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合同(系列10篇)。
对合同的履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合同设定的公平性,您对于写好合同有什么个人看法呢?这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来解读了“施工劳务合同”,请不要忘记将这篇文章加入你的收藏夹!
施工劳务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任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甲乙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工程名称:
工程概况:
一、安全文明施工:
穿胶底鞋、不准打赤膊、穿拖鞋、皮鞋上班,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罚款20元/次。因违反工地安全制度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心脏病、恐高症、传染病、精神病等危害性严重的人员和未成年童工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有违反者,造成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质量隐患、都应立即通知甲方或项目部管理人员安排整改。
4、如有乙方人员自行违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吸毒等违法行为,乙方在工作时间外和工地外,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施工员、管理人员及食堂、小卖部员工进行辱骂、斗殴等不当行为,违者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或清退处理。
7、如发现工地有偷盗行为的,罚款1000元一次。
8、各施工班组长通讯工具全天都要处于开启状态,如工作上有
要紧事而各种方法都无法联系上长达48小时,视乙方放弃本工程。甲方不作任何解释,施工 的确有特殊情况要离开本工地,必须向甲方管理人员请假后方可。
9、因本项目工期紧,乙方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合理安排的加班加点的施工工作方案,否则甲方管理员按实际价格的2倍安排另外班组的处理方案。
乙方必须遵守国法法律和地方法规。
乙方在施工途中由于违反本合同或所属工程质量和进度跟不上等原因而引起中途退场的个人或群体,甲方只付所做工程量的80%,其余20%作为后段班组的进场补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
乙方在本施工范围及施工时间内的每位员工所遇到的经济困难、工作困难、以及衣、食、住、行的建议和异议都可随时随地反应给甲方,甲方都会尽心尽快地解决和接受妥善安排所有问题。
乙方每位师傅,必须具有有效身份证,进场3天内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外架上的卸料平台,乙方使用前必须报告甲方或项目部询问是否可以使用,平台上堆放的材料重量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乙方不可以私自搭设卸料平台和改动。由外架子搭设的平台,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方面的实力。
由于塔吊指挥或搭吊司机放置错误,乙方不得打架、吵闹、关电源和抓塔吊、吊钩等过激和不当行为,如有违反罚款200元一次或交项目部处理。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安全事故单次医疗费用5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单次医疗费用500元以上的根据实际,划分责任协商而定。
二、施工任务范围:
拆除、清理、模板刷油所有付在模板上的木方需撤除,并退出钉子按甲方指定地点分类堆码,以及螺杆上的蝴蝶扣和螺帽的拆
出。
铁丝、工地常用的机具、手工工具、电动工具、扫把、灰线及劳保用品等物。
3、所有机用料的卸车工作。
三、工程质量要求:
正、光、直。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以及技术设计变更要求,建设单位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
3、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更改设计要求。
漏桨、垮模及支撑不牢等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如有违者返工部份的材料工资及其它工程人工工资由乙方负责。如有凿陶漏部分需要处理由乙方负责。
柱及楼梯底板必须平整,误差严格控制在2mm以内。
6、所有室内天棚必须保证不抹灰,只刮888的质量要求。
7、有砼浇捣时,必须有本组木工随时随地护模。如有发现无人护模的罚款每次250元。
8、乙方制作中的浪费材料现象,处以伍倍以上罚款。
9、所有外角住中线垂直度必须控制在之内,乙方组长必须配合甲方技术检验人员的检查,否则罚50元/次。
乙方所有领取的工具及辅材必须按损耗5%的数量归完,否则按市场价格赔偿,结帐时在乙方工程款里扣除。
装完模必须清理平板上面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特别是锯木灰的清扫,冲洗和架子下面多余的材料成堆,拆完模必须把平板模上钉子退出,材料尽快清理,以便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派人清理,工资由乙方承担。
木工内支模架不得与外架相连,内支模架框梁主柱需连扫地杆。
所有内升模需制成定型模板、升板平板模需编号定位安放。
所有柱子模板上档必须封口。
所有木工用料不能放置于外架上。
柱子的垂直度,平整度每层不得超过5mm,在一条线柱子必须拉通线核正调直,否则一根柱子罚款50元。
柱子下端第一度圈离地不能起过25cm,下面4度圈的对应位置距离不能超过50cm,柱模上端必须用木方封挡。
。
四、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单价按设计院提供的图纸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地下室每平方米元,地下室主楼至屋顶每平方米元包干结算,结算包干后甲方不再签任何计时工。若有特殊情况,有计时工的,按元/工日计算。
其途中只有零用钱支付给乙方,以后付款方式每完成主体结构五层,付一次工程进度款%,主体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的%,其余额扣除锤凿(锤凿工资按实结算)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劳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或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或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劳务作业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承包人资质情况:
(1)资质证书号码:
(2)发证机关:
(3)资质专业及等级: 劳务分包(不分等级)
2、 工程名称: 。
3、 分包合同内容:
本合同分包范围包含:该项工程的劳务作业部分。
4、 工程地点:XX市。
5、 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X拾X万X仟X佰。
6、 分包工作期限
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直至该项工程结束为止。
7、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南宁市
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 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 总(分)包合同
本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总(分)包合同中涉及本合同劳务分包部分的内容。劳务作业过程中,承包人如需了解总(分)包合同中涉及承包人的相关内容时,可向发包人提出。
10、 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10.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5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6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0.7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10.8检查承包人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施工作业。
10.9 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0.10 负责办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备案手续。
11、 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保证按时足额支付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工资。
11.3 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1.4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方案精心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1.5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1.6 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7 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8 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报表、已完工程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发包人办理隐蔽工程及各阶段交工验收手续。
11.9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承包人责任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10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1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1.12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1.13 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非法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承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11.14 承包人不得以非正当方式(包括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行为)向发包人提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12、 工期顺延
12.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人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2 由于第12.1条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经发包人审核无误确认后可作为双方结算依据。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
13、 施工变更
13.1 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发包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5)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发包人及监理共同签认。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6)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4、 索赔
14.1 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建设单位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承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留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发包人能够遵守总(分)包合同。
14.2 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发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建设单位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发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承包人。
14.3 发包人未能从建设单位获得索赔的,承包人即便提供了相应的资料亦同意不得再向发包人主张该项索赔。
15、 施工验收
15.1 承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发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的上述报告后对承包人的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视为承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的约定工作。但发包人与建设单位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发包人的相关损失。
15.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承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承包人仅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对发包人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为自初验合格日起保修 六 个月。
16、 施工配合
16.1 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工作:
(1)发包人对其工作的初步验收;
(2)发包人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
(3)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
16.2 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17、 不可抗力
17.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仅指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17.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7.3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7.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7.5 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8、 保险
18.1 承包人必须为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购买保险。意外事故发生时,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8.2 由于承包人未按照上述约定缴纳保险,或者未能提供保险理赔所需的劳动合同、人员变动情况等资料的,承包人应当自行承担其职工的工伤责任;如因事故处理导致发包人垫付相应费用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应补足。
19、 事故处理
19.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发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9.2 承包人应当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20、 合同解除
20.1 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0.2 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总(分)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3 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15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 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因一方违约或者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 合同解除后(即,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协议或者单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后7日内),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配合发包人确认已经完成的工作界面、撤离现场并移交工地以确保不造成总(分)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双方应当在工地移交完成后28日内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承包人未及时撤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违约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 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双方按照第20条约定解除合同或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2、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3、 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或劳动力管理员
23.1 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邓廷树,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3.2 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甘柄朝,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4、 施工规范或图纸
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规范或图纸。
25、 质量标准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通信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通信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优良等级。
26、 合同价款计算方式、工程量的确认及款项的支付
26.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1)光缆线路的各劳务作业(或施工)类型单价具体执行价格为:
单位:元/公里
业务区
名称新建杆路架空光缆(单价)旧杆路增挂吊线或新建壁挂(含吊线)光缆(单价)敷设管道或槽道光缆(单价)新建普通直埋光缆(单价)旧杆路利旧吊线敷设光缆(单价)新建管道(1管7孔梅花管单价)熔纤(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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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工日单价进行结算:承包方每综合工日单价为: 25元/工日。合同综合造价含施工费、材料费(含地方材料费,不含发包方提供的光缆、硅芯管、接头盒、束状尾纤、光交接箱、光终端盒及ODF设备等主要材费用)、材料检测费、综合赔补费、申报费/报建划线费、搬运费(含二次搬运)、占道费、过桥费等其它各种费用。(是否需要说明)
(3)按线路进行结算: 15元/户,16元/皮长公里。
(4)按站点进行结算:200元/站。
(5)最终的工程施工费结算按审定结算确定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价进行结算。
26.2 工作量及款项的确认: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当在每月15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
26.3 款项支付的手续
(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商业发票,并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
(2)承包人不得直接要求建设单位向其支付合同价款。
(3)承包人应确保按时向其施工管理、作业人员支付劳动报酬。承包人不履行上述约定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发包人代承包人直接向其施工管理、作业人员支付费用的,该价款应当从发包人给承包人的结算总价中扣除,超出结算价款部分承包人应当予以返还。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以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对应的工程单价进行支付。
(5)工程终验款:本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全部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给予确认或要求修改的书面答复。工程通过发包方终验和考核后,按审定金额扣除5%的质保金后向乙方支付工程终验款支付工程终验款,额度为:终验应付款=审计结算金额*95%-已支付金额-罚款(违约金)。
(6)质保款:保质期六个月满后,建设单位确认无质量问题,将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质期结束之日后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退回承包人。
27、 违约责任
27.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 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2) 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
(3) 发包人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
(4) 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的。
27.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2) 承包人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3) 承包人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
(4)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11.14条约定,致使发包人签署有关工程量、工程价款变更、工程结算文件的;
(5) 承包人未在每月7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人员变动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
(6)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或者依据第20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后,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的;
(7) 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的。
27.3承包人出现27.2条第(1)种情况的,应当按照5000元/日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出现27.2条第(2)、(3)、(4)、(5)、(6)、(7)种情况的,应当按照10000元/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将违约金直接扣除。
27.4承包人出现27.2条第(2)种情况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7.5承包人出现27.2条第(4)种情况的,视为《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行为,发包人有权依法行使变更撤销权。
27.6承包人出现27.2条第(5)种情况,未及时提供人员变动情况,导致承包人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不能享受保险赔偿待遇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7.7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8 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29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施工劳务合同 篇3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协议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列》《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为了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心、权力、义务,本着自负盈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力德牧原园区新建羊舍及旧舍改造工程。
二、承包单价及工期:新建羊舍每平米130元,旧舍改造每平米20元,青储池改建1000立方米、道路硬化800米,每平米40元。工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20日
三、承包范围:新扩建改建标准化羊舍2000平方米,包括木工、钢筋工、土建及新建羊舍和旧舍上水下水、电工安装等人工工资。
四、结算方式:按合同签订为准,如在中途自身实力不强或途中退出,甲方不给于决算,自动退出工地。
五、付款方式:
进入现场施工后,按每月进度的工程量支付80%的工程款。其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两个月内全部付清。
六、工期管理:根据施工单位和甲方计划为准,耽误工期由乙方 1
负责经济责任,每延误一天相应处罚500元,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七、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1、质量标准按图纸和甲方有关规定验收一次性合格(以国家验收规范为标准),如达不到标准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2、在质量管理中,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和监理单位以及甲方规定,按规范 标准执行并进行施工。
3、项目部及技术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部位进行提出整改,承包人必须服从,不得刁难和阻碍技术质检人员工作,否则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八、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进行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不得在施工现场大小便,不能在施工现场吸烟,在生活区和工地上不准打架斗殴。
3、乙方承担现场工人的工伤保险和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表。
4、承包方应按操作规程施工,凡在工地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甲方指定场区进行工作,并保证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整齐及机械保养,做到工完场地清,否则给予经济处罚。
九、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交公司一份,均 2
具有法律效力,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工完款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3日
施工劳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及施工要求
1、工程名称:水渠护坡工程。
2、工程规模:全段长146m,里护坡1.5m高,外渠护砌高0.6m,水渠宽0.8m,底混凝土0.2m厚。
3、工程内容:渠基拓宽、渠基培方、涵洞护砌、渠内硬化。
4、工程建设地点:组。
5、工程造价: 元整。
二、承包及结算、付款方式
1、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款。
三、工程质量、工期及竣工验收
1、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专业部门的验收,达到优质合格标准。
2、总工期共30天(按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连续三天以上雨天除去工期日期。但20xx年11月5日前工程必须全部完成。
3、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质监人员,办理好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工程量。
4、所有工程必须进行工序检查,经甲方质监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做好工序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质量要求出现的偷工减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安全、环保问题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文明施工,贯彻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各种意外情况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切实注意环境保护,防止支渠道、涵洞淤塞。凡在施工过中发生的各种大小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处理协调各方面关系。
2、派驻工地施工代表,对工程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计量工作。工程质量由甲方和受益组组长全程监理。
3、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
(二)乙方职责
1、严格按施工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限定时间如质如量如期完成。
2、必须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量,否则甲方有权对未完成的工程重新定价,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在施工过程中及合同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负责无偿修理。
4、必须确保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后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劳务合同 篇5
甲方责权利:
1.给乙方提供施工基础图1份。
2.及时办理技术交底。
3. 为甲方工程师,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工程师负责履行甲方责任,处理现场问题,协调关系,负责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
4.甲方应按时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相关手续。
5.每次爆破作业前,甲方负责清理施工便道及场地,为乙方安全运送民爆物品爆破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责权利:
1.乙方负责办理爆炸物品使用相关手续。
3.乙方须遵守爆破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根据经审批后的《爆破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4.严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冒险施工,乙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安全作业证规定的作业级别进行爆破作业
6.按照《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及相规定,必须进行爆破安全评估和监理的爆破作业项目,由此产生的爆破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各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设备进出场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爆破施工方案》实施爆破,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在爆破过程中,由于装药量过多(少)爆破导致孔桩垮塌(欠爆),由乙方全权负责。
施工劳务合同 篇6
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木工制做及辅材全部承包给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要求和乙方的承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在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承包范围包括辅助用工、木工制作,铁钉,铁丝,粘胶带,场内自
用材料上下车,模制作一并在内自用机械设备工程所需用品,场内地面
和楼层模板清理、打扫,刷隔离剂,清理丝杆,安放预埋件,预留孔,现场看守模,所有费用在承包价内。拆模后所有材料在三天之内清理、转运至指定地点、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现场地面和楼面垃圾的清运到
场内指定地点堆放。
二、质量要求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以公司要求为准。
三、安全要求:壹万元以下由自行承担,壹万元以上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解决。
四、结算方式:本工程单价为平方米,结算方式为地下室至楼
付款一次,以后为付款一次按实际工程量%。
主体完工付总价%支付乙方,余款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
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五、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后应由工程承包人
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在两天
内必须自行人员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让乙方自行退场,对甲方造成损失
进行经济补偿。
六、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任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承包人向甲方
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施工劳务合同 篇7
。2、本工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如发现有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与另一家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已施工工程量概不付款。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和追究违约责任。
3、工程数量: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
四、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资料共享平台《施工劳务合同的范本》()。
五、工程费用
1、甲方按招标问价内容以验工计价数(不含变更) 价格将本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具体价格以决算为准。
2、施工中因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时,甲方与乙方的利润分配比例为8:2;变更项目经业主批复后,按实际发生结算。
3、此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按合同价计算确定。
六、本工程涉及的`其他特殊费用
1、乙方施工临时设施费和生活设施费不计取。
2、乙方各种机械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拆卸费和职工的(人身)事故保险由乙方承担。
3、施工用水用电自行解决。
4、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场地。
5、既有铁路沿线安全防护措施及拆桥安全防护措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物资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
2、乙方在每月计价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当月的材料发票,否则不予计价。
3、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提供发票到甲方处验收报销。
施工劳务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共识,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量:暂定立方米
二、承包模式:
单价包干形式各种机具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为乙方办理爆破方案及火工材料和燃油等一切手续。
三、承包范围:
甲方在业主所承包范围内施工图中所示的土石方工程量。
四、合同单价:
乙方所承接的爆破工程实行单价包干,其中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执行综合单价为:每立方米 元,大写: ,(此单价不含任何税收)。该单价均包括各种费用、人工费、机械费、炸材费、及相关材料费。
五、计量与付款方式
1、土石方爆破决算工程量以甲方与业主方收方工程量为准(注:并向乙方提供土石方所有收方的原始方单,及结算方单)。
2、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以乙方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每月25日到30日乙方派出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确定当月的完成工程量。甲方每月按乙方施工进度支付当月完成工程款的 全款 。乙方承接的爆破工程完工后一周内,甲方结清乙方所有爆破工程款。
六、工期:以甲方与业主约定工期为准。
七、双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权利与责任
(1) 乙方应具备爆破资质,其爆破员应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管理,听从甲方安排。
(2) 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爆破作业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书复印件、相片等相关资料。
(3) 乙方在施工期间,上班时间所有乙方人员不得饮酒,必须派专业并有资质人员负责炸药、雷管的收发,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爆炸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私藏任何火工产品,否则,每发现一次处以50-200元的罚款,产生其他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在爆破施工期间,必须安排专业人员与甲方现场安全员一起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设置安全警戒线,疏导周围村民,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地震波及周边环境由甲方负责及协调,飞石或者炸药过量及一次起爆药量过大等技术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5) 乙方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如发生流失、私藏、转让、被盗等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正常爆破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爆破作业,如因甲方违规指挥爆破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
(7) 工期:如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顺延。
2、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 甲方在乙方进场后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爆破振动都由甲方负责承担。爆破现场必须设专职现场管理人员,并负责每班爆破作业的签字确认。
(2) 甲方在乙方进场后,甲方的技术人员必须提供清表后能进行爆破作业的场地给乙方进行施工。
(3) 甲方按乙方标准提供防护墙、防护网。
(4) 甲方在乙方进场后必须给乙方指定施工现场,甲方的机具应配合乙方炸药、雷管施工场内的分配及调送。
八、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违约,如若违反上述条款要求,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调解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履行完毕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劳务合同 篇9
项目部: (简称甲方)
班组: (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安全、优质、高效完成,达到优良工程的目标,按照《经济民法典》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现就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单项劳务,特拟定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同中所制定的各项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二、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及质量、安全要求
1承包内容:本工程的模板工程(包括需二次施工的栏板、预留孔洞、构造柱、水泥构件预制等)以及内外搭设架、安全防护架搭设、踢脚板、料台、电梯(或提升机)基础、所有进出场材料的装卸车等的施工,包括施工所需附材(扎丝、钉子、胶带、电锯等),包括加工模板所需机械等。本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必须将所用材料按项目部要求在指定地点分类进行整齐堆放,做到工完场清。
2附设工程:施工现场所需的围墙、临时维护场地硬化、临时建筑及设施。
3安全文明施工:依据市级文明工地要求。所有关于文明工地创建过程中所需的人工费及所需的工具及辅材,进场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4承包费:本工程除设计及建设单位原因变更部份另做计算外,其他均包含在总承包价内,包括施工所需附材(胶带、钉子等),乙方不得随意要求增加其他费用。
5本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施工管理及劳务作业人员食宿自理,施工现场内不能有任何人住宿及乱丢垃圾情况出现。
2.承包方式:
2.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但包含本合同施工所需用的辅助材料及施工所需机械)
2.2质量要求;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工程,并达到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各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图纸、图集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否则造成一切质量问题,造成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质量目标:合格
3.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联系单、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指令及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甲方预留工程款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在乙方完成三层主体结构工程并经过项目部质量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退还预留的工程保证金。
3.2乙方必须按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自检,乙方所施工的项目过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如发生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并返工,返工的工程费用(以甲方结算为准)由乙方承担。
3.3所有混凝土均为清水混凝土标准,如果因为涨模、垂直度和平整度超差(按照中级抹灰标准垂直和平整度不得超差3mm)或者振捣等原因导致混凝土需要抹灰墙面和天棚板面需要抹灰,则乙方必须负责承担胀胎混凝土的铲除、清理,同时承担抹灰所用的材料及人工费用,因此项内容而延误工期每天罚款500元。
3.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达不到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辞退乙方,辞退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总额的50%结算。
4安全要求:
4.1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善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4.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有严密的施工安全组织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指挥,听从统一调度,确保安全生产。
4.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得无证上岗、违规操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作业层或作业部位有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存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汇同甲方一起将不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否则出现意外责任自负。
4.4乙方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施工,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4.5乙方工人不得破坏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内任何安全设施,由乙方所造成安全设施破坏的,其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6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甲方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遵守工地的有关规定,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4.7乙方必须统一着甲方指定工装、安全帽;工装。工人不戴安全帽者,甲方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
4.8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及时办理好“劳务上岗证、暂住证”,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办理,费用自理,待结算时扣除。因乙方原因被有关部门罚款,由乙方承包人负责。
三、工程工期
3.1工期要求: 总工期 天。
3.2具体时间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甲方指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执行。乙方必须无条件严格遵守甲方工程进度安排,不得随意拖延工期;确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共同认定,工期做相应顺延;按照甲方要求的主体封顶时间,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总承包额30%违约金。
四、双方的责任、权利
1甲方责任、权利。
1.1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制定月、周的生产进度计划,确保生产均衡性和连续性。
1.2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乙方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等职能工作。如乙方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
1.3甲方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根据施工需要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材料。
1.4甲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大型机械,施工用电、至水二级箱(包括三级箱),主水管至各楼层接口,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接拆电源、开关;因违反操作规程者,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5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周围入重点防范部位设立警示牌。健全现场安全制度,逐日进行安全检查。对违法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停工及罚款。
1.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施工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7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仅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一间,库房及值班用房各一间(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打设费用自理)及生活用水、用电,如发现用电炉取暖、烧水,每发现次罚款200元。
2乙方责任、权利
2.1乙方进场必须证照齐全,并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件及施工人员、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有关资料,提供本分项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专业上岗证。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技术人员,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并报甲方备案。
2.2负责现场的施工放样,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2.3向甲方提供施工的原始记录和所有工程自检资料以及施工进度计划落实方案。
2.4坚持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保持现场整洁,有条理的放置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并随时清理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性工程。
2.5负责保护好甲方的施工测量标志。
2.6必须做到施工地段道路畅通,施工时及时清理废料,严格控制砂石料等材料的占地,不得因施工阻碍道路畅通,有义务保护好甲方已完工程设施及临时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7各分项同时施工时,要相互配合,妥善处理相互关系,如果施工临近不安全地带,乙方必须每班安排人员在旁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2.8进场人员必须是满18周岁以上的健康公民。
2.9保证合同人数及技术水平,进场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且费用自理,并不携带家属及未成年子女进入现场(如有子女家属在当地租房,不能影响甲方整体形象)。
2.10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组织施工,遵守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准打架斗殴,严禁酗酒闹事。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2.11同时乙方不能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质量要求:该工程实行“结构优良工程”目标管理,主体结构质量要求达到优良,乙方必须有专职质量安全员,按其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质量监控,隐蔽工程的隐蔽检查工作。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图纸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按照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乙方要建立自检与工序交接检制度,严把质量关,甲方检查验收仅限于抽查。如因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或乙方自检不仔细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市质监站的验收结果为准。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达到验收条件后,通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整改至满足要求为止,对同一个分项工程连续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停工整顿,并交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应责令有关人员退场。如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按项目部及监理和建设单位制定的处罚规定执行,建立健全质量体系,要求乙方提交承包本工程施工方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技术干部职位、技术工人人数等详细资料。
4..安全要求:乙方进场后应协助甲方安全员做好进场安全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对于高空作业,必须严加防范,系好安全带,室外高处作业操作前先检查脚手板是否安全,是否牢固等。如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排除不了的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解决,直到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后方可施工。安排专人操作电锯、电刨等电动工具,要注意用电设施的接线是否正确、安全,电线是否损坏、老化、开裂、裸露等。使用时要正确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每天下班时设备和其他工具必须采取防雨措施。在模板安装拆除过程中,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防止模板、扣件等材料坠落伤人。如因乙方人员未按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安全员、工长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进度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乙方不能按总工期目标要求完工,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3.2条款执行,当乙方达不到形象进度要求且五日内不能改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施工人员。
6.文明施工:乙方应有计划、有秩序的组织施工,做到工厂清洁,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多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干净,按甲方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废料和建筑垃圾堆放至垃圾箱,对于由于方案变化不能使用的材料或多余的材料应及时退还甲方,以免造成材料积压。拆完的模板应及时清理、刷油。乙方必须安排专人打扫作业面及生活区办公区材料堆放区,保持作业面及生活区办公区材料堆放区的整洁卫生,达到省市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乙方管理人员必须约束自己的施工人员,严格管理,如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多,现场脏、乱、差,达不到省市级文明工地要求,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承包总价5%的罚款并命令乙方按期退场。
7.其他要求:模板工程严禁野蛮施工,杜绝人为损坏模板的行为,对于竹胶板的使用,拆模板时应保持其边角的完整性,模板严禁从高空往下乱扔,严禁在模板上随意打孔,严禁将模板当做垫板、撬棍使用,野蛮操作造成的破坏应按原价赔偿。方料强调大料不小用,废料要利用,禁止用木料烧火、做饭、取暖。
五、材料供应
乙方的材料计划单应提前7天报给项目部主管工长,经主管工长核实后,由项目部经理及时向材料部门提出计划,材料部门及时落实材料来源,按实进场。乙方所用材料由甲方按施工预算量及施工定金额进行发放。乙方要本着保证质量、节约材料的原则组织施工。对于超用材料部分要查明原因,属于甲方原因的由甲方负责。属于乙方造成的材料超用,甲方按材料实际价格,及超用部分的数量,在工程款结算时扣回。如发现工地的建筑材料及设施料移作他人用时给予重罚。
六、合同价款
1承包单价:劳务综合单价 元/㎡(±0.00以下和楼梯间按建筑面积加0.69计算)。
2合同价款包括乙方所有人工资、养老统筹金、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施工所需辅材材料费,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包括工程的直接费、现场管理费、施工队伍调遣费、临时生活、临时设施、保险、风险以及与施工队伍有关的各种费用、工程施工期间的物价上浮因素等。合同价款在施工期间直至合同期满不做任何调整。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实行主体完工,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结算的计价方式。
1乙方将基础工程及一至三层主体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三层以下人工费80%。工程交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2质保金在主体施工完三层并验收合格后,退还各班组。
3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合同发生的用工以签证的形式结算。合同内变更部分单项工程总价(劳务费)在5%以内的项目不增不减,单项工程总价超过5%以上的项目按实结算。
4如因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造成甲方跨月结算,乙方不得因此停工施工。
八、合同的事项说明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合理使用材料,如因乙方对本公司员工管理不严导致乙方工人偷盗材料,甲方发现后,可以对乙方处以材料价值的10倍的罚款,对于甲方借给乙方的机具,乙方必须如数完整归还,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服从甲方及时发现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代表管理,并对上述各方工作人员采取围攻、辱骂、制造事端等一切恶劣行为者,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工程总价的5%罚款并清理出场。
3文明工地创建过程中,在乙方承担过程作业区域内,必须严格执行《陕西省文明工地检查(验收)表》各项要求,凡违反规定者。每人1次罚款50-100元。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合同中关于质量方面各项要求,如不能满足要求,若属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及使下道工序增加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公司及项目部各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完款清后合同自行消失。
3为确保安全生产和保证过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协议书和其他补充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现场代表(签字) 乙方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施工劳务合同 篇10
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为甲方):黑龙江千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承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名称:黑龙江宝山矿业厂区内道路及挡墙工程
二、工程地点:黑龙江宝山矿业厂区内
三、工程工期: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10月15日
四、工程内容:浆砌石挡土墙,浆砌石护坡,浆砌石水沟及部分
零星工程。
五、承包范围:甲方与工程建设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有土建范围。含土方工程(机械在外)、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脚手架工程(含钢管架材)、砌体工程、所有工作内容实行工程大包干,工地无任何杂工。(除分包工程外所以工程在内)
六、承包方式:包工
七、价款及拨付方式:
1、价款:按每立方米80元计算。
2、拨款方式:每月月底按工程量拨款,施工期间保证乙方生活
开支。
八、现场管理: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和安全的检查和监督。
九、工程质量:保证质量。按甲方的要求达到使用标准。
十、甲方负责: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提出整改意见及最
后的验收。
十一、乙方负责: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安全,出现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提供搅拌机和铲车等工具。
3、乙方须保证工期,应在2018年10月15日前按要求交付完工。如因天气变化,工期顺延。双方协议延长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期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