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热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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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1)
为深入扎实推进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健全规范全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黔安办20XX28号要求,决定集中开展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查各类非法违法违章生产建设行为,防止因非法违法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措施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丁村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工作: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张文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内容
对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提升运输、冲击地压和职业卫生五个重点专业为重点,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为抓手,重点对照如下六个方面的“六打六治”工作进行自查,落实整改。
1、打击无证开采、证照失效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故意隐瞒作业地点和提供虚假资料的问题;
2、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整治开拓布局、开采顺序不合理和超核准数量布置采掘工作面的问题;
3、打击使用淘汰设备、工艺和非防爆、非阻燃设备违规入井行为,整治机电运输设备使用、维修、检测不规范和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好的问题;
4、打击通风、防尘、排水系统不健全组织生产行为,整治通风、防尘、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5、打击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孤岛煤柱等应力集中区进行开采的行为,整治防冲监测预警不到位、防冲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6、打击借整合、改造、扩建之名突击生产或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整治不按设计和时限整合、改造、扩建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8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8月31日前)。
由安全科牵头,根据丁村煤矿实际情况编制“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10日)。
根据煤矿企业特点,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制定方案,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12月30日)。
(1)针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责任人进行重点整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煤矿整治的重点难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解决,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3)每月的月底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告、12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五、工作措施
1、专项行动中查处存在证照失效、人员配备不齐,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行为和资料不实的,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强化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及时开展典型事例警示教育。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部门、班组和职工,准确理解、全员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鼓励群众参与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3、凡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2)
根据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打击建筑施工领域中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努力杜绝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结合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重点检查:一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二是各方主体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三是各类安全专项方案;四是相关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五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六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支模、深基坑支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和各类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部位和环节;七是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转使用情况等。
二、方法步骤
从20xx年7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下旬)
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按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改(20xx年8月上旬至11月)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工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止承建新业务及继续施工;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督查阶段(20xx年12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行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对不认真开展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由委主任同志任组长,委副主任同志、总工程师同志为副组长,委法规科、造价招标办、质监站、建管处、安监站、城建科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法规科,统一组织领导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积极配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狠抓活动效果。各企业要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三)注重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各企业要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并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具体资料报委法规科。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3)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四)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镇安监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电力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电监会《关于电力行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电监安全〔2012〕20号)和《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21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电力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电力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能力进一步提高;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力监管机构监管责任切实得到强化,电力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
三、重点范围
在电力行业勘探(勘测)、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管理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电网、发电、电力建设为重点,集中打击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严肃查处和整治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等现象。
四、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从事电力生产的;
2.未取得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业务的,以及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3.不执行电力调度命令,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性质较为恶劣的;
4.不执行有关电力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5.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迟报、瞒报、谎报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使用不满足安全要求,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评估、备案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重大隐患隐瞒不报和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专业内容。
1.电网。电力设施不符合抗灾能力标准的;外力破坏或威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电力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2.发电。未按规定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或虽已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但存在问题没有按期整改的;水电站大坝未按要求注册(含备案)、定检和开展信息化建设的;水电站大坝、燃煤发电厂贮灰场除险加固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发电设备、重要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存在较大缺陷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锅炉、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或安全检测的。
3.电力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转包、违法分包电力建设工程的;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违反规定擅自压缩建设工期的;重大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或论证的;特种设备和脚手架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五、总体安排
坚持电力企业自查自纠与电力监管机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制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并报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电力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等突出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从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技术改造等方面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关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于6月10日前报所地在电监会派出机构。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电监会派出机构结合电力行业迎峰度夏和防洪防汛工作,督查电力企业在防范洪水、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夏季大负荷可能引发电力事故的风险预测、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非法违规行为,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存在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督查,严防事故发生;存在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会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电力企业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电力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电监会派出机构根据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电力设备、百万千瓦级机组和大型发电厂的专项检查情况,重点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多发企业、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督查,推动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电力企业、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对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0日前报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结合党的“十八大”保电工作,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设施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十八大”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同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单位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电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市场准入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5)
灵秀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鹿城镇《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灵秀两委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鹿城镇政通[2012]51号文件精神,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促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任务,灵秀社区两委班子决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以社区主任李*霞为主要责任人,副书记苏家扬为直接责任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领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兆顺房地产建筑工地,华力机械有限公司、网吧。
(三)重点内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20日前)
领导小组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针对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
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书面通知要求停业整顿,并及时将结果上报相关部门。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至8月)
领导小组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检查总结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打非治违”工作由社区主任李*霞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打非治违”工作组,小组成员要亲自动员部署,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把“打非治违”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全社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水平。
灵秀社区
2012年5月20日
篇七:XXX社区“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XXX社区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街道关于“打非治违”的决策部署,我社区根据XX街办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我社区成立了“打非治违”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XXX任组长,社区主任XXX任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成员由社区两委成员、安全办主任组成,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实施、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告知书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居民骨干,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居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把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打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
二、突出重点,打击到位,责任严格
根据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打非治违”专项小组对社区居改非、违章搭建、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地下空间、非法加工点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对居住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楼道、阳台、天井,私房出租、乱拉电气
线路等进行了重点打击和治理。对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完备、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以及其他违反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非治违”工作组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了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了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纪律,标本兼治,成效显著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组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状况影响恶劣的、典型的、屡禁不止的、顽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排查,找出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提出了整改措施,帮助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了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体制,全面推进了各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从而构建了良好地社区生产环境,确保了生产安全。
此外,我社区工作组定期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确保本社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XXX社区居委会
2012年9月3日
篇八:社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社区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
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
部署,坚持“打非治违”长期抓、反复抓,做到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社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社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增强“打非治违”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辖区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整治事故易发多发的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高危行业领域。同时,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冶金、民爆器材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二)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建设工程通过违法分包、转包或租赁、转借资质许可证照从事非法生产,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
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4.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深入排查治理6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5.特种设备未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辅件、安全装置保养维护不当,设备带病运行的;
6.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三、明确工作步骤,扎实推进“打非治违”行动有序开展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6月—7月)
社区迅速动员部署,把“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所属辖区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排查,全面查清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合法合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登记建档,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治到位,建立排查治理台账。 “
(二)巩固提高阶段(7月—12月)
社区加强“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强化思想认识,狠抓“打非治违”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反复性、顽固性和“打非治违”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深入企业、深入最基层,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法规规章,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从严执法。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加强重大隐患及时上报,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厉的手段加强联合执法、协同作战,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治本。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篇九: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桃政?2012?72号
关于印发《桃州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相关部门:
现将《桃州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桃州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去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2012年5月下旬起,在全镇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及早发现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
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2、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液化石油气违规添加二甲醚的。
3、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4、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
5、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
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6、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7、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8、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四、工作安排及步骤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5月底)
1、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各种会议,把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各村(社区)、各企业单位。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打非治违”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深入排查摸底。5月下旬对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
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仔细摸底,作好记录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打非”联合执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人员或组织。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行政许可,对证照过期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取证的,依法予以关闭。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督查巩固阶段(8月-9月)
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辖区内认真开展检查,巩固集中行动效果,要经常开展日常检查,严防非法违法反弹。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的不足,真正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构建“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开展“打非治违”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推进安全发展,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抓好各类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镇属各部门、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
精神,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与作风大整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求真务实、雷厉风行,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家海,副组长:应家江,成员:卢从伟、彭典宏、李泽华、程国庆、陈东、周国胜、熊玉龙、乌家义、卢雪魁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典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依法严厉打击。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因事故或可能导致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履行乡镇人民政府“打非治违”工作的主体职责。督促落实各单位、各部门“打非治违”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给予警示、通报或进行督导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6)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系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针对我校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系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为指导,把校园的平安和师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据政策法规,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保障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重点工作
结合我校实际,突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校内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外租档口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中下旬)
学校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明确要求、认真组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绝不姑息,及早消除隐患。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11月)
您
1、打击侵害师生和校园人身及财产行为。做好校园安全薄弱环节的整改工作,加大保安巡逻力度,配备必要防护器材,加强和当地派出所沟通,及时掌握周边治安信息,做好重点时期安全管理。
2、加强接送师生校巴的管理。严格车辆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出、带故障出车,严防超员、超速现象,坚决杜绝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师生。
3、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对已经启动的校舍建设工程,组织进行自查,认真检查从立项、设计、图审、招标等程序是否规范,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安全上,严格划分施工区和教学区,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严管施工机械和车辆穿行校园,消除违章作业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妥善做好施工期间学生的周转安置工作,解决好施工和教学的矛盾,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名副其实的“安全工程”。
4、加强化学药品、毒麻药品等危险物品管理。严格化学药品、毒麻药品、具有危险性的生物制剂、生物样品等实验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销毁行为,整治使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管理制度不健全,储存场所不规范等问题。
5、加强校园内外租档口管理。对校内外租的经营场所进行清查,严禁非法经营,对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不全、消防通道堵塞、违规用电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及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在此次行动中关停、责令整改的单位和事故多发部位进行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一)由总务处牵头负责校园外租档口和校车管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
(二)由基建处牵头,负责校内校舍建筑安全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
(三)由保卫处牵头,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
(四)由学生处牵头,负责学生日常安全防范及心理教育和管理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
(五)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对化学药品、生物制剂等危险实验药品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实效。
(二)严肃纪律,保证质量。这次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方案抓好落实。在整治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消极应付。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对工作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消极应付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7)
根据SHANHGJI公司《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上级公司工作部署安排和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202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西山煤电、太原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和使用,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停用、销毁等环节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
(2)是否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依照相关法规标准制定详细的购置、使用、储存等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是否充分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管控责任,及时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定期对涉及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能、应急处置培训;
(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场所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进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5)生产、储存设施和工艺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符合情况,与周边和内部环境的安全距离情况,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三、实施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专项工作方案贯彻阶段(2月28日前完成)。
各职能部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学习本专项工作方案。
(二)自查阶段(3月9日前完成)
由安全部牵头负责对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危化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进行对照,列出本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清单;供电部对变电站所,进行摸底,于3月8日前将结果清单报安全部汇总。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
(三)整治消缺阶段(3月28日完成)
根据企业危化品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列出“危化品安全风险”,对涉及隐患全部进行“五定五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进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式通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四)整治过程进度自查(11月30日前)
每月24日由安全部将治理进度报SHANGJI公司验收。
(五)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
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多经部、安环部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安全部、供电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按照太原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该工作将纳入月度安全检查计划中,采用动态形式检查,各涉及本方案部室要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8)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XX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市安办字20xx9号)文件精神,XXXXXX按照市安委办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积极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通过此次行动,有效的防范和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各类事故的发生,使园区的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的局面,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打非治违”责任。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的统一布署和安排,园区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制订并下发了《哈密工业园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工园管字20xx21号),提出了打非治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的重点、范围、内容要求及分工,成立了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小组,指导、规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督促企业隐患整改到位,与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检查活动相结合,召开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层层发动,对园区所有企业全部排查一遍,做到不漏一个生产企业、不漏一个在建项目、不漏一个施工作业场所,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五落实”。
二、强化监督责任,营造“打非治违”氛围。
XXXX结合6月份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配合市安监局6月19号在领先广场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70多人次。二是活动期间要求园区基建及生产企业悬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相关的横幅,在园区设置宣传栏,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理念深入每个企业、每个职工。三是组织召开重点企业业主座谈会,探讨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召开专题会议3次,共有105家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了安全自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集中力量,扎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了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深入剖析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的非法生产企业,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企业,认真执行事故督察工作,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48次,检查组158个,组织检查人员546人次,检查企业132家,警告1次,通过开展集中执法、专项执法,以强有力的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巡防巡查力度,有效遏制了生产事故的发生。
1、坚持日常经常性检查。园区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功夫落在平时”,着力推动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到每天企业进行巡查,对重点企业开展不定期检查。
2、坚持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在亚欧博览会期间,园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确保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
五、下一阶段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
坚决把“打非治违”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台帐,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取缔,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取缔不坚决,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在园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干部职工监督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资料、网络等大众传媒,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部署情况,为“打非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干部职工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曝光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打击非法、整治违法违规,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难点、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漏管、失管和其它管理不规范问题。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9)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十大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按照〔饶县安委会发〕(2019)15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7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集中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彻查非法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深下去、严起来、抓到位,着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提供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田墩镇田墩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陈志军担任组长,副书记童培魏、杨海峰、常务副镇长江代彪、党委委员邱自兴、王雨辉、综治专职副主任李道兴、派出所长汪民、皂头中队长郑勇、田墩市管分局长肖辉等为副组长,安监站长王世光、中小学校长、各村支部书记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邱自兴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三、范围及内容
行动范围:以建设工程施工、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内容包括:
(一)共性方面。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未按要求复产复工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4.重大风险点管控不到位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6.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个性方面。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爆破、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检查制度不完善,事故隐患整改未按照“五落实”及闭环管理。
2.交通运输。酒驾醉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农村面包车以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校车超员、超速违法行为;强行拉客、甩客、倒客、站外组客等违法经营行为。
3.矿山。未按设计实施项目建设的(地下矿山主要巷道、设备与设计不符;露天矿山基建顺序、运输道路与设计不符,台阶超高超陡等);超设计范围、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违规取砂,放矿、筑坝违反设计要求;未按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值班值守等应急措施。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履行备案手续就投入试生产的;重点监控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未正常投入运行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设施不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工艺设备设施落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要求;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
5.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运输、储存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批发经营企业违规“六严禁”、零售点违规“三严禁”的行为;采购、销售非法产品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行为的专项整治。
6.消防。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
7.特种设备。重点打击气瓶的无证充装等非法行为,整治违规充装、超期未检等问题;打击无证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等非法行为,整治特种设备的违规使用、超期未检等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实际,相应明确打非治违重点内容。
四、工作举措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9年7月底至8月中旬)。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措施、集中整治(2019年8月中旬至9月底)。把开展“百日行动”同深化十大专项整治,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凡是发生事故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督查整改、落实责任(2019年9月底至10中旬)。一是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百日行动”开展不力、辖区内存在大量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凡在“百日行动”期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百日行动”结束后,经镇政府同意,报县安全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结合当前全国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及我省开展的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进一步推动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涉氨制冷企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初步整治的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进一步摸清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实现“四个全覆盖”,即:教育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治理全覆盖、督导检查全覆盖;做到“四个一批”,即: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一批有较大隐患的企业、治理整改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但可以边生产边整改的企业、提升规范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涉氨制冷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
1、相关证照不全的。
2、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
4、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
1、冷库及制冷系统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2、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3、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4、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
5、按照规定对涉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上报安监部门。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
7、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栓,应急通道保持畅通。
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
(三)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整改,限期完成
1、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
2、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
3、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
4、作业现场应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5、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6、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8、企业的从业人员应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9、企业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对达到上述要求但未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规模企业在今年年底达标,规模以下企业在2015年底达标。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组织培训(从现在起至4月下旬)。
1、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的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完善台账,明确工作责任。[笔稿范文网 gx86.com]
2、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宣传液氨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动员企业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工作。
3、继续组织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部门和制冷车间负责人认真学习《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2011)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专项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排查隐患、治理整改(4月下旬至10月底)。
1、涉氨制冷企业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涉氨制冷企业安全自查自改表》(附件1)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
2、企业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制定整治方案,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3、各县市区组织有关部门监管人员和专家深入企业,按照液氨使用的有关法规标准和专项治理的要求,帮助指导和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同时,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1月)。
1、市、县(市、区)安委办组织专家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对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市安委办汇总全市专项治理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
(一)安监部门:牵头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制定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制冷操作工专业培训考核情况;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新建企业安全条件审查或备案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涉氨制冷企业的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器材配备、水喷淋系统、食品加工间疏散通道标识及畅通情况、消防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和消防应急演练情况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三)质监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内行车、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对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在检验的有效期内使用,是否有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定期校验,液氨阀门选型及材质是否适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内容是否完善等进行检查。
(四)畜牧水产部门:负责摸清涉氨使用企业(主要包括食品加工、蔬菜加工、水产品加工等各种液氨冷藏单位)底数,加强行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涉氨制冷企业的设计、建设是否合法合规,现存的冷库建筑能否继续使用进行检查;同时严格审查企业建设施工相关许可情况。
(六)工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无工商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七)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切实做好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治理活动。
(二)坚持统筹兼顾。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把本次专项治理作为今年“打非治违”和“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同步推进;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到“四个全覆盖”和“四个一批”。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县乡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涉氨制冷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责任制。涉氨制冷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内部供、产、销各个环节,主动抓好排查整改。
(四)完善应急机制。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要督促液氨制冷企业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深刻吸取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重大氨泄漏事故教训,编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的日常监控,维护完善消防设施和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员工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走深走实,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局办字〔20xx〕31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县农业农村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范围内容
1.农村沼气领域。重点整治农村沼气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有无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安全标识和警示牌,是否制订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是否存在维护检修人员无证上岗问题,管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知识培训以及是否定期对沼气发酵主体、输配系统、储气装置进行检修和事故排查等问题。2.农药领域。重点检查围绕农药销售企业是否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原材料进货、农药销售记录制度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否遵守《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3.畜禽养殖领域。重点检查养殖场配有沼气池、沼气发电工程但未正常运转,或者存在爆炸隐患的行为;未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制定安全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不到位的行为;未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未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未建立定期维护和保养养殖圈舍、饲养人员居住场所、供电设施、供电线路等制度,未开展维修保养工作,养殖场所电线外露老化、不能有效防范火灾、风灾、雨灾、雪灾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4.动物卫生及畜禽屠宰领域。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安全主体责任,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落实情况。5.农业机械领域。在农村田间、场院等农业机械集中作业区域,着力排查农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从事作业、涉牌涉证违法非法行为;针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着重检查经营单位库房设施、用电设施、储油设施等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达标等。
二、重点任务
(一)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以及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对照“百日行动”共性、个性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大违法违规警示惩处。强化措施落实,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针对四季度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检查、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检查,一旦发现非法违法行为,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绝不手软、从严处罚;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约谈曝光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结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落实有关奖励规定,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处置。针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向企业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内容,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
(四)强化工作结合,构筑长效机制。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