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告优选。
如果您正在寻找关于“交通事故报告”方面的建议,请您详细阅读本文。一般来说,有付出就有收获,当一项任务即将结束时。我们经常需要书写报告,“下情上达”是制发“报告”的目的。
交通事故报告 篇1
一、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的范围、原则
(一)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货运输车辆发生的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4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并且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对负有主要责任以下、社会影响较小的案件由县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车籍地为我县的营运车辆在外省、市、县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需要对事故责任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意见执行。
(二)原则
1、维护社会稳定、正确舆论引导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公道的原则;
3、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原则;
5、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及职责
县政府委托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对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监察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其职责为: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或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与事故有关联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调取相关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有关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事故调查组应为其保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事故信息。
三、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
(一)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勘验、检查现场、收集证据,依法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事故的重要依据。
(二)县安监局对属于调查范围内的道路交通事故,要遵循以上调查处理原则,及时启动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组要自事故发生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日。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四)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属于自然灾害、治安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的,由事故调查组报请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指派有关部门调查。
(五)公安机关对负有主要责任以下、社会影响较小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县安监局备案。
四、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一)事故调查组要在事故调查报告完成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复结案。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
1.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安监部门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经济处罚;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追究责任的,由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责任追究;
4.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由本单位按照事故报告的批复进行;
5.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报告 篇2
市信访局: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特此报告。
二o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报告 篇3
交通事故报告3篇
交通事故报告篇1
随着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交通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发现在我校及附近路段存在一些交通安全隐患。常言道:“马路如虎口”。交通安全不容忽视。那么,我们应如何对待这一问题呢?家庭学校方面又应如何行动起来呢?在此,我们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
一、研究内容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它在给我们带来众多的交通便捷同时,也带来了痛苦。道路交通事故已屡见不鲜。因此,我们做了一次关于交通安全问题的调查。
二、研究目的
1、上下学路上存在哪些交通隐患。
2、学校、家庭和社会如何行动起来保障中小学生上学交通安全。
三、研究过程
本次研究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法。
首先,在学校范围内对同学进行问卷调查,在校外对部分家长村民进行访谈。
最后,我们对所得的资料进行统计、整理。
四、研究结论与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部分人群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除此之外,造成学校门口安全隐患还有其他原因:
1、农村道路建设设施落后,道路宽度有限。
2、过往村民不遵守交通规则;
3、学生在放学回家路上追逐玩耍,没有注意环顾前后左右;
4、大型车辆、机动车太多,行驶速度太快;
通过以上调查可知,学校门口交通安全事故的隐患是多方面的,有的来自学生和家长,有的来自交通设施不完备,更多的来自汽车司机和非机动车辆。
五、思考和建议: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部分学生和家长不懂交通规则,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的占8%,认为学生和家长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占6%,认为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占51%。除此之外,造成中小学生上学安全隐患还有其他原因:
1、机动车占道停放,使行使道变狭窄;
2、部分学生过马路时没有注意红绿灯的变化;
3、学生在放学回家路上追逐玩耍,没有注意环顾左右;
4、一些非机动车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
5、单车、机动车太多,行驶速度太快;
6、流动人口多,存在隐患。
通过以上调查可知,中学生上学交通安全事故的隐患是多方面的,有的来自学生和家长,有的来自交通设施不完备,更多的来自汽车司机和非机动车辆。
通过此次调查,我们还特意观察到交通干道旁边的学校,学校大门口车辆较多。可是学校门前路段没有斑马线,没有禁停标牌、指示牌,学校100米处的十字路口没有安装电子眼,过马路时秩序混乱,一些司机有时开车速度快,到学校门口也不减速,还有一些机动车辆经常停靠在学校道路两旁,对中学生上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我们特此提出以下建议:
1、学校多开设交通安全课。通过课堂、专栏和讲座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同时,有条件可以开展相关活动,例如小交警活动等。
2、上学、放学时要由学校保安或者老师指挥过马路。
3、家长过马路时首先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学校路段多张贴一些有关交通安全的海报,让大家意识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后果。
5、在学校附近的马路上多竖立一些减速牌,多挂一些能让学生看得懂的危险提示牌。
6、在学校附近100米内车辆限速,竖立醒目的标志牌。
7、交通部门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司机处以重罚。
8、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在我们学校校门外的醒目位置设立摄像头,以保证学生安全。
9、学校路段多张贴一些有关交通安全的海报,让大家意识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后果。
10、与村委会协商,改善学校门口道路硬件设施,如加宽道路,设立减速带等。
六、收获与体会
学校门口交通问题,应该引起学校、师生及社会的广泛重视。这次活动让我们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状况进行调查,获取相关信息,然后团结协作,对所有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探讨,并提出了较为合理、易于操作的建议,最后撰写成调查报告。整个过程注重实践与亲身体验,效果不错。
交通事故报告篇2
去年班上的"一位同学被一辆小轿车撞伤,最后停学了半年,这件事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在电视里、报纸上看到了很多交通事故,它夺走了很多学生的生命。在学校里,我们的老师几乎每天都跟我们讲安全,尤其是交通安全。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安全事故发生呢?
为了我和同学们的安全,我决定对我们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调查,然后制定了本调查报告。
一、学校及周边的基本情况:
我们学校位于沾益城东10公里处,此处交通复杂。学校前面是320国道和曲胜高速公路,后面是沪昆铁路,西面还有宣天高速公路。我们学校有6个班,300多名学生,他们都来自不同的9个自然村,大部分学生都是走读生。他们每天上学、放学来回在这交通复杂的地段,有很多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1、我们学生年龄小,活泼好动,行动无常,他们在公路上蹦蹦跳跳、嬉戏打闹,行走路线变化无常,想跑就跑,想走就走,任意穿行,行动突然,在公路上很不安全。
2、大部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过公路时大家都很随意,不管有无车辆,横冲直撞的。
3、接送学生的车辆不规范,多而杂,有自行车,有电动车和三轮车,有无牌无证车辆,超载现象常有发生。如一辆面包车拉20多为学生。
4、学校门前道路窄,车辆多,又无减速带或减速标志,学生出门拥挤,安全隐患大。
5、学生拍路队回家时,车辆多且车速快。天晴时,车辆冲过灰尘四起,我们满脸都是灰,连前面的道路都看不清。下雨天,路上到处都是黑泥浆,弄得我们满身都是泥浆。
6、开车司机的素质差,遇到学生排路队走或者是横穿马路,他们视而不见,车速也不减慢。
三、我有良好的小建议:
1、我们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必须做到行人靠右慢行;横穿马路时,必须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2、学生必须实行排路队制度,每个路队由路队长负责,他头戴小黄帽,手持小红旗,全体队员排好路队,这样更能引起司机们的注意。
3、放学时,希望老师们继续把我们送到公路的右边,学生出门拥挤,过往车辆又多,这时更需要老师们维持学生过马路的秩序。
4、学校门口,过往的车辆特别多,车速特别快,我建议安装减速带或者是减速标志。
5、我们学生间开展自我教育,采用“小手拉大手”、“游戏和儿歌”等多种教育形式,寓教于乐,不断提高我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面对复杂的交通现状,短期的教育行为或者是单方面的教育形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认为,宣传教育是保护学生交通安全的必要手段,但不是全部,只有全社会共同担负,共同呵护,才会让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意外伤害远离孩子,才能保证孩子们健康茁壮成长。
交通事故报告篇3
一、调查时间:
1月25日下午2:30
二、调查地点:
里水镇草场路口
三、调查方式:
街头观察
四、调查人:
甄子浩 秦宝宝 游翔
五、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安全情况,发现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大家“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工作、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然而在大家感叹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一个个蓬勃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眼间支离破碎,特别是那些还没有踏上社会的中小学生,也遇到了这样的灾难,亲人哀伤的呼唤,始终留不住弱小的生命。当目睹过事故现场惨不忍睹的受害者尸体和抛洒在路上的滩滩血迹,听到过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痛苦的呻吟及嘶心裂肺的哭声,每当此时,你心里会觉得难受吗?
为了了解文明交通问题,我来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草场的路口,我先观察了大体情况:发现在1小时内只有2/3的人遵守交通规则,还有1/3的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突然,我的眼球被一群十四、五岁的少年吸引过去,马路这边明明是红灯,而他们却毫无忌肆,在车水马龙中飞奔到马路对面。唉,这也太危险了吧!我转过身,又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一辆豪华的奔驰“率领”着三四辆三轮车不管三七二是一便闯了过去,我不由的为他们出了一把汗:有多少人就在这一瞬间被夺去了生命啊!人们都说,红灯如虎口。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组数字: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无法谦虚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无情,还残酷的数字。
是什么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的原因?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综观这么多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交通规则。
所以,我现在教大家学习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最后,我希望广大民众都行动起来,让江北水城——聊城更加文明,让我们“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吧!
交通事故报告 篇4
交通是一个复杂的庞大系统,常因人、车、路、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随机的、意外的,这就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带来了很多难题,其中最让人感到头疼是如何使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做到尽可能及时、公平、公正,将事故的损伤度降到最低,从而使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处理好这个事情,我觉得首先要做的是,尽量规避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也是最得民心的做法。调查表明:那些深得民心的公安管理部门都在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三个不放过”,即:不放过释放善意的机会、不放过任何一个为民服务的机会、不放过与社会和公众沟通合作的机会。这“三个不放过”对规避交通事故以及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效果均有着良好而积极的意义,值得我们各级公安部门深入学习,并长期坚持下去。
一、不放过释放善意的机会
一位旅居加拿大的朋友和家人一次去爱德华王子岛公园,在他们正想以Downtown为背景拍照时,后面一个正在巡逻的帅哥警察满脸笑容走上前来说,如果愿意,我可以为你们拍张合影。拍完后这位帅哥警察还检查了一下,确认拍得不错才离开。事情很小,却让人春风满怀。这位老外警察释放出的小小的善意,没有任何企图,没有任何功利,却收获了至纯至真的人性的美丽。美国警察的入警誓词里有这样几句话,保护无辜者不受冤屈,保护弱小者不受欺压,待人和善并永远乐于助人。无论国度和肤色,警察的职责是相通的。对他们来说,并不只是抓住十恶不赦的恶徒、破了惊天动地的案子叫善,这些是大善。警察身边还有很多无处不在的释放小善的机会。对求助的'百姓,尽所能帮助他们;对受害的弱者,在他们哭泣时倾听并递上纸巾;对偶尔犯错的年轻人,给他们前行的信心和真诚的鼓励;走在路上,或者仅仅微笑就够了。当然,释放善意决不仅限于此,平时我们广大交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衣帽鞋袜等都在传递着这方面的信息,比方说,有些做的比较好的民警坚持每天更换一次手套、每周清洗一次值勤腰带和更换一次警帽,上岗前必先擦拭一下皮鞋,检查一下警容警姿。以至于过往群众普遍反映,以往路口的“黑脸包公”不见了,现在的民警、协管员形象更严整、管理更规范、说话更和气,交通也更加安全有序了。
二、不放过任何一个为民服务的机会
在调研过程中,我发现一个年轻的警察搀着两位老人护送他们过马路的情景。老人臃肿迟缓,警察机敏灵活,黑发衬着鹤发,年轻的臂弯护佑着年迈的身躯,这一举动无疑增加了老人过马路的安全保障、减少了意外事故的发生。相信每一个看到此情景的人必然会同我一样深受感动、感慨警民的鱼水情深。公安机关是什么,是舟。人民群众是什么,是水。水和舟的关系大家都清楚,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为什么近几年全国几个地方发生大规模的事件,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个别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存在不作为,消极作为或乱作为行为,无视民生,疏忽民意,引起群众的长期心里压抑,必然会在某一个时间在某一个导火索引导下爆发。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里,交通运输如此繁忙和重要,要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每一个公安机关的民警都要有如履薄冰的压力。要关注民生,以百姓冷暖为自己之冷暖,这样才能以警心换民心。
三、不放过与社会和公众沟通合作的机会
警民共建“交通运输安全通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民众和广大交巡警的共同愿望,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巩固警民团结,实现交通运输无事故,是警民之间一项共同的重要政治任务。广大交巡警自觉站在维护公安交警形象、促进交通运输零事故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警民共建工作的重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警民共建工作纳入发展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日常工作中。广大公安民警要进步自律本领,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的形象。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但代表着个人,并且代表着党的形象、代表着公安民警的形象。我们一定要大公至正做人,做好人民的公仆,强化岗亭义务、行业自律轨制,变成言论监督、大众参加的羁系体系,要精确看法自我,培养崇高的品德。加强警民合作,开展警民共建活动,关键在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在调研中我发现,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形成警民共建的强大合力,有些交巡警部门积极开展了多形式、多内容的宣教活动。一是每年1月定为警民共建月,共建月期间,开设宣传专栏,沿线各站区悬挂双拥共建标语,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共建先进典型,主要交通要道口、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情报板设立和打出突出醒目、具有感召力的警民共建宣传标语,营造共建活动氛围。二是不定期办好共建工作简报,通报警民共建工作动态、好人好事、典型做法,在沿线各站区树立良好的警容警貌。
把“三个不放过”进行到底,我们坚信,只要警民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发奋努力,用汗水和真情共同培育警民共建之花,交通运输零事故必将充满希望,我们的社会会更加美好、和谐!
交通事故报告 篇5
清溪镇“5·3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5月31日2时16分许,何德高(男,38岁,四川省仁寿县人)驾驶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从清溪往塘厦方向行驶,途径东莞市清溪镇清樟线路段时,车辆右侧前后轮胎碾压躺在清溪往塘厦方向行车道上行人李燕龙(男,28岁,四川省盐源县人),由此造成李燕龙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后司机何德高驾驶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逃逸,于当日23时许将肇事司机何德高和肇事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带回大队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清溪镇副镇长任组长,镇安监、交警大队、监察、公安、总工会、交通、司法、政法等多个部门组员组成的清溪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人民政府和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品牌型号:东风牌DFL5241XXYABX33,车辆识别代码: ,发动机号码: ;注册日期:2010年10月20日,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该车实际支配人是:何德高;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总质量为kg,整备质量为kg,核定载质量为kg,经全电子汽车衡称重:赣CJ0586重型仓栅式货车总重kg,空重kg,净重kg,超载100%以上。
车辆购有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高安支公司,强制险保单号: ,商业险保单号: ;其中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50万元,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9日。
5月31日1时50分,何德高驾驶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从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罗马路口工地载一车脚架去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工地;2时15分,途经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长山头永裕五金厂路段发生事故。
经查,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近三年有交通违法记录3条,违法记录2条已处理1条未处理,其中有交通事故记录1条(本次事故信息),交通事故记录目前正在处理中。 2.李燕龙,男,27岁,四川省盐源县盐塘乡郑家田村1组87号,身份证号: ,交通方式:行人(躺卧在道路上)。 (二)事故车辆驾驶员情况
1.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何德高,男,36岁,四川省仁寿县城堰乡灯杆村7组,驾驶证号: ,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2000年5月9号,有效期至2022年5月25日,符合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条件,无从业资格。经查,近三年,何德高历史事故记录1条(本次事故信息)目前正在处理中和违法信息记录3条违法记录2条已处理1条未处理。何德高发生事故后驾车驶离现场未进行抽取血液进行检验乙醇成分。
2.李燕龙,男,27岁,四川省盐源县盐塘乡郑家田村1组87号,身份证号: ;交通方式:行人(躺卧在道路上)。经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酒精检验,送检的李燕龙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00mL,常见毒品筛查检验,毒检呈阴性。 (三)肇事车辆检验检测情况
交警部门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进行检验,得到如下鉴定结论: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经路试鉴定、操作鉴定、测量鉴定,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合格),灯光系统(右后雾灯、后左右倒车灯)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不合格)。 (四)肇事车辆入户和年审情况
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注册日期:2010年10月20日,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五)事故现场情况
1.天气情况:晴天,视线良好,能见度良好,夜间有路灯照明。 2.道路情况:现场位于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长山头永裕五金厂路段,道路为东西走向,东往清溪,西往樟木头方向,双向六车道两边设有辅道,中间有护栏分隔,车道宽均为360cm,设标志标线,标志标线清晰,沥青路面,干燥,夜间有路灯照明。
3.车辆痕迹: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第一轴右轮后侧挡泥板内侧有人体组织、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第四轴右轮上侧货箱底侧有人体组织及赣CJ0586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第四轴右轮后侧内侧有人体组织。 (六)涉事企业有关情况
1.涉事企业:宜春市连锦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桃林,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成立日期:2013年3月14日,登记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白水乡百合街,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九座以上商用汽车及配件销售。 2.企业营运车辆情况。经车籍地交通主管部门万载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核查,赣CJ0586号牌车辆所属公司为宜春市连绵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8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该公司登记并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为53台。赣CJ0586号牌车辆于2013年9月6日取得《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到2018年9月5日。该车已按要求安装GPS车载终端,并按要求每年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3.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经属地交警部门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赣CJ0586号牌车辆是2013年9月挂靠在宜春市连绵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为何德高。
经综合调查分析,发现该公司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存在货运车辆挂靠经营行为;
(2)未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3)未依法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七)货物源头装载单位情况
1.货物源头:广东智汇谷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智汇谷产学研项目(一期),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罗马路口。 2.货物名称:套扣立杆、拉杆,总车货物全电子汽车衡称总重kg。
(八)事故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具体如下:
1.死者李燕龙(行人),男,27岁,住址:四川省盐源县盐塘乡郑家田村1组87号,身份证号: 。经法医检验,证实李燕龙符合钝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创伤性颅脑损伤死亡。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死亡赔偿金)。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8年5月31日2时15分,司机何德高驾驶赣CJ0586重型仓栅式货车从清溪镇往樟木头镇方向行驶,途经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长山头永裕厂路段时,车辆右侧车轮碾压因醉酒躺卧在道路上的李燕龙,由此造李燕龙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司机何德高驶离现场。经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燕龙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00mL。 (二)应急处置情况
5月31日4时45分,清溪交警大队接电话报警,称在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长山头永裕厂路段,一人躺卧在道路上被机动车碾压,有一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接报后大队副大队长陈凯、中队长陈志和带领值班民警谢运如、袁坚成于4时50分出警,于5时00分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安全防护、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同时,通知医疗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者救治工作。7时00分许,事故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 (三)应急处置评估意见
经评估,事故发生后,事故救援先期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救援行动开展有序,对该路段车流做好疏导,事故应急处置到位,救援过程未发生次生事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
(四)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全力做好死伤者家属安抚工作,死者李燕龙于2018年5月31日送往东莞市殡仪馆防腐,于2018年6月27日在东莞市殡仪馆已经火化,事故各项善后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司机何德高驾驶大型货车超载货物上路行驶时疏忽大意,未确保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直接的原因。 (二)间接原因 行人李燕龙醉酒后躺卧在道路上,是造成事故间接的原因。 宜春市连锦物流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货运车辆疏于管理,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依法对所属道路运输车和驾驶人的道路运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等方面。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东莞市清溪镇“531”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一)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
2018年第二季度,围绕治摩、治超工作重点,交警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全面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有效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第二季度,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每天持续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治超执法人员3168人次,查处货车违法案件141宗,其中货车超载30%一下案件5宗,各罚款500元,驾驶员扣3分;货车超载30%以上案件74宗,各罚款2000元,驾驶员扣6分;另外第二季度,交警部门查扣其他汽车352辆次、查扣摩托车485辆次、查处其他违法行为7265宗,有效预防发生各类交通违法案件。
(二)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 2018年上半年,围绕春运、扫黑除恶、蓝天保卫战、固废专项整治等工作重点,分局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全面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有效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2018年上半年,分局查处各类案件163宗,其中,非法网约车1宗、货车改装2宗、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5宗、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6宗、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6宗、非法危运车4宗、无教练车牌证教学车辆13宗、货车未按规定检测18宗、教练车未在规定路线教学19宗、货车扬撒26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27宗、其他36宗。此外,联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查处超载货车案件139宗,有效打击交通运输各类违法行为。 (三)宜春市连锦物流有限公司
作为涉事货运车的所属单位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货运车辆疏于管理,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依法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的道路运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对所属车辆缺乏GPS动态监控。 2、发生交通事故未保护现场。
3、超载,疏忽大意对路面情况注意不够没有确保安全驾驶。 (四)广东智汇谷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智汇谷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智汇谷产学研项目业主,是该项目所有权人,因此该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为发包方广东智汇谷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未严格审核进出场车辆资质,对出场车辆未进行过磅确保无超载超限才放行等措施,未落实源头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1人
李燕龙,男,27岁,住址:四川省盐源县盐塘乡郑家田村1组87号,身份证号: 。行人李燕龙醉酒后躺卧在道路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认定李燕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李燕龙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司机何德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建议行政处罚的个人和单位
1.宜春市连锦物流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对名下运输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安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喻桃林,(男,江西省高安市瑞州街道连锦村大喻家自然村13号,身份证号: )2013年03月起任宜春市连锦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广东智汇谷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智汇谷产学研项目建议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依法处理。 (四)其它法律责任 在本次事故中,如相关的民事法律责任,建议双方当事人依据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治超路段以及其他各类道路的巡逻管控,加大对客车、货车、危化品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的通行秩序。超限超载的,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
(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交警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站场与企业负责人、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责任书,推动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站场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站场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档案、台账,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督管理。要推动细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强化对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存在安全隐患的驾车上路。
(三)政府及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双微平台、省、市主流报纸、电视、交通安全宣传刊物门户网站对终生禁驾人员、多次违法重点车辆、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予以曝光。要针对辖区交通违法、事故特点以及风险隐患,集中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安全警示,通过向企业发送整改通知、短信平台、微信推送、通报事故情况及案例等方式开展对驾驶人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提示广大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