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范文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 > 范文资料 > 导航

贷款合同

发表时间:2024-04-22

贷款合同汇总。

在当今社会体系不断完善的大环境下,工作中的很多场合都要用到合同。合同一般应该怎么写?栏目小编针对您所查询的“贷款合同”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供您参考,希望您能在此文中获得相应的收获!

贷款合同【篇1】

甲方(房东):___________

乙方(房客):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共同租赁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租赁交易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具体状况如下:

1.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

3.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

4. 房屋状态: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1. 租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2. 租金应在每个租赁期间开始前5日内支付,每次支付租金的剩余期限应不超过三个月。

3. 若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未付租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维修责任

1. 甲方应对租赁物的主体结构、设施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2. 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如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租赁物损坏或丢失,双方应协商解决。

3. 乙方在装修或使用过程中不得改变租赁物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租赁物,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违反其他合同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六、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应以挂号信、特快专递、传真等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应以挂号信、特快专递、传真等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7.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租赁物返还给甲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租事宜。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不同意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如未在租赁期届满前与甲方协商续租事宜或未经甲方同意强行续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次日返还租赁物。如乙方拒不返还租赁物,甲方有权委托专业机构代为收回租赁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返还的租赁物存在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维修或赔偿责任。

8.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终止。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双方应及时履行清算义务。

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终止。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双方应及时履行清算义务。

贷款合同【篇2】

11.1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11.1.1 违反本协议第7.2.1条规定义务,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情况或隐瞒真实的重要情况,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甲方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仍不改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2 违反本合同第7.2.2条规定义务,不接受或逃避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3 违反本合同第7.2.3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4 违反本合同第7.2.4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11.1.5 违反本合同第7.2.5条规定义务,在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时,不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得知乙方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后,要求乙方增加本合同项下债务偿还的保障措施,乙方不配合的,或甲方认为影响甲方贷款本息安全收回的;

11.1.6 违反本合同第7.2.6条规定义务,在甲方要求乙方对对账单签署回执时不予配合的;

11.1.7 违反本协议第9.1、9.2、9.4条,损害甲方利益的,或违背第9.3、 9.5、9.6、9.7条,未按甲方要求立即纠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8 发生其它甲方认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形:

11.2 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要求保证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换担保条件,保证人和乙方不配合的,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11.2.1 发生类似于本合同第7.2.5条所述的情况之一的;

11.2.2 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时隐瞒了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或未获得有权机关的授权;

11.2.3 未按时办理年检注册手续;

11.2.4 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11.3 抵押人(或出质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认为可能造成抵押(或质押)不成立或抵押物(或质物)不足值,要求抵押人(或出质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换担保条件,抵押人(或出质人)和乙方不配合的:

11.3.1 对抵押物(或质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或权属存在争议;

11.3.2 抵押物(或质物)发生已出租、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情况,及/或乙方隐瞒已发生的此种情况;

11.3.3 抵押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不适当的方式处分抵押物,或其虽经甲方书面同意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不按甲方要求用于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

11.3.4 抵押人对抵押物未加妥善保管、维护和维修,致抵押物价值明显贬损;或抵押人的行为直接危及抵押物,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或在抵押期内抵押人不按甲方的要求对抵押物进行投保的。

11.4 一旦发生第11.1、11.2、11.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如下措施,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11.4.1 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乙方尚未使用的贷款;

11.4.2 提前收回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11.4.3 直接扣收乙方结算账户和/或其他账户上的存款,以清偿乙方在本协议及各具体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11.4.4 依据本合同第14条进行追索。

贷款合同【篇3】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资金需求,以其拥有的所有权林地、树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借款。产权共有人用作抵押的林地座落于 (四至界址所有人《林权证》为准),林权证编号为: 林证字(20xx)第 号,林地面积 亩。落叶松、樟子松、杨树。乙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根据当前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树木价值叁拾万元。甲方根据抵押物价值同意向乙方发放50%贷款。根据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 林业局取得《林权抵押登记证明》。

2、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并依法享有处分权的非争议财产。保证林权证的真实、合法、有效,承诺在抵押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采伐,不得办理林木所有权转让变更手续。、

3、乙方的抵押物在甲方抵押期限以借款清偿为准。借款到期,乙方无法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甲方对已作抵押的树木、林地使用权采取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予以处分后优先偿还此借款本息。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借款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率: ,随国家利率调整日调整。每3个月还息一次。逾期加收营业日执行利率50%。

5、甲方保证乙方在借款期限内保管好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权抵押证明》等有关资料。债务全部清偿后交还乙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家林地抵押管理的规定办理。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林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押):

共有人(签押):

____年__月__日

贷款合同【篇4】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元,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是临时性的

如需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的,贷款合同自动展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收款方式:

1.贷款利息为年利率,自甲方收到贷款之日起计算。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贷款用途:贷款仅限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贷款偿还:

1.如甲方未能按期还款,最迟应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向乙方申请展期,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展期。

2.乙方如需临时收回贷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请还款,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为甲方违约:

1.甲方未按合同计划使用资金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借用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2)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贷款的违约部分应支付最高罚息。

2.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直至依法主张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费用。

七.生效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进一步约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 贷款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贷款合同【篇5】

申请借款单位输入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由输入公司名称单位担保,并经主管局(总公司)批准,向输入银行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申请技术改造贷款,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技术改造贷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申请贷款总额人民币输入实际数值万元(大写)。借款用于输入项目名称,保证专款专用。

二、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工程需要,甲方如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输入设定的百分比%的利息扣回。

三、借款期限为输入时间(指从第一笔贷款发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之日止)。利息月息输入设定的百分比%,按收利息。贷款逾期按规定加收利息输入设定的百分比%。

四、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归还贷款资金来源用贷款项目新增加的`利税、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资金。甲方如不以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债责任。必要时,乙方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头中扣收。

五、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道有关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六、本合同一式输入数值份,其中正本输入数值略,由甲乙双方各执输入数值份;副本输入数值份,由担保方和甲乙双方上级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负责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时间:20xx年2月21日

时间:20xx年2月21日

贷款合同【篇6】

供方:xxxx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xx年9月20日 需方: 签订地点:

一、货物名称及金额

二、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三、交货方法: 供方负责送货,成捆成件,铭牌齐全。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运,由供方负责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圆钢(圆盘、线材HPB235)符合GB1499.1-20xx标准,螺纹钢(HRB335、HRB400 E)符合GB1499.2-20xx标准。质量检验以通过有资质的权威部门检测合格为准。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时间:货到指定地点验收。

2、验收方法: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经需方指定的接货人(材料员)按合同第三条要求进行验收,质量验收标准:实行“双控”标准,供货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钢筋混凝土用钢相关质量标准及提供与所供货物相符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签名),并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如经有资质的权威部门检验不合格则供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承担由此引起对需方的一切损失。

圆盘钢筋按过磅计重,直条钢筋按理论重量计重,按国家标准验货,数量异议在货到工地三日内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提出,质量异议在需方收到权威检测机构质检报告书时通知供方;供方提供出库清单。

七、结算方式及时间: 款到开始发货。

八、违约责任:

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供应,需方应提前三日列出所需钢材清单提供给供方,如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的违约金,需方有权另行采购。供方供应的钢材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两天内必须退货并换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其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九、合同纠纷及解决方法: 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其它事项: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供需双方签字或盖合同章、公章后生效。

贷款合同【篇7】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拟以甲方名义向 银行(以下简称贷款行)申请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乙方作为该贷款的抵押人;

对上述贷款甲方实际用款额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实际用款额为 万元;

主合同:系指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协议内容依附于主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径及种类

1、本协议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义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贷款,并由甲乙双方实际共同使用。

2、甲、乙双方使用本协议所述借款应严格按照甲方与银行贷款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种类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额

甲方通过银行申请贷款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

甲方实际使用额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实际使用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协议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各自以贷款利率为基数根据实际用款数额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利息。

四、借款发放:

甲方在收到贷款行的贷款到账之日起 日内,按照乙方实际使用数额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甲方的汇款凭证将作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凭据。

五、借款及还款账户

甲、乙双方的下列账户将作为双方借款发放及还款的重要依据,其中:

甲方贷款及还款账户: 开户行:

乙方贷款及还款账户: 开户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据甲方与贷款行贷款合同约定,甲方贷款总周期预计为 年期贷款,每一年度为一独立贷款周期,亦即每一年度末应将本年度贷款本息全额清偿完毕,方由甲方向贷款行申请发放下一年度贷款。

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将借款本息全额汇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账户。

七、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应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归还。

2、甲、乙双方在借款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发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

(1)经营机制变化,例如:承包、联营、合并、分立、兼并、托管、股份制改造、合作、与外商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案件诉讼(涉诉金额超出借款金额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

(3)歇业、解散、被申请查封、拍卖、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或撤销;

(4)注册资本、住所、联系方式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

(5)转让或处分、许诺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或其资产被指定受托人、接受人或类似接管人,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

(5)抵押物权属、性质发生变化或被主张权利、涉诉的。

对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视情况选择要求其提前偿还借款或提供相应担保,该主张不以贷款行是否提出主张为基础。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适用于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2、因贷款行根据主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用款额度及实际产生的违约状况,向贷款行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因贷款行追究先行向贷款行承担违约责任的,属于乙方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乙双方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因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罚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一切损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担。该损失若由甲方向贷款行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逾期还款而涉及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均有权向逾期方予以追偿。其中,因乙方逾期还款造成甲方出现银行贷款信用不良记录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其借款额5%的违约金。

4、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对方均有权追回借款本息,并要求其承担一切损失。

5、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欲变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各方同意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若因擅自变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损的,应赔偿受损方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任一方发出的通知、告知等书面文件均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送达不能的,通知方所发出的通知仍视为有效,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