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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发表时间:2025-05-06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合集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1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努力减少训练时的各种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驾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专职安全员两人。每车落实一名教练员为安全负责人。消防、治安、食宿等安全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

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处理训练事故。

4、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二、安全教育

1、入学安全教育。科目一开班,科目二、三实车培训,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核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例会、集中上课、观看安全录相或交通事故教育展览等各种方式对教练员和学员进行安全教育;

3、召开安全例会。每月由分管校长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出现的事故或事故隐患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4、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公安、交通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安全训练知识;

(4)事故分析及预防措施的讨论。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

3、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做好防火安全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消防器材管理人员掌握必要的消防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消防器材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数量配备充足,训练场消防器材布局合理,定人管理,精心保养,及时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5、每日出车前,检查油路是否漏油,发现漏油不得发动车辆,车辆停驶,应切断电源,查看有无火种。

6、不准带车充电和使用简易充电器为电瓶充电。

7、每辆教练都必须配备汽车专用灭火器,教练负责管理。

8、训练期间每台车须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9、狠抓驾驶操作培训中的安全教育。发挥直观教学作用,以车辆教练运行中发生事故的案例教材进行直观性教育,以之不断强化学驾人的安全意识。

10、每天学驾人上车培训前教练员应进行安全事项交待,车辆运行中应进行安全提示,教学过程中严禁教练员不在教学现场,收车后应有车辆安全检查。

11、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12、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13、严禁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15、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形势分析,找出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办法;

四、安全检查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员每月对车辆技术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传动、转向、制动、轮胎等各运行部件,并做出详细记录,车辆是否能投入运行,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

2、日常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3、检查中问题的处理。检查时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

训练中发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

(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要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2、事故划分

(1)与其他人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2)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3、事故赔偿

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赔付,然后按学校《事故处理经济赔偿规定》,对教练员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4、事故处理由实训安全部负责。

六、重大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是指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事故,具体指标为死亡1人或重伤2人或轻伤5人,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后10日内向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事故报告。

七、安全应急预案

1、安全部负责《文远驾校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1)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

(3)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2

为了确保客户在受到抢劫、盗窃、破坏等犯罪活动和突发事件侵害时,做到处置有方案,行动有步骤,有关键所在制止和减少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客户生活、工作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暴力犯罪和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处置暴力犯罪和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暴力犯罪和突发事件的指挥、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问题处理

(一)盗窃的处置

1、保安员如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立即组织人员当场抓获,连同证据(作案工具、赃物)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盗窃分子已经逃离现场的,保安员要保护好作案现场,不要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机关处理。

3、监控听到报案后,密切关注监控显示屏,发现情况及时反应,协助现场保安抓捕盗贼。

4、对可疑作案人员,采取暗中监视和设法约束,交公安人员处理。

(二)火警的处置

一旦发生火警或群众报告火警,必须紧急进行处置。

1、当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并报告有关单位领导。报警时应做到镇定拨号,详细说明报警辖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种类,避免讲错或讲不清,给救火带来不及时而造成损失。

2、及时切断火灾电源。找到附近的水源(消防栓),以便消防人员到达现场时可立即投入灭火。

3、抢救火场物资。特别是要把贵重物资、器材、资料、易燃易爆物品等,与救火职工一起尽快转移到安全地带。

4、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后,配合消防队员做好救援工作;防止坏人趁火打劫。对职工、群众反映的火灾责任人或重点可疑对象,要报告公安机关。

(三)打架斗殴的处置

当值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2、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收缴打斗用的`凶器,保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3、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协助公安人员勘查打斗现场,辩认为首分子。

(四)交通意外事故的处置

当值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公司或单位领导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如受伤人员有生命危险的,应设法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抢救,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若发生交通肇事司机驾车逃跑,要记下车牌号码、车型和颜色,报告公安交通部门。

(五)抢劫案件的处置

在执勤巡逻中如遇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有抢劫报案时,要切实履行保安人员的职责,立即进行处置:

1、迅速制止。当群众叫喊抢劫时,应立即上前制止该违反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应呼叫附近的保安队员或组织群众制止犯罪。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抓捕带回安保部,并请事主一起到安保部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劫匪逃离现场的。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明显特征和逃走的方向,及时拨打110台报警。

3、保护抢劫现场。劫匪如遗留有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洒让无关群众进入现场,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人多拥挤,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要一一收拾起来,交公安人员处理。

4、事主或在场群众有受伤的,要立即截车送医院抢救,交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六)凶杀案件的处置

当执勤队员在巡逻中发现有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1、立即赶赴现场制止违反犯罪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并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

2、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适时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3、抢救受伤者,如受伤人员有生命危险的,应设法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抢救,并报告公安部门。

4、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所掌握的资料及线索向公安人员报告,并维护和疏导现场及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工作。

(七)拾遗物品的处置

拾遗物品是指群众拾获的遗失物品。拾金不昧,是社会主义的精神风貌。对群众送来拾获的遗失、遗留物品,就作如下处置。

1、群众交来可拾获的遗失或遗留物品,要一一登记清楚,并报告客户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

2、拾遗物品的处理。如拾遗物品中有证件能提供失主的详细地址的,可通知失主前来认领,但要问明情况。如是贵重失物,还要对失主的有效证件,确实无误后,由失主签收领回。如是一般物品,有可能是客户单位员工遗失的,可公告认领。如属于违禁品,应登记后送交客户单位保卫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处理。

3、对拾遗物品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吞,违者在受到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以贪污论处。

(八)醉汉的处置

醉汉多是醉酒后失去正常人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有的乱发狂言,甚至滋事,损毁财物,调戏妇女等。在执勤中发现醉汉,要妥善处置。

1、对酗酒成性的醉汉,在其尚未完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可好言相劝,或者约束到适宜的地方(室内),待其酒醒为止。

2、如醉汉不听约束,手舞足蹈甚至谩骂行人,招引群众围观,妨碍交通和治安秩序,可动员群众协同将其强行带到室内约束起来,直到酒醒为止。

3、如醉汉闯入公共场所在发酒疯,打人骂人,毁坏公私财物,甚至调戏妇女,应立即报告公安派出所处理。

4、醉汉因酒精中毒严重,面色苍白,口吐泡沫,有可能出现生命危险的,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抢救。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3

一、目的:

为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特殊权益,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市场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三、职责

1.监督执行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

2.调查、了解女职工的健康、安全和工作情况,并及时将女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和领导。【zwB5.coM 小学作文网】

3.负责执行各项相关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四、管理制度

1.设专人负责女职工管理工作。

2.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女职工给予保障。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市场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3.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购进和发放女职工劳保用品。同时,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体检。

4.不得安排在三期(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高处、冷水和体力劳动强度比较大的作业。

5.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其工作时间。

6.女职工在生育期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育假和生育待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7.女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怀孕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8.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9.应根据需要,组织女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以提高女职工自身素质,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10.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应及时给于解决和答复。

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市场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顾客、商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商务部《零售商促销活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重大促销活动(涉及促销商品面较广,易造成客流大量增加,或重大节日庆典等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将活动举办时间、活动内容、促销形式、安全管理措施向公安机关报备,争取公安机关的重视和支持。

2、在举办重大促销活动或庆典前,安全办应落实相关安全责任人和负责区域,安排充足的安全保卫力量,确保现场安全。

3、在举行促销活动之前,安全办应依据促销活动内容及范围、客流量等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并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疏散预案。

4、经营部应做好各种促销活动的宣传工作、促销内容、促销时间、促销方式及促销位置并应在明显处公示顾客,广告或宣传信息应保持与现场销售一致。

5、促销商品应避免集中摆放,应分散设置促销区域(尽量选择开阔地域),周围避免设置障碍,各疏散通道保证畅通。

6、从市场入口到促销区域,人流线路上的道口、楼梯等应设置专人职守、并安排人员疏导和进行安全提示。

7、促销活动赠品发放应避免和销售商品在同一区域进行,应另行安排场地发放,并须做好宣传和指引工作。

8、促销活动期间的每天早晨,应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值班人员和防损人员观察客流情况,发现客流人数众多(超过平时客流)并不断快速增加时应提前开门营业。

9、当客流量大增,人流通道接近饱和时,应安排人员节流,有其它通道的,引导从其它通道进入,避免拥挤造成事故发生。

10、促销活动前要检查商场出入口、安全出口、门窗、通道等相关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各区域地面是否有积水或不利于疏散的障碍物。

11、一旦发生顾客受伤事故,应第一时间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医院治疗,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意外发生。

摊位装修管理制度

1、装修前,业户必须提前将装修位置、面积、内容、开工日期及平面图以书面形式报市场审批备案,接受安全教育后方可入场施工。

2、如雇用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与市场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3、如施工中动用明火或使用无齿锯等易引发火情的工具,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动火、用电审批制度。

4、不得使用非阻燃材料。

5、不得遮挡或改动消防设施和公共设施。

6、不得在场内吸烟。

7、不得在场内从事易造成大量粉尘的施工作业,以免损坏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8、施工人员不得在作业区外随意走动。

9、要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施工结束后负责将其放回原处。

10、夜间施工必须凭施工证入场,并且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1:30分。

11、用电装修必须提供装修电路图(可以是草图)。所雇电工必须持电工证,并到物业部门接受安全教育。所用电工器材和接电布线必须经物业部门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2、装修垃圾要随时清理干净,送到市场后门附近,由物业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堵占消防通道或防排烟楼梯间。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4

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四、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五、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六、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七、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5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由操作人员每天使用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检测人员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检测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一)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二)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三)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五)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 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二)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办公司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四)整改后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公司负责人以及各安全责任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职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二)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三)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四)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五)公司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六)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三)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到厂区各处巡查。

(四)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二)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10米。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

(三)安全组在批准危险作业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批准危险作业。

(四)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备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五)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六)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七)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八)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九)对未批准危险作业而进行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三)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四)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五)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六)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七)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八)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九)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十)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三)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四)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五)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六)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七)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九)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十一)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十二)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十、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一)公司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二)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三)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四)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五)年终结束,汇总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十一、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二)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三)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五)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六)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二、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应提前申请报公司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二)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三)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四)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五)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六)临时用人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临时工工资内扣除。

(七)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八)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十三、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发生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公司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十四、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二)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四)对于事故责任人要有奖惩,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生产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工作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十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备好灭火器材,结束作业后即时放回原处,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装费用,如若造成其他损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四)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五)节假日现场加班时的动火作业,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六)未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申请动火作业,擅自动火作业者,公司人员予以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施工单位则处以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十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十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安全生产小组对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二十、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设备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雷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二十一、公司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1、劳动保护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对尘毒有害物质的防护。

2、职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

3、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4、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二)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及其它规定

1、领用防护用品按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劳动条件及不同劳动强度规定发放。

2、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区别,不能强求统一,做到基本合理。

(三)赔偿办法

1、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包括借用的);

2、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赔偿价格按公式计价: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现行价格= 赔偿费

4、需补领的防护用品经本人申请,本单位领导审批,交赔偿费后,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补发。

二十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备检修安全等工作程序的规范,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仪器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二)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三)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四)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五)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六)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七)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八)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九)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十)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十一)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十二)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十三)做到“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十四)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十五)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十六)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十七)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6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2、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3、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4、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2、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6、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7、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20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事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指导全省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省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安监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

第五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六条一级、二级培训资质的申报条件、申请程序、审批、证书的颁发、培训范围的界定,按照《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三级、四级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证书,由省安监局审批、颁发。

第八条取得三级培训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市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取得四级培训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按照资质证书批准的范围开展培训工作。

第九条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除外)。

第十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三级培训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四级培训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3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每个作业必须有专职理论、实际操作指导教师。专、兼职理论教师必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从教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专、兼职实际操作指导教师必须有从教专业的高级技能专业证书。教师的数量按照培训规模设置。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专、兼职教师均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教师合格证;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专业理论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六)每个作业必须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实习操作需要的教学设备及场地,其中至少有一个产权隶属培训机构的实习操作场地;

(七)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三级、四级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机构设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报省安监局;

(二)省安监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教。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不得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原颁发证书的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章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推荐的优秀教材。

第十八条省安监局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以及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省安监局负责市级、县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以及三级、四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中央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驻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市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市、区)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培训规章制度、教学、考核及学员档案。

第二十一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含IC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由省安监局统一订制发放。

第二十三条对安全培训机构及其教师的考核发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考核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五条省安监局负责市级、县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三级、四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及有关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负责中央驻鲁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市级安监部门负责市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本行政区域内省安监局考核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县(市、区)级安监部门负责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省、市、县安监部门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档案。

第五章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二十七条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察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含IC卡);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教师培训合格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资格证;其他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含IC卡)的式样,由国家安监总局统一规定。教师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省安监局统一制定。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负责培训考核的部门确定。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安全资格证、安全培训合格证、教师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培训教师,每年再培训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需延期或者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或者复审手续。复审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责任事故记录、违法违章记录、参加培训记录等。复审不合格的,经重新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延期手续。个人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期满时,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不再复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期延长2年。

第三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省安监局考核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省安监局统一印制,由市安监部门考核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监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省安监局对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评估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达标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四条各级安监部门应当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三十五条各级安监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天然气的使用和天然气设施保护以及天然气器具(家用天然气灶具除外)、安装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是全市天然气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确定的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辖区内天然气安全工作。

安监、质监、规划、市政、建设、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天然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主负责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气单位应当加强天然气管理法规及天然气安全使用、天然气设施保护常识的。

第二章供气单位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天然气供气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一)制定并实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建立专职检修队伍,对天然气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三)按规定设置天然气设施保护装置和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组织抢险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天然气安全故。

第七条供气单位应当按规定的天然气质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安全、稳定、不间断供气,无正当不得停止供气。设施例行检修需要中断供气的,供气单位应当提前1天(中断工业用户供气提前3天),在停气区域内公示中断供气和恢复供气;临时抢险需要中断供气且涉及面较广的,供气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向市和当地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供气单位应当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生产、检查、维修、维护和事故抢险等制度。

供气单位对用户提出咨询、报修等要求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对抢险要求应当立即处理。

第九条天然气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天然气建设工程竣工后,按规定持已建成工程的竣工图及有关档案资料向规划行政部门申请验收。

第三章天然气使用安全

第十条供气单位与天然气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应当包括供、用天然气的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办理变更手续。公用、商业及工业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在变更后1个内办理变更手续;居民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在变更后两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供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指导。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不得实施下列危及供用气安全的行为:

(二)不经计量直接使用天然气,或采用其他盗用天然气;

(三)擅自改变天然气用途;

(四)擅自转供天然气;

(五)擅自改装、迁移天然气器具;

(八)将安装有天然气设施的房间改为客厅、卧室、库房、办公室、浴室、厕所等;

(九)在安装有天然气设施的房间和场所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十)连接天然气器具的软管长度超过2米;

(十一)其他危及安全供用气的行为。

第四章天然气器具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天然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单位在销售地应有售后维修保证措施,对用户给予安全使用。

用户应当按照产品说明正确使用天然气器具,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四条从事天然气器具安装、维修的业务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用户提供的天然气器具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者提出不符合国家规定安装要求的,安装者应当拒绝安装。

第十六条天然气器具安装完成后,安装者应当通知供气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不合格者,属于安装质量问题的,安装者应当免费重新安装。

安装、维修单位对本单位安装、维修的天然气器具负有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的义务。安装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

第五章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

第十七条天然气生产、储存和输配所采用的各类压力容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安全规定,并在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检验;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校验。天然气管道和压力容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强度、气密试验和置换,确保安全无泄漏。

对于各类防爆设施和各种安全装置,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

第十八条天然气生产、储存、输配系统的动火作业应当按照分级审批制度申报,取得动火许可后方可实施。

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周围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建(构)筑物与天然气储配站等设施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在天然气管道经过的区域新建、改(扩)建其他工程的,施工前应当与供气单位协商一致,并根据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按照有关规范对原有天然气管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架空电力线路、架空通讯线路不得跨越天然气储配站和加气站。确因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避免的,必须采取供气单位认可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障建设工程界内天然气设施的安全。

建设单位施工作业可能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应事先与供气单位协商并采取确保安全的防护措施。

在天然气管道中线两侧各50米内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征得供气单位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

施工或爆破作业时,供气单位应当派人到现场监护并配合作业。

第二十二条新建或改建穿(跨)越河流的天然气管道,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穿(跨)越河流的天然气管道由管道所属单位与河道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安全保护范围,并设置标志。在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码头,不得抛锚、拖锚、掏沙、挖泥、筑坝、炸鱼、砌筑水工构筑物、进行水下爆破或其他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作业。

第二十三条河道管理部门应当配合供气单位作好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度汛工作。

河道清淤、疏浚,不得造成穿越管线原有覆盖层减薄、悬空,不得损坏管道水工保护建筑物。

需要在天然气设施所在区域泄洪的,应当事先将泄洪时间和泄洪量通知供气单位。

供气单位维修河道中的天然气管道及其防护工程,应征得河道管理部门的同意,河道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协助。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天然气设施的统一标志;

(二)在天然气设施上或其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倾倒垃圾弃土和摆摊售货;

(三)安装、改装、移动、拆除、损坏天然气设施或其保护装置;

(四)擅自将天然气室内主管道、计量器具或者其他天然气设施封闭;

(五)修建建(构)筑物包围或占压天然气设施;

(六)在天然气设施的维修抢险现场擅自动用明火;

(七)在天然气地下设施两侧各0、5米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恶性施工,危及天然气设施;

(八)非紧急情况擅自启闭天然气公共阀门;

(九)其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本办法指明处罚主体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责任。违反第九条规定的,由规划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供用气合同内容未包括供、用天然气的安全责任条款的,对供气单位处1000元罚款;由此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违反第(六)至(十一)项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的,可以暂停供气;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无燃气器具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天然气器具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无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安装、维修天然气器具的,给予警告,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安装者不通知供气单位验收的,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压力容器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擅自动火作业或动火作业不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二款规定,不事先通知供气单位协商的,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因工程建设造成建(构)筑物占压天然气管线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或者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应当承担天然气改线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一)至(九)项的,责令改正并恢复原状,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违反第(三)、(四)项,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可暂停供气。违反第(七)项造成设施损坏或天然气事故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破坏、盗窃天然气设施的;

(三)阻挠或干扰供气单位对天然气事故进行抢修的。

第三十七条供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天然气事故的,由所在单位或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给管理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为保证业主安全使用燃气,制定本规定:

一、燃气管道设施不得私自改动,确需改动,必须提出申请由供气的专业队伍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施工资格的施工队进行。

二、橡胶管与灶前旋塞、橡胶管与燃器具进气口连接处,应使用喉码夹紧,确保严密无漏。燃气用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损坏需及时更换。

三、每次使用燃器具时必须确认其开关在关闭位置才可通气点火,使用后开关置于关闭位置。

四、外出和晚间入睡前,牢记关闭气源总阀(瓶装气关闭钢瓶角阀,管道气关闭用户球阀)。

五、日常检漏,常用是涂抹肥皂水,切不可用明火检查。

六、管道煤气的用户不准将阀门、流量表、减压阀密闭安装,不准在管道上悬挂杂物。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9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国及盛市国内安保工作会议和国内安保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派出所国内安保工作,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真正落到基层派出所,切实提高防范、发现控制能力,真正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酒店安保工作计划。

二、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国内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全所成立由所长XXX负全责,分管副所长具体抓,支部成员协助抓的国内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开展、指导和督查。

三、 工作目标

1、“三图十表”齐全,按规定上墙,台帐有专人负责,管理科学、规范,内容充实。

2、每名责任区民警必须有XX名以上信息员、联络员,并经常进行接待,有详细的接待工作记录档案。

3、建立完善派出所对责任区民警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情报信息奖惩制度。

四、 具体措施和办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所召开全体民警动员会,让大家认识开展XXX调查等有关工作的深远意义。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使每位干警统一思想,明确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大胆务实地投入到国内安保工作中去。

2、认真调查摸底,集中登记造册。以每个责任区为单位,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澄清责任区内XXXX人口、重点单位、不安定因素;印刷、打字、复印行业;宗教、邪教非法活动场所;将物建的`国内安保工作的联络员、信息员及特情真正利用起来,按要求做好各类相应的工作台帐,与有关行业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3、落实奖惩制度,任务责任到人。为使每位民警能认真、扎实的开展工作,我所将进一步落实奖惩制度,与每月的目标考核和年底的评先评优挂钩,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这样职责任务落实到具体个人,极大促进了干警工作热情,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进一步开展各项国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xx市学校安全工作基本要求》和《xx中心小学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努力消除学校及周边的安全隐患,改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和教学秩序,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二、工作要点:

(一)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的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与行政、班主任、任课教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安全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和要求,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天天有人问,处处有人查,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使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继续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加强学校警务站(室)建设。保安人员(门卫)应规范上岗,认真做好学生上下学时段的交通指挥,加强上课时校园内的巡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严格车辆进出校园管理,非本校车辆禁止入内(上级部门来校检查除外)。进出车辆应限时、限速、限线路。对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

2.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新学期开学第一天,利用开学式讲话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将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安全教育“三项教育”纳入教育内容,要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

3.加强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检查。期初,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大排查,特别加强对教室、实验室、食堂、电路、消毒设备、消防、照明和体育设施的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已损坏的设备。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定期、不定期对校舍、教室和校园周边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雨季、台风季节,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切实加强校产安全管理,贵重物品和设施要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加强校园网、监控设备、学校特种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4.继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章,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学生乘坐无证无牌车,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监督和管理,在学生中开展“拒超载”教育。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接送学生的校车应符合安全标准,督促校车运营单位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规范校车运营,强化学生在站点、上下车、车内的安全管理。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乘车学生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全体教师要根据学校规定,及时组织乘车学生乘车,确保我校校车运营安全、有序。学校集体活动租用的交通工具,应合法并按规定运行。

5.在学生中扎实开展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事故等教育,使学生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掌握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

6.加强消防安全和演练工作。重视学校校舍消防安全,尤其是用电线路、人群集聚地和火源地的消防安全,要加强火源、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按规定严格管理,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同时,加强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严禁组织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有序组织师生撤离。

7.严格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安全责任人。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执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活动组织处室在外出活动前3天将活动方案(其中包括活动时间、活动人数、活动线路、活动地点、安全保卫措施、安全责任人、应急方案等)交校长审批。

8.加强学生路队管理 。各班在去食堂就餐、出操、集会、放学均须坚持排队制度。有带队教师带领,学生队伍整齐、安静、有序。

9.认真做好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1)利用墙报、板报、广播、集会、晨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的知识。结合季节特点,每季度印发“预防各类传染性疾病”常见的问题解答宣传单,让学生带回,让家长知晓预防知识。

(2)做好校园的定时消毒和学生的“晨检”工作,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上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备忘,随时报告新情况。

(3)因传染病缺课的学生,凭医院出具的痊愈证明方能返校复课。

(4)邀请卫生院到校开展卫生知识讲座,不断提高预防传染病能力。

10.严格学生出勤管理。执行学生每日到校晨检制度,发现学生无故缺课,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查明原因。对未能查明原因的,应第一时间向学校上报。严格执行静校制度,禁止学生放学后滞留在校内。

11.用好监控设备,关注学生在校活动,防止意外伤害、失窃等事故的发生。

12.加强值日管理。值日教师在下课和放学时应在楼梯口、走廊、校门口进行疏导指挥,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过程管理

根据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每月一次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对存在的安全和卫生隐患一一登记,逐一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对疏于管理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严肃处理。

附:主要工作安排

二月:

1.开学前安全隐患自查;。

2.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

3.与新进校教师签订《一岗双责》安全责任状。

三月:

1.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

2.加强春季传染病预防。

3.迎接教育局校园安全检查。

4.安全隐患自查;

四月:

1.开展“清明节”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2.交通安全讲座。

3.加强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4. 安全隐患自查;

五月:

1.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教育活动。

2.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3.卫生院来校讲座,加强夏季传染病预防。

4.安全隐患自查;

5.应急疏散演练

六月:

1.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教育。

2.做好防汛工作,开展校园防汛应急检查活动。

3.集中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题警示教育。

4.暑假安全教育;

5.安全隐患自查;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11

幼儿园安全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是开展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和基础,更是幼儿健康成长的根本基础。因此,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安全工作时刻放在工作首位,通过多种有效的教育途径,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为幼儿营造安全良好的教育环境,让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为切实做好我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火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消防安全员、保育员、各班班主任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食堂要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情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2、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3、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4、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形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情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

5、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6、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7、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8、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9、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二、防食物中毒预案

(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或商家购买。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储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并向园长汇报。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保健大夫、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记录后方可入园。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2、园长、保健大夫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12

一、盗窃和破坏事件

1、发现盗窃和破坏事件或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查清楼号、单元号、楼层,通知当班保安领班派员前往现场查验,并通知监控值班员密切注意相关画面,监视犯罪嫌疑人动向。保持冷静,如能处理的可及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记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体形、服饰和特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并注意自身安全。

2、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接报后,视情况尽快派适当数量的保安赶赴现场,尽可能制止一切盗窃和破坏行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堵截捉拿犯罪嫌疑人,同时向警方报警,报警时要说清地点及案件性质。

3、保安人员在事件中捕获犯罪嫌疑人,应询问记录后移交警方处理,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施刑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4、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保安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阻止任何人员进入或接近现场,并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和门窗,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5、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救护。

6、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若有需要可临时关闭所有出入口,劝阻业主及访客暂停出入,配合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机逃逸。

7、警方人员到达后,保安员应清楚记下警官官衔、编号及报案编号,并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8、事件中若涉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应协助警方保留证据。

二、意外伤亡事件

1、小区内出现人员意外伤亡事件,保安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向保安部经理或总经理汇报。

2、若伤者尚未死亡,应在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并通知医疗救护中心。对骨折伤员一定要注意尽量不要搬动,防止使伤情加重。拨打急救电话时要说明受伤原因、准确地点,以便让救护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若伤亡事故系由触电引起,保安人员应就近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如干燥的.木杆、竹竿或塑料、橡胶)将电源拨离触电者,再施进行抢救。严禁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或用金属杆去拨离电源,以防自身触电。

4、若伤亡事故系由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引起,保安部应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或主管)到场,共同制订抢救方案同时通知急救中心。

5、若伤亡事故系由溺水引起,保安人员或其他员工应立即抢救,若落水者喝水较多,应让伤者头朝下倒立,按压腹部,使其吐出喝入之水,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急救中心。

6、若伤亡事故系由高层坠落、物品砸伤引起,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保护好现场,摄下照片或录像,留下目击者,同时向警方报警。

7、若伤亡事故系由交通肇事引起,应在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记录肇事车辆,留下驾驶员和目击者,如有监控录象,保存相关录象,报请警方处理。若交通事故引起小区内交通堵塞,应开辟旁行通道,积极疏导交通,并设立警戒线,防止破坏现场。

8、对于涉嫌刑事案件造成的伤亡,一定要先报警,警方到来之前,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抢救伤员。

9、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时,应记录下救护车号码、送往医院以及伤者情况。

10、详细记录意外伤亡经过。协助相关部门在事发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给公司总经理,以便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向有关方面汇报并查找原因,落实责任。

三、火灾应急预案

1、日常巡视: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2、目击报警

(1)如火势初期较小,保安员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2)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拨打119火警电话,并通知值班经理和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3)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并阻止火势蔓延。

(4)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5)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6)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消防监控室报警

(1)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3)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部经理。

(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6)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7)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燃烧范围、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2)向“119”报警应讲清:小区名称、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火灾发生部位、燃烧物品、火势状况、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4.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协助消防队的所有灭火工作

5.成立临时指挥部

(1)物业总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2)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服务部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负责火灾现场的所有指挥、调度、协调工作。

5.疏散及警戒

(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2)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6.善后工作

(1)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应配合工程部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2)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3)协助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总经理。

在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调度下,协同其他部门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13

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已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全村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全村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全村范围内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全村甚至全镇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村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全镇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全村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四、应急组织领导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xxx负责突发事件的全面工作;xxx负责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xxx负责组织处理工作

(二)应急值班室

应急值班室设在村办公室。应急电话:xxxxxxxxx。电话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应急行动时,应急值班室有专人值班,确保上通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三)信息接报员

安排xxx为信息接报员,负责接报群众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和向上报送及时报送信息。

五、应急队伍保障

(一)应急自救分队

以民兵联防队为基础,设立应急自救小分队,xxx具体负责

(二)村志愿者队伍

发生突发事件后,村两委自行组织安排。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群众自救

(一)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水旱、洪涝、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动物疫情、森林火灾、房屋倒塌、矿难、火灾、交通事故、环境事件、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恐怖事件、村邻纠纷、水利设施纠纷、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及串联集体上访等前兆信息。

(二)本村应通过广播站、墙报等宣传阵地,向居民宣传预防灾害及抗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突发事件自救能力。

七、事件信息报告

(一)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村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二)村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在接报后15分钟内应立即向镇应急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三)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或损失等简要情况。

八、处置工作流程

(一)到达现场

发生突发事件,村两委干部立即赶到现场,快速召集应急小分队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二)快速报告

立即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向“110”报警,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三)投入先期救援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更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3、重点救援对象:对孤、老、病、残或五保户要列为重点保护对象,优先安置。

4、疏散转移现场人员: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或紧急避难所。

5、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

(四)协助上级处置

1、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镇领导共同开展先期处置。

2、协助先期赶到现场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

3、村办公室作为上级现场指挥部指挥场所,为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九、应急保障工作

(一)应急物资储备

1、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

2、村两委专门设立了应急电话。

3、对应急物资和场所可以临时征用和借用。若有损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二)应急避难场所

1、村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可为抗灾救灾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2、村广场等公共设施可作为避难场地。

3、企业空置厂房或其他房屋可临时征用使用。

十、灾后恢复重建和善后处理

(一)负责灾后恢复与重建,村两委立足本村实际,迅速组织居民灾后自救,恢复生产和生活正常秩序。

(二)负责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和死者家属的抚恤工作。

(三)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事故调查工作。

(四)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民政赈灾工作。

(五)协助村民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临时征用物资的补助事项。

(六)及时统计上报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14

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公司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令,按照排除消防隐患,杜绝机械伤人事故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松籽仁(坚果)加工厂区禁火规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机械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

一、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

1、公司总经理为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的第一责任人。如遇火灾和生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实施灭火和抢救工作。

2、厂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当发生火灾和生产事故时,必须立即拨打“119”和“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总经理报告,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并配合消防部门和急救中心实施灭火和救护。

二、防火应急措施

1、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组成由公司总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指挥部,清点职工人数,安排报警和自救。

2、工厂电工立即切断厂区内所有电源,同时启动院内机井,保证灭火用水。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疏散职工的同时,按照公司消防工作分工,在消防车未到之前,组织职工利用工厂的消防水枪和灭火器材进行了自救,控制火情,等待救援。

三、生产事故应急措施

1、加工、烘干等车间若出现生产事故时,车间主任和现场第一目击人,要在第一时间拨打求救电话,同时报告厂长和总经理。

2、如有机械伤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立即关停机械,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止血等应急救护,并安排专人看护,等候救护车急救。

3、对受伤人员要有专人陪护到医院救治,安排财务人员亲自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实施有效的抢救。

四、火灾、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1、火灾扑救应急组织

①由公司总经理和分厂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灭火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②成立公司义务消防队。在火灾发生后和专业消防队未到之前赶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级阶段。

③义务消防队由机关男职工和分厂工人组成。分三个组:水枪灭火组。由刘德胜负责,利用院内机井和楼内消防栓灭火;泡沫灭火组。由史铁章负责,利用楼内和厂区内的.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报警通讯组。由门卫负责,及时报警,维持厂区秩序,引导消防车灭火。

2、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①由公司总经理和分厂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生产事故自救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②组成由厂长和车间主任负责的机械伤人自救小组。在万一发生生产事故时,切断电源,抢救受伤人员,报警求救。

③成立由副总经理和财务人员组成的救护组。负责陪同受伤人员到医院进行救治。

④成立由办公室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报告组,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的善后事宜。

五、预防为主、杜绝事故发生

1、公司及分厂和各部门,在严格执行本公司的防火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把预防放在首位。严格治理一切不规范和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大硬件设施改选和建设,保证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全体职工处理突发事件、执行应急预案的能力,做到保证自身安全和企业减少损失、及时报警、报案,充分利用“119”、“120”等急救方式。

3、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两次,各工种岗位培训每年两次,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各项应急预案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保证预防为主,不出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以上应急预案落实到机关、工厂、车间、班组,并遵照执行。

防暴应急处置预案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使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各种火灾和市消防大队下达支援其他地区救火命令。

二、启动本预案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值班领导,由党委书记、镇长或值班领导启动《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视火灾情况上报市消防大队,请求支援。

三、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各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全体机关人员、镇属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指挥部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指挥部组长不在单位,由副组长依次主持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值班组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环安办。报警电话119。

四、设立应急防火救援小组

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1.现场处理组

由火灾发生地的村两委(企业管理人员)组成。村支部书记、主任(企业负责人)为事发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保护好现场,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员。负责通信联络、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组 长:各村书记或主任(企业负责人)

成 员:各村民小组长、当地群众(企业管理人员、职工)

2.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分为两个小组。

第一小组: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小组长为值班组长,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

第二小组:机关干部全体人员。负责扑灭火灾,安排专人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3.医疗救护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组 长:

成 员:卫生院医护人员和各村医生

4.情况通报及后勤保障组

(1)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和向社会发布灾情,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留守文书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2)机关食堂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积极准备生活用品,保证抢险人员正常用餐。后勤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在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出发前,应准备好抢险工具和矿泉水等物资。到达现场的后勤人员要充分保证抢险人员所需的物资。如:灭火器、灭火水源点、矿泉水、方便面、毛巾等物资。同时,要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组 长:

成 员:

5.治安维护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统计火灾损失。

组 长:

成 员:

6.事故调查组

火灾扑灭后,镇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或上报镇党委和政府。

组 长:

成 员:

五、纪律要求

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凡是擅自离岗、不服从指挥,相互拖延、推诿,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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