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安拆方案
发表时间:2025-04-102025龙门吊安拆方案(汇编6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龙门吊安拆方案 篇1
为了保障拆房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拆房安全协议责任书》。各方请认真遵守,切实履行协议规定,确保拆迁工程的安全、高效、顺利实施。
一、施工单位责任
1.施工单位应当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和审批程序,认真组织设计和施工,并承担一切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
2.施工单位应该对施工现场材料、工具等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并采取措施防止塔吊、吊篮、随风飘散的建筑垃圾、杂物、尘土等对周边居民造成伤害。
3.施工现场应该设置足够的警示标志和安全用品,以提示周围居民特别是儿童注意安全。
4.施工单位应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环境,防止煤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
5.施工单位应该及时通知周边单位和居民,特别是在拆迁高层建筑时,需提前通知周边居民和单位,做好安全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并与街道、社区、物管等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协调施工。
二、周边居民责任
6.周边居民应该积极支持城市建设,尽量配合拆迁工作,配合施工期间的交通管制,减少儿童游戏和外出情况。
7.当施工单位需要关闭道路、断水断电时,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拆迁过程的安全、高效进行。
8.当出现塔吊、吊篮、建筑垃圾、杂物等飘散、倾斜情况时,周边居民应该迅速与施工人员取得联系,并采取措施防止其造成伤害和损失。
9.不允许在施工现场闲逛、拍照、观望等,以免对拆迁过程造成意外伤害。同时莫将垃圾、建筑物料等倒掉或乱放,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10.如遇紧急情况或需要紧急疏散时,周边居民应该迅速听从施工单位、物管或救援人员指挥,遵守规定,尽快离开现场。
三、拆迁物业公司责任
11.拆迁物业公司应该加强领导和组织,确保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制定周密的拆迁计划和方案,并按照施工单位和居民需求和要求进行落实,确保了解和掌握拆迁现场人员及时消息。
12.拆迁物业公司应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设备,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保障施工人员工作权益,及时处理安全事故或矛盾纠纷。
13. 拆迁物业公司应该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保持沟通交流,及时沟通需要。同时,加强与居民之间的沟通,提供好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抗议或异议问题,维护好物业形象。
四、其他约定
14.本协议自施工开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拆迁物业公司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和违规现象承担责任。
15.拆迁过程中若出现意外事故,责任方应该及时解决,协商赔偿。如因居民违反协议规定,造成施工单位及周边居民损失的,责任由居民承担。
1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拆迁物业公司、施工单位与周边居民协商处理。
协议双方签署如下: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拆迁物业公司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周边居民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总之,拆房安全协议是拆迁过程中保障安全的、友好合作的、约束消费的重要文件。在拆迁流程中感谢各方的合作,确保拆迁过程的安全、和谐、高效,切实履行协议规定,达到城市建设应有的标准,助推城市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龙门吊安拆方案 篇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设质量安全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进行监管,质量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本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十四条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六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七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龙门吊安拆方案 篇3
为了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 员工必须服从生产调度,要有积极的工作态度,不得消极怠工;
二、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 进入厂区应着工作服,男职工不留长发、胡须,女职工不化浓妆,不准穿裙子,留长发的必须带工作帽,并将长发放进帽子里;
四、 生产中不准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影响正常生产;
五、 车间内严禁吸烟:发现烟头1个罚款20元,可累计;
六、 要爱护公司的设备、工具及其他公共财物;
七、 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车间内追跑打闹;
八、 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必须向车间主任请假,填写假条,批准后方可外出;
九、 上班时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休息,如有特殊情况做特殊处理;
十、 车间内的手工工具、电动工具专人专管专用,下班时要检查手工工具的`使用状况及电动工具的工作状态,要及时保养,如发现问题须及时向车间主任反映,不得私自拆修,以保证正常生产;
十一、下班前要打扫卫生,保持车间内的环境卫生;
十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乱接。使用机器设备的相关人员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保证安全;
十三、员工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礼貌待人,严于律己;
十四、在生产中如发现其他问题须及时反映,不得隐瞒;
十五、材料堆放整齐,成品堆码规矩,注清标识,不同风管应用标志性物品区分,不得乱放,风管必须标注清楚其系统号及规格型号,不标注、标注混乱、标注不清的每件罚款5元。可累计。
龙门吊安拆方案 篇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大足县人民医院第三幢住房危房拆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医院内的'第三幢住房交由乙方排险拆除。
二、该房屋总面积 ㎡,拆除每平方米 元,注:若甲方挖掘机挖掘的面积在总面积金额内减除。
三、乙方在拆房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故意对甲方的材料进行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80%,注乙方拆除该房地圈梁为止。
五、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龙门吊安拆方案 篇5
第一条、总则
为建立本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公司及下属各项目部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在建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三条、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比例
公司年度投入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1.5%;
第四条、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奖励;
(二)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
(三)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
(四)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或更新、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保养;
(五)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
(六)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
(八)安全生产整治的其它项目。
第五条、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控制
企业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编制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六条、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质量部会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资金的计划和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每年第一季度对企业上年度安全资金保证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处罚原则
公司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0、第81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或实施细则。
第九条、本办法从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安全部负责解释。
龙门吊安拆方案 篇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于 承包给乙方拆除,具体内容如下:
一、拆除工程内容:
1、一幢房屋及地坪全部拆除。
2、所有涉及工程拆除及其所拆除废旧建材以及废渣处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3、房屋拆除并将所有废渣、地坪由乙方运走,其间环卫、运输等涉及拆除该房屋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4、乙方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施工。
二、施工安全:
在乙方拆除施工时,乙方应保证乙方施工人员和出入施工场地人员安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场内,如因此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所有责任和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三、拆除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拆除房屋及废渣地坪处理费 元(大写: 元整)。在甲方按双方约定拆除清理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拆除时间和违约:
双方约定拆除清理时间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共计天。给甲方,如推迟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200元计取,如乙方中途停工连续超过两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行处理。甲方不得无故擅自终止合同。
本协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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