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少年蓝读后感(热门八篇)。
九月少年蓝读后感 篇1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可以知道,他的父母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么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明,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现在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就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有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知道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这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薄,我应该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好学生。
九月少年蓝读后感 篇2
短暂的相识,纯真的情谊,浓浓的思念,永久的回忆。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少年闰土》,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与闰土相识了,闰土向我讲起自己在海边的经历,让“我”很是钦佩,可是后来,闰土要回到自己的家乡去,我们两个难舍难分。“我”与闰土在以后的几次互相托带礼物中,彼此的友谊在这里得到延续。
读罢本文,我对鲁迅和闰土之间的美好情感深深感动。同时,鲁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对闰土农村生活的向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文也明确的告诉我们:既要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要像闰土一样投身自然,获得更多的切身体验。在这篇文章中,多次体现了鲁迅的这种感受:“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充分写出了鲁迅的感慨。同样,也写出了我的心声。同学们整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每天只来往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生活天地如此狭小,与见多识广的'闰土比起来,我们简直如井底之蛙。也许,当闰土正在雪地捕鸟时,而我却埋头无尽的作业中;也许,当闰土在看瓜刺猹时,我却早已进入梦乡;也许,当闰土在海边看跳鱼时,应该和伙伴玩耍的我却有在舞文弄墨……由此可见,我们的生活是何等单调、乏味。文中鲁迅还写道,“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这些事鲁迅都不曾遇见,让他感到无比新鲜,但在闰土眼中,确实何等平常。所有这些趣事,都使鲁迅和闰土的情谊愈加深厚,并使他们不愿分离。
少年闰土,你聪明、纯真、朴实,给了少年鲁迅无数的知识和乐趣,我也要像你那样珍惜友情,亲身实践,投身自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迎接挑战。
九月少年蓝读后感 篇3
什么是理想?什么是现实?什么又是成功?其实这些没有人能够告诉你,经历不同、三观不同、一切都需要自己不断成长才能慢慢发现。然而成长也不一定能够让你完全明白这三者之间的联系,甚至无法探究这些到底有什么意义。没错,这个社会是浮躁的。太多诱惑让无数人掉入无底洞,现实生活中,梦想不值一提。
那么成功又是什么?
有人说成功就是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家庭美满,儿女成双。
有人说成功就是家庭事业双丰收,在别人眼里是个成功人士。
包括我在内,我们都希望成为别人嘴中优秀的成功人士。说俗一些,我们都希望自己有花不完的钱,有一肚子的笔墨还有好看的皮囊和受人欢迎的性格,在人群中永远是闪闪发光的那个。
可这就是成功吗?
阅读之初,我嘲笑斯特里克兰的无知和莽撞。我管它叫“身在福中不知福”,明明有这么舒适的生活,衣食无忧,为何非要放弃原本的舒适圈去过一种自己从未尝试的生活,而且仅仅是心中的梦想。
在读的过程中,我被他的信念折服。他从未后悔自己选择的路,即使每天过着吃不饱穿不暖,身无分文的生活,可他是快乐的。曾经,他作为一位丈夫,一位父亲,一位证券经纪人,他的生活是乏味平淡、毫无波澜的,也从未体会过快乐与轻松。有人说斯特里克兰残忍,没有人情味。的确,他是个没有人情味的男人,即使众多人骂他,可我依旧钦佩他的个性。可说他残忍我不认同。我认为折断一个有梦想的人的翅膀,才叫残忍。
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梦想是因为世俗眼光而慢慢丢失。有多少人硬生生放弃自己喜欢的,只因社会的面貌,做了一份自己不喜欢的工作。
我爱斯特里克兰,因为他骨子里的那份桀骜不驯和与生俱来的个性。他只专注于自己的画画事业,画画就是他的精神食粮,哪怕饿到皮包骨,只要有颜料和画笔,他就能满血复活。现实的物质对他来讲就是垃圾一样的存在,这只能证明,他的灵魂服务于精神,无人能及他的高度。
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物被毛姆刻画的栩栩如生,他的原型即是画家高更。但在毛姆的文字中,我仿佛看到了高更一生追求的理想。在现实中,我们真的很难看到一个为梦想奋不顾身的人。
斯特里克兰就是所有人心中隐藏的自己,他的潇洒、粗俗、坚持、不顾一切、不顾世俗的闲言碎语、冷眼相看,只想去守护自己的梦想。因为这些都是我们心中无法到达的地方,所以有这样的人出现,我们就会赞同,甚至是崇拜。
有的人终其一生追随六便士,却丢下远方的月亮。
有的人只抬头望明亮月光,却没有注意脚下的`六便士。
有人说“只有有了经济基础才能够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在这里我想引用毛姆在文章中说的一段话,也是我整本书中最喜欢的一段:“我认为,一个人因为看到另一种生活更有意义,只经过片刻思索就抛弃大好前程,这才需要足够的个性。勇敢走出这一步,绝不后悔,这才真有个性”
所以,理想并非会被现实阻碍,而是哪种生活方式更有意义。即使一无所有,但只要有坚定的信仰,一生如斯特里克兰般忠诚于一件事情,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有个性,真正能够为了梦想舍身,为艺术献身。
挣更多的钱,嫁给一个多么优秀的男人或娶到多么贤惠美丽的女人,在别人眼里是个成功人士,这些就是所谓的成功吗?
我不认同。真正的成功,在我看来,就是忠于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忠于自己。
而生活就是将全身心投入到这一件事情中,过着自己完全喜爱的生活。
终其一生,从表层来讲是信仰。但反过来讲,终其一生,是种少之又少的魅力。
九月少年蓝读后感 篇4
假期里,闲来无事,随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厚重的书。
书名曰《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作者扬马特尔,一位加拿大作家。对于这位作家,我见识短浅,实在是没有听说过。只依稀记得这本《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曾被我国著名导演李安翻拍成电影,并斩获包括最佳电影配乐、最佳导演奖在内的多项电影大奖。电影我是没有去看过,想来读读这本原版小说,再去看电影,或许别有一番风味。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终于合上了这本书,闭眼细细回味,感触颇深。少年派出生在动物园世家,十七岁那年,家里决定移民追求更好的生活,他们一家人带着动物开始了航程。然而非常不幸的,他们遇到了海难,家人全部丧生,派奇迹般地幸存了下来,同样被幸运之神眷顾的,还有有一只名为“理查德?帕克”的孟加拉虎。尽管内心充满了恐惧,派依然不得不与这位唯一的伙伴在救生小船上开启了长达227天的漂流之旅。在这趟旅程中,人与虎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奇妙的联系。最终,他们共度患难,获得了重生。表面上来看,派的那种面对危险与恐惧,始终坚持不放弃,为了在重重困难中求得一线生机,一方面与老虎作斗争,一方面更与自然作斗争的精神确实让人敬佩。然而从更深的层次来看,我们更愿意相信那在漫长的漂流之旅中陪伴着派,一直与他斗争,激发派的求生欲望的老虎,其实是派的第二个人格。
当先后来到船上的斑马水手与猩猩母亲被豺狗厨子给残忍吃掉后,激发了他内心的血性,内心的恶被无限激发,促使着他化身凶猛的老虎,杀掉了豺狗。在漫长的漂流之旅中,正直,善良,理性的人类化身少年派,与凶猛,充满欲望与恶的野性进行着斗争。以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说,少年派代表着理性,有意识的自我,而老虎代表着遵循本性,潜意识里的自我。
当小说结尾,理查德帕克头也不回地走入丛林,正代表着派战胜了这一切,从一开始的恐惧与斗争,到后期的接纳与包容,最后战胜了它,驱赶了自己内心的阴影,真正让自己从绝望的边缘被拯救。
我觉得,除了感概少年派的艰苦卓绝,这种剖析自我,战胜自我的勇敢精神,或许更让人敬佩。
九月少年蓝读后感 篇5
当我刚开始拿起《狼王梦》这本书阅读的时候,我觉得没什么意思,还有一点看不懂。但是,读着读着,我不但觉得这本书很有趣,而且很令我感动,我不由得喜欢上了这本书。
当我读到紫岚在绝境中为了让狼崽一生下来就有充足的奶水,不惜冒着生命危险,闯入养鹿场这个龙潭虎穴的时候,我的鼻子微微酸了一下。都说狼很残忍,很无情,很自私,可是紫岚这位母狼给我留下的印象却是伟大而无私的,我不禁有些心疼紫岚。
当我读到紫岚临近分娩,浑身的筋骨软得像棉絮一样,却还要对付穷追不舍的大白狗时,我在心里深深的为紫岚捏了一把汗,不禁暗暗祈祷:“保佑紫岚母子平安,保佑紫岚母子平安,让可恶的大白狗快快离去。”
当我读到紫岚故意抬高了腿,眯起狼眼,做出一种正在暗中凝聚力量,随时准备跳跃起来的姿势时。我打心眼里佩服保佑紫岚,它的临危不乱,机智勇敢,坚强不屈令我敬佩。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走进狼的内心世界,对狼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我喜欢这本书。
九月少年蓝读后感 篇6
这段时间我断断续续的读完了一本沈石溪先生写的书,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
书里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他的伴侣黑桑在鬼谷的山谷被野猪咬死,后来紫岚生了五只狼崽,不过紫岚好长时间没有去捕猎,所以她的乳房挤不出一滴奶来,最后他咬死了一只狼崽,才让其他四只狼崽活了下来,当狼崽们都长大时,紫岚就培育它们成为狼王,不过有三只狼崽死了,就剩下一只叫媚媚的母狼,紫岚老了以后,媚媚与一只叫卡鲁鲁的大公狼结婚,紫岚只好四处流浪,流浪期间遇见了吃掉自己狼儿黑仔的那只金雕,紫岚不想让那只金雕吃掉媚媚的孩子,为给狼孙铲除后患,就与金雕厮杀,不幸最后与那只金雕同归于尽,痛苦的离开了世界,最终都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
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九月少年蓝读后感 篇7
妈妈买来一本新书《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本来她是买给自己看的,我很好奇,先抢到手看了几章,结果被扬马特尔的这个故事迷住了。
居住在印度本地治理市的派是个16岁的小伙子,酷爱读书,崇信宗教。在乘船去往加拿大的途中,海难使他独自一人乘坐一只救生艇漂泊在太平洋之上。一开始他认为人们很快就会找到他,但时间的流逝使他绝望,孤独,恐惧。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上天似乎在跟他开玩笑,把一只孟加拉虎“放”在了救生艇上。当派发现那藏身在油布下的450磅重的灾难时,他简直吓呆了,身上每一块肌肉都不受控制地抖动起来。派明白,要是自己想不出对付这头叫理查德帕克的老虎的办法,它迟早会因为饥饿把自己吃掉。派想把老虎杀死,但没办法实施。即使老虎死了,派也克服不了孤独------那可是比老虎更可怕的敌人。所以,派打算让它活着。他似乎成了老虎的饲养员,为它提供食物,并让老虎认为他是自己的“老大”。派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理查德帕克抵达了陆地。
派西尼是个勇敢的人,在汪洋大海上,他没有丧失理智,用救生艇上的工具和自己聪明的头脑获得了食物和淡水。在决定让理查德帕克活着的时候,他担忧过,怕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派是幸运的,神明保佑理查德帕克相信了他。相依为命的过程中,派发现自己爱上了理查德帕克,它已成为他生命中重要的一环。理查德帕克会在危难的时候,咆哮欲扑,眈眈向人,却又与派相依为命。因为有了理查德帕克,少年派在海上的日子不再孤独了,他尝试着与它对话,对生命重新充满了信心。要是没有老虎,派很有可能坚持不到登陆。
我想说的是,精神力量和希望,是人性中伟大的组成部分。在任何困境中,都要怀有信心,才能摆脱苦难,获得成功。
我们平常的学习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大大小小的困难,面对它们的时候,可以想想派的种种艰辛。其实某种程度上,困难何尝不是像理查德帕克一样,看似增加了我们前进的阻力,其实另一方面也磨练了我们的意志,是我们成长道路上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呢。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要有勇气活下去!”是少年派给我留下的坚定声音。
九月少年蓝读后感 篇8
我们所成为的人,到底是灵魂的决定还是外界的推动?我成为了别人眼中还是自己心中的人?——题记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望见了月亮。”作者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如一位冷漠优雅的绅士,将一个关于是非、关于爱情、关于梦想、关于自由、关于人生的故事娓娓道来。
初读此书,我看到了一位中年男子——斯特里克兰德,为追求心中的梦想,不顾世人看法,抛家弃子来到异国他乡,即使贫困交加,他也仍坚持自己。再读,我竟感到一丝恐惧和从心底溢出的伤感,似为斯特里克兰德,又似为自己,这竟让我流下眼泪。我惊讶,思索,感触良多。
何为对错?何为善恶?
斯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远走他乡后,世人鄙夷,恶意猜测,仿佛斯特里克兰德是十恶不赦的罪人。可是,斯特里克兰德对于世人而言,他有什么错?斯特里克兰德是有错,可是他的错只是对于他的家庭、他的妻子、他的孩子而言。但世人却用自己的道德去谴责,殊不知,用道德谴责别人才是最不道德的行为。生而为人,活在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有着自己对于世界的看法,不同的价值观造成了这大千世界。这种人,活在当下,其中一类便是隐藏在网络后,打着“伸张正义”的“键盘侠”。他们自以为洞察世间,有着网络做屏障,依靠着“言论自由”,便无所顾忌,肆意妄为,用着恶毒的言语去评论他人的`是非善恶,造就了不知多少的悲剧。可是正如“卑鄙与崇高,恶毒与慈悲,憎恶与喜恶能够在同一个人心中,并不相悖。”这世间真的有如此明确,如同法律法规一般的善恶黑白吗?世间真的有绝对的好人坏人之分吗?如同一个历史人物要从正反两面去看待,斯特里克兰德也不该被贴上类似标签。
何为爱情?何为婚姻?
婚姻对于斯特里克兰德第一任妻子来说,是一种资本,是面子。她努力地维持一种家庭幸福美满的假象,但实际上,她与丈夫没有共同语言。最终,平静的大海拍打起凶猛的巨浪。爱情与斯特里克兰德而言,是一种累赘,是枷锁,“那只会影响画画。”他与恩人的妻子在一起,是为了满足生理需要“情欲他无法克服,他屈从于情欲。”他与土著人妻子结婚生子是因为她能照顾好他、满足他,使他能更好地画画。于是乎,有人骂他“渣男。”这不禁让我想到了一个人:徐志摩。满身的才华也无法掩盖他的薄情寡义,是“没有筋骨的豆腐渣”。可他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他终其一生不过是在寻找他灵魂之伴侣,他在为自己努力。可现在,多少人的婚姻大厦摇摇欲坠却在努力维持,“忍一忍,会过去的,”那些整日争吵的夫妇可曾记得结婚时的诺言,当年的初心吗?
何为理想?何为现实?
斯特里克兰德从小就有个画画的梦想,但是父亲的阻挠使他不得不把这个梦想藏在心底,过上了父亲想他活成的样子。可是,星星之火终究会燎原,终于,他为自己而活。“即使被讨厌、鄙视,我也无所谓,而且我必须要画画,我身不由己,就好像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这是经历了什么,心里得有多大的执念,多大的勇气才使他说出这番话啊。我们活在世上,有太多的不得已。现实生活的琐碎终会磨灭我们心中的激情,柴米油盐的计算使忘记爱情本身的模样,家庭的需要使我们的步伐变得沉重,斯特里克兰德的潇洒与自由使人羡慕与敬佩,但社会的和谐美好,却容不下斯特里克兰这类人。就像是《欢乐颂》里所说:“做人呐,随大流最舒服,标新立异最累,要是迫不得已的标新立异就更累了。”难道理想与现实就不能共存吗?斯特里克兰德最终回到了灵魂的最初,画出了旷世杰作,但最后他却让土著人妻子烧毁了它,他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间,最终也将赤裸裸的离去,是肉体也是灵魂。他始终也为无畏他人的看法。于是我也释然,理想与现实能否共存又如何?心之所向便好。
愿你在寻找生活里的六便士的同时,也不要丢掉你心中的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