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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十五篇

发表时间:2022-08-12

中学生经典读书笔记。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为此中学范文网小编特意整理了“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一)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文学史上第一步长篇巨著,它生动描述了19世纪前十五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生活画卷。

名著的主要资料是:在1805年,法国和俄国之间的关系恶化,即将发生战争。然而在俄国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我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感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院,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梦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淫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国人民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娜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这部名著再现了当时史诗般壮阔的社会风貌。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二)

手捧《红瓦黑瓦》,清新与自然地气息扑面而来,封面和封底都是水墨绘成的,湖边围着茂盛的芦苇,侧耳倾听,仿佛还能听见风吹芦苇发出的沙沙响声。水中的小岛上砌着几座瓦房,古朴却不简陋。瓦房外,古朴的石桥台阶上,一名男孩端坐着,手执胡琴入神地演奏着,耳边似乎传来了那悠扬的琴声。封面的颜色略显单一与灰暗,但却不乏灵性。

书中以油麻地为背景,以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讲述了林冰从初一到高三一路成长的历程,以林冰的成长为主线,同时讲述了他周围的伙伴们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理的人生成长历程。在他的周围,有命运坎坷的赵一亮、有添油加醋的许一龙、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有温柔如水的舒敏、有性格扭曲的乔桉、有猥琐懦弱的杨文富……这些人物在曹文轩先生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在这群少男少女的生活中,我读懂了爱、恨、情、仇。当杨文富为了不被别人欺负而选择出卖夏莲香,供出他和夏莲香的关系时;当马水清因爷爷去世而一蹶不振时;当乔桉因得不到关爱、友谊,含恨与林冰打架而把林冰压在身下时;当林冰从马水清的衣袋里掏出那封托付马水清帮他送给陶卉却未送成的情书,最终让它顺着河水漂流远去时;当……书中一个个感人的情境展现在我眼前,一句句质朴的话语回荡在我耳边,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

书中有一群敢爱敢恨的少年,有一群重情重义的少年。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羞涩与大胆,快乐与悲伤、欢聚与离别、热情与冷漠、爱与恨、情与仇……油麻地的淳朴生活,使林冰他们这群少男少女在不经意中成长,在他们成长的背后,是永远的红瓦房与黑瓦房。

合上书,细细体会书中的道理,也明白了:生活是一本很好的书,我们在生活中成长,在生活中学会如何做人、在生活中学会如何去爱。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三)

贾里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他就像一串可口的冰糖葫芦一样,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串成串摆在我眼前,让我骑虎难下,爱不释手,我喜爱秦文君阿姨,我相信她一定有一颗纯真的童心,只要拥有童心的人,才能写出贾里这样栩栩如生的男生笼统,也才能写出让咱们这么喜爱的文章来。

男孩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的故事真不少!这个男生聪明、热情、侠义,有时会做出标新立异的事,他的故事时时让哄堂大笑。其中“父子之间”这一篇让我感受最深,读着让人鼻子发酸:贾里不断都觉得父亲不断在庇护贾梅,贾里就对父亲冷眼相看,父子之间的话越来越少,贾里也没少受过呵斥,终于有一天父亲向贾里承认本人以前的过错,到如今贾里才知道这是父亲的用心良苦。让我知道,其实爸爸妈妈是世界上最爱咱们的人,咱们要学会爱咱们的爸爸妈妈,想象平时,经常由于我的不懂事,和妈妈斗嘴,故意和妈妈对着干,让我觉得我真实太不懂事了。还有一篇文章让我哄堂大笑:贾里成立了“老鹰服务队”,去为一个老奶奶服务,结果弄巧成拙,把老奶奶的家里搞得一团糟……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风趣的故事,有的让你哄堂大笑,有的让你激动不已,有的让你泪流满面,有的让你……这本书里还有许多不同凡响的伙伴们,他们经常会做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行动,干出点令任难趴相看的事情。有贾梅、鲁智胜、林晓梅等等。林晓梅是以装扮为骄傲,她有一次装扮了一个“云遮月”,林晓梅的发式、服装变来变去;王小明喜爱用眼泪来打官司,她每一次作文都只写几十个字,老师给她打低分,她就哭……

读了这本书,令我收获颇丰,幽默的言语,引人入胜的情节,浓烈的生活气味,让我感觉童年生活的美妙,也让我积攒了很多的好词好句。所以我顺便喜爱这本书,更喜爱男生贾里!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四)

最近,班里《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特别火,听同学说好看的不得了,我经不住诱惑,也买了一套看。

这本书语言风趣幽默,时不时蹦出来点《三国杀》之类的小插曲也让人觉得十分亲切,这才促使我再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看完了整整7本。

《明朝那些事儿》讲述了明朝从太祖皇帝朱元璋38年登基到年清军入关,大明王朝近三百年的兴衰,在这条长河中有于谦、杨涟这些忠臣,有死太监王振、魏忠贤这些奸臣,有浙党和宦党、东林党和庵党的明争暗斗,有严嵩和徐阶、高拱和张居正的首辅之争。

在忠臣里,我最喜欢于谦,一年级的时候我就会背“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小的时候就很聪明,可当他站在城楼上决定与也先决一死战的时候他还是没带兵打仗过得一个小小的兵部侍郎。我想敌众我寡,于谦绝对不会赢的。可是当他报出自己的作战计划时所有人都团结一心,最终大获全胜,也先不知道,这叫决心和信念。

在皇帝里我最喜欢朱元璋,从一个几乎一无所有的贫农到建立了27年的王朝的明太祖。把元朝的领地一点点的收入囊中,最后建立了明朝,表现出了他过人的能力。

在奸臣里,我最讨厌魏忠贤,没有他,明朝可能就不会灭亡。这都是因为不管事的木工皇帝朱由校,如果我是朱由校,早就把他拉出去凌迟灭九族了。

当然了,历史是不能改变的,历史就是是用来借古喻今,告诫后人的。总之,《明朝那些事儿》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大家可以去多看看哦!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五)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俗世奇人》,其中有一篇文章叫《酒婆》,它让我记忆深刻。

故事是这样的:在首善街有一家九等酒馆,酒只卖给穷人。这家酒馆没有菜,没有桌椅,只卖酒。买完酒后只能站着喝,这个酒馆只卖一种酒,是用山芋造的,价钱贱,酒味大。和入嘴里如镪水,得拿上喝下去,喝下去又上头,就像一种炮仗“炮打灯”于是这种酒叫“炮打灯”。这些酒鬼里最洒脱的是酒婆,酒婆喝酒就像把酒倒进桶里,出门后摇摇晃晃,但一到路口,酒就醒了。不是酒婆厉害,而是酒里添水了。后来,老板娘有喜了,老板去拜佛,发誓不再掺假。酒婆又来喝酒,可真货有真货色,酒婆摇德呗以前更厉害了,可她到了路口,竟没有醒酒,酒婆习惯性的向前走去……从此酒婆再没出现。

对于这件事,我有我自己的看法,酒婆之所以会被车撞的原因很明显出在老板身上,酒婆会喝真的“炮打灯”还上马路的原因是她已经习惯了,而以前为什么没事?因为以前的就里有水,不浓,没多大酒劲,所以酒婆一到路口,一惊,酒马上醒了。可毕竟后来是真的“炮打灯”酒劲大,没那么容易醒,其实老板有两种做法可以使酒婆不被车撞:

一、老板一开始就用真货,这样酒婆一开始喝,就知道它的酒劲大,会在酒醒后过马路。

二、老板一直都掺假,一样可以让酒婆不被撞。

然而当今社会还有许多像“炮打灯”这样的假货,像问题奶粉,问题疫苗、小厂家生产的气压椅等。都给我们带来了很多麻烦,如某些婴儿喝了问题奶粉,的了肾结石,许多家长泣不成声;还有一个婴儿喝了高钙奶粉,去医院检查,却发现严重缺钙,而且将来有可能展业站不起来。还有一些儿童接种了各种疫苗,本想预防疾病,谁料这些疫苗非但没有起到预防作用,反而制造了疾病……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六)

《草房子》这本书里,他没有任何令人厌恶的世俗,也没有一些勾心斗角,却有的是快乐、美、童真无邪的纯真童年。这些却是展现在油麻地小镇上的纯真童年。

在油麻地上,有一个喜欢荣誉的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乔,在许多集体活动都力争第一;有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小男孩桑桑,是校长的儿子,干过让人哭笑不得的傻事;也有一个走不出情感阴影的男老师蒋一轮,曾经深深地喜欢着一个多才多艺、亭亭玉立的女孩白雀,那个女孩也喜欢他,最后却都被迫成亲……

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着桑桑,这个男主角的。在这本书中,人们可以读出所有孩子的纯真童年,他们都有过一阵光彩照人的往事,也都有一段悲苦心酸的苦日子。但,无论是怎么样的往事,怎么样的苦日子,它们都是纯真的,也都是纯真童年中的其中一段。是的,纯真不一定是光彩照人的,不一定是绚丽多彩的,也不一定是快乐的。悲苦心酸的苦日子却是更高一层的纯真境界,因为只有这段苦日子,才能让孩子们更懂得珍惜,珍惜现在眼前拥有的。但人生路上也必须得有美丽、快乐,否则人生就不精彩了!俗话说,酸甜苦辣,样样齐全。

人生道路,不应该只有苦日子,也不应该只有美丽往事,而应该经历所有的人生味道。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七)

最近,跟随阅读小组的步伐,我阅读了太宰治先生的《人间失格》。虽说原意本是完成阅读任务,可不知为何,心似乎是被太宰治的笔尖狠狠地钉在了书上,久久地,沉浸在那个昏暗无光的世界中。它带给我的负面情绪,何止一个“丧”字?

听闻主人公叶藏的原型,就是作者太宰治先生。我于是搜索了太宰治生平,不出我意料的,他的一生的确是跌宕不平,且以悲剧结尾——五次想要了结自己,享年38岁。消瘦干净的脸庞,鼻梁高挺,眉目浓淡相宜,只是这张脸似乎有一个败笔——那对黑眼睛,像一潭深深的死水,安在脸上,一整张脸都似乎暗淡无光。

我似乎能理解为什么这本书使人看来如此痛苦了。主人公叶藏的后半生,他的喜怒哀乐似乎都是系在别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之中,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似乎也系在别人的喜怒哀乐之中。他没有了自我,似乎别人叫他活着就活着,别人叫他死他就从容赴死。父母给他的生命一点儿也不重要,可以被别人践踏也可以为了某个风流女子去殉情。可有没有想过呢,为什么偏偏只有太宰治能写出来这种人物,为什么偏偏就是太宰治?

难道因为他是天选之子?上帝就偏要叫他如此才华横溢?

只有经历过这比地狱更深一层的痛苦,才写得出如此阴暗得叫人心口疼的文字吧。

何其可悲,所谓的才华横溢原来是痛苦堆积起来的。人间对他来说不是不值得,而是容不下。他像游走在人世间的孤魂野鬼,拼命寻找自己的归宿。看啊,他五次叩响属于自己世界的大门,最终赶上了一趟末班车。天堂人满,地狱打烊,一腔的悲伤无处可去,宣泄于笔尖,留给人世我这活过的痕迹。

天堂人满,地狱打烊,我何去何从。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八)

今天,我们学了《永生的眼睛》这篇文章。文中主人生无私奉献,一心为他人着想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通过读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作者琳达的爸爸妈妈及她的女儿温迪捐献眼角膜的感人故事,说明了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展现了“我”的一家人的高尚情怀。

虽然人已经离开人世,但他们的眼睛还留在人间,来看这美好幸福的缤纷世界。文章写的很感人,他们一家人都是非常有爱心的。如果是我去捐献眼角膜,我一定不会同意,读了这篇文章,我也要向琳达的一家人学习,把我身体里的所有的完好器官捐献他人,让爱心的接力棒一程又一程地传下来。

我现在深深地认识到帮助别人是快乐之本,我会在今后尽我所能去帮助一切需要帮助的人。请大家记住,多帮助别人并不是坏事,有可能在你帮助别人的刹那间你收获了许多幸福。如同那句话: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的读后感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就是一个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特别是儿时生活过的地方。但这个“故乡”的范围却是可大可小的、在杭州,绍兴就是鲁迅的故乡;在北京,浙江就是鲁迅的故乡;而到了日本,中国就是鲁迅的故乡。在这时,“故乡”和“祖国”就成了同一个概念。所以,在有的民族的语言里,“故乡”和“祖国”是同一个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就是“祖国”,第一个字母不大写就是“故乡”。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十)

《聊斋志异》的作者是蒲松龄。《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讲的是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聊斋志异》中写了许多动人的爱情故事。如《小翠》中,王御史有一个儿子叫元丰,可是儿子很傻,到十六岁时还分不清男女,一直没有娶到妻子。王御史整日因为儿子的事忧心忡忡。后来,有一位妇女领着一位少女来到王家,说愿意让少女嫁给元丰为妻。她叫虞小翠,16岁了,整天欢声笑语,哄着元丰玩。其实她不是凡人,只因为她的母亲受过元丰父亲的庇护,让她来报恩。她治好了元丰的病,悄悄地离开了。文中的小翠是一个美丽的善良的小狐仙。她虽非人类,但是懂得知恩图报。

蒲松龄还写了许多反映政治方面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体现了追求公理,讲公道的愿望。《促织》写成名受官府逼迫,为缴纳供皇帝玩乐的蟋蟀,竟将为此而死的儿子灵魂所变的勇猛的蟋蟀献给宫廷,形象地写出百姓一命,不抵皇帝一区区玩物的残酷现实。

蒲松龄长期生活在社会的中下层对官府胥吏压榨残害百姓的不公现象多有目睹,并深恶痛绝。他一生贫困潦倒,又做了三十年的乡村教师,这样的经历恰好对他创作《聊斋志异》这样的文学著作极为有利。我从这本书上感受到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有几个。,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有追求,有理想,有素质,有道德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最后,还是以作者的一首诗为结尾吧:姑妄言之故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给唱诗!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十一)

今天,我终于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给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奥利弗所受到的欺负、侮辱都浮现在我眼前。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的活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小偷。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偷们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小偷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露丝·梅莱报信,说露丝·梅莱就是奥利弗的亲姨妈,并告诉了一些其他的事情。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不过后来他们洗面重新做人也使大家原谅了他们。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被不良的人逼迫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你永远是一个善良的人!

不过我更加的喜欢和佩服南希。南希才5岁时就被费金赶到街上帮他偷东西,一干就是十二年。17岁时遇上了奥利弗,为了不让奥利弗挨打,自己却被打昏了。后来,她向露丝小姐透露了消息,却被比尔杀死。南希真令人敬佩!

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十二)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在这个假期读完了描写人物的性情鲜明的名著,读完后感叹它真的是四大名著之一。果然很吸引人,让我兴奋!想起毛主席的话:读不完水浒传的不是中国人!感慨万千。

浪花形成了性格鲜明的人:雪中送炭的宋江,大胆如虎的武松,机智聪明的误用等。揭露封建社会的官僚反对民众,只用手遮天的社会状况。

我被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武松喝醉了,打死了孟浩等,但大家对宋江的看法并不一样。现在让我来选他一次。

宋江从小读遗属,接受传统教育,进入在三亚做yasi的社会,精通刀笔。他的出身经历和性格使他了解和体验老百姓的痛苦,有正义感,办事慎重,随机应变,喜欢劝酒。他有在官厅担任小李的习惯,所以知道法律,遵守法律。宋江到达阳山浦后,他把问题处理得比较周到,有人说他虚伪,是权术,这是他处理问题的手段。俘获雷霆的陈明,让卢俊义等。他犯罪的时候,官儿给他戴上了枷锁,别人开了枷锁,他说不行。这是国家的法律图。

松江的梁山前有义英雄、义访民盖,法律和义之间发生矛盾时,松江没有考虑法律。他为梁山的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为梁山男子汉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阎波锡。

宋江登上梁山,成为义军首领。他自己说文武方面没什么特别的,为什么能成为梁山博的头儿呢?这是因为宋江有以下优点:因为仗义疏财,在江湖上有一定的号召力。为兄弟着想,设法救出兄弟遇险。他有某些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例如三塔筑最战役,他从总结经验、调查虚实开始,注意把筑城和其他两个联盟分开等,总结经验。

接到申办案后,宋江成为朝廷的忠臣。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全人民的平安。超去世后,宋江将“家议厅”改为“忠议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松江的关键。接到安厅后,将梁山的“大川行道”旗帜改为“顺天护国”,他从起义军首领走向服从朝廷的殉臣。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爱国,皇帝代表国家,法院不负我,我不负朝廷。他不听吴用等男子汉的劝阻,征募起义军领导人方拉,打得很惨。

悲剧的结局宋江带领众人征召方腊后,原来的108名男子还有27人,其余不是牺牲或出走,赵正不相信他,伤害了他,死了。宋江去世前,怕李逵再次造反,怕李逵喝药酒中毒。

宋江的一生曲折,先是成为义英雄、梁山首领、长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后是悲惨的结局。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十三)

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就被封面上的一句话吸引了:“世界是属于勇敢者的,所以世界是属于我的。”我非常好奇这个“我”是谁?他何以如此自信?他又创造了一个怎样的世界呢?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巨人的陨落》描写了一战前后六个家族的兴衰变化:英国菲茨赫伯特家族、德国冯乌尔里希家族、俄国别斯科夫家、威尔士威廉姆斯家、美国杜瓦家和维亚洛夫家,整个故事从1911年写到1924年,主线人物覆盖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主要参战国(除了法国),涉及了美西战争、英王五世加冕、一战、十月革命、德皇退位、凡尔赛和约、啤酒馆等一系列历史大事。紧凑的故事情节、复杂的人物关系让人目不暇接,手不释卷。

小说虽然讲述的是一个个虚拟的故事,但书中描写的战争、历史是真实存在的。作者肯福莱特使用了 “虚实结合”写作手法,多条线索并行不悖。在作者建构出的世界中,虚拟的小说主角与真实的历史人物对话、较量、合作、竞争;在小说中,主角们或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战争、改变了战争,也被战争所改变。跟随着主角们的脚步,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20世纪那段从未真切感受过的历史。

《巨人的陨落》为我们展现了一个世纪前的残酷杀戮,繁荣与腐朽共生,热情与冷漠相伴,昔日的权威正统正逐步走向没落,而来自社会底层的新兴力量不断崛起。一个个年轻的生命为了未知的目的走向屠场,无谓的牺牲宝贵的生命。小说中,有一段情节描写特别动人:战争,除了疯狂的进攻,更多的,还有徒劳无益的等待;在休战期间的某个圣诞节,双方的战士们“全都站在无人区那片弹坑累累的荒地上,但他们并非在作战,而是围成几个小圈子,互相交谈着……他们拿出家人和恋人的照片互相传看,还拿出香烟给对方,想方设法说清楚意思……”其实,人们并不享受战争。正如书中茉黛所说的,在每个国家都是那些反对战争的人被否决。然而在战前像茉黛一样有洞察力的恐怕只是少数,只有经历过这么一场残酷的战争之后,才开始思考如何避免发生的战争。

巨人已陨落,那谁将崛起?无论是代表女性意识觉醒的艾瑟尔、茉黛,还是代表工人阶级、劳苦大众崛起的比利、格雷戈里,他们都积极向上,热情似火,为了个人的命运勇敢地与整个社会的偏见、不公积极抗争,显示出了完全、极致的生命之美,就像一团团红色火焰,照亮了20世纪初黑暗沉寂的天空。时势造英雄。我想,正是有了这些敢为人先、不断抗争的英雄们,历史才有了今天的新面目吧。

是的,未来是属于我们的,我们才是未来!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十四)

古希腊有位名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要使人信服,一句言语常常比黄金更有效。”

在生活中,当我们听到他人对自己的优点称赞以后,再去听一些不愉快的话,自然会觉得好受一些了。

作者在文中列举了名人林肯写的最著名的信,在这封信的内容里,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林肯是如何改变一位总是夸夸其谈的将军的,而且此时正当是举国的成败命运可能要系于这位将军行动的时候。作者指出,这恐怕是林肯总统以后所写的最言辞锐利的一封信,但我们还是要注意的是,在他说到他的严重错误以前,他是先称赞了胡克将军的。林肯没有对胡克将军的这些错误评判,而是更加委婉,更富外交手段的指明。他在心中写道:“有些事我对你不是十分满意。”林肯还在信中这样说:“我相信你是一位智勇双全的将军,那当然是我所喜欢的。我也相信你不会将政治与你的职务混淆起来,在这件事情上,你是对的,你的自信,是一种有价值、不可或缺的性格。你有志气,这在相当程度上是有益无害的。但是,当我让伯恩赛将军带领军队的时候,你却出于个人意志,竭力阻挠他。在这件事情上,你对国家和一位战功显赫的同僚长官犯了一个大错。

在这封信中,林肯总体在骨子里隐藏着一种非常严肃的谴责,但字面上却依然委婉诚恳,娓娓动听。这就是林肯的过人之处,这种处世哲学我们日常的生活和工作极其有效。

所以,要想改变一个人而不引起伤害的第一个原则就是:我们要从赞扬和感激他人开始。

初中生兴趣阅读的读书笔记(篇十五)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