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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5-02-28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应急预案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运行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降低病死率,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组建队伍,完善设置,规范流程,强化培训,有效应急,科学救治,督查落实,依法管理。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处置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期间。

四、制定医疗救治应急方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机构,要认真总结前段时期诊治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的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根据卫生部和我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和本院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医疗救治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治预案。各医疗机构将应急救治预案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医疗机构的应急救治预案同时上报省卫生厅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应急救治预案上报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应急救治预案上报省卫生厅。

五、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领导小组,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要求的贯彻落实,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宣传、信息报告等工作。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临床救治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辖区内泌尿外科、小儿外科、小儿肾内科、超声科、放射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一是在救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组织下,对辖区内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的诊断、治疗提供技术指导;二是制定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救治有关的诊疗规范;三是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的任务,对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救治知识的培训和对基层救治工作的指导等。

(三)二级以上设儿科的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应成立相应的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救治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

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及职能科室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研究制定医院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救治工作的具体方案,落实患儿筛查、诊治等各项任务,负责调配人员、医疗设备和组织专家会诊,保障后勤供给等。

专家组由泌尿外科、小儿外科、小儿肾内科、超声科、放射科、护理等科室富有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的临床诊治、数据上报等工作。

(四)建立医疗队伍。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服务人口和服务对象、现有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条件、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等组建若干个后备医疗队,作为医疗救治的后备力量。后备医疗队的工作职责是一旦短时间内发生区域性患儿急剧增加情况,随时做好准备,受卫生行政部门指派参与救治工作。

六、实施分层、分级、分区域诊治

(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儿童医院、设区的市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负责患儿的筛查和轻症病例的治疗工作。

各市根据区域内患儿就诊的情况,结合当地的医疗卫生资源实际,完善筛查门诊的设置。在全省范围内无突况发生期间,各市保留若干家综合力量较强的医院作为后备收治医院,并设置规范的筛查门诊。设立筛查门诊的医疗机构应向社会公布24小时预约电话。

住院患儿实行集中收治。医疗机构要将患儿集中收治在一个病区,并增派人员、抽调设备,加强该病区的医疗力量,提高诊疗水平。

(二)重症病例实行定点收治。设有儿科、综合实力强的三级医院或三级儿童医院作为重症病例定点收治医院,集中收治重症患儿。

各市指定1家以上定点收治医院、1-2家后备定点收治医院。要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设施,使其符合收治病人的要求。各种专用救治设备应以市为单位登记造册,统一调配管理,保证性能良好。在无突况发生期间,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使用备用的人力、物力资源。一旦需要,应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腾空病房并保证设备、人员及时到位。

省卫生厅指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xx省妇幼保健院作为省级定点收治医院,集中收治下级医院转送的急危重症患儿或疑难病例。

(三)患儿的.转诊:按照正常的程序办理转院转诊程序,力争不出现新发死亡病例,通过科学、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患儿出现并发症、后遗症。

七、医疗机构筛查门诊的设置及应急措施

(一)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规范管理。

1.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要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各承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院要针对就诊人数增多情况,及时优化医疗资源,合理设计就诊流程分流病人,在门诊开辟专门的候诊区和诊疗区,抽调相关医务人员、增加设备,加强门诊接诊能力,抽调专门的护士在候诊区进行巡视,保证患儿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实解决患儿排长队、就诊不便等一系列问题。

2.医疗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筛查门诊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预诊、登记、甄别、报告等工作。病房要做好对住院病人的诊疗及观察工作,对重症病人要及时做好抢救工作。

3.按照医院病床的情况预留一定数量空床位,随时准备接收急剧增加的患儿。

八、信息上报工作

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做好报告工作。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每日的信息报告工作。各医疗机构将每日接诊病人数量分类汇总统计后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将辖区内所有医院数据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厅。

九、应急培训工作

切实做好诊疗技术培训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专家组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对医政管理干部、医院负责人和临床骨干等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政策法规、诊疗的基本知识、定点医院和筛查门诊、病房的设置要求等。

十、督查落实

省卫生厅组织对全省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督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诊疗设备、就诊流程设置、免费治疗措施、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等是否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必要时,要进行通报。

在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的医疗救治工作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

十一、应急反应

(一)出现部分县(区)患儿急剧增加时,所在市的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立即按照制定的预案要求,统一指挥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协调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进入应急状态,后备筛查门诊及备用床位根据情况启用,所在市统筹安排全市医疗支援,下派医疗队,有效科学整合医疗资源,确保患儿的顺利就诊。

(二)出现部分市患儿急剧增加时,在以上响应的基础上,省卫生厅立即组织有关专家与发生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赴现场指挥救治工作。全省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进入应急状态,临近市的后备救治力量服从省卫生厅的统一指挥调派,省级医疗队赶赴各市参与救治工作,筛查门诊及备用床位马上启用支援相关市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出现全省大面积患儿急剧增加时,在以上响应的基础上,根据救治病人的需要,省卫生厅在全省调动医疗卫生人员和相关设备等,支持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救治工作任务最为紧急的地区或医院,加强医疗救治力量,必要时请求卫生部派出专家指导医疗救治工作;全省的后备筛查门诊及备用床位马上启用,服从省卫生厅的统筹安排,同时扩大临床医疗救治队伍。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院医疗设备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有效地应对正常诊疗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害,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应急XX、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害保障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而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医院应急医疗保障小组是科室应急保障小组的领导机构,负责医院应急保障工作的开展;科室应急保障小组负责本科室应急保障任务的执行,科主任为科室应急保障小组负责人。

三、医疗装备应急保障工作体系

(一)当启动医疗装备应急预案时,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平时应做好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装备的储备,以备应急状态下紧急使用;定期查看和更新储备设备,使之经常处于有效期和正常状态。

(三)平时应建立好应急状态下的设备采购渠道,每种设备供货方至少3家,保证应急设备可在24小时内到货。

(四)应急状态下,设备采购可采取先调拨,后议价的方式,以最快速度保障供应。

(五)应急状态下,设备维修保障组采取先维修后报告的方式,以满足技术保障的需求。

(六)应急状态下,医疗设备应急保障小组有权根据就近原则临时调配临床科室闲置设备供应急保障使用,保证5分钟内到达现场。原则上不允许调配急诊室、ICU病房、手术室的抢救设备到其他科室使用。

(七)应急状态下,小组成员每半个工作日向应急小组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小组负责人每日向上级机构汇报本部门应急保障工作情况。

(八)应急状态取消后,小组成员2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总结工作经验,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机构书面汇报此次应急保障任务情况。

四、培训和演练

设立定期应急保障培训制度,使应急保障小组成员熟练掌握应急工作流程和要求,并适当进行应急保障任务的演练,提高小组在真实状态下的.应急保障能力。

常见突发事件与预防

一、当发生停水、停电、停气时

应提前通知科室停止时间和恢复时间,以便提前做好准备和检查应急用设备,启动应急预案。

当停电时:

(1)大型贵重医疗设备要提前关机,避免数据丢失;

(2)配有充电电源的设备,要经常检查充电情况,及时充电,保证停电时立即启用。

(3)配有UPS电源的设备,要经常检查UPS工作情况,确保断电时立即工作。

当通电时:

在来电之前要检查机器是否提前拉闸,避免在开机状态下突然来电,造成瞬间的冲击电流过大,而损坏设备电源和电路板。

二、当停气时:

(1)要启用手动操作简易呼吸机。

(2)要启用电动吸引器吸痰。

三、要消除工作环境的隐患:

(一)大型贵重医疗设备对工作环境要求很严格,如湿度、温度、洁净度等,因此,空调、除湿器等出现故障也不可小视,要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医疗设备正常工作。

(二)工作房间顶棚漏水,有时水会漏到医疗设备内部,造成电路板腐馈或烧坏,所以应及时处理。

(三)在安放大型贵重医疗设备电缆线的顶棚和地缆沟内,要放置灭鼠药品,防止老鼠咬断电缆造成设备停机。

(四)当因科室使用的医疗设备造成医疗纠纷时,应马上封存该设备,并立即上报上级,等待厂家和相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五)对于重大故障造成患者无法进行检查和治疗时,设备科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由协管部门联系协作医院,疏散患者,保证患者及时检查和及时治疗。

(六)对于带有放射性和有毒害的医疗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正确的工作流程去操作,防止事态扩大。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篇3

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后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传播,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医疗废物意外泄露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小组职责:

院长作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作为医疗废物管理具体负责人,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后勤管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卫科负责组织对泄露现场进行消毒、封锁现场,疏散受威胁区内的人员等处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对现场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援和医护人员调配;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报告程序

1、各科室或个人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后勤管理部,非上班班时间报医院总值班;后勤管理部接到通知后,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卫科等相关科室及部门。

2、后勤管理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领导小组,并在48小时内向桂林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后勤管理部应当在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后勤管理部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5、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由预防保健科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现场处置

1、医院发生突发医疗废物事件情况后,由后勤管理部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3、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4、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工作;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戴有防渗透性的口罩、防护眼镜;可能污染身体时,应穿隔离衣。

5、对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置时,应尽可能地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后续处理

1、现场事故妥善处置后,后勤管理部及医院感染管理科要及时进行现场评估,对封锁区域确认已安全、无害后,方可开放。

2、处置工作结束后,后勤管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事件起因、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进行调查、评估,写出调查报告并向院领导报告或全院通报,以防今后类似事件发生。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卫生院制订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依法处置,科学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敬仲镇范围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突发公卫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路峰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办公室,由王元媛负责。

职责:负责指挥协调突发公卫事件全面工作。

2.2突发公卫事件应急防控小组组长:杜金亭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突发公卫事件病例登记、汇总,并及时上报突发公卫事件领导小组。

2.负责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

3.负责与区疾病控制中心的联络工作,指导各村的防控工作。

4.负责检测标本采集并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调。

2.3突发公卫事件救援队队长:

副队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病员的诊断、救治、护理及医学观察。

2.负责制定危重病员的诊疗方案、组织会诊、决定转诊等。

3.负责伤病员的转运工作。

任何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因突发公卫事件所致伤员的救治。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应逐级上报。

科室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当立即或在1 小时内向区卫健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如系传染病,医务人员在报告医务部的同时应及时准确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公共卫生科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在2小时内向区卫健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网络直报。任何科室、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突发公卫事件相关信息。

四、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救援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可以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我院急救小组要积极配合指挥,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 门的沟通与协调。

1、现场急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凶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诊单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我院要根据情况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收集资料以便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次生或衍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4、信息报告和发布。

在接到抢救指令时,迅速开展应急卫生救援工作,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指挥部。每日需向区卫健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可随时报告。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

医院应当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卫事件 救援队伍的建设,组织对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 储备救援物资并与相 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突发公卫事件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附则

6.1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医院对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预案制订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6.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卫生院负责解释。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篇5

一、目的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本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新郑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认真宣传普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知识,提高医护人员对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全员业务知识,随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

2、快速反应,减少损失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

3、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要科学救治,不断规范救治措施与操作规程,加强科室间的信息沟通、协调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实现救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治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五、突发事件处置

突发事件分类

(1)一般事故:伤员在5人以下,无特殊危重情况。

(2)重大事故:伤亡10人(其中死亡3人以内)以上,事故有进一步发展趋势或伤亡人数可能增加。

(3)特大事故:伤亡10人(其中死亡3人以上)以上,事故还有发展趋势,伤员还在增加。

2.当突发事件来临,立即启动全院性的'急救预案由接受过分类训练,有经验的临床医生按照伤员轻重缓急进行分度:

(1)轻度:生命体征基本正常,如一般挫伤,擦伤。

(2)中度:如单纯骨折,外伤后出血等短时间内不会危及到生命。

(3)重度:重危,危及生命者,如窒息,大出血,休克,心室颤动,昏迷等,需要得到及时抢救治疗。

(4)死亡:意识丧失,动脉搏动丧失,心跳呼吸停止,瞳孔散大。

3.做好标记每位伤员左手臂上部别一醒目标牌,内插伤卡,上面填写病人的编号、姓名、性别、年龄、受伤部位、药物过敏、日期、时间等,并按病情轻重,用绿、黄、红、黑四种不同颜色的布条别在卡上,分别代表轻、中、重、死亡四种不同的伤情(由护士根据医生分类后执行)。

六、现场抢救

(1)现场保证一个病员由一个医师,两名护士,一名工务员全程陪同,负责外送检查,抢救用药。医务科、总值班指挥现场抢救,护士长协调相关人员工作,后勤保障部提供相关物力支持。

(2)大批伤员来临时,先救命后治病,先治重伤后治轻伤。尸体直接送太平间保存。

(3)争取时机,抢夺时间,速战速决。通过包扎、止血、骨科患者给予固定、快速输液、静脉给药输血,使病人的生命体征维持在一个稳定状态。在保证气道通畅的情况下,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对确定大出血,严重创伤,脏器破裂损伤情况,及时做好术前准备工作,直接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或转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转院者需做好联络,转诊工作。

(4)建立交接班制度,保证抢救工作的延续性。现场急救时应将相关病历卡随身携带,医嘱与病情变化及时记录。时间精确到分。注意记录完整,防止遗漏。患者运送途中护理人员陪同加强观察,随时记录。并与接诊科室做好交接班工作。

(5)建立回访制度。伤员经抢救后分流至相关科室,护士需做好登记,抢救者书写重大抢救记录经过,一周后由抢救护士随访,并书写随访记录。

七、信息报告和发布

在迅速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病员、姓名、年龄、住址、目前生命体征、初步诊断、处置方式、下一步治疗意见在2小时内书面报市卫生局,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八、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终止的信息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篇6

为了提高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以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目的,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

为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与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领导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 员: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总务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防疫科、急诊科、内科、外科

中医科主任、妇产科、放射科、五官科、检验科、口腔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技术力量进行预防控制、临床救治、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指导全院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传播;按要求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事件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一个指挥部和五个工作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副指挥:分管副院长

成 员:医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总务科

职责:负责指挥、领导现场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工作组职责的落实。

(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医疗急救组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

组 员: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120院前急救

临床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和护理工作。

(三) 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控及防护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防疫科、公共卫生科、院感科主任

职责:负责传染病暴发、重大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全院范围内消毒消杀、感染监控及全院职工的`防护工作。

(四) 物资保障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药剂科、总务科主任

职责: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五) 信息报道和宣传教育组

新闻发言人:分管副院长

职责: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信息的整理、报道工作;负责对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六) 后勤服务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总务科、医院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中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二、疫情应急方案

1.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上报医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3.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地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临床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防疫科、总务科应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它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服药等群体性防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对病媒生物的消杀措施。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三、疫情的确认、报告制度

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立即与院总值班(83181159)、防疫科(83178276)联系,以上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按国家卫生部规定要求,疑似、临床诊断病例的确认应由专科医师、医院专家会诊、科主任把关后报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审核,确保疫情报告的严肃、准确、及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务科和防疫科,防疫科立即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

四、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医院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备队,随时待命参加疫点或疫区病人的救治和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2.技术保障

以医院综合医疗急救小组、院内感染及防护小组、专业流行病学调查组为重点,加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诊断等手段,必要时请省市专家进行指导。

3.物资保障

总务科、药剂科应做好应急物资和应急药品的储备,医院办公室做好车辆的应急派遣。

4.制度保障

总值班电话及急诊科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应急处理流程,相关责任科室定期进行突发事件演练,检测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篇7

为防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由于医疗废物遗撒、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以及省、市,区环保部门对九龙坡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构建医疗废物的长效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我中心医务人员对意外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控制能力,确保在意外事故突然来临时,能够临危不惧,从容处置。

二、应急指挥体系

1.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中心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邓文理担任。

职责:指挥本单位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果断作出决策;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2.日常管理机构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由总务科长具体负责,成员由总务科、中心感染控制办公室、医教部、护理部、保卫科人员组成。在应急状态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业务指导与组织协调,对应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和督导;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情况;承担相关文件的起草和文件发布工作;合理调配医院资源等。

三、预防控制措施

1.认真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总务科,院感办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日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抽查,院感办坚持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指导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2.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定期考核,开展经常性演练等,以提高全院职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控制措施

(1)发现包装袋破损发生泄漏时,应及时增加包装袋层数,若是漏入储存桶内,必须到规定的地方对储存桶清洗并进行消毒处理,若是漏入运送车内,必须将车推到规定的地方清洗并进行消毒处理。

(2)发现储存桶破损或车厢破损,应立即更换或修补。

(3)发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应立即增加包装层数或更换容器。

(4)发现医疗废物撒漏到地面,应先清除撒漏物,然后对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5)在进行泄漏事故处理时,严禁工作人员用手直接接触医疗废物。

(6)若发生运送车翻倒,医疗废物大量泄漏现象,应及时通知周围人员远离,控制污染区域,以免扩大污染,并及时清除,清洁、消毒,事后应对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7)运送车上要有备用医疗废物储存桶、包装袋、及包扎带、消毒和清洁工具。

(8)医疗废物运输单位有备用运输车辆。

(9)工作人员应在加强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事故处理。

(10)对事故进行登记和报告制度。

4.报告流程

(1)发现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和严重遗撒事故时,要立即报告中心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总务科、院感办。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2)院感办、总务科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保卫科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封锁,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止扩大污染。

(4)总务科、院感办立即组织人力对污染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7)处理工作结束后,中心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小组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汇总资料,并完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四、处罚原则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篇8

为了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弃物意外泄露后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果断做出决策。解决防范和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二、防范制措施

(一)认真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由医院废物领导小组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感

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开展经常性演练等,以提高医院规范处理医疗废物的能力。

(三)建立医院突发医疗废弃物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1、各科室发生医疗废物处置事件后,应立即报告院长,由办公室在48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环境保护局。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个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医疗废物处置事件不许隐瞒、缓报和谎报。

3、医院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医院突发医疗物处置事件应急处理程序、措施

(一)接到突发医疗废物事件情况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对泄露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三)发生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由污染轻区域向污染重区域进行。

(四)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戴有防渗透性的口罩、防护眼镜。可能污染身体时,应穿防渗的隔离衣。

(五)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工作。

(六)如果有人员被艾滋病污染的医疗废物伤害,专家组应根据程度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进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七)处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篇9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

领导:主管业务副院长、主管后勤副院长

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总务科、医务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部门主任及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员。

二、报告

(一)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及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二)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三)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七)一旦发生有人员感染,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抢救。

四、责任追究: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篇10

一、组织领导:

1.突发汛灾抗洪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2.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二、工作职责

1.当出现灾情或突发事件时,做好防汛抢险与医疗救护的组织、调度和协调工作。

2.抢时间、抢速度,进行排汛抢险与现场救护工作,尽快将伤、病员转送至医院救治。

3.急、危病人送到医院急、门诊,由急诊科和首诊医生负责救治,由医疗救护队长确定抢救总负责人,以保证伤病员能获得迅速有效的救治。需会诊时,立即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确定抢救方案。

三、应急预案:

1.前期准备。各部门、各科室要根据本科抢救业务特点,备齐所需的`物资、设备、药品等,并经常检查、补充,保证应急工作正常进行。

2.应急响应。医院成立医疗救护队和抗洪抢险队,队长、副队长要加强急救业务训练和各种实战模拟演练,做到一旦急救突发事件发生,能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胜,圆满完成各种抢险急救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出现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立即启动急救预案,实施抢救工作,并自觉进入各自岗位分工。

2.领导小组及各小队队员通信工具必须24小时畅通,包括各办公室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以保证急救工作的联络、协调、指挥、调度、传达和意见反馈。

3.凡突发事件,凭医师签字,化验、检查、用药、手术等治疗实行“绿色通道”,事后落实费用。

4.汛期(6月1日—10月31日)期间,全院职工要严守纪律,井然有序,团结一致,服从调遣。

5.所有人员无条件服从上级统一调配,积极参加院外救援任务。

6.院内救治抢险的重点是,病人的安全、职工的安全与国有资产的安全。

7.若有临阵推脱、逃逸等行为发生,将从快从严处置。

8.抢险救灾及医疗救治小组成员及全院职工,要经常温习、演练《防汛救灾与医疗救护工作预案》,熟记职责及工作要求,严以待阵,力求把损失降到最低、最小、最少。

医疗眼科应急预案 篇11

一、目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其它相关科室必须遵照“质量第一、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工作。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统一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学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医院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拖欠医疗费用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自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它人员未经科主任授权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对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医学资料。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奎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科室医院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己经发生的医院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至少保存一天。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O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CT检查必须及时完成。药学部门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河北省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书写规范细则》、和我院《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要求》进行病历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天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入院记录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患者入院72小时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1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之内完成,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病案。

(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

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其他科借床患者。

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患者和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须请儿科会诊。

(6)紧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它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它需要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监护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处理差错、事故或纠纷的第一责任人,其它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务科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检,并在病历中记录。wWW.f215.CoM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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