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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1-03

低保工作总结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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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我社区在街道办的领导下,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现就具体的情况总结如下:

就低保工作而言,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学习文件,我社区现有低保476户,其中残疾人141人,有残疾证121人,共计低保人数786人。同时,协助办事处对社区低保户做到动态管理,目前,我社区无一例因低保引发的上访事件发生。

我社区对低保人员加强管理,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如:环境卫生月活动中,组织低保人员清理社区内的垃圾,铲除小广告。在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的活动中,大家都积极主动踊跃参加,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我社区在为低保户,特困户提供服务的同时,注重为他们解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冬季来临,传统节日也将到来,社区组织辖区单位慰问活动,为社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使他们充分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社区还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大力宣传,让低保人员树立自强自立为国分忧的思想,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招聘会,并给他们提供尽可能的创造就业的机会。

低保工作总结 篇2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整改工作的通知》(衡民发[20xx]27号)、《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大清查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工作的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8)、《衡阳市城乡低保整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9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大清查,进一步摸清城乡低保工作情况、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实施分类救助,依法救助,切实纠正不按程序办理低保的不规范做法,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低保资格,实现应退尽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通过抓政策宣传和落实制度入手,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干部对政策的执行力,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真正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到位、对象审批公正”的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全面清理、重点清退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大宣传。

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的干部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法治救助。各街道、乡镇场要全面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将活动深入到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及群众家中。

(二)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大走访活动。

各街道、乡镇场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走访活动,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对象大走访活动,分别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一是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二是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三是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街道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和五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案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受理。

(三)开展城乡低保大排查。

1、对全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清查:

(1)基层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离任村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及其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2)企业改制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失地农民和两女结扎户等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3)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4)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小轿车、面包车、经营性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拖拉机和收割机等中型以上农机具的;

(5)城市低保对象拥有两套以上住宅,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

(6)夫妻双方年龄均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不工作、不耕种,经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饮等场所,家中无特殊困难的;

(7)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而不尽法定义务,而将被赡养、抚养和扶养对象纳入低保的;

(8)经常变换住址或联系方式而不告知低保审核机关,致使低保审核机关无法与其联系的;隐瞒、虚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住址填写不详细或与实际不符的;连续3个月以上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

(9)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

(10)衡民发[20xx]26号文件列举的其它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

2、对全区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是查看入户调查记录本、民主评议记录本、低保档案及工作台账。检查入户调查是否全面、民主评议是否走过场、公示是否到位、审核审批是否符合程序。

3、对低保受理情况进行甄别。查看信访记录本,结合本次大走访情况,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认真做好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引导其申请低保,街道、乡镇场及时受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给投诉人及当地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告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原因。

(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城乡低保大整改。

1、清查结果的处理和运用。本次清查活动,要根据保障对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动和民主评议等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并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及时办理保障对象的保障金增、减、停等复核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继续享受,对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停止保障待遇,收回并注销相关证件。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按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要按分类建档及时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3、严格公示制度。对这次清查取消、新增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村(居)委会设置的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确保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区民政局要在社会救助局网站公示低保对象相关信息。

4、建立长效机制。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转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这次低保大清查从20xx年5月2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中旬)。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各街道、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序、稳妥的推进活动开展。区局将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各街道、乡镇场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使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要以居(村)委员会为单位,对照活动内容,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自查面要达100%,并形成相关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健全机制、落实整改。自查结束后,各街道、乡镇场填写《城乡低保清查情况统计表》并做好汇报总结,报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到8月31日)。在各街道、乡镇场自查自纠结束后,区民政局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分为7个组,每个社区(村)的入户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市局验收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各街道、乡镇场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做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需要;是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分配社会公共资源的需要;是改进工作作风、自查自纠的需要。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加大宣传,明确职责。各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居(村)民会议等方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的目的及意义,积极发动城乡居民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引导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工作的开展。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今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各街道、乡镇场作为此项工作的职责主体,必须进一步明确主体、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集中力量、专人负责。

(三)注重方法,严肃纪律。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低保政策的不同解读。因此一定要把握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实行,尤其对被清退的对象,一定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说服工作,并依法书面告知和依章公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要出实招、见实效,对走过场、自查自纠不认真、发现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次清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事关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各街道、乡镇场要切实加强领导,主动向单位一把手及主管领导汇报,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篇二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覃升波、陈卫、杨宁、黎兴新、覃常绿、陈姗华、杨龙、陶烈龙、各村支书和主任、驻村工作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城乡低保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做到精准扶贫和“两线融合”。根据《衡阳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方案(试行)》(衡政办函[20xx]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进退及时。同时,准确设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建立联合认定机制,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重新评定、全面清理的原则;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我县20xx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0%。

(二)突出重点清查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基层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离任村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及其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3.退役军人、城乡环境同治环卫人员、企业改制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失地农民等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5.家庭有商业门面、住房出租和经商办企业,经营收入较稳定或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小轿车、面包车、经营性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拖拉机和收割机等中型以上农机具的;

6.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中有一次性付款或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及自建大面积住房的;饲养名贵宠物、购买贵重首饰、高档音响、柜式空调、液晶电脑等高档非生活消费品的;购买分红性商业保险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购置使用电脑、空调和电冰箱的;

7.夫妻双方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不工作、不耕种,经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饮等场所,家中无特殊困难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9.有众多成年子女或子女生活条件较好的,父母、子女之间有能力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

10.审批时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1.经常变换住址或联系方式而不告知低保审核机关,致使低保审核机关无法核实情况的;

12.隐瞒、虚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住址填写不详细或与实际不符的;连续3个月以上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

13.子女已成年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业或毕业一年以上的家庭;

14.拒绝接受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无理取闹、殴打工作人员的;

15.连续3次入户不在家,无法连续核实情况的;

16.有双重户口的;

1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三)突出重点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县保障线,重点是保障以下六类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难,无经济来源或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特困人员或家庭。

1.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指16周岁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一方失踪或无劳动能力,失踪由村委会证明并由困境儿童居住地五户以上的邻居签字盖手膜,失去劳动能力由残联、人社或卫计部门证明,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困难家庭,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家庭成员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继续治疗,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上),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4.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5.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6.因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必须严格按户施保,要坚决杜绝人为分户、拆户、并户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次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一)规范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调查核实的责任主体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好各个关口,确保申请对象认定准确,受理及时,调查全面,评议公开,并基本核实好申请家庭财产状况。

(二)规范低保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声明、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居)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指导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凡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三)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由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中心对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1、家庭收入。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1)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证明的收入扣除成本后计算;无收入证明,又无合同规定或固定价格的,可参照当地同类区域平均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用于家庭自给消费的,不计入收入。

(2)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所证明的收入计算;不能出具有效证明的,可比照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参照相关人员的支付能力计算。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正在享受低保的,可以视为无履行赡养、抚养和扶养能力。

(5)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收入。

2、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全县统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四)规范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派2名(含)以上经办人员,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逐一入户现场调查,详细真实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状况,并签署意见。入户率应达到100%,并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家庭予以单独标注。

(五)规范民主评议。低保民主评议由乡镇驻村(居)委会干部或乡镇领导负责主持,邀请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低保工作人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驻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评议,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31人,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60%。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代表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确保评议公开,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评议结果上签字,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六)规范公示制度。对清查取消的、新增的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全程进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应设置统一固定的公示栏,每个行政村(社区)在现办公场所设立本村(社区)城乡低保永久性公示牌,进行分类公示,有条件的乡镇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户外显示屏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保人口、享保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县有线电视上公示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对象相关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低保申请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做到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规范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要牵头组织对低保家庭的人员、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三种类别分类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符合条件对象,做到动态管理到位,进行及时有序。

(八)规范年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每年8-9月份,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每年审核一次。年检工作由民政局主检,乡镇民政办协检。

1.凡属我县的城乡低保户都应携带本人身价证、全家户口本、低保证、低保金(一卡通)存折原件到所在乡镇民政办进行登记年检,新增的低保户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家庭成员中患大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重度残疾的,提供有关部门发的残疾证;上大学的,提供在读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确保低保户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

2.城乡低保户年检时,由县民政局严格审查各种证件,了解询问低保户家庭详细情况,填制年检登记表,乡镇民政办填写低保对象台帐,对低保对象进行信息采集,更新电子台帐,并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抽查入户,核实低保对象所反映的情况。

3.年检合格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在新换发的《低保证》上统一加盖带有日期的“年检合格”印章,低保对象在年检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低保户,一律视为年检不合格,取消其城乡低保待遇,收回《低保证》。

4.对于年老体弱、残疾人出行不便的低保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年检。

(九)规范档案管理。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存档,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要及时交接。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三书”主要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

(2)低保家庭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及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3)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低保申请家庭承诺授权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银行存款、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

2、“三表”主要包括: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信息采集及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并由保障对象签字、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办、乡镇分管领导、乡镇长、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签字确认。

(2)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包含家庭成员信息、村(居)委会初审意见、乡镇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3、“两记录”主要包括: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并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公示记录。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五、实施步骤

此次低保大清查按照先农村后城市步骤实施。其中农村低保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具体时间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到5月19日)。一是动员部署。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相关事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方案。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县里的方案制定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系统学习、宣传低保政策;同时,要制定乡镇党政班子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清查的意义、方法、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等,将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及群众家中,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及政策精神;县民政局要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并通过县电视台、县党报、手机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及公信力。

(二)整改规范阶段(5月20日到6月15日)。

1、入户核查。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核查由乡镇统一组织,集中力量,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逐户分类,填写好“三书”:即《低保申请书》、《家庭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表”:即《衡南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表》、《特殊人员备案表》,并将纸质(盖章)与电子版一同报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乡镇干部入户核查要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县救助服务中心按照分工,负责挂点单位的业务指导。

2、民主评议。由所在社区(村委会)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在册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先由调查人员陈述在册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或调整。由各社区(村委会)将评审结果在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3.审核审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请对象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将初审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天,并将通过初审的低保对象材料交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审批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送达申请家庭,由低保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签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24日)。同时,各乡镇组织人员完成低保对象信息的录入和建立低保对象档案,完善扶贫开发数据,确保对象信息准确无误。由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城乡低保对象联合认定机构对各乡镇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抽查和复核,抽查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审批公示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予以批准。各乡镇将审批结果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对象由县民政部门按程序发放保障金。

六、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先识贫”。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是打赢“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条件。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成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具体承担联合认定职责。各部门、各乡镇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县级领导对所包乡镇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要制定具体方案。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政策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兜底保障对象时要以家庭经济状况为基础,不得将重残、重病等人员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兜底保障。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要结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对农衬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原来的“政策保”、“维稳保”、“人情保”等对象以及脱贫家庭和经济状况好转后,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停止低保。

(三)要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要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认定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县民政局要提供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组织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提供加盖公章的对象公示信息,组织联合认定审批,建立城乡低保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存入民政部门。县财政局要根据保障标准和人员规模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县扶贫办要提供现有贫困对象花名册和年度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花名册,将纳入扶贫开发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和民政局协调一致。县人社局要提供贫困对象劳务输出、就业救助、社保等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县卫计局要提供医保信息。县残联要进行残疾程度认定,发放残疾等级证书。

(四)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作为此次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行工作长效机制。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工作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人户率要达100%.同时,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体系,将低保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驻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强责任追究。对申请对象隐瞒收入及财产、干扰办事人员工作等行为;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享受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作假、虚报瞒报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衡南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建立低保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由县民政局设立低保举报专线,安排专人接听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热线:85563568556376。对实名举报者,经查实情况后,对当事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低保工作总结 篇3

走访低保五保工作总结

近年来,社会主义国家对于低保和五保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资源。为了更好地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提供精准帮扶,我单位积极开展了走访低保五保工作。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不少经验和收获,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下面将从这些方面来总结我们的工作。

首先,走访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低保和五保户的实际情况,包括家庭收入、居住条件、健康状况等等。通过与他们面对面的交流,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他们的需求和困难,进而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在走访工作中,我们经常使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以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并提供主动式的咨询,使群众不再过多地跑腿。

其次,走访工作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观察力。无论是对社会救助政策的了解还是对于家庭情况的判断力,都需要我们在平时进行大量的学习和沉淀。通过相关培训和学习,我们能够更好地指导低保和五保户进行申请,并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同时,通过自己的观察,我们能够发现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加快解决。

然而,走访工作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首先,时间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使得我们无法对所有低保和五保户进行全面的走访。为了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覆盖面,我们需要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确定走访对象,并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例如大数据分析等,对低保和五保户进行筛选和分类。

其次,走访工作需要考虑到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在对低保和五保户进行走访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要求,确保帮扶对象的真实性和资格的核实。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和反思走访工作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负面影响,防止形成“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不良现象。

最后,我们也需要认识到走访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期性。低保和五保户的需求和困难是多样化的,我们需要通过长期的陪伴和帮助,引导他们改变贫困状况,摆脱困境。同时,我们也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实现对低保和五保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提高。

总之,走访低保五保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工作,对于解决贫困问题和促进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以更好地服务于最需要的人群,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低保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我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区的正确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的宗旨,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加强管理”为目标,大力推进低保工作,全面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低保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低保工作步入规范管理、有序运行的良性轨道。截至11月份共审核上报城市低保89户,89人,截止11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73、64万元。审核上报农村低保327户,523人,截止11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08、32万元,及时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让每一位困难家庭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申报程序,召开低保听证

低保工作是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石,只有程序规范公正,才有结果的公正。三十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从维护社会安定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打造“阳光”低保。我乡严格执行低保听证会,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为使听证会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乡还成立了由群众代表、村两委成员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另一方面由乡纪委、综治、信访等部门组成的评议核实小组参与旁听、监督。先有申请人阐述,最后评议组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超过二分之一票数将给与公示、上报。通过听证,让群众参与进来,消除误解,让真正困难的人得到救助,杜绝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20XX年我乡还邀请了区、乡人大代表给予现场督查听证,低保听证,群众评议,得到了区乡人大代表们的高度肯定。

二、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

根据XX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加大了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对市区城乡低保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城乡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其次,认真对照市区文件精神,把我乡的低保户分类施保,对那些生重病、大病、单亲家庭、残疾人等实行政策倾斜。其次,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收入有变化的,对低保户进行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做到不错保、不漏保。

三、认真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和管理

低保金是我乡城乡低保家庭的“救命钱”,为了准确、及时发放,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报表和清册的报送,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在软件资料上我们严格做到发放清册、低保证、银行卡相统一,做到不错发、不漏发。并告知低保户每月25号后到银行领取低保金,确保低保户生活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

四、五保老人和“三无”人员工作得到加强和完善

在市、区、乡的重视关心下,20XX年我乡对敬老院异地选址进行新建,新敬老院选址位于三十岗乡原火龙小学,占地20亩,设计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总投资420万元。在为五保老人解决了集中供养的基础上,为切实解决五保户的生活就医问题,在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给全乡五保户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并签订了转户协议,将他们纳入到城市“三无”人员之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使他们每月能领取675元的生活费,乡卫生院给予定点医疗服务,切实解决了五保户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问题。

低保工作总结 篇5

永州市位于湖南南端,现辖9县2区,188个乡镇,5313个村(村区),总人口598万,其中农业人口505万,占总人口的84.5%;绝对贫困人口36.85万人,占农业人口的7.3%。有国家级贫困县2个,省级贫困县3个,经济欠发达,农村贫困面大,且自然灾害频发,社会救助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农村低保工作,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厅要求,我市自03年以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经过近五年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在全市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今年上半年通过扩面,全市农村低保人数达到21.5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3%,月发放低保金860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40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工作目标。

一、 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狠抓落实,农村低保工作推动有力。市政府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的考核内容,市局于4月份下发了《关于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民发[20xx]17号)和《关于印发08年省为民办实事有关民政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民发[20xx]22号),4月上旬我市在祁阳县专门召开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对全市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各县(区)民政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县区长任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普遍召开了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县区民政局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乡镇、村也层层落实了责任制。由于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工作进展较快,顺利完成了省厅要求6月底前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

二是试点探路,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制度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一项新的救助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又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我市采取试点探路,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05年开始在道县、新田试点,06年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八个县区的部分乡镇,07年4月,又在零陵珠山镇进行再试点,为全面建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以“确定对象民主化、业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环节透明化”为主要特征的'“珠山模式”,在全市得到普遍推行。随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永政发[20xx]2号)和《永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文件,为全市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供了具体的政策依据。各县区都根据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农村低保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

三是实施规范管理,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市里参照城市低保业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和“珠山模式”,草拟了《农村低保业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农村低保工作做到了统一部署,统一规范操作。一是业务管理规范。全市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档案和工作台账。二是实行全户施保。部分原来存在一户保一人的县区,在今年扩面过程中都进行了纠正。三是资金发放逐步规范。全市农村低保金实行按季社会化打卡发放,低保金、物价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并在领取证上分别标注清楚。由于严格实施规范管理,工作完成质量较好,低保审批合格率达到93%。

四是逐步健全农村社会救助网络平台。市社会救助处内设农村救助科,十一县区中已有十个县区更名为社会救助局,内设农村低保股。有的乡镇设民政事务办,明确了1-3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民政工作。同时,将社会救助工作延伸到基层村,设立社会救助申报点,实行统一挂牌;村里普遍设立了民政联络员,名单报乡镇备案或由乡镇政府统一下文确认,县区民政局每年从本级配套的农村低保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联络员工资发放,解决了以往村级民政工作无人做事的问题。

五是突出重点,推行制度创新。第一,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为重点,创新民主评困制度。首先对民主评议人员构成作出硬性规定,要求村民主评议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应达到20-30人,使民主评议能真正体现民意。其次是评议方式上公开透明,公开民主推荐,公开集中评议,当场计票公布评议结果;再次是县区严格把关,确保评议不走过场。第二,以强化申报审批责任为重点,建立了《申报审批责任卡》制度,从村里受理低保申请到县局复核审批的每个环节,逐级都有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将按卡追责到人。第三,以加强监督为重点,对村干部纳入低保建立了特殊的监督机制。宁远、双牌制订了“现任村干部家庭纳入保障需单独说明的制度”,既有效防止了村干部徇私、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出现,又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而被排斥在保障范围之外。

二、下段工作的大体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下半年将通过动态管理,将“三类对象”、“五种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至年底全市农村低保人数将达到25万人左右,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5%,保障比例最高的县保障人数将达到农业人口的6%。

二是逐步推行规范管理。通过近期对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情况看,我市农村低保在规范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下段我们将在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在年底前正式出台《农村低保业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三是加大农村社会救助优惠政策的扶持力度。通过积极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将城市低保对象享有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收视、医疗费减免、法律援助等优惠政策措施逐步延伸到农村低保,努力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整体救助水平。

四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努力提高救助水平。目前,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相比,人均救助水平低,我们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努力提高救助水平。同时,请省厅在资金分配上给予支持,解决我市农村低保资金短缺的困难。

永州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基层机构队伍薄弱、保障资金不足、保障面窄、保障水平不高、各项农村社会救助配套政策措施不健全等困难和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省的有关政策精神,充分借鉴兄弟市州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牢基础,破解难题,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为促进和谐永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低保工作总结 篇6

x乡位于xx县西北部,境内地形复杂,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气候干燥、降水较少,是典型的旱作农业区。全乡共辖xx个村,xx个村民小组,xx户xx人,群众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种植业和养殖业,20XX年全乡人均纯收入为xx元。全乡共有贫困户xx户xx人,占全乡总人口xx%,共有低保对象xx户x人,其中一类x户x人,二类x户x人,三类x户x人,四类x户xx人。20XX年,共发放低保资金x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始终把它当成一件“保民生、促稳定”的大事来抓。严格按照市、县关于农村低保工作的统一安排,乡党委每年都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低保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城乡低保提标调整期间,乡党委政府都会召开由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并与各村签订城乡低保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督促各村提高认识,认真抓好低保工作。

(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严格把好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程序关口。20XX年,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调查、选评、评议、测评、审核、审批、拨款”的工作程序,在全面落实县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细化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归纳梳理提出了坚持“七个优先纳入”、“七个不准纳入”、“四个一律调出”、“四个履行义务”、“一个必须”、“三个禁止”和“应保尽保、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组织召开由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逐户逐人进行评议,全乡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符合操作规程,无人情保、关系保、该保未保等违规现象发生,基本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了全乡大局稳定。

(三)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农村低保救助体系。全乡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注重创新,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农村低保工作制度,优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农村低保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xx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有关动态管理的规定,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户数有进有出,人员有增有减,标准有升有降,努力构建符合我乡实际的农村居民低保救助体系。在20XX年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对全乡低保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管理,在“保主保重”的指导思想下,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共新增x户x人,调整x户x人。低保资金全部以“一折统”方式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无违规现象发生。

(四)规范管理,健全资料,扎实推进低保业务信息化建设。依托农村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一是进一步充实完善农村低保电子台帐,对全乡低保对象逐户建立档案资料,做到一村一柜、一组一盒、一户一档;二是积极推进低保数据库建设,及时将低保对象普查资料和档案纳入信息系统,确保低保基础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全面性,并通过信息化管理,做到了信息齐全、内容齐整、思路清晰、管理科学,提高了管理水平,规范了运行程序。

(五)强化检查,重视信访,及时排查化解低保运行过程中的矛盾。一是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低保中出现的问题,乡上成立了全乡低保工作监督小组,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乡纪委、乡民政所牵头,各村民委员会、信用社、乡财政所配合,定期对全乡低保对象评选、资金兑现、动态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全乡低保工作运行情况、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及处理工作,对上访群众,本着热情接待、热心服务、耐心解答的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确保一方稳定。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乡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操作程序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二是档案管理不完善,基础工作欠扎实;三是低保工作督查力度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以省财政厅督查组调研指导工作为契机,不断探索工作创新、完善管理机制、狠抓动态管理,注重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工作实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群众满意度,让农村低保工作真正在阳光下透明运行、在群众监督下规范运行、在科学管理下动态运

低保工作总结 篇7

为了落实民政部、省厅“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根据省低保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市从3月28日起到4月30日,由市低保局直接组织,对全市农村低保、农村五保、40%救济及其他救济对象开展了一次全面核查工作,达到了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公示救助对象,了解民意的目的。通过全面核查,进一步摸清了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及各类救助对象的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核查清退调整农村低保对象8103人、农村五保对象275人、其他社会救助对象17人。我们的具体作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全省社会救助培训班结束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分管市长和局党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初步提出核查的具体方案,积极争取市领导和局党委的支持。局党委非常重视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把农村低保核查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贫困难群众得实惠的大事来抓,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力支持市低保局开展核查。核查前召开了全市各乡镇民政办主任会进行核查工作安排部署,核查中再次召开了主任会议进行督导。同时核查工作也获得财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低保核查的通知》,财局社保科派人自始至终参加核查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村低保核查,全力予以支持,积极配合。由于市乡两级领导高度重视,认识统一,加上部门的密切配合,保证了全市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抓好试点,是保证核查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环节。在开展全面核查之前,我们组织骨干力量,在小板镇进行了核查工作试点,核查试点采取四种形式:一是以村为单位逐户入户调查,访问邻里住户,登记家庭信息;二是由村召集所有对象逐户介绍情况;三是调查人员在村医疗室、小卖部等人口集中的地方了解情况;四是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现场评议对象;通过试点,基本摸清了核查工作的流程,低保对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核查中应注意的事项,统一了核查标准和评判尺度。核查试点也锻练了核查队伍,起到了培训队伍的作用。在试点的基础上,我们设计印制了《市农村救助对象核查登记表》,分类统计表,征求意见表等三万余份。为全市核查工作全面展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详细制定方案,严格执行标准,是确保核查收到实效的重要保证。通过试点,我们制定了详细核查实施方案。按照集中核查,分组调查,上下联动的原则,一个一个乡镇,一村不漏的进行调查。做到明确分工,流水作业,各负其责。下乡核查分四个小组进行进村入户调查,在家同志负责资料收集、信息统计,实行一条龙操作。核查前用二时间对所有参加核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核查要求,规定核查纪律。规定在核查过程中,不准接受吃请、不准按受对象礼物、不准说情包庇、不准泄露核查信息、不准独立行动、不准将核查资料放在个人手中。同时确定了在核查中七种应予取消和调整的对象类型:一是对象死亡的;二是儿女已成年,外出打工经商的;三是优亲厚友的关系保、人情保;四是保障家庭成员中的老人有其他子女,并有赡养能力的;五是保障对象无病、无残,正在劳动年龄段的;六是张冠李载的;七是群众意见较大的等等,方便各核查小组在核查中掌握,统一尺度。有了实施方案,有了掌握的标准,使整个核查工作有条不紊,得心应手。在核查中,核查人员遵守核查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耐心听取群众意见,详细登记对象信息,每个核查小组平均每行程150多公里,走访近10个行政村,填写150多份核查登记表。整个核查过程紧锣密鼓,有条不紊。

四、实行上下联动,是核查工作整体推进的有效手段。为了使整个核查工作做到群众满意,基层满意,领导满意,我们在核查中坚持做到上下联动。一方面市低保局联合财政部门组织力量直接进村入户调了解情况,并将调查信息及时向乡镇和基层反馈,征询基层意见,由乡镇村进行复核调查,特殊情况及时沟通说明。防止因被访对象的片面性和局限性,造成错漏和误判等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组织乡镇村二级开展评议公示,自查自纠。发挥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情况熟悉的优势,防止不合条件对象漏网。据初步统计,乡镇及村民委员会通过自查取消、调整对象占整个取消对象近30%,经过至上而下,至下而上几个回合,上下意见一致,都比较满意,对象也更加准确了。

五、存在问题比较普遍,今后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市农村低保工作深入人心,在核查中尚未发现较大的违纪违规现象,救助资金也按时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到了对象手中,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及痴呆傻残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多数困难群众的困难得到了缓解。但调查核查中发现的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引起各级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一是执行政策不严,保障对象不准,关系保,人情保,照顾保的问题普遍存在。少数地方不按程序申报,个别人说了算,村级民主评议,公示流于形式。乡镇审核把关缺失,一些地方任凭村里申报,不进行审核把关或者审核不彻底,造成部分对象不准确。审批环节由于对象多,分布广,时间紧,也往往走马观花,即使抽查发现一些问题,也没能及时予以纠正;二是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够,加上村级干部变动较大,部分地方村组干部对农村低保政策一知半解,有的根本不知道,普通群众的知晓率更低,有的地方干部群众对新的五保政策了解极少,对其他救助政策了解就更少了。因此,造成执行农村救助政策出现偏差较大的问题;三是救助对象的信息失真,存在张冠李戴。有些特殊救助对象没有户籍和身份证,社会化发放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一些地方在办理过程用他人名字顶替,有的用村干部的身份证为其开户,造成不知情的群众意见很大。这些问题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改进农村低保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平,对象公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低保工作总结 篇8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xx月xx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xx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低保工作总结 篇9

乡镇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情况汇

乡镇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情况汇报 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是省人民政府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做好此项工作对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压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全县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会议后,乡将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现将我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宣传

一是组织到位。按照思府办发〔〕37

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乡研究制定了《乡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均设立了农村低保工作审议小组,抽调15名业务精通、政治素质过硬的人员负责具体办公。由乡纪委牵头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纪律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全程监督。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是广泛宣传。让全民积极参与是搞好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乡通过召开群众会、村民代表会的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政策,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累计召开群众会100余场次,全乡共有6400余群众直接参与对低保提标核查的推荐、评议和监督工作。

二、操作规范,程序合法

一是工作程序到位。做到四个100%,即在农户申请、调查核实阶段对申请人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达100%;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对象对调查结果签字认可率达100%;农户代表参评率达100%;评议结果公开、公示达100%。首先是深入农户家中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个别走访征求意见,召开有县乡人大代表、党代表、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离任村干部、退休在乡人员参加的会议,对低保对象进行公开评议、民主审议,初步提出拟保障家庭、保障类别、增发人员名单等,再将评议结果进行5天以上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严格审核。乡审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情况,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认真审议,确定测算准确、无错无漏后,拟定拟保障对象名单及保障类别报乡人民政府初审,并经乡政府政务公开,群众无异议后,最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发证。严格按照标准分别确定拟保障农户的名单及保障类别,通过审

核,我乡共有1095户2282人根据政策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享受长期保障的有81户99人,享受重点保障的有174户309人,享受一般保障的有840户1874人;低保季节性缺粮户对象中共有351户448人享受粮食救助,其中享受90斤粮食救助的有277户358人,享受60斤粮食救助的有56户68人,享受30斤粮食救助的有18户22人,全乡共计粮食救助斤。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公正。在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过程中,我乡实行分级负责把关,分级兑现廉洁承诺,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打招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打招呼,要求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强化对乡直部门和村级干部的监管,要求对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低保的对象坚决不予评议。乡纪委牵头的农村低保工作纪律督查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整个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中走访群众达15次,到乡直

单位检查6次,通过检查,没有违纪违规行为发,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

三、加强档案管理,建好工作台账。 在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我乡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经过2个月的努力,现已经全面完成。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全乡建立农村低保户家庭信息档案1095套,实现了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的规范化管理,其中校对和修正了150套不规范档案,通过查漏补缺完善资料400余份。在完善资料归档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低保户电子档案台账,对农村低保对象相关资料档案进行系统化管理。

四、及时兑现政策,实行社会化公开发放。

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及时兑现低保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到目前为止,我乡第一季度低保资金万元已经全部按时发放到群众手中,第二季度低保资金正在划拨中。

低保工作总结 篇10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县民政干部的努力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截止今年11月,我县城市低保享受对象2266户4760人,其中:a类206人、b类人823人、c类373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941.5254万元,年人均补差为165.19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各XX市低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我县在认真执行上级城市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县城市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县局印发了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和档次划分、不能申请和享受低保条件,以及城市低保申请、审批(注销)流程图。对享受对象中家庭成员进入社保、自然减员、举家外出打工、家庭生活条件好转的等,按规定进行注销。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按照申请、核查、审批的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累计年新增低保对象355人,资金65575元;减少低保对象254人,资金33459元。补差调增119人,资金4277元。补差调减520人,资金14081元。

(二)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在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中,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将城市低保办理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最大程度用公开促公平、公正。经过“三次公开、三榜评议”确定保障对象。从今年4月起,县局将全县每月城市低保享受对象名单在县政府网、民政局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金额以及家庭详细住址,且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来信来访工作

共接待来信来访82件,网上投诉36件。根据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查实,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进一步增强了城市低保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二、存在的困难

(一)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缺(现有4人,既要承担救灾救济工作,又要承担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造成跟踪调查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二)乡镇民政干部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民政干部得不到专用,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民政业务工作,全县仅有34名民政干部(兼职8名),只有1名民政干部的有6个乡镇,有4个乡镇社会事务办承担有烤烟任务,兼党政办、妇联、统计、村支书等工作的有7人。

(三)部分居委会干部和城市居民对城市低保政策认识、了解不够,误认为城市低保金可用于撤迁、计生、残疾或高龄补助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城市低保相关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对群众的举报城市低保问题,一查到底。

低保工作总结 篇11

乡镇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情况汇

乡镇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情况汇报

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是省人民政府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做好此项工作对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压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全县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会议后,乡将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现将我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宣传

一是组织到位。按照思府办发〔〕3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乡研究制-,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定了《乡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均设立了农村低保工作审议小组,抽调15名业务精通、政治素质过硬的人员负责具体办公。由乡纪委牵头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纪律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全程监督。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是广泛宣传。让全民积极参与是搞好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乡通过召开群众会、村民代表会的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政策,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累计召开群众会100余场次,全乡共有6400余群众直接参与对低保提标核查的推荐、评议和监督工作。

二、操作规范,程序合法

一是工作程序到位。做到四个100%,即在农户申请、调查核实阶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达100%;调查人员-,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和被调查对象对调查结果签字认可率达100%;农户代表参评率达100%;评议结果公开、公示达100%。首先是深入农户家中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个别走访征求意见,召开有县乡人大代表、党代表、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离任村干部、退休在乡人员参加的会议,对低保对象进行公开评议、民主审议,初步提出拟保障家庭、保障类别、增发人员名单等,再将评议结果进行5天以上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严格审核。乡审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情况,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认真审议,确定测算准确、无错无漏后,拟定拟保障对象名单及保障类别报乡人民政府初审,并经乡政府政务公开,群众无异议后,最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发证。严格按照标准分别确定拟保障农户的名单及保障类别,通过审核,我乡共有1095户2282人根据政策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享受长期-,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保障的有81户99人,享受重点保障的有174户309人,享受一般保障的有840户1874人;低保季节性缺粮户对象中共有351户448人享受粮食救助,其中享受90斤粮食救助的有277户358人,享受60斤粮食救助的有56户68人,享受30斤粮食救助的有18户22人,全乡共计粮食救助斤。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公正。在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过程中,我乡实行分级负责把关,分级兑现廉洁承诺,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打招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打招呼,要求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强化对乡直部门和村级干部的监管,要求对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低保的对象坚决不予评议。乡纪委牵头的农村低保工作纪律督查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整个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中走访群众达15次,到乡直单位检查6次,通过检查,没有违纪违规行为发,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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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档案管理,建好工作台账。 在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我乡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经过2个月的努力,现已经全面完成。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全乡建立农村低保户家庭信息档案1095套,实现了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的规范化管理,其中校对和修正了150套不规范档案,通过查漏补缺完善资料400余份。在完善资料归档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低保户电子档案台账,对农村低保对象相关资料档案进行系统化管理。

四、及时兑现政策,实行社会化公开发放。

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及时兑现低保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到目前为止,我乡第一季度低保资金万元已经全部按时发放到群众手中,第二季度低保资金正在划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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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汇报

标准化达标工作汇报

招商准备工作汇报

高考准备工作汇报

巡查准备工作汇报

低保工作总结 篇12

一、强化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云同乡高度重视20xx年低保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印发了《云同乡关于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低保审核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审核程序等具体要求。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尹小波为组长,分管民政副乡长刘秀英为常务副组长,乡人大主席张帆、乡纪委书记陈胜、乡副乡长武装部长喻华松为副组长,乡民政办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和监督组,负责具体开展日常审核和对整个20xx年的低保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明确了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层层压实各自职责,确保20xx年低保全面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全乡低保工作会议、村社干部会议、广播等形式强化对低保政策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对居民咨询低保政策的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细心解释,解释低保申请的程序和方法、解释不能申请低保的具体条件等。

通过多种途径让让低保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让全乡的居民都支持农村低保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严格审核,做到应保尽保

我乡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申请审核工作程序,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严格审核申请低保对象的资格条件,严把低保出、入口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乡政府审核,乡民政办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各村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大会必须由乡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或民主干部)、村两委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共计人数不得少于20人参加。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逗硬评选,并且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形成结论,对低保有异议的再由乡民政部统一入户调查合适,二是坚持入户调查。每一户必须由驻村干部或民政干部入户走访到位,核实低保户的收入等详细信息。三是坚持张榜公示。各村在评议结束后立即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结束后在统一由乡民政办进行审核并公示7天,对无异议的再请示县级民政局进行复查,经复查后再录入系统待县民政局审批。截止目前全乡20xx年共纳入低保105户、xx人,较20xx年下降了近40%。

低保工作总结 篇13

低保办工作总结和下步谋划

我们低保办办公室负责全镇城乡低保和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

上半年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城乡低保工作上,对农村低保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各社区成立了低保民主评议小组,镇派出了低保核查组,按照镇低保实施方案要求,对照低保标准,逐社区、逐户进行自查,各社区召开了民主评议大会,核查组也深入部分低保对象入户核查,镇党委与各社区签订了低保责任状,进一步压死了责任,由低保办召集各社区书记、村委主任和低保专管员及低保部分评议小组人员、镇纪委参加,分别召开了社区专题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了去掉和保留人员名单,在各村显著位置张贴了继续享受低保人员名单,设立了举报箱和公布了举报电话,规范了双委会记录和评议小组记录,严格落实了包村领导签字和代办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落实了低保动态管理制度,通过专项治理共清退低保对象590户、保留127户;对城市低保开展了两次审核,进行了一次辖区以外的入户调查,共清退低保152户。

二、在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上,做到应救助全部救助原则,按照区民政局的要求,申报医疗救助时完善手续,及时上报,上半年共救助52户。

今后工作谋划

一、在城乡低保工作上,我们一定要以 “坚持标准、好中选优、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做好城乡低保的发展工作,在9、12月集中时间,进行审核资格确认,清理清退违规低保户和新增低保户的申请工作。

二、在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上,在8、11月对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人员,逐人逐户核查申请人员家庭的经济收入、车辆、住房等情况,确保申请的材料真实有效,救助人员符合救助标准。

低保工作总结 篇14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现将我县三年来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一)制定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紧紧围绕“坚决筑牢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切实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总体目标,以“低保对象大清理、低保标准大复核、工作机制大完善”为重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实现工作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基础数据精确、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

(二)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按照《州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乡镇实施。

(三)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确保顺利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二、规范流程、狠抓制度完善

(一)制定专项工作流程

我县相继建立健全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办法、机制,并对其学习、宣传、贯彻作出了具体部署,将制度建设和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到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容。各乡镇通过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县坚持每年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各乡镇社会救助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低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制度

2018年至今我县共清退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人员共665户2153人,城镇低保清退369户773人,新增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835户913人,城镇低保新增23户32人,做到了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三)制定资金监管制度

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保障对象的低保金全部落实到位,无滞留、挪用、挤占、冒领、套取低保金等行为。

三、突出重点、多措并举

1.以“人情保、关系保”为入点与村干部及民政干部签订承若书

2.以违规享受为重点,加大摸排和举报力度

3.以资金追缴难度大为重点、建立乡村干部约谈机制

4.以底数不清、错保、漏保得为重点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继续深入低保治理工作

2.建立协调、联席机制

3.加强民政等宣传、廉洁

4.加强资金监管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我局从2014年10月初开始,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整治。经过镇、村自查自纠。县局督查、抽查及全面整改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布置。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纪委书记和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负责人任组长,镇财政所、民政办负责人、镇联村(居)干部为成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请镇纪委派员全程监督。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印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并于9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

二、明确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我县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变。

三、明确工作重点。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理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四、工作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张榜公示、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听证)等方法进行。

(一)张榜公示。从10月上旬开始,各镇以村(居)为单位,对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在村(居)公开栏、人口密集的村庄(街道)、交通要道等群众便以看到的地方进行了公示,每个村(居)公示地点都在3处以上,有的村公示到每一个村民组。同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组织专人,并邀请县纪委、县财政负责人对全县各村(居)公示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公示效果良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对群众举报线索,各镇均逐条调查核实。

(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公示结束后,各镇组织专人会同村(居)委会干部,对本村(居)低保对象逐户上门核查,重点核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家庭财产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经入户调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

(三)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对继续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以村(居)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听证)。评议未通过的予以清退。

五、专项整治结果。

本次专项整治全县共复核城乡低保对象17621户、29898人,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5458户、2767人,占已复核低保对象9.25%。其中正常退出1066户、2043人;占复核人数的6.8%,群众举报查实77户、142人;占复核人数的0.47%,过去政策性照顾的退伍军人、老干部、拆迁户、计划生育后遗症等,也就是“错保”405户、582人,占复核人数的1.94%。同时,对87户、159人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低保对象提高了补差标准。专项整治期间新增低保对象176户、493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此项工作,得到了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县纪委项正兵书记明确要求,把该项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求纪委每位常委对自己联系的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镇纪委要全程参与。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陆再荣、纪委副书记强进以及其他纪委常委,多次深入镇、村督查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每到一处都提出严格要求。要求各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核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有关规定的做法。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不按章办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要求县民政局对各镇专项整治情况加强督查,把好验收关。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重新进行审核,并找出工作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六、存在问题。

(一)城乡低保政策宣传还有死角,一些群众对低保条件、申请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

(二)家庭收入难以核定。

(三)少数干部们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责任心不强。

(四)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低保工作量大、任务重,而且对象层面多,调查起来比较繁杂,基层工作人员相对不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政策标准。一是要加强对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公安、房管、人社、税务、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金融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核对系统,杜绝“人情保”、“错保”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强化基层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群众满意率。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留死角;二是要建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每个村(居)委会设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专栏,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三是主动邀请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严肃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我局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针对发现的问题,重点抓好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听证)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州民政局关于印一《2020年全州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2020年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民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推进专项有序开展。及时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和民政助理员,召开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会。转发了《2020年全州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29号文件,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强低保政策培训。集中举办了乡(镇)党委书记和民政助理员低保政策培训班,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资格条件,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等重要环节,使各乡镇民政专干在核查时有据可依。年初以来,共办理民政工作业务培训5次,培训人数达100多人次。

(四)加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目督办组成督查组。督查组,首先对全县各乡(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查阅了内业资料、低保档案等,其次采用“六步工作法”开展入户督查核查。乡(镇)核查率达到100%、行政村50%、入户30%。核查小组通过“一进、二看、三算、四填、五评、六签”工作。“一进”:即逐户深入低保户家中核查;“二看”:即实地查看低保户住房和生活保障情况,是否拥有车辆,是否达到脱贫攻坚“六有”标准;“三算”:即仔细核算低保户收支情况;“四填”:即认真填写入户核查表;“五评”:即客观评价是否达到低保享受条件;“六签”:即低保户和核查人员双方现场签字认可。工作组对全县19个乡(镇)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登记,并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要求各乡(镇)限时整改,落实到位。

二、取得的成效

(一)开展全面排查,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今年以来,清退低保对象死亡、拥有车辆、户籍迁出等不再符合条件人员103户491人(其中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6户29人,农村低保对象87户462人)。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新纳入城市低保15户32人、农村低保292户890人,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实行部门联审机制、共把新增低保审核关。在“受理、审核、审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过程中,有效避免拥有车辆、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等“八类”人员违规纳入低保。我局与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12个部门协商,制定了联合审核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个别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且身兼数职,乡(镇)民政专干老处在“实习状态”,工作效率低,群众意见大。二是乡(镇)服务能力跟不上要求。个别乡(镇)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政策不到位,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知晓率低。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基层民政专干及信息员培训力度,严格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严格限时办结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的规范管理。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做好动态管理。加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和财产核查力度,全面完善低保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促进低保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是建立城乡低保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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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总结 篇15

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是“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城建工作加速推进的一年,我局负责实施14**建重点工程,是历年来投入最大、项目最多、任务最重的一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率先建成**现代服务业强区,向全省一流城区进军”的目标,积极克服城市建设任务重、时间紧等困难,大力加快“三重一大”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强化行业管理,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始终坚持以党建促城建、以创新谋发展,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开拓创新,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荣获了棚户区改造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纺织东路获“古彭杯”荣誉称号,七里沟定销房被市政府确定为样板工程,雨润物流、三环西路等拆迁项目的前期的摸底、测算工作,也受到了市、区主要领导的高度赞扬。

为更好的推进项目建设,不仅成立督查组,并采用制定计划制度、领导包挂、挂牌作战、分析研究、现场解决问题等方式,在一线开展“亮职责、比服务、晒业绩、树形象”活动,充分调动起干部职工热情,全速推进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省委、省政府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了让为民办实事工程更好的落实到位,一是超前完成棚户区摸底工作。先后完成雨润物流、徐商公路拓宽、西苑北道路、梨园南路、卧牛矿安置房连接路、兆河实业有限公司危旧房改造、东三环高架桥、城市轻轨、三环西路等12个征迁项目共计249.56万平方米的丈量统计和登记造册工作。尤其是在徐商路危旧房改造(雨润物流)项目中,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克服摸底面积大,人员分散等困难,按照从细、从实、从严要求仅用11天就完成了全部110余万平方米,多户的拆迁摸底,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序时推进拆迁项目准备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现地评估与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价值相结合的方法,完成了雨润物流项目、韩山隧道西口、茶棚东等10个征迁项目的资金测算、报审工作。三是强力推进拆迁项目扫尾工作。为保障我区建设工程顺利开工,我局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坚持每日调度,认真研究,深层分析,分别填写拆迁剩余户登记表,分类梳理,建立档案。在工作中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做拆迁户工作。按时完成了东方大酒店项目5000余平方米的拆迁任务。协助**、金山办事处完成了隧道西口2.2余万平方米及彭城欢乐大世界的拆迁任务,帮助王**、泰山街道完成了模特艺校、彭园拆迁扫尾工作。

为提升**形象,完善城区小街巷的配套照明工作,彻底解决居民夜间“出行难”的问题,专门投资1000万元,在全市率先启动**巷、**路、**华美中间路、中组小区门前路等33条道路的路灯安装工作。该工程全长19260米,新安装高压钠灯近865套,已于“十一”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

为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扎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市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我局将该项目列入了今年的重点工程计划,并投资250万元,对桥梁上部结构进行拆除重建、两侧顺接60米道路重修加固。该工程已于8月中旬开工,10月初已全面竣工通车。

为更好的体现“民生为本”的理念,我局进一步加快西苑休闲公园北道路和梨园南路。其中西苑休闲公园北道路桥梁工程已完成桥柱、盖梁浇筑和桥板吊装等,西段200m道路完成二灰土摊铺及检测;梨园南路已完成北段640米雨污水管道埋设、路床整理、二灰土碾压。因两个项目涉及拆迁部分相关单位并未完全拆除,预计在年内可完成已拆迁部分道路建设。

定销房建设是我区今年的“三重一大”重点工程之一,也是改善棚户区群众居住环境的“民生工程”。玉潭湖定销房总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共建住宅楼30栋,其中2栋高层,28栋多层。现一期14栋多层完成4层建设,二期14栋多层和2栋高层基本完成地下室建设。我局将继续倒排节点,抢抓进度,确保年内完成主体建设;七里沟定销房占地159亩,20万平方米,涉及18栋小高层,6栋多层。现18套小高层主体验收完成,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6栋多层内外墙粉刷和塑钢窗框安装完成。

生态湿地公园工程占地470亩,主要进行整理水面、进行地质环境整理和景观工程建设。现小**地形整理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按照曹书记批示要求,加紧推进景观建设,加班加点在年底全面完工。建成后将于整个**湖风景交相辉映,成为我区西部的一颗耀眼的“明珠”。

科技广场项目占地约18万平方米,是集生态、景观、现代科技、休闲生活于一体的开放式城市生态绿化地广场。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广场的建设质量,加班加点,不断加快序时建设。目前部分建筑单体主体已经封顶,正在进行钢结构幕墙施工,总体工程进度过半,确保春节前完成建设任务

继续坚持每天的道路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备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服务意识,严把道路挖掘的审批关、恢复关,狠抓了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窗口建设。提出限时办结和靠前服务理念,除承诺“日办结”外,对有特殊情况的,还提供上门办理,受到群众好评。共办理挖掘手续13件,查处装饰装修案件17起,进一步规范许可处罚力度,建立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和长效机制。

我局继续按照日常清淤和应急疏通两个层面实行限额包干与竞价承包的方式对区管道路排水进行养护,确保区管道路管网畅通。并按照全区防汛会议部署要求,在汛前对城区排水管网进行集中疏通、对低洼积水地段进行整治,共疏通各类管道20703米、检查井544座、收水井815座,保证设施防汛安全系数达到100%。

一是加强窨井盖的管理,提出“先增补,后分责”的理念,严格程序,查漏补缺,对区管道路的井盖除继续坚持双巡查制度及24小时热线电话制度外,进一步将工作量化,要求接到举报或巡查,一小时内必须解决,确保窨井盖日常有人管、缺失有人补。今年共补充检查井雨污盖21块,收水井雨污盖70块,检查井锁口4套,圆雨污222套,疏通管道882米。二是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先后投资100余万元集中对纺织东路、明珠路、工农路、富顺路等42条道路的人行道、路崖石、锁扣、修补沥青、水泥路面等整治部位进行重点修补,共摊铺路面沥青4039.63平方米,水泥5337.31平方米,道板2834.88平方米。三是清理20余条私搭水泥坡道的道路,长度达20公里,违规私搭坡道120余块,清理水泥垃圾30余吨。不仅提高了道路承载力,畅通了路况,有力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也确保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失分。

今年我局共办理回复(市长)市委书记信箱督办单21件,领导接访交办单14件,复查3件,查办回复率100%,系统内无恶性集访事件发生。同时认真梳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针对个案特点,采取不同措施,一是对于市区领导批示的重点信访问题,派专人落实,根据案件情况反复联系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做到职权内的快速落实,职权外的及时转交。二是积极帮助申请解困资金,有针对性的解决下属困难企业的实际问题,对困难职工进行专门走访和救助。同时成立维稳应急小分队,积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进一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多次受到区领导的表扬。三是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公开邮箱、投诉监督电话、征集意见表、领导接访下访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有话能说,有处可说”,在源头上化解信访案件发生。

我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的学习,重点针对即将实施的装饰装修条例进行分析调研,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反馈。同时做好该条例的宣传准备,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人。二是要求杨家巷、明理街、段庄、姚庄、隧道西口等15个拆除工地全部设立安全围挡,不断规范房屋拆除备案审查程序,现已对60万平方米的6个拆除项目进行备案。并组织召开各拆除工地拆除安全生产工作会议8次,参加人员100余人,监督各施工单位悬挂宣传安全标语、口号100多条,下发相关文件30余份。三是在10月底在区内各工地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成立现场安全学校,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和监管力度,并从人员、材料、机械等方面开展安全三检查活动,充分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确保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双零”目标。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一方面在办理中大力推行“三见面,一回访”的办理方式,以邀请代表委员座谈、走访和信函等多种形式,积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商,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在建议提案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改变以往“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在承办的27件市、区两级议案提案之中,大多数提出加强西部市政建设的情况,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多次与代表面谈征求对建议回复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将陈庄危桥、路灯安装、七新路整修和西部拆迁改造等提案建议内容排入重点工程计划,多次申请实施。经过不懈努力,现33条道路路灯、陈庄危桥改造和42条小街巷修补工作全面完成。确保了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受到了代表们的高度赞扬。

1、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局党委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功能作用发挥明显。一是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20,我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完成了15次集中学习,有效增强了党委一班人的理论素质。二是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局系统干部调整、大项经费开支、重要事项部署均坚持上会审议,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规范运作和正确执行。三是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和一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查找不足并加以整改,有效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和理解。除正常召开党委会外,建立周班子会制度,商量具体工作,交流学习心得,使班子的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有力地带动了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城建系统内在活力。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学发展,重心在基层,基础在基层,活力在基层。我局根据“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注重培养扎实肯干的年轻干部。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情感性、灵活性和实用性,努力提升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养。同时抽调一部分干部职工尤其是年轻干部充实到工地一线,在一线的“大熔炉”中锻造,快速地提高能力、增长才干,营造“以实绩评干部”、的良好氛围。在工地开展“创先争优比奉献”活动,并提出“以工地带人才”的口号,建立一线人才选树机制。

3、开展多项党员活动,激发创先争优热情。结合城建工作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多项党员活动促进党建、城建工作双发展。一是积极参与党建创新项目招投标活动。为进一步加大创新工作力度,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我局党委积极参与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党建创新项目招投标活动,最终确定“探索党建与城建共促共进新机制”的投标项目,以在工程一线建立“临时党支部”,将一线党员统一纳入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使党员在一线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用“六心”工作法拉近一线党员和群众距离。二是广泛开展“支部联动、党群连心”活动。按照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在下属各支部和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支部联动、党群连心”主题实践活动。各支部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着眼促进本职工作实行结对共建,着眼破解发展难题携手合作,通过优化党建资源配置、协同开展党建活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三是开展“勤廉双优,务实为民”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勤廉双优、务实为民”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班子会上研究探讨,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对群众来电来访进行登记,接受群众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逐一梳理排查,并根据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事项和措施,列出时间进度,集中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全区各行业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10名,定期到局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四是宣传带动再掀创先争优新高潮。以建党90周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永远的丰碑”大型“七一”诗歌比赛,并夺得桂冠;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观看《村官普发兴》和《建党伟业》两部影片,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生动教材,进一步激发党员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的昂扬斗志;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先进,走前列”活动,对标找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同时制作宣传展板20余块,报送信息近50余条,其中今日**、区政务信息、中国**网等区级刊物宣传报道30余篇,在省市级报纸、刊物及各种新闻媒体上发表材料6篇,5人被评为市区两级优秀党员,获得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较好地展示了局党委干部职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热情洋溢干事业、尽心竭力为群众的精神风貌。

4、严格纪律完善制度,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以建设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创新、实干、高效、清廉的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重学习、建机制。召开机关作风动员大会,积极传达贯彻落实区委办、区政府精神,确保全局知晓率达到100%。制定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公务招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制等多项制度,实行按岗定责,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以项目推进形式,制作包挂责任表并上墙公示,明确每个项目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主管领导。二是重创新、求实效。努力做好“五坚持”,即坚持班子周调度会和月末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并在局内创新提出“晒业绩,明差距”的要求,以比进度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坚持“用小钱办大事”的思想,将成本审计贯穿工程始终,倒排资金,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坚持“双向推进”的工作方法,做到“快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于可能出现的困难提出多方案化解;坚持推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手续,量化办理时限,给群众提供规范、便捷、文明、高效的服务;坚持推行一线“三比”工作法,倒排时间节点,重点落实在项目推进和群众满意上,形成“以工作效率论成败”的良好氛围。同时发放征求意见表40份,征求并反馈意见建议3条,排查出问题7个,解决问题2个,列入计划4个,为民办实事88项。三是重监督,严奖惩。监督中动**合,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外出报批制度、工作时间督查制度及月末通报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明确半日假科长审批、全日假分管领导审批、多日假一把手审批,所有请假均需填写相关表格报办公室备案;成立督查组,对局机关和工地的周计划进行督查,并结合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情况,将录音录像进行通报,杜绝出现“冷、横、硬”和“出工不出力”的现象;采取领导督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勤廉监督员考评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工作创新等情况,进行更为严密的多点动态跟踪监管。同时每人写出自己的服务承诺、绩效目标和科室职责,并制成桌牌和展板,接受群众监督。奖惩上考评互补。以机关作风建设、队伍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包挂项目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推行绩效考评,建立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机关自评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考核体系。把目标考核和党员干部评先选优结合起来,积极做到“四上四下”。对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与奖励,对因责任未落实、作风不扎实致使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坚决给予诫勉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局党委继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积极探索防腐创新举措,在狠抓规定动作质量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的特点,突出抓好自选动作的培养,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1、加强政务公开,打造“阳光工程”。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规定,组织对系统各单位(部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项目、依据、标准、流程、投诉等事项进一步梳理,报请核准后,面向社会公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规定,对50万以上项目全部实行公开代理招标,对50万元以下(零星)项目全部实行方案或价格比选;对重大事项和大额奖金使用,按照议事规则,实行事前酝酿、集体讨论和会议通过,确保政务公开。年共通过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0余条,给群众提供了有效地监督渠道。

2、实行动态监管,防患于未然。在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和用料采购等关键环节上,进一步落实“关口前移、全程跟踪、预防为主”的标本兼治新构架。做好施工、监理、监管三方对工作量签证的现场监督和工程资金的审核拨付等方面的动态监管。一是提前参与工程工作,招标代理、委托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小额项目的方案和价格比选。二是突出参与工程的纪委和代理招标单位双向签定盖章制约。三是着力参与施工、监理、监管三方对工作量签证的现场监督。四是重点参与工程资金的审核拨付。工程结束后,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各方反映都很满意,确保了工程质量高优良率。

3、创新勤廉举措,树行业新风。局党委注重结合行业特点,查找疏漏,大胆创新,积极引领全市乃至全省建设行业勤廉新思路。一是着力规范工程招投标。在工程招投标中,实行廉政准入制度,并由局纪委全程参与,将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作为禁止市场准入的一项基本要件,牢牢把握“进口”关。同时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尝试实行分标段电脑随机摇号和入围投标单位随机抽签后,通过双向一致来确定参与评标单位,然后由专家进行网上评标。参与投标各方充分认可这一公开公平公正做法,市有关部门也正试点推广这种杜绝串标、围标、陪标现象发生的有效做法。二是着力加强常规化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对工程建设实施全方位的管理,不仅与中标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员分别签订《廉政合同》、《勤廉承诺书》,而且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将工程建设纳入常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三是着力落实月末廉勤双述。组织系统各级班子成员和工程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月末就廉勤工作进行对标述岗,逐一评议提醒,防微杜渐,夯实勤廉基础。

4、注重勤廉齐抓,创廉创先融合互动。为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局党委开展“勤廉之星”、“巾帼文明示范岗”和“文明科室、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对候选人的日常考勤情况、文明履职情况、廉洁从政情况和守法守纪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在全局范围内树标立杆,引领勤廉新风尚。同时,根据纪委要求,我局还组织创作了三个廉政公益广告,用新颖的形式传播廉政思想、塑造勤政形象、倡导廉洁清风,使廉政理念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在全局范围内倡导修德律己、廉洁奉公之风。

(一)以加快“三重一大”建设为重点,扩大区位优势拉动区域经济发展

一是着力做好棚户区改造保障工作。重点做好即将开工的棚户区手续和资金测算前期准备,积极配合开展段庄、姚庄、文亭街、茶棚东、三环西路、徐萧公路和夹河街西延及沿街等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是大力提速“两路两湖一场”建设。继续加快推进西苑休闲公园北道路和梨园南路工程的建设,在拆迁完成交付后,积极克服气候恶劣等困难,确保在按序时完成道路建设;扎实推进**湖湿地公园建设,加快景观、道路和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序时完成土建建设任务,进一步优化西部环境;扎实推进玉潭湖定销房建设,在狠抓进度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明年完成工程建设,使拆迁居民早日搬入环境优美的新居;积极做好科技广场建设,倒排工期,制定周密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春节前完成建设,把科技广场打造成为我区新的地标式建筑。三是强力推进小街巷路灯安装。按照市路灯管理处要求,积极做好明年小街巷路灯安装计划,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安装向西部倾斜的要求,在完成主城区内路灯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加强西部建设,解决当地居民的夜间出行安全问题。

一是坚持市政养护定期巡查制度,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接诉处理能力;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对区内小街巷进行修补。二是要结合道路整治,组织对全区部分路段排水管网进行统一更新改造,提高局域排水管网通畅能力。三是要继续认真落实防汛各项责任制,积极开展清淤、疏通等排险预演,确保安全度汛。四是要严格道路占用和挖掘许可制度,严肃查处损毁排水设施的人和事,严防不恢复、不赔偿的现象发生。五是要搭建专业工作班子,组织对区管道路、排水管网进行一次彻底普查,摸清实情,绘制图表,健全完善全区现有市政设施各项基础台帐资料。

一是要积极会同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切实理顺各方面关系,依法界定部门职能。二是要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及时报请政府制定出台区级相关市政管养、拆迁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全力做好辖区市政建设、旧村改造、抗震设防和建筑市场等行业监管。三是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强化依法行政观念,规范管理执法行为,健全完善政务公示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努力增强建设管理各项工作透明度。四是要深入开展软环境治理活动,强化亲商、()便商和利商观念,严格服务承诺制度,整合优势,谋求双赢,全面提高服务经济水平。

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攻坚克难,创新发展,争当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区排头兵”的目标,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不断提高城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对涌现出来的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力争在创建活动中再立新功,保证城建事业的创新发展。二是要建立完善基层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支持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捐助帮困活动,继续关心困难职工生活。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上级制定出台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防各种不正之风;继续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四是落实综合治理和内保责任制,健全各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继续完善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五是要转变观念,创新思维,求真务实,大兴学习之风、勤政之风和艰苦奋斗之风,切实推进系统各级机关自身建设;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检查考核,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的新突破,全面树立建设系统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