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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合同

发表时间:2023-12-19

融资担保合同。

如今这个世界进步得非常迅速,合同的存在是为了确保参与合作的各方能够享受他们应得的权益。你对合同的撰写和制定了解吗?下面是中学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融资担保合同”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增加你在学习和工作中的自信!

融资担保合同 篇1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 元的 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  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2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分析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分析

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世界性难题的利器,在重振经济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2010年3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显然,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只有与银行合作才能够正常开展业务,与银行合作关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担保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1、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流程

一般的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流程为:有贷款需求的客户与担保公司联系,提出担保申请。担保公司指派业务组对客户进行一系列调查,由客户经理立项并出初审报告报评审会,评审会委员综合评议该项目是否可做。评审会评议项目通过的话,担保公司报合作银行。银行根据自身的一套调查程序对该项目进行信用评级,如果银行同意,那么担保公司、客户、银行签订一系列合同,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担保函,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贷款到期客户没有还款,由担保公司代偿;如果银行不同意该项目,要么项目流产,要么担保公司选择另外的合作银行。还有一种情况是,申请贷款的客户直接联系银行,银行对客户评级以后认为达不到直接从银行贷款的要求,银行会将客户推荐给担保公司。客户通过与担保公司的合作从银行得到贷款。通过银行推荐的客户,相比较而言资信水平较高,但是不排除资信水平低的可能性,因此担保公司对银行推荐的客户还要进行考察与分析。

2、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利弊分析

2.1合作优势

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在推动地方经济、降低信贷风险、促进相互发展、贯彻宏观调控等方面能够做出突出贡献。第一,担保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能够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部分不符合银行担保标准的优质中小企业,通过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原本没有希望在银行融资的企业,顺利得到了资金。第二,银行通过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大大降低了贷款风险。担保公司在经营风险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代偿机制也使得银行贷款违约风险几乎为零,并能够极大简化银行的追偿程序。第三,与银行合作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都在1亿元以上,担保公司将资金存入合作银行,可以为银行增加业务量,担保公司也可以获得利息。担保公司有了银行的支持,能够更快地拓展业务,达到了客户、银行、担保公司共赢的效果。第四,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合作使得双方成功贯彻了政府宏观调控的意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可以促进政府企业的改制进程。

2.2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分析

在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当中也同样存在着问题。第一,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是最主要的问题。银行和担保公司独立对企业展开调查,银行不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渠道了解到的信息告知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也不把从同行了解到的信息透漏给银行。双方难以建立有效的信息通道,信息不能互补。第二,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道德风险。担保公司为被担保企业提供担保,银行的贷款风险非常低,银行也乐于向企业发放贷款。因此银行遇到有贷款意向的企业,首先想到是由担保公司担保,在降低风险的同时又保证了收益。银行有可能会放松对企业的考察和筛选,这无形当中增加了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第三,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地位不对等。银行离开了担保公司,只是一部分的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流失,中小企业融资本身只占银行业务非常少的一部分,对银行来说影响微乎其微;但担保公司失去了与银行的合作,带来的打击是致命的。因为正规的担保公司不能从事吸收贷款和发放贷款的业务,这就使得担保公司在合作当中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第四,银行对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了解十分有限。担保公司在发生巨大亏损后,同时遇上被担保企业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银行就会受到贷款无法追回的损失,增大了风险。第五,银行收取的贷款利息和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加大了企业融资负担。

3、二者合作产生问题的原因

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产生的问题主要是由以下几点原因造成:

第一,社会总体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完成。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担保公司的项目运作成本较低,运作时间较短,放大倍数很高。而在我国,社会上信用观念和制度严重缺失,信用体系仍然很不健全。由于缺乏失信惩罚机制,中小企业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投机心理大,银行对实力弱小的中小企业缺乏信心。这样直接影响到了合作关系的建立。

第二,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建立。我国虽然近年来非常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也提出很多纲领性的指导意见,但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配套到位。除了1995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外,其他都是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立法层次不高,效力有限。另外,出台的法律法规当中,都一致侧重于债权人权利的保护以及对担保行业的监管与规范管理,对于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方式、权益的保护以及市场准入并没有太多的涉及。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无法可依,打击了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积极性。

第三,担保公司存在一定的问题。担保行业在我国从诞生到现在只有短短20年的时间,发展道路非常的曲折。由于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20年的发展始终是在探索中前进。从最初的遍地开花,到经受寒冬时的惨淡经营,再到些许曙光照耀的现在,能够存活下来的担保公司寥寥无几。担保公司缺乏专业的担保人才,这对行业的未来发展极为不利;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的补偿机制,担保公司的担保费收入过低,一个项目的代偿就可能对让公司几年来的辛苦经营毁于一旦。

第四,我国银行体制不完善。与国外银行积极寻求与担保公司合作的趋势不同,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主动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积极性。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发放给信用良好的大型企业,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扶持,更多的时候是源于对国家政策的响应。

4、改善合作关系的对策

一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市场竞争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分析

愈加激烈,社会竞争意识普遍提高,社会对诚信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降低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风险成本,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二是健全担保行业的法律法规。国家应当尽快出台担保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担保公司的行业准入、风险管理、规范运作、财务制度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对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模式、风险分担机制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详细的规定。

三是担保公司应该加强风险管理与创新业务。担保公司经营的是风险,应当建立成熟的风险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担保公司在向国外先进经验学习的同时,注重与国内的实际环境相结合,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创新经营业务,打造规模效应。

四是加快银行体制和业务创新。银行应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优化体制和贷款审批的程序。如中国民生银行的商贷通业务就是一种很成功的银行业务创新。商贷通是中国民生银行向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商户提供快速融通资金、安全管理资金、提供资金效率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产品。商贷通手续简便,审批速度非常快。

5结语

虽然我国的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在国家的大力推动和鼓励下,经过时间的推移和社会整体的进步都是可以消除的。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是实现企业、担保公司、银行共赢的必要条件,前途非常光明。同时我们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保证合作的健康发展

融资担保合同 篇3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五、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提前撤出资金,甲方如在双方规定融资期限内要求抽回所放资金的,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按融资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罚金。如因确实紧急事由需资金周转的,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情况下,乙方应在双方协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资金撤还并保证支付利息。

2、若融资期限届满,甲方要求继续出资的,经甲乙双方重新确定,合同可以继续签订。

2、本合同执行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政策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承担违约罚金。

4、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5、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端。

七、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4

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银行

乙方:有限公司

为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乙方是依法设立,经国家有关机构核准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本协议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乙方为在甲方融资借款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甲方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乙方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乙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被担保人是指在甲方所辖机构开立存款账户且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为:

(一)贷款担保;

(二)项目融资担保

(三)票据承兑担保;

(四)银行出具保函担保;

(五)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四条乙方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在甲方托管 1

资本金账户余额的5倍。

第五条乙方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

第六条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分散风险”的原则,乙方对被担保人在甲方的所有债务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提供担保。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资本金托管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支行,此账户的存款余额即为担保基金。

第七条乙方不得将托管资本金再用于为其它融资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支用和划转托管资本金。

第八条乙方担保的被担保人的债务到期未获清偿,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代偿通知书》15天内办妥代偿资金的拨付手续,乙方未主动代偿的,甲方有权直接扣划乙方的托管资本金用于偿还被担保人的到期债务。甲方扣划代偿资金后,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资本金托管账户余额低于乙方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的10%,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

第九条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一)乙方对外提供担保的责任余额超过其在甲方开立的资本金托管账户余额5倍的。

(二)乙方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超过其净资产10%的。

(三)乙方对外担保中故意出现不良情形的;或乙方在甲方存入的托管资本金未达到担保责任余额10%且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未弥补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停止乙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

(五)乙方未按规定比例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或托管资本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未按规定使用的。

(六)乙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大不利信息的;或为取得担保资格采取其它欺骗手段的。

(七)甲、乙双方发生重大分歧,且不能获得解决的。

(八)其它将危及债权安全的因素。

第十一条本合作协议的解除,不影响已担保的法律效力。

第八章担保责任的免除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甲方允许被担保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二)甲方与被担保人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三)甲方允许被担保人延长偿还期限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四)甲方与被担保人双方串通,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乙方提供担保的。

第九章双方的工作联系和协助义务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沟通信息、增进了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任何一方不得推诿。

第十四条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推荐信用良好的贷款客户,促进乙方业务开展和降低乙方担保风险。乙方也有责任为甲方推荐优质客户在甲方取得贷款。

第十五条甲方应积极提供被担保人的征信情况,协助乙方做好担保前的各项调查工作。

第十六条当被担保人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金时,甲方应于逾期日起2个月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乙方为被担保人代为清偿后,甲方应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帮助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八条乙方提供担保的保证责任期间、保证担保范围等保证责任以根据本合作协议所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从二〇年月日起至二〇年月日止。

第二十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章:或其授权人签章: 二〇年月日二〇年月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5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 项目开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中小企业融资。

二、中小企业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

2、中小企业融资总金额:

3、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有效期 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

5、借款年限: 年期

6、一次性贴息 %(各种费用:美国银行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

7、中小企业融资年利率: %(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 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f215.Com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1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 双方完成一切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董事会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 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mail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E-mail后,通过 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 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

5、 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 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 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 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 月 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 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 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ICC500(1993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I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I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年月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向融资,请求乙方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在融资金额为人民币,种类:________。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检查、监督甲方所贷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二、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四、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年息________%;(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五、在甲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和提供反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及时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申请贷款担保的条件提供乙方要求的各类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并承诺在银行发放贷款前完成:

三、甲方整个贷款手续办理结束后,必须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放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四、甲方必须按申请用款事由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并按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

五、甲方按借款合同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六、在乙方为甲方出具贷款担保书之前,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担保手续费;如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按实际担保日期(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收取担保手续费;

七、乙方提供担保后,甲方与银行如需修改担保合同或变更主合同时,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甲方不能如期归还贷款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由乙方征求银行意见后,确定是否同意展期担保。

第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如甲方贷款逾期,从乙方为甲方代为偿还之日起,即有权收取损失的利息。

第七条协议管辖: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进行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双方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并进一步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向乙方新设立或乙方可控制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应代偿金额)万元,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贷款期限为个月。

乙方同意自取得贷款后,全部用于支付乙方在甲方应代偿而未代偿的担保贷款的本金。

第二条甲方同意向______市辖区范围内的各区、市、县政府以及______市辖区范围内的优秀民营企业发放贷款,并同意由乙方相应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第三条除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中约定的贷款外,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甲方有关信贷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______市辖区范围内的各区、市、县政府以及______市辖区范围内的优秀民营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应代偿金额的3倍)万元。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至20%计息。

贷款期限不超过个月。

并同意由乙方相应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时,由乙方收取相应的担保费和相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中约定的担保贷款所收取的担保费和相关费用总额的70%用于归还本协议第一条中约定的贷款的本金。

第五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

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的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担保

河南省分行有限公司

合作

XXXX年XX月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乙方:

为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授信支持力度,实现银企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担保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及合作业务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作遵守“公平守信、平等互利、信息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共同选择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微型企业客户群加强担保业务合作。

乙方应按照《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暂行办法》规定的经营区域内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担保业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乙双方均有权对被担保人进行独立调查,有权决定是否给予业务支持和提供担保。

二、甲乙双方对客户提出的担保和授信申请,应按各自程序评审及时办理。

三、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推荐自己认为经营管理规范、业绩良好、市场前景广阔、有发展潜力、诚实守信的客户,以更好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发展。

四、乙方应在甲方的下属营业机构开立唯一的基础保证金账户、业务保证金账户和客户担保保证金账户。基础保证金是乙方与我行开展具体业务前先行存入的保证金;业务保证金是指在发生单笔业务时,乙方按照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存入的保证金;客户担保保证金是指在发生单笔业务时乙方收取客户的担保保证金。

乙方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的中小微型企业业务部报送所发生的全部担保业务清单以及相关详细信息,如被担保客户的违约情况、乙方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乙方的涉诉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管理报告,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对有关信息的了解。

乙方在甲方签订了资本金托管协议的,应按时缴存托管资金,主动接受甲方的资金监管。

乙方在各行开立的“客户担保保证金”专户,专门用于客户担保保证金的收取、退还和代偿,确保专款专用,该帐户不得与基本户、一般户、业务保证金帐户和基础保证金帐户混用。乙方收取的客户担保保证金,其用途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违约代偿,严禁将客户担保保证金用于委托贷款、投资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向银行缴纳业务保证金和基础保证金。鼓励乙方通过加强反担保抵(质)押物管理等其他方式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不鼓励乙方收取客户担保保证金。如乙方收取客户担保保证金,则不应高于乙方交纳的业务保证金的比例和金额。

五、乙方应根据自己对每笔业务承担的风险度分档次确定担保费率,最高担保费率以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国家规定为限。

六、对于乙方推荐的优质中小微型企业客户甲方应给予贷款利率的优惠。

七、乙方为甲方的客户提供的担保,乙方除收取担保费外,不再收取客户的其它任何费用,乙方要求客户提供的反担保不含存款或现金形式的任何反担保方式(甲方或客户书面同意的除外),乙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挤占挪用客户的资金。否则,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的行为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有权单方面终止(或中止)与乙方的合作。

八、双方有义务向对方通报对客户所了解的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提供被担保人情况。

九、甲乙双方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信息及本协议内容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的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授信到期前,如发现授信申请人出现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和乙方均有责任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共同采取预防补救措施,尽可能避免损失。

(一)债务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事项;

(二)债务人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行为;

(三)债务人停业、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解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

(四)债务人及其投资人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

(五)发生其他可能导致债务人生产经营出现重大风险的情况。

第三条乙方担保额度、保证金比例的确定:

一、甲乙双方基于稳健经营原则,约定:

1、乙方在甲方发生担保业务的最高担保额度以双方签订的所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为准;

2.乙方担保单户在各家金融机构担保金额总量不超过乙方净资产的10%;乙方对外全部担保余额不超过乙方净资产的10倍(最终放大比例按照甲方批复通知书要求执行)。乙方对外全部担保余额达到乙方净资产的要求倍数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3、甲乙双方合作额度为XXXX万元。

二、保证金比例及相关规定:

1、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存核定额度XX%的基础保证金XXXX万元,叙做单笔业务时,按照担保额10%的比例逐笔转存为业务保证金,基础保证金金额最低留存至XXXX万元(或一次性缴存基础保证金XXXX万元);

2、乙方按担保金额的10%向甲方逐笔缴存业务保证金;

3、乙方履行担保义务期间未经甲方中小微型企业业务部门书面同意不得动用此保证金。

乙方在甲方保证金账户内的余额,即使是分次缴存的,也对乙方所有的在保业务均具有共同质押担保的效力,若一家或几家客户违约,甲方有权扣划乙方保证金账户内的所有存款,但甲方扣划的金额不得超过客户违约的金额;甲方扣划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在保余额及保证金比例要求及时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履行担保义务并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第四条担保方式和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保证金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乙方的担保范围包括甲方与授信申请人签订的全部授信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本金及其所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同意为乙方在甲方的担保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适用商业类担保公司)

第五条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效力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担保业务,不因本协议有效期终止而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同时本协议相关约定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全部担保业务。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担保能力严重下降、出现不良代偿记录或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9

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银行

乙方:****担保有限公司

为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就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是依法设立,经国家有关机构核准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本协议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乙方为在甲方融资借款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甲方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乙方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乙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被担保人是指在甲方所辖机构开立存款账户且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为:

(一)贷款担保;

(二)项目融资担保;

(三)票据承兑担保;

(四)信用证担保;

(五)银行出具保函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四条乙方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

第五条乙方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 1

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

第六条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分散风险”的原则,乙方对被担保人在甲方的所有债务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提供担保。

第七条乙方担保的被担保人的债务到期未获清偿,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代偿通知书》15天内办妥代偿资金的拨付手续。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一)乙方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超过其净资产10%的。

(二)国家有关部门停止乙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

(三)乙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大不利信息的;或为取得担保资格采取其它欺骗手段的。

(四)甲、乙双方发生重大分歧,且不能获得解决的。

(五)其它将危及债权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本合作协议的解除,不影响已担保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甲方允许被担保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二)甲方与被担保人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三)甲方允许被担保人延长偿还期限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四)甲方与被担保人双方串通,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乙方提供担保的。

第十一条双方的工作联系和协助义务:

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沟通信息、增进了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任何一方不得推诿。

第十二条当被担保人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金时,甲方应于逾期日起2个月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乙方提供担保的保证责任期间、保证担保范围等保证责任以根据本合作协议所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章:或其授权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融资担保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实业投资有限公司、_________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为有利于双方的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的经济合作,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融资担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开展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承担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

三、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万元,无论在乙方是一家公司还是两家公司;当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选择乙方的一家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贷款担保。

六、甲乙双方相互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贷款应专款专用。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贷款本息清偿时,被担保人应主动向担保人提供贷款还款证明,以便对方及时知晓。

五、一方为另一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自己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复印件及相关企业简介。

六、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重组、合并而产生的继承人)将受本协议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人在代表担保权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担保权人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经另一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万元,并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