一种的孤独。“因为你是阿飞”,“因为你是荆无命”,短短的两句话,双方的两次较量,各自绕了对方的命。不想失去对方这种对手,这种孤独也是一种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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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三剑客》非常喜爱,它与《基—督山伯爵》一样,充分体现了大仲马想象思维超凡脱俗,构织故事别具匠心,刻画人物独具特色。、

他笔下的主人公达达尼昂,是一个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疾恶如仇的小伙子;另外三个伙伴各自的性格勾画得栩栩如生:阿托斯少言寡语,为人一言九鼎,遇事冷静沉着,处事沉稳老练,关键时刻是主事的灵魂与统帅;波托斯注重仪表,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头脑简单,胸无城府,过于大胆,鲁莽冲动,贪恋钱财;阿拉米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尔雅,关键时刻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达达尼昂与三剑客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结为生死之交。

四人虽有不同的性格,可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效忠法王路易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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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打日本鬼子的那几集非常给力,也是演绎出中国军人的军魂。那背景音乐,极具煽动人心的几句台词听着就倍感振奋。虽然早已经播出好几遍了,但是如果赶上那几集与日本鬼子激战的场面戏我是必看,而且还特意购买了光盘。李幼斌饰李云龙演的真是感人。

后面与国民党周旋以及亮剑二都比不上亮剑的前几集,有些虎头蛇尾的感觉。但是在学习后他的论文以及台上的讲演将剧情带上高潮,使得人们永远记住亮剑这两个字所代表的中国军人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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