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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作文

发表时间:2024-03-03

童年作文十三篇。

下面的内容将会让您深入了解关于“童年作文”的相关知识,作文练习可以让我们不断提升写作的技巧和水平,其实偶尔写写作文也是对过去知识的梳理。写作文时我们要灵活多变,采取夹叙夹议法等方式,什么样的作文才会合适自己?

童年作文【篇1】

童年似一杯浓浓的咖啡,温暖心窝;童年似一盏淡淡的清茶,令人回味;童年似雨后的一道彩虹,绚丽无比;童年又似那晚霞后的一缕余光,让人怀念我的童年是一个充满欢乐的童年,慢慢地记忆深处的那件事又呈现在了眼前。

每天中午,吃完午饭,爷爷都有睡午觉的习惯。那天,像往常一样,爷爷吃完午饭又懒洋洋的躺在床上去了。接着,妈妈和奶奶去洗碗,爸爸在打电脑,而我在客厅里玩孙悟空的游戏。我一边挥舞着紧箍棒一边大吵大闹。吵闹声惊醒了正在熟睡中的爷爷。爷爷从床上坐起来,严肃的说:我正熟睡呢,你吵什么吵!我对爷爷做了一个鬼脸。然后,他继续去睡觉了。我又开始玩,不过,吵闹小了点,生拍惊醒了爷爷,如果又惊醒了他,那我的小命就完了。玩了一会,我觉得一个人玩孙悟空游戏,太单调了,一点也不过瘾,我想让这个游戏更加过瘾些、好玩些。

于是,我就走到书房里去找爸爸,想让爸爸一起来陪我玩孙悟空的游戏,我心想:如果爸爸要来的话,那爸爸就只有当猪八戒了。我只有委屈一下当孙悟空的份了。想到这,我就偷偷的捂着嘴巴笑了。到了书房,我是软磨硬泡,好话说了一箩筐,但爸爸一点儿也不领情,没办法,我只好又去找妈妈和奶奶来陪我玩。但是奶奶和妈妈都在洗碗,没空陪我。

唉,我真可怜,想找人陪我玩都不行。突然,我想起我是孙悟空。孙悟空是绝对不会向困难低头的。想到这里,我抬起头自言自语地说:嗯,我是孙悟空,不能向困难低头。想到这里,我重新拿起金箍棒,来到爷爷的房间,推开门,走进去说:二师兄,(指猪八戒)快起来上路了。爷爷一骨碌爬起来,啼笑皆非的说:你刚刚叫我什么?我说:二师兄,快起来上路了。然后,对爷爷做了一个鬼脸,走出了房间。

这件事,虽然过去很久,但仍然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一想到童年趣事,心海就泛起美丽的浪花。

童年作文【篇2】

胖子不爱出来了,翔说他迷上了一款叫《英雄联盟刀》的电脑游戏。

以前都是胖子负责叫我们下来的,他不在,大家在一起的次数越来越少,我渐渐有了一种危机感,与日俱增。

不能这样下去!我决定去把胖子叫下来。

我先找到翔,告诉他我的意图,他的表情在白色灯光的照射下略显凝重,艰难地点了点头。

我和翔走在去往胖子家的路上,此时已是夏末秋初,天气开始转凉,路灯惨淡的白光打在身上,像是添了一层霜,凉风不停的吹。我呼出几口白气,立起衣领,悄悄地看了眼翔,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我们来到胖子家,进他房间时他正在玩《英雄联盟刀》。打过招呼后,我和翔坐在他两侧。翔显然对这个游戏不陌生,时不时和胖子交流几句。从他们的交流中,我隐约得知,胖子用的是一个叫蛮族之王的英雄,已经配好了一套神装,1对2都不是问题。此时对方的蛮王想搞偷袭,被胖子发现,胖子立刻兴奋起来,狂点那只蛮王,每劈一刀胖子都会喊一声“叫你来!”胖子只叫了三次,三次普通攻击砍一只蛮王。胖子说可以去爆对方老家了。

“这局赢了就下去玩儿吧?”我问胖子,心中有期待,也有忐忑。“额……出去有什么好玩儿的,总不能跟以前一样跑来跑去吧?太幼稚了。”胖子扫了我一眼,眼中写满了不情愿。很快他的注意力就又转移到游戏上,迅速取得胜利,并马上开始下一局。翔至始至终都在看屏幕。

我心中的期待如泡沫一般破裂了。我不再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胖子。我发现他有些陌生了,但不可否认,他就是胖子,我的好朋友,带我打开童年大门的穿着宽松白T恤的胖子。

是胖子长大的缘故吧,我印象里的胖子早已成为过去式,人是会成长的,眼前的胖子已经长大了。只有我,还沉浸在童年里,看不清现实,是个没长大的小屁孩儿。我猜翔早就料到此行的结果。他看问题一直都清晰、深刻,看的比谁都透。

胖子打了好几局,胜率百分之百,时间已不早了,我和翔该离开了。胖子认为他今晚的胜率是因为我们的拜访带来了好运,热情地说欢迎再来。我露出一个复杂的笑,捏了捏胖子肥肥嫩嫩的脸,然后带着失落转身和翔一起离开,背后的音箱传来的声音表示胖子开始了新的一局。那张脸,无论我怎么捏都不会看到我们初次相遇时的那个弧度了。我可以想象,胖子一身肥肉塞在不足一平米的空间,地盯着显示屏的眼睛像是无尽的深渊、无底的黑洞,看不到光。胖子家的那扇门,我进去时,是个孩子,出来后,已成为少年。

我和翔走在来时的路上,已没有那么冷,路灯已经熄灭,月明星稀,秋风萧瑟。我和翔来到游乐区。这是我们的习惯,每次大家玩累散伙后,我和翔总会坐在这儿的秋千上,边荡边聊天。

“最近看了本叫《龙族》的小说,很不错,推荐你也看看。”

“有家店的菜味道不错,回头和胖子一起去吃吧?”

“《名侦探柯南》要出大结局了。”

这些都是我们聊过的话题。但这回我们都很沉默,无言地荡着秋千。枯叶蝶折断的翅膀被埋在落叶中,夏残留的痕迹也和这些发黄的树叶一起被秋风抖落。一辆黑色宝马发出一声怒吼,离开车库,冲进无边的夜幕。我不知道,坐在驾驶室的人,是否能在强光灯的帮助下看清前方的路。

“胖子变了啊。”

我率先打破沉默,说出了这句对我而言略显沉重的话。翔也说了一句话,天太黑,我没能看清他的表情,只是觉得,我身旁的这个人此时是那么悲伤、那么不甘,那是只有经历了尘世千万年沧桑才能有的,悲伤。

“我们都变了,我们都会变,我们都得变。”

童年作文【篇3】

“开饭啦!今天有你最喜欢的红烧排骨加葱油鱼。”我一个鲤鱼打挺,飞也似地蹿到厨房,抓起筷子就吃。

望着一桌山珍海味,我不禁问:“妈妈,您小时候是不是天天吃这些美味佳肴,才练出这一手好厨艺呢?”“我们哪有你现在的口福啊,那是我们过年过节千呼万唤才吃到这些呢。”妈妈一边小口吃着菜,一边给我讲起她小时候“贪吃”的故事。

“每天放学回家,我们的肚子特别饿,恨不得把家里的东西吞得一干二净,可时代不同,家家都一样,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一次我们去一位同学家,在他家厨房里发现了一包咸鱼干,虽然咸,却也是肉啊!于是我们咬一口咸鱼,喝一杯白开水。那个时候的咸鱼都是做得超咸,这样可以能吃更多的饭,少吃菜。半个多小时,一包炸咸鱼一扫而光,我们的喉咙被辣得红红的,一大壶开水全被我们喝光了。”

“还有一次,你舅舅把床底下你外婆泡的杨梅酒拿了出来,告诉我里面有杨梅,要和我偷吃。我们小心翼翼地捞起一个吃掉,虽然有浓浓的酒味,可我们哪管这些,毕竟这也是稀罕物啊!可才吃了几颗,我们就身子一软,醉倒在地上起不来了。晚上,你外婆回来时气得直跺脚,骂我们是笨馋猫,给我们一顿好打。也让我知道了,有酒的东西,是不能乱吃的.。”

我被妈妈的故事逗得直笑,可一个念头却缠绕着我:妈妈的童年实在有趣,可我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里倒是过得懒洋洋的。

妈妈的童年经常“挨饿”但却很快乐,而我虽然应有尽有,却不免有些孤单枯燥,看来我也得约上同学一起来饿饿肚子,疯狂地玩一把。

童年作文【篇4】

小时候最盼着过年,因为除了能吃上好东西,还能穿上新衣裳,还盼着过正月十五,因为这一天不仅有踩高跷、划旱船、扭秧歌等习俗表演,还有夜戏和五彩缤纷的花灯。

每年元宵节以前,母亲都会给我做灯笼。她从破旧的帘子上找来竹篾,用细线扎模型,有时是五角星,有时是亭子,有时是一朵小花,但更多的是动物的样子。

母亲从来不怕麻烦,总是耐心地捆扎、糊纸、描画,每一个线头都不放过,每一个缝隙都糊得严实。两天时间,母亲把全部心思都用在给我制灯笼上,每年我拿出去的灯笼,都会引来小伙伴们羡慕的眼光,我也会从中感受到母亲的伟大。到了春风和煦适宜放风筝的时候,母亲会把灯笼稍作改造,我就又有了逼真的风筝。 灯笼做好了,就等元宵节的到来。一吃过晚饭,虽然天上的'月亮皎洁明亮,但我们还会点亮手中的灯笼,红彤彤地照出一片光晕来,让如雪的月光有了一点温暖人心的色彩。我们打着灯笼,呼朋引伴地聚在一起,或“一”字排开,或时聚时散,就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鸟,欢快地在处奔跑。有时,我们还专挑黑暗的地方,在那里,才更能显出灯笼照出的童话一般的世界。

有时,我们村或邻村唱夜戏,那热闹的戏场更成了我们活动的天地。

和父母要上两毛钱,我们就一起打着灯笼到戏场。电灯的光束照得戏台亮如白昼,但台下还是数我们的灯笼亮。

我们也不怕找不到谁,因为大老远向灯笼望去,就知道谁在那儿。等到看累了,玩累了,我们就买一些小零食,找个麦秸垛、树杈或砖垛什么的,边吃边看戏,虽然戏台上热闹,但看的什么我们第二天就忘了,只知道“捉不到奸臣不散戏”,等看到一个白脸的被推向虎头铡,我们就叫起昏昏欲睡的伙伴,重新点上灯笼,随着如潮的人流,心满意足地向家里走去。

如今,母亲老了,上小学的儿子也不要纸灯笼了,因为我给他买的塑料灯笼就有好几个。

在城市到处都是灯火通明的世界里,灯笼的光芒显得渺小而孤单,这更让我怀念儿时乡下的纸灯笼……

童年作文【篇5】

“你呀,我的小祖宗,你爸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

儿子的奶奶又开始了她几乎每天都要上的必修课,不管我现在只有两岁的小捣蛋鬼能不能听懂她的“教诲”。

父母是如何含辛茹苦地把我抚养到懂事的年纪,我只能从他们现在教育我那调皮、任性的儿子的话语中了解个大概。记忆中,从懂事后,我几乎就再没有让父母操过心,这恐怕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我们那一代人共有的特征。看着“小鬼子”(儿子的爷爷奶奶赐予他的“尊称”)嘴上叼着巧克力坐在一堆高档玩具中肆无忌惮地折腾,听着母亲的絮叨,我的思绪不由回到了我的贫瘠、美丽的童年。

六十年代初,父母由部队转业,响应党的号召,由富饶美丽的冀中平原来到了神秘广袤的西北边陲新疆,开始了他们毕生引以为自豪的屯垦戍边事业。在他们还没有完全适应大漠戈壁雨雪的侵袭、风沙的洗礼的时候,我“呱、呱”降临到这个充满异域风情、热忱的土地上。

我印象中第一件让我进行“考虑”的事(也是记忆的最深的事),是我发现在我周围生活着许多与父母长的完全不一样、说话也完全不一样的人,他们不像母亲那样每天扛着锄头下地,他们只手拿皮鞭放牧牛羊;他们很少吃西红柿、黄瓜(我们夏秋季最爱吃的东西),不会蒸馒头、包饺子,他们吃奶疙瘩、囊、羊肉抓饭,喝酥油奶茶;经常到我们家来的'几个,父亲让我叫木力克叔叔、阿地力叔叔、哈桑伯伯、热依汗阿姨,我当时纳闷,为什么不叫范叔叔、王伯伯、许阿姨,还有……总之,和我们不一样。不管一样不一样,反正阿的江、哈尔山、阿依古丽、阿依奴儿是我们这一边的,和下窝子的小石头、依明江他们是“死对头”(还没等我完全明白这些“为什么”的时候,我已经学会说他们的话了,为此,我也被推举为我们“上窝子派”的头)。

每天,当我们的父母上班走了,我和小石头就开始“策划”这一天的“战事”了。骑羊赛跑、攻城、斗鸡、骑马拉架、摔交他们准输,打四角、玩毕拾(哈语,即羊前腿膝关节骨)、打嘎嘎、弹玻璃球、滚铁环我们稍逊。每次,我俩都从自己的强项中选几样,召集全了各自的伙伴,拉开架式,美美地比式一番。如果我们打四角赢了,他们肯定会吃不下去饭的。下次再开战时,我们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最让人激动的莫过于给各自的有功之臣“颁奖”了,奖品当然是对手提供的。我们(汉族小孩)最希望得到的是“毕拾”、奶疙瘩、奶豆腐,阿的江他们最喜欢玻璃球、子弹壳、四角。当然,我们也有“前嫌尽释”的时候,我们一起去打芦苇,拾牛粪,拣麦穗,放羊牧牛,摸鱼捞虾,也偶而拣牙膏皮、废铜烂铁卖钱,以作为我们的活动经费。那时侯,商店里几乎没有什么我们要的东西,水果糖一毛钱十二个,嘴馋的话,五个牙膏皮就解决问题了,从没有想到向父母要钱。

别看我们调皮,有时可是大人们的得力助手。收麦后垛麦垛、烧麦地;苹果、西瓜摘完后罢园(拣摘剩下的苹果、西瓜);打奶油,剪羊毛都离不开我们,拾棉花、摘红花就更不用说了。

在无忧无虑、无欲无求中我度过了美好纯真的童年,转眼,我自己的孩子也两岁了,在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我由衷的希望他们这一代能真正拥有一个纯净、美好、灿烂的童年!

我爱我的童年,最美是童年!

童年作文【篇6】

我和胖子就这样认识并成为朋友,每次胖子等人出来玩时都会叫上我,久而久之,我跟其他人也熟了。

翔是圈子中唯一一个比我年长的,他和我一样喜欢三国、动漫和小说,我们之间有许多共同话题。也许是因为年长的缘故吧,他思想深邃,常常令人捉摸不透。

胖子身后常常有一个小不点跟着,又矮又瘦又黑,追求与众不同的生活,于是我们大家都叫他“非正常人类”,简称“非正常”。他和胖子关系极好,属于异姓兄弟。他羽毛球打的极好,虽然身材瘦小,像只发育不良的黑猩猩,击球时却如成年男人一般有力。

文子长得瘦高,有时安静的像个女孩,有时疯疯癫癫、二不兮兮,平时我们都叫他“蚊子”,他也听不出来,还会挺乐呵地跟我们打招呼。天天和文子不同,他是一个男孩,却会像女生一样撒娇,有时也会装成很man的样子。F215.Com

这样的我们构成了一个集体,大家一有空就会聚到一起,在我家楼下的车库里玩,这里夏天可以防晒,冬天可以防雪,刮风下雨什么的也不怕,是大家经过商议后确认的最理想的场地。我们的游戏丰富多样,“红灯绿灯小白灯”和“鬼抓人”有着一套相互变化的规则,也就是说,一个游戏存在多种规则,十分考验玩家的反应力和适应力。举个例子,鬼抓人有早上、中午、下午、夜晚四个时间段,不同的时间段代表不同规则。这个游戏通常把玩家分为一个鬼、一个报时员,其余玩家归为人类阵营。鬼负责抓人,人要避免被鬼抓到。早上人类和鬼都必须立定跳,中午全体单腿跳,下午人类可以走,鬼只能跳,但不限制跳法,晚上全体自由,想怎么移动就怎么移动。我们会事先划定一块区域,人类必须来回穿梭于区域两边,鬼就负责在规定范围内抓人,被鬼抓住或是违反规则的人类会成为新的鬼,之前的鬼会转变为人。触犯规则的鬼或玩累的人可以与报时人交换身份。这些规则都是胖子耐心地告诉我的,他虽然不是跑的最快的,却是跑的最疯的,不是玩的最好的,却是叫的最欢的。他缝隙般大小的眼睛闪烁着隐隐约约的光芒。我想,他应该很喜欢和大家这样玩吧。

童年作文【篇7】

佛家有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冤家宜解不宜结;冤冤相报何时了等,都是在弘扬以和治天下的精神,而卧薪尝胆的故事却恰恰背其道而行。

先来简单介绍一下当时的情景,夫差的父亲准备趁越国哀而要其命,结果中箭归西,临终之际还立下遗嘱安排大臣随时提醒夫差勿忘家仇国恨,等于是给夫差定下了一个重大政治任务,或许还暗中安排好了夫差的接替人,如果不去报仇,很有可能会有一道圣谕出现,直接废除了夫差。夫差每每听到报仇之事时都会涕泪交流,答道:不,不敢忘。于是休整了三年正式向越国发兵,兵临城下之际,越王勾践不顾大臣范蠡的建议,出兵迎战,结果越军大败,被围困会稽,随时可能全灭,但吴王却不顾大臣伍子胥的强烈建议斩草除根,留下越王的之命,只让他在身边服了三年的“劳役”便放其离去,勿想仇恨进一步加深,勾践在家卧薪磨练,悬胆苦尝,积蓄十年,趁夫差攻打齐国之际,举越国之力灭了吴国,后慢慢发展成为了不可一世的春秋霸主。

由此,卧薪尝胆一词也应运而生,后用为刻苦自励,发愤图强,不敢安逸之典。

可是,由我们分析一下两人的性格,越王勾践,初始打败老吴王后,自恃武力强健,不听范蠡言,硬要出兵,结果打败,濒临灭亡,由此可见他是一个自负自傲的人,但他及时听从谋臣的建议,承认自己的失败,然后到了吴国接受留国查看处分,三年后因表现出众,放归故里,可他却卧薪尝胆十年之久,经过了十三年之久,他还是放不下心中的仇恨,灭了吴国。可以说他是一个能够吃苦耐劳、目标明确、能屈能伸的人,他在夫差面前鞍前马后,在背后则拥有灭国之心,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夫差,他听从父亲之命,继承父愿,每每听到报仇之事时都涕泪不止地回复不敢忘,后为了父愿出兵越国,由此可见他是一个为国而忠,为亲而孝之人。再者,他不顾伍子胥的劝告,也没有因为父亲的仇恨,杀了越王,而且也只留了他三年时间,便放其而归,可见他是一个不为仇恨所蒙蔽,有自己的见地,且重情重义之辈。他有灭掉越国、齐国的能力,但因勾践曾在他身边培养出了感情,将人情看得太重,只想养虎为伴,不曾想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也许是他太自信,或许是因他重感情,后来居然还把伍子胥给杀掉了,他也会听信谗言,误杀忠臣,而谗言则是因他看重的勾践而起,怀疑自己所中意的人就是在怀疑他自己。

夫差不会为了仇恨去灭到仇敌,而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这个仇敌曾经杀了他的父亲,这样的胸襟令人叹为观止。而勾践则是因为一时的.耻辱(只有三年),从而用卑躬屈膝换来了卧薪尝胆,最终不念饶命之恩,灭了吴国,这就是所谓的报仇雪恨?勾践在吴王面前能够嬉笑相迎,放低姿态,从而在短短的三年时间之内利用了夫差的度量赢得了夫差的信任,可见他为了保全性命或者日后的发展而煞费苦心,用心良苦,面对着你时曲意逢迎、奴颜婢膝,背地里却凶神恶煞,狡诈无比,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无巧不成书,历史总是在一遍遍地演绎着不同的人的相同事件,比如楚霸王与汉高祖的事件与其何其相似,不是因为轻视别人的力量养虎为患,而是因为看中朋友之间的感情义薄云天,可是勾践不懂,刘邦亦不晓得而已。

卧薪尝胆其实是一个--贬义词。虽不似农夫与蛇般的恩将仇报,却如朝许诺而暮砌墙般的忘恩负义。

童年作文【篇8】

小时候番茄鸡蛋打汤。热滚滚的水,放番茄几瓣,打鸡蛋,待水沸翻腾,将鸡蛋冲入,放几根葱花葱白,一碗热腾腾的鸡蛋蛋花汤就新鲜出炉。颜色好看,红的,黄的,白的,绿的,都有。最美的,当数漂浮在汤中的葱花,白汪汪,绿油油,养眼,漂亮,新鲜。

当然好喝。一勺子一勺子地送将嘴中,鲜美、腻滑、酸爽,胜过了人间无数的美味,恨不得一个人独吞,但是无奈是弟妹眼巴巴在边上盯着,数着递进嘴中的勺数,哪敢多喝,也哪能多喝?剩下的时间,弟弟妹妹们轮番上场,我,只有干瞪眼的份儿了。不知道父母有没有享受过番茄鸡蛋汤的待遇,我能清楚的,小时候的每一碗鸡蛋蛋花汤,都是我们仨喝得碗盘见底的。

邻居家的叔父逗我:“以后要实现共产主义了,好吃的忒多,你都想吃些什么?”我冲口而出:“番茄蛋花汤!”我以为人间最美好的食物——就是这了。幸亏,家里还养着老母鸡,老母鸡还下着蛋,咕噜咕噜叫唤两声,就有热滚滚、圆溜溜的鸡蛋。也幸亏,菜园里种着葱,葱排着行,列着队,葱根儿白,葱尖儿绿。父母说:你们呀,这是提前进入了共产主义。

母鸡,倒是天天下着蛋,但这番茄,却不是季季都有。冬春两季,没有了番茄,自然就喝不上番茄鸡蛋汤了。垂涎着,但也没辙,眼睛儿直往菜园里望。可是,菜地里,只有冬日里萝卜,春日的葱,番茄的种子刚在地里翻了个身,离苏醒还远着呢!餐桌上,硬邦邦的是炒豌豆,辣得下巴都能掉下来的是豆豉。就这样热饭就菜,的确难以下咽,关键是天天吃,顿顿如此,就难为人了。

好吃的娃,自己有办法。可以蛋炒饭。鸡蛋是现成的,刚从鸡窝里掏出,还带着一点点的温热。将鸡蛋磕破,打入青瓷的碗中,搅拌。热锅,起油,倒入搅拌的鸡蛋。不肖一会,鸡蛋便膨胀开来,铺成了一片诱人的金色。将冷饭倒入锅中,翻炒,加盐,放入嫩绿绿的几片白菜叶子,一碗香喷喷的鸡蛋饭就大功告成。只是,这碗鸡蛋饭可你可别想独吞,边上,照样弟弟妹妹们紧盯着着,垂涎欲滴。也甭想天天能吃到蛋炒饭,那时节,鸡蛋可金贵着。招待客人,换来油盐酱醋,不少的生计,都指望着它。

还有开水泡饭——冷饭加凉白开。加一勺豌豆,拌一点豆豉,焖盖上几分钟。稍待一会,揭盖,只见白开水上,晃荡着一些油星子,豌豆儿褪去了褐色,皱起了皮,而香味,扑鼻而来。吃起来更香,豌豆“嘎嘣嘎嘣”的响,白米饭“滋滋”地甜,而豆豉“嘶嘶”地辣。一口下去,咸、辣,脆、香,各种滋味都有。一碗开水饭,倒成了童年的“美味佳肴”,至今回味,让人垂涎,令人生出一些“此饭应该天上有”的感觉来。

焖饭也是一绝。土豆、红薯、芋头,地窖里肯定能找到身影。这时,土豆焖饭、红薯焖饭、芋头焖饭一一登场了。这是技术活,母亲父亲才熟络。先要煮米,大锅。待到米煮得半生半熟,弥出浆色的米汤。这时候拿一有漏眼的圆簸箕,滤出米汤,留半生不熟的“夹生米”,晾着。趁着热锅,下已经切块成形的芋头、土豆、红薯,加油盐翻炒,也至半生。最后,将“夹生米”盖在锅里炒得半生的芋头、红薯、土豆上,加水,猛火蒸煮。不到半个时辰,揭锅,香气扑鼻。小时,最好这一口。白米饭沾染了油盐和芋头、红薯、土豆的香味,好吃得能把舌头吞掉。豆角也能焖饭,南瓜也能焖饭,只是,这要等到春秋两季才行。

夏天,还捏过荷叶饭团。荷叶团团绿,从屋门口的池塘里拽下两枝,洗净,锅里蒸几分钟,半熟,就成了包裹饭团的好材料。外出干活,就做荷叶饭团,带出方便,菜都免了——将荷叶切长条,铺饭上面,薄薄的均匀。中间,撒菜。青菜,土豆,一股脑卷起来,荷叶饭团就成了。吃起来,有荷叶的香味。只是饭团裹不紧实,米粒松散,一边吃,一边掉米。那时,想来是不知晓有“寿司”这种物事。寿司裹得圆实,非得要一锅松糯粘软的饭不可。

民以食为天。毕竟,在经济比较落后的时代,喂饱一张肚皮,最为重要。菜园里的黄瓜、豆角、红萝卜、白萝卜,能生吃,脆生生的,也不见拉肚子。树上的叶子也吃,榆钱,枸杞,嫩生生的.,做榆钱饭,清炒,上汤,有清嫩的味,好吃。地上的还有地皮,雨后满地疯长,揭起来,也是一道菜。还烤过水田里的泥鳅、黄鳝,池塘里的虾,一股土腥味,螃蟹烤起来味道不错,只是干瘪瘪的,没肉。还撑着胆子烤过蜂蛹、蝉蛹、蚂蚱,只是看着可怖,没敢下嘴。据说,蝉蛹烤出来好吃,喷香,流油。还有一种蔷薇科的植物,春天抽嫩茎,掐头去尾,嫩茎的味道盖过水果。我经常吃。毛针草三月肥嫩,过了四月,味老,如同嚼蜡。“三月三,抽毛毡”这句俗语,就是从我们那旮旯流出来的,很贴切,很民间。

童年的记忆是什么?是时间的,是空间的,是地理的,是视觉和具象的,是无数可触可感的重合,叠加——是你亲亲的故土,是你的憨厚的乡亲,是你的耿直的儿时玩伴。是你儿时一眼望不到头,绵延不断的群山,是群山的后面,静谧的村庄。是村庄后潺潺流淌的小河。是傍河而居的小桥流水人家,是人家屋檐之上,升腾的炊烟袅袅。是炊烟袅袅飘荡之中,摇摇晃晃的日子,是坐在日子和岁月之上的年复一年,繁衍生息。它也是味觉的,是嗅觉的,是抽象的,是片段的,是记忆的缠绕,是回忆的叠加,或许,只是过年时节,穿上一件新衣服的愉悦。只是一段在冬天的午后,在小河边打水漂断续的笑声。只是推窗时恰巧碰上的一声鸟鸣。是鸟莫名地飞走,而我们看着,升起的一缕莫名的惆怅。或许,是三月的蕨菜稀饭,含着春风的味道。或许,是冬日的排骨莲藕汤,只有母亲拿手,那是走过了许多他乡,路过了很多的城市,我们没有遇到的,只属于妈妈的味道。

总相信,味觉是一个人最顽固的记忆之一。而童年你所尝过的味道,也总能成为你长大之后最珍贵的记忆——即使多年之后,你仗剑天涯,远走它乡,那从童年的胃里、肚子里泛出一阵阵的慰贴感、幸福感,都会在某一个时刻,某一个地点,恰如其分地出现,去勾引你,诱惑你,令你百转回肠,顿生惆怅。有些时候,乡愁对于一群人来说,是味觉的乡愁。

就像那一碗儿时的蛋花汤。如今,鸡不用养了,照样有鸡蛋,超市里、菜场里,都有。番茄、葱花,一年四季,都能得见。汤打出来,颜色照样好看,红的,黄的,白的,绿的,都有。葱花,依旧漂浮在汤中,白汪汪,一样的绿油油,养眼,漂亮,新鲜。尝一口,只是,再也找不到童年的味道。

多年后,我们得到了天下,却失去了故乡。连同,那味蕾里藏着的深深的美好。

童年作文【篇9】

童年的生活,绚丽多彩,就像天空的一道彩虹。下面让我剪下一段,说说我的趣事。

正月十六上午,我和爸爸一起去公园游玩。进入公园,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小摊儿,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走向了一个套圈的摊儿。只见地面上摆满了许许多多的玩具、水杯和雕像,摊主见有人来了,就昂着头高喊:“套圈了,套圈了!十元十二个圈啊!套上就拿啊!”这时,一个年轻人心动了,他掏出10元钱,摊主给了他12个圈。只见,这个人开始非常自信,随随便便的扔了几个圈,可一个都没有套中。只剩2个了,这个人开始抱怨摊主:“这圈太小了,什么都套不住。”摊主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一声不吭。这时,年轻人非常认真的看着摊上的物品,他的目光落在了一直毛绒玩具上——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全身雪白雪白的,看上去就像用洁白无瑕的白玉雕成的。这个人,弯着腰,踮着脚,就把胳膊伸得很长,仿佛想把兔子直接拿过来一样。用上吃奶的劲扔了过去,可是用力太大,没有套上。只剩一个圈了,那个人用了正好的力度,正好套上了那只小兔,这个人高兴的手舞足蹈,走起路来,也一蹦一跳的。

我也心动了。掏出十元钱,挑出了一个马的雕像,弯着腰,把手中的圈在空中比画了一遍又一遍,确定位置正好后,一扔,准确无误地套上了那个马的雕像,旗开得胜。第一个圈套中后,我开始有些飘飘然了。有时还把眼闭上套,可自己的骄傲,使自己浪费了好几个圈。突然,我想起了妈妈平时给我说的话:“不要骄傲,要谦虚。”这时,我醒悟了,把剩下的几个圈利用起来,蹲在线外,把手伸得很长,扔向了最前一排的物品,最后又得到了两个水晶球,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我拿着自己的“战利品”,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童年作文【篇10】

如水的时光匆匆而过,而那些记忆却在内心深处给人触动。以前的记忆就像一汪碧水,忙碌的时候不会有什么波澜,而心静的那刻却让人无限回味。

记忆里的东西永远给人一种美丽,纵然是当下有着太多美丽,只是没有一种美丽能将以前的记忆代替。好像人海中的每一位都是这样,不管以前有多苦多涩都会清晰地记着。

记忆的深处,有每个人曾经的年少无知,曾经的初恋如蜜,曾经的友情相随……曾经的那些,都让人难以忘记。曾经的那些,都应该是很美丽的。

如果自己写出自己的记忆,我不知道有多美丽,按照常有的这些记忆写一点心情文字--年少无知、初恋、友情。

记忆里的年少无知,更是让今天的自己想起来就微笑。记得以前笨笨的样子,歪着头掰着手指算题的时刻。那时候很是让自己留恋。还记得邻家大哥逗我时,问我三加三等于几。当时几岁的自己就会掰着手指换算,邻家大哥故意捉弄我,要我算六加七等于多少时自己就傻眼了。四五岁的自己说手指不够多,只能算结果是十以内的。不管算不算得出,邻家大哥爽朗的笑声在我脑海中很难忘记。时至今日,偶然遇见大哥时他还打趣着那段往事。

年少无知的时候弄出了很多笑话,不过那些笑话应该是童真的专属。当回忆的思绪飘起来的时刻,童年中的那些总是第一个跑出来。因为太让自己怀念,虽然有点傻傻的样子,然而自己感觉那时候是一种特别的幸福。

记忆里的初恋,自己能回味起的不多,或者直接就是没有。读书时的自己有点傻,只懂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再说自己也没上过多少学,等到青春发育期来临的时候,自己已经是辍学在家了,所以纯纯的校园爱情与我无关。对于初恋给人带来的什么感悟和回味自然也就没有了。我感觉,初恋要是能有甜蜜或者幸福回忆的话,应该是自由恋爱的那种。通过媒妁之言、经人撮合的初恋有什么美丽可言,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所以说媒妁之言的初恋没有什么美好和甜蜜,直接没有。对于回忆里的初恋我没什么回忆,所以也写不出什么让自己留恋的东西。

关于记忆里的友情,自己有太多的话语想说。曾经的友情在今天好像已经成为过去式,应该是自己将那些友情变淡了,因为自己和那时的自己有了一些距离。虽然交往的少了,不过那些交往时段的温暖却将会永驻于我的心中。记得几个朋友拉帮结伙时,那时候自己已经是初涉社会了。那时的朋友感觉是特纯洁的那种,不管谁家有事或者着急找人帮忙了,第一个蹦出来的绝对是自己的那些死党。朋友之间没有太多的话语去赞颂,只是在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刻他们第一个出现了,就足矣让人感觉到友情是温馨一片的。

友情纯洁的时候真的如那句“君子之交淡如水”,你可以在忙碌的时候不去想起那些朋友,可以在快乐的时候不去找他们分享自己的快乐,甚至可以在脑海中少见了关于他们的记忆……不过,在你伤心或者想买醉的时刻,他们依然是你最坚实的依靠。

男人对于朋友的理解和重视,我觉很难解释。不过自己确实有很深的感触,我感觉朋友是可以包容一切的。记得上次回家,N年没见的几个朋友聚在了一起,那份热情依然不减当年。虽然自己很少想起他们,向来,我真的惭愧得很。

自己的记忆里不仅仅有这些,还有很多难以忘记的。虽然自己的记忆中也有很多遗憾,不过更多时候品味记忆时心里被装满的都是快乐。不过要是按照自己的写作,我觉得一句话就能将这些记忆概括:似水流年,记忆很甜……

童年作文【篇11】

清爽秋雨自辽阔的苍穹飘来,落在屋顶上,飘在树梢上,溅在地上,滴滴答答,仿佛回荡在天宇间的欢歌笑语,如同幼年时耳边的摇篮曲。地上亮闪闪的积水漾起圈圈涟漪,似童年如画的梦境。缠绵雨丝细细润润地黏到我身上,如同一根根悠长的情丝,牵出我悠远的记忆。

五月,绿意满地、果香四溢的初夏。爸爸兴致勃勃地带着我去郊外杨梅园摘杨梅。我提着一个比我脑袋还大许多的篮子,踉踉跄跄地一个劲儿往前跑,即使不小心摔了跤也不以为然,一心只想着杨梅那酸甜的味道和紫红的色泽。爸爸担心我在如潮人流中走散了,使劲儿拽着我,可我还是不安分地蹦蹦跳跳,总想挣脱父亲的手。

在人群里穿行了好长时间,总算进了杨梅园。一眼望去,一个个红彤彤的杨梅,在繁密枝叶的遮掩下笑嘻嘻地在清风中摇摆着,如同一团团跳跃的'火焰、一个个鲜红的太阳。树枝上站着几只可爱的小鸟,叽叽喳喳地窃窃私语,似乎在欢迎我们的到来。我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迸发出来,我连忙拉着爸爸跑过去,站在杨梅树下,一颗颗杨梅如同一个个可爱的乖娃娃,正冲着我笑呢。我伸手就想摘,无奈个子太矮,够不着,蹦了两下,不但够不着还摔了一跤。爸爸看着我笨拙的样子,无奈地用肩膀托起我,让我过一过摘杨梅的瘾。

我总是喜欢挑选果实最大的树狂摘。有的枝丫太高摘不到,便全身使劲儿向上蹭,却让树枝把自己戳疼了。我跟杨梅较上劲了,摘不到,非要摘,用力将树枝向下拽,茂密的树叶刮得自己手和脸都很痒,但我就是不放弃,用力向前一伸,再伸,终于摘到杨梅了,这才心满意足地从爸爸肩上跳下来,向另外一棵杨梅树进攻……

有些长得矮的杨梅树,我就自己跑过去摘。在树下左瞧瞧右看看,发现了好几颗大杨梅,千方百计把大杨梅摘下来,可回头一看,发现周围都是浓密的树枝、树叶,不知道怎么出去了!我只能蹲着找空隙钻出去,这样钻来钻去,又有几个肥硕饱满的杨梅从篮子里掉了出去,令我心疼不已。

不知不觉中,篮子里已装满了又大又红的杨梅。我们找了小亭子坐下来,我连忙拿起一颗杨梅往嘴里塞,酸酸甜甜的,好吃到停不下来,连杨梅核都要细细品尝一阵,直到将整颗杨梅的滋味吮吸完,才恋恋不舍地将杨梅核吐出来,再抓起另一颗杨梅往嘴里塞……

杨梅的味道太让我陶醉了,一上午的成果转眼间便被我消灭了。此时,我身上到处都溅满了杨梅的汁液,红红的,爸爸哭笑不得。我胡乱在脸上抹了几下,又提着篮子去寻找新目标。

只顾着摘杨梅,偶尔会摸到树枝上一条条肥胖的虫子,这可太吓人了。我总是与虫子“深情”地对视几秒,然后“哇”一下,撒腿就跑,辛辛苦苦摘的杨梅撒了一地也顾不上捡……

我是摘多少吃多少,篮子满了又空了。杨梅汁弄花了我的脸,爸爸替我擦干净,可很快脸又花了……

一路摘著杨梅来到山顶,向下望去:一片绿色中,无数个小小的红点忽隐忽现。一阵带着杨梅味儿的清风拂过,令人神清气爽。

秋雨依然滴滴答答,就像杨梅园中鸟儿清脆的歌声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我不禁又想起那一颗颗笑嘻嘻的杨梅……

童年作文【篇12】

我在南山幼儿园,我的老师是郑老师、郭老师、范老师。郑老师经常给我们上课,管我们吃饭;郭老师也是经常给我们上课,排练;范老师管我们睡觉,带我们下去玩。

郑老师给我们画画,做手工,认图形,拼中国地图。还给我们玩活动区——语言区、益智区、数学区。还给我们玩娃娃家,我玩娃娃家的时侯就是当妈妈,李子益当爸爸,谢亚洵、朱德沦、奇妙、黄琦、潘进如当客人,水果老板是黄文迪,涂颜色有石玉清,陈思同,还有乔林先,理发店的有张四松,还有些人用积木搭城堡、搭公园,搭公路,搭隧道,搭游泳场、搭花园……我们玩得开心极了。

我在幼儿园表演了《英语ABC》《小鸭子》。我表演《小鸭子》的时侯是穿小鸭子的.服装,一身都有是黄色的,头上戴着小鸭子的帽子,鸭子的嘴是红色的,我们认认真真地表演节目,吸引了台下的观众,表演完后下面的观众大声地鼓掌。

我表演完小鸭子之后就换白色的纱裙,就去表演英语节目了,等我表演完英语的时侯妈妈就来接我,妈妈接完我之后,妈妈说:我戴上小鸭子帽子的时侯,都不知哪只鸭子是自己家的了。然后妈妈就接我回家。

童年作文【篇13】

童年的淮草洼为题目的1000字文章

人离开了故乡就思念故乡,远离了童年就怀念童年,这是人们心中怀旧的一面吧。我已到了不惑之年,感叹岁月沧桑、生活不易的同时,脑海里常常涌起童年往事,童年的淮草洼就是其中之一。

这片淮草洼位于宁平古城的西北角,距宁平城约三华里。它占据了俺庄、常和集、邢庄、罗庄四个庄的大片土地,约有五、六百亩。淮草被大路、小路、小沟分割成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若干块,俺庄的大概有二百亩。由于淮草生长的地方地势较洼,每逢下雨地面就积水,所以叫淮草洼。这片淮草何年在此扎根、已经生长了多少年,是没人知道的。村里的老人不能说其详,我询问几位耄耋之年的人,他们都是如此回答:“俺小时候,那片淮草就已经这样了。”

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淮草们应了“春风吹又生”这句话,从土壤里露出尖尖的小脑袋。一天天,在春风的呵护下,在春雨的滋润下,淮草们渐渐长高了,春末时就能长到二尺高。夏季是淮草生长旺盛的季节,这个季节雨水多,每逢下大雨,淮草地里就积水,水最深的地方有二尺多。淮草是水旱两生植物,水淹不死它,淮草们反而在于水的灌溉下蓬勃生长,至夏末秋初已长到五、六尺高。远远望去一片绿色的海洋,真可谓“天苍苍,野茫茫”,更衬托了天的高远、地的辽阔。刮大风时,绿波翻滚,有起有伏,煞是壮观。我没见过大草原,我想像:大草原也不过如此吧。秋天,淮草们遵循自然规律,颜色渐渐由绿变黄。冬天,淮草干枯了,人们就开始收割,用于房子上。那时的农村,几乎是草房,淮草房是最好的,因为淮草实杆,茎细,分量重,比麦秸缮的房子实用得多:结实、耐用,屋内冬暖夏凉,很受农民欢迎。俺庄的淮草用不完,就由生产队长做主卖给外庄的农民,销路挺好。淮草是多年生植物,人们收割时不毁坏它的根部,来年春天,它的根部又生出新的淮草。

这片淮草地也是孩子们的乐园。孩子们往往几个人一块在草丛里玩捉迷藏。由于淮草既密又深,在里面藏好,很难被发现,往往寻找者找很长时间也找不到藏好的孩子。有时找到身边了也没能发现,只好又往别处寻找。孩子们觉得很有趣,所以对此游戏乐此不疲。

淮草洼里有很多生物。

每逢雨后,附近的很多农民都去淮草洼里拾木耳和地缘角皮(一种菌),这是淮草洼特生的植物,运气好的人有时不到一个小时就能拾一竹篮。回家后炒或凉拌,味道鲜美.有的晒干过年时吃,这是纯天然绿色食品,一年可以拾很多次,年年如此。

洼里的动物更多,有野兔、鹌鹑、老鹰、蛇、野鸭、洼(wa发第四声)子、叫剪子、蚂蚱、蟋蟀等。野兔、鹌鹑、蛇,蚂蚱、蟋蟀这些东西,现在都还常见。其它几种动物自淮草洼消失后就再也没见过。它们去了哪里呢?

记得那时,我们都称呼老鹰为“老雕”。它常常翱翔于天空,时而飞得高远,时而又从高空俯冲下来捕捉猎物,有的老鹰有五、六斤重,常捕食野兔、蛇、鸡等。可能有老鹰捉过俺庄的鸡,俺庄的大人就编了句顺口溜“老雕、老雕别叼鸡,光叼x庄的大闺女!”说起来也真灵,只要远远地见老鹰飞来,一些孩子就扯着嗓子喊这句话,老鹰就知趣地飞走了。

由于淮草洼地势较低,中间又有条小河沟流过,小河沟又通大河,一下大雨,洼里到处都是水。俗话说:“有水就有鱼”,所以洼里也就有了吃鱼的.动物——野鸭、洼子。我这里不说野鸭了,单写一写洼子。它高腿、长颈、嘴细长、有尾巴,和鹤的样子差不多,经常在浅水边捉鱼吃。我查询资料,知道它可能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中的鹬。为什么我地人称它为“洼子”呢?或许是洼里特有的动物吧,答案不得而知。

我记得“叫剪子”是一种体型较小、叫声清脆响亮的鸟,它平时藏于淮草丛里,一旦人们惊动了它,它就鸣叫着,直直地飞入高空,和别的鸟儿遭惊吓后乱飞根本不一样。叫剪子飞向高空时一直鸣叫着,直到看不到它的身影耳边还响着它的叫声。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描述的“叫天子从草丛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也即如此吧,或许它们是同一种鸟,只是村人不识乱起名字罢了。

蛇,是一种最令人讨厌的动物,我地的人们都叫它“长虫”。淮草洼里有蛇,所以,孩子们在人少时是不敢往草丛深处去的,怕蛇缠住自己。我曾在草丛里见过蛇,但它走得很快,眨眼之间就消失了,说明它是怕人的。我没见过蛇缠人,但自小对蛇有一种畏惧心理,这种畏惧心理多是大人们教导的结果。

大人们喜欢用网在洼里捉鹌鹑。捉鹌鹑最好在秋末季节,天不明就得去扎网,还得用鹌鹑哨子引诱,然后,拿根长竹竿慢慢往网中撵,这个工作得细心、有耐心、有技巧,技巧高的人有时一个早晨能捉好几只。

孩子们喜欢在夏秋两季去洼里逮蚂蚱、蟋蟀,由于草密,很容易逮,逮住后用草串起来,然后寻找些柴火点着,把逮来的东西投入火中,边烧边翻动。一会儿,一股特有的肉香扑鼻而来,馋的孩子们流出了口水,孩子们急忙把烧好的东西扒出来分吃,只吃得满口留香,我觉得比现在街上卖的烧烤好吃得多。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我县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宽、挖深了洼里的小沟。再逢下大雨,积水少了。另外,由于牛羊不吃淮草,淮草只用于修缮房屋,随着瓦房的出现、增多,使用淮草的越来越少,人们在收割了淮草后,犁出淮草根,晒干当柴烧。整好的土地种上了水稻、红薯。几年光景,几百亩淮草地都变成了农田。或许已延续几百年的淮草洼也就从此成了历史。

如果,童年的淮草洼至今还完好但保留着,或许它会成为郸城县的大草原,成为人们游览赏玩的好地方,也会是很多动物的天堂。可是,这个如果是不存在的。

永别了,童年的淮草洼!永别了,洼里的那些可爱的生灵们!

我怀念童年的淮草洼,但愿它常入我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