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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4-04-17

2024景区应急预案经典十四篇。

经过仔细评估中学范文网认为“景区应急预案”是一篇值得阅读的文章,防震减灾须抓好,社会安定最重要, 我们必须保障灾区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制定应急预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考验的是我们应对风险的能力,我们会持续更新我们的网站欢迎您收藏它并随时了解最新情报!

景区应急预案 篇1

近年来,随着人们休闲旅游观光的兴起,山水景区成为国内外游客的热门目的地。然而,山水景区的安全隐患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山水景区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工具。本文将详细介绍山水景区应急预案,以及其如何确保游客的安全。

首先,山水景区应急预案是一套针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方针和行动计划。这些突发事件可能包括自然灾害、游客伤病、交通事故等。应急预案的主要目标是保证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合理安排撤离、救援和恢复工作。

一、制定应急预案的意义

制定山水景区应急预案的主要意义在于提前预防和解决可能发生的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包括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件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提前做好对应物资和设备的准备,确保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

1.风险评估和预警

山水景区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山体滑坡、洪水、台风等进行科学预测和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游客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应急组织与指挥机构

针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应当设立相应的应急组织与指挥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和任务分工。有序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保证救援人员的高效协同操作。

3.防范措施和紧急救援

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设立警示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强巡逻等,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对于突发事件的救援,应编制详细的救援计划,确保救援人员能够及时抵达事发地点救助受困游客,减少伤亡。

4.应急人员培训

建立应急人员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演习,提高应急人员的应变能力和救援技能。培训的内容包括急救知识、溺水救援、地震防护等,以及组织疏散和救援工作的操作流程。

5.交通疏导和应急设备配备

在景区内部和周边区域设置合理的交通疏导系统,确保游客能够迅速撤离。此外,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医疗箱、救生设备、灭火器等,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效果评估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执行各项救援和救助措施。同时,应当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在事件后及时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针对类似事件做出改进。

综上所述,制定和执行山水景区应急预案对于保障游客的安全至关重要。旅游景区应当与相关政府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合作,共同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培训和演习,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可靠的旅游环境。

景区应急预案 篇2


近年来,古镇景区成为了越来越多游客的热门旅游目的地。古镇以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和古朴的风貌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由于人流量的增加和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古镇景区的安全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为了确保游客的安全和保障景区的正常运营,古镇景区制定了全面的应急预案。


古镇景区应急预案是基于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发展趋势进行制定的,旨在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游客和景区的安全。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措施、组织架构、指挥体系以及协调合作机制等。


古镇景区应急预案明确了常见紧急情况的处理方式和步骤。例如,突发火灾时,预案规定了扑灭火灾的流程、人员分工和指挥系统。同时,预案还包含了针对地震、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处理措施。这些措施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并迅速帮助遇险人员。


古镇景区应急预案还规定了组织架构和指挥体系。为了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性和协同性,预案指定了负责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例如,预案规定了由景区管理部门牵头的应急指挥中心,并明确了各个参与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机制。这样可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各个工作组织能够迅速响应和配合,最大程度地减少应急事件造成的损失。


除此之外,古镇景区应急预案还包含了与外部力量的协调合作机制。在面对重大灾难或紧急情况时,仅有景区内部的资源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古镇景区与政府、公安、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预案规定了在应急情况发生时与这些部门之间的联系方式和合作机制。通过这种合作,可以及时得到各方的支持和资源,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应急工作中,古镇景区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和培训。每个员工都需要参加定期的应急培训,学习基本的急救知识、火灾逃生技能以及协助游客疏散等重要应急措施。这样,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得以提高,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冷静地做出判断和反应。


古镇景区应急预案是一个全面且系统的保障措施,旨在确保游客和景区的安全。通过制定明确的应急措施、建立科学的组织架构和指挥体系以及与外部力量的合作,古镇景区能够应对紧急情况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同时,通过定期的培训和演练,景区员工的应急能力得以提高,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及时的应对和决策。这些都为古镇景区的顺利运营和游客的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基础。

景区应急预案 篇3

为保障研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有效的预防各个环节接待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及各种不良的社会影响,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项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原则

园区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应急优先、重视抚慰的原则,除了需要保障顾客的安全之外,还需加强园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目标和可能故障简述

根据园区接待流程的特点,园区主要存在的危险目标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外部环境因素(自然灾害)、设施设备故障、车辆行驶安全和管理操作失误。以上因素轻则会导致游客摔伤、撞伤、擦碰伤等,重则可能会导致顾客等相关人员伤亡。

三、应急救援保障

1、带队老师所有带队老师和参与研学活动的人员皆培训上岗,要求掌握急救知识,具备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公司对相关的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定期对园内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每个员工熟悉发生事故之后的救援程序。

2、园区整体设施为确保游客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定期对园区的拓展娱乐设施、电子设备等进行检修和维护,尤其涉及到水、电。要对由棱角以及活动量大的区域进行软包处理,并对园区整体进行投保,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

在有可能涉及到危险的区域悬挂警示牌。一方面起到提醒入园游客增强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在意外情况发生后,避免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

3、出行车辆及行程为保障顾客的出行安全,对合作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的自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车辆是否纳入交管部门管理平台,是否投保以及正常年鉴,要求驾驶员出具符合驾驶资格的驾驶证以及三年无事故证明。

出行前线路规划要合理,避免高速路,避免危险路段,例如长距离隧道、山路、大货车通行密集道路以及涉水道路。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以及相应人员配备成立专项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并配备急救箱,常备自救药品例如创可贴、云南白药、蚊虫叮咬喷剂、纱布消毒水等等。

指挥部由总指挥负责,由专职或部分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维护工作以及应急救护工作。应急救援组由应急小组、设备检修组和事故营救组组成;

后勤组有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组长。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负责人:

应急救援组:

后勤组:

四、事件、事故后期处理工作

1、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对被救人员的安抚工作,做好对伤亡人员家属安慰、抚恤、理赔等工作;

对园区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所有事故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对严重损坏、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对使用的救援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定期的保养,并存放在相应的位置,如有必要,应及时更换。

2、事故处理工作重特大事故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设施、设备进行分析检修,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调查小组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事故产生的原因展开全面调查,应严肃认真、尊重事实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人员的伤亡情况,对相关事故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应当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注明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事故的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事故的概况等基本信息。

3、事故情况总结上报应急救援结束之后,应根据事故处理情况适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故情况分析总结,将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客观总结,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将救援情况、事故处理情况、善后情况、相关事故总结等上报主管单位,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各部门需对事故进行总结,接受教训。

景区应急预案 篇4

为了加强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提高景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旅游安全事故,做好旅游安全事故救护工作,实现旅游“安全、健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景区旅游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组织体系:

针对各类突发偶发事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其它各高管层人员为副组长,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综合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对突发、偶发事件进行协调、指挥,为加强组织领导并明确分工,下设三个事故处置小组。

1、安全应急救援分队,由安保主管任队长,队员各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

对景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负责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包括事故发生地附近居民)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

2、负责险情的排查;

3、负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秩序、保护现场;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旦在景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游客因滑跌、落水、疾病、食物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遇险、迷途走失等报警求助紧急情况,各工作点(岗位)员工要迅速报告本部门主管(负责人),部门主管(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并迅即报告信息中心(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当日值班领导。对报告已明确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和人员伤亡的,各级负责人迅速报告景区领导,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总公司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详见流程图)。

综合协调组进入现场,同时报告市政府、交警队、120。(如发生火灾,则报告119)

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协助交警指挥交通。

做好现场协调,安排救治伤员,通报情况,协助做好事故调查。

景区应急预案 篇5

景区公园是人们休闲娱乐、观光旅游的重要场所,但由于人流量较大,环境复杂多变,安全事故难以避免。为此,景区公园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保障游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并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一、应急预案编制的必要性

景区公园是人员流动性大、旅游设施多且复杂的特殊环境,一旦发生火灾、泄露等意外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制定景区公园应急预案是必要的。它能够帮助景区公园科学调度资源,迅速响应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急预案的制定还能提高景区公园工作人员的公共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提升景区公园的综合管理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环境。

二、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措施必须符合科学、实用、可行的原则,以确保预案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2.全面性原则:应急预案要全面覆盖景区公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爆炸、泄露、溺水等,以应对各种风险和危机。

3.灵活性原则:应急预案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能够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救援资源,最大限度地保护游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开透明原则:应急预案制定过程应公开、透明,以便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和监督,减少行政干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流程

1.风险评估:通过对景区公园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和风险等级,为后续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基础数据。

2.预案编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应急预案所涵盖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和流程。内容需要包括应急组织机构、指挥系统、应急救援措施等。

3.预案试行和修订:制定好的应急预案需要进行试行,通过实操验证其实用性和可行性。同时,预案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突发事件形势。

四、应急预案的内容

1.指挥系统:应急预案需要明确景区公园的指挥机构和指挥系统,并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流程。指挥系统应该建立健全,确保指挥信息通畅、决策高效。

2.应急救援措施: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包括火灾的灭火、疏散措施,泄露物品的清理等。应急救援措施要详细指明操作步骤、装备准备、人员配置等细节。

3.人员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需要配备相关的专业队伍,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演练。培训和演练要确保人员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信息发布和公众教育: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准确地向游客和员工发布信息,指导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此外,还需要加强公众教育,提高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能力。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与改进

1.实施过程: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制定明确的紧急通知流程,确保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并按照预案执行。

2.效果评估: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需要对应急救援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改进。

3.长期改进:随着时间和实践的推移,应急预案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突发事件形势和技术手段。同时,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

总之,景区公园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保障游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至关重要。只有在制定、实施和改进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和需求,才能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同时,应急预案的实施也需要各个部门和个人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共同维护景区公园的安全与稳定。

景区应急预案 篇6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总则

1、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我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综合协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制订本预案。

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合作联动、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处置有力。

3、适用范围

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经测算景区日承载量500人次,瞬时承载量200人次。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旬邑县博物馆游客最大承载量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罡

副组长:杨晓建

成员:全体职工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我馆最大承载量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当馆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启动本应急预案,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在情况扩大的情况下,应及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组长外出时,替代组长的为按顺序的副组长。

(2)参加上级召开的景区最大承载量相关工作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3)馆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向社会公告并同时向上级报告,并在上级指挥、指导、协助下,配合有关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三、具体要求

旅游旺季,游客相对集中,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这就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文明礼貌的言行举止,积极做好旅游的安全护卫工作,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面貌,树立旬邑旅游品牌。

1、提高安全意识,全力以赴,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2、着装整齐、统一,佩戴工作证件,行为规范,文明礼貌,充分展示良好的精神面貌;

景区应急预案 篇7

为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预防、应急与救援行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不断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旅行社督导组、景区督导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组,具体负责汛期安全工作的落实。

工作职责:

1、根据县防汛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汛期工作动态,视情发布防汛工作预警信息和启动防汛工作预案,召集工作调度会;

2、编写有关工作信息,统一对外宣传报道;

3、负责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负责安排工作车辆和加班工作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工作职责:

1、重点做好旅行社防汛工作,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

2、督导旅行社做好防雷、防风、防雨暴的物资准备和人员组织工作。及时检查维护避雷装置,预防雷击,制定防汛工作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确保防汛安全。

3、负责汛期旅游县场秩序监督检查,受理各类旅游咨询和投诉案件,及时处理因汛情产生的旅游纠纷,维护旅游县场秩序。

4、督导辖区内旅行社做好汛期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5、检查督导旅行社在汛期到来时,要求旅行社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团队行程,不组织团队到沿海一线,特别是滨海步行道、栈桥、海水浴场等沿海地带游览。对因汛情需要调整行程计划的,要做好游客的说服工作,避免产生纠纷投诉。提醒在外的导游和司机,做好团队车辆的行车安全工作,遇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时,不要强行出发。要绕开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泻洪地带、陡峭山路等危险地段,灵活机动地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游客安全。

工作职责:

1、检查督导重点旅游区(点)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备齐防汛物资,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2、指导景区制订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工作职责:

1、负责网上信息通知的发布;

2、负责网上各类文件上传下达,汇总各景区、旅行社的情况,及时向县防汛领导小组、应急办等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损害情况,每天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旅游局信息组报送。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沟通,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主动性。开展以五查(查预案、查组织、查物资、查通信、查值班)为主要内容的督导检查,发现薄弱环节,立即责令整改。

(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向本县区的旅游企业发出预警指令,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督查所属旅游企业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三)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确保联络畅通。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汛期动态,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景区应急预案 篇8

景区游船应急预案

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景区游船在吸引游客、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对于旅游区管理部门而言,确保游船运行安全,避免或最小化意外事故的发生,是维护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景区游船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意义

景区游船应急预案是在景区游船运行中,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制定出详细而完备的预案,以最为有效的方式,采取措施,保障游船应对应急情况时实施的安全、及时和有力。制定应急预案的具体意义如下:

1、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当紧急事件发生时,充分考虑各种情况下的应对策略、应急方案和应急机构,有针对性地展开行动。

2、保障游客安全。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可以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救援游客,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3、增强景区形象。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现了景区关心游客安全的态度,表现了景区管理部门的责任和担当,可以提升景区的形象和信誉。

二、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

完备的应急预案是在充分了解景区风险源、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景区风险评估。对旅游区的游船运营活动、游览线路、游船类型、人流密集区域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对应急情况进行研判分析。

2、应急预案的研究制定。结合实际,根据不同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宣传教育。向游客、船员、游村干部、周围居民及其他相关人员,普及安全意识和应急知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

景区游船应急预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紧急联系人与应急处置机构。在应急预案中需要明确应急责任机构、应急联系人、应急处置机构、医疗急救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相关机构。

2、突发事件的分类和评估。根据景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影响事件的性质、规模、时效性和所可能引发的后果等,对事件进行分类评估。

3、应急处置的原则。根据应急事件的性质和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处置原则,包括应急组织的建立、信息收集、信息发布、应急资源的动员和调配、紧急救援等。

4、应急技术措施。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应该包括各种应急技术方法措施的详细描述,这些措施包括船员的安全工作、危险源控制、船体应急装备的配备和使用、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人身救援措施、紧急疏散方法等。

5、应急训练和演练。应急预案的实施依靠虚实结合的应急演练,必要时进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紧急事件的实战能力。

四、完善应急预案的实施

景区游船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全面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让船员和游客掌握基本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2、科学配备装备。根据景区特点和需求,科学配备各种应急装备,提高抗风险能力。

3、定期审查完善。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检验、审查、完善,使其与时俱进。

结语

制定和实施完善的预案,是保障游船运行安全、避免和最小化意外事故的发生、维护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因此,景区游船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实施,显得非常重要和必要。我们应倡导每个人都应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发挥各自的积极作用,促进旅游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景区应急预案 篇9

古镇景区应急预案


古镇景区以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和风景胜地的魅力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游览。灾难和意外事故时有发生,而这些事故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可能会给游客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古镇景区应成立应急预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组织机构和成员


1. 古镇景区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包括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总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领导和协调应急工作。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和组织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 成员包括总指挥、分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医疗救治机构、景区管理人员等。总指挥由具备丰富应急处置经验和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分指挥由各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应急救援队伍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训练。


二、应急预案编制


1. 风险评估:根据古镇景区的具体情况,对常见的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等)、人为灾害(如火灾、恶性事件等)以及公共卫生事件(如突发传染病等)。


2. 预案制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职责、预警与报警机制、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


3. 预案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包括模拟各类突发事件的情景,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救援和急救等工作。演练过程中,需要评估演练效果,并及时调整改进应急预案。


三、应急措施


1. 人员疏散: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启动疏散预案,指导游客有序撤离,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景区内设置疏散指示牌和逃生通道,加强人员引导和安全宣传,提高游客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2. 救援措施:古镇景区应建立健全的救援队伍,包括巡逻队、消防队,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在突发事件中,及时组织救援行动,进行现场救治和转移伤员,同时与当地医疗机构保持紧密联系,确保伤员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3. 信息通报和发布:建立快速、准确、透明的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迅速向游客发布突发事件的紧急警报,并提供相关应对措施和指导。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和媒体技术,提高信息发布效率。


四、应急准备


1. 应急物资和装备:古镇景区应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包括急救箱、护目镜、救生衣、发电机等,以满足突发事件中的应急需求。


2. 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速度。培训内容包括急救技能、灭火技能、人员疏散和救援技巧等。


3. 应急指挥与信息系统: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和信息系统,实时监控景区的安全状况,迅速做出决策和指挥。通过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对景区各个区域的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风险。


古镇景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游客的安全至关重要。通过科学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准确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供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以及建立快速的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古镇景区还需要与当地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构建起一个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实现真正的安全文明旅游。

景区应急预案 篇10

一、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方针是: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安全应急值班联系方式和安全应急救援分队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梁星(集团总经理)副组长:杨宏兵(景区经理)童光岩(景区总经理)

安全应急值班联系方式(24小时):安全应急救援分队组成人员:杨宏兵(安全应急救援队队长)

一旦游客在景区内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强风、雷击、冰雪灾难或因滑跌、落水、疾并食物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遇险、迷途丢失等报警求助紧急状况,各工作点(岗位)员工要快速报告本部门主管(负责人),部门主管(负责人)依据现场状况作紧急处置并迅即报告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当日值班领导。对报告已明确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和人员伤亡的,各级负责人应以最快速度报告集团领导以及相关的公安派出所、交警、旅游质监、安全生产监督、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接报告后应马上通知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位成员依据分工做好车辆调度、组织相关人员、预备应急处置装备(工具)、联系有关单位等各项预备工作,集合待命。

安全应急分队队长以最快速度通知各位队员。全部应急分队队员不论人在何处,无论白天黑夜,必需马上携带通讯、照明等应急装备(工具)赶到指定地点,在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和队长带领下,火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应急分队到达现场后,快速全面把握了解状况,随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件性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救援处置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继人员和装备支援等状况。

应急队员利用携带的担架、急救箱,尽快将伤员(患者)抬(搀扶)至安全地段,由受过医疗救护专业训练的队员进行基本状况检查并进行精神安抚。依据伤员(患者)状况,或送山下景区游客中心休息康复,对重伤员(患者)直接送Z区医院诊治。

设立警戒范围,支配人员在现场警戒、守候(在搜救伤员和紧急排险时,对现场原始状态应作好标记标号),等待有关部门来勘察现场。

⑷疏导游客尽快撤离危急地段。

每次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参与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原因、预防事故对策、应急救援措施的成功与不足,整改措施等),以利不断修订完善本预案。

景区应急预案 篇11

山水景区应急预案

作为一名专业人士,我将为您详细介绍山水景区应急预案。山水景区是指以山水之美为主要特色,集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旅游景区。然而,山水景区由于地理环境和游客流量较大等因素,易受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的影响。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和维护景区运营秩序,应急预案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工作。

一、预案编制

1. 组建应急处理小组。由景区管理部门、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工作。

2. 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制定细致的风险评估报告,建立科学的气象预警系统,及时掌握风险信息。

3. 预案编制。结合山水景区的具体情况,通过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编制详细的预案,包括应急组织、预警发布、救援处置、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内容。

二、预案组织

1. 应急组织。明确应急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2. 预警发布。建立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机制,及时获得气象预警信息,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给游客。

3. 游客疏导。设置合理的游客引导标识,完善景区交通疏导,确保游客安全有序地撤离。

4. 救援处置。成立事故救援小组,提前培训救援人员,确保能熟练掌握救援技能。

5. 景区安全巡查。加强对景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三、应急物资

1. 物资储备。依据预案分析结果,合理配置应急物资,如急救箱、生活物资、浮力器材等。

2. 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应急指挥中心的通讯设备畅通正常,并建立应急通讯网,确保联络无阻。

四、信息发布

1. 媒体联络。与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及时、真实、准确地发布紧急情况,防止谣言传播。

2. 游客信息发布。配备够用的信息发布点,并定期进行宣传,告知游客有关应急预案和注意事项。

五、专业培训

1. 应急人员培训。定期举办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2. 游客安全宣传。制作相关宣传材料,如指南、视频等,并通过各种渠道向游客宣传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

总结起来,山水景区应急预案是保障游客安全和维护景区运营秩序的重要保障措施。它需要专业人士的综合能力来编制、组织和执行。只有通过精心制定的预案和周密的组织,才能确保应急工作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因此,各景区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山水景区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执行,并持续改进与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

景区应急预案 篇12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

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

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

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指在公路上发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碰撞、碾压、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员。受伤部位主要是头颅、脊椎和四肢创伤,也可以有内脏损伤。致死原因主要是颅脑损伤(占78.3%)及合并的胸腹部损伤。严重的继发伤害,如油箱爆炸,载运危险物资如强酸、强碱、燃气、氧气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与燃爆,其造成的伤害则更加严重复杂。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厂内和车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1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识。

4.2 加强车辆和人员的检查,保持车况良好,规范人员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3 完善交通设施,确保厂区道路路况良好。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交通应急预案4篇。

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测速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城 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c、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

2.3.1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3.2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

2.3.4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

2.3.5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

3.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3.2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

3.3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3.4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3.5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1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4.2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

5.1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景区应急预案 篇13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景区应急预案 篇14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夜间游览景区,欣赏夜色迷人的风景。然而,夜晚的旅游活动存在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因此景区管理部门需要制定夜景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并确保游客的安全。

一、应急预案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景区夜景应急预案是基于当前夜间旅游的需求而制定的一套应急措施,旨在提高景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情况。而制定夜景应急预案的主要目的是:

1. 保障游客的安全:制定夜景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如火警、人员伤害和自然灾害等,从而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2. 提高应急反应的效率:制定夜景应急预案有助于景区管理部门快速、有序地应对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加强内部协调与合作:制定夜景应急预案有利于不同部门间的密切合作,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安排

景区夜景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预案编制与修订:景区管理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小组,负责制定夜景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并提升预案内容。

2. 应急救援力量的组建:景区管理部门应组建一支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需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处理各类应急事件的能力。

3. 应急物资和设备准备:景区管理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如急救包、灭火器、安全警示标志等,以备不时之需。

4. 应急逃生通道与警示标识的设置:景区应设立明显的应急逃生通道以及警示标识,指引游客快速安全地撤离景区。

5.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夜景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通过演练不断提升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夜景应急预案的实施步骤

景区夜景应急预案的实施步骤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应急预警阶段:通过景区的监控系统、气象预报以及报警系统等,捕捉到突发事件发生的预兆,并及时将信息传递给景区应急指挥中心。

2. 紧急通知阶段:景区应急指挥中心收到预警信息后,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通知游客注意安全,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

3. 疏散撤离阶段:景区工作人员应迅速指引游客按照预设的应急逃生通道有序撤离景区,确保游客的安全。

4. 救援处置阶段:景区应急救援队伍按照预案要求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救治伤病员,控制现场,并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 事后处理阶段:景区管理部门应及时总结应急事件,查明原因,完善预案,并向社会公布事件处理结果。

四、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提升

景区夜景应急预案并非一劳永逸,而应是一个动态的制定和改进过程。因此,景区管理部门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评估和修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改进。同时,还需要加强与警方、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之,景区夜景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保障游客安全、提高应急反应效率以及加强内部协调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景区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夜景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验,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履行应急职责。只有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景区的夜景旅游才能更加安全、畅快,让游客们在夜色中享受美好的旅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