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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

发表时间:2026-04-05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十二篇)。

⍟ 公司保密制度 ⍟

各部门: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让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到达所期望的薪资水平,特制定本保密规定。

二、制度资料:

1、公司每月所发放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询问、打探其他同事的工资。

3、员工对所发工资有不明之处可向分公司经理咨询,不得自行找无关人员理论。

三、处罚:

此规定的出发点是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要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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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XX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一、密信息。

二、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公司机密文件及内部资料、档案。机密文件和员工应自觉保守公司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秘内部资料、档案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三、四、机密文件和资料、档案无需保留时,必须用碎纸机粉碎销毁。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秘密级的公司文件及如下信息: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招标项目标底、合作条件等; 3.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重要合同、客户等关系渠道;

5.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银行帐户帐号等; 6.公司高层个人信息等;

7.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其他事项。

五、员工应对自己所使用的电脑信息安全负责。

六、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七、凡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档案,员工不得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外出工作需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须经总经理或授权代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八、秘密文件、资料、档案必须存放在有安全保障的地方,用完后要及时收回存放,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上和抽屉里。

九、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十、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授权代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十一、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资料,交至公司上级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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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技公司保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做好公司的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广东省保守国家秘密的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违反保密制度、则应追究法律责任。

二、保密设施

公司要设符合条件(装铁门、铁窗、配铁皮文件柜)的文控室。各部门要配备铁皮文件柜。

三、管理措施

(一)保密教育。加强对全体员工的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打字员及各部室的内勤人员。要将遵守保密职责列入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抓好落实。使大家自觉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对党和国家、公司的机密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私人通信、笔记中涉及机密事项;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到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等。

(二)重要部位的管理。公司领导办公室和人事部、档案室、打字复印室等要列为重点部位,加强保密管理。

(三)印章管理。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由专人管理,使用时必须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严禁在未批准情况下私自携带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信笺外出。

(四)废旧文件、资料处理。做好对作废各类文件、内部刊物、复印件及多余打字稿纸的处理,不得乱扔或作废品处理,应由公司统一集中,密级文件要按规定登记后,定期处理。

四、文件管理

(一)各级文员要认真管理好各类文件,特别是秘密以上文件。文件的收发、传阅、借阅、归档、销废都要办理编号、登记、签收、注销等手续。

(二)给各领导送文,均须坚持上班送阅,下班收回。秘密以上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复印、摘抄,不准将秘密以上的文件携离办公场所,阅后须签名、填写日期,交回;如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则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依时交还。

(三)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必须如数交文控室统一登记保管。

(四)文件传递要按照快捷、准确和保密的原则。秘密以上文件不准邮递,收送绝密文件必须有两人专车护送,确保文件安全。

(五)复印文件管理。严禁将秘密文件拿到营业场所复印;严禁自行复印“绝密”文件和有关部门规定不准翻印的文件。“机密”、“秘密”文件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领导审批,在复印出来的文件上加盖复印标记,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六)各部门收发文件要认真登记。文件、资料每半年清理一次,上交公司文控室,发现遗失文件应及时查处和报告。

五、保密范围

(一)具有秘密内容的文件、电报、资料、照片、电脑磁盘、录音带、录相带、工作笔记等;

(二)具有秘密内容的各种会议及会议纪要;

(三)尚未宣布的组织人事编制、调动、升级、任免、奖惩等事项;

(四)工作计划、规划、资金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经济信息等具有秘密内容的资料;

(五)本公司确定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六)本公司确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七)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如个人工资等。

六、密级划分

(一)绝密

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绝密级文件;

(二)机密

1、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机密级文件;

2、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议文件及记录;

3、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4、文书、人事、财务、安全保卫档案;

5、公司机构改革方案;有关合同谈判期间事项、记录、纪要、草案制定等;

6、经营管理人员名册。

(三)秘密

1、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秘密级文件;

2、工作总结、计划;

3、公司领导层的配备、机构编制报告和经营管理人员考核材料;

4、年度主要经济效益计划、对外经济协议、经济合同;

5、电脑密码及网络图;

6、保密本、收发文登记本。

七、文件的密级制订

文件秘密等级分“绝密”、“机密”、“秘密”,拟文人应根据文件秘密程度,在拟稿时标上密级,经办公室把关,最后由公司领导负责签发,确定密级后的文件应按保密规定管理。

八、保密费

员工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公司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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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八)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心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办公室,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部门处理。

【第4篇】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一、本制度是处理涉及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二、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三、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种: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四、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五、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六、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七、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八、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十、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销毁。

⍟ 公司保密制度 ⍟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 公司保密制度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各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九条: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第十条:客户资料、销售政策及其销售网络的有关资料、重大人事变动、人力资源部对干部的考核资料、重要场所如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第十一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十一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二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参数、配方、成本、利润率、科技成果、

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源及价格。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七)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八)公司总监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四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保安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五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九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二十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保密环节

第二十七条: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

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打印。

(三) ?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第二十八条:文件发送

(一)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三)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九条:文件复印

(一)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三)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五)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三十条: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第三十一条:传真件

(一)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二)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三)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第三十二条:录音、录像

(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

(二)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三)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办负责存档管理。

第三十三条:档案

(一)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二)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三)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总经办批准借阅。

(四)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五)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六)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七)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客人活动范围

(一)保卫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入厂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三)客人到各公司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文件、货物、营销材料等保密件。第三十五条:保密部门管理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酱料、汤料、配料岗以及财务部,企划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二)各部门设兼职保密员加强保密工作。

(三)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四)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五)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

⍟ 公司保密制度 ⍟

为保护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取的商业和技术等专有信息的安全,避免员工在职或离职后因个人过失使公司经营、管理、技术、交易等专有信息外泄,从而导致公司蒙受经济、信誉等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秘密,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交易秘密等。

(二)公司的秘密包括公司自有的商业秘密及公司承诺保密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公司内部掌握尚未公开的各类文件资料及信息等。

2、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决算资料、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工资薪酬、劳务收入资料、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

3、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4、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和供应商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5、上述信息,无论公司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视为商业秘密。

1、负责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维护和调整。

2、负责公司__的督导实施和检查。

3、负责公司__相关奖惩的发起、审核及相关公告的发布。

1、负责与部门相关保密信息和资料的管理。

2、负责对掌握本部门保密信息的相关员工进行保密的教育、监督和检查。

3、负责本部门__的奖惩的发起。

(一)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二)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三)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四)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薪酬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和资料为秘密级。

(一)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二)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基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三)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员工承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四)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五)员工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员工披露、使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视为公司已同意,除非公司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六)上级主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

(七)员工承诺,在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有违反,其一切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八)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经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领导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或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一)员工应在离职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本制度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开始。

(二)员工在进行离职交接时,将自身掌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与公司指定相关人员交接,否则视同泄密。

(一)双方同意,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

(二)员工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两年。

(三)员工认可,公司在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员工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员工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用。

第四章 泄密的惩罚 第九条 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轻微且未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条 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轻微但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给予罚款及行政降级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可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并追偿损失。

第十二条 员工如主观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无论情节轻重,公司给予降级或者开除处理,在追偿公司损失的同时,并向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相关表格。

⍟ 公司保密制度 ⍟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国家保密法,切实做好项目部财务保密工作,保守财务秘密,维护项目部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二)财务秘密是关系项目部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相关财务数据。还包括财务专用章,涉及财务的有关证件以及有关合同资料、图表资料等。

(三)项目部所有部门及人员都有遵守财务保密制度的义务。

(四)财务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五)属于财务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包括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的财务资料),应当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未经财务主管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查阅、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财务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财务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财务秘密。

(七)财务人员发现财务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并立即做出处理。

(八)责任与处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财务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5条、第6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财务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财务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二、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使财务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使财务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三、实施细则

(一)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项目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财务核算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磁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于本制度,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实施细则第1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三)各会计主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保管,主管会计必须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保管期间,财务负责人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四)各财务人员及其各部门人员不得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五)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负责人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六)财务人员操作计算机时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只能使用自己的文件夹及子文件夹。文件夹必须存放在c盘以外各盘的根目录下,统一按自己的姓和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命名,对于特殊文件,操作人员可以加密保护,但必须到财务负责人处备案。

(七)对于计算机程序、财务核算程序、各种申报表程序等,各责任人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操作并要将其职责范围内相应的操作密码及时书面报送财务负责人备案。

(八)财务人员对于重要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磁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负责人会同主管领导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主管领导会同相关负责人一起进行签字登记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九)对财务专用章和印信必须严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监印保管,确保印信安全。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任何人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携带外出。

(十)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负责人封存保管,主管领导只有在非常特殊情况下,并至少要会同两位领导或使用人在场方可开封取出钥匙开启保险柜或保密柜。

(十一)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机密、绝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包括各类财务数据一般只能查阅,但应经财务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抄录、拍照、描绘。财务资料不外借,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正确填写“业务联系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借阅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返还,不得转借他人。

(十二)财务人员要加强财务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财务室的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 公司保密制度 ⍟

一、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发展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3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范围和责任

2.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2.1.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1.2公司管理制度、文件、通知等,包括:业务信件、销售计划、客户档案、统计资料、库存商品价格等。

2.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产值。

2.1.5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2.1.7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8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银行账户账号等;

2.1.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2.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事先报总经理批准。

2.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2.4.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4.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2.4.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2.4.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2.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6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

三、处罚措施

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500元罚款:

3.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保密条款。

3.1.3违反第七条之规定的参照《薪资保密处罚规定》);

3.1.4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取消其在公司的一切利益(包括工资和效益工资)。

3.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四、附则

人力资源部

⍟ 公司保密制度 ⍟

1、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保密制度,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2、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制度第一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3、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负责人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4、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5、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门人员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负责人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6、财务人员对于重要的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9、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10、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负责人封存保管。

11、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 公司保密制度 ⍟

保密,是汉语词语,拼音是bǎomì,意思是一种不让秘密泄露,保守事物的秘密的行为。素材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企业保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保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__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2、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1)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2)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奖惩具体标准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释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企业保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包括办事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产品研发、产品生产情况、新产品代理情况。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发文。

5.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保密级别

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条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五条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条本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企业保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__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 公司保密制度 ⍟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律师及行政人员的保密意识,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律师应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守有关主管部门及本所尚未公开的文件,会议资料及其他秘密。律师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悉的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二,律师应对当事人负责,原则上不保管当事人的证据原件,若必须保管当事人的证据原件,应在收件当日移交档案保管员保管,并办妥相关手续。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的有关材料,文件,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三,当事人向律师提供的各种材料,如涉及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对当事人有其他损害的,如未经当事人的同意,律师不得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或泄露。

四,已归档的案件,本所律师借阅的,须经承办律师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本所律师,上级主管部门或外单位需要调阅的,凭介绍信经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

五,本所内部资料,文件,不随意摘抄,复印,外流或擅自出借。

六,对在保守秘密工作方面作出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对泄密人予以严肃处理。

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第一条我所系一家依法成立并持续经营之律师事务所,依法拥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和其

他秘密。本所秘密关系到本所权利和利益,为保守本所秘密,维护全体人员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所全体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都有保守本所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在任职期间指工作人员在本所工作期间。任职期间包括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时

间以外加班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本所工作场所内。

第三条保密范围

1、本所合伙人研究决定的重大业务中的保密事项。

2、本所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项目、规范、战略以及经营决策。

3、本所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等。

4、本所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本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本所的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合伙人决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四条本所秘密的密级分为三级:绝密、机密与秘密三级。

1、本所开拓、经营的业务项目,直接影响本所权利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本所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和本所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本所的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律师意见书、正在办理或已办理的律师业务案卷材料和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五条对于秘密文件、资料及软盘等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属于本所绝密级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须经所有合伙人统一并批准,并由合伙人会议制定或委托专人执行;秘密级的由部门主管合伙人同意并批准,并由合伙人会议制定或委托专人执行;秘密级的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2、非经合伙会议或主管部门合伙人同意并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完成,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本所秘密事项的,应事先经主管部门合伙人批准。

6、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漏本所秘密。

7、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所秘密。

8、如发现本所秘密可能被泄露或者已经被泄漏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被泄漏或者被经一步泄漏,并及时通报合伙人,合伙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做出处理。

9、工作人员从本所离职后,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在本所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密级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上述密级信息由本所公开或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10、本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工作人员应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本所密级信息。

第六条如违反以上条款,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经本所合伙人会议通过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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