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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书包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6-01-20

红书包读后感(实用十二篇)。

<一> 红书包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感人的动物小说,名叫红豺,这一本书给我了一个感想,想知道感想,就继续往下读。

在生活中,豺和狼本是天敌,但在 《红豺》故事中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悄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即使自己的实力或许不够与抗争蟒蛇,但它争取了,它咬紧牙关,下定决心,一番殊死搏斗,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这只红豺就像我们的母亲,母亲努力工作,赚钱养家,他不管做什么都是任劳任怨,还含辛茹苦的把我们养大,还一声不吭,这难道不是伟大的母爱吗。

从中我感受到了妈妈的不容易,我们要好好孝敬爸爸妈妈,不能让他们太累了,太疲劳!

<二> 红书包读后感

《红豺》描述了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为了收养一只狼崽甜点心,用生命延续母爱之梦。

豺和狼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过这本书后,我认识到母爱可以超越任何东西,是那么的伟大!母爱可以让母亲为了孩子不顾一切,舍弃所有的东西,甚至是最宝贵的生命。红豺火烧云为了甜点心冒着生命危险与眼镜蛇搏斗,其实甜点心与火烧云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甚至还是敌人。但火烧云为了甜点心放弃了一切,直到最后,还是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甜点心。有一种力量可以让母亲超越自己,做出超乎寻常的事。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男孩和母亲。儿子被压在预制板下,出不来。那位手无缚鸡之力的母亲,不借助任何外力,空手抬起了巨大的预制板,就出了自己的孩子。多么令人动容,让人震撼!

当自己的孩子受到危险,母亲会爆发出无限的力量,保护儿女不受到伤害,这种伟大的力量就是母爱的力量!

<三> 红书包读后感

我知道狼和豺本是天敌。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一篇《苦救狼崽》的故事。当我刚看到这一课题的时候就在想它是怎么苦救狼崽的哪?一串串问题浮现在了我的脑海。读了之后才知道原来是狼崽“甜点心”和红豺“火烧云”一起捕食,在捕食红崖羊中狼崽“甜点心”不小心失足掉进约两米多深的水井中,惊吓中甜点心嚎叫着,红豺火烧云发现后想出了一个办法,把家中的一只红崖羊扔进水井中想让甜点心站在红崖羊的身上越出井,可是狼崽太小,又加上在水井中待的时间太长,体力有些不支,无法跳出井。

后来它又想到了金丝猴的尾巴,如果让甜点心咬住自己的尾巴怎么样?就这样火烧云用自己的尾巴把狼崽甜点心救出水井。甜点心爬出井是满脸死里逃生的喜悦,激动得浑身发抖。钻进它的怀抱后,还拼命的蹭动。对幼崽来说,娘的怀抱是最温馨的摇篮,最安全的港湾。

这就是母爱的伟大和无私。

<四> 红书包读后感

为梦想而执着

——《红舞鞋》>读后感

五年级一班周千慧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里发现了《红舞鞋》这本书,我一下就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所以我把它买回家,开始用心去读。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它仍然有无尽的回味。这本书的内容精彩刺激。我情不自禁地在书中来回变换着情感,仿佛我已经融入其中。

《红舞鞋》是当代女作家吴洲星的作品,这本书以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李莎的梦想、磨砺和成长过程构成了这部长篇**的基本情节和故事线索。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板,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

面对这样的情况,李莎没有灰心,没有放弃,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执着、勇敢的心,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终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的经历和李莎的相似。我从小就开始学跳舞,从压腿最基本的动作,低腰到现在的后桥,控制腿,这样的训练已经有这么多年了。很多人在刚学习舞蹈时都是兴致盎然的,可过一段时间,这种热情就被磨灭了。

但是因为我从心里热爱舞蹈,所以当我一穿上舞蹈鞋就感觉我的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那一瞬间被点亮了,“哧”的一下,像有一团火花在我体内燃烧。在郑老师的鼓励声中,我更加勤奋的练习。其实我的心中有一个秘密,也是>我的梦想,那就是有一天能成为像郑老师那样优秀的舞蹈者,跳出美轮美奂,令人心醉的舞蹈。

我也因此一心一意地朝着这个梦想努力着。

我要向李莎莎学习,她那种对梦想的追求和执着坚韧的精神将一直激励着我,让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无论是流汗,流泪还是受伤,我都会向着梦想勇往直前。

<五> 红书包读后感

镇沅县振太镇兴隆小学五年级刘荷鲜

云南是影视拍摄天然基地,也是成文记录红土高原的自然与人文、现实与历史、人物与地理交织的真实故事和文化意义,并让记录的触角不断延伸,是极具前瞻性又最能发挥自身优势的行为。湘女老师所著的《红渡船》通过一个外来孩子的视觉,展现了云南红河地区多彩的自然风光,丰富的民族风情,神秘奇诡的民族文化,记录了边疆儿童独特的成长史和心灵史。它讲述了边疆少数民族和地方少数民族艰苦的生存、顽强的创造和自然朴素的内心世界。

赞美了为边疆建设奉献了青春与热血的开拓者、创业者,表达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对自然的崇尚,对生命的珍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好的渴求。《红渡船》其中以下几篇令我难忘。

让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家园,《我的鸟语森林》后,脑海里村中任何地方都能见到树,树上都有成群结队的鸟儿,随时准备进行欢快热闹地“森林**会”。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哪个国家小学和班主任。他影响了我一辈子。

读了《阿花的故事》,我知道了阿花是作者的第一个哈尼朋友,是她把我背进元阳的,长大的阿花会像白鹇鸟一样,所有的美好就像萤火虫的光,闪了闪,就黯淡了。

读了《神王的银箱子》,我感受到了这样的经历数不胜数,这样的经历教会了我什么是探险,什么是勇敢,什么是莽撞,什么是绝望,什么是柳暗花明,绝境逢生……

湘女老师的《红渡船》,是一本沉淀着童年记忆的作品,15篇文章,展示云南红河地区融风光民情及地域文化为一体的长卷记录,文章独特的风光风情和边城故事,显出鲜活。随着文章讲述,读者能与当年的小姑娘一起,乘坐着红渡船,走进大山,走进大山顶上的元阳小城,走进哈尼族居住的蘑菇房,走进讲着如鸟语般好听的民族语言的鸟语森林——边地民族小学校,从而在过往历史的钩沉中,品味自然风光之美,民族文化之奇,回忆童年岁月的欢愉与苦涩,湘女老师真是生活的有心人,是民族非物质文化的收藏者。

<六> 红书包读后感

沈石溪是我国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家。他写过许多许多深受小朋友们喜爱的书,有《狼王梦》,《象母怨》,《双面猎犬》等让人爱不释手的动人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就是《红奶羊》。

在这个故事里,有一只母狼产下了一只全身绒毛都黑乎乎的小狼仔,可是母狼因为流血过多而不幸身亡了。小狼仔因为浑身都是黑色的,所以狼爸爸就叫它黑球。黑球的妈妈已经去世了,但是黑球还小,连牙齿都没长出来呢,必须喝奶啊!这可怎么办呢?急的四处乱转的狼爸爸忽然想出了一个办法:去弄一只羊来!天哪!他居然要用羊奶来喂小黑球!不过,或许这也行的通。

狼爸爸真的抓了一只皮毛微显红色的母羊回来。 刚开始,红奶羊的态度非常冷淡,除了喂黑球羊奶,根本就不理睬这只小狼仔。可是,渐渐的,一个月,二个月过去了。黑球和红奶羊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了。这时候,狼爸爸的嫉妒心也越来越强了。终于,有一天,黑球可以不需要喝奶了,狼爸爸再也忍受不了红奶羊的存在了。正当它要咬死红奶羊的时候,猎人出现了。狼爸爸被打死了,红奶羊完全可以丢下黑球而离开。可是,毕竟相处了那么久,她不忍心啊!更何况,黑球还小,她相信一定能改变小黑球。就这样红奶羊开始让黑球吃草学羊叫,可黑球一点都不高兴!有一天,黑球居然还开始吃小动物了!失望的红奶羊决定把黑球从悬崖上推下去,可是,最终她还是舍不得和自己生活了那么久的黑球啊!于是,她悄悄的离开了。

几年后的一天,阳光很好,红奶羊悠闲的在吃草。突然,从草丛后面冒出了一雄一雌两只狼,它们迅速的向红奶羊扑去!就在雄狼要一口咬断红奶羊脖子的时候,它停了下来,果断的放弃了这次原本轻而易举的猎杀。原来,它就是黑球。黑球长大了,红奶羊老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深深的感动了。母狼是感人的,为了给予黑球生命而牺牲了;雄狼是感人的,为了能让黑球存活下来,它忍受着吃羊的天性,整天看着红奶羊和小狼仔在一起;红奶羊更是感人的,她用自己的乳汁去抚养了一个自己敌人的孩子,在可以离开甚至杀死小狼仔的时候,红奶羊放弃了,我觉得这就是伟大的母爱!至于黑球,你觉得它让你感动了吗?

<七> 红书包读后感

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读后感(一):

《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

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

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高粱读后感(二):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红高粱读后感(三):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红高粱读后感(四):

《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五):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述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状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这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完美的未来。

红高粱读后感(六):

《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

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后感(七):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理解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述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之后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

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述。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礼貌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红高粱读后感(八):

《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此刻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明白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明白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此刻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资料,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情绪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能够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之后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超多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悲哀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之后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之后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此刻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明白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你如果看了,元芳,你怎样看?

红高粱读后感(九):

最近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能够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述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齐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向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透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感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红高粱读后感(十):

这天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莫言的《红高粱》。内心各种情绪激烈地交织在一齐,久久不能平复。

一向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具有包容性的人,很少有个性厌恶的事物,不太爱对事物作出评价,总觉得万物表现的状态总有其内在规律,不能说绝对的好,也不能说绝对的坏。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个性是在欣赏完他人的作品之后我不太敢轻易发表自己的看法,总觉得自己水平不够。很多时候,在向他人道出的时候,也仅仅变成了很俗的一句:很好,你自己去体会吧。

读完《红高粱》也是,怕自己拙劣的见解和浅薄的文字会有损这篇中篇小说,但心中燃烧着一团火焰,不吐不快。

不说小说的结构安排之精巧、莫言的文字功底以及叙事功力之深厚等这些语文考试答题时的条条框框,只谈感受。

《红高粱》给我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是一个泪点以及笑点都极低的人,经常看一部影片或一本书看得泪如雨下。虽然在读《红高粱》的过程中也无数次鼻子发酸,但总是有一口气堵在心里,一种无法名状的愤怒、委屈、痛苦交织在一齐的麻团堵在心口,让我无法释放自己的情绪。眼眶通红却流不出眼泪的感觉。

读《红高粱》的过程中,有三次因为太难过而读不下去,起身平复情绪。

第一次是奶奶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剥皮的情景。罗汉大爷是条汉子,直到被剥成肉核依旧没有屈服,日本人毫无人性,残暴得丧尽天良。

第二次是伏击汽车队时,“我”的奶奶死在日本人的枪林弹雨之下的情景。

第三次是事情过去很多年后,“我”的爷爷重新回到奶奶死去的那片高粱地上的情景。

在那个年代,生命显得尤为卑微而珍贵。随便一颗子弹便要去一个生命,而那些牺牲在枪口刺刀底下的生命都闪着铮铮铁骨。

高密东北乡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红高粱也不再是一种普通的农作物。抗战期间,山东高密甚至整个中国时时都在上演着这种悲壮的牺牲,献血也侵透了这片神州大地。

很佩服小说里的奶奶,大胆而果断,充满正义感。

回过头来想想,真就应庆幸自己生在了祖国和平而强盛的年代。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了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八> 红书包读后感

“生命与榜样相悖。如果你根据一个榜样去生活,那么你活出的就是榜样的生命,但是如果你不活出自己的生命,那么应该由谁活出你的生命?所以,活出自己吧。”荣格

荣格在《红书》中序言里的这句话,让我激动的开启了这本书的旅程。

很多人知道这本书,说看不懂,看着太高深。

有些人则认为荣格是疯子,疯子的书没有价值去看。

有些人觉得这是精神分析流派的书,不走这个流派没有必要看。

我也是一直不知道这本书,对荣格本人也没兴趣。偶然在书店中看到,很好奇却也因价格而放弃。

缘分让我通过一个课程大概了解了荣格的理念,很感兴趣,友人便赠予此书。面对又厚又大的它,我感到压力,同时看了目录却又控制不住的想要翻阅。书中很多对话,很多意象,有趣中引人思考和联想。

最开始的这句话,是书中重点之一,在后文中多次加以解释。

我们从小被太多榜样教育,像学霸哥哥姐姐一样,像谁谁谁画画好,像谁谁谁唱歌好。尤其当爸妈夸赞别人长得真秀气,长得真高,真乖之类的,作为孩子一下子就认为那样是爸妈喜欢的,之后便以此为目标,变成那样或完全不要变成那样。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想要被看到。

我们的独特没有办法被看到,我们便会将其隐藏,生出多种面具也好,防御也好,按照这里的就是榜样。

当孩子有孩子的榜样,当学生有学生的榜样,然后职员的榜样,父母的榜样,等等等等。社会制度和奖罚体制也会添油加醋。

榜样的生命被大家活出,那么团体就只有一个榜样了,很可能几千人只是一个人。当大家的自我生命活不出来,它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因为它的任务就是要活出自己,这样便可能会产生矛盾,引起疾病,不论心理还是身体。

榜样在大脑中,尤其在左脑,这要感谢我们的大脑发育。左脑晚发育,却被如此看重;好似我们如此在意未来,而非当下,也忽略过去历史。

同时,生命在心中,在身体,它完完整整的,只是被包裹,被压制,被忽略。就像我们小时候被对待的样子,我们也这样对待我们自己。我们以为榜样就是我们一生的目标,为此付出一生在所不辞,流芳百世,可能成了别人的榜样也不一定呢。而我们的灵魂和神性被包装的厚厚的,它不会被流传,因为它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它只有被发现被展示,同时它也一直在想要突破。

很多人说心中有股冲动,可是不知道怎么释放。也许那反而是真正的自己。

如果你不活出自己,那么谁来活你?

如果你要活出自己,就要找到真正的自己。

它就在你身上,不在宗教,不在道德,不在法律,就在你身上。

<九> 红书包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让我记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近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抽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知道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这个男孩湾精心的教妞妞学游泳,妞妞在浅水滩游烦了,想到海中央游,湾也是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让妞妞真正的学会游泳。可是妞妞不但没有理解湾的好心,反而认为湾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把她带到海中央纯是为了让她出丑。

其实,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爱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的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的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心地善良、不图回报,无疑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们也要学习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

<十> 红书包读后感

书包写封信给你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上书店的网友:另外说一句,书中的故事也适合给低段儿童朗读。当初看到有人评论说此书质量不好。心里有些迟疑。便没一下子买齐一套。只其中这几本。书拿到手上,我非常满意。封面包装固然是简单,但何必要那华而不实的东西?内容非常好,精选了国内外各名家的作品。非常耐读。我一年级的女儿很爱看。但我觉得初高中的孩子看也非常好。我本人很喜欢看。这本书还精选了一篇三毛的作品《逃学为读书》。三毛可是我中学时代最喜欢的女作家。书里面的字体大,字间距也大。这对孩子的眼睛非常好……

<十一> 红书包读后感

午后的阳光正好,我舒服地窝在飘窗上,随手翻起一本《红铅笔》。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小男孩珉浩的生活总是事事不如意,有一天,他在自己的桌子上发现了一支红铅笔。这支红铅笔赋予了他神奇的力量,自从得到了红铅笔以后他的生活变得不一样了:原本普普通通的他因为红铅笔给了他优秀的文笔,他的作文屡次得到老师的表扬,得到同学们的赞赏,甚至还在学校的作文大赛中得了金奖,但是红铅笔给珉浩的生活带来幸福的同时,也将他拉入痛苦之中。从真实到谎言,从愿望到欲望,从犹豫到抉择,男孩珉浩经历了种种诱惑,最终战胜自己,找回失去的自我,他意识到接纳原本的自己比那些虚假的优秀美好多了。

我不禁想到,拥有神奇的力量应该是大多数人的梦想吧。人们总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外界的帮助,哪怕只是一支神奇的红铅笔,这样就可以让我们的缺点消失,变成一个完美的人。我也有过这样的期待,因为妈妈总说我拿东西拿不稳,丢三落四的,所以我也曾经幻想过,如果我的手上有吸盘就好了,这样我就永远不会摔坏东西,或者弄丢东西了。可转念一想,人的手上又怎么会长吸盘呢?与其抱有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还不如在生活中自己多小心注意些。于是我拿东西的时候,就特别小心,比如端碗的时候,我就会轻轻端起碗,小心翼翼的端走,放学时也会仔细检查桌肚,把东西都带走。可尽管是这样,上学期,我还是把妈妈心爱的围巾带到学校给弄丢了。

改正缺点真的是很难的,但是即便因此犯了错也是可以弥补的。珉浩不正是这样的吗?他以前接受了红铅笔的诱惑,使用虚假的完美作品获奖,这样的完美又有什么意义呢?于是他最终还是把红铅笔毁了,弥补自己的错误。失去红铅笔的珉浩,虽然没有在全国的作文比赛中获奖,但是他这次的作文很真实,很有力量,透露出他诚实的可贵品质,使他进入了全国只限八个名额的飞翔班。所以我相信虽然我也不完美,因为粗心犯了错,弄丢了妈妈的围巾,但是如果我能用零花钱给妈妈买一条新围巾,她重新拥有的喜悦一定比丢失围巾的难过要多。

当然,今后我也会更加努力,争取做一个更加心细的小姑娘,虽然我不可能变成一个永远不犯任何错误的完美孩子,但我相信我一直会是妈妈喜欢的好孩子。

<十二> 红书包读后感

读了《红奶羊》让我受益匪浅。羊怕狼,狼吃羊,乃自然之道,但《红奶羊》却以一只母羊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狼与羊的温情故事——狼对羊妈妈的恩情!

大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刚出生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茜露儿。黑宝把它拖回狼洞。它从开始的厌恶、被迫、想逃走,到渐渐地与小狼崽黑球有了感情地交流。为了保全小狼崽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下。茜露儿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回大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触动了它的母性,它决定等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日子过了三个月,在一个夜晚,一只狡猾、强壮的豺要吃奶妈的危机时刻,黑球挺身而出,豺吓跑了,可是黑球的肩却被豺要掉了一大块皮。茜露儿还是悄悄地走了。回到的羊群的茜露儿恢复了原来的身份,还有了两个孩子,它的丈夫在凶猛猞猁进攻之时,抛下年幼的孩子,只顾自己逃命。当茜露儿把全部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的时候,灾难发生了,两只狼围攻了它和它的孩子,茜露儿宁愿自己死去,也要换取孩子的生。可是,孩子无情地撞倒了它,头也不回地逃往安全的地方,那时,它的心已经碎了。是熟悉的气息把它唤醒,原来是黑球,黑球面朝着茜露儿,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黑宝身上的责任感和对儿子的爱,也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付出;西露儿身上的勇于进取的精神,也值得我学习;黑球身上的感恩之情,也让我佩服,大家都知道狼是一种冷血动物,但是西露儿的母性融化了黑球的无情,让它成为了一直知恩图报的好狼!

人,一定要有责任感和临危不惧的勇气,要有知恩图报和勇于进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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