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优选十三篇。
古语言: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的过程就是大量感触和思考涌现的过程,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我们能从优秀的读书笔记中写到什么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优选十三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许三观?许三观为什么要叫许三观?一时无解,那么请跟我来。
观时代:
时代是一块刻板,它规矩着每一个字的写法,每一个人的活法。每个时代都提供给属于那个时代一代人特有的记忆,特有的体会。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练钢,还有什么?我爷爷、我四叔他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国家就像是从前的地主,当然国家不是地主,应该叫人民公社。时代送给他们的第一场浩劫叫做人民公社化运动。饿呀!吃饭成了最大的问题。那时人们唯一的愿望就是活下去,身体强烈的反抗,已经由不得精神有追求了。那些时日,生命真的很脆弱。到城里来要饭的人越来越多了,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本来葱郁的夏季,再强壮的树,也只能看到荒芜。
比饥饿更残害人的,也就是了吧。那时候人们不谈尊严,因为早已不见其踪影,一大批知识分子被迫害,甚至不解世事的最普通的群众也会莫名其妙的受牵连。我这辈子没见过街上有这么多人,胳膊上都套着个红袖章,游行的、刷标语的、贴大字报的,大街的墙上全是大字报,一张一张往上贴,越贴越厚,那些墙壁都像是穿上棉袄了。也许参与这大革命的人跟本就不理解他们自己在干什么,大家都这样做,也就跟着干了。委屈了一个个倔强的灵魂,多少人受不了这种惨无人道的蹂躏?多少风华正茂披上了恐惧压抑的颜色?尊重和人性被掩在大江里,远去了。
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于是青年们离开故土,下乡去了,忍受命运的孤独劳苦。或许更艰苦的环境能造就更坚忍的性格,或许也毁掉了一些鲜活的生命。但是他们怎么办?无能为力啊!什么时候才能解脱?为什么一句话就可以决定很多人要有哪些经历?我想,历史会解答的。
观人性:
许三观的一生是由苦与血交织成的,同时心酸中也充溢着仅由他的身份才能理解的幸福,那在巨大的苦难下依然掩不住挣扎在无奈中的幸福。实话说,我很钦佩许三观的意志与坚忍或是说他的爱。他尊重生命,也用他的善意养大了一个亲生儿子,当然这对他来说也并不容易。由刻意的排斥到真心的接纳,是他的仁爱与责任逼迫他的。许三观很可笑的地方,他为了抹去何小勇为他带去的不平等,又去强奸了林芬芳。然后他在家中也不再神气了,到真像认错似的,开始操持家务,尽管这没有持续很长时间。许三观懂世故,会交际,也会忍耐。有求于人,你没办法不去讨好,这甚至演变成了生存定则。
对于许玉兰,我一直反感她的虚荣在物质极其匮乏的年代仍旧追求打扮。但转念一想,活出自己的乐趣,也并无不可,她是幼稚的,庆幸她只关注些家常琐碎。她活着,用她的话说是因为许三观,因为他的三个儿子。所以尽管她被污蔑成了妓女,被剃成了阴阳头,仍旧顽强地活着。可见尊严并不是她的软肋,她甚至一点也不在意,挂着牌子在大街上陪斗。漠视种种侮辱,坚守着自己的信念,我赞同这种不软弱、不求解脱的生活。阴霾过后,总还会有光明,这一点,是种大智慧。
李血头则是典型的黑暗时代下的腐败人物。他会为了一己私利而漠视生命,他会展现经贪婪调味过的同情心。但是这种非正义在当时没有人去打倒,有求于他的人会不惜一切的纵容他,他接受这些好处被视为饱含无奈的理所应当。严峻的形势下,走投无路的人如果真找不到李血头们或许更是一出悲剧。但我仍希望这种现象不再发生,这种人不再存在。多做些慈善吧,世界会好些的。
书中还有些单纯质朴的人。他们没有幸免于难,但他们的形象是温和的、最动人的,却又是最无辜的。许三观的爷爷和他的四叔是留给他最初温暖与感动的人。一辈子勤勤恳恳,却也由了命,没有了田地,也就等于失去了生活来源。唉!不由得心生怜悯,却也无奈。那个时候,哪有人可以帮他们?根龙与阿方也是在时代的压迫下才不得不以残害身体的方式来维系生存的。命运这条船驶进了风浪,可是他们却不是舵手。
观未来:
知道过去有多苦,才真正的信服了现在的甜。同样的我们也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没有不计其数的人脉关系。但不一样的是我命由我不由天!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你若精彩,天自安排。躲在翅膀下的我们,需要考虑的真是太少。相比于生计,我想其他都微不足道了吧。所有的毫不费力,都来源于非常努力。我们拥有和平稳定的生活年代,更要去珍惜。国家的强大是国民幸福感的直接来源。我相信,我们是下个时代的主宰,我们渴望着强大。
许三观为我们重现了那段历史。那一代人是祖国成长的见证者,是陪祖国一起挣扎过的人。解读那段苦难,不止为批判,更是为赞扬。保留那些坚韧的品格,以史为鉴,然后开创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先看的电影,再看的原著。也是看完《许三观卖血记》之后的第二部余华的作品。
还是和电影做下比较吧,电影虽是禁片,但是书中比电影中跟写实。电影中福贵的一双儿女的死都间接与他有关,但是书中他一双儿女的死但是由于当时社会所造成的。书中直接揭露当时社会中的黑暗与苦难,而电影中则是为这种事找了个理由,所以为什么电影是被禁的呢。难道说不知即不存在吗,在吃饭的时候和同事谈到特朗普的所作所为,说他要下台了,然后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就会再次选人、做斗争……有一句话我记得挺深得:像我们中国就不会有这种斗争。我当时就觉得好笑了,国人对国家的认知到了这种地步了吗,这种现象恐怕是那些人最想见到的吧。我们这一代对新中国的前几十年了解还是甚少,大多都被掩盖了。也是不想面对,但是不面对就并不代表不存在了吗。
好吧扯远了,说回书。这部作品的写书手法是我第一次见,书里的的人讲故事给书外的人听。书中福贵的一生可以说全是在白发人送黑发人,到最后成为孤身一人却还是坚持活下去,虽然我现在还不懂这种坚持,因为我时常会一眼看穿的一生,也不知道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在历史的长河中沉底吗。唉,可能后面会慢慢懂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世界本多挫折,应以坚持面对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不知不觉间,忽然发现自己读书的时间越来越少。感慨这时间变得愈加紧凑,但是忍不住去想抽出一些时间来好好的读一本好书。抱着这个想法,我来到了已经许久未至的书店,买下了《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的主角并未做出什么大事,也不是什么有着大智慧的人。然而就是这样普普通通的的人,着实让我学到了很多。
人生并非一帆风顺,当遇到到荆棘时,当要勇往直前。遇到一些小挫折时,大部分人都能够轻松应对,不会太过艰难困阻。但若是会对人生造成太大影响,又或是对自身会有重大影响的事情是,总是会有着很大的压力,然后就会停顿,甚至退缩。但许三观没有放弃,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家人。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我看到了许三观对于大儿子治病的情节。在那个年代,对于一个并非自家人的人来说,是不受待见的。但在许三观知道他那非血亲的儿子快要病死时,选择卖血给儿子治病。在这段路上,是旁人的不解和医生的不满,因为他实在是太虚弱了,就像是风中残烛一样,仿佛是下一秒就要离去。作者并没有详尽的写儿子的情况,而是将一个为孩子的父亲形象刻画的淋漓尽致。他为了孩子,不曾停下,也不曾后退,勇往直前。
人生像是一幅一幅不同的画卷,这部作品折射了当时许多依靠卖血为生的人们,但相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本书的主人公结局是好的。但就本书的主人公来说,虽然他并不是很乐观,但他会在困难时宽慰自己和家人。在饥荒之中和家人们和妻子被人们胡乱批斗时,他都以自己的方式来缓解家人的不安。或许正是因为太过于贴近生活,才让我的感触更加深刻。我很佩服他,太多的困难向他压来,但一次次的选择了坚持下去,并且化解困难。
在我第一遍读这本书时,没有丝毫的停顿,我完全的陷入其中。刚读完时,是没有那么多深刻的地方。主人公因为不同于他的村中的人,不会经常地卖血,所以他的寿命要较于村中的其他人更长,作品中也暗示了经常卖血的人身体会变差,多死与其他的疾病。这里的悲哀确实使人悲伤,但归根结底还是人民的贫困与知识不足。然而在当今的中国中,人们的生活更加富足,实现了全面小康,中国的文盲率也是很低,中国从艰险中走来,变的富强了。
正午的光辉洒在身上,没有什么不可战胜的困难。有的只是一颗畏惧的心,迎接太阳,接受光辉,敞开自己的心扉,去迎接世界的挑战。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看完了《活着》郁闷了一阵子,所以什么都没说。因为怕文字略显单薄表达不出福贵悲壮的一生,又怕表达的不对误解了作者对于那个时代的理解。
所以战战兢兢的读了这本《许三观》读到中间的时候一度读不下去以至于总翻到后边看许三观是不是为了自己家庭的责任、为了自己心爱的儿子而将命卖给了那个是时代,还好还好。幸福的大结局。
可能这本书诠释了最好的爱情,你哭你闹我终归是放不下你的你打你骂我终归是爱你的特别是最后他们到胜利饭店吃着三盘炒猪肝的时候我承认我哭啦。
但对上世纪的那个时代总无法完全的理解和体会,于我来说,它似带着几分荒诞色彩般令人难以置信。
许三观生活在那个时代,那个疯狂的时代,那个极度困苦的时代。当生活的重量一次次将他踩在脚下时,卖血是这个朴实纯良的人能想到的唯一出路。他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为一乐治好了病,也为二乐某了出路。
血于他而言好似上天的恩赐,在每一个生活的关口,李血头的针管便是上帝为他留的出口。这些年来,卖血已不单单是一种挣钱的途径,更逐渐成为他实现自我的一种方式,从中他看到了自己于这个家的价值。
然而,当生活的困苦正一步步远离,当现实终要放过这个可怜的老头时,他却无法承受。当新来的血头讥讽他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时,他的自我价值崩溃了。他不断重复着“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
所以,当生活放过了我们,我们又能否放过自己。深思……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真情真意、充满善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以男主人卖血为主线的一部小说。许三观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面对生活中一次次困难和打击,他一次次用卖血去换取金钱,帮助他度过当时的难关。他卖血大多是为了别人,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私情、为了家庭等,很少为了自己。
许三观第1次卖血的钱帮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第2次卖血是为赔偿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并保住了他全部的家当。第3次卖血是为了私情,为“报答”林芬芳。第4次卖血是看孩子们饿的可怜,卖血带家人去吃面条。第5次卖血是因一乐下乡插队生病,卖血帮一乐改善生活。第6次卖血为使二乐早日回城,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随后因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为救一乐,他沿路多次卖血。最后一次卖血是他突然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去医院卖血,但因年龄大,遭到年轻医生的侮辱,卖血被拒,没有卖成。
卖血被拒的许三观伤心万分,哭着在大街上一圈接一圈走,他感到自己被时代所抛弃,感觉自己像一头被抛弃的老黄牛,感觉自己再无用处。但他的妻子却一件件地诉说着他为家庭做的贡献,在他妻子和儿子的心中,他依然无可替代。
除了卖血帮助家庭和亲人外,许三观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对家人、对儿子深深的爱。如:饥荒时刻,妻子多煮了一碗粥加糖为他庆祝生日。许三观却把粥让给自己的孩子喝,只让孩子们给他磕头当寿礼。如:他卖血的钱一开始不舍得给一乐买面条吃,但找到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后,最后还是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当他们看到胜利饭店的灯光时,他不再骂一乐,并对一乐突然变得特别温柔。如:许三观为了二乐的工作,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并舍命陪二乐队长喝酒。主动让粥、特别温柔,舍命陪酒,说明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深深地疼爱着他的儿子们。
如:许三观为了救一乐,被迫多次卖血。在大冬天,他走到有积雪的河边,用碗端起冰冷刺骨的河水喝,一碗接着一碗。因卖血导致他全身发抖,盖了四床棉被还感觉冷。在松林,他为了多卖血筹钱,抽血过频过多导致自己晕倒,差一点把自己卖死。面对逆境,许三观没有抱怨命运,也没有抱怨儿子,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了许三观对亲人的爱之外,书中的其他人物也展示出了自己真善美,如:二乐发现一乐生病,在冬天的风雪夜,背着一乐走了一个多小时,脱下自己的棉袄给一乐盖上,并在风雪夜再次狂奔为一乐取被子。一乐得病后,许三观找三乐借钱,听到一乐有重病,三乐把仅有的12元钱全部拿出来交给许三观,这都展示了深深的亲情。
许三观找方铁匠借钱,方铁匠干脆爽快地把口袋里的十元钱(或许是仅有的十元钱)借出。在林浦,许三观冬天喝河水时,河边的居民主动送热水。在百里卖血后,许三观因体质弱无法行走,街上的人及时将他背到宾馆,为他盖上四条被子,并帮助许三观买面条吃。这都在一定程度,表现出来人与人之间的善良。
此外,许三观在船上阻止来喜兄弟到继续卖血,并告诉他们尽量不要卖血,除非特别缺钱,至少间隔三个月再卖血。来喜兄弟把自己身上的血卖出,帮助许三多换钱给一乐治病。来喜兄弟为给许三观省钱,谢绝让许三观请吃炒猪肝喝黄酒,道别时,并邀请许三观去做客。萍水相逢、善意相处、真言相赠,美哉美哉。
面对种种困境,普通平凡的许三观没有抱怨,没有通过偷、抢等不正当途径弄钱,他始终坚持善良,为了家庭的维持、为了亲人的幸福、为了度过难关,他一次次去卖血,卖血所得的报酬,勉强帮许三观度过了当时面临的困境。
许三观一次次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尽力把自己的家人照顾好。宁愿苦着自己,也不能苦着家人。他是一位合格的父亲,也是一位合格的丈夫,更是一位合格的公民。尽管他普通平凡,尽管他能力不大,但他始终坚持善良原则,勇于面对各种困境,不消极,不抱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及时去解决问题。或许,这才是我们要从《许三观卖血记》中吸取的正能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他们的生活即使无奈,但总是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中总会弥漫人性的暖意。许三观过着极其普通的生活,曾与家人和和美美,也曾因为天降灾祸差点失去家人,但到了最后他活得比谁都充满希望。
许三观,一个平凡的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年代里,为了一个个迫不得已的原因,一次又一次去卖血以维持生计,也为了他的家人能够平安健康。当儿子一乐得了肝炎,需要去上海昂贵的医院治病,他竟一路卖血,攒钱到了上海,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他用这样的方式去拯救儿子性命。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他无奈。既然无法避免浪潮的冲击,他就硬着头皮也要反抗。作者余华借许三观的故事提出了一个观点,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
为什么《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过的最温情的小说?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保持一种幸福感,就算在上海发了疯似的卖血也不忘吃猪肝喝黄酒。人生本就是多苦难,每个人对抗苦难的方法不同,有人选择逃避,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初心。许三观不同,他敢于直视,永远心怀希望。看见生活在动荡年代的许三观,仍然拥有一颗不平凡的心,我不禁自省。
我为何不能和他一样呢?还记得老家旁有一座山,爸爸少时上山来回好几趟找药材,就是为了多卖点钱补贴家用。爸爸很多次邀请我一起爬山,我勉强答应,但一到半山腰,都以山太高、路太陡等诸多借口,屡次放弃,丢下爸爸自己下山了。这导致我每年都会上山,却从未登上过山顶。逃避的我,只能在心里义正词严地为自己辩解:自找辛苦太愚蠢了。现在回想,我才是太愚蠢了。逃避困难不能解决问题,爸爸那时同我一个年纪,他已然爬上过山顶无数次了,看过山顶风光,而我却始终放弃,没有一次成功过。许三观一生曲折,可他始终保持对生活炽热而诚恳的心,从不逃避,从不放弃任何人,即便是对那个不是亲生骨肉的一乐,他也用最大的爱笼罩他,对他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我真是羞愧不已。
为什么自己生活在好时代,却每天喊苦喊累?没有经历粮食缺乏的荒年,没有穷到只能喝稀粥的地步,生活上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无比幸福,我却不能同他一般直视困难,克服困难。我想我不能再堕落下去了!此时此刻在我面前的是人生最重要的交叉路口中考,而我必须像许三观一样直视它,并且心怀希望,我想我一定能够成功。
当我不停奋斗、不断战胜一个个困难时,心中满满的激情与热血,就是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0)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我喜欢余华的小说,他的文笔活泼又老辣。他幽默又富有同情心,把人物塑造得干净利落。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是《许三观卖血记》里最馋人的一道菜。我想,找一个冬日的下雪天,把猪肝细细地切成片,裹上生粉,用黄酒浸着,猪肝放到油锅里炒三下,关火,清香就逼出来了,再温一壶绍兴黄酒……
省略号之前,是我半个月前(10月13日)写的东西。以前总觉得时间不够用,现在竟有更不够用的感觉。
杂事太多,保研之后,又只想赚钱,每日还得留出一部分时间来供自己“颓废”。七七八八算下来,早已没了闲情。国庆时颇有雄心壮志,想说今后每周读一本书,写一篇笔记。如今细细计较起来,“计划”总付笑谈中。
当初我是怎么想的呢,我想先写一写《许三观》里的吃食。我想写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那一盘惬意的炒猪肝,再写那些他用舌头炒出来的菜。
我爱下厨,锅碗瓢盆叮叮玲玲,最简单的食材有最鲜的味道。到田里抓一把小白菜,择掉根,水浸一遍,放着备用。开火,放油,过了一会儿,油温上来了,入锅,翻炒,加水,继续翻炒,盖一会儿,抖一勺盐,起锅,很简单。
小白菜不像红烧肉,红烧肉要慢慢炖。若是12点开饭,9点就要去菜场挑肉。雨润的肉最好,要一根五花腊条,让老板细细地切成小块,回来先焯水,捞出来,洗锅放油,先切几片姜放进去,把味儿逼出来再放肉。接着加酱油,六月鲜的上海红烧酱油最好,加几片冰糖,掰一个八角,放半锅水,盖上盖儿,这时候回头看一眼钟,10点刚过,小火慢慢炖,去田里掐葱,半把就够,用水冲一冲,细细地切成葱丝备用。
记得刚开始做红烧肉的时候,总喜欢加足配料,姜要切上七八片,八角要拿四五个,葱要掐够一把。我以为,菜之所以好吃,是因为这些“香料”;芡汁之所以浓稠,是因为我放了好多冰糖。
后来我知道,这些反而会毁了红烧肉。煮饭也如熬药一般,讲究君主臣辅,切不可喧宾夺主。简简单单的小白菜如此,绚烂缤纷的红烧肉也是。
再写什么呢,写一写一、二、三乐。
一乐最肖许三观,却不是他的儿子。我记得一乐靠在墙边,许三观不理他,许玉兰在哭。他想了挺久,他决定屈服,承认自己的身份,他要去认他亲爹,可是他亲爹不认他。一乐没有做错什么,但他似乎做什么都是错。
在因无知受到批评时,孩子们都像是一乐,他们不太清楚大人的世界,但却要为社会人的规则而受到责备,慢慢就靠在墙边,像是真的自己做错了什么,并承认了错误,承认了规则,承认了束缚。三乐不受重视,大孩子不带他玩,因为他还不够大,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尽管他也“年轻过”。读后感·每个孩子都有一段被忽视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他一个人玩耍,闲逛,一块形状有点奇怪的石头,一条在泥土里钻来钻去的蚯蚓,一阵迷人眼的烟雾,都能引起他莫大的兴趣,都能消磨掉大段的时光。
但等时间一到,他便丢下这些,跑去和人玩了,因为他也是大孩子了。
我对不住二乐,我忘记了他,忘记了关于他的故事,关于他的描写。他不像一乐那样受人注目,也不像三乐一样值得一提。他排行老二,中规中矩,平平淡淡,他像一个工具,一个被许玉兰拿来拆手套织毛衣的工具,他虽然有许多话,但他总是默默的,和许多行二的人一样。
还要写什么呢,我想,写一写这个小家庭经历的时代浪潮,但我实在忘了这本书的细节,我只记得有一段时间,他们把锅砸了,过了一段四处游逛着吃食堂的快活时光,接着便是挨饿,挨着挨着也就过来了。
我奶奶跟我讲过一个故事,也是挨饿。
我的小舅爷爷,饿的受不了,去米罐里舔米垢,跌进去半个身子出不来,急的哇哇大哭,左摇右晃,结果米罐一倒,从家门口一直滚到坡下。大家是又想哭又想笑,却都没有力气笑,没有力气哭。
时移事移,阳光之下,却无新鲜事。要热爱,混过日子,再论其他。许三观当年卖的是血,我们呢,也肯定卖掉了一些东西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1)
许三观和福贵一样,他们都是芸芸众生中的,苦苦活着的人。读余华的书,总是让我们心疼。
我总会心疼,是因为仿佛一直将书中的人物带入到祖辈父辈那一代。总认为,福贵、许三观他们是我的爸爸、爷爷、老太爷。
看书时,发现很多人对卖血前的准备进行吐槽,发现那时的人太傻了。我倒觉得,这个行为,是许三观最最伟大的时候。他愚昧的相信着血液就是气力,他十分害怕着自己会因气力的流逝而死去。但是,为了救儿子,他连着卖了三四次血,为了救自己的家于水火,他又卖了两次血。最初的卖血行为,是好奇,但是尽管他知道这样可以轻易地换来自己半年才赚来的钱,他依然没有以此为生。他一直在努力的过着自己想要的踏实日子。许三观不完美,他愚昧无知,但他愿为自己的妻子儿子,贡献他的一切。他在芸芸众生中很小很小,在妻子儿子眼中,很大很大……
他对自己的妻子是理解,对自己的儿子是奉献。他背着一乐去吃面时,他不怕丢脸给自己的妻子送饭时,人性里最美好的东西都在闪耀。
许三观得知自己不能卖血时的失望,让我十分难过。岁月可以轻易夺走父母的青春,我们这些儿女,一直都是隐藏在他们生命里的,他们不远拔出的无形水蛭。
我们喝着他们的鲜血长大,然后他们有一天突然老去,痛苦的不是我们喝了他们多少鲜血,而是我们再也不能依靠他们。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2)
余华的作品总是让人泪目,讲述着那个时代,解放前后的普通人的生活,他们都是会犯错误、会互相伤害的普通人,但同时,也都是有血有肉,最温情,最善良的人。
那个时代,给许三观和许玉兰这对夫妻,带来了太多灾难和困苦,但同时也带来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当我读倒许三观背着心碎的一乐,带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的时候,我第一次哭了。
之前许三观让一乐去认何小勇这个亲爹,包括一乐在外面打了架要花钱的时候,许三观也推卸了责任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我本以为许三观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但看到后面,我懂了,这是时代的悲哀,那个年代毕竟从别人口中说自己是“乌龟”,是让人非常没面子的。
但当我看到许三观带一乐吃面条的时候,我看到了伟大的父爱,这种父爱,超过了血缘关系,超越了一切。我知道,许三观这个人,在这本书里,活了。之后,从许三观送一乐回乡下而去卖那次血开始,到为了请二乐的领导吃饭又去卖血,再到为了给一乐治病,一路从家卖血卖到了上海!每一页、每一句、每一个字,当它们印入我的眼帘时,都是颤抖的,我很害怕,害怕余华会让许三观死去,害怕我最不能接受的结局。
还好他没事,还好余华让他活了下来.....全书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最后许三观老了之后,再去卖血,新的血头不仅不让他卖,还羞辱了他,他的伤心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因为我用阅读的方式,融入了余华的故事,并陪着许三观走完了他的一生。我明白他的感受,他的一生中,好多重要的时刻,都是通过卖血才能继续生活下去,他为了这个家,为了三个儿子,几次三番的去卖血。
所以触动我最深的,就是许三观最后在街上哭的时候,三个儿子指责他,许玉兰护住自己的老公,骂着三个儿子:“你们的良心呢?你们的命,都是你们的爹用血换来的,你们有什么资格说他。”然后,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不停的问他:“你还想吃什么?现在苦日子过去了,我们再也不会缺钱了,还想吃什么?想吃什么都行!”
这对夫妻,年轻的时候也吵架、也因为彼此的事情而争吵,但是字里行间流露的,却是真情,这就是我喜欢余华的书的原因,包括《活着》里富贵和秀珍的爱情,也只有在那个年代,才会有这样的真情!吵吵闹闹也是一辈子,东西坏了,缝缝补补接着用,而不是换新的,再换新的。这种没有一句甜言蜜语,却生死相依的爱情,让我觉得真,觉得暖!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想为自己卖,那个时候的他已经不需要卖血挣钱来应急,也不需要为了钱而拼命了。我想,他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自己,为了纪念自己的青春!他年轻时候第一次卖血,认识了根龙和阿芳,根龙因为卖血而死了,阿芳因为卖血喝水喝多了,也死了。后来又因为一乐生病,一路卖血到上海,而认识了两个年轻人来喜和来顺,和他们同行建立了深刻的友谊。他的挚友、至亲,都因为卖血而结实、而得以度过人生中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在那个没有通讯方式的年代,最好的朋友,可能就是十几年,或是有缘才会见到一次。但是这份感情却永远在你心里,永远期盼着对方能平安,快乐~
我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看完这本书,止不住的流下眼泪,想要跟人说点什么?想问问谁认识许三观?但无人可说。希望好的作品,会永远流传下去的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3)
终于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其实有了手机、电脑后就慢慢不喜欢看书了,以前是觉得看电视也乏味了,所以特别喜欢看那些青春言情还有科幻的小说,代入感很强烈。之后就看到了《活着》这本书,这也是看余华的第一本书,真真切切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真实面貌,以前的人生活多么沉重,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让很多人都活不下去了。
现在也记不清《活着》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只是记得讲述的是富贵的一生,从刚开始的很多亲人到最后只剩下一头牛和富贵。
现在又看完许三观的一生,觉得他和富贵也有很多相似之处,都象征着当时那个年代贫困农民对于生活坚强的意志,都是一个值得人深刻回忆的故事。余华的文字朴素而又直抵人心,每一个人物和环境不需太多修饰仿佛就在眼前。
许三观在一个很简单农民家庭,在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从刚开始的结婚生子到各种生活琐事,从一个青年到有三个大儿子的老年,许三观一生卖了许多次血,但都是因为家里的变故种种灾难而不得不去卖血。
我能深刻感受到那个年代活着是多么的不易,现在的生活没有那么多意外,例如1958年的“大跃进”,人民因为砸锅炼钢,只能去公共食堂吃饭,最后食堂一个接一个地倒闭,变成人民饥荒,什么吃的都没有了,一天只吃两顿像水一样的稀粥,为了不让肚子叫,吃完一家五口人都要躺在床上,从早躺倒晚。
相比于富贵,徐三观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我很害怕到最后他也会卖血死掉,那时候为了救自己的大儿子一乐,从林浦一路卖血到上海,给大儿子攒生病治疗的钱,路上被冷风吹得全身上下发抖,为了让自己的血多一点,还要吃盐喝冰冷的河水,有一次因为连续好几天抽了太多血,晕倒后送进医院,差点没了性命。
许三观是坚强的,也是幸运的,他给我们留下的是对生活的不屈服,对每件事都抱有希望,对每个人都憎恶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