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200字以内(汇集六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需要用到汇报的地方越来越多,汇报通常是指向上级报告工作所完成的书面报告,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每月思想汇报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200字以内 篇1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xx县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就我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整治月”活动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安排“活动月”工作
接到上级文件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立即召开会研究署安全活动月开展工作,特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为成员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该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我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领导小组多次召集召开专项会议,商讨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如何落实,分析活动落实成效,研究活动改进措施。活动过程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了对学生的交通法规教育,增强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上学学途中的交通安全,保证了此次安全活动月的整治成效。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力求活动的实效性。
1、召开全校动员大会,激发师生活动月参与热情。在安全活动月开展初期,##校长开展了一次全校性的“关安生命,平安出行”教育动员大会,使全体师生人人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人人为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件的发生献计献策。
2、多渠道、多途径在学校内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1)发挥广播宣传功效。学校委派一名老师每天利用广播向学生宣传《预防青少年道路安全事件》知识,对学生进行了系统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2)高效利用课间操后集会教育。每天课间操后,向全体师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师生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师生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了更广更深的认识;
(3)多媒体影视助推我校交通教育,学校多次组织学生按班级轮流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感受交通事故的残酷,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学会一些实用的交通安全防范技巧。
3、认真布置学校交通安全宣传环境,营造浓厚活动整治氛围。通过悬挂“遵守交规,善待生命”等安全宣传横幅,在学校宣传栏开设“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专栏,在学校毕竟通道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图片等多种方式,让全体师生融入到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气氛中去。
4、家校联合,共撑学生交通安全保护伞。我校向全校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份信》邀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上下学和行车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同时,各班班主任跟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沟通,连接学生上下学途中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通过家校联系,拉近了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距离,也让家长更加重视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规范家长的`交通行为。
5、班级活动为平台,使全学生受教育率达100%。轰轰烈烈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充分利用第二课堂,上好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认真组织出好各班交通安全宣传班刊;召开交通安全集体讨论活动,讨论身边存在的不良交通行为;要求学生撰写活动月心得体会,深化总结活动学习效果。
三、巩固活动成效,保证学生交通安全。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整治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已深入人心。学生在活动中学习了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了遵守交规意识,平安上下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活动的开展,也让家长增强了对孩子的交通安全的认识,赢得了社会的好评。虽然此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依旧严峻。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校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常态化,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为学生平安出行撑起一张制度的保护伞。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200字以内 篇2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也是世界刑罚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体系,推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座谈、走访相关部门、各街镇、社区(村),询问社区服刑人员代表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形式,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区于2月起,全力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过四年多的时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管理体系。截止9月底,全区共有社区矫正试点街镇8个,无脱漏管、不服从管理和重新犯罪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在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落实工作人员2名。二是8个街镇都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司法所。三是社区(村)针对每名矫正对象分别建立矫正小组,安排2名矫正人员和1名监护人员进行矫正管理。四是各街镇广泛动员和吸收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人员,经过培训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现我区共有社会志愿者119名。
(二)强化队伍机制建设
一是8个街镇专门配备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协管员5名,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二是分级分类培训。今年1月,我区1名司法助理员参加了市司法局举办的为期4个月的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并取得证书;区司法局于今年9月,组织全区司法助理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就社区矫正的意义和人性化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每季度各街镇司法所组织辖区社会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培训,全年共培训354人(次)。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了《大渡口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就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如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13589”重庆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三是试点开展心理测评,目前,建胜司法所和八桥司法所共测评社区服刑人员87名。四是创新矫正人性化管理,八桥司法所选取2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系统试点管理,拟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做到人性化服务管理。
(四)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严把“五关”,即严把接收关、请假关、矫正关、教育关、解除关,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评估、分类和委托制度,制定个案。八桥镇司法所对目前接收的12名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学习情况和心理测评等进行综合分析,分为严管类3名、普管类4名、宽管类5名,针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管理。三是坚持“日记录、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季总结鉴定”的“五个一制度”。四是制定“身份意识、制度规范、认罪服法、思想道德、法律常识、禁毒拒邪、心理健康和政策前途”的“八个主题教育”。五是实地走访。今年5月,对全区8个街镇33个社区(村)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核查,资料档案齐全,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增强,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法定职责与教育管理责任有脱节
1。立法滞后。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过5年试点现正逐步转入全面推行阶段,工作主体由《刑法》规定的公安机关转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目前依据只有两院两部《关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市公检法司等12家部门联合下发的《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工作开展缺少法律支撑,使社区矫正工作在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
2。工作主体目前不适宜。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教育的一线工作,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但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与公安机关现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容易出现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不参加矫正活动、不向司法所报告、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处于尴尬和不力的地位。
3。程序上存在一定问题。目前,我区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工作,由各街镇派出所直接通知辖区司法所接收,各司法所按照“两个要素”(法律文书齐全、人员到位)的要求予以接收。由于实际工作中,常常存在矫正对象已报到登记,而相关法律文书、材料未送达或遗失的现象,司法所因不符合接收条件不予接,而派出所又认为应当属于司法所管,最后出现两不管的现象。
4。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社区矫正组织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所缺少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手段,对那些拒不接受矫正或在矫正中表现不好的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因有责无权,不能及时予以惩戒;而对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社区服刑人员,也因程序过于繁琐、规定较原则等因素,实施难度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出奖惩结合的矫正方针。
(二)就业安置难,部门和社会资源有待整合
目前,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安置渠道窄、资源少,在我区的81名社区服刑人员中,有59名就业、22名待业。
1。缺乏具有针对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困难人员,目前尚未纳入困难群体进行帮扶,涉及落实低保、住房和社会救济政策以及就业、养老、医疗保险时,主要靠基层司法所与相关部门反复协调,实际落实较难。
2。社会包容度不够。部分居民认为将大量的罪犯放于社区内服刑,给社区内的居住环境埋下安全隐患,增加社区内的不安定因素,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开展困难。社会对社区服刑人员存在歧视和排斥,90%的已就业社区服刑人员在参加每月学习请假时,都怕用人单位知道自己是服刑人员后而被解雇,出现学习请假难的问题,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3。安置对象技能差,就业难度大。有的社区服刑人员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匮乏,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例如:目前正在我区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小学文化的23名、中学文化的53名、大专以上的4名、在校读书的1名,基本上无一技之长,就业相当困难。有的就业愿望不强烈,一味等待政府救济安置。
4。教育管理方式相对陈旧。公益劳动形式单一,教育方式靠谈话、人格感化和念读法律法条等,教育的'效果难以抵消社会歧视的负面效应。
(三)专职队伍人员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
1。人少事多任务重。司法所承担普法教育、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多项职能,其中仅社区矫正每月就要完成召集学习、思想汇报、组织公益劳动等多项工作,有时还要承担街镇拆迁、安全、综治等临时性任务,司法所人员工作任务繁重。
2。专业化程度不高。除了日常监管、掌握动态,司法所还要疏导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指导解决其生活、就业。目前,我区各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法律专业文凭9人、其他专业21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证1人;社区(村)矫正工作者中法律专业占总人数30%,从知识结构、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还不能达到社区矫正工作需要。
三、推进我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把宣传工作中的重点放在利于罪犯改造、降低国家刑罚成本等积极方面,对社区矫正的专业知识、工作业绩、成功典范等及时进行报道,紧紧抓住社区(村)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画、制作光盘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真正让每位居民(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建议在全区创建公益劳动基地1个,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让人民群众逐步接纳社区服刑人员,相信社区矫正这种管理模式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
(二)总结经验,推动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出台
针对当前社区矫正法律制度不健全的现实情况,建议首先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两院两部试点工作意见、通知及市级12家部门联合下发的《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运行。同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总结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的工作程序、监督管理措施、公益劳动、日常奖罚等方面形成的经验,为将要出台的《社区矫正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工作的沟通衔接
将信息沟通工作贯穿于犯罪嫌疑人审前、审中、判后,建议建立“核查脱漏管理专项行动小组协调联席会”平台,互通各种接收渠道、互补各自没有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底数。建议人民法院在判决前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沟通;人民检察院介入社区矫正所有环节,对涉及社区矫正的案件严格把关,及时查处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紧密合作,保证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察关口的严格,对违反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依法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将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转为帮教安置对象,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帮教安置工作之间的无缝对接。最终形成政法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整合资源,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建议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资源,重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细化分解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议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三个层次的心理矫正模式,探索建立不同形式的心理矫正工作室。建议区民政局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矫正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将帮扶工作延伸到社区服刑人员家庭中的子女就学、亲人就医等困难上,帮助其稳定家庭安心接受改造。各群团组织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辅导。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与人社部门密切配合,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就业创业培训计划,举办专门技能培训,推荐就业等服务工作,适当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务、后勤保障、清洁、绿化等面向公共服务的岗位上就业谋生。
(五)重视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
建议在各街镇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配备2—3名具有扎实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心理学知识的人员。建议财政部门做好财力保障,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社区矫正临时救助资金,用于无家无业无经济来源社区矫正对象的临时生活救助。建议聘用专职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组成专职社工队伍,并招募一些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充实志愿者队伍和邀请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到社会志愿者的队伍中,弥补司法所人才资源不足。加强业务指导培训,通过邀请法学、心理学教授讲课、实地观摩学习等方式,增强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对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的掌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能力。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200字以内 篇3
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居民对社区服务、社区安全、居住环境、文化生活、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社区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为了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我县城市化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强力推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台阶,创特色、争一流。为了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提出意见,提高《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教学环节、教学方式进行改革。我就当今社区社会的管理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走访、征求建议和意见、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充分听取驻区单位和居民不同意见。调研期间共走访驻区单位5个,居民16户50人,外出参观学习2次。在此基础上,本人经过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社区工作人员基本信息
金石社区占地面积1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75万平方米,拥有居民住宅楼54栋、20xx套房,目前已入住居民1992户即5132人。
金石社区现有在编工作人员7人,挂职干部1人,村官1人,劳动保障站3人。社区党支部现有党员130人(含预备党员3人),下设党小组13个,党小组长13人。居委会下设居民小组20个,居民代表51人,楼栋长20人。
金石社区物业:工作人员75人,其中园区主管1人,报修统计员1人,维修工2人,保安19人,园区保洁11人,楼栋保洁21人(公益岗),新市区养路保洁20人。
二、近年来社区工作运行情况
(一)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金石滩街道办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辛勤工作,办事处现有15间办公用房,一大间集体办公用房和一间会议室,办公设备基本维持正常办公运转。金石居委现有办公用房7间,会议室1间,建有社区支部办公室、警务室、计生卫生服务站、低保工作站,但距一个标准社区“四室三站一场”还相差甚远。
(二)整合资源,合理划分社区
金石滩街道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与民政局一同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2个社区居委会(金石社区、金海人家社区),9个居民小区。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金石滩街道办共有50名在职干部职工,由于年龄、文化结构的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缺乏社区工作经验,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快速发展。为了全面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办事处狠抓干部自身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促进的工作方针,组织全体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开拓了视野,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社区各项功能逐步趋向完善
社区的功能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居民,充当城市发展的排头兵。近年来,金石滩街道办根据工作实践,逐步探索理清了以县委政府领导,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和管理格局;全面完善社区各项功能,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保障等机制运转良好,充分发挥了各自的功能,基本达到社区服务的要求,健全了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了“平安社区”、“文明和谐小区”系列创建活动。强化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美化家园,爱护环境,极大的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推进了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合疗、卫生、救助制度得到健全,社区旧貌得到改变,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快速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任务繁重
1、金石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当前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一是社区自治的任务与工作要求有距离。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有三方面内容,即:首先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做得极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但实际上的效果不明显;第三是丰富社区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体活动多,教育活动少。二是社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必须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通过调查,以上这些职责应该是金石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是金石滩街道办事处要求金石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金石滩街道办事处落实到金石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对50人进行了调查,当问到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时,有35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机构,只有10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还有5人不清楚。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有“吃人俸禄,为人分忧”;“拿政府的薪水,替政府干活”的思想。在金石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认为金石社区居委会是金石滩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理所应当地完成金石滩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金石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金石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二)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
一是发挥自身职责,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经费较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在当前形势下,金石社区居委会还要做好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组织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等工作,这些都需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否则很难形成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工作效果。
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紧张。在各项工作中,召开会议、报送信息和数据,建立台帐等文件资料的办公消耗,加之金石社区居委会自身水、电、暖以及电话费,一年就得需要6000元左右。日常的上网费和消耗,一年也需要5000元。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4000多元。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1万5千元。各街道办事处统筹部分外,社区居委会实际的使用只有4000-80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社区协管员待遇较高,如劳动、城管、矫正、治安协管员等都是由劳动部门安排的失业人员,工资比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高,不仅发工作服,而且遇年节还有福利。而社区专职工作者都是经过招考和居民选举形成,心理反差大;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付出与回报差距较大。社区专职工作者承担的工作繁重,但扣除三险个人负担部分后,每个人只有800-1000元月收入,直接影响了积极性,影响了金石社区管理工作的成效。
四、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应积极为金石社区居委会减负
一是理顺区街关系。要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由开发区委办局在金石滩街道设站(所),实现条条上的一专到底。金石滩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块块上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使金石滩街道具有综合协调权、处置权等,从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对地区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达到高效的管理。
二是理顺街(部门)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而不是一个“级”,这个理念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将金石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属于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门)无权向社区摊派;属于社区的工作,社区有责任完成;对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权手续。
三是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区服务。主要是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得到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不能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权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民主决策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财务自主权、社区依法协管权以及社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上,只有把这五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金石社区居委会才能真正从大量的政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才能真正把社区服务搞起来。
(二)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
目前的金石社区居委会经费由金石滩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这虽然有利于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协调统一,但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石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使得金石居委会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和制约,难以解决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制约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和归属,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保证居委会业务经费。
1、金石社区居委会建立单独帐户并全面安排,使其工作正常运转,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要动员发动辖区单位资源共享、共建共驻,各社区要协调辖区单位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把社区各种各样有形的、无形的资源开发出来。
3、金石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建立自身的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组织,在有偿或低偿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增强自身实力。
4、政府要加大金石社区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在现有每年每个社区1万5千元基础上提高到3万元。
5、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政府部门和街道经批准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努力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
按照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精神,结合区域实际,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在提高月工资的基础上,可由区政府或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年终奖励,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切实解决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保障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总结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大连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广大地区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大连农村新社区建设,使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提高,给广大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解析的金石社区,虽然不能代表全市新社区中心建设的整体,却反映了大连的基本现实。各地情况差异,发展程度不同,新社区建设措施和做法也不尽一致,但进展情况却令人感动振奋。
大连市于20xx年6月17日启动全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在市民政局全面布暑安排下,按照农村社区服务服务中心实施统一设计和标准。即每个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五百平方米以上,建设标准每平方米不少于1000元。提升服务中心“一场九室二市”功能。其中有村委会办公室、党员和村民综合活动室、警备室、文化阅览室、医疗卫生室、农村物资超市、日用百货超市、司法调解室、学龄前儿童教育室、体育健身室、村级档案室、室外文体活动场所等。齐全周到的服务功能将为广大农民提供贴心的服务。大连新社区建设正在储能蓄势,必将大踏步前行。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200字以内 篇4
今年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营造良好的遵守交通规则氛围,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学校开展“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宣传月系列活动。
保卫处在图书馆北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邀请到下沙交警大队民警为大家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远离违法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维护交通秩序。活动发放交通宣传单近500份、电瓶车安全帽近200顶。随后还开展交通安全签名活动,约500名教工、学生在横幅上留下了自己的承诺。
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持续开展,接下来保卫处还将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和全校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200字以内 篇5
为了摸清我县“三农”发展现状,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发展。xx月下旬以来,县委农工部、县政府农办组织力量,先后深入到农口单位、重点产业企业和部分乡镇进行调研,分层次组织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和乡镇分管领导进行座谈,基本掌握了我县“三农”发展走势,找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明年的农业农村发展思路和措施有了初步思考。
我县今年以来的“三农”发展态势
由于政策好、行情好、人努力,成功化解了旱涝灾害急转和部分农产品价格波动的不良影响,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态势良好,发展稳中有升。据统计部门分析,1-10月份,完成农业总产值23.84亿元,同比增长25.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653元,同比增加517元。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农业发展好于预期。
据调查数据显示,全县已播种粮食面积达60.62万亩,同比增长0.8%。粮食生产实现了“八连增”总产达4.99亿斤,同比增长1%;油料作物收获面积8.34万亩,总产5838吨,与上年基本持平;水产面积达到6.68万亩,比上年略有增长,预计全年水产品总产可达2.15万吨,同比增长2.3%,实现渔业产值2.8亿元,同比增长14.7%;预计全年肉类总产6.85万吨,同比增长9%;家禽存笼90万羽,出笼65万羽,同比增长4%和3%,禽蛋产量5000吨,同比增长2%。蔬菜以上坊县长菜篮子和齐埠为民千亩基地为主,全年收获面积扩大到5.8万亩。尤为可喜的是,今年农副产品价格普遍上扬,粮食、棉花、生猪、禽蛋和名特水产品等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更是高位运行,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亮点。
2、龙头企业实力增强。
继生猪集团创下全国生猪百强企业之后,今年xx集团、xx实业分别获得“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全国油茶产业重点企业”两块国家级金字招牌,目前,全县已培育国字号农业龙头企业3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1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58家,占农业企业总量的已达到20.9%.龙头企业生产加工效应逐步攀升,1-10月份,贡米集团生产大米33.2万吨,实现产值15.99亿元,同比增长10.5%。生猪集团出栏各类生猪82.4万头、同比增长24.3%,其中生猪出口7.2万头、同比增长10.2%,创汇1865万美元、同比增长30%;实现销售收入13.6亿元、同比增长40.4%。
3、重点产业成型壮大。
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调结构、建基地、扩板块,着力打造重点产业板块。贡米产业,以万年贡米集团收储、加工为龙头,建立县内县外贡米订单基地12个,订单总面积为40万亩,其中本县xx梅和xx铜鼓为主的有机种植基地9500亩,均获通过欧盟有机食品加工论证和国家有机食品论证。生猪产业,万头规模化生猪养殖基地达到24个。1-10月份,全县生猪出栏62.2万头,同比增长9%;生猪产值11.25亿元,同比增长75.8%。珍珠产业,以齐埠、梓埠为主,面积稳定在1万亩,珍珠产量预计全年可达33吨,产值3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0%和16.6%。油茶产业,面积发展到3.5万亩,其中,xx公司优良无性系高产油茶2.65万亩,主要基地布点在xx、xx,并在工业园区投资建成年加工1万吨的茶油精深加工生产线一条。另外,苗木绿化大户倪美垚在齐埠投资发展油茶20xx余亩。雷竹产业,受上海浙江等市场拉动,价格行情好看,目前全县雷竹基地已发展到3万亩,尤其是大源镇,雷竹产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发财树,该镇近期还聘请省林科院专家对大户和种植户进行培训。同时,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的要求,走“一村一品,多村一业”的发展路子,放大特色农业效应,加快培育汪家无籽西瓜、石镇吊瓜、苏桥葡萄等一批各具特色的地方产业。湖云乡千亩芡实基地、千亩甜藕基地发展势头看好,成为该乡产业发展的“新宠”。
4、“三品一标”扎实有效。
在发展特色主导产业过程中,我县十分注重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农产品基地14个,生猪畜牧标准化示范区12个;全县农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1个、绿色食品认证11个、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11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江西省著名商标6个;制定实施省级行业标准(万年三角帆蚌珍珠接种标准)1个。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县有7家养殖企业,可望年前申报成为国家农业部健康示范养殖场。
5、涉农项目强势推进。
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完成各类涉农投入4.1亿元,比上年增加0.8亿元。农业方面,实施大中型猪场沼气工程、生猪标准化养殖、现代农业标准粮田建设、种粮大户标准粮田建设等重大项目23个,总投资1.49亿元,完成投资8416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标准粮田建设、20xx年部级粮食高产创建、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等项目基本完工。林业方面,投资1.2亿元,完成去冬今春“一大四小”造林4.73万亩,占任务的106.8%。水利方面,累计投入1.33亿元,完成梓1标“鄱阳湖二期治理第六个单项梓埠联圩工程”、万年县齐埠圩防洪工程建项目;完成中央投资的小㈠型水库除险加固5座,省级投资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153座;县级投资的汪家白诗源等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16座工程,完工裴梅、陈营、上坊、苏桥四个乡镇小农水重点县的88个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方面,20xx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顺利通过国家、省、市验收,完成财政投资1350万元,改造治理农田面积1.14万亩。新农村建设方面,全年共批准实施新农村建设全县118个省级村点(其中,村镇联动点1个、村落联片点4个)。1-10月份,各村点完成村内主干道硬化147.4公里,支干道硬化87.7公里,改水7190多户,改厕6983多户,建地下排水沟24.78公里,使用沼气池652户、太阳能热水器1726户,累计投入4250多万元。农村清洁工程方面,按照“设施+制度”的要求,启动实施了281个农村清洁工程点,每点落实资金5000元,累计投入140.5万元。扶贫开发方面,编报实施了20xx年度的整村推进财政扶贫扶持项目15个,项目资金389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实施了投资400万元、涉及5个乡镇12个安置点的1000个指标的扶贫移民搬迁工程,目前已有11个安置点移民建房完工。全面完成了20xx年度水库移民项目106个,投入项目资金663.6万元,科学编报了20xx年度水库移民项目67个。水产方面,积极推进总投资1050万元的20xx年现代鱼池改造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600万元。农民工培训方面。通过整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项目,1-10月份,共培训农民1554人,转移农村力就业1498人,就业率达96.4%,增加了农民务工性收入。
缓刑矫正人员每月的思想报告200字以内 篇6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xx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调研样本的选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研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
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
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
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
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
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二、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
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
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xx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xx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
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xx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xx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xx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xx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xx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研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来源、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研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10年,为20年,一般为15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xx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x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
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
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