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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概括和阅读感悟合集四篇

发表时间:2022-07-12

狂人日记读后感。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阅读了狂人日记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在读了狂人日记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中学范文网小编收集并整理了“狂人日记概括和阅读感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狂人日记概括和阅读感悟【篇一】

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狂人日记概括和阅读感悟【篇二】

小时侯虽说是听说过鲁迅,却从没正面接触过鲁迅大师的文章。可今日阅《狂人日记》后,令我颇有感触。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是啊,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优势谁是能足以相信的呢?当然了,除了自己,还有谁呢?

在那位“狂人”眼里,他不仅想保护自己,又想保护那些千千万万人当中又要被“吃”的孩子。

最后一段就写出了他忧患的希望:谁不希望快点救救孩子呢?只有读得懂鲁迅的人,都明白他写出了什么。在这奇异的文字里,可以读出我们中国民族的忧患。鲁迅曾经说过,希望是苦楚中劳动人民创造出的。

看来,《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是对旧社会人民的深层批判。

狂人日记概括和阅读感悟【篇三】

今天我看鲁迅写的《狂人日记》。它是我国第一篇用白话文写的文章。也是人民觉醒的开始。

我看《狂人日记》时,真的觉得写此日记的人确实是个不正常的狂人。因为文章中作者老写他那里的人不像人,还吃人,把他妹子的肉也吃了。可是慢慢品味,才知道刚才的想法过于天真,过于肤浅了。鲁迅先生写《狂人日记》的目的不是要写的好玩,他是想借此狂文狂语表达他生活的时代分不清是日是夜,一片漆黑。《狂人日记》既是第一篇白话短篇小说,也是现代文学的创作基础。它蕴含的思想,是中国的现代史上以一个“疯子”的笔触,展露中国传统礼教的罪恶。

这篇《狂人日记》满是孤独和悲凉的味道,更有狂人独特的内心独白。它寓意深刻,唤醒了那些以传统礼教为理由的野蛮人。文章虚实相杂,让人谜乱,但也让人们感到这种“吃人”行为只有疯人、狂人才能干的出来。所谓狂人就是自己,所谓疯狂就是当时那个社会。不要再抱怨社会对自己不公了,先想一想自己对别人是否友好,是否诚心,是否是真心真意,以诚相待吧!

狂人日记概括和阅读感悟【篇四】

“封建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是啊!封建制度就是吸血鬼,食人魔。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亲兄弟本应互相帮助,齐头并进,可狂人的大哥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对狂人有偏见,也要“吃”他!

鲁迅写这篇文章以一个疯子的角度,从一个疯子的眼中看清这个世界的黑暗,还原了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身边所有人要“吃”他,实际指地主和官僚迫害农民、穷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然而,狂人也是指那些对抗封建社会的“疯子”。文中那些人用世俗的眼光看他——傻子,疯子。如果有革命精神的人看他——已觉醒的人。狂人虽然神经错乱不清,但又有过人的思想。他从“仁义道德”中见到了吃人,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纱,对人民的残害,可却说自己“仁义道德”,可笑!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生存的意义在于打破这个局面,而不是等着被吃!可像狂人一样的人太少,去了,无疑是飞蛾扑火,也会被“吃”.

“救救孩子”这句反映出鲁迅先生渴望革命,同时,那个时代也需要革命!

精选阅读

狂人日记摘抄及读书心得收藏四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我们在读鲁迅写的狂人日记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有关狂人日记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满足您的需求,中学范文网小编特地编辑了“狂人日记摘抄及读书心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狂人日记摘抄及读书心得(篇一)

谈起中国现代文学,大家绕不开的,一定是鲁迅先生;谈起鲁迅先生,大家绕不开的,又一定会是他的《狂人日记》。

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开山之作——《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具代表性的,最具象征性的,同时又是最具批判性的作品之一。我之所以把它的书评设为公众号的第一篇文章,也正是因为如此。

说起《狂人日记》,其中最著名的话莫过于那段,“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段的出现,将历史上几千年来的“仁义道德”进行了毫不留情地揭露。给通篇带来了非凡的意义。

在封建礼教中,保守的传统文化和思想观念对人们的迫害,就像酷刑滴水刑一样。

凉水一点一滴的坠落,打在无知的人们坚厚又薄弱的头盖骨上,如一只只蠕动在腐肉里的蛆虫。随着漫长的时间,蛆虫渗进头皮,啃噬头骨,最后消化掉整个头。剩下一个无脑的躯壳,没有过多的挣扎……

滴水刑也是吃人的一种。

《狂人日记》全篇都在围绕吃人来说,里面一个个奇异的事件组在一起,构成一个无比荒诞的世界。作为读者,你无法肯定它是真的,你也无法否定它是假的。就只能称它作,亦真亦假。

狂人,他摆脱那时代对世界正常的的方法。他对世界的看法,比任何人都透彻。确切来说,比任何人都要正确——那时代,何尝不是一个真正吃人的世界。可就这么一个真正看穿世界的人,在那时代却被称为狂人~

对别人的劝道没有起任何作用,所以才会有狂人最后的那些呐喊:“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我想,这也是《呐喊》名字来源的一种。

狂人日记摘抄及读书心得(篇二)

《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作品。

《狂人日记》一书共有四十小节,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讲述一个小伙子患了精神病时写的日记。

小说以一个狂人的胡言乱语作为开端,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像我们这些肤浅的小孩子确实难以理解其中之博大精深。阅读多篇鲁迅先生的文章后,我发觉其文笔比起与其同一时代的另外几位文学大家而言并不是最好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薄见)而其成就却高高在上。令其他作家望尘莫及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是他那空前绝后的思想和精神。在那个国人被践踏、被鄙视的年代,人们并不需要类似林语堂、周作人、郭沫若等作家的纯文学性的优美文字了。人们需要的是鲁迅先生那样一针见血、发人深省的思想和精神。《狂人日记》便是其最具影响力的作品之一。“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狂人日记》以它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激活了人们麻木已久的心。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文学史上是一座里程碑。

狂人日记摘抄及读书心得(篇三)

《狂人日记》,描写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相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救救孩子……”,最后四个字在我脑中浮现。这四个字的意思一定不是那么简单吧?应该不只是肉体上的拯救吧?还有什么呢?心灵上的拯救?或许还有更多我不懂的……

鲁迅先生最后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他希望可以救救孩子。但显然,他的这个愿望没有实现也无法实现。当所有人都在疯狂地吃人的时候,孩子的命运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抱着自己纯洁的心灵被他们吃掉?要么跟着他们一起去吃?,以保存自己的驱壳。到底要怎么去改变这个吃人?的社会,到底要怎么救救孩子,救救自己?鲁迅先生穷其一生也没有得到答案,而现代社会的我们,有人也试图在寻找这个答案,也有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反而迷失了自己。

狂人日记摘抄及读书心得(篇四)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为数不多的“不正常”的人,在鲁迅笔下的这位“狂人”就是这么一位代表。

这位狂人把一切都想得那么坏,把别人的一举一动都理解为要“吃我”,看到来给他看病的大夫,竟然被他看成了杀人的刽子手了,他怀疑土绅赵贵翁要吃它,怀疑所有人都要吃它,怀疑自己的哥哥也要吃他,到了最后竟然觉得自己也吃了妹妹的几片肉,我们不禁觉得这个狂人,自始至终,都是自己一直多疑,怀疑这个,怀疑那个,我们不由得想说他真的是一个神经病。

但是就是在这位神经病的记录中,我们就可以看出那个时代可以吃人的封建礼教,一想到可以吃人的所谓“文明”的社会,不禁感到一阵寒冷,如果我们在生活中会见到身边的人被现在的礼教活生生的吃掉,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有一句成话是“苛政猛于虎”,是说苛刻的政策比老虎都要凶猛,那么这位疯疯癫癫的狂人所处的那个世界一定没有几个真实的人了吧,这些看上去体体面面的绅士们,全都是遵循着所谓礼教的人,那这些人统统都是吃人的老虎。

对这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多看我两眼呢?”你说这里的狗是什么?是赵家养的狗么?可不是,这里是把赵家那个赵贵翁比作鬣狗呢!“鬣狗喜爱跟在大动物后面,吃已经死了的动物的肉,据算很大的骨头他们也叫碎了吃下去。”这不就是在暗喻着赵贵翁是那吃人的高手么?

在一本书里,满篇满页的写着仁义道德,可是仔仔细细看看,字缝里都写满了吃人二字,我从这句话读懂了那时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但是其实每天都有一批批的人被文明和礼教吃掉。

狂人看似是个迫害狂,但是他是被什么迫害的呢?不就是当时能吃人的世道吗?在这种世界下,有几个不被吃,又有几个不去吃人呢?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到,无论什么样的危险,有一条好的法律,也是好的;不管是蜜罐温床,还是腰缠万贯,法律会杀人,你再怎么的感到安全,也无法活下去。我们现在是幸福的,没有吃人的法律,但我们也要为了不让我们的下一代受到这种吃人世界的折磨,也要去努力。

狂人日记好词好句心得体会合集(5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阅读了狂人日记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您从狂人日记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中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狂人日记好词好句心得体会”,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狂人日记好词好句心得体会【篇一】

最近读了鲁迅的很多作品,喜欢他的笔风和爱国忧民的情感。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也算是经典中的经典了,它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一些现象,虽然借用了一个“疯子”的视角来看待社会上的一些问题事物,但却从中敏锐地看出了当时“人吃人”的黑暗现象,和当时人情世故中的人们的一些不同心态。

故事中的“疯子”,在平时生活中总是担心别人都想吃掉他,这看起来似乎很荒缪,但放到当时社会上却是非常贴切的。只不过故事中“肉体上”所谓的“吃人”在旧社会就成立心理上的“吃人”,而且“心理上”的“吃人”往往更加可怕。

文章中的许多片段,都让我难以忘记,举个例子吧:我从前单听他讲道理,也糊涂过去;现在晓得他讲道理的时候,不但唇边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

这段话表面上是一个疯子荒缪的想法,认为人们说话时“唇边抹着人油”、“心里装满了吃人的意思”,实际上作者通过这些话,讽刺了旧社会的“吃人”现象。富人、官员想法设法地剥削、压迫劳动人民,他们说话的时候,何尝不是“唇边抹着人油”、“心里装满了吃人的意思”呢?

文章中最经典也最有深意的一句话是:救救孩子......作者用这句话告诉人们:虽然当时的社会有些黑暗,大人们有的心灵险恶,但当时的孩子仍有希望变好,孩子还是纯洁的,不能让他们长大了也互相“吃人”,所以鲁迅先生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吁,这句“救救孩子”也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鲁迅先生的故事也读过很多,他“弃医从文”以手中的笔为匕首一生为了中国的劳苦大众奔劳着,也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位令人尊重的巨匠,他的很多作品令人深思,从中也感受到了作者伟大的爱国情怀。其中的《狂人日记》借助一个疯子的视角,一个“狂人”的内心世界,强有力地讽刺了当时的人们,批判了旧社会的不良风气,《狂人日记》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认真地读一读!

狂人日记好词好句心得体会【篇二】

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将狂人这个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描写得栩栩如生,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作品,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两重性。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如同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

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狂人日记好词好句心得体会【篇三】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狂人日记好词好句心得体会【篇四】

鲁迅,我国著名的爱国作家,一生创作大量的爱国诗篇和小说。但对我印象最深的还属《狂人日记》。

小说以日记的形式,描写了一个个令人胆战心惊的故事。《狂人日记》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了一个“狂人”的故事。他害怕所有人的眼光,总觉得人们想害他,想吃掉他。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便认为是让他养肥可以多吃肉。他记得大哥曾对他讲过“易子而食”、“寝皮食肉”之事,然后想起妹子的死时,大哥劝母亲不要哭,便认为妹子是被大哥吃了。“狂人”越反抗“吃人”,越被认为是是“疯子”,当他完全失望于改造周围环境时,他也“痊愈”了,去某地当候补官了。从这个“狂人”的日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心中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每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自己,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而黑暗恐怖的社会,小说中的“狂人”实际上是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他周围都是被封建礼教侵蚀了灵魂的人,他所害怕和反抗的则是封建传统吃人的惯例。

联系鲁迅先生所处在的时代背景可见当时的社会就像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人“吃“人,反应当时的残酷与黑暗,老百姓就像那要被吃的人一样,毫无反抗之力,而那时的政府就像是“吃”人者一样。生活在这种环境之中的老百姓不是被折磨就是站起来反抗,可是中国人的心早已沉睡,鲁迅先生就是用他的爱国作品来唤醒中国人的心,使中华人民站起来,奋起发抗!

当时的社会非常昏暗,而现在的我们虽然丰衣足食,过得幸福安康。却不能完望了过去的黑暗历史!所以,我们要勤奋学习。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狂人日记好词好句心得体会【篇五】

最近细读了鲁迅先生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深有感触,特记于此。当时到处都是“吃人的人”,我认为说的是当时到处都有陷害他人的人。还记得有一段说大家布下罗网,逼“我”自杀。我在想,现在的生活中不也有那么一些人,联络各方人员为自己陷害他人服务吗?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一个一个地陷害别人,最终反倒相互之间产生内斗。“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一段不难看出即使是兄弟、亲属也会彼此迫害的对方。现在的社会实在太混乱,虽然人与人之间的真诚还存在,但更多的已经是为了利益而产生的勾心斗角。上到世界首富排行榜,下到普通老百姓,争斗在所难免。还有一处也很令人揪心,作者在文章末尾发出感慨:“救救孩子!”孩子确实是天真无邪的,教育会影响他们。社会上太多的不良因素导致了许多孩子变坏,变成了“吃人的人”。这样的变化令人痛心。我也相信“没有吃过人的孩子”一定还有不少,希望他们能够成为好人,希望教育他们的人能够让他们远离“吃人”。纵观全文,可以看到不少人的虚伪。“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虚伪的人表面看上去是心地善良,不求回报,乐于助人的,实际上则在背后作祟,害人匪浅。这种人是最应遭到唾弃与漫骂的,他们对社会没有任何责任心。感受到这里也差不多了,做一个小结,整篇小说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险恶。通过小说反思现在的社会,其实又有什么改善呢?甚至是更加恶劣。只能说孩子的确得救了,但是不敢保证大人是否都改正了。

但愿《狂人日记》所描绘的那一天不会真的到来。

狂人日记深刻读书心得收藏三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阅读鲁迅写的狂人日记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狂人日记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中学范文网小编特地编辑了“狂人日记深刻读书心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狂人日记深刻读书心得(篇一)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人情的冷暖,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我在其中看到了以前人们的残忍,以前,在小孩很小的时候就受父母的影响,学会吃人,这吃人的人,比不吃人的人,何等惭愧,比如: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还有城里杀的犯人,还有一个生老病死的人,用馒头蘸血舔,还真让人毛骨悚然。不是只有这些,还有哥哥吃妹妹,那时他的妹妹才5岁,那么可爱可怜的样子,他竟然忍心,你们想想当时的人还有人性吗?他们和那些有人性的动物有什么区别。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以前人情的冷暖。想想我现在是多么的幸福,有生病的人,他们家没钱,有多少人伸出援助之手去救他们,看看5。12地震又有多少人而伤心捐助。

我们一定要做一个有情的人,我们要团结友爱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去帮助他;在别人伤心的时候,去安慰他;在别人失败的时候,去鼓励他……现在的我们还真是幸福!

狂人日记深刻读书心得(篇二)

鲁迅先生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先生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先生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先生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先生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可以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可以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先生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天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己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后,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

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狂人日记深刻读书心得(篇三)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狂人日记读书心得大学生通用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当不同的人在看完狂人日记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那么狂人日记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中学范文网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狂人日记读书心得大学生”,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狂人日记读书心得大学生【篇一】

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狂人日记读书心得大学生【篇二】

这是我首次在课外接触鲁迅先生。

我像学习课文时一样努力挖掘文中的批判意义,却收获了了。鲁迅先生又在论中说:“这实为拙作。”“很幼稚。”“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并没有别的深意。”于是我信以为真地肤浅地抒发一番。

此刻我坐在深夜里,埋头苦赶这篇笔记。有趣的是,鲁迅对《狂人日记》的评论,断章取义一番,“大约是夜间飞禽都归巢睡觉,单见蝙蝠能干”,原指《狂人日记》的逼促,也指比我这深夜更寂寞的当代的中国。

“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的有理。”

“小孩子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叫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

“昨天街上的那个女人打他儿子,他眼睛却看着我。我出了一惊,遮掩不住。”

在狂人眼中,世人都是会吃人的野兽,青面獠牙,满眼凶光,鬼鬼祟祟地打着算盘分一杯羹,是那“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懦,狐狸的狡猾”都藏在衣冠禽兽的人皮下,都在黑漆漆的夜里原形毕露。吃人的人连络起来,逼人自戕,就像亚马逊河豚的捕食方法,合作起来把鱼赶到浅滩上,原始又有效;吃人的人只会吃死肉,就像鬣狗把死肉细细嚼烂,然后吞进肚子的那般吃相。

当整个世界以仁义道德自居,却是路人想要吃人,身边的人想要吃人,亲人想要吃人,我的大哥在讲“食肉寝皮”时也是唇边抹着人油。当人性之恶被无限放大,社会的规则被无情践踏,礼义的崩塌,让我这个清醒的人无法停止对人们、甚至对自己的怀疑——“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我也是这乌合之众的一员,是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中的一粟。我是朝着大众喊“从真心改起”的知识分子,又是愚昧无知的杀人帮凶。我自以为把这世界看得清楚,回首又是“只缘身在此山中”。

狂人的时代是混乱的时代,是黑暗的时代,虽有不少奋进者,却难免于封建统治的压迫,罹难于吃人礼教的束缚。在这样强大力量面前,所谓的奋进着想要开辟和平的新时代的一腔热血,如缚鸡之力,杯水车薪,到头来不过把浪头拍在自己身上,称为一个推波助澜者。

鲁迅这样的辛辣地剖析人性,让我想起契诃夫的小说《六号病房》。病房里的受迫害狂伊凡·德米特里奇·格罗莫夫热忱殷勤,“他说的话语无伦次,言辞激烈,似乎在说梦话,断断续续,不是时时都能让人听懂,但是从他的话里,从他的言辞和声音里可以听出某种一场美好的东西。他说话的时候您能认出他是个疯子,又是个人。他那些精神失常的话语是难以在纸上传达的。他说道人的卑劣品行,压制真理的暴力,将来会出现在世界上的美好的生活;说到窗上的栅栏,这使他每时每刻都会想到施行暴力的人们的愚钝和残忍。”而城里是令人气闷,市长和议员是半文盲,公众和媒体处之泰然,强权作为理性被接受,仁慈会引起不满,公正成为了笑话。社会需要知识力量的团结,需要让社会认清自我并大吃一惊。当安德烈被发现常常出入六号病房,他的处境意外地与狂人相似——被朋友惹恼,被关进病房,最后同伊凡一样,把痛苦当作人生的填充剂,认为人生万物都荒诞无稽、空虚无谓:“您蔑视苦难去吧,说不定您被门夹了手指,那时您就会放开嗓子啊的一声交出来!”

这也许就是我们叫“我”是狂人,伊凡为病人的原因吧。他们都是疯子,这里可是有数十上百的疯子在自由游荡呢!

好在无数疯子游荡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人类终究像狂人说的“有的不吃人了,一味要面子,便变成了人,变成了真的人;有的人不要面子,至今还是虫子。”人类社会在变化,血腥在变淡,必须得承认的是——我们究竟谁是疯子?我们都不是疯子。

狂人日记读书心得大学生【篇三】

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将狂人这个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描写得栩栩如生,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作品,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两重性。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如同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

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伤逝阅读的思考和感悟启发汇总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在阅读鲁迅写的《伤逝》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写好一篇《伤逝》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以下是中学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伤逝阅读的思考和感悟启发”,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伤逝阅读的思考和感悟启发【篇一】

读完鲁迅的《伤逝》心中充满了惋惜、悲凉与愤怒。小说以涓生与子君从恋爱、结合到最终的离异,这不到一年时间中,两人之间感情的微妙变化为资料。向我们展现主人翁追求感情的历程,而最终的结局无疑是可悲的。

涓生与子君的感情或许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结果。涓生从一开始对感情充满活力,到之后的淡漠与残酷,直至亲手将子君推向死亡。子君为感情坚定、奋不顾身,而最终也为感情将其埋葬。子君与涓生敢于向封建传统挑战,他们是勇敢的、无畏的。尤其是子君。他们一同构筑梦想中的家园,然而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应对窘迫的生活,涓生的抱怨油然而生。而这背后,正是由于子君经济上的不独立。没有经济基础,在感情中便没有了发言权,即使有也微乎极微。子君由一个勇敢独立的女性,在生活的蹂躏下,变为一个怯弱的、传统的家庭主妇。涓生喜欢的则是与之有共同梦想、共同追求的子君,而非结合后这样的子君。这样的子君是涓生无法容忍的,当然这也是二者分裂的原因之一。同时涓生强调“感情必须实时更新、创造”,的确,感情也有保鲜期。涓生与子君结合后的生活,平淡而枯燥,没有恋爱时的活力与新鲜感。涓生感到厌倦,加之生活上的拮据,加速两人感情走向灭亡。

涓生与子君的感情,或多或少是对现代感情的反映。涓生是男性的代表,追求感情是的热情,得到感情后的满足,抛弃感情是的无情。而子君则是女性的代表,为感情而盲目,而坚定,而奋不顾身,最终也因感情而死。其实这种感情杯具的产生,并不完全归咎于涓生,当然子君也无可责备。只能说现实太残酷,他们未能经受住残酷的考验……

涓生与子君的感情杯具,让我们感悟到现实的残酷,人生的无奈,与人性的怯弱。女人对于感情往往比男人更加坚决,坚决到盲目。愿为感情舍弃一切,而最终的结局大多是可悲的。在感情中,女人往往是情感大于理智,而男人则相反。尤其是结婚后的女人,抛弃自我的梦想、追求,投身于家庭琐事,相夫教子。经济上不独立,在生活中大多没有发言权和自主权。对于男人,事业抱负往往比感情更重要。一旦发现感情成为自我的累赘,可理智的选择抛弃。

人需要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童话,我们也不会成为王子或是公主。不可为感情而舍弃一切,尤其是亲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将感情转化为亲情,让爱人成为亲人,这样感情才能永恒。

伤逝阅读的思考和感悟启发【篇二】

对于我来说,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都是较为难懂、晦涩不明的。能够说《伤逝》也不例外吧。可是这仅仅二十多页的文字,让我觉得有些许怅然,为涓生、或是为子君。

每读一本书之后,我都会把书里的一些句子摘抄下来。有人说,往往书里被人单独摘抄出来展示的句子,最能表达整一本书里想要表达的东西。《伤逝》里有这么一句:“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是这么分明、坚决而又沉静的一句话。而小说的名字《伤逝》,这压抑的名字。就如同余华的《活着》是由一系列的死亡所构成一般,鲁迅的《伤逝》则是从追求新生而写成。

通篇读下来,我发现子君这位人物同当代的我们有些相似。不在社会,而在想要自由、想要奔跑时,却被无形的囚笼束缚着。不知中国青年是否有如鲁迅先生所期望的摆脱冷气、只向上走。

我们都在追求,却一次次被现实压垮了腰,屈服于现实。

子君亦曾追求过。初时她能够为了感情而在父亲面前立下一句有力的宣言,令涓生看到新时代的曙光。他们也会在一齐讨论那个时代下鲜少有人提及的话题、会为了新生活四处奔波与奋斗。但当涓生失去了工作,俩人一同住进一个大杂院中,与众多所谓官太太住在一齐时,子君变了——其实倒也说不上变,因为子君的骨子里一向都是旧时的思想,从未变过。

她开始养阿随来打发这百无聊赖的时光、开始为了争夺油鸡而与官太太们互相大骂、开始操心于世俗与日常、开始褪去她仅存无多的荣光。

可涓生仍在对新生活抱有期望啊。他从未忘却翅子的扇动,尽管比先前已经颓唐得多。之后,阿随也被送到了一个并不很深的土坑里,涓生与子君似乎也互相厌倦了。

“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明白槌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

道不一样不相为谋。一个继续追求,一个沦为旧囚。这便是被现实压垮了腰之后,屡败屡战或是俯首称臣的两条路。

只愿在这满是迷雾与荆棘的人世中,能够找到一条不后悔的路,不怀伤而逝。我想,这便是《伤逝》于我的意义。

伤逝阅读的思考和感悟启发【篇三】

《伤逝》,作者鲁迅,故事讲的是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

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这是文章的开篇词。男青年涓生爱着女青年子君,在他们相爱的初期,同居之前,他是非常爱着子君的。期待子君的到来。在久待的焦躁中,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呵!在一起时,他俩热烈的交谈着:谈家庭专制,谈打破旧习惯,谈男女平等,谈伊孛生,谈泰戈尔,谈雪莱她总是微笑点头,两眼里弥漫着稚气的好奇的光泽。但是,同居后不久,子君操持着家务,可惜的是忙。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功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由此可见,子君是一心一意的过日子,操持的家务,为涓生计算着柴米油盐,煮饭洗衣。可涓生觉得没有思想的交流了,开始不快活起来了。不久,涓生失业了,人们真是可笑的动物,一点极微末的小事情,便会受着很深的影响。日子过得艰难了,人也起变化了,把子君养的油鸡吃了,不久,养的狗阿随也无力伺养了,放了生。我一回寓,觉得又清静得多多了;但子君的凄惨的神色,却使我很吃惊。涓生非但不去安慰子君,反而开始嫌弃子君了。(我)现在忍受着这生活压迫的苦痛,大半倒是为她。但子君的识见却似乎只是浅薄起来,竟至于连这一点也想不到了。后来涓生不管子君,找到个烧着火炉的免费的图书馆里看书、度日,我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同时,嫌弃着子君:她早已什么书也不看,已不知道人的生活的第一着是求生,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知道捶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就是嫌弃呗!说出我的意见和主张来: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罢: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子君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又苏生,眼里也发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子君随她父亲走了,不久,传来子君死了的消息。

这篇故事看得我很是生气,给我的感觉涓生就是一个负心汉!相恋是美好的,他是如何的期待、盼望着子君的到来,那么热烈的交谈。同居后,生活里就主要是柴米油盐了,女人这样的为你做,照顾着你,正是因为爱着你呀!不然,谁愿意做这些粗活?玩、享乐谁还不会吗?可这男人看不到,吃饱喝足了,就需要精神上的交流。没错,但这是建立在你吃饱喝足的基础上啊!饿着肚子的时候你需要什么呢?很鄙视这男人,他自私,狭隘,只知道自己,看不到别人为他所做。

在文章的最后,涓生后悔了: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我愿意真有所谓鬼魂,真有所谓地狱,那么,即使在孽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否则,地狱的毒焰将围绕我,猛烈地烧尽我的悔恨和悲哀。我甚至不相信涓生的忏悔,觉得人性难移。同时,也认为后悔是没有任何作用的。错了就是错了,害人害己而已。

鲁迅伤逝的阅读心得感悟合集五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读了鲁迅写的《伤逝》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一篇属于自己的《伤逝》读后感该怎么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中学范文网小编为大家呈现“鲁迅伤逝的阅读心得感悟”,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鲁迅伤逝的阅读心得感悟(篇一)

在《伤逝》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傍晚回来,常见她包藏着不快乐的颜色,尤其使我不快乐的事她要装作勉强的笑容。幸而探出来了,也还是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导火线便是两家的小油鸡,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和涓生同居前的子君会看书,会和涓生探讨一些书本知识,她会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口号,这在当时是很有个性解放色彩的,这说明当时的子君是有思想有主见有去接受新东西的。可与涓生同居后的子君变得沉默了,虽然刚同居时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会在一起谈同居前的点滴,但时间久了,加上生活的紧迫,他们之间的隔膜也越来越大了。有时他们会坐着相互沉默,或者就是子君对涓生重复说着他们以前的故事,说得次数多了,以致于涓生对子君所说的故事都能够背了,也听得烦了。涓生此后宁愿呆在寒冷的图书馆也不愿早早地回去面对子君。子君一直活在了过去,活在了记忆力里,她找不到现在属于自己的自我。

与涓生同居前和同居后的子君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如果一个女性只会为家庭任劳任怨,没有自己的奋斗目标,那么她的这种家庭主妇的角色会破坏他们之间的家庭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社会每天都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你把自己固定在家庭主妇那么小的范围内,你就会失去很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会使自己孤陋寡闻。

如果把一颗心死死地拴在家庭这一根绳上,把神经死死地绷紧来看住自己的家庭,那么你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变得小气起来。此外,为了做好好妻子的角色,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不可以乱发脾气,不可以说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一个好的发泄方式,就只能是不说话,做脸色。但这样的行为,在丈夫看来你是多么的不善解人意,不体贴。在以前,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该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再外面抛头露面,丈夫就是自己的天,就是自己的一切,一切都应该依附丈夫听从丈夫。妇女们从来都是被定义被思考的。

当子君与涓生的生活泥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子君没有想过要去改变自己,改变涓生,而是过着像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子君当初为了与涓生同居,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陪同涓生去租房子时被人指指点点,但子君说出了“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便毅然于涓生同居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是被人所瞧不起的。从子君果断与涓生同居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子君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但到后来,当她与涓生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时,她却缺少了给婚姻开死亡证的勇气,最终选择了郁郁而终,子君没有想过自己还可以重头再来。

鲁迅伤逝的阅读心得感悟(篇二)

人到中年,寒冷雨夜,重读鲁迅,别又有一番滋味。

尤其是在《伤逝》里,看到子君重复说的“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想到自我年轻时候也像个新青年一般,大胆妄为地满心追求所谓的感情与自由。两个小青年跑去民政局打了结婚证才通知了双方父母自我的婚事。我的母亲在错愕之余,对我跟他说:“你们两个还可不能够改一下?你的年纪比她小,你做我们家的儿子,做老三的弟弟,如何?“听了,我只是吃吃地笑了。

两个又去了对方父母家里,当晚因为有了一张证书而名正言顺地睡在了一齐。

想想自我年轻时候的荒唐之举,不由得哑然。

我想像着子君那时单纯的模样,她听涓生说话的时候眼中闪耀着的光芒,想着她如何摘回那枯槐树的新叶,怎样短发尽是汗的忙碌着去做那直到无米下炊的饭,想着她跟官太太为油鸡的那些琐屑的争吵,还有她的花白的瘦骨嶙峋的,直至被遗弃了的阿随。

我无权去指责涓生的自私与始乱终弃。

他是真实的,起码他敢于应对真实的自我。

感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这也是真理。

起码他们有过吉祥胡同那些安宁幸福的那些夜晚啊。子君为了她的感情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子君为什么死呢?她的生命随爱而幻灭,她攥着他人的衣襟,她寄生于他人。她无颜背负着道德枷锁,去看她父亲与叔子的脸色。她父亲接走了她,说明他父亲是爱她的,无论这个孩子犯了错,都还是容纳着她的生。

而涓生不再爱她了。他在心里早已经念想几次她的离去,甚至她的死了。

这篇感情小说写得如此的真实。而我的理解却是这么的浅显。

其中字句到今日读来依旧精彩而富有哲理。如涓生为逃避家中的冰冷而在图书馆:

那里虽然没有书给我看,却还有安闲容得我想。待我孤身枯坐,回忆从前,这才觉得这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须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我也还未忘却翅子的扇动,虽然比先前自我已经颓唐得多......

如果子君在爱消亡之后,也能够独自勇敢地扇动着翅子去飞,而不是回到旧式的家庭中去了断。她的结局又是如何?。她的生命是附丽在虚无的爱之上,爱断情殇。她的柔弱注定了她的死亡,完全不见了她在恋爱时的那种勇敢和坚忍以及最终一段: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

涓生的领悟也很好,第一,他明白了人首先要活着,才能够有所追求,他是个进取进取的青年。

第二,他明白了爱,这段逝去的爱与创伤是属于他的保密,但从中他学会了如何去爱下一个人,爱一个人其实不必那么真实,应当学会说谎,那才是为了不伤害对方的最大的善意。

寒流来袭,蛰居简出,看书上网,胡思乱想,倒是个好消遣。

鲁迅伤逝的阅读心得感悟(篇三)

伤逝,伤的是又一股反抗力量的逝去,伤的是反抗最后走向了消逝。

子君与涓生是一对在五四时期幸运地自由恋爱了的青年,他们曾勇敢、曾幸福,修成正果后却又离散了。和整场运动一样,两个青年有满腔热血,却不成熟,都未能完全对他们的生活负责,都未为做好去应对各种磨难,只是热烈而单纯地追求未知而神秘的自由,却没料到生活是艰难的,他们没有争取完全自由的能力。这样的反抗,最终只能走向妥协,走向失败。

子君的反抗,自然是受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诱惑,才有勇气追随了争取自由解放的队伍,才敢于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英勇的话。子君是受了诱惑的,被未知的、也许美好的东西的吸引。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正如涓生所说:“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因而婚后,子君与《倪焕之》中的金佩璋一样,自觉地沉沦在繁琐而无趣的日常生活上,满足于个人小天地里的幸福,丧失了人生理想,不再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与欢愉。也许到死,子君自己也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争取什么。

相比子君,作为领路人的涓生,却让我感到更大的失望。当与子君同时上街散步,只有看见子君高兴而自豪的走着时,才敢也抬头挺胸起来。当丢失了本来就不高薪的工作时,涓生不敢面对自己失业的恐惧,就将自己的这份恐惧转嫁给子君,认为是子君在恐惧。也许程度再深下去,就如《神经病》中的方正英一样,对生活的担忧使自己神经衰弱,却对别人说是自己的妻子发了神经。

涓生是虚伪的,高调追求自由,却在上街时缩在子君后头;涓生是无能的,面对失业的压力,家庭的责任,只是选择躲在通俗图书馆里;涓生是可笑的,不让子君打扰吃饭的他,却计较自己吃饭介于油鸡与趴儿狗之间的地位;涓生是邪恶的,在艰苦黑暗时期,竟认为“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去”,甚至想到子君的死。

鲁迅伤逝的阅读心得感悟(篇四)

从《伤逝》看鲁迅和朱安自由的爱情一直是人们永恒的追求,爱情的自由是人们在追求过程中最大的享受,自由的婚姻是沉溺爱情中的男女最大的期望,婚姻的自由只有与子偕老的人才能理解!

从作者本人来看,我是很不屑鲁迅先生的婚姻的,一个思想的救赎者,却救不了朱安的人生,一个黑暗社会中举着火把的人,却不肯点亮朱安房间的灯!自由是爱情的必要条件,俗话就是两情相悦,在这一点上,鲁迅先生把完整的自由的自己全部给了许广平,且不论许广平对鲁迅是爱慕还是敬仰,在鲁迅先生的诸多支持者中,这是一个自由的爱情,带来了一份自由的婚姻,他们也享受到了爱情的自由,但是!他们绝对没有得到婚姻的自由!在朱安的心中,鲁迅是她的天,是她一生的依赖,她看许广平就像是亲妹妹,她看海婴就像自己的儿子!她为鲁迅付出了一生,而在鲁迅心中的朱安是什么分量呢?大概也就是个名义上的妻子,事实上的老妈子吧!

婚前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许广平,婚后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朱安,我暗自猜测,这是不是鲁迅先生良心发现而写下的忏悔!朱安的一生是悲哀的,在她的生命里,几乎没有飞扬的时刻。她仿佛是一颗锈了的图钉,最初被钉在哪里,一生就只能钉在哪里,无可奈何孤独老去。时代的列车,轰轰然朝前驶去,我们站在车上,望着车尾那些渐渐远去的人影,不经意间,依稀还能望见朱安那哀愁的眼神,在夕阳的余晖里,淡淡地闪出一线光,瞬间又暗下去。这眼神里,囊括了一代旧式妇女的命运写真。遭遇了鲁迅,我以为他会待她好,起码可以给她一个女人最低的要求!但是她被遗弃了,就像子君被涓生遗弃了一样!在追逐爱情的美好甜蜜的过程中,子君是个新时代女性,她会被娜拉吸引,那个真正勇敢的女性,她以为自己能像娜拉一样洒脱,自由!然而她一心追逐的自由的婚姻却成了她挣脱不了的桎梏,当一个人把自己禁锢住,除了他自己,没有第二个人能解放他,子君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从文章中看,涓生和子君之间没有了爱情,于是就放弃了婚姻,在现在看来,放弃婚姻是最好的选择,两个人从此都自由了,不用再虚伪的面对虚伪的对方,有了更广阔的天空,生活会更美好,可是,子君死了,至于是怎么死的,我们不得而知,但冥冥中感觉跟涓生逃不了干系。这让我很难明白。我并不认为子君的死与涓生有莫大的关系,甚至我觉得,子君的死更大程度上是不能承受内心的自我否定,这自由的婚姻是她一心认定的要追求的,追求到的那一刻她就等于给自己设了一个牢笼,结局是这自由的婚姻并没有带给她婚姻的自由,涓生直白的说出我已经不爱你了!这时的子君只想逃离这个牢笼,但是逃离出去的她要去哪里呢?一旦逃离,就是对自己的否定,她已经无处可去,不逃出去就得一辈子面对这个牢笼,就像一个已经梦醒的人,明知道无法再沉溺梦境,但醒来又无路可走,这时的子君,除了选择死亡,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换句话说,子君的死是必然!与子君不同的是,朱安在周家默默的活着,朱安能在周家呆着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婚姻并不建立在爱情上,朱安留下来是为了责任和道德,但是那样的活着跟活着牢笼里有什么区别?当鲁迅死后,抗战后期,朱安生活困苦,想出售鲁迅藏书,宋紫佩跟友人前来劝阻,朱安冲宋紫佩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当真凄凉入骨。她在黑暗里沉默太久了。但是她说的不对,她不是鲁迅的遗物,而是遗弃物!

钱理群说小说的重心不在那失败了的爱情本身,而是涓生所面临的两难选择,对于他们之间无爱的现实,是说还是不说?这也是终身折磨着鲁迅的人生困境之一如果说鲁迅借由爱情想表达自己的困境,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了,那就是披露真实的心,那就是从梦中醒来,哪怕没有路可走,涓生最后的选择是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对方,鲁迅先生在说真话方面是无畏的,他与许广平同居的事实就是最好的真话。

许广平是新时代女性,她看重爱情更甚于婚姻,可能很多人都欣赏着许广平宽广的胸怀!都欣赏着鲁迅不离婚,对朱安尽责尽义。但是她的胸怀,他的不离婚,在我看来都是对朱安的伤害!他不离婚,从另一方面看就是让朱安不得不恪守封建的道德,当然,对于朱安来说,离婚也是她无法承受的,许的胸怀,让朱安对许广平有着一种歉疚,朱安死的时候还在称赞着许广平,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悲哀,这种悲哀不全是鲁迅跟许广平造成的,更是朱安自己造成的,就像是子君把自己逼到绝路上。

总之,子君是死了,涓生还活着;朱安是悲剧的,鲁迅还有许广平。如果说《伤逝》是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悲剧,不如说是子君的悲剧,涓生的悲哀!因为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摧毁给人看子君一心追求的美好的自由婚姻被摧毁了,看这悲剧诞生的人是涓生,他是悲哀的!面对子君的死,涓生会忏悔,会痛苦,会难以释怀,但是几年以后,十年以后,几十年以后,如果涓生突然发迹了,他的婚姻会怎么样?他的生活会怎么样?

虽然不能断定,但必定会改变,而这一切的改变都与子君无关了!伤逝也是有一个时间限定的!想一想这以后的情景,又是一个悲剧!像鲁迅先生自己写的《娜拉出走以后》,离家出走很简单,很常见,可是,出走以后呢?这个玩偶似的女子,有了自己的思想,但她没有看到自己的四肢仍然被牵扯着!自由,不是她能奢望的!一场梦醒了,要寻求自由,就要离开,就要出发,但是突然间面对着无路可走的困境,人生该怎么办?人该怎么面对自己?子君选择了死,得不到自由也不肯回头;朱安选择了活,得不到自由那么就默默承受悲哀!如果得不到自由!我们该何去何从?

鲁迅伤逝的阅读心得感悟(篇五)

鲁迅先生的小说,自高中到现在,约摸算来,不知不觉,已经读过四五本了。而印象极深、爱不释手的还是《伤逝》。故而,《伤逝》认认真真一个字一个字又一次读了两遍。

深夜,适合读书,亦适合写文。出于对《伤逝》的爱,我罢了日常的缠身规律,定要停下来,挤出点宝贵的时间来,写点什么。鲁迅先生的《伤逝》出于《彷徨》小说集,也是唯一鲁迅先生以第一人称自述爱情的小说。鲁迅先生的诸多小说,大多醉翁之意不在酒,甚至指鹿为马,自然不能浮于表面来看,更多的要深入,深入到每一个人物角色的性格与骨子里,更要深入那个鲁迅先生默然写作的夜晚。

第一次看《伤逝》的时候是可怜子君,恨涓生。而现在第二次看是恨涓生也为涓生悲痛,对子君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首先,暂且不论古代,因为那时候制度与现代不同。论《伤逝》中的涓生,这个人就是典型软弱无能文人的代表,譬如《都挺好》中的苏明哲。可以妻子隐忍着因他而来的现实的苦痛与重担,若相反,这个男的恐怕要投降现实生活,当一个逃兵,带着悔恨和谎言过一辈子。

在无能的男人看来,生活难过了,永远是因为有一个累赘老婆。这就是无能男的本质,推卸责任,没有担当的意识和勇于牺牲的精神,自私、懦弱。其次,子君身为一个思想意识觉醒者,最后沦为家庭主妇,也难免带有女性自身的局限。《伤逝》中的子君就是典型的依附性的被奴化的女性。

面对现实生活的茶米油盐酱醋贵,她带着传统官僚作风的旧习,有大胆追求婚姻爱情的勇气,却缺少思路和行动。她的行动便是嫁给自己想嫁的男人,而结婚之后却仍旧归属并安于家庭主妇的附属地位。家庭已经频频经济危机,还不知道走出家庭赚钱维持经济,最后还是只靠涓生这样的男性,即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加上子君带有市侩妇女的习气,与邻居盲目攀比,斤斤计较,不顾生活现实水平,太理想主义,想的太好,做的太少。

再者,子君,沉沦于生活的琐碎,没有个人独立的思想与生活,整天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忙碌,自然与文人涓生越走越远。文人写作,不喜嘈杂,她还养鸡,并不顾涓生的工作而打扰他。

最后涓生说出分手之后,她因为无法承受对男性依赖和附属的自我奴化的境地,思想狭隘,走向绝境,选择自杀,也不无愚蠢,带有典型女性软弱、奴性特征。圈子太小,爱好太少,沉湎于双方的爱情,自然思想空虚寂寞,依赖性强。

女性要想独立起来,必然要像男人一样,实现经济独立,有了自身的地位的提高,进而到思想的独立、人格的独立,才不致于像子君那般脆弱不堪。被一个男人抛弃就要死要活的,真是没有自我价值。

更不该为了爱情舍生忘死,而该有自己的事业,这个事业属于自己,不属于任何人,这样谁也无法威胁和动摇自身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了不起的盖茨比启发和感悟通用五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完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我们如何去领会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内函呢?请您阅读中学范文网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启发和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了不起的盖茨比启发和感悟(篇一)

最近断断续续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它是美国作家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作品,整个故事以作家尼克的的视觉来铺展开来,尼克从中西部来到纽约学做债券生意,在西卵村租房子,恰好所租房子旁边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杰伊·盖茨比的豪华宅第,后来,尼克和盖茨比相识了。尼克对盖茨比充满好奇,通过探究知道了盖茨比原名叫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从小就梦想出人头地成为大人物,通过他的努力,终于步步高升,后来才改名字为杰伊·盖茨比,在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他人,盖茨比后来艰苦创业,成为了百万富翁,并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黛茜夫妇隔海湾相望。为了挽回失去的爱情,引起黛茜的注意,盖茨比在家里面举行宴会,每晚灯火通明,众多的宾客饮酒纵乐。而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再次见到黛茜,当再次重逢时,盖茨比还沉浸在往日的旧梦中,被梦想蒙蔽双眼的他没能看清黛茜的虚假,后来一次意外,黛茜在心绪烦乱中开车撞死了自己丈夫的情人,而黛茜的丈夫布坎南却把事故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为了保护黛茜,主动承担起所有责任,尽管如此,黛茜还是决定抛弃盖茨比,黛茜丈夫编造谎言,怂恿自己已死情人的丈夫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在家里游泳池被害,成为彻底的牺牲品。在盖茨比的葬礼上,黛茜没来送葬,冷酷无情选择了远离,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对于盖茨比的死,她没有丁点愧疚,而本书的叙述者尼克也是因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果断离开了纽约,回到了自己中西部的故乡。

个人觉得这本书的故事不复杂,但是有很多地方触动着我。比如盖茨比对黛茜的痴情。盖茨比做的所一切都是为了黛茜,府邸的奢华宴会为了黛茜,再次见到黛茜时那种无处安放的紧张不宁感,后面为了黛茜宁愿牺牲自己保全她,而黛茜对他却是虚情假意,他却他始终都相信着黛茜,盖茨比至始至终心中都带着希望,离开的时候都在等着黛茜打电话过来,而最终都没有等来黛茜的电话就离开了这个世界,而事实上,他不知道的是,黛茜压根儿都不会打电话过来。

本书叙述者尼克对盖茨比的肯定和同情,最后一次尼克告别盖茨比时说了一句话:他们是一帮浑蛋,他们那帮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你。这句话也是尼克给过盖茨比唯一的赞美,他也庆幸自己对他说了这句话,至少,盖茨比离开至少是活在希望中的,他也从未后悔自己所做。读者读到这一句话,也想到盖茨比至少得到了点安慰。而更加触动尼克的是在盖茨比死后,所有人都急于撇清和盖茨比的关系,不认识,没有收到电报,诋毁盖茨比的人不计其数,尼克只能形单影只地站在盖茨比这一边,最后的葬礼只有尼克,盖茨比的父亲和牧师几人,之后无尽的等待没有任何一个人来除了盖茨比死前三个月的一个晚上惊叹盖茨比家图书室的猫头鹰眼男人,那些以前成群结队去盖茨比家参加宴会的人一个人都没来,悲凉的结尾,最后的最后留给尼克的记忆是:盖茨比已经太遥远了,黛茜没有发来电报,也没有来送花,黛茜夫妇搞砸了事情,毁了人,还毫无负罪感地退回到自己的钱堆中去,退回到麻木不仁或者任何能将他们维系在一起的东西中去,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之后,东部在尼克心中如鬼魅一般,面目全非,超出了视力可以矫正的范围。故事的最后,看透了所有的尼克还是决定回西部的家了。

本书的结尾留下了这样一句引人深思的话: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地被浪潮退回到过去。

推荐看同名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忠实于原著,值得一看。里面盖茨比是著名演员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饰演的,也就是《泰坦尼克号》的男主杰克,小李子的颜足以俘获人心,所饰演的盖茨比眼中至始至终都有着光芒。

了不起的盖茨比启发和感悟(篇二)

这两天要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原谅我英语不好,只能读译文~

如果没有与《了不起的盖茨比》相遇,我写出来的小说会与现在完全不同,或者也许什么都不写——村上春树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关于美国梦及其崩溃的故事。作为小说家,我把它看作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是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然后有时叹息,有时又全身紧张,就好像命中注定一样始终牵扯着我。说是不可思议也行,但如果小说里没有了不可思议,又有谁去读小说呢?——村上春树

《了不起的盖茨比》建立在“幻象的破灭”上。正因这样的幻象,世界才如此鲜艳。你无需理会真假,但求沾染那份魔术般的光彩就是了。——菲茨杰拉德

中西部小子盖茨比到东部闯荡一夕致富,他在自己的豪宅夜夜宴客,俨然慷慨荒唐的富豪大亨;他梦幻地看着纽约长岛上一座闪着绿光的灯塔,寻觅着梦寐以求的女人黛西。邻居尼克,眼看着盖茨比的宾客们接受他的招待却冷漠无情,眼看着盖茨比奋力追求那腐败的虚华。盖兹比最后的结局,让尼克对东部浮华的名流生活梦碎,宛如看着繁华楼起再看着它楼塌。

了不起的盖茨比启发和感悟(篇三)

每个人都喜欢的东西,但是他却得不到,所以他变成了梦。每个人都有梦。

盖茨比是可怜的,他喜欢的黛西,他的爱人,不再是以前的她了,她变了,变得喜欢金钱,当撞人以后,她躲了起来,但是盖茨比,却傻傻等着他爱的人,他尽管知道她不是原来的她,但他还是愿意活在他所编织的梦里,爱着她,最后被人陷害而死去。

一个悲惨的人,死了没有一个人来参加他的葬礼,他们都推辞了。只有作者和一个猫头鹰眼镜。活在自己的梦里,确不愿醒来。

poor man .他不知道对于黛西而言,那已经是过去了,她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她,她变成一个只爱钱的女人,可是这样,盖茨比还爱他。

他的梦只有死了才会幻灭。

好在,我不是这样,我会即使从梦里醒来。

了不起的盖茨比启发和感悟(篇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宫殿。或许富丽堂皇,庄重气派,或许温情脉脉,简单平实。无论怎样,都敝帚自珍。

有的人的梦想从17岁的少年时期一直尾随,你难以预料这旅程将维持多久,却精打细算这梦想的一砖一瓦,梦想不死,你便堆砌不止。这围合的篱墙是你深夜探足的一个梦,唯有你的纯真与坚守是这座城抵唯一的钥匙。

盖茨比入魔了。 萦绕于脑海中的梦境被付诸现实之后却惊醒了别人的睡眠。并不是你期许思念了多少年的人儿也向你这般无时无刻地牵挂,爱慕着。你在遐想的爱情中游离之时,别人的轨迹早与你分叉,愈离愈远。

最终陪伴你的只是一个梦。

被一颗子弹穿过胸膛的.方式結束生命比敲碎他的梦境,任碴子扎进心脏要仁慈得多。

了不起的盖茨比,你托就了好多人想做却畏缩不前的梦。

了不起的盖茨比启发和感悟(篇五)

幻想的生命力过于旺盛,这种想象超越了本身,超越了一切。盖茨比用创造的活力不断投入这场梦幻中,不断的给它添色增彩。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点缀着它。

幻想着的黛西,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可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活力,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饱满的额头,完美的身形,炯炯有神的双目挑衅着他的每一言一语,略带沙哑的嗓音,他听在耳里甜在心里。六月的风,缓缓地吹过我的眼,故事都留在心中,烙在脑里。

再炽热的火焰,再饱满的想象力,都比不上一个人孤独的内心积聚起的情思。有时,我们爱着的只是幻想中那个她,用尽自我浑身解数努力营造出一个完美无瑕堪称神级的对象,而往往这种形象都是短暂的不可深究的,像泡沫一吹就散。

多少人在同情着盖茨比一生都忠诚爱着黛西,可怜的是黛西爱的仅有自我,就连最终的葬礼都不屑一顾的忽略,她享受着的只是盖茨比无尽的爱慕和调情说爱时的无限暧昧。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杯具却在此时悄悄启幕。她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西,她可是将她俩的暖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

黛西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撞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职责,而黛西却早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这场无声的战争中,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西脸上嘲弄的微笑。她自私无情,对财富的热爱胜过对感情的追求,为保护自我,她能够改弦易辙,决不陷入感情的困扰和义务当中。冷酷无情、追求奢侈与财富是黛茜的悲哀,无疑也就是那些华而不实追求躯壳“美国梦”阶级人民的悲哀

盖茨比的杯具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我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西作为他梦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

盖茨比葬礼,黛西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之情最终有了了结。我不能说年少轻狂时分的黛西没有动过真心,而我只能相信眼前这个被世俗恶化被社会同化的女人离相爱二字所差甚远,不配成为盖茨比心心念念牵挂无数个日夜的爱人。

他撒着弥天大谎,经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谎称家里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可是,即使他嘴里跑着火车,我也能原谅他,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爱,是无能无辜的幻想。请你,不要深陷其中。

如果—种梦想,有的只是对物质的追求以及对成为“大人物”的渴望,却缺乏对为什么要拥有财富和拥有了财富后究竟应当怎样生存这样一些具有人类终极意义的问题的思考,这样的梦想终究是海市蜃楼,也必定是短视和没有延续力的梦想。任何一个想实现自我美国梦的人在当时的美国社会都受到三种消费观的深刻影响消费来纵情享乐;用消费来炫耀自我的地位和财富;用消费不择手段到达自我的目的。

但这三种消费观念会选成严重的后果,构成三大矛盾:1.自身的矛盾。实现美国梦需要有精神和智力支持,但享乐主义只重物质,不重精神,使人失去了发展的动力;2.个体与个体的矛盾。即需要别人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却又得不到;3.个体与社会的矛盾。个人的美国梦的实现而要有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但在腐蚀了的社会又得不到。这三大矛盾严重地阻碍了个人的成功,甚至阻碍着整个社会的提高。

无声告白段落摘抄和感悟三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者伍绮诗在无声告白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我们如何去领会无声告白的内函呢?中学范文网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无声告白段落摘抄和感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无声告白段落摘抄和感悟【篇一】

《无声告白》是伍绮诗的处女作,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始,全文采用插叙与顺叙相结合的方法,用莉迪亚的死揭露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原生家庭压力、同性的暗恋等问题,这本书有精妙细致的故事,有精准老练的描写,更重要的是,这部小说里面关于家庭与爱,关于梦想与自我的深度剖析与探讨。

《无声告白》中讲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别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一个中国男人与一个白人女孩组成了一个家庭,相继生下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小女儿汉娜。二女儿莉迪亚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被视为掌上明珠,父母皆把自己的梦想寄托于这个小女孩身上,为此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詹姆斯送给莉迪亚一本书,内心:我希望我在你这个年纪读到这本书。玛丽琳给莉迪亚报辅导班、买书、科学展览。“只要你感兴趣”,她每次都这样告诉莉迪亚,“只要你愿意”。我认为这本书的英文名字《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更是莉迪亚内心的写照。

我们会问什么是真正的自己?可能真实的自己赚不到什么钱,也很难获得成功,但这就是我想要的人生。我和你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我们之间没有谁比谁走的更好,就像悉尼的'时间是比东京早一个小时,但东京的时间也同样没有变慢,因为在命运的安排下,一切都很准时。父母把自己的遗憾都倾注在孩子的身上,但你的遗憾让孩子弥补,那孩子这段时间的遗憾又让谁来弥补呢。他是否想去承担呢,是否能承担呢。我们现在经常会去谈原生家庭,原生家庭其实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动辄就是一辈子的阴影。

《无声告白》中有句话是这样:“家庭,有时候会是一个以爱的名义设置的牢笼,其恐怖之处在于,门上无锁,你却不敢推门而出,只能咆哮的接受一切爱的安排,直到最后溺亡其中,或是被时间离散。”

突然想到前段热播的剧《想见你》,好像明白为什么莫俊杰会喜欢陈韵如,也许孤独就是一种别样的美。也恍然大悟,陈韵如自杀那晚哭着说“为什么你们只会叫我在努力一点,开心点,不要再变回以前的陈韵如了,为什么,就因为我不是你们期待的样子吗,我真的好累,我不想再逼自己了。”因为没有人真正关心过她的想法。

无声告白段落摘抄和感悟【篇二】

故事要从利迪娅的父母开始说起。

利迪娅的父亲——詹姆斯,是一位有着中国血统,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华裔。詹姆斯出生在唐人街,在经济大萧条开始时,父母得到一份爱荷华州一所寄宿学校的工作,并获得该学校一个学习的机会。由于这种机缘,詹姆斯在那样困难的年代,不仅健康成长,还在学业上一帆风顺,最终考取了哈佛大学,毕业后来到米德伍德任教。

在美国,教育上的分层现象特别严重;在中国一个穷苦山区人家的孩子,能通过努力学习,考取清华北大,最终翻身,在美国这种方法却行不通。因为美国的私立学校,像哈佛、耶鲁等,是由社区捐款维持生存的,它们存在的本来目的,是为了维护美国本土上层阶级,它们会吸纳一些社会其他阶层的孩子,但主要目的是为了强化原上层阶级的队伍,所以被分配到其他阶层的机会特别少。在美国生活的黄种人所能得到的机会更别提了。

然而,幸运“逆袭”的詹姆斯一路上并没有感受顺风顺水的快感,相反,一直深深困扰于与周围人的不同,求同也成了他之后人生的主题之一。

利迪娅的母亲——马丽林,是一个地道的白种人,不满于母亲“做个贤良淑德小女人”的期望,马丽林从小显得特立独行——喜欢化学,想做医生;厌弃女生必修的家政,想做手工。

当马丽林遇到詹姆斯,一个从小期待与众不同的人,遇到了真正与众不同的存在;一个从小期待融入另一个世界的人,终于看到另一个世界向他张开了怀抱。两人很快结婚,马丽林在大三放弃了自己的学业,随同詹姆斯来到米德伍德,任由一个小房子锁住了她全部的梦想。

在他们结婚时,马丽林的母亲曾反复念叨“这是不对的”。这种警告一度被忽视,但终因利迪娅的死亡被大家正视,同样被正视的还有许多问题。

悲剧导火线:母亲的神秘失踪

利迪娅是詹姆斯和马丽林的第二个女儿,前面还有一个男孩,名叫内斯。在内斯七岁,利迪娅五岁的时候,这个家发生了一件怪事——利迪娅的母亲离家出走了。

马丽林虽然婚后一直深爱丈夫和孩子,为他们提供可口的食物,维护整洁温馨的家,但年少时的梦想,并没有因此被扼杀。在马林里的母亲去世,她独自一人前往老家料理,目睹母亲的一生都困于那一方小小的天地,并在死后一切都被轻易扔弃,不留丝毫痕迹后,她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梦想,并最终作出离家完成学业,并为做一个医生而奋斗的决定。

于是,在一个清晨,马丽林不见了。詹姆斯失去了自己的妻子,孩子们失去了自己的母亲。而在这种被遗弃中,内斯找到了一生挚爱——宇宙,确定了研究宇宙的人生方向;而利迪娅却在遗弃中,怀疑反思自己,许下了“若母亲回来,一定会满足她每一个愿望的心愿”,为以后的悲剧埋下伏笔。

马丽林最终回来了,倒在考试即将开始的前三个星期,因为她有怀孕了。这一次她终于丧失了奋斗的勇气。她将全部心思倾注到自己的女儿——利迪娅的身上。詹姆斯也因为马丽林的回归而更爱她,也将全部的心思倾注到那个和她母亲有着同样颜色眼睛的女儿——利迪娅的身上。一个五岁的孩子,为了不再抛弃,默默承受了两个成年人人生的重量。

她和内斯的关系很特别。在利迪娅刚成为父母的关注焦点时,内斯曾因不满这种偏爱,将利迪娅推进湖里,而在看到湖水闭合下马丽林脸上安宁、满足的神色后,谅解了她的不易,将她拉了上来。那一刻,兄妹两个交换了在父母这种狂热偏爱下的感受,并缔结了互助的同盟。

就算一切都在将自己压向深渊,至少还有内斯,他会拉住她的手,将她从深渊里拉上来。

然后,在利迪娅十五岁这一年,内斯也要走了;内斯收到了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家庭的压抑气氛也让他迫切想切断一切联系,无论物理距离,还是心里距离,内斯都不再是利迪娅的支撑。

十五岁的利迪娅,害怕水的利迪娅,在凌晨来到小时候曾坠入的湖中,在一片漆黑和安宁中,走向水面,远处一点灯光,像遥挂天边的孤星。

为何要用死亡警醒世人?

故事的脉络大概就是这样。

小说中有提到四五十年达,有色人种在美国的生存困境;有提到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种,将自己的人生倾注到另一个本应该完全独立的生命体上,对对方造成的压力;有提到父母的偏爱对孩子的影响;这林林总总的问题,最后确实通过一个少女的死亡引起一家人的重视。

但其实这样的问题,在如今的中国家庭也并不罕见。庸碌是大部分人的标签,而希望却是一个人活下去的动力,当对自己失望,孩子自然成了继续自己希望的下一个目标。

为何小说中,利迪娅会想到死亡呢?作者为何要安排一个死亡来给世人敲响这个警钟呢?

一个美国中层阶级的家庭中的花季少女最终选择了自杀,或许囿于她的人生经验,当时的种种压力已压得她喘不过起来,可从其他阶层,从不同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或许“前途光明”会被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人的视野总是有局限性的,有些问题从一方面看,实则退无可退,然而换个角度也许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无声告白段落摘抄和感悟【篇三】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杀。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杀。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杀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阅读完无声告白的感悟分享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在读了作者伍绮诗写的无声告白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是中学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阅读完无声告白的感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阅读完无声告白的感悟【篇一】

所有我做的一切,都是无声告白。

所有我没说出口的,都是我爱你。

莉迪亚对母亲的顺从,她尽可能的做到母亲所期望的,是因为她爱母亲,不想失去她。

玛丽琳当然也爱莉迪亚,只是她认为这样做,是对莉迪亚好,她被自己的经验、私利蒙住了双眼,没有考虑过孩子的想法。

杰克爱内斯,他一直都那么桀骜不驯,有时他表达的方式会让敏感的内斯误会,而敏感只会让内斯越来越远离杰克。没办法,这就是爱,爱让杰克小心翼翼守候在内斯身边。

汉娜是个缺爱的孩子,她一直都渴望得到关注,但她能做的,是是安静的守候在家人身边,理解关怀所有人。

有的爱,求而不得,有的爱,分配不均。敏感 欲望 脆弱有时候会让爱变扭曲。

如何好好的爱人?这个命题太广大了。

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的是

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 is? ?I love you.

阅读完无声告白的感悟【篇二】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念是成就真正的自己,一念却是终结自己,所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不幸的是,《无声告白》所选择的是“地狱”。压抑沉重的几小时里,跟随着莉迪亚的死,展开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来自底层家庭备受种族歧视的华裔父亲,来自单亲家庭想要突破性别歧视有所成的母亲,莉迪亚认为唯一理解她的却同样没有朋友内向的哥哥,一直不被关注到敏感安静的妹妹。

谁造成莉迪亚的死亡呢(自杀)?正是以爱的名义,“谋杀”了她的至亲之人。可是,又怪罪不起,在随后的每个人成长背景描述之中,父母兄妹每一个又都是可悲之人。获得终身教授、娶了白人妻子、儿女乖巧优秀的父亲,终究是没有祝福没有朋友在那个年代受歧视的中国人,他的自卑造成了寄厚望与女儿莉迪亚有更多的朋友;为了爱情放弃梦想的母亲更自然而然的将成为医生的梦移架到莉迪亚身上;父母以爱的名义始终未曾真正了解她的内心;而唯一和她相同处境的哥哥,却因为父母的爱、关注永远在莉迪亚身上,即使他优秀到通过哈佛的申请,父母也只因莉迪亚的考试不及格而忽视他,他想逃离,离开这个让他感受不到温暖的家,可是对莉迪亚而言,哥哥的“背叛”是她最后的稻草折了;妹妹则是个永远的小透明,她敏感懂事,隐藏许多大人的秘密。

也许很多人会痛心原生家庭,但这个小家庭,无非也是当时社会的产物。结尾并不那么黑暗,在无奈过后,我还是挺喜欢这个不完美的结尾,毕竟父母间是有爱的,他们是相互理解的,哥哥最后看到了朋友,看到了小妹,相信他们永远都是怀念着莉迪亚的。

人生不就是这样,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平,学会承担,学会克服,学会改变。

阅读完无声告白的感悟【篇三】

无声告白,读罢无声。这不是一个轻松愉悦的故事。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小说开篇的第一句话一下就揪住了我的心,这个开头一下子让我想起加缪的《局外人》。“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一样的沉重、无奈,一样的单刀直入、简洁有力。莉迪亚为什么而死?是怎么死的?无声的告白,告白什么?

是的,莉迪亚死了。不是从小缺少关注,极其敏感,极具洞察力的妹妹汉娜死了。也不是一直知道自己喜欢天文学,坚持追求,并得到哈佛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哥哥内斯死了。是莉迪亚,詹姆斯教授和玛丽琳小姐的掌上明珠莉迪亚死了。16岁的少女选择溺死湖中,什么原因?有人说,孩子有问题,家长肯定也有问题。

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出身于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努力、刻苦并一路读完哈佛博士,最终成为大学教师。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梦想是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白人世界,希望成为一个不会引人侧目的普通人。他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年少时背负着母亲的期望,希望在当时重男轻女的.社会中取得成就,成为女医生,她暗自发誓,绝不要成为母亲那样的主妇。当她正在朝自己的目标奋斗时,她遇到了詹姆斯。像大多数女性一样,、生子,继而管理住宅、照顾孩子,成为了最不想成为的人。用自己的人生去实现他人的愿望,从此,失去自我。悲剧从这里开始。两个人组成了这样的一个家庭:“由爱而生、个性相反、目标相悖、因爱生怨、情感相离、沟通为零。”在他们表面的琴瑟和鸣之下,其实隐藏着巨大的认知分歧。

在这个背景成分与众不同的家庭里,莉迪亚上有哥哥,下有妹妹,但因为三兄妹中,只有她继承了母亲的蓝眼睛,父亲的黑头发,于是受到了父母最多的期望与爱。哥哥和妹妹都是陪衬。

然而,正是这万千宠爱令其不堪重负。美裔母亲玛丽琳将自己无法实现的“与众不同”梦——卓越女医师,完全寄托到女儿身上;而身为教授的华裔父亲詹姆斯,虽看上去功成名就,却始终处于社会的边缘,纠缠半生不被他人认同的孤独感令其将“与他人一样”看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

因此,莉迪亚是全家人的宇宙中心。她的成绩和她的社交直接影响父母的心情,进而影响全家人的情绪。可是,谁又愿意成为这个中心呢?她被迫承载父母的梦想,压抑着心底不断涌起的苦涩泡沫。伴着莉迪亚长大的,是长达十年的压抑。她母亲最希望她与众不同,她父亲却最想要她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爱是阳光,可是太多的爱也容易把人灼伤。极端的爱注定无法喘息,莉迪亚用死终于挣脱了父母早已给她安排好的命运!

我总觉得一个碧玉年华的生命体,会有无数的鲜花掌声,会有无数的不值得一提的忧虑烦恼,会有无数难忘的悸动美好。不过区区十六岁的莉迪亚,在本该精彩的年纪却承受了太多不应该承担的东西。她的敏感脆弱、迎合顺从、矛盾挣扎,最终用死亡这种残忍手段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无法知道当她走进冰冷的湖水中时是什么样的心情,是释然还是一种自我救赎?

最后莉迪亚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如何重新开始,这样,她就再也不用害怕孤独了。当她的双手松开缆绳撑起那条小船驶向湖心,她和所有人的生活都将重新来过。所有人都在关于死亡这件事上得到了活第二次的机会。

所幸的是,故事结尾,所有人都获得重生,一副温馨柔软的家庭生活图景在我眼前缓缓铺开……

无声告白,无声的反抗,也是无声的提醒。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也就必然有自己的痛苦,迷茫,这些都应该自己通过努力自己解决。对于孩子,他们都是独立的生命个体,既不是上一代生命的延续,也不是所谓的附属品。他们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以爱之名强加期待,这不是爱,是害!

这个故事里没有一个我喜欢的角色,但丝毫不影响它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个人都是普罗米修斯,无论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我们每个人都是。

了不起的盖茨比简要阅读感悟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中学范文网小编为大家呈现“了不起的盖茨比简要阅读感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了不起的盖茨比简要阅读感悟【篇一】

村上春树则称菲茨杰拉德为他的“文学老师”,获益的是所谓现实吧,虽然手法各有侧重千秋。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得到了财富和成功,但却无法挽回失去的爱情。菲茨杰拉德有着美国式的幽默,但又时时流露着苦涩,追求的过程是义无返顾的,但幻灭的结果令人沉沦,在破碎“美国梦”的镀金外衣下,其实到处是冷酷自私,单纯的乌托邦式的理想在现实中不堪一击注定破碎,有人洞穿一切,而有人则永远醉在那巨大的谎言和美梦里,你都无法判断那是悲哀还是幸福。

在菲茨杰拉德那里,财富——不管是天生的还是后来的——不像是一种武器,而更像是一种疾病,它最终导致的不是梦想的实现,而是梦想的破灭。这正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之处。他从个体入手,创造了一个类型;他从这个类型,发现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在任何哪个年代——纸醉金迷的“爵士乐时代”也好,物欲至上的当今世界也好——金钱都不足以信赖。较之它所给予你的,它从你身上所夺去的将更为珍贵。正如他在一篇小说中所写的,“大多数人的生活是以妥协告终的,他的生活却以妥协开始。”哪儿他的确是还保留了一点妥协与幻想,对美丽与感伤还存在着最后一丝感念,所以他的主人公即使那么单纯结局都那么令人心碎,他还是深深沉浸。

了不起的盖茨比简要阅读感悟【篇二】

最近断断续续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它是美国作家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作品,整个故事以作家尼克的的视觉来铺展开来,尼克从中西部来到纽约学做债券生意,在西卵村租房子,恰好所租房子旁边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杰伊·盖茨比的豪华宅第,后来,尼克和盖茨比相识了。尼克对盖茨比充满好奇,通过探究知道了盖茨比原名叫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从小就梦想出人头地成为大人物,通过他的努力,终于步步高升,后来才改名字为杰伊·盖茨比,在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他人,盖茨比后来艰苦创业,成为了百万富翁,并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黛茜夫妇隔海湾相望。为了挽回失去的爱情,引起黛茜的注意,盖茨比在家里面举行宴会,每晚灯火通明,众多的宾客饮酒纵乐。而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再次见到黛茜,当再次重逢时,盖茨比还沉浸在往日的旧梦中,被梦想蒙蔽双眼的他没能看清黛茜的虚假,后来一次意外,黛茜在心绪烦乱中开车撞死了自己丈夫的情人,而黛茜的丈夫布坎南却把事故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为了保护黛茜,主动承担起所有责任,尽管如此,黛茜还是决定抛弃盖茨比,黛茜丈夫编造谎言,怂恿自己已死情人的丈夫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在家里游泳池被害,成为彻底的牺牲品。在盖茨比的葬礼上,黛茜没来送葬,冷酷无情选择了远离,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对于盖茨比的死,她没有丁点愧疚,而本书的叙述者尼克也是因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果断离开了纽约,回到了自己中西部的故乡。

个人觉得这本书的故事不复杂,但是有很多地方触动着我。比如盖茨比对黛茜的痴情。盖茨比做的所一切都是为了黛茜,府邸的奢华宴会为了黛茜,再次见到黛茜时那种无处安放的紧张不宁感,后面为了黛茜宁愿牺牲自己保全她,而黛茜对他却是虚情假意,他却他始终都相信着黛茜,盖茨比至始至终心中都带着希望,离开的时候都在等着黛茜打电话过来,而最终都没有等来黛茜的电话就离开了这个世界,而事实上,他不知道的是,黛茜压根儿都不会打电话过来。

本书叙述者尼克对盖茨比的肯定和同情,最后一次尼克告别盖茨比时说了一句话:他们是一帮浑蛋,他们那帮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你。这句话也是尼克给过盖茨比唯一的赞美,他也庆幸自己对他说了这句话,至少,盖茨比离开至少是活在希望中的,他也从未后悔自己所做。读者读到这一句话,也想到盖茨比至少得到了点安慰。而更加触动尼克的是在盖茨比死后,所有人都急于撇清和盖茨比的关系,不认识,没有收到电报,诋毁盖茨比的人不计其数,尼克只能形单影只地站在盖茨比这一边,最后的葬礼只有尼克,盖茨比的父亲和牧师几人,之后无尽的等待没有任何一个人来除了盖茨比死前三个月的一个晚上惊叹盖茨比家图书室的猫头鹰眼男人,那些以前成群结队去盖茨比家参加宴会的人一个人都没来,悲凉的结尾,最后的最后留给尼克的记忆是:盖茨比已经太遥远了,黛茜没有发来电报,也没有来送花,黛茜夫妇搞砸了事情,毁了人,还毫无负罪感地退回到自己的钱堆中去,退回到麻木不仁或者任何能将他们维系在一起的东西中去,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之后,东部在尼克心中如鬼魅一般,面目全非,超出了视力可以矫正的范围。故事的最后,看透了所有的尼克还是决定回西部的家了。

本书的结尾留下了这样一句引人深思的话: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地被浪潮退回到过去。

推荐看同名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忠实于原著,值得一看。里面盖茨比是著名演员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饰演的,也就是《泰坦尼克号》的男主杰克,小李子的颜足以俘获人心,所饰演的盖茨比眼中至始至终都有着光芒。

了不起的盖茨比简要阅读感悟【篇三】

不知有多少人是因为村上春树才读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只是其中的一个。但是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电影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喜欢的美国演员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担任男主角,村上多次在他的作品里提到过菲茨杰拉德和《了不起的盖茨比》,如果没记错的话,第一次知道菲茨杰拉德是因为读《挪威的森林》,后来好奇,就决定看一遍《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用了第一人称内聚焦的叙事方式,通过尼克的回忆来讲故事,他既是当局者,又是旁观者。作为当局者,他是盖茨比的邻居,是黛西的远房表哥,是汤姆的旧相识,他和乔丹交往,参加盖茨比的奢华派对,帮盖茨比搭起与黛西重聚的桥梁,他目睹汤姆与盖茨比之间的冲突,知道茉特尔出事的真相,他处理盖茨比的后事作为旁观者,他从不识盖茨比到成为盖茨比的送殡人,这短短日子里的经历令他最终看透了他接触过的那些人,看清了他所生存的那个“黄金”年代的美国社会

我们通过尼克进入故事,以他的角度来观察、分析和思考,通常运用第一人称内聚焦这种叙事手法都会令人读得如临其境,真实感极强。

真实到连故事里每个人所向往和追求的似乎都是应该被理解的真实,包括盖茨比。虽然盖茨比追求的是一个看似虚无的梦想,但他需要的同样也是一种真实,一个黛西,一段他自以为暂停的爱情。可是实与虚又好像是一体的,黛西是真实的,而盖茨比苦苦追求的爱情梦想却如他豪宅对岸的小绿灯一般虚无缥缈,黛西无情的离开,盖茨比的被害,葬礼的冷清盖茨比的苦心 经营最终换来的是一场空,他追求的梦只是一个短暂而美丽的气泡。

通过尼克之口来讲盖茨比的故事是最合适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尼克和盖茨比是同一种人。因为盖茨比死后,尼克还一直以为黛西会回来,至少会打个电话,还以为昔日参加盖茨比派对的“朋友”会来参加葬礼,直到最后没接到黛西

一个电话,直到在五号路遇见汤姆以后,尼克才渐渐领悟到些什么。在尼克心中,盖茨比始终都了不起,他既是当初搞奢华派对的富豪盖茨比,也是最后活在他心中的追梦赤子盖茨比。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无所顾忌地爱着黛西多年,他的`心是纯粹的。虽然盖茨比经过多年的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的圈子,他从来不为金钱、权力与荣誉所动,事业上的建构是为了与黛西更接近。不幸的是,他的一生以悲剧结束,包括他梦寐以求的爱情。

了不起的盖茨比简要阅读感悟【篇四】

这本书发生的背景是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那时候的美国呈现出一片繁荣的虚拟景象。人们崇尚以及向往豪奢的生活,虚荣心极强。但是内心却极为空虚,天天过着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日子。而这本书里面的盖茨比的豪宅其实就是那个时代背景下最真实的写照。每周六,盖茨比的豪宅弦歌不断,充斥着欲望的色彩。人们只懂得享乐,尤其是在盖茨比被别人刺杀后,这些受邀来参加宴会的人纷纷选择躲避,不想与他粘上半点关系。这也是这本书想向我们传递的:人性是经不起敲击的,也是很难去辨别的,唯有在你最需要帮助,挺身而出的才是真正对你好的人。

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我”去写的,他在故事中是盖茨比的邻居。同时他也是最靠近故事中主要人物的核心。同时也比较客观地向我们展示了他眼中的盖茨比以及其他人。故事性很强,但是书中存在一些术语有点影响阅读效果,要花一定的力气去将其弄懂。但总体而言,还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就是盖茨比生前的豪宅的繁荣景象与死后的凄凉的对比形成鲜明的反差。也向我们读者传递出来了一个讯息:人性。有这样一句话:人是三截草,不知哪根好?非常生动地讲述了人性的复杂。真正懂你珍惜你的人,在你成功时选择暂时退出,而在你落魄后,他会第一个站出来为你加油鼓劲。这便是我在书里面学到的精华。

了不起的盖茨比简要阅读感悟【篇五】

在我很久以前对文学作品处于启蒙阶段时就不解于为何所有我喜欢的我认为伟大的作品都有着与红楼梦相似的“只落得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的虚无感,而今我在这个故事里也找到了答案,源于生的终归是死,生而为死,死而复生,意义在于不断毁灭却又不断重塑的过程。盖茨比一生逐梦,有着小我的偏执也上升到整个社会的高度的大我,悲天悯人感一直是伟大作品的灵魂。

年少的时候总以为爱情是唯一可以拯救自己的,盖茨比如是,但事实远非如此。

地尽头,梦碎马亡,只听见世界粉身碎骨的击撞,那一抹微亮的绿光像萤火虫的闪耀,这世界谁还记得你的光芒,情怀永在,可这世界岂容得下。这故事也一度给我当年读完红楼梦的相似感受,我并不认为盖茨比是一无所获的人,他的付出有其无法比拟的价值所在,幻灭之后,总还能留下些什么的。就像我不写这故事的人物、地点、情节也不去回忆细枝末节,但我会记得他反抗的精神,他诠释了爱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只是过去从来无法重来,念念不忘的回响就是走不出轮回进而痴缠一生。喜欢这个故事,如同一个时代的镜子,我们都在自己制作的镜子中看见属于自己的真相,而这真相总在回首之时方才显现。