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发放应急预案(精选十八篇)
发表时间:2026-07-27⬘ 补贴发放应急预案 ⬘
2016年河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河北省发布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用工场所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从2015年开始向劳动者(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劳务派遣工由用工单位随本单位劳动者执行。
根据河北省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实际情况,夏季高温津贴实行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区、县(市),每年从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
津贴标准为: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以作业环境为依据并以实际出勤作业时间确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元。
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者,视同室外作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
企业因按本通知标准支付夏季高温津贴而增加的支出纳入工资总额。其中,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今年(首次)在基数外单列,以后核入工资总额基数,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应增加协商总额。其他用人单位按本通知标准支付的夏季高温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渠道解决。
夏季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时期作业付出的超常劳动消耗和特殊支出的一种额外劳动报酬补偿,夏季高温津贴不能计入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不能与原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企业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津贴项目和标准相冲抵。
夏季高温期来临,人社部等四部门上海、广东等多地的高温津贴进入发放期。但是河北不在其中,有网友反映河北就没有高温津贴。河北省目前还没有制定实施高温津贴的相关细则,发多少津贴还只是依靠企业和用工单位的“自觉自愿”。
夏季高温期来临,人社部等四部门上海、广东等多地的高温津贴进入发放期,但是河北不在其中。有网友反映多年没有领到高温津贴,有许多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没有进行调整。专家表示,要明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以促进高温津贴的落实。
目前,全国各地相继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一些地区连续出现高温天气,高温津贴话题也引发民众关注。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进入发放期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均已明确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而自上海、广东、湖南等不少地方的高温津贴已经进入发放期。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但记者注意到,在已有标准的省份中,多个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未涨,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0年前的标准。
其中,山东的高温津贴是,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仍沿用2006年标准;广东每人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07年开始至今没有提高;湖南的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这一标准自2005年也未上涨。
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河北人没有高温津贴
根据媒体报道,一位建筑工人近日网上发帖表示,自己去年看媒体报道才知道高温津贴这回事,而且,自己和200多位工友已经5年都没领过高温津贴。
这则新闻的背后,凸显了高温津贴存在着的诸多尴尬现状:一方面由于宣传普及不到位,很多人并不知道可以领取这项补贴;另一方面,出于对经济效益的考虑,也有相当多的企业单位选择规避这些政策。
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用饮料、绿豆汤、糖茶之类的物品代替高温津贴。而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河北人啥时能领高温津贴?
据燕赵都市报记者快递员等露天作业人员的随机调查显示,多数工人对高温津贴知之不详。 [详细]
“高温劳动保护还需要具体政策,有了具体政策才会有据可依。”河北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王亚之称,目前河北省还没有专门针对高温津贴的相关规定,执行依据的是全国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地情况不一,不能一刀切,还需要根据省情和企业自身经济情况,制定一部相关细则。有了具体规定,执行起来才有力度。”(据燕赵都市网)
高温津贴何以不再看上去很美?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2012年联合修订并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高温津贴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够“硬气”。其一,高温津贴的法律依据不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只是一部行政性规定,其法律执行力略显不足。“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要求,更是缺乏强制性和威慑力。
其二,实际执行力同样不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管理部门年年都只是发布一纸通知,提醒了事。这样的执行力度,很难让一些企业放弃既得利益,也不足以让劳动者产生坚决讨要的勇气。
那么很明显,一方面,相关部门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情况,不能止于一纸通知,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改变“等投诉”的被动执法态度,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规定;另一方面,要对高温津贴的发放要求、标准、具体如何执行、违反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设立专门的法律规定,或者在劳动法等法律中,进行必要的规定与明确,为高温津贴作法律规定上的“升级”。
⬘ 补贴发放应急预案 ⬘
据扬子晚报微博消息称,高温费开始发放,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
高温费从本月开始发放
露天室内补贴方式不尽相同。补贴方式分为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像上海、江苏、浙江等为月补,浙江最高,为每人每月9月)。
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的,可到劳动监察部门匿名举报。
高温津贴发放细则
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这意味着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
高温补贴是为在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很多朋友开始关注,考虑着一问题2015年江苏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这是一个值得了解的问题,符合条件的话我们就可以领取到相应补贴。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2015年江苏高温补贴标准的情况。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备注: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中暑诊断为职业病享工伤保险: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办法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如果你符合2015年江苏高温补贴标准的话,就可以等待老板为你发高温补贴了。身边要是有朋友对此不清楚的话就可以互相普及下。
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今年江苏省的高温费暂不调整,依旧执行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这几天已进入高温“烧烤”、“桑拿”模式,许多户外工作者依旧在烈日下工作,“高温补贴”也成了不少劳动者关心的话题。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的高温费暂不调整,依旧执行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最迟10月底必须发放到位。
从2012年开始,江苏通过相关立法,“高温津贴”不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软性福利”,如果条件达到,单位拒不发放就是违法了。我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我省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高温费从本月开始发放
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发现,除了重庆将高温补贴对应的高温天气,设定为一般高温(中度高温天气(强度高温天气(室内补贴方式不尽相同。补贴方式分为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像上海、江苏、浙江等为月补,浙江最高,为每人每月天津为日补,重庆为每日5-15元;天津为每日24元。
尽管江苏今年不打算调整高温费了,但是从目前来看,江苏的标准仍旧位于全国前列,支付时间为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的,可到劳动监察部门匿名举报。
尽快出台
高温津贴发放细则
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这意味着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
记者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去年南京接到关于高温费的投诉和举报大概有
300多件。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情况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如果整改到位,就不予以行政处罚了。不过,该人士也表示,由于对高温费的规定只有原则性的政策条款,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企业在执行上有异议。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出台实施细则,使法律条款便于操作和执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暑期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权益保护情况是检查重点。今年我省高温费暂不调整,即每人每月9月),本月起就可支付,最迟10月底须发放到位。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可匿名举报。
除了高温费,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等都是此次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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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6
2016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杭州目前的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
该文件是指导性意见,暂不具有强制性,但大多数企业在执行都能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2016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9月)
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季(6-9月)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公共电汽车司机的防暑降温费为每年180元/人。对其他类型企业是否发放降温费,没有相关规定。
其他城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东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清楚了2016杭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之后,符合条件的朋友就可以关注下自己六月份的工资情况咯。
高温补贴对企业无明确要求:
市人事局有关人员介绍,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季(6-9月)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公共电汽车司机的防暑降温费为每年180元/人。对其他类型企业是否发放降温费,没有相关规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去年该部门曾给企业发放过通知,建议企业给员工发放高温补助费,但这并不是政策,没有强制性。不过,现在许多企业也主动为员工发放高温补助,只不过数额不定。
高温补贴不属于工资,用人单位须额外支付。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提醒,高温补贴不得列入工资,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
劳动者高温补助的相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10 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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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其中山东、陕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调了津贴标准。
例如,去年,山东省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140元。这也是该省自2006年以来首次上调这一标准。陕西省的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根据该标准,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元。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原因,实行夏季高温津贴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
多地标准数年未变 专家呼吁建立科学调整机制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记者统计发现,在已经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部分地区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涨。例如,广东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这一标准从2007年开始至今都未调整;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这一标准也是2008年就已制定的。
而与其他省份不同,目前,天津高温津贴已经实行动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
“根据现在的物价水平,每个月一两百元的高温津贴标准还是少了些。”北京某驾校教练王师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师傅说,因为属于室外高温作业,6到8月期间,他每月可以领到200元高温津贴。虽然这一水平已经高出了北京市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但是王师傅认为,相较于近年来的工资、物价上涨情况,补贴并不算高。
“高温津贴是岗位津贴,是一种劳动补偿,其调整还是应该与工资挂钩。”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分析称。
郑东亮表示,近些年已经有不少地区对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而未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并进行细化。
“怎么调?调多少?这些问题都应当认真研究,高温津贴不应是想起来就调,想不起来就不调。”郑东亮说。
全国开展专项检查高温津贴不能成“纸上权益”
近年来,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都曾多次强调,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不少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监督、惩罚措施。
例如,《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就明确,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即便如此,在一些地方或者一些单位,高温津贴仍然不能及时发放。例如,近期就有媒体报道,有建筑工地工人三年未收到过高温津贴。
而记者在北京地区走访发现,虽然不少像快递员、环卫工这样的室外高温作业人员表示,近年来有收到高温津贴,但很多人对于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并不清楚。
“我自己不知道北京市的高温津贴到底是什么标准,应该发多少?什么时候发?这些不太了解。”海淀区一名环卫工这样告诉记者。
对于部分地区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专家表示,目前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主要依靠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监督,监督管理工作比较乏力,惩处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较低。此外,劳动者在企业面前较为弱势,不敢更不会主张权利,都是高温政策难落地的重要原因。
“除了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外,也要让工人了解自己的权益所在。”郑东亮表示,高温津贴的发放涉及行业范围巨大,如果仅凭借行政执法很难完全兼顾,让职工了解自身权益,才能更好监督用人单位。
记者了解到,就在本月初,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知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被列入了检查内容。此次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其中,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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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高温补贴发放通知夏季是高温季节,经常出现闷热的天气,让人们感到烦躁不安。对于那些长时间工作在室外、高温环境下的职工来说,更是影响了他们的工作和身体健康。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并提高生产效率,我们公司决定在每年高温季节给予职工高温补贴。
职工高温补贴的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的,针对各职业的高温作业补贴标准也各不相同。对于那些长时间在室外工作的职工,每月将会获得500元的高温补贴;对于长时间在室内工作但工作环境较为恶劣的职工,每月将会获得400元的补贴;对于一些轮值工作的职工,我们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补贴。
职工高温补贴的发放将会从6月份开始,持续到9月份。职工们只需要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在上班期间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劳动法律法规,即可享受高温补贴的福利。而且,公司将加强对于职工高温作业的管理,尽力为职工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职工高温补贴的发放是公司对于职工权益的一种保障措施,也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希望所有的职工都能够充分利用这一机会,诚信守规,积极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再次提醒大家,在各职业的高温作业补贴标准制定的同时,也要注意安全和健康并重的理念,提高职工的安全保障和生产效益。
总之,从今天起,我们公司将会开始发放职工的高温补贴。所有的职工都将享受到更好的福利待遇。公司希望各位职工能够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满怀热情的投入到工作当中,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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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小伙伴们!夏季高温季节马上就要到啦!
提前学习高温下的职工权益,维护正当权益!
(一)除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五)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六)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而上海的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6月1日至9月30日4个月,劳动者共可以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即每个月200元。
(七)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何预防中暑呢
第一,要保持充分的睡眠
休息好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夏天日长夜短,气温也比较大,所以人体在这个季节当中新陈代谢是最旺的,因为消耗大,所以在夏季的时候,人们总是很容易感觉到身体的疲劳。因此每一天都保证充足的睡眠,对于大家来说更为重要。夏季不要经常熬夜,只有充足的睡眠,才可以让人体更好的休息,也可以让大脑和身体都可以在睡眠当中得到放松,这对于第二天的工作或者是学习而言,都是十分有利的,休息好了,同样也可以更好的防止中暑。每天晚上最好能够在十点之前就寝,起床的时间在六点左右。如果开电扇或者是空调入睡的'话,那么应该避免躺在出风口,防止着凉感冒。
第二,及时补充水分
及时补充水分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在高温的夏天,及时没有大量的运动,每天都会流失很多的汗液,这就会导致体内的水分以及盐分流失,这样的话同样也会引起中暑的问题,所以为了防止中暑,应该要及时补充水分,如果能够同时补充糖分,这样才可以达到更好的防中暑效果。
第三,多吃含钾的食物
在夏季要多喝盐开水、绿豆汤等,这样也能够帮助补充身体当中的盐分,在饮食当中,应该要尽量选比较清淡的素食,避免脂肪多的荤腥食物。很多时候会发现,一些中暑的人,都是因为少钾等原因造成的,因此适当补充钾元素,对于防止中暑是非常有好处的。含钾的食物主要包括很多豆类,比如说大豆、红豆、毛豆、豌豆等等。平时也可以多吃坚果,在很多坚果当中也富含丰富的钾元素。
第四,穿着吸湿透气的衣服
在夏季的穿衣方面,一定要选择吸湿性以及透气性更好的衣服,这样的衣服,才能够更好的调节体温,如果出现被汗水湿透衣服的情况的话,应该要及时更换衣物。在气温高的时候,应该要尽量避免在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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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相关部门要求,今年6月至8月北京将给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其中,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同时,高温作业将同时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津贴发放替代这些物品的发放。
33℃以上室内工作月补120元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相关负责人介绍,“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
不发津贴最高可罚1万元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对于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时出现标准低、打折扣,或者以饮料代替津贴或以津贴代替饮料等情况,北京市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大检查力度。同时,职工如果未按规定领取到高温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投诉。
据悉,各地高温津贴的标准有所不同,发放的月份也有所区别。上海为每年6月到9月期间发放,具体为每人每月200元。年平均温度较高的广东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具体每人每月150元。
■ 链接
室外高温津贴最低标准7年涨120元
2007年 北京开始设定高温津贴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及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室内作业人员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120元和90元。
2012年 四部委联合修订并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首次对“高温天气”进行界定。同时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
室内作业人员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180元和120元。
2016北京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高温补贴发放月份
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在68月份发放高温补贴。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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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全体员工:
大家好!随着新春佳节的临近,公司对每位员工在过去一年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同时也是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20xx年春节补贴发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放对象:
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2.发放标准:
根据公司福利政策及每位员工的职务、工龄、绩效等综合因素,确定每人春节补贴的具体金额。具体的`补贴标准将在稍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内部邮件或公告形式详细传达给大家。【wwW.G589.Com 幼儿教师教育网】
3.发放时间:
春节补贴将于20xx年xx月xx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汇入各位员工的工资账户,请大家届时注意查收。
4.注意事项:
请各位员工务必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补贴的正常发放。
如有任何关于春节补贴发放的问题,或未如期收到补贴的,可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我们会尽快为您解决。
最后,公司全体员工在此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携手并进,共同开创公司新的辉煌!
公司管理层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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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6
随着气温不断升高,不少在户外进行高温作业的人员可要注意了。近日,省人社厅明确了我省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高温天气露天工作的作业人员,每天可领到25元的高温津贴。
虽然还没有入伏,但持续走高的气温已经让很多人直呼受不了了。而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执勤交警、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等人群依旧需要坚守在岗位上。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环卫工人张师傅:“这两天就是天气很热,干完活就是一身大汗。”
记者:“知道有降温补贴吗?”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环卫工人张师傅:“知道有降温补贴,降温补贴给我们的钱,我们买些绿豆、茶叶、糖,泡水喝。”
近日,省人社厅明确了我省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其中,防暑降温费的执行范围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其中,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15号到9月15号。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月为单位发放降温费或者集中一次性发放。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东钢:“环卫工人作为在高温下作业的一线工人,我们每年从六月份开始,连续发放三个月的防暑降温费,直接打到环卫工人的工资卡里边。高温来临以后,我们就适时调整了(环卫工)的工作时间,每天早上七点到十一点是作业时间,然后中间十一点到三点就是环卫工人可以回家休息,(下午)三点以后,根据天气情况,(下午)四点或者五点,环卫工人出来把自己(负责)的路段清扫干净。”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如果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而企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1号到9月30号,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以上,各企业应该停止室外露天工作。劳动者若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3或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陕西每人每天25元补贴标准。而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
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去年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就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这笔津贴。
从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防暑降温费:室外15元/天
与高温津贴不同,还有一种福利叫做“防暑降温费”。从事室外作业的人,每人每天有15元的`防暑降温费,其他人则是每人每天10元。
这笔钱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在内均可领取,从每年的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钱从哪来?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
来自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信息,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
比如,一名在户外作业的建筑工或保洁员,除了领每天高温津贴,这样做是不对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能用发放降温品来替代,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如果劳动者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但是却没领到这笔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来督促企业进行发放。
相关阅读:刘明月:高温补贴为何总是“降温”难?
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而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
夏季是该送“清凉”的时候了,高温补贴都被大家惦记着呢?但是高温补贴的发放却是听起来让人动心,看起来很美,实际上无奈。
高温补贴本也是有法可依的,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又有几人真正地享受到了高温补贴,又有多少高温补贴是自愿发放的?为何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样的难以实现,夏季“降温”这样的难?
缺乏监督和惩处的企业,没有“压力感”。高温补贴也是钱,在钱的问题上有很多企业主还是很“抠门”的,秉持着能不发就不发的原则,节约一分是一方的态度,让高温补贴没戏了。这其实是因为对企业发放高温补贴的监督缺乏和不发高温补贴也没有事的现实语境所造成,才让他们缺乏了主动发高温补贴的认识。
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薄弱。高温补贴的获得本身就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担心因索要补贴而丢工作,大多数人都是“忍”过去,这不仅仅助长了企业不发放高温补贴的气焰,更是维权意识薄弱的表达,这需要有能为劳动者撑腰的免费法律服务,让他们敢于索要自己的合法所得。
喊话千遍,不如落实一遍。高温补贴的雷声打得再想,也不如雨点来得喜人,只有雨落下来了,群众的笑容才会更真实,群众身上才能感受到了“降温”带来的喜悦,让这个夏天能够清凉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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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室外行业领不到高温补贴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效益好的单位高温补贴从建筑领域、快递行业、外卖等室外作业人员并没有相应的高温补贴。
“从来没听说过高温补贴。”在牡丹区一建筑工地,这里工人们的回答几乎都是一致的“我们都是劳务工人,和包工头约定的口头薪资,除了出苦力的工资外,什么保险等福利是从来没有的,更不要说高温补贴了。”
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快递行业,快递员每天不管风吹雨打、严寒酷暑,都必须把快件准时送到客户手中,但是发放高温补贴的物流公司寥寥无几。一名快递员告诉记者,他们经常在烈日下进行户外工作,应该是符合条件拿高温补贴的,但是并没有这项福利。
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但齐鲁晚报记者采访获悉,许多户外工作者,尤其是私企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拿到这部分钱,却要忍受着热浪,坚守在一线作业。
“高温补贴一般是职工和企业签订正式合同,规定才起效果。”菏泽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建筑行业等职工流动性大的'单位,高温补贴发放执行起来相对比较麻烦。
“绿豆汤”不能冲抵高温补贴
按照规定,菏泽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经济效益较好、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每年可按9月两个月防暑降温费。根据相关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企业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可以向人社部门反映,或拨打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以及职工维权热线12351。如果投诉人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的话,总工会也将全力配合跟踪事件进展。
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7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7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7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70元/月;130元/月)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高温补贴条件
1、气温达37℃以上,下午暂停户外施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清凉饮料”不能抵补贴
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补贴发放应急预案 ⬘
目前,潍坊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连续出现高温天气。近日,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监管力度,改善劳动者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此外,记者获悉,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按照潍坊市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月4个月计发。如果劳动者高温津贴方面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气温超过35℃应减少室外作业时间 超40℃停止露天作业
记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是要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
同时,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需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补贴每人至少80元 企业不发放补贴最高罚2万
据介绍,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全部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潍坊市目前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用人单位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劳动者高温津贴方面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近日,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监管力度。记者获悉,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按照潍坊市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月4个月计发。如果劳动者高温津贴方面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气温超过35℃应减少室外作业时间
超40℃停止露天作业
记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是要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
⬘ 补贴发放应急预案 ⬘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人社部门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清凉饮料”不能抵补贴
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2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投诉!
根据《办法》,高温津贴不是可发可不发,而是一定要发,不发高温津贴就意味着没有足额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另外,劳动者还可以打1233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
高温津贴不能只是“看起来很美”
让高温津贴制度从纸面落实到行动上,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对于劳动监察部门而言,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哪些企业的劳动者通常从事高温作业要做到心里有数,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督;有关部门还要积极通过媒体等渠道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让更多的劳动者知晓高温津贴是一项法定福利和其发放标准,鼓励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形成企业内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
炎炎夏日,每月一两百元的高温津贴,数额虽少,却是国家对劳动者的体恤,体现了政策人文关怀的暖意。这份情意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让劳动者真真切切地感怀于心。“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政策要想真正造福于民,还得在执行上下一番功夫。
温馨提示: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但是,上述三种情况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并且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所以,用人单位必须按要求同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和高温津贴,仅仅只提供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防暑药品是不能代替高温津贴的。
⬘ 补贴发放应急预案 ⬘
全体伙伴: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及标准:
发放时间:6-9月份共四个月;
发放标准:食堂、保安、保洁、司机、水电工等岗位200元/月/人,其他工作人员150元/月/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当月请假(各类假期)超过10天(含),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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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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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第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海南、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 补贴发放应急预案 ⬘
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我街道认真开展调查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街道工委书记段平华为组长、主任李娉婷、纪委书记宁燕、组织委员刘金泉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一、接到文件后,我街道迅速召开了党工委会议,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文件中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争取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检查的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自查,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执行区纪委下发文件要求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使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按照区纪委文件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专项治理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在街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街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街道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贴,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维护党工委和办事处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补贴发放应急预案 ⬘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2017乡镇补贴发放办法【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三、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对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是否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六、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5年3月26日
2017乡镇补贴发放办法【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5〕34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精神,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及经县(区、市,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设区市以上(含设区市)直属部门批准派驻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乡镇工作补贴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三、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本通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6月12日
2017乡镇补贴发放办法【3】
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含上级政府派驻乡镇机构6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月标准为,乡镇工作时间不满10年200元,满10年不满15年260元,满15年不满20年320元,满20年不满25年380元,满25年不满30年440元,满30年500元。
对少部分条件特别艰苦的偏远乡镇,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核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100元。
三、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脱产参加学历教育、借调等离开乡镇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的时间,不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省财政将乡镇工作补贴支出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范围,因乡镇工作补贴增支形成的县级财力缺口,作为测算县级收支缺口的因素,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
五、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六、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是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利于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政策落实到位。
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七、本实施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 补贴发放应急预案 ⬘
2016年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9月),每人每月200元。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据了解,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最大限度保障高温津贴切实使用到高温劳动者身上。
2016年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从2012年开始,江苏通过相关立法,“高温津贴”不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软性福利”,如果条件达到,单位拒不发放就是违法了。江苏省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我省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江苏省发放高温补贴的月份为9)共四个月。
江苏省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9月)计发,每人每月200元。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可投诉
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这一观念误区,市人社局提醒: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求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此外,劳动者还可拨打12333投诉咨询电话主动维权,劳动监察部门会保护维权者的身份信息。
部分地区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浙江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12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0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80元/月。
重庆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陕西
每天10元。
海南
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 补贴发放应急预案 ⬘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高温作业中暑可否申请保险?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办法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根据《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的规定:
一、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二、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以及在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津贴标准。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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