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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2-23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阅读完相关作品以后,相信心中会有不少的心得,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如何在读书笔记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收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周末闲来无事,我将《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靠着自己的血液去卖钱,而艰难地渡过人生中的一个个严峻的关卡,直到他老了,他的血再也没有人要了,那时候地方他再也没有本钱去迎接人生的其他求生危机了。

这部作品讲述的是民国时期发生的故事,主人公从第一次卖血得到钱后的欢喜,再到接二连三的卖血,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但是的社会最挣钱的方法就是卖血了呀,但是很容易卖出人命,中间有一次卖血差点让他死在医院里,最后陈述了如果家里在有灾难,他还能做些什么呢?

这部小说最值得去阅读的地方在于它是用民间的生活题材来讲述生活上的,用了民间的习俗,伦理,规矩,与生活细节来构造文章的,用民间的真情来批判当时的社会以及表达了对现实的理解。我们的生活难免出现残酷与生存的选择,那时候的你是否能像许三观一样幸运呢?未必见得。这是一种求生的本能,被生活逼迫到这个地步了,也没有其他选择了,它将生活的无奈与求生欲望表达地淋漓尽致。

这本书是用时间为线索的,一步步向后发展,讲述了人们对生活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对度过每一个艰难路口的解脱,客观地表达了对人性的温情,对人们的生存环境与对贫苦百姓的关怀。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也是经过了,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

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

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 许玉兰被他们带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县长家,因为在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将受到。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呀!好人反倒成了坏人,而坏人到变成了好人,以前谁得罪了你,现在你就可以整他。高考的了状元,反被人们厌恶,高考交白卷,反而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那些莘莘才子们被沦为知青,文学家们被打进了牛棚。我想在时候,许三观家的情况其实并不差,反倒可以说算较好,因为既为家破人亡也为有生死离别。

在新社会的家庭中,日子应该越过越好,可许三观家却越过越坏,一乐得了肝炎,家里花了很多钱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自然不够,刚刚因为二乐的事情卖血不到1个月的许三观,不得不打破规矩,本来卖血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继续卖,但为了一乐,许三观只好有去卖血,但李管头说什么也不让他卖,于是他只好到别的血管头那里去卖血,但卖血的钱肯定不够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的。所以他只好四处借钱,邻居、朋友能借的他都借了,一天上午,他借了11户人家,但有8户人家都借给了他。后来许三观也老了,血在管头的眼里,已不再是血,而是当油漆都不够格了。

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情况也不是没有的,比如为了求别人办事,总会有一些人走后门,不通过正当渠道办事情,但更可恶的有一些部门是明知对方求自己是违法的行为,甚至违法的事情,但他们仍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抛开人们百姓的利益去做,现在这种所谓的人民官已经越来越少,中国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实际上通过《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可以发现,余华的所描写的主角都是他的父辈一代的人。而我的父亲的经历是多么好的一部小说呢。余华的世界都是在农村,是他熟悉这样的环境呢?还是他个人的一种风格呢?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一篇

读完了这篇中篇**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正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

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二篇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许三观卖血记》。读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余华对小人物的描述确实很现实。

**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我就不想花钱给他买面条。最后,我差点为他而死。这让人心碎。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三篇

炎炎夏日,无聊、看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在我们看来,卖血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血是我们生命的支柱。它在我们体内流动,支持我们的生活活动。我们为什么要卖掉它?难道不怕送命吗?

不过,这对许三来说并不是坏事,因为卖血可以让他娶妻生子;他卖血,可以使全家在饥荒时吃得饱;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找到一份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认为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卖血来伤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

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又一次的付出,一份家庭的份,让许三观的困难轻松解决,并迎来幸福的曙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四篇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当你读的时候,你在笑。笑了之后,眼泪不由得掉了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中的人生活简单而直接,有时事情会因为荒谬的想法而继续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其次,许三观卖血,因为一乐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有钱支付医药费;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随着自然灾害的到来,许三观卖血供家人在胜利饭店吃面条;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

”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住在城里。他有自己的道德准则。他对表面上的许多事情都发誓。其实,他心地善良,终究会做道德。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第五篇

很久以前,有这么一段时间,对我们来说很奇怪。当是十解放初期,社会充满了贫瘠和现实。现实是你必须卖血来维持你的生命。许三观就是从那个时候来的。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很多重要时期都有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不是一根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根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许三观的长子许一乐病了。 他的家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因此许三观不得不再次卖血。

这次不同,因为这是最长也是最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不再需要他得血时,他该多伤心啊。卖不了血就意味着他失去了养家的能力,但他忘了自己有一个靠卖血的钱养家。也许他是最幸福的不卖血的人。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9第九次卖血

在松林医院,卖血后许三观身体休克,医院输给他七百毫升血,自己卖的四百毫升连着别人的三百毫升血回到了自己身体里。

10第十次卖血

许三观和来喜来顺兄弟在黄店卖血。

11第十一次卖血

在七里堡,许三观买来喜200毫升血,然后在长宁买了400毫升血。

前几次卖血或自愿或被迫,可能是卖血时间相隔的比较长,我们读者并未感到哀伤,后五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筹医药费,这个时候许三观疯狂卖血,借那位医生的话,许三观成了“亡命之徒”。

如果说前几次卖血展现的是许三观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一家之主的责任的话,那么后五次卖血展现的是许三观硬汉的一面。他想一路卖血到上海。百里之内,他差点就死了。他真的能住在上海医院吗?他要拼一拼。

海明威《老人与海》里,不服输的老人要和与自己大好几倍的马林鱼决斗,宁愿被毁灭,也不能被打败。许三观则需要和生命进行搏斗,用自己的鲜血为不是儿子胜似儿子一乐赢取活着的机会。

当他老了的时候,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以前的11次卖血钱几乎都花在了别人身上,这回,他要为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卖一次血。可惜他老了,沈血头说他的血只能当油漆。

许三观伤心极了,泪水在他脸上织起一张大,曾经他的血让自己的家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坎,现在自己的血没人要了,该怎么办呢?幸好苦日子到头了,改革开放的到来使他们的生活再也不需要卖血。

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

许玉兰从小就炸油条,人称“油条西施”。她很擅长生活,一天换四件衣服。其实,她只有这么多衣服,但在外人眼里,她总是光鲜亮丽。买菜的时候,别人都是把好菜往自己篮子里捡,她则不是,她把菜一股脑放进篮子里,然后把烂菜挑出来,她要让别人捡她不要的东西。

她很会精打细算,家里平时吃米时,分一些储存起来,到了闹饥荒的时候,整整两小缸大米派上了用场。许三观工厂经常给他手套,许玉兰省下了手套,在一定程度上,他可以为家人做一件毛衣。平日里,她通过在箱底买菜来省钱,不知不觉中攒了17元钱。

真是一个精打细算的家庭妇女。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

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

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如果《活着》是在看似不平的生活中,进一步毁灭生活,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就是在挣扎,创造生活。二者同属悲剧,前者现实悲到绝地,后者尚有些许温存。文学创造着一个世界,我们总能在这一方天地中找到那或多或少的现实存在,在余华的笔下,总会自觉融入每一个人物的命运之中,感同身受。序言中说:一个人的一生,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下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生命各有活法,活着要有所念意。初识许三观,觉得本可以用双手创造生活,却偏偏选择卖血。但他的境遇,人物的生存状况,又或许将前一疑问淡然。卖血为了生计,为了妻儿生活,这个人物有自己的嬉笑怒骂,爆粗口,有自己的道理,这些道理或是自私,或是不义,或是封建……但,一切的不完美,在亲情的珍贵中令我原谅他的不足。即便认为大乐不是亲生,会大骂,会在自我心里寻一个理,这种血缘观的重视,又会在大乐遇到事情时,让他去为其卖命。从这一点看,许三观重情重义。即便许玉兰被推到风口浪尖,遭到所有人的欺压,许三观仍会在批斗结束后,带着米饭,下面藏着肉,去照顾她。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为了妻儿,为了家庭。直到最后一次,已经60多岁……我曾一度想,难道就只能这样生存吗?但文学的世界就是这样,以一个人的现实,揭露着某一个并不光明的角落。

这样的人似乎更加真实,每次都会被其卖血后的身体状况所牵动,又每每在一两炒猪肝,二两黄酒中存活下来,这或许是一个滑稽的悲伤戏谑吧。这个由血去换生存的交易中,有各种黑幕,压榨获利的李血头,在以及以这个人物为主的相关人卖血的不幸与生离死别。许三观一直在挣扎,与生命挣扎,与舆论和自我内心挣扎,与那无能为力的世道挣扎,挣扎的最后,他的结局也似乎还好。不至于像福贵悲绝到底,剩下一头诉与悲苦的老牛。余华反映的是一个人,一个特有的时代中走过来的人。这些人从来不完美,但是却在与命运,与生活在斗争。无论最后会安于生活,还是对生离死别的现实所麻木,这些人都是值得让人去尊敬的。以最悲的现实,写着这世间底层小众的喜怒哀乐。且以悲情的现实,调动大多数人对生命和生活意义的追问与思考,给人以深刻的启迪与指导。

卖血的目的是为了活着,活着的目的是为了所牵挂的家人。大抵活着第一意义即是如此。在许三观的命运中,另人动容的是父子情深,三个孩子或是那苦困生活中的一丝慰藉。我记得文中写到,三乐看到许三观哭,自己也跟着哭,没有原因,只是看父亲哭。三乐似乎在是非观的选择上很单纯,没有被人情,生活所磨去棱角。童言无忌,是母亲许玉兰道诉生活悲苦的树洞。三乐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在糖果店站很久,在别人家的.门口睡着了……这些无忧无虑的刻画,似乎是在反衬那人性的不完美。三乐不必去为生存所累,有着人性的本真,无忧无虑,单纯,干净。三乐的形象,总会在简单中让我得到一丝感动。这个形象给那些心怀私利,丑恶的现实以重重的回击,三乐是我个人最不想其被伤害的一个角色,即便命运在作者笔下,由作者掌握。

这种卖血的交易,或暗黑,或者是迫不得已。之前看到关于卖血,血浆交易的新闻。觉得现代医疗化科学,人的生命生存似乎是在进步,又似乎是在充满不安。医疗卫生,医患关系,疾病,人的健康价值观,人的生存观,各种不光明的交易,丑恶或多或少的存在。活着是为了活着,生存也应该是以好的方式生存。许三观的卖血是小我的生存,在那条新闻中有一个以卖血浆为营利的产业。当生活拮据时,有许多人,选择去卖血浆。出于为人的道义,可能这种方式存在隐忧,即便我们直面现实,却未必能在道德观的层面上予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从医疗健康的行业来看,从自我的价值观来看,皆是责任重大。每一个个体的生存,从小我到大我,一样需要同等的认真。余华先生对这个世界的态度一直是认真的,认真的看着这个世界角落里的真实。读完《活着》,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想对于生命,我们应该认真对待。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许三观,是我们今天主人公的名字。串联他一生的关键词是“卖血”。

第一次,是因为好玩,听人说,血这玩意是越卖越有,人身上的血就想摇钱树一样,缺的时候摇一下,立马就有了。而且卖血是证明身体好,看你身体好不好,就看你有没有卖过血,卖了几次。因为你的身体要足够好的话,血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首次的卖血钱挣了35元,这让他在四叔的瓜地里坐了一天萌生了娶媳妇的念头。于是,他大刀阔斧的发起了爱情攻势,拿下了城镇里人尽皆知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很快,他们就有了三个儿子,取名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

第二次,一乐在外面闯了祸打了方铁匠家的儿子,缝针住院之后方铁匠来家里闹腾讨要医药费,许三观因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拒绝付医药费,等到方铁匠来家里清空家里所有家具的时候,他没有办法,去了医院,卖了血,赎回家具,这场风波才算一笔勾销。

第三次,许三观小日子过得算是不错,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不缺吃少穿,他听说了年轻时他仰慕的女人、所谓的梦中情人林芬芳摔断了右腿住院了,他再一次用卖血换来的钱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和炖黄豆、绿豆、菊花。

第四次,1958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的年代,一家五口人愣是喝了将近两个月的稀米粥,为了防止饿的太快,所有人吃完饭都躺在床上减少活动量,这样没吃饱的状态让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极力想讨要一口面吃,于是,许三观再次卖血为的就是带着孩子们去解放饭店吃碗油泼面。

第五次,一乐从乡下回到城里,骨瘦如柴,在家呆了一阵后,硬是被父母亲劝回了农村,临走的时候许三观又一次将卖血的三十元给了一乐,并且叮嘱他节省着用,拿去补身体,去贿赂生产队长,争取能让自己早日抽调回城里。

第六次,二乐的生产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可家里就剩两元钱,许玉兰哭诉着许三观再去卖血,这是他一个月内的第二次卖血了,医院的老李头再三拒绝后碍于许三观的苦苦哀求和老相识根龙的面子上同意了他卖血,这次卖血后在解放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席间他听说了一件事“跟他第一次卖血的老熟人阿方卖血时把尿肚子撑破了”虽说,捡回一条命,但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卖血了。

第七次,一乐因为肝炎被送进了上海的医院,二乐也肺炎发烧。他四处借钱在去上海的路上途径的大医院他连着三次卖血,第二次卖完后他自己都垮了住进了医院,最后还是硬挺着病愈后又卖了一次才找到了一乐母子。最后,一乐康复出院了。

第八次,这时的许三观已经年过60了,牙齿掉了,头发白了,三个儿子都已娶妻生子。这一天,他走在街上闲逛,路过胜利饭店闻见了飘香的炒猪肝,嘴馋的他又想到了卖血,这四十多年来他每次卖完血后都会来饭店下个馆子,吃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温好的黄酒。他来到医院,李血头早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年轻的胡子都没长齐的年轻血头,听到他要卖血,年轻血头嘲讽道“你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他走出医院,一个人孤独的在街上晃悠,脑子里反复循坏年轻血头说过的话,越想越委屈憋屈,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的血没人要了,他遇到灾祸该怎么办,越想越难受,老头在街上哭了起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从上滚到下。

许三观的一生是用“血”铸就的一生,他活的大半辈子,卖了近10次血,一次未遂。卖了大半辈子的血,最后这次因为血不够好被人嫌弃。

幸福的人生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生各有各的不幸。最近,新出的一档纪录片记录了太多普通人因大病家里突遭变故,有抗癌女博士闫宏微,有儿科重症监护室整天面对生死考验的女医生,有记录阿尔兹海默症生活完全无意识的可怜人群。在看完一期期让人泪目的节目,长呼一口气:感觉活着真好,身体健康真好。人真正的幸福不是腰缠万贯,而是有一陋室却家庭和睦;不是职位权利能量的运筹,而是有一踏实务实的走哪都有饭吃的本领;不是昙花一现的欲望满足,而是平淡时的长长久久。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写的是通透的底层现实生活。我们的人生都充满酸甜苦辣咸,个中滋味,皆尝一遍,才不枉来人世走这一遭。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 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不过这本《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主角许三观,他可能头脑简单得以至于一辈子也概括不出这样的一句话来,他根本不明白活着是为了什么,他只是安于现状,只求平文度日。世界上从不乏有这样的人,没有方向,不知道未来的轮廓,也看不清此刻的边缘。许三观就是这样的一个,一点一滴的小事组成了这样平凡的生命。

读完这本书,感觉许三观是充满矛盾的。许三观在这三个儿子里最喜欢一乐,后来却对一乐的脸就是一巴掌,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而最后却又不愿把一乐送还给一乐亲爹何小勇。如此矛盾,既然都知道自己做了“乌龟”,却还心甘情愿地继续做下去,为什么,我想是因为他还善良,他也拼命想找一个理由说服自己,让自己能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一乐。而到最后,他发现没有什么理由,何小勇就是不认一乐这个亲儿子,他也做不了一乐的亲爹,然而道理在感情面前不堪一击,终于,他摸了一把自己的血,把菜刀一扔,拉起一乐的手说:“一乐,我们回家去。”那一刻,我为之动容,再平凡的生命,有了感情,也变得高尚起来了。

说到平凡,不得不说说;另外一个人物,许三观的妻子徐玉兰。许三观让我感动,而徐玉兰给了我更多的思考。徐玉兰当初是不想嫁给许三观的,而许三观对她亲爹说了一番话,徐玉兰就被轻易地嫁出去了,而令人惊叹的是,徐玉兰并没有做多少反抗,只是去找过自己当时喜欢的人何小勇后,明白何小勇拒绝帮忙,只是轻描淡写说了一句话:“那我只好去嫁给许三观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那时候女性还是备受歧视的,自己的命运自己却做不了主.她被嫁给许三观时甚至并不了解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她的观念里只有三从四德,服从父亲的安排,听丈夫的话,她不明白幸福究竟是什么,更没想过如何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这是一种悲哀,在那个时代,许玉兰可以说是当时社会整体女性的缩影,没有地位,天天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算计着如何过日子,甚至被丈夫踢来打去却也不说一句话,这是何等的悲哀!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替许玉兰呐喊替那么多年来没有受过尊重的女性鸣不平,她们的生命中缺少了多少东西![一起合同网 WWW.Hc179.coM]

这本小说并不是单纯地描写了生命的平凡,它更是浓缩了一个时代,一个中国人备受苦难的时代,那个时代在我们看来并不真切,因为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苦难,感觉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只有从书中的故事里想象那错误的思想导致的那场悲惨的岁月。许玉兰被,她根本不知道她的根本原因,只是以为她犯了“生活错误”,就应该被这样惩罚。其实那些的革命群众也不见得明白的意义,他们说为了找一个妓女,已经费了三天时间了,现在离大会召开只有半小时,他们终于找到了。看起开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找齐了人游戏才可以开始,这样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除了给别人带来难以承受的精神折磨外,意义何在?“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毛主席坐在书房的沙发上说,身边只留一个。”历史的错误是不能改变的,我们只能以史为鉴,认清历史,客观公平地评价这件由国家领导人的错误思想而引发的悲剧,并祈祷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还有就是温情,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干不成什么大事,那么在背后支撑他们的大概就是一些小小的温情了。许三观在许玉兰被时给她送饭,却在米饭下面藏了很多块红烧肉,这使我相信他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虽说结婚时草率了一些,十多年来却也过得幸福。灾荒的时候,许三观用嘴给每个人“炒”了一道菜,最后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虽说是苦中作乐,他的乐观也让人感动。还有许三观先对许玉兰说,想让一乐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就先从他的尸体上过去,之后却对一乐说:“一乐,走吧。一乐,听我的话,去把何小勇飞走的魂喊回来。一乐,你快走。”这小小的口是心非透露着许三观的善良与温情。最让我感动的是许玉兰的一段话:“我在外面受这么多罪,回到家里只有你对我好,我脚站肿了,你倒热水给我烫脚,我回来晚了,你怕饭菜凉了,就焐在被窝里,我站在街上,送饭送水的也是你。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也不怕了。”轰轰烈烈的爱情不是人人都能有的,但对于这样平凡的人们来说,能有一份细水长流的幸福就很让人感动了。这些温情如细小的雪花,可以轻易渗进心里,给人带来最美好的感动。

最后回到这篇读书报告的题目上来《平凡的生命》,书中描写的一个个人物微小却又独具特色,李血头和二乐队长的刻画显得尤为生动,向读者展示了贪心,不知足,充满私欲的人物形象,也有阿方和根龙这样朴实无华的农民,更有许三观这样没有梦想,安于现状,却也心安理得过日子的小市民、。每个人的生命却是独一无二的,平凡,但却不同,卑微而又强大,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历程,一切都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慢慢沉淀……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0

《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 ,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1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