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秋作文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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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秋作文【篇1】
不想匆匆那年
不论你曾经想象过多少次你的爱恋,你都逃不过属于你的命格。
这并非我对你的诅咒,而是因为我们可以不信命运,但我们不能否认人是感性的,你本身就是多情的。“开始的时候,总是欢乐的,甜蜜的,后来是却以眼泪和遗憾来结束,不是所有爱情,但是,也唯有爱情,始于如此兴奋与渴望,又终于如此的挫败与荒凉。”我们把现在的青春赋予了浓炽的情感,去渴求爱,但早已与具有烟火气息的生活脱轨。
青春的我们自以为是懂爱情的,觉得爱情就要爱得坦坦荡荡,物质要求在我们眼中视作世俗。然而我们偏偏忘了 我们只是个平凡人,终有一天会走入我们所看不起的世俗生活。对曾在书上看到过的一句话印象颇深:红尘有爱,谁不是爱了一场又一场,亦每次都以为,这一次总该不一样了吧,总该和某个人终成眷属,神仙眷侣地过一生了,谁知时过境迁,终还是发现不过有经了一遭人生长剧里的一个小小的插曲,沾染了高潮的部分,却仍还不是人生的整料,而依然是那零敲碎打。
只有当爱情撞入了生活,才是你的整料。 在我进入生活是,我不得不相信这句话:最好的爱,不是惊天动地的.赞歌,而是相濡以沫的陪伴,经尽了细水流年,一切生命里的苦与甜,都别有滋味。
年轻人总说趁着年轻多爱几场,却不知你生命的过客曾视你为珍宝。我们对过往如此放弃不下,不也是因为再也寻找不了当初那种单纯的情感了吗?无瑕而纯洁的爱,那些个遗留在青春那头的人儿,不论当初你傻傻地做过哪些事,都不必再滞留伤痛了,去追忆感动与幸福吧,因为那是青春的纹身,嵌入了深情。
与其说青春谈的是爱情,倒不如说是只谈爱,不说情,情太沉重,你承受不起,口头上的许诺只怕承受不住生活的变数。如果你能给我爱情,只是需要在你走入生活的途中不放弃我的手,我牵着你手的时候你也不再挣脱。在岁月流逝中,我们彼此都觉得眼角的皱纹是岁月美丽的馈赠。
这是最好的一生。
那年秋作文【篇2】
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总感觉应该写点什么。一年又一年,走过的是日子,留下的是记忆。这一年总的来说还算可以。
怎么也忘不了5月12日,那天下午14点多,房摇地晃。现在想起来真有点后怕。心想,人真应该和和气气的生活。得饶人处且饶人。一天争来斗去,真没必要。生命是那么的脆弱。如果真的灾难来了谁也躲不过,管你是富翁还是乞丐。无论如何我们是幸运的,我们从现在开始更应该珍惜我们的生命。让我们善待每一天,善待每一个人。
8月26日,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很难忘的日子,因为那一天,对我恩重如山的奶奶去世了。走的是她的躯体,她的灵魂一直活在我的心中,我永远怀念他老人家。
这一年,我因不慎,食指受过一次伤。虽留下了永远的印记,但使我学会了坚强,饱尝了生活的冷暖。这一年,我的工作岗位换过3次,不知该忧还是喜。也许喜忧参半吧!无论如何自己左右不了的事还是不想为好。何必自寻烦恼了。
9月份给孩子换了一个设施好一点的.幼儿园。收费虽说贵一点,但环境好。我是一个特别爱孩子的人,甘愿为孩子付出很多。但愿我那三岁的幼儿能明白我的苦心。
这一年,我最进了我喜欢的文学殿堂。有了自己的业余爱好。再也不是只围着孩子转了。但愿在新的一年中我能酝酿出好的作品,能更上一层楼。
xx年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让我们一起期待一个温馨祥和的丰收年。
那年秋作文【篇3】
在河边伫立良久,看着河水从脚下木木流过,河面上涟漪着几点残红。逆流而上,欲追溯其源头,竟意外地走进一个花丛。我惊叹在这喧嚣城市的一隅,竟有这样的安宁和与世无争。
忽然忆起,那年花开。
自踏进校门的那一刻起,似乎就注定了一段奇缘。学校不大,但种了很多树,实验楼前争艳于春天的花也给校园增色不少。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几乎就可以饱览全校风景。
在我的记忆中,在校的每一天都是阳光的。科技楼白瓷砖的墙上二十字校训总是那样苍劲有力,看到它竟莫名地让人感到踏实。实验楼前的花都开了,三三两两的小花聚集在一起嬉闹着,像是顽皮的孩子。走在树下,似乎就可以听到阳光跌碎在花瓣上的声音,清脆地如银铃一般。
初二下学期刚开学不久,我在的班级转进一位新同学,是一位高个子男生。班里同学拍手欢呼,男生们更是兴奋,因为这位男生的加入刚好将班里男女生比例协调。男生不用再受女生人多势众的威胁,我们女生也暗自嘲笑男生的天真。
花开得越发热烈了,花香远远地传进了班级,让人的心情也越发好起来。班里并没有因为新同学的加盟改变多少。女生依旧可以把男生说的无言以对,而男生依旧是班里的弱势群体。几次暗地里我都深深佩服班里女生的口才,怎生的这样一副伶牙利齿!
那年秋作文【篇4】
对于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就是一种享受,书卷中的意念像一股无形的动力,影响你的思想和心态。——题记
二零一二年冬季,对于十六岁的知行来说,又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只是,相较于身体上的寒冷,心灵上的寒冷更令她感到疮凉。世上唯一一个陪在她身边、爱她的爷爷去世了。她孤苦伶仃,就此,真的只是一个人了。孤独对于她来说,无疑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挑战,她打算离开这个与爷爷有着回忆的地方,背上行囊,四处漂泊。或在街头入眠,或在街边行乞,又或是凭借自己略微的优势,到酒店做个服务员……这一切,知行想过,也做过,但从未热爱过。
唯一热爱的,只是她一直带在身边,旧得已经泛白的牛仔手提包,里面装着几本看似杂乱的书籍和一支三年前在她生日当天爷爷送的黑色钢笔。知行是喜欢阅读的,从得到那支钢笔开始,未曾变过。她喜欢在夜深人静时关上白炽灯,点上蜡烛,坐在床头细细品味她的书籍,她喜欢这种只属于她的感觉。
庆山的《春宴》是知行接触的第一本除诗书外的书籍,她热爱这本书就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般,没有人明白,是书中的周庆长让她明白了,对于每个人来说,“孤独”都只是以千奇百怪的形式渗透在人们的生活中罢了。庆长的“孤独”以爱情的消逝和她的***来结束,知行的“孤独”以她徜徉在书海里来延续。知行是爱自己的,所以她愿意将《春宴》做为她的人生教师,决心忘掉爷爷重新生活。
萧红与知行有着相似的经历,“呼兰河”边,埋着萧红的祖父,亦埋着知行的向往。《呼兰河传》中的哨呤多么的“可爱”啊,知行愿意对此产生向往并努力靠近。当一个年轻的姑娘认为只有书籍能让她满足时,对于曾经的一切,就只是曾经。知行没了爷爷的陪伴,倒愈显得轻松些,至少,她不再担心爷爷让她念什么“四书五经”而忘了“近现代”的鲁迅、林清玄……她接触的书籍很多,作者也很多,可唯一能让她记起的,也只有那么几个。
一个庆山让她明白了“孤独”是生命的礼物;一个萧红让她明白了“向往”是生活的航向;再有一个,就是让她明白了“爱”是思想的阳光的林清玄了。知行,知行,先知而后行。知行在年纪愈长过后,对于阅读,她说:“我喜欢读书,不同的书,而且是在夜深人静时,这样,我就可以独自享食这些书中的精粮,使我空虚的精神世界得到充实。”
孔子爱书,成大儒,爱仁。南子却说:“世人只理解你孔丘的苦难,却不理解你孔丘在苦难中修炼的境界。”最后,孔子怀着竹简与世长眠了。大概,知行也是如此的,与她思慕的书籍至死不离。
那年秋作文【篇5】
雨轻柔的从天空落下,齐刷刷在地上歌舞,犹如一副艳丽的水墨画。雨好似一束香花,温暖我的心房……
时光像流水一般,六年的时光既漫长而又短暂。教室的桌椅依旧那么整齐,也在我心中激起一阵涟漪,阳光透过云层,照在我的脸上。
犹记得,三年级时我的好哥们曾对我说过:“我们三年级,离毕业远着呢!”听到这里,我疑惑到:“三年,呵呵,难道代表永远吗?”只可惜,我那时年少懵懂,竟眼睁睁看着时间从我手中溜去。“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到了六年级,这时才觉察到时间已去,就再也回不来了。“你曾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
树木正在成长,花儿正在开放。有时睡觉的时候,闭上眼睛总是睡不着,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一些问题,毕业了小学同学还会记得我吗?上了初中我会不会有挫折?为什么小学同学我会记得如此清楚?
朝夕相处的同学,一下子就要分离了。嘴里吃了一个雪糕,就说再见了。雪糕冰凉凉的,我的心也凉凉的。夕阳西下,火红的晚霞卷着天空,映衬在湖泊里。此时,一点点黄晕的光照在树叶上。
雨愈发的大了,土地湿湿的。我站在雨里分不清哪个是泪水哪个是雨水,陪伴我六年的同学印我脑海,那年夏天的事情,必将锁我心房……
那年秋作文【篇6】
其实好像真的很无聊嘛,所以才会去网上消遣,然后可以邂逅一些朋友,每天可以有不同的话题可以聊,倪人倪物。方正觉得中间隔着不知道多远呢,所以卸下虚伪的面具,跟他们轻松的畅谈,海阔天空额!以此来度过无聊的寒假啊。
网上有形形色色的人,虽然说网络是虚拟的,但我还是愿意褪下生活的伪装,用最真的一面去和他们交流。因为我知道每个网友其实都是一个故事,在等待你去解读。亦或许在等待你去和他们写下一些或悲或喜的故事。
呵呵~~~~~~~
小H,你是我在遇见的第一个朋友。其实我很羡慕你,可以到网吧玩到通宵。你告诉我这是一件很爽的事情。我也觉得应该很爽吧,很想去尝试一下,但……却没有那个勇气。有一句话你讲的很对,:你胆小嘛,遇见自己喜欢的人又不敢去追。我想我确实是这把样子的额,唉!我一直都不敢去确定这种感觉到底是不是喜欢,所以因为不确定了,那种扑朔迷离的朦胧感觉就逐渐变淡变浅,最后消失了,一段故事也就消失了。喜欢是一种心情,爱是一种感情,所以保持好心晴就安啦!有时候我会想就让这种朦胧感情一直存在也不错嘛,你在乎他,他在乎你,这就够了,何必要公开的牵手,拥抱,接吻呢,这些都太成人化了。既然我们都未成年,就保持懵懂的心好啦。不经意间的一个动作,一个表情,一句话都可以让彼此好开心,这样子其实也还不错。
其实,小H,我想讲至始至终我都是想把你当朋友的,如果可以,真的当朋友比较好的。你很幽默。搞怪。甚至带点坏坏的,霸道的宠溺,最重要的是你很善解人意。唉唉,郁闷!好吧我承认你是我喜欢的那味儿啦!还有就是看到你发过来的那张照片,昏黄的灯光,映衬出雪地上画的那个爱心发出暧昧的温暖,搞的很Romantic啦。你说这是你专门为我跑雪地里画的2平方米左右的爱心桃……好吧,我承认你搞的我当时有种想哭的冲动呢!
因为我们有很多共同的话题,所以开始就聊得很投机。所以我就像你是我朋友就好了嘛。然后你也原来讲过当朋友好了,免得到时候会很尴尬啊,弄得彼此都没话讲不好额!郁闷,所以我就跟坚定了和你只做朋友的决心。谁想到你后来耍赖呢,虽然说我看到消息盒子里你发的11个“我喜欢你”的时候心里很开心啦,但我不想做你女朋友的额,但是结局还是变得很尴尬呐。当我看着你亮着的头像,有好多都想发个“在么”,但又褪掉勇气,默默的发呆发愣。这时你的图标突然一闪一闪的出现在右下角,迫不及待的点开,却发现你也是发了个很无语的“在么?”然后我回了个“en.”结果一切有陷入寂静的沉默中去了,唉唉,很无语。真的好想回到以前刚聊天那会儿额,那时候我们好像有聊不完的话题,毫无顾忌的开各种玩笑,你会霸道地骂我“傻瓜,笨蛋,大懒猪”唉唉,郁闷。话说傻瓜是情侣之间打情骂俏骂的哎……郁闷。现在变成这把样子,其实我有想过把你从好友列表里删掉的啦,但没那个勇气,看来我确实很胆小哎!
每天晚上都会坐到第二天凌晨了才会去睡觉。脑子糊糊的不知道要去想什么东西,逼着自己去做作业,结果发现根本看不进那些牛一牛二牛三,唉唉。天一直缠缠绵绵的下着冬雨,淅淅沥沥的,不知道下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啊。白天我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的蜷在落地窗前的沙发里,捧着一杯热开水,让如烟般妖娆升起的雾气缠着我的双眼。闭上眼睛,过了许久许久才缓缓的睁开双眼,才发现不知何时,眼眶潮湿了,顺着流淌到嘴角,微微张开嘴,苦苦的,涩涩的。呵……原来白开水的雾气经过我的眼睛是这么的苦涩额,自嘲道。苦苦的涩涩的,这不就是海的眼泪么?内心一直都很向往大海,以前觉得大海那一片一望无际的蓝很透彻心情,现在觉得我爱海。很喜欢海子的一句诗:我愿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呵呵,写的很不错,每次看到这段话,就会产生一种向日葵对太阳般的依恋,觉得大海是我的依靠,烂漫的海之恋呵。
到晚上又会缩到被窝里收看未接的彩信,觉得泰戈尔有句话讲的很好:眼睛为她下着雨,心却为她打着伞,这就是爱情。是额,这或许就是经典的爱情吧,所以我们这些小屁孩都算得了些什么呢?!
唉唉。郁闷,翻着手机的通话记录,发现了小H的11个未接电话,想着该不该打过去呢。最后还是觉得既然相识在虚拟的网络,有何必要扯到现实中来呢,所以……呵呵,我还是隐身的默默地看着你亮的的头像好了,郁闷,以前是隐身对其可见,而现在确是在线对其隐身。凌晨两点你还在网吧,甚至会有一丝担心……郁闷,我什么时候变成这把样子的额?
因为面对你的表白,心里很模棱两可,不知道应该是答应还是拒绝,所以问了小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额,莫逆之交了呢算。最后她说如果你自己真的喜欢就去尝试一下好了,只是不要伤到自己就好了,毕竟是网恋额,我永远是站在你这边的。嗯嗯,我听了她的话,超感动的。呵呵。
郁闷,话说我这几天都是这么六神无主地过下来的呢,所以在今天快要中午的时候,我迷迷糊糊的我在被窝时。突然脑子一下冒出一个念头,我十七岁了呀,瞬间变得很清醒,我已经十七岁了,是个大女孩了,难道还是处在16岁的'那个整天做着白日梦的我么?度过了花季,现在是雨季了。
如果说CC季是雨极的话,我现在处在雨极。
虽然说想要忘记你,但做到面对你的任何信息都可以很淡定,这很难啦。我想这需要时间,毕竟他曾经住在我的心房,只是没有交房租而已被我刚出去了。现在不知道他是租住在谁的心房呢还是流离失所的露宿街头呢?不过我有中感觉就是他已经找到他租住的地方了,但还是徘徊在我的心房门前,希望能找回一些遗失的错过。只是……我紧闭房门,不给一点机会而已。
郁闷,其实我是希望他可以勇敢一点,把话讲讲清楚,然后删掉彼此的,可无奈他也这么胆小呢,嗯哼?还骂我胆小的么。其实,在感情面前谁不胆小呢?终究害怕会被另一方拒绝,会被另一方抛弃,唉唉!!!
刚发现的呢,我现在给他的备注还是stranger,仔细想了一下,想起来原来他刚加我的时候,我问他:Well.are you my classmate or stranger?然后,他回答:stranger.然后我就把他备注成stranger了。现在想想有何尝不是呢,就算我知道了他的名字,相貌,就算他向我表白过,我也喜欢他,到终还不是个陌生人?只是可能走在大街上可能会觉得彼此很眼熟而已,做个最熟悉的陌生人罢了。所以,现在还是那个stranger,一切如一,灯火依稀,华灯初上。
所以既然是陌生人就当陌生人看待好了,没必要揪心揪肺的一整天想着他,念着他,搞的自己很颓废一样。郁闷,这把样子我还肿么考大学呀,so一定要振作。
郁闷啦,很庆幸在自己情绪低落的时候可以有朋友和陈奕迅的歌声陪我。很喜欢这个男人的歌声啦,且不说他的歌声是否好听,就冲他是用感情唱歌的就要顶了。……
……好吧,原来是想要讲我和他时间的事,不知不觉扯到好远了呢,郁闷!!!!!
嗯嗯,我决定以后再也不讲郁闷了。其实我以前都不讲的啦,都是跟他聊天被带起来的。所以我要抛开郁闷啦,就像汪国真讲的:不要让泪水遮盖住眼脸,把脸泪擦干净,我们定要重绽三月的容颜。呵呵。
想想这样也还不错的啦,至少等以后回忆起来可以想起曾经有过一个叫小H的男生对我说过我喜欢你,那个男生坏坏,酷酷的会用霸道而又宠溺的叫我‘傻瓜”。会用拽拽的语气催我起床,会很懂烂漫的跑到雪地里为我画2平方米的爱心桃,呵呵。
并且,曾记的我也喜欢过他。
春日的暖阳送来花的芬芳,夏日的繁荫浸着醉人的阴凉,秋日的落叶伴着南飞的大雁,迎来了弥漫整个世界的冬日银装。花开花落间,时光走的匆忙。回首这一季又一季的轮回,有多少人向往着秋果的甜蜜,而忘记了春花的艳丽;有多少人期待着夏日的蝉鸣,而忽略了冬雪的晶莹?
事实上,懂得放弃,才能拥抱快乐生活。行走在纵横阡陌之中,我们匆匆忙忙,尘满客袍时蓦然回首,才发现早已偏离了最初的方向。我们有太多不满,有太多心愿,然而目标一多,反倒让我们无法笔直向前。
人生短暂,白驹过隙,我们不必为自己设定太多目标,有时候看的太远,反而容易被脚下绊倒。如果架柴烧水,你的人生如柴火一般,远远不够烧开太多的水,此时你不妨倒掉一些,懂得放弃,才能把水烧开,才能拥有快乐生活。
懂得放弃,才能拥抱智慧生活。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灯红酒绿,繁弦管急,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很多人忙着追求房子、车子、票子……
拖着疲惫的心活得并不快乐。因为他们不懂得放弃。我欣赏那种“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潇洒态度,也向往那种“从流飘荡任东西”的自在情怀,想要“野渡无人舟自横”的静谧安适,用一颗智慧的心生活,舍弃过多的物欲,拥抱宁静的生活。
草长莺飞,林绿蝉鸣,雁去天清,雪扬风啸,就这样岁岁年年,年年岁岁,让我们学会放弃,学会拥抱生活,拥抱幸福人生吧!
悠扬的钟声响起。看,那半壶水,已然烧开了。
那年秋作文【篇7】
临近年关,一连数日霾锁蓝天,压得人心情十分沉重。不禁有点颓废,有点迷茫,有点不知所以然,索性躲在这钢筋水泥构筑的“笼舍”里,吞云吐雾,望霾兴叹。朋友圈里也多是“霾”声载道,诛伐四起,可谓:大江南北无处不霾,举国上下躲之不及。我的心情糟糕的犹如这霾一样,难以驱散,无法突围。我是个比较随性的人,索性不再理会朋友圈,远离微生活,苟且逃离这“霾”之困扰。无心码字,无意录播,整日里浑浑噩噩,与茶相伴,吐纳“白龙”,时而伏案涂鸦,时而凝神静思,不知不觉间看完两部于震主演的抗战剧《炮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两部共82集,足足消磨了半月时光。
元旦已过,年关将至。阴郁的心情并不曾“辞旧迎新”,飘荡的灵魂依然无处安放,无处着陆。妻已在筹算着年货、节礼,如蚂蚁搬家般的一次次的拎回大包小包,这些事一直以来都是她操心,我就像母亲口里的“二门背户人”一样,闲心不操,闲事不管。二十年了,只要临近年关,只要决定不回家过年,我的心情就会郁郁寡欢,杂乱无章,我知道,这都是“年”闹的,我想这是我的“年病”(亦称,节前综合症)又犯了。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话对于我这个在外游子来说,体会就尤其深刻。虽然在外定居多年,心中的家还是那个依山傍水的农家小院,还是那个有着鸡鸣犬吠的小山村,城市对我来说好像红尘客栈一般,虽然可以安身立命、创业打拼,但,我永远都是过客。
那年,我十九岁。踏进了潍坊这方陌生的土地,第一个年就是我孤身一个人在单位的单身宿舍里度过的。为了能消减思乡之苦,我为自己买下了许多“年货”,凭记忆置办着家乡的“年”,然而虽锦衣玉食却食之无味,找不到一丝家的味道。幸好有值班的同事偶尔做伴,推杯换盏间貌似驱走了些许思乡之情。然,当我躺在一个人的宿舍,独自蜷缩在电热毯烘烤的床铺上时,听着窗外传来鞭炮的阵阵轰鸣,心就再也按耐不住,不断的萌生起身回家的冲动,“不管了,打票回家”!心里一遍遍的敲边鼓,理智却一次次的告诫自己不可以冲动,我是个男人,我可以克服,就是熬,我也要熬过年去。甚至到年三十了,我还盘算着回家的路线,也许能赶上年初一吃饺子、放鞭炮,也许家里人也盼望着我能突然回家,他们脸上洋溢的那种喜悦神情,我都能想象得出,心一直处在万般纠结,万般煎熬中,同事嬉笑着问我,‘小刘,想家了吧?’,我口说‘不想’,心却早已飞向了远方……
一个人在外过年的滋味着实不好受。无论何时何地,只要闲下来,只要有人提说起过年,我的脑海里就会立马浮现出家乡在年节里“忙年”的情形:家家户户做罢稠酒,生就豆芽菜,扫屋刷墙,旧家具上新柒,劈耐火的硬柴,磨豆浆做豆腐,拎着萝卜、红薯的去结冰的河里清洗,尽管手掌被刺骨的河水冻得通红,脸上洋溢着那种幸福却是满满的……拾掇停当,就是携家带口的去逛许庙的年会。赶集的人,人山人海、似蚁群般由四面八方涌进许庙,簇拥着,呼喊着,叫卖声、吆喝声,与高音喇叭里传出的秦腔声一竞高低。
“哎!咱人,蒜苗咋卖呢?”
“喂!乡党,今儿个肉啥价?”,还不等对方回应,就被人流拥出好远。两个农妇被人流涌向一处旮旯,索性聊谝起来。
“你也来了,今儿会人多,把人都能挤死!娃他爸咋么来?”
“来咧,去看看肉价合适不,一年到头了,这大人不吃能行,娃娃们都眼巴巴的瞅着呢”
“就是么,给娃割上些,哟!这是你娃,都这么大了!快赶上你爸了!他婆他爷身体都好吧?”
“都好着呢,年纪大了,就是外样子,你屋姨看着身体还好,上一会我看着了”……
在一旁,一位戴着石头花镜的老者自言自语着:
“腊月会是闲人会,有事没事儿浪闲会,浪啥呢?就是人看人么……”
学生娃们都放假了,也爱逛会。见面就爱问“把炮买了么?”
“买了!双响、雷子,电光雷都买了……”显然一副洋洋自得的样子。
出阁待嫁姑娘们,见了就问“你婆家给你把新衣服买了么?年初三咋待成新女婿呀?”姑娘一阵羞涩,嘴硬的说:
“咋待成?!洋芋糊汤浆水菜,不爱吃,他嫑吃!”
“哈哈哈,那你可得小心着,人家初四要你好看!”
“他敢!”
……
家乡的习俗是,初一不出村,初二舅家宾,初三女婿到,初四媳回门。
那些年节里的热闹景象,一幕幕在我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闪过,这便使我更加纠结着,到底要不要回家过年?!
那年,小年这天,同事邀我一起去逛潍县的年会。记得那天天阴沉沉的,犹如我当时的心情。心想既然闲着无聊,就欣然同往,更何况邀约的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护士,顿时觉得天好像晴朗了许多。后来还是漫天飘雪,路面继而泥泞,雪水裹挟着城市里的灰尘污水肆意横流,采购的乐趣还没等消减殆尽,又该踏上返回的班车。然而,车少人多,拥挤上车觉得实属不雅,便等空闲的班车。月台上,我给那位漂亮的女同事讲了许多我家乡过年的习俗,“这个时候我妈闭门该烙“饦饦”了,家家户户的灶膛里应该正燃着一堆堆“麦秸火”,烙着一个个象征着团圆的面饼,灶间应该还贴着灶王爷的剪纸图像,妈妈总会拿着第一个刚出锅的“饦饦”问我熟没熟……”沉浸在美美地回忆中,也不管人家同事爱不爱听,就滔滔不绝、津津乐道的大讲特讲。同事见我讲得起劲儿,也不多参言,只是应和着我的话题,说这地方年是怎样过的,而我的心早已飞回了我的家乡,哪有心思把对方的话拾在心上。同事是个高个子姑娘,有着一张年轻而姣好的面容,低度近视的眼镜下藏着一双略显羞涩的眸子,许是品出了我思家想家的情愫,便对我传达了一种女性的怜爱之情。天渐黑,远近的灯光渐亮。月台上的我们错过了一辆又一辆通向单位的班车,最后一趟班车仍然拥挤不堪,决定不顾了体面,挤进车厢,直到车发动了才舒了口气,好险哪!差点儿回不了单位。车上,我没有继续侃侃而谈,目光瞟向窗外的灯火阑珊,心里在想:父亲该把屋子打扫一新了吧,母亲该为弟弟妹妹把新衣服置办齐全了吧,家里有没有割肉,过年出门的礼物都买了吧,豆腐这一两天就该做了吧,今年我不在家,馍馍该蒸的少一些吧,肯定还是外婆给母亲帮忙,要不她一个人忙不过来的,年三十的“罢罢会”(年节里最后一个集日),父亲要早点回家,上坟可不能太晚了,一年到头了,“先人们”估计都等急了,往年我都会督促父亲的,可……泪水早已挂满两颊,幸亏车厢灰暗,许是无人顾及我吧?!就这样想着、想着,车到站了,我们冒着漫天飘雪,小心翼翼的穿行在的茫茫的夜幕中。也许是孤身在外,也许是青春萌动,思乡的愁绪很快被那种爱恋所击溃,后来我们恋爱了。然而此时,临近年节,单位放假了,她要回家过年去了,那时候通讯不发达,写日记成了我感情的依托。日记中,寄托着我对家的想念,对她的思恋。
那年,我孤零零的独自一人,在异乡度过了生平以来第一个年!各种滋味,五味杂陈……
后来,我离开了原单位,到了另一座城市,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分手了,也不知她现在过的好不好……两年后,我再次恋爱,决心在异地找寻家的感觉,爱的港湾。如今女儿已经十七了,读高二。细数在他乡这些年节里,尽管妻贤家和,衣食无忧,但每逢年节总有诸多不便,不能回家过年,一曰老家寒冷,怕娃娃受颠簸之苦;二曰节假难请,一票难求,怕受来回奔波之煎熬。总而言之,回家过年的想法一次次搁浅,成为奢想,空谈。
是夜,一人坐于电脑前,听着秦腔,我又想起了家,想起了家乡的年,想起了这些年在外面过的每一个年,想起了每个年节里自己那五味杂陈、郁郁寡欢的心绪……我把自己的这种状态叫做“年病”。所以每遇年关,只要不能回家过年,我就会“犯病”内心是纠结的,抗拒的,因此,办年货这些俗事儿,多年来都由妻打理、操办,我很少参与意见。久居在他乡数十年,我总感觉自己不是主人,是客。
有心思秋秋已去,无意过年年又来。也许能反映我不可回家过年的心情,惟愿天下人都能合家团圆,有条件回的就不要借口留外。因为只有家才是年味最浓郁的地方,无关乎吃喝,无关乎繁华。家是爱的港湾,家是灵魂的栖所,家是倾其所有都换不来的地方……
爸,妈!今年……又不能……陪你们过年了!
那年,……
妻说,等女儿上了大学,就年陪您们过年。那该是怎样的年啊!
那年秋作文【篇8】
若干年后,你会发现,高考最迷人的地方,不是如愿以偿,而是,阴差阳错。
我不知道我为何会心情低落,也不知道为何会突然想起这个遥远的话题。可能是今天武汉没有太阳,有些冷;也可能是要戒掉一些东西,还不习惯。无论如何,反正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心情不是那么愉快。或许,这就是男生的大姨夫吧!
好吧,我坦白,是学校太无聊了!真的太无聊了。几乎所有的人都回家了去。没有人约狼人,也没有人约篮球。不对,不是所有的人都回家了去,而是大家都在忙着考研,忙着恋爱,忙着工作,忙着成为螺丝钉。
在的,跟不在的一样;不在的,跟在的又一样。在不在,道不道,同不同,终究不过是心里的疤,碰不得,挨不得,却偏偏喜欢去抠!
高考那年,不就是疤吗?
那年,我18岁。我喜欢的女孩子还扎着马尾,她英俊的脸上总带有一丝别样的不舍。我还记得阳光灿烂的午后,她温暖如春风的笑脸。我能想起二妹餐馆,我们一起吃过的饭,土豆里跳舞的辣椒,红色下娇艳的麻。我们吃完后一起漫步的校园,以及我们一起打过的球。
那年,苟老师很凶。苟老师真当得上冰山美女,才华横溢,舞艺卓绝,性格棱角分明。潇洒的她可能算真正的不求人。很遗憾我不是她喜欢的饭,属于不应该被端上来的垃圾。如果岁月的道歉有用,我或许欠她一句对不起。将近一两个月的僵持,每天早上都被罚出教室,偶尔还打扫办公室,连5班的班主任都看得发笑。有一天早上居然玩笑的跟我说了一句:“又来了?”苟老师真是我见过的最严厉的老师,大学后才明白她的苦心。虽然剧情很老套,不过事实就是,没有当时苟老师的逼迫,大学的英语说不定真会挂科。
那年,星哥每天一如既往地负责帅。所以说世界并不公平,明明大家都是满腹经纶的人,可是星哥却一点都没有才子该有的不修边幅,不堪入目。相反,他吃饭都可以靠刷脸。我至今都很好奇,星哥是怎么包容我胡闹的。在大学有一天偶尔看到了一张当时自己讲“六十二家讲坛”的照片,自己真是龊的可以。看到照片的第一眼,我自己都忍不住提鞋子丢自己。当时的我,居然稀奇古怪的提出了默写诗歌罚款的想法来。真是单纯的可爱。可惜,我到现在忘了后来是哪些人拿到了看电影的奖励,只依稀的记得有旭哥。
那年,化学老师会问你造不造?班主任口中的“黄金三人组”之一,大腹便便的样子用弥勒佛来形容有点过火,但是性格却差的不多。记忆中造哥真的很少发飙,好像没有见过他发火的样子。有一天在读书的时候,书上写道:事业有成内心富足的人,脾气会更好,待人也更宽容一些。我第一反应就是造哥。听同学讲了造哥的一件逸闻趣事,我觉得特别有意思,于是决定告诉大家。当时,造哥带jk他们去上海参加一个科技比赛,旅途上遇到一个上海人,可能是虚妄的自信使那个上海人自觉高人一等,他开始炫耀说他在上海有房。我不知道他是有多过分,才使得一向好脾气的造哥都动了怒气。造哥正义的说道,我敢把我所有的房子都卖了,你敢吗?这句话一出口,对方立马就偃旗息鼓了。同行的其他人都觉得解气,心想总算是有人收拾了这种虚妄的小人。
那年,班主任最后一次做班主任。我忘了班主任是更喜欢我们喊他们王老师,还是喊他班主任。不过为了以示区别,我还是称作了班主任。班主任是一个值得骄傲的人,偶尔戏谑的他甚至满足了学生的幻想。抛开他一路奋斗的励志故事,单论他对学生的负责态度,都值得我尽心去书写。不过如今的我显然还没有写好班主任故事的能力,稚嫩的文笔还需要时间的打磨。这其实是一种痛苦的煎熬,你想要记录一些东西,却害怕写的不好。千言万语,只在心中胡乱的冲撞。有时候会期待一种灵光乍现,最后却只能无可奈何。
那年,贤娴还在抱怨高三的我们太辛苦。贤娴其实是抗争的人,富有同情心的她永远都不可能做到独善其身。有的同学误会她,说她总是在抱怨学校的管理。很多人都奉行不应该抱怨的态度,殊不知是故作聪明的小人。不抱怨的人不是既得利益者,就是城府极深的蛀虫,再就是漠不关心的自私者。这些人都看到了阴暗的部分,并且看得比谁都更深。他们绝不可能实心实意的工作。抱怨的人至少还期待着改变。有的人抱怨,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希望后来的人不再遭受同样的困惑。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我想我应该点到即止。我只是同情哪些心地善良的好人,他们看到了不该看到的,想要改变,却无能为力。只能如杜甫一般,哀怨叹息。只不过一个写成了文字,一个充斥了空气。
那年,三班满足了女生所有的幻想。篮球从“重在参与”,一路杀到“染指冠军”;所长跟家馨煮着火锅唱着歌,馋嘴了国林;胖胖霸占了“教室后面”,“千手观音”的图片永远的定格。花姐儿念叨着圆圆的肚子,见一次,摸一次,亏得汪杰被挟了油;松哥继续着“憨豆先生”的剧情,一天一更新,笑傻了昭昭和罗琳,把它都编成了故事。
那年,我以为不会结束。我以为会去北京读书,没想到到了武汉;小童巴望着南京,却神奇的降落在天府。烧瞿做了老师,jk读了研。婷姐居然心心念念的要考试。
高考那年,是不是国产电影的预告片?
那年秋作文【篇9】
有些事过了,淡了;有的人聚了,散了...... 然而,却总是会有某年、某月发生的一些事,遇见的几个人久久地留在记忆深处,欲忘不能,欲提还休!——题记
在A省的西部,坐落着一座历史文化名城,这儿群山环绕,河流交错,风景秀美,人杰地灵。它便是中国四大古都之一,还是世界“四大圣城”之一的B市。在B市的西郊有一所学校,它北靠x山,南临x河,绿树成荫,花团锦簇,实在不失为一个治学、修身的好地方,它就是B市的xx大学。
那年的九月一号,开学的第一天,天气依然炎热。一大早,校园里便涌来了从四面八方前来求学的学子。他们身上带着被褥、衣物,脸上因天热、激动和兴奋而变得通红,还有对这所陌生学校的好奇、期待、憧憬...... 这其中有一个看起来有点文静的小伙子,他叫郑茂,20岁,来自北部C市的一所农村小学,他是一名教师,已经参加工作两年了。可家里人都想让他再上几年学,毕业后改行。于是他便参加了考试,考上了这所学校,来到了这里。现在他正慢慢地在校园里走着,打量着这所他期待已久、梦中多次到过的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餐厅、商店、操场...... 他比较着,分析着,盘算着,计划着......
在学校教学楼的大门旁,聚集了不少人,好像在大声的争吵着什么,有学生,似乎还有学校的领导。原来,那些学生都是报考H市某大学成人班的学生。他们都被录取了,可他们的录取通知书上,地址却写得是B市的这所学校。领导解释说,是B市的'xx大学和H市的x大学搞了一个联合办学,现在A省的H市x大学的学生都在B市xx大学里上课。当然,无论领导怎么解释,他们都强烈的感觉到自己上了当、受了骗。于是,又是一阵的喊叫声、叫骂声...... 喊叫了一阵,他们发现,任凭怎么发泄,他们也已经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了,慢慢地,他们开始接受了。丰华便是他们中的一员,她来自南部的D市。这样,本来不在一个学校的丰华和郑茂便成了校友,更为有意思的是,因为丰华所报专业的学生少,学校不便于开班,而郑茂所在的专业的学生也不多,且两个专业很相近,学校决定,让本来分属于两个不同学校、而且不同专业的两个班合成一个班,就这样,丰华和郑茂成了同学。
那年秋作文【篇10】
我看的第一部言情小说是叶非夜的《亿万星辰不及你》,是在大一上学期。看完之后,我感觉我整个人都在冒粉色泡泡,甜炸了。
我还记得当年初中的时候,作为学生党,尤其是女生,几乎人手一本。那个时候,校门口有书摊,可以租书看,也可以买一些旧书。这就更加助长了小说的气焰,盛行一时。男生如玄幻小说和漫画的坑,女生则投入言情小说的怀抱。我当时有个特别二次元的朋友,带着圆框眼镜,从外形看就是很中二的少女。她当时和我说:让我早恋,我还不如看言情呢我。”我一点都没有get到言情的好看,因为我第一本接触的言情小说,里边主人公的名字比较难记,而且关系错综复杂,很快我就缴械投降了。当时她一脸无语地看着我,一副“你完了,你这么能这么二”的.表情,愤愤地把她借给我的言情夺了回去。
就这样,我在初中的时候,倒是躲过了这个言情的大坑。后来,班主任发现很多人上课都在看,就开始和我们斗智斗勇,收刮了许多女生的心头宝,渐渐地,我们下课也不能看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快,班里的女生又为了看言情,开始给言情包上类似于政治地理书的封面,逃过了班主任的不少次巡逻。
那个时候,大家都特别团结一致,为了一本小说,几乎都站在同一阵营,与班主任斗智斗勇。我们班当时看得最嗨的就是我们班副班长。为什么不是班长呢,因为班长是男的,他去了看漫画,哈哈。
我记得有一次,班主任开班会的时候,拿起言情小说,“嘭”地一下摔在桌子上,说:“你们是蛮狡猾,什么招数都被你们想出来了,要是你们把这个心思放在学习上,不晓得会几好子!你看看你们看到都是什么东西,不是白富美就是高富帅,有几多子意思。”至今班主任的话还言犹在耳。
那年秋作文【篇11】
还是在“老地方”。
昔日那首《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从芸的唇缓缓倒出,流进每个人的耳畔,流进峰的眼睛里。
霓虹灯闪烁,芸被宽厚温暖的臂弯包围着。峰温柔地看着她。甜蜜与痛苦同时涌出。她闭上双眼,泪已悄悄流出。
吧台边,芸望着杯内晃动的咖啡,模糊中隐现出峰的脸庞。他还是那双温柔的眼睛看着他,带着温柔的笑,仿佛又在温柔地对他说,芸,我是不能给你承诺的。。。
芸端起咖啡一饮而尽,没有加糖的苦涩涌进心头,呛得她一阵咳嗽。她起身进了洗手间。
面对镜子,芸喃喃地说,我本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有人进来,芸弯腰洗却脸上的残痕。等人走了,她慢慢走向门口。断断续续的语丝飘进芸的耳朵里。
峰倒是潇洒,女朋友那儿痴心等待,他却玩得自在开心。男人哪!。。。
心被捅了一下似的,一阵痛使她脸色发白。咬咬牙,她冲出洗手间,疾步逃开那闹哄哄正在舞蹈的人群。
路灯下,芸慢慢走着。一阵风吹来,她下意识地裹紧衣服。街灯肆意拉扯着她孤单的身影。不觉来到虹桥,芸立在桥上。风吹扬起黑发,她茫然地望着河水。
知道是怎样的一种错误,却无力摆脱。她不懂自己为什么如此清醒地糊涂。
突然一阵音乐从天而降,桥头的喇叭里传出的竟是那首久违的《选择》。她不会忘记那天自己是怎样一句一句教他唱这首歌的。猛回头,峰立在身后。
芸那已无法再忍住的泪水夺眶而出,她被峰拥在怀里放声大哭。压抑已久的悲泣随同音乐尽情流淌。她哭得像个无辜地孩子,峰只是无言地抱紧她。
许久,音乐声息。芸也渐渐停止了哭泣。峰轻轻扶起她,帮她拭去眼泪。芸抬眼,接触到的依旧是那双温柔。又是一阵心痛,她轻轻推开峰,走到桥栏边。蓦地有股倔强爬上脊背。她下意识地挺直腰杆,她想。。。
芸,对不起。峰扳过她的.双肩,看着她说,不想让你离开我。
好不容易经过宣泄后建立起来的堤防,被峰轻轻一句又给摧垮了。芸暗骂自己的懦弱,叹了口气,便又蜷伏进峰那宽厚的怀里。
我是候鸟,只为贪恋一时的温暖而甘愿承受辛苦。芸嘲笑着自己。峰脱下外衣披在芸的肩上,俩人依偎着走向灯火深处。
还是在“老地方”,霓虹闪烁。
经过那晚的哭泣,芸更多的是沉默,像一个不会说话的小木偶。峰只是默默地抽烟。
有人走过来,伏在峰耳边悄悄地说了句什么。芸没有看峰,只听见他说,我出去一会儿,等我回来。芸径直走向吧台,峰迟疑了一下,出去了。
要了杯啤酒,芸走到个僻静的角落坐下。她喝着酒,慢慢品味着这些日子以来的痛苦与挣扎。点点滴滴已渐渐凝聚成形。
峰进来,看到芸,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异常的静。
他走到芸对面坐下,看着她。芸知道,他已经把她送回家了。她呷了口啤酒,很好看地笑。鱼和熊掌终不可兼得,你将如何选择?峰低头沉默着,映入芸眼帘的是峰的为难。她忽然感觉自己很可笑,那本就是别人的事啊,又何必问。
芸微笑,拉起峰的手,不说这些,我们跳舞。峰有点木然地被拉进舞池,他意识到要发生什么。
一颗凉凉的泪珠滴落下来,两颗,三颗,泪不断滑落。峰紧握芸的手,双臂用力拥住那微微抽泣着的小身躯,似乎想借此让芸感受到一种力量用以支撑。芸抬眼,峰接触到一双带水的眸子。
注定从《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开始,经过《选择》之后,结束在《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中。芸缓缓道来,像是在说别人的事。
门口,芸回眸,一个灿烂的笑容,宛如雨后的天晴。峰似乎还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开口,他看着她消失在暮色中。
凉风袭来,芸竟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她深吸了一口气,大踏步走向前。她知道,明天不会有阴影,迎接她的将是一轮崭新的太阳。
无意间翻出N年前的手稿,有些稚嫩的手笔,幽怨的情绪,呵呵。没有去修改,保存下来,算是留作纪念吧。纪念曾经青涩的青春,青涩的过往。
那年秋作文【篇12】
又是七月了,外爷,那一年的雨水也是这样缠绵和宣泄不停,就像江南的梅雨时令。江南雨留客也留人,可生您养您的这片热土却没能留住您。
小时侯,我常常坐在外爷孤寂的小屋前清亮亮的石板上,头顶着星,眼望着月,手支下颌成一个个半圆的疑团。那时侯,外爷总是不急于回答;那时侯,天空悠远,云总是一片一片的,而风却轻得仿佛只能拂动远近稀疏的草;那时侯,外爷总是口含一把长长的铜嘴旱烟袋,多皱的眼角堆砌着祥和的笑,悠悠地吐出绘声绘色的故事来,成为闪亮星般的印象,成为我心中姗姗的长着透明薄翅的红蜻蜓。
曾多次听人说过,抗日救国到关外,爷爷和外爷是同去的,在枪林弹雨中冶炼了青春,爷爷从此没再回来,他将一颗火热的赤诚永远地留在了关外,留在那片地旷人稀的黑土地上,而外爷却失去了一条腿。每次看到外爷残缺的腿,奶奶总是忍不住默默地流泪。村里的人也都说外爷真幸运,幸运的是他竟能拖着残存的一条腿凯旋归来吗!
我长大了要学医!倚在外爷的膝前,看着那只空荡荡折挽回去的触目惊心的裤管,我轻轻拥着外爷的胳膊,很认真地说,将来一定要让外爷同我一样走路!可外爷却笑着抚着我的头,说我是个傻孩子。
我傻么?那么哲子叔呢?哲子,是外爷唯一的儿子,却又不是亲生的,那是外爷在一个飘雪的夜晚,从一个小山坳里捡来的,为了抚养这个可怜的孩子,外爷吃了很多苦,甚至没有成家。
还记得,哲子叔二十岁生日那天,天空雨洗般的清爽,左近的乡邻在晴和的阳光里分享着温馨,远处的山和树,还有近处飞动的鸟仿佛都徜徉在欢乐的气息里。
外爷坐在门口的青石板上,看哲子唱着歌儿忙来忙去,兴致勃勃地讲故事给我听。就在这时候,从崎岖的山路上颠来一辆吉普车,风尘仆仆地停靠在外爷家门前,穿军装的大盖帽皱着眉走下来,他说哲子是他的孩子,并拿出一张发黄的照片和一些物品来求证,所有的乡邻都楞住了,哲子也呆呆地瞪大了眼睛,先是红了眼圈,拨浪鼓似的摇着头,随即,猛地扑倒在外爷的脚下,抱着他的残腿,不停地哭喊着,这不是真的!您就是我的亲生父亲哪您别让我走!我就是您的拐杖啊我不想离开!所有的人听了,都潸然泪下,而外爷却自始至终没说一个字,他就那样直直地坐在那儿,像一棵经了霜雪的'老树,目光呆滞,面无表情。我被他的样子吓坏了,哭着跑过去,拽着外爷冰凉的手,大声喊叫着外爷,求他说些什么,却见外爷的脸颊隐隐地抽动着,灰暗的眸间不时涌出晶莹的湿润,却又缓缓退了回去。
几天之后,哲子被外爷推上了那辆车,临行之前,他扯着外爷的胳膊,嘶哑的嗓子再也哭不出来了,外爷却始终没有落泪。但哲子走后,外爷就病倒了,一时竟拄不动拐杖也难以站立,直到哲子从遥远的东北邮寄信笺过来。
再回首恍然如梦,成长的足迹告诉我,逝去的便永远不会再回转、再拥有。出嫁之前,外爷正病着,那时,我的心始终沉沉的,没有人能够彻底了解,除了我自己。
落雨的黄昏,不知不觉踏上那条藏青色的小路。残阳如血,漫漫映射着昏黄的霞光,河面上弥漫着苍苍的雾蔼,河岸萌芽的垂柳随风轻拂,如颤动的心。轻轻地推开熟悉的篱笆门,见外爷正呆呆地倚坐在青石板上,漫无目的地望着前方,颌前花白的胡须抖动着,嘴里喃喃地念叨着什么,那是我的名字啊!那一刻,我的心和视觉蓦地膨胀了起来,眼里刹时盈满了泪,我嘴里喊着外爷,快步跑过去,扑在他怀里,再也说不出话,外爷惊喜地看着我,苍老的面颊滑落两行清泪,手指颤颤地抚着我的头说波儿没忘了外爷波儿真的长大了,我却像个孩子似的嘤嘤地哭了。
后来,我真的要去学医了,去一个遥远的地方。那是在七月,多雨的七月,永远刻骨铭心的七月。我向外爷道别,外爷拉着我的手默然无语,趴在拐上老半天,只说怕是再也见不到我了,我的心忽地颤了一下,望着那张沧桑的脸颊、花白的头发和低矮羸弱的身体,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紧紧地握住他的手。
不久,传来家乡水灾的消息,日夜兼程回赶的路途已成空白,只记得独自站在及膝的泥泞里,面对着破碎疮痍的外爷的小屋,痛哭失声……谁曾想那次道别竟真的是永诀啊!
沿着河岸痛心地徘徊,无意间踢起一个小木盒子,这是外爷的!我抱着那个熟悉的紫檀木盒子,一屁股坐在泥水里,泪水倏然滑落,远处的山和树、昨日的青石板还有那座简陋僻静的小屋,似乎都浮在水面上,外爷是真的去了吗!
那年秋作文【篇13】
每个人的心都是一扇窗,只有打开这扇窗,阳光才能进来。
我依旧总是仰头看天,依旧是沉默。秋叶似乎是个不安分的人,但又像是很安分的人。一到下课,他就眉飞色舞地给我讲他小时侯有趣的事。
你小时侯下过河没?
我抬起头,看到秋叶如水般灵动的眼睛。没有,我怕有蛇。
秋叶笑笑,又开始了他的故事。我小时侯去亲戚家,他家那有条河
我像是突然感觉时间停止了,耳边回响的都是秋叶的声音,那样动听,有如天籁一般。秋叶就这样讲着,而每次我总是在听,很少去参与他的话题。我习惯了,秋叶也习惯了。
每到周日,我总会给秋叶打电话,或许是因为太寂寞。电话里秋叶的声音很是亲切,那时我身边的空气仿佛都变得轻盈了。
初三时的元旦有一天假。元旦前一天,秋叶找到我:喂,兄弟。明天打球去?秋叶喜欢篮球,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打球?我有点诧异,可是我不会打球啊。那就去看呗!秋叶拍着我的肩膀说。我仰起头看着秋叶微笑的脸说好啊,我有时间就去。
那晚在我网上看到秋叶,屏幕上秋叶的影象变得异常清晰。秋叶抖着衣服可怜兮兮的对我说:那年花开
那年秋作文【篇14】
今年年初的一天,我在家里翻箱倒柜查找一篇过去的报样,虽然未尽人意,但是偶有新的意外收获,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不已。
那是一张极度发黄残色的文件,红色的文件头清晰的显示这是一份1993年的永城县委宣传部文件,关于表彰新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共有五张。曾接触过档案工作的我如获至宝,于是将它轻轻挑出来,重新摆放面前,饶有兴趣的仔细端详,从外观看这份文件的两个订书钉已经锈蚀斑斑,和所订上去的文件纸牢牢融为一体密不可分;从文件内容的字迹来看,所有文字都是经过手工油印而成的,油墨深深浅浅粗细不均,和现代的电脑打印系统根本无与伦比。文里字间像是在诉说着岁月的沧桑和时代的巨变。
那是1992年,我在乡下因为写稿突出,被当时的永城县委宣传部力荐到一个偏远乡镇任专职农民通讯员,那个乡镇历年宣传工作滞后屡受批评,我临危受命深感压力沉重。为了能尽快跳出农门,我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遇,工作任劳任怨笔耕不辍,当年我就在地级以上新闻单位发表稿件四十多篇,不仅实现该单位发稿零的突破,而且还让单位在省和中央级的报刊上不时“露脸”,到年底该乡被县里评上“先进单位”,我本人也被评上通讯员一等奖,这让领导大喜过望,自然受到领导的赏识。曾记得在那次召开的新闻工作表先会上,我和单位的领导被风光一番之后,县里的领导还特的安排地区报社的记者对我采访,文章发表以后,一时间我又就成了当地的“小名人”,写稿积极性越来越高,一发而不可收。
有一件事我非常难忘,那一年麦收期间,我放假回家里割麦,家家户户正忙着趁着地湿轧场,我连夜写了一篇关于抓紧时间抢收抢种的稿子,天明准备到十里之外的乡邮局寄走,那时不像现在有电脑用邮箱发稿子,为了不耽误干家里的农活,我吃过早饭急匆匆骑上自行车,揣着写好的稿子寄走再说,当时地上刚刚下过一场爆雨,路上处处泥泞,自行车十分难骑,眼下只有一条省道好路能通到乡邮局。我家住在农村,离省道有四五里地远,为了能早早把稿子寄到报社编辑部,我从家里一出门就扛着自行车到省道,一路滑倒好几次,全身就像落汤鸡一样,好在那时年轻事业心强,统统置这些与不顾,等来到省道上,身上早已汗流浃背,嘴里上气不接下气,便又匆匆登上自行车,飞快向乡邮局赶路,等快要来到邮局时,顿觉自行车头猛地一沉,方向把突然失控,随即只听“咔嚓”一声响,我的自行车前叉子一下断裂成两部分,我的整个身子重重压在堆积在地上的前自行车轮子上,车把死死顶住我的胸前,我疼痛难忍,不知过了多久才慢慢爬起来,忍着刀剜心般的疼痛,一步步来到邮局把稿子发走。后来我到医院一检查,前三根胸骨粉碎性断裂,局部瘀血,立即手术。手术后,我躺在病床上,人虽在医院,但一个整心仍系在写稿上。不久我就劝服家人,坚持回到单位边疗养边工作,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的辛勤汗水终于换来了丰收的硕果,我欣慰,我自豪,但是我的付出,其个中滋味是任何人所无法体会到的。
看着眼前发黄的表彰文件,触景生情,思绪万千,心潮澎湃,当年的那个我和那帮文友们,都已不再年轻,如今的我已变得两鬓斑白眼花耳背。让我引以自豪的是,当年的许多像我一样的“土八路”笔杆子,之后通过辛勤写作,都纷纷实现了人生的华丽转身,摇身一变成了令人羡慕的公务员,当年的通讯员罗文现在当上了省里大报的编辑记者;通讯员余化敏如今走上了副处级领导的工作岗位;通讯员李厚健等人还著书立说,加入了中国作家协会;前年我也有幸加入到省作家协会的行列;更令人骄傲和不可思议的是,当年默默勤奋笔耕的通讯员李亚,如今还当上了河南省的副省长,成为永城通讯员的骄傲和自豪!一转眼近三十年的写稿生涯过去了,就像闭上眼刚刚做了一场梦似的,人生苦短,只有不断拼搏,才能收获到美好的未来。
那年秋作文【篇15】
那年春天
个人简介:刘华云:男,生于上世纪70年代,曾用笔名《漂泊的云》。祖籍四川广元朝天,现居广元市区,在城市生活了近20年。本人是个热爱生活,性格阳光,喜欢设计、写作、拍摄、旅游等。作品常见于各大论坛及个人博客。
春天就像《长歌行》 里的诗句一样,阳光温和明媚、万物复苏、大地绿草如茵、繁花似锦。在这样一个充满生机的季节里,走在那蜿蜒曲折若隐若现的山间小路上,心情好的时候连平时最不起眼的野花野草都能让人回味无穷,心情不好的时候,即便是被繁花包围也如同走进了荒漠。有时春天真的让人神往,可有时也会无意之中给人带来感伤。但无论怎样每个人都还是在用那双勤劳的手创造真正属于自己的春天 ,春天变永远留在了人间,成了每个人心中的永恒,也成了每个人心中不灭的回忆 。
人人都说青春是每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阶段,可我从不觉得青春有多么的美好。但我从不否认他不好,而在我的意识里青春的美好不过是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青春的时光是短暂的,很多人都想回到那种青涩的时光,可我却怎么也不想回到那个年代,因为七零后的我们都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困窘的童年,有人说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不幸。但我却不觉得是这样,这样的童年是历史所给予我们这一代人的一笔最大的、最与众不同的、无与伦比的财富。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童年,才让我们能更敏锐的捕捉到幸福的真谛。正是曾经历过这样的童年,才让我们更加懂得了如何去珍惜。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童年,才让我们的爱情更加朦胧,更加羞涩,更加尴尬,更加模糊,更加深沉而又更加忧伤。七零后是不提倡个性张扬的一代人。我们含蓄而热情,保守而开放,在对待爱情的时候,理智的东西似乎多了一点,却少了许多无拘无束的疯狂,但就是那样的一种执著却令后来自诩为新一代的八零后汗颜。
七零后的我们到了八十年代末日子过得还是依然拮据,如果用一个捉襟见肘的成语来形容那种日子一点都不为过,我爸妈他们忙完田间的农活就去倒卖鸡蛋,收五分,然后用背篓把鸡蛋装起来,步行70里地背到城里来卖七分,八分,九分钱不等,卖得好一点最后均价大致在八分一个,也就是说背500个鸡蛋到城里了可以赚到15元,还不能有损坏,但鸡蛋又是一个易损物品,不可能保证它不坏的,所以呢利润也就是在10─15元之间徘徊,用时差不多一个星期,买要至少四天,卖要三天,合计下来平均每天赚到的钱在1.5─2元之间。还把人累得半死,但是呢不做又不行,没有其它的门路可做,那时候我读完书回家整天就是砍柴、放牛感觉也挺无聊的,然后也就跟妈妈们做起了倒卖鸡蛋的营生。当时我很瘦弱,力气也很小,每次最多能背四百个,然后呢就跟五叔一路背到城里来卖,五叔大我十岁,力气也大,走路又快,我经常都追不上他,然后又害怕丛林里会出来蛇,狼等动物之类的,一路走一路往后看,越是往后看就越怕,无奈之下就大声嚎哭,再怎么哭五叔也不会理我,他还是按着他的节奏一直往前,很多次求着他等我他都从不心软。后来经过长时间的磨练,也就不惧怕什么了,就按着自己的节奏缓行,慢慢的就开始一个人走路去县城了。记得有一次天还没亮我就从家里出发了,走到一个叫石垭子的地方天都还没亮,那里路面也是凹凸不平,不小心一下就摔倒了,然后背篓里的鸡蛋也摔坏了很多,我气得也不顾及太多,继续背着往城里赶,边走那个坏了的鸡蛋液体一直往外流,裤子都被染成黄色了,硬硬的,边走边还发出夸夸响声。到城里来打开一看,好的都所剩无几了,即便是有好鸡蛋也被坏鸡蛋染的脏脏的,问都没人问,一气之下就倒进河里了,也不敢回家,怕回家会受皮肉之苦,就想着同学说他家亲戚在河南背金矿很赚钱,然后我什么都没考虑就买了车票踏上了去河南三门峡的列车,车很慢的,开了差不多30个小时才到了三门峡。我下车之后就八方打听,了解了去矿山的路径之后,就独自一人走上了矿山,休息了一夜之后,第二天就开始背矿了,开始六七十斤,后来慢慢加到一百二十斤,很辛苦的,从早背到晚,每天可以挣到七到十块钱,背上的皮都磨破了好多层,最后长起了厚厚的'茧巴。虽然辛苦,但还是开心的,因为每天可以挣到比家里多几倍的钱,没过多久我就去城里给家人打电话报平安,第一次外出也是第一次给家人打电话,电话的那头妈妈听到我的电话激动的哭了,然后我也忍不住的哭了,很委屈的把情况说了就立马挂断了电话,不想听到妈妈那么伤心。下一次山也不容易的,没有遇到拉矿的车就要步行一百多里地,我下山的时候就是步行下山的,回去就期盼着有个便车就好了。一路走一路就盯着看看有没有我给那家老板背矿的矿车,可一路走一路都没有遇见,走到一半路的时候就来了一辆三轮车,娘母俩开着往山上送菜的,我就叫阿姨把我捎上吧,并拼命地跟在车后追,不知道是阿姨没注意还是故意不理睬,径直朝前开。我跑得气喘吁吁,正当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突然听到“嘎”的一声,三轮车嘎然而止,停了下来,我顾不上气喘,追了过去,赶紧给阿姨说,阿姨你看这天都快黑了,我一个人会很怕,又是大森林,也不怎么熟悉路,把我捎上吧,阿姨犹豫了一会儿,肯定是觉得我可怜吧,就同意把我捎上了,很是感动,然后我就跟那小姑娘聊起来了,那小姑娘可漂亮了,一双大大的眼睛,笑起来腮部还有两个酒窝呢,性格开朗,看上去也很善良,年龄也跟我差不多大,通过聊天了解到她与我背矿的距离差不多有十多里地,专门供对面山上那几个洞口蔬菜的,阿姨只顾开车,也没时间搭理我们,路面不平,很难开的,又不是像现在的柏油路,全是那种小石子铺成的,有的地方凹凸有三四十公分呢,所以阿姨一点都不敢走神,公路下面都是悬崖峭壁,一不小心就会开下悬崖。没过多久就到了,然后给阿姨娘俩说了声谢谢!他们就微笑着离开了。我不一会儿也就很快吃完饭躺下了,脑子里不停的回味今天偶遇的场景,总是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没过多久就睡着了,没到天亮就醒了,然后就慢条厮礼的起了,准备着迎接新一天的任务。当背篓挂上肩膀的那一刻感觉浑身都在发怵,但又不得不坚持去做,每天二点一线的日子既枯燥又乏味,住在公棚里人个个都是死气沉沉,那高强度的体力活,也很难让人高兴起来,都呻吟着累得浑身好痛哟,日复一日的上演着同样的曲幕,使人有点儿想逃离。
在那个年代,那山上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每天那乏味的日子让人百无聊赖,偶尔回忆起去县城给家人打电话的那次偶遇,心情就会好了许多,可有时候内心又特别矛盾,告诉自己还是算了别想了,只不过是一次偶然,不必放在心上。话虽如此,但我每次路上一旦有三轮车经过,我都会有意无意地去注意从身边经过的三轮车,特别是拉蔬菜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车上是不是有似曾相识的那张脸,但一次一次的让我失望。没过多久,我就特意停下来休息了几天,专程去对面山上打听那女孩,得到的结果是,他妈妈通过熟人把她介绍到公交公司上班了,做了一名客车售票员,再也不会回山上来了。有时候去现城,总会留意从身边经过的那些公交车,为的就是能否再次见到那个女孩,想想那是多少次的回眸才换来的一次相遇。相同的空间,不同的时间,精彩的一幕再也许不会再次重演。
很久后,总难忘,总想再有一次那样的擦肩。多想再有一次那样的遇见,毕竟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没有那么多的可是。就像徐志摩的诗写的那样,你好像天空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我的波心,我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爱情本就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我现在也不能明白人怎么会突然产生那样一种一辈子都刻骨铭心的情感。
七零后的内心是矛盾的。七零后的人往往将自己的内心隐藏的很深,有时候自己的行为和内心的想法会处于一个完全对立的状态中,内心无疑是火热的,表现在行为上却是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甚至明明是相爱着,却又互相的假装排斥。想说的话偏偏却又不说出来,想做的事鬼使神差的没有去做,永远是一种矛盾的心理。所以有时候该留住东西的没有留住,该放弃的东西也不曾放弃。最后伤害的都是自己。
七零后的爱情是羞涩的。那个时候的我们刚刚走出了感情封闭的时代,来到了自由恋爱的天堂,爱情还属于那种非常羞涩和不能公开的东西。心里喜欢上了一个人,自己不愿意承认,努力的将她封闭在内心的最深处,不露出一点点气息。鲁迅先生有一句名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七零后的爱情大都死在了沉默中,有时候实在忍不住那种发自灵魂的情感压力,于是便会熬许多不眠之夜去写一封情书,悄悄的强忍着心跳送给心上人,然后便心急如焚的去等待那上帝才明白的事情。那样的一种发自内心真诚的羞涩,更是让现代人想起来就好笑的游戏。
七零后的性格是坚强的。七零后的性格中都有一中非常坚韧的东西,有很强的在生存的能力,不容易被困难所击倒。在情感的问题上,也是一样的,对一个人的爱也许不是那么容易产生的,但是一旦出现以后,便是深入骨髓,也许一生都不会磨灭。很多时候,我们的思绪总是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穿梭着,常不知自己置身何处。回到现实时,目光所及,高楼大厦林立,曾经的执着以远。
时间的河流是不会遗漏什么的,静静的将我们一个不剩的带了过来,所幸的是,我们都曾找到了一些我们认为是真爱的东西。其实人生就是一场得失兼容的过程,回眸看一看,一路走来我们手中抓住的所剩无几,徒留一脸的茫然。一路走来,留给自己的除了一个疲惫的身躯,恍若都是匆忙离去的背影。风烟过往,事事难能如愿,唯有将心交给阳光,珍重活着的每一天,行走的路上便会留下最美的风景。
人生是一程没有定律的跋涉,每一程风雨都有不同的风景融入生命,将时光打磨。赏春花,看秋韵,在旅途中,演绎着生命的七彩斑斓。季节的交替将年轮叠加,岁月留下的道道印痕,深浅不一,刻入了记忆之中。一直深信,每一个相逢与错落、悲喜的交合,都是缘分给出的答案。简单一点,得失随缘,不慕虚荣,恬淡一份心境,使灵魂在一次次洗礼中越发透明。
走过了风风雨雨,趟过了路途的沟沟坎坎,一份心的感知验证了时光的厚重,生命的意义也逐渐清晰。一份淡然、一份沉稳,替代了世俗的烦乱,明了孰轻孰重,不再纠结于对错之中。感恩入怀,一种平和的情愫在血液中缓缓流淌,云卷云舒,去留无意,花开花落,不再黯然神伤。如此境界,仿似置身于云水禅心之境,一念清幽,何惧风雨,细细品味时光的静好,不言山高水远,只念风过留香。
百味人生,总有残缺的存在。知足常乐,才能自在逍遥。为人,永远不要疑惑自己的人生,切莫攀比他人的幸福,抱怨自己如何的不如意。平凡的生活,需要一份心态的平和。每个人都有不同之处,不要辜负了生命的行程,切莫在嫉妒和羡慕中迷失自我。世界上总有很多所不及的事,没有人能一一摘取。这个世界,不是所有的人都懂你,也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疼你,时间会清晰很多事,也会让很多的背影模糊。有些人一生都生活在抱怨之中,与琐碎和烦躁纠葛不清。生活绝不会吝啬一个面向阳光的人,当我们敞开心扉面向未来,会发现自己早已被快乐所接纳。
万物守恒,生生不息,生命中没有极致的完美,只有不懈打造的过程。其实,人这一生不需要对自己太苛刻,也不一定要活得太明白,但也要死而无憾,便足够!不要总去想应该拥有多少,回报多少,既然付出了就莫问值不值得。世界上没有唯一,也无法评估对与错的选择,懊悔是情绪的纠结,经历却是一笔终身的财富。
心灵是生命的窗口,能洞察一切的美与丑,善与恶,每个人都没有权力去拒绝完美和残缺。不要苛求别人读懂你,人往往都不会读懂自己,何况一个旁观者?思想的成熟不代表老去,幼稚的想法不代表年轻,沉稳的脚步更能将路走直。人生需要残缺,残缺是走向完美的动力,不喜欢的不等于不好,或许那正是别人想要的。多修一份心性,用冷静主宰心情,莫让心情主宰自己。一个人的心胸决定着生存是否安稳,容纳的多得到就多。人生是一条七彩路,也是一首悲喜歌,简单一点,洒脱一点,生存就是点滴的融入。既然人生不能达到极致的完美,那就留一点残缺给岁月去回味,打开围城的豁口,让阳光照进来,给生命一遍生机。做一个知足的人,守一份淡雅的心境,便能在广阔的大自然中,感受到万物苍生的芳香和美,还能在喧闹的都市中寻一处居所悠闲自得,那将是一种灵魂的超越。
生活中总有一些期待,却原来不值得我们去等待,我们却苦苦地等了很久。总有一些等待到头来才明白,最值得我们去期待,我们却随意地遗弃了好久。人生就是这样叫人无奈,生活就是这样让人不能明白,你钟情的往往使你失望,你放弃的常常让你回望。曾经许多我们以为正确的,到后来却是痛心的,过去好多我们以为错误的,到头来却是悔恨的。或许,生活就是遗憾,老是让我们心中有着一丝丝伤感。
如果说,每一个曾经,都有一个属于它的故事,那么,来来去去的匆匆都是为了奔赴一场又一场未知的遇见。只是,无论你有多么华丽的邂逅,最终都会成为一段静默的收场,也许在繁华落尽时你才会发现,滴墨成殇的只是一段句子,而铭记于心的都是那忘不掉的曾经。
(文章创作于201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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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秋作文【篇16】
精选随笔《在那年夏天》
“是的,再等到夏至时你就知道时间是多么的飞逝如梭了。你以为夏天有好多百转千回却什么鸡毛蒜皮都没发生,然后就像二手诗人某某某同志说的那样:你的心情就像万里晴空非法燃放的烟花般不明不白。可夏天到底怎么了?那些在开头缀以‘那年夏天……’的故事总是能立马小清新,什么海边裙摆冰淇淋分分钟浮现……”2015年的立夏如期而来时某友曾这样说着。
是的,今天我也会用缀以“那年夏天……”的开头来描述那些记忆。
应该又是一个做着白日梦的早上,拿着语文课本,张着嘴,从《出师表》突然跳到了那个电影里明媚的场景里。正是美好的年纪,他唱着《One day when we were young》,伴着钢琴音儿,一步一步引着她沦陷,somehow I love you,多么莫名与无奈。多年以后她是不是只能低呤着,不知发生了什么,不知如何留下你,听说你现在很好,那个更适合你的人应该能给予你更多你所期待的.,只是希望你不要忘记了我们一起赋予对方的那些记忆。不要在意我所说的,我只是有些不知如何处理而已。
那个夏天的五月应该是躁动的,带着某种即将脱离的快感与压抑。由正午转晚的时刻总会下起太阳雨,这时坐在教室靠窗的你,脑海里浮现的不是数学公式,而是穿着凉拖迎着雨滴尽情地奔跑在淋漓尽致中的美丽。五点多时,太阳的余晖开始显现,天空的黄金分割线上开始出现一条绝对不是七种颜色组成的彩虹。这个时候你可不能兴奋地大叫,因为有老师在你的前方!夜幕完全降临时的晚自习是这样的:那三层楼下的小花园喧嚣了,因为白色的栀子花又开始她一年一度的芬芳之旅。趁着夜未眠,嗅一嗅夏夜风中的花香吧!
“One day when we were young,one wonderful morning in May,you told me you love me,when we were young one day......”当这首歌响起时我们就应该去看《五月之恋》了。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也不太清楚,大约是五月到了吧。这应该是一个节日的,庆祝在这些日子里你总有那些事回忆、度过、浮现、追寻......
好吧,不是六月,它太浮躁了;不是七月,它太焦虑了;不是八月,它太晚了。应该只能是五月,有时如此期待,回首时却发现时光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